《供应商月度等级评定评分管理办法》

《供应商月度等级评定评分管理办法》
《供应商月度等级评定评分管理办法》

《供应商月度等级评定评分管理办法》

1、批次合格率评分标准(25 分)

批次合格率100.00%,每下降2.00%扣1分,每让步接受或退货1批扣1分,扣完为止;

批次合格率计算方式:当月IQC检验合格批数?当月交货总批数x 100.00%;

2、来料质量投诉评分标准(25 分)

生产线对来料质量投诉每次扣2?5分,市场对来料质量投诉每次扣5?10 分,扣完为止;

当月生产线、市场对来料质量投诉计入当月来料质量考评。

3、交货及时率评分标准(30 分)

交货准时配合度良好30 分,每延期一天扣 2 分,扣完为止;交货及时率确认方式:依据采购部交货及时率汇总表。

4、服务态度评分标准( 5 分)返工、退货配合度不好,处理不彻底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5、品质改善及时性和效果评分标准(15分)同一不良现象处理不及时或效果不

佳每次扣 2 分,文件未按指定时间回复每次

扣 1 分,

回复不具体、不确实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1、A级(绿色)90-100分增加采购订单,连续3月被评为A级,放宽检验或免检; 2 、 B 级(蓝色)80-89 分维持正常采购,要求供应商持续改善; 3 、C级(黄色)70-79分维持正常采购,对供应商发出品质、交期警告,要求1周内提

出改善计划,确认改善行动的有效性;4、 D 级(红色)70 分以下减少订单量或停止采购,要求 1 周内提出改善计划,1个月内

解决主要品质、交期问题,如供应商不配合(含供应商制程能力不足或技术、品质能力严重缺陷),经评审仍无改善者,取消供应商资格。

1、此办法于2006年8 月份起实行,适用于供应商品质及交货期管理;

2、评为B级及B级以下的供应商,须对不良项目回复改善对策;

3、每月等级的评定、评分将分发给各供应商(见附页)。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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