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支付管理办法7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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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计量支付管理,规范项目计量支付行为,强化项目成本管控力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量支付是指对建设项目已完成的合格工程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支付等活动的总称,以下简称“计量支付”。计量是准确考核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施工产值统计、经济核算及财务拨款的基本依据。做好计量支付工作,对加强成本管理、优质高效完成工程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根据对象不同,计量支付可分为对上和对下两大类。对上计量支付是指项目部对建设单位的计量支付;对下计量又称验工计价,指项目部对劳务承包商、机械设备出租方等的计量支付。

第四条计量支付应遵循合法、诚信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务必做到先验工,后计价,坚决杜绝虚假计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项目部(公司)与建设单位、劳务分承包商(包括机械设备租赁以及需验收的临时设施)等外部经济合同关系单位的计量、结算与支付。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计量支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具体业务部门承办的管理模式。公司与项目分别成立计量支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级计量支付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组织机构

㈠公司计量支付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董事长

副组长:分管生产、成本的领导

组员:成本管理部、财务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等相关部室负责人。

公司成本管理部是计量支付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指导、监督、审批(核)、评价项目部的计量支付工作。

㈡项目部(公司)计量支付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总工和分管成本的副经理

组员:成本管理部、财务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试验室、测量队等相关部室负责人。

项目部是计量支付的具体承办单位,项目经理是本项目计量支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成本管理部是本级计量支付的主管部门,各相关部室为配合部门。

第八条职责

㈠公司职责

负责研究和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掌握行业动态,贯彻落实

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公司计量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负责督促、检查、指导项目部计量支付工作;督促项目建立计量支付台账和按时上报计量支付报表;对完工项目的末次计量支付工作进行审核、控制;指导协助项目部处理对分承包队伍计量支付中存在的争议;监督协调项目计量支付负责人变更时的工作移交;负责项目计量支付工作的考核;指导、监督计量支付档案资料的归档。

㈡项目部职责

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制度办法和工作要求,并制订本级计量支付办法;负责管段内施工图数量与工程量清单的对照,建立计量支付台账;积极参与投资梳理、概算清理和变更索赔上报、批复跟踪工作;按时向建设单位报送手续完善、程序合规的中间计量支付及竣工决算资料;依据合同规定,及时对分承包队伍办理计量支付手续并按规定上报公司审批;计量支付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项目竣工后移交公司存档(包括过程资料和档案移交)。

第三章对建设单位的计量支付

第一节依据和原则

第九条对建设单位的计量支付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定;

2、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

3、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经建设单位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变更设计图;

4、建设单位、监理审批的开工报告;

5、建设单位下达的月、季、年度施工计划;

6、完成且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的工程数量;

7、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证明,成品、半成品、设备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实验报告等;

8、经建设单位等有关单位审核批复的变更索赔项目及费用。

第十条对建设单位的计量支付原则

计量支付工作政策性强、技术含量高,业务人员必须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部门相关规定,精研合同条款,熟练掌握工程计量、概预算等业务知识并加以灵活应用,及时了解掌握现场施工动态,严格自身职业操守,以效益最大化为目的,遵循“及时全面、程序合法”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1、及时性:项目部应及时办理对建设单位的计量支付。

2、全面化:合同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和合同外变更索赔完成的工程数量或增加的费用项目,均应积极争取建设单位的认可和批复,力争全面得到计量支付。

3、程序化:计量支付工作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程序执行。

4、合法化: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定,要做到有理有据、合法可靠。

第二节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对建设单位的计量支付程序

1、项目中标后,项目部财务人员与成本管理部人员相互配合,联系公司相关部室办理履约保函事宜;主要人员设备进场后,由成本管理部依据进场情况,按合同约定程序办理动员预付款申请,财务部门联系上级单位办理动员预付款保函。

2、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施工进度统计台帐,及时填报已完工程质检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交送成本管理部。依据业主的计量支付周期及时间规定,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按业主要求格式编制工程量确认单,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交送商务合约部。

3、变更工程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牵头整理相关资料,计算工程数量,由成本管理部配合共同编制变更索赔申请表。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变更索赔资料的申报与跟踪,并编制整理《变更索赔台帐》。

4、物资设备部负责统计材料购买及发放数量,并向成本管理部提供相关资料。

5、财务部门负责计量所附相关发票的收集整理。

6、安全质量部负责提供安全费计量所需的相关资料。

7、商务合约部计量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计量资料,编制当期计量支付报表,报监理、建设单位逐级审批。审批后的计量支付报表由成本管理部送交本级财务一份作为财务计账的依据,并在各自的收发文登记表中签字,成本财务同时建立台账。财务人员随后与建设单位相关部门联系办理支付事宜。

第三节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对建设单位的计量支付要求

1、项目进场并取得施工图后,工程技术部与成本管理部联合

对施工图进行复核,建立施工图工程量台账,成本管理部依据复核后的施工图数量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并与中标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清理对照,找出投资差异,对其存在的量差、价差和投资差异进行重点分析。对存在的差、错、漏项目进行清理,列出相应的索赔计划,明确责任人,向建设单位进行书面反映并及时跟踪。公路项目进入0#台账,其它行业按其规定办理,力争创造项目效益最大化。其中路基土石方部分,无论合同计量规则如何,项目进场后,必须由测量队对现场的实际地形地貌进行复测,工程技术部重新绘制横断面图,编制土石方调配方案,特别要注意清表回填量、超宽压实量、原地面沉降量几个量对土石方调配的影响。

2、项目部按合同规定程序办理计量支付,根据当期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及时编制计量支付表,做到施工完成,计量完毕,力争超前计量。

3、根据承包模式选用不同的计量支付方式:

建设项目实行单价承包的,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计量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按图施工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进行计量支付;

建设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采用合同总价下的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计量支付;

建设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采用合同总价下的节点式计价方式进行计量支付。

4、大型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构调遣费应在开工初期及时向建设单位办理计量支付。

5、安全生产费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如有),及时向建设

单位办理计量支付。

6、合同中有暂定金额的项目(如有),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办理计量支付,争取全额计量。

7、合同外发生的费用(包括变更设计、新增工程、政策性调差、用地补偿、索赔费用等),在发生后的当期或合同规定期限内经各方签认后向建设单位报批,并依据建设单位规定及时签订补充协议,计量支付时应附相关批复文件和计算资料。

8、工程项目现场需安装的设备,安装就位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对安装工程和设备工器具办理计量支付;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和工器具,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根据采购发票及固定资产验收标准办理计量支付。

9、公司商务管理部门对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协助和指导,必要时可直接介入与业主竣工结算的合同谈判与清理。

第四节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

第十条工程进度款结算

(一)已完工程量的确认

各项目应做好施工过程中已完工程量的确认工作,确保及时收取工程进度款。

1、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业主提交已完工程量结算,及时组织人员参与工程量核实,并要求业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或收到报告后14天内完成工程量核实。

2、如合同无特殊规定,业主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核实工程量也无

明确答复的,项目部应按照已经报送的工程量和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以书面形式发函要求业主支付工程进度款。

3、BT、BOT项目,项目部应按本办法规定,要求业主方按月按时进行已完工程量的确认。

(二)工程进度款收取

1、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及时向业主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并要求业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收到申请后14天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2、当业主收到进度款支付申请,超过规定的支付时间不予支付或不足额支付时,项目部应及时向业主再次发出要求付款的函件并向公司报告。

3、业主收到函件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时,各项目应与业主协商并根据协商情况及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如签订延期付款协议或停工等,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4、如双方达不成延期付款协议,经法人层面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停止施工。

第五节对建设单位的竣工结算

第十三条对建设单位的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在原合同造价的基础上,由工程技

术部、成本管理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共同对整个项目的所有图纸、变更设计、现场签证、会议纪要、工程量核定单、调差、索赔等资料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合同价款增减的调整计算,编制本项目的结算清单,并报监理及业主审核。

在编制竣工结算时,应按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签证、费用索赔、工料机调差等影响工程价款变化的内容调整原合同造价。竣工结算价款的计算公式为:竣工结算工程价款=原合同价款+变更费用+签证费用+索赔费用+工料机调差费用+其它政策性补偿费用等。

第十四条编制竣工结算的流程、内容及注意事项

1、核对合同条款;

2、按图(含变更设计图)核实工程数量;

3、依据合同规定计算相关工料机调差费用;

4、落实设计变更签证及索赔费用批复;

5、严格按合同约定编制竣工预结算清单并报业主审批;

6、编制末次计价。

7、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8、项目部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结算书。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后,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向项目部支付工程价款,应付而未支付的款项视为拖欠工程款。

第十五条竣工结算费用计算

1、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及工程量清单单价计算。如有变更新增单价或单价发生调整,以发、承包

双方确认的综合单价计算。

2、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施工过程中,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调整时,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作相应调整。

3、其他项目费的计算。办理竣工结算时,其他项目费的计算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计日工的费用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数量和合同约定的相应单价计算;

2)当暂估价中的材料为招标采购时,其单价按中标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当暂估价中的材料为非招标采购时,其单价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单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

当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为招标采购时,其金额按中标价计算。当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为非招标采购时,其金额按发、承包双方与分包人最终确认的金额计算;

3)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

4)现场签证费用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

5)合同价款中的暂列金额在用于各项价款调整、索赔与现场签证后,若有余额,则余额归发包人,若出现差额,则由发包人补足并反映在相应的工程价款中。

第四章对分承包队伍的验工计价

第一节依据和原则

第十六条项目部对分承包队伍验工计价的依据

1、与分承包队伍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及会议纪要;

2、审核后的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书;

3、现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及相关隐蔽工程签证、质量合格签证、试验报告单等;

4、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签证和零星签证;

5、经确认的物料、机械、电力消耗等;

6、对分承包队伍的奖罚记录。

7、公司审批(核)指导意见。

第十七条对分承包队伍验工计价原则

1、履行合同、合法合规原则。验工计价的计量单位、计价的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质保金扣留、甲供物资设备扣除等要严格执行劳务承包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并符合现行的法律及国务院各部委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

根据国家劳务分包相关规定,甲供物资不得纳入验工计价总额,劳务队签字用以确认领用和消耗,月末相关部门盘点,财务、物资进行对帐列成本,物资设备部、工程技术部、成本管理部确认节超,根据合同对物资节超进行分析。

2、严格控制工程量原则。验工计价工程量是劳务队实际完成的符合约定的计算规则并且达到计价条件的工程量,未达到计价条件的不得计量。工程量计量原则上严格控制在监理、建设单位(业主)批复的数量内。工程技术部是工程数量和材料用量的计算部门,是工程数量的主控部门,总工程师对工程量具有最终审定权。

3、先验工后计价、量价分开原则。对已完工程,成本管理部参与工程技术部门和安全质量部门的质量检查及现场验收,由施工技术部门出具签认、审核后的《合格工程数量签认表》,经总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再予以计价。对质量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应先修复至合格后方可计价。

4、按月及时计价原则。为保证项目部每月定期顺利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项目部对劳务队的计价必须按月及时进行,为项目部每月拨款提供准确真实依据。

5、单独核算原则。验工计价要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列出细目,不同部位的工程量不得累加;设计施工图内数量和变更设计数量要严格区分,不得累加。

第二节职责

第十八条项目部计量支付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对项目所属施工队进行验工计价和费用结转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十九条项目部对分承包队伍的计量支付工作按照月度办理,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相关职责:

现场技术员:负责技术交底的正确性;已完工程计价数量提供的准确性;杜绝因技术交底失误、工程数量提供错误造成的超单项工程责任预算数量计价。

工程技术部负责人:负责责任预算工程数量和方案优化数量的总体控制;负责计量支付工程数量的复核。

安全质量部负责人:负责计量支付项目工程质量缺陷和责任划分的确认。

物资设备部负责人:负责与劳务单位就双方的物资材料消耗、设备往来账目进行盘点小结,作为验工计价扣款的依据。

现场分管人员:负责零星签证的签认工作。

成本管理部人员:负责计价原始资料的收集与核算、计价表的编制和费用结转的具体管理;负责验工计价数据的准确性,牵头组织合同外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案。

财务部负责人:配合成本管理部验工计价;协调各部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按合同、验工计价单(或结算书)及拨款单控制拨款。

项目总工程师:验工计价工程数量的控制(含方案优化)、对工程质量验收总负责,对相关科室签证的计量支付及价款计算等资料进行复审。

项目经理:负责验工计价与结算程序的正常执行,负责本级计量支付工作的总体协调与审签,对计量支付结果负责。

第三节验工计价流程

第二十条每月15日由项目经理或验工计价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成本管理部组织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安全质量部、财务部(如必要时含测量队、试验室)、现场施工员、施工队长等人员,共同对各施工队当月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及工程质量情况进行现场验工。

第二十一条验工内容包括:对已完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确认,

对库存材料、现场半成品等物资材料进行盘点,现场界定当期验工数量、半成品数量、库存数量。对于砂、石料等难以清点的大体积堆方,为便于丈量计算,要提前安排拌和站将存料堆积为较规则的锥体或台体。

第二十二条砼集中拌合和钢筋集中加工的验工计价管理,实行砼和钢筋集中加工的项目,拌合站、钢筋集中加工队对外发料时,由拌合站或钢筋加工队填制(或打印)砼发放单、钢筋半成品发放单,现场技术员、罐车、收料单位签字确认,拌合站、钢筋加工队每周将签字齐全的发放单送交项目部物资设备部,由物资设备部登记砼流向台账和钢筋半成品发放台账,经核实后的发放记录汇总作为对拌合站、钢筋加工场验工计价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现场技术员依据施工台账、现场核实情况、验工原则,计算劳务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与施工队伍核对已完工程量,填写《已完工程计价数量汇总表》,经工程技术部长、安全质量部长、项目总工审签后,于当月20日前提交成本管理部,同步登记对下计量台帐。

第二十四条物资设备部依据材料动态账、砼流向台账、周转材料使用台账、设备工器具使用台账、临时设施台账、钢筋发放台账和现场实际盘点库存情况,编制劳务队伍材料消耗表,并与劳务队伍进行对账,劳务队签字确认后于20日前提供给成本管理部。

第二十五条每月15日由物资设备部组织电工、各劳务队进行现场抄表,现场签字确认,并将抄表记录上报项目物资设备部,

物资设备部于20日前汇总填制电费扣款明细表(计表-6),提交成本管理部,本表要按变压器分别汇总,签字手续齐全。

第二十六条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分承包队伍施工安全、质量状况给予评价,并将当期发生的安全、质量方面的奖罚情况及相关文件资料,于20日前提交给成本管理部。

第二十七条施工期间,劳务队伍之间相互调拨的材料,由调出方在发生后10日内将调入方签认的收条送至项目部物资设备部,由物资设备部根据收条办理物资调拨手续,因队伍未能及时报送原因造成的劳务结算少扣材料费由调出方负责。

第二十八条施工期间发生的现场零星签证资料和索赔报告,由各劳务队将签字齐全的签证单在发生10日内送交项目成本管理部,过期不予验工计价。

第二十九条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办理点验入库发放手续,严禁不经点验无发放记录发放。

第三十条机械设备验工计价,每月由出租单位提供机械台班运转记录表,经物资设备部确认后,物资设备部编制填写机械工作确认表,并送至成本管理部,其物料消耗核算程序与劳务队伍相同。

第三十一条成本管理部对各部门(单位)提供的验工计价资料分不同队伍进行整理并审核,依据合同计算各劳务队完成的产值和材料核算扣款、履约奖惩款、其它应扣款、队级结转费用等,于次月5日前完成《验工计价表》,根据费用组成填写分承包队伍本次和开累计价款组成情况(工、料、机费用),并与施工队核实确认,

施工队核实确认后,由成本管理部负责完善相关签字手续,同步登记计量支付台账。

第三十二条经项目经理批复的验工计价表一式两份,成本管理部交同级财务部门一份作为财务计账的依据,成本管理部留存一份备查,施工队仅提供复印件一份。验工计价的收发必须按照收发文程序管理,由成本财务分别建立各自的收发记录。

第四节完工结算

第三十三条原则上分包工程完工、队伍退场后一个月内,经全面清理无遗留问题等,项目部要完成对施工队的最终结算,做到工完帐结、不留后患。

第三十四条工程完工施工队伍退场前,项目部工程、安全质量部门要对该队伍所施工的工程实体进行全面排查,进行质量评定,提出质量遗留问题和整改处理措施,提交到项目成本管理部,施工队整改后进行复检,若施工队拒不整改,则由项目部组织整改,并在结算中扣除相关费用。

第三十五条施工队伍退场前,项目物资设备部要与施工队一起现场办理材料、周转材料、设备、工器具、临时设施等的移交退库手续,现场手续移交完毕确认后,由物资设备部编制该队开累材料消耗报表,并送至成本管理部。

第三十六条工程技术部负责对劳务队伍的所有已完工程量

进行全面清理,计算开累完工的合格工程量,经施工队确认后送交

成本管理部复核。

第三十七条财务部与施工队对历年拨款金额进行核对,确定已拨款数和已提供发票金额。

第三十八条成本管理部负责对该队伍开工以来的零星签证

资料、劳务队间的往来、劳务队提交的索赔报告、项目部下发的奖惩文件、会议纪要、合同及补充协议进行全面整理,组织相关部门核实,提出初步结算意见,提交项目办公会讨论研究,形成预结算意见并报公司审批,公司审批结算原则后,由项目部集体与劳务队进行结算谈判,确定最终谈判结果,办理最终结算,形成结算协议。

第三十九条完工结算必须对历年来开累的工程量、物料消耗、拨款、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理,项目办公会研究决定,上报公司审批,未经办公会讨论研究的资料(特别是项目部相关成员已签字的资料)严禁施工队单独接触或取走。

第四十条结算书正本一式两份,由分承包队伍负责人和项目部相关人员逐页签字确认,并加盖项目部公章,交财务部一份作为财务付款的最终依据,成本管理部留存一份,施工队仅提供复印件一份。所有原始资料附件装订成册留存成本管理部。在出具结算书的同时,项目部与施工队要按公司给定的格式签订最终结算协议书,作为结算书的组成部分。

第五节支付程序

第四十一条验工计价完成后,成本管理部与财务部核对计价

数据,各自建立验工计价与拨款台账,由财务根据资金情况编制拨款预算,并于次月8日前报项目经理,进行拨款控制。

第四十二条施工队于当月月末将本队的考勤记录和工资表

报项目部成本管理部审核,成本管理部审核完成后送交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资发放到每一个工人手中(可采取银行办卡、发卡到本人手中、本人激活的方式发放工资,也可采取现场发放现金的方式,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余款作为可拨付工程款。

第四十三条施工队申请拨付工程款,由施工队到项目成本管理部领取《工程价款拨付通知单》并填写基本信息,随后由项目部成本管理部组织部门会签,严禁施工队伍自行找各部门签批。各会签部门将会签意见及拨款建议会签完毕后,由成本管理部交至财务,财务审核签署意见后送至相关领导审批。项目经理最终审批后,由财务部通知施工队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第四十四条合同约定需提供税票的队伍在完工结算后办理

末期支付时,应提供与其结算总价款等额的税票。

第六节计量支付有关要求

第四十五条为便于管理,要求公司所属项目部统一按附表格式办理验工计价、结算及支付业务(若有需要,可根据项目情况补充、增加详细的计算表格等)。

第四十六条分承包队伍进场时,由成本管理部依据项目情况

结合业主管理要求,协调工程、安质、财务、物资等部门,对外部劳务队伍或机械设备租赁商进行内部班组统一编号,每个队伍在本项目部只能有一个唯一内部班组编号,项目部各业务部室在传递资料信息时必须使用统一的队伍编号。

第四十七条同一队伍承担该项目不同性质的工程施工时,要以分承包队伍为单位,将其在本项目完成的所有工作汇总至一份验工计价资料中,验工计价中可按施工的不同内容在计价表中分类体现(例如分为临时设施、零星签证、主体工程,主体工程可再细分),但不得出现同一施工队伍同时出现两份(及以上)的计价或结算资料。

第四十八条验工计价工程量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所实际完成的,并经监理工程师、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试验室认可的设计范围内合格的实物工程量,超出技术交底的一律不予计量。

第四十九条对于隐蔽工程、基底开挖、换填等工程,必须现场实测,不得以设计数量验工计价,每个工序完成后,施工队应及时向工程技术部提出验收申请,经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成本管理部、测量队共同现场实测,双方签认工程量,收方原件报成本管理部,复印件留工程技术部。隐蔽工程必须在覆盖前现场收方,隐蔽工程和数量不确定的变更工程未经现场收方一律不予计量。

第五十条变更工程计量数量必须是设计变更图纸范围内,经业主、监理、项目部确认的实物量。

第五十一条工程量签认必须坚持“谁负责现场,谁提供原始

资料”的原则。计算过程要详细,部位、规格、型号对应图号或交底清晰可查,特殊情况或存在的问题,需要画图或用备注文字加以特别说明。

第五十二条现场需安装的设备、临时设施,安装就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计量支付,杜绝只凭总价合同和发票进账,验收报告作为计量支付的附件。

第五十三条成品砼拌和、运输计价方,必须是拌合站自动计量并经拌合、运输、使用、现场技术员四方共同签认的合格成品砼方量。现场发放的签字小票粘贴汇总后,作为验工计价资料的附件。

第五十四条集中加工钢筋出场时,半成品数量需由加工方、运输方、使用方、现场技术员四方签认,发料小票由加工方每10天上报项目部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部登记辅助台账,月底由物资采购与各方对账确认,提交至成本管理部,作为验工计价和材料核算的附件资料。

第五十五条严格控制零星签证,能用实物量化的必须签实物工程量,不能量化的要及时签证,且必须做到事先申请、一事一签证。确需使用零星签证时,必须由现场负责人提出,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填制《零星用工签证单》和《零星机械台班签证单》,签证单中需说明使用时间、工作地点、使用原因、工作内容、工作量,确保具有可追溯性;签证单必须经出工单位负责人、现场技术员、现场负责人、成本管理部、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共同签字认可。现场负责人须在零星工作结束后当日内签证完毕,原件由出工单位

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 建设管理,严格遵照国家、交通部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执行有关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促进工程计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计量是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工程计量,就是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完成的项目,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确认其质量合格且符合安全、环境要求的工作量。 第三条工程计量不仅是计量已完工程的数量,而且是对已完工程质量的确认及综合评价。工程计量的依据是施工承包合同、施工监理合同及施工技术规范等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四条工程计量是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一方面利用计量手段强化承包人的合同意识,约束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面又十分重视承包人的资金流动状态,在合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加快计量工作的进程,缩短支付周期,为承包人资金的正常流动创造条件,以利于保证工程的进度与质量。 第五条工程计量除了包括数量方面的内容外,还包括质量、安全、环保方面的内容。工程质量不合格且不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计量,承包人将得不到付款,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因此计量与支付也是监理工程师对质量、安全、环保控制的重要手段。

第六条工程计量的数量控制基础是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即经三方(承包人、监理、总监办)签字确认的《工程0#设计复核台账》,该项工作必须在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四个月内完成。如果未按时提供,则按合同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计量的数量控制基础)和经批准的变更设计工程量(即变更台帐),按实计量,严禁超计。 第二章工程计量的依据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第八条审核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按设计复核台帐(如无设计复核台帐时则按工程量清单)和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工程数量,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及变更设计图纸、现场实际数量,计量尺寸以审核后的施工设计图为准。 第九条合同文件中有关计量与支付的条款。 第十条技术规范。 第十一条批准的工程索赔费用审批表。 第十二条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第三章工程计量的原则 第十三条计量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合格且符合安全及环保要求)是计量与支付的先决条件。 第十四条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第十五条计量工程量以图纸尺寸工程量为准,施工中必然发生的“合理超量”应包括在净量的单价内,如路基填方的超宽填筑等,

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办法(20200523212345)

一、验工计价的依据 1、双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3、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签订的补充合同条款; 3、双方签字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确认单》,零星用工、零星用机械台班数量(以下简称“零星用工”)证明材料(必须经施工员签字、现场负责人确认,项目经理批准)。 二、验工计价的原则 1.坚持“先对上,后对下”的计价原则,对下计价数量要严格控 制在建设单位(业主)批复的数量内。 2.坚持“先验工,后计价”的计价原则,对已完工程先由工程部、安质部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并出具由工程部和安质部门签发的《合格工程数量确认单》后,再予以计价。对质量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隐患 的工程应先修复至合格后方可计价。 3.项目部对劳务队伍的计价必须按月进行。项目部应结合项目实 际情况制定严格的内控措施和内部验收标准,确保计价工程数量 控制在已完施工图(含已批复设计变更)中合格工程量内范围内。 4.严禁超额计价。 三、计量、支付程序 1.严格“自下而上”的验工计价程序,劳务队伍作为验工计价的 提议方,应在每月末报送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提交工程部和安 质部进行审核,并报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提交验工计价申请,

并对验工计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严格“先验工、再计价、后拨款”的程序,杜绝超计价、超付 款现象,有效规避风险。、 3.严格控制零星用工的使用及计价程序,按照“先请示后使用、谁使用谁签字”的原则,定期汇总上报项目经理。 4.第二十四条财务在付款前要清理与劳务队伍的帐款往来,扣除我方提供的材料费、设备租赁费及由项目部代付的其它费和罚款等费用后,支付劳务队伍的计价工程款 5.工程进度款按已批准劳务计价原则上不超过业主实际批复的比例(最多不超过业主实际批复的90%)支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最多不超过工程结算总额的95%支付,剩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合同缺陷责任期满,未发生保修事项和款额的情况下一次性支付,如果发生返修事项,返修费用相应扣除,不足部分由劳务单位另行支付。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计价: 1、已完工程未按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2、超出施工图或超出已批复变更设计的工程; 3、工程质量不合格,需要返工待处理的工程; 4、质量安全存在问题,发出质量安全通知书后未整改的工程; 5、未按合同约定分包、转包的工程; 6.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设计的工程; 7、超出合同约定的工程;

计 量 管 理 办 法

计量管理办法 电能计量管理是用电管理的龙头,是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的直接体现。为保证计量的准确、公正,根据《电能计量工作标准》,结合实际工作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电能计量装置包括各种类型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计量量值的准确、统一和电能计量装置的安全可靠。 1、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1)分类: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的多少和计量对象的重要程度分五类(Ⅰ、Ⅱ、Ⅲ、Ⅳ、Ⅴ)进行管理。 (2)Ⅰ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为0.2S级或0.5S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为0.2级,电流互感器为0.2S级。 (3)Ⅱ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00千伏安及以上的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为0.5S级或0.5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2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级。 (4)Ⅲ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315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其有功表配置1.0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5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级。 (5)Ⅳ类电能计量装置:负荷容量为315千伏安以下的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2.0级。无功表配置3.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5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 级。 (6)Ⅴ类电能计量装置:单相供电的电力用户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 2、电能计量装置的接线方式:接入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三线有功、无功电能表。接入非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四线有功、无功电能表或3只无止逆单相电能表。

公路工程计量规则18页word

一、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和意义 我国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从上世 纪八十年代末就开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办法,它是一种国际通用综合报价的计价模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首先是要对所完成工程的数量进行测量、计算、核查和确认。因没有规范、统一、明确的计量规则和方法,使公路基本建设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如:项目管理单位的台账数据采集不合理,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与工程量清单不对应,工程量清单与工程概预算项目不对应,各个项目自拟一套工程量清单,清单细目计量支付内容界定不清、不一致、不完善等,导致实施时各方对工程内容的理解出现偏差,引起合同争议,影响承包合同正常履行。 为解决以上问题,制定统一的《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对加强我省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规范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计量行为,减少工程经济纠纷,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为建立全省的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和修订全国公路基本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提供基础条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制本规则的依据和规则的形成 根据交通部标准、规范、定额编制修订计划,原有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将更名为《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计价规范》中增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本《计量规则》是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受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的委托,根据《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修订工作大纲,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公路工程基本建设概、预算编制办法》和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路建设实际情况,组织编制。 制定本规则,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体现公路建设特点,满足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招标、竣工决算计价的需要。为了把这个规则制定好,编写班子认真总结以往项目管理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先后主持召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2)

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计量与支付工作,使计量与支付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合理减少工作流程、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做到计量与支付“准确、规范、及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采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计量与支付管理。计量用表在青海省内干线公路《公路工程管理用表范本》内容基础上定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对承包人的计量与支付管理。 第四条由建管局对本项目统一招标的合同标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另行下文。 第二章计量与支付 第五条工程计量的范围和方法必须符合与项目公司签订的合同文件、项目专用本(技术规范篇)及本办法,若以上文件均未明确,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和及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计量范围: 1.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2.合同文件规定的其他工程费用;

3.经项目公司审批同意支付的变更项目; 4.任何出现于合同规定以外的附加计量请求均被拒绝。 第七条计量依据: 1.合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技术规范、合同图纸等,以及具有同等效力的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签认的其他补充文件。 2.工程量清单; 3.已批复的设计变更文件; 4.总监办签认的工序验收文件、计量联测记录资料及工程质量合格等证明资料; 5.计量工程相应的档案资料及影像资料已提交项目公司存档; 6.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第八条计量标准: 1.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无论有什么一般习惯和当地习惯,工程计量均应以净值为准。 2.工程子目计量计算结果精度要求是: (1)计量金额取整数,以人民币元计; (2)面积准确到m2(路面准确到m2小数点后一位); (3)体积准确到m3小数点后两位(土石方准确到m3); (4)质量准确到kg;

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计量工作是企业生产和科学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技术基础,对于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保障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必须进一步加强计量管理工作。 二、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实行计量统一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计量组织机构 三、我公司的计量工作业务受市技术监督局计量质量控制室管理领导。 四、设公司计量管理职能机构--计量质量控制室。在公司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计量质量控制室统一负责全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和计量器具检定修理工作。 五、公司其他相关部门要配有专职或兼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责计量工作,业务上受计量质量控制室的指导 第三章职责范围 六、计量质量控制室的职责 (一)组织贯彻计量的法律、法规、政策法令,制订、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程序),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发布实施。 (二)及时根据本企业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规划本企业的计量确认体系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建立企业最高标准器,建立企业内部量值溯源体系。 (四)组织制定企业测量方法,校准方法等程序文件,审查批准并颁布执行。 (五)制订计量确认计划,并颁布实施。 (六)负责提出测量设备采购计划和组织对引进、购进的测量设备进行确认,对不

合格的计量设备提出索赔。 (七)国家列入强制管理目录的计量器具,组织强制检定和监督管理,并代表企业负责内外计量纠纷的处理。 (八)普及宣传计量法令、法规和计量技术知识,组织全体职工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的教育。 (九)组织计量人员培训和考核,不断更新业务知识。 (十)负责制订档案记录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一)组织对计量确认体系的内部审核,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对计量确认体系的评审。 (十二)负责向上级单位申请并安排最高标准器的考核。 第四章计量技术室(含专业室、组)的职责 七、专业室(组)的职责 (一)负责建、保存和正确使用本企业的测量标准器,建立企业内的量值溯源体系。根据国家的量值体系,制订本企业的量值溯源图。 (二)负责指导全公司的测量工作,协助解决生产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三)负责编写、修改校准方法等技术性程序文件。 (四)具体负责测量仪器设备的计量确认工作,负责计量确认档案和记录的保管。 (五)具体负责采购、进口测量仪器设备验收的技术工作。 (六)协助设计、工艺、质检人员制订正确的测试方法。 (七)负责报废测量仪器设备的技术鉴定。 第五章有关部门的职责 八、公司各有关部门应明确指定专职(或兼职)计量管理员1名,做好本部门计量管理工作,管理好公司各部门设备配套仪器仪表及各类计量表具,协助专职计量人员做好周期检修拆装工作。 九、计量器具使用部门要配齐、管好、用好各类计量器具,并严格按计量质量控制

公路工程计量计价规则(word版)

内容摘要 本书为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交公路发[2003]94号)和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编制而成。本书为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规定的组成部分。 全书分为两部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工程量清单。 本书为《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配套用书,可供从事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施工、管理等单位及人员使用,也可供有关院校师生参考学习。

在公路建设中工程量计量、计价是一项至关重要而又十分复杂的工作。由于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规定中,部分工程细目的计量规则的描述比较笼统,在工程结算中甲、乙双方往往对清单细目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在理解上有差异,以致造成工程经济纠纷;同时由于附属(助)工作在工程量清单中的认定比较模糊,也造成一部分建设资金的不合理支出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站委托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依据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交公路发[2003]94号),制定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作为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定的组成部分。 为了提高计量规则编制质量,并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时反映在规则中,请各单位在执行规则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对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随时函告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 2005年2月28日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路基工程 (6) 第三章路面工程 (24) 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 (33)

为了统一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界定工程内容,特制定本规则。 1. 本规则是《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的组成部分,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2. 本规则主要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中的技术规范,结合公路建设项目内容编制。本规则与技术规范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则为准。 3. 本规则共分八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路基工程,第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第六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第七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新增第九章房建工程是依据公路建设项目房建工程内容增编。 4. 本规则由项目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内容构成。 4.1本规则项目号的编写分别按项、目、节、细目表达,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细目或子细目,与工程量清单细目号对应方式示例如下:细目号 4.2项目名称以工程和费用名称命名,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本规则的原则进行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备。 4.3项目特征是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对项目作的描述,是设置清单项目的依据。 4.4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各章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单位计量: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面积计算的项目——m2 以重量计算的项目——t,kg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造价合同部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规范工程价款计量支付的申报、审批及费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造价合同部管理和实施的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不含甲供材料设备)的计量支付。 (三)计量支付办法及计算规则须依据施工合同相关计量支付条款和内容执行。 (四)参与计量支付的人员须遵守“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原则,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合法权益。 (五)造价合同部是计量支付的归口管理部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未尽之处,由造价合同部负责解释、处理。 二、术语与定义 (一)工程价款指对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的款项。工程价款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 (二)工程预付款指施工合同签订后,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供附和要求的担保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三)工程进度款指依据合同约定并结合本办法规定的计量周

期,对周期内完成符合质量标准的实体工程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进行计量,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计量支付总时段为自承包人进场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竣工结算资料为止。 (四)工程结算款指依据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经政府终审部门审定,由发包人按审定结算额扣除已支付金额(包含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后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计量支付总时段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竣工结算资料后至工程缺陷期满止,具体包含四个阶: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过后的支付;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后的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后的支付;缺陷期满时的支付。 三、计量支付的职责 (一)承包商的职责 1、承包商按照合同原则、技术规范、我司批准的施工设计勘察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及本《办法》的规定,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按规定每月填报有关表格报表。 2、若监理工程师、我司认为承包商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不详细时,承包商应按要求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 (二)监理单位的职责 1、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原则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审核、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试行)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验工计价行为,明确工作流程,根据公司有关管理办法及规定,结合渝蓉高速公路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是项目部对各劳务班组完成任务情况、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具体确认,是办理验工计价的一项制度,是考核工程成本、经济核算、进行激励约束考核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验工计价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编制,先验工后计价,真实反映工程进展和投资完成情况,既要落实“四防”工作要求(防超验工计价、防虚假验工计价、防违法分包、防超拨工程款),也要防止漏结算错结算造成损失。 第四条项目部经营管理部、工程管理部以及有关部门应建立验工计价管理台帐,设专人管理。 第五条验工计价分中间计量结算和竣工计量结算两部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验工计价。 第二章目的 第七条加强渝蓉高速公路项目的验工计价管理,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促进本工程快速施工。 第八条明确验工计价程序,规范验工计价流程,准确统计工程进度,高效、有序的完成验工计价工作。

第三章验工计价管理职责 第九条验工计价的归口部门是项目部经营管理部。负责起草结算管理文件、办法、规定;制定结算计划、具体实施验工计价工作,负责牵头实施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验工计价,负责处理劳务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各种费用补偿问题。 测量队:对不规则体进行测量收方计量并签认后上报对口的部门,并做好台账。 工程管理部:审核工程量,建立工程量结算台账,对上、对下工程量的对照。 质量安全部:审核劳务班组实际完成工程数量是否符合质量要求,不合格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合格工程量是指监理、业主、设计验收合格的数量。 物资设备部:向部提供劳务班组的材料扣款、材料核销表等。 经营管理部:根据劳务分包合同、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已签证的合格工程数量、材料扣款及其附件,办理验工计价,并做好验工计价台账。

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办法

工程计量一方面是准确地核实、计算和认定已完工程的数量,另一方面也是对己完工程的综合评价,因此工程计量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合同通用条款第55.l条规定:“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 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因此,向承包人支付时,应通过工程计量来核实和确定工程的工作量。、计量范围1 )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应支付费用;3)工程变更令中的内容。2、计量依据(1)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2)施工设计图及变更(完善)设计图;3)中间交工证书、质量检验凭证;(4)有关计量补充办法(协议)(5)经有关审批机构同意的其他内容。3、计量原则1)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2)合同中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项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他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指挥部将不另行支付;(3)按指挥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4)对新增工程单价套用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单价,不再重新编制;(4)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允许计量;(5)工程的各种实验、检查、检测、验收手续必须齐全,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允许进行计量;(6)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对部分工程另有规定。4、计量的一般规定(1)工

程计量应采用合同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当因工程变更出现新的项目时,应采用变更工程相应的技术规范规定或补充技术规范中的计量单位。(2)工程计量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同时阅读。)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书面指令)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任何尺寸,都不予计量与支付。凡技术规范规定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有关支付项中,均不单独计量。4)计量方法除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办法》第三章规定。 第三章计量方法 第四条:工程计量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工程中间交工、工程中间计量应按照《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和总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单元划分进行。第五条:单元计量的原则规定、按单元计量者,需经中间交工验收合格,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后方可填报《中间计量表》进行计量。如果分项单元施工期较长,为了如实反映工程进度和加快资金周转,可对施工期较长的工程单元进行分次计量,监理工程师和指挥部有权对最终计量部分进行调整。2、分次计量的工程,每次计量须填《分次中间计量表》并附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有关施工情况及质量证明资料。如: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工序检查记录等。当分项工程完工最后一次计量时,再填报《中间交工证书》和《中间计量表》第六条:计量方法(按

工程计量计价管理办法

龙岩城区至高新园区城际快速通道项目 工程计量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工程量的计算、审核(简称“工程计量”)及工程造价的确定(简称“工程计价”)工作,保证工程量、工程造价的相对准确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1)监理单位负责是本项目工程计量与计价,快速通道建设处工程部负责指导和审核。 (2)设计管理部、工程技术部、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施工图纸等相关文件。 (3)总工程师、总经理负责审核计量得出的工程量、工程造价。 第二章工程计量管理 第3条工程计量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为清单项目,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所有工程项目;第二类为清单外新增项目,包括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特指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新增项目,包括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投资人、监理人和回购人应建立工程计量台帐。每期工程计量应将所有的计量资料装订成册,以便核查。 第4条计量原则 (1)工程计量应与“技术规范和补充技术规范”结合起来理解。 (2)工程计量以设计图纸(含变更设计)尺寸为基础,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理论净值计算。 (3)设计图纸以外的工程量,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计量,除非得到回购人的批准。 第5条工程计量的条件。 中间计量:(1)工程项目已完成,工程项目经监理工程师检验质量合格,有中间交工证书;(2)有必要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式;(3)项目特征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4)符合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 交工结算计量:(1)有工程计量台帐;(2)有中间计量的全部完整的技术资料并分类编号,装订成册;(3)符合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 不予计量:符合以下条件的工程项目,不予计量。

计量器具具体管理办法

营口孚拉瑞斯塑料防腐设备有限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编制单位:公司质量部编制日期:2015年1月16日 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计量工作是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本办法是企业的基本计量制度,是各项计量工作要遵循的准则。它确定本企业计量管理体系以及各项计量工作的要求。 一、计量机构设置 集团公司质量部是主管全公司计量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总经理领导下,统一全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质量部建立计量室,有专业计量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量具和专用检测仪表设备(宽座角尺、研磨平台、电刻字机),并有独立工作场地和相应的工作台、资料柜、办公设施,负责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工作。各工厂和相关部门指定兼职计量员,组成公司计量管理体系。在业务上受省、市政府计量部门领导,参加计量学会的有关活动。 二、计量室岗位职责 计量管理工作要突出合理、科学、准确,要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使计量工作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服务。 1、制定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建立公司计量管理体系。 2、审核各部门和工厂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对入库计量器具按相关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 做好标识和登记发放。同时做好不合格品的管理工作。 3、做好公司各部门和工厂计量器具使用台帐。制定周期检验、月度送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4、定期对各厂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做好维修、保养、校验、降级使用、报废等工作。做 好到账、物、卡齐全。保证在用计量器具完好,达到标准要求。 5、做好计量器具的档案管理工作,资料齐全,分类科学,检索方便。 6、开展公司计量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工作。 公司其他部门计量岗位职责(表一) 三、计量方针和目标 1、公司计量方针:强化计量基础管理,不断完善计量检测体系,以科学管理和准确计量服务于钢结构生产和工程建设。 2、公司计量目标:计量管理科学化,器具配备规范化,计量器具校准率达到100%,强检完成率100%,计量器具检验及时率98%,保证量值准确可靠。 3、跟上当前国家计量发展形势,了解最新的计量标准和计量规范。积极参加质量技术监 督局举办的各种计量培训及计量活动,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水平。 4、培养一支计量管理队伍,使鸿路公司计量工作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四、计量管理流程 根据公司计量体系运行要求和满足生产需要,制定的计量器具管理流程如下(表二): 1、量具的采购。 各工厂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添置计量器具,由申请单位填写《计量器具计划采购申请单》,(表三)经工厂领导和质量督察部审核,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采购人员按照公司采购控制程序进行采购。 2、量具的入库。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释义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释义 一、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和意义 我国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就开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它是一种国际通用综合报价的计价模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首先是要对所完成工程的数量进行测量、计算、核查和确认。因没有规范、统一、明确的计量规则和方法,使公路基本建设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如:项目管理单位的台账数据采集不合理,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与工程量清单不对应,工程量清单与工程概预算项目不对应,各个项目自拟一套工程量清单,清单细目计量支付内容界定不清、不一致、不完善等,导致实施时各方对工程内容的理解出现偏差,引起合同争议,影响承包合同正常履行。 为解决以上问题,制定统一的《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对加强我省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规范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计量行为,减少工程经济纠纷,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为建立全省的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和修订全国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提供基础条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制本规则的依据和规则的形成 根据交通部标准、规范、定额编制修订计划,原有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将更名为《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计价规范》中增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本《计量规则》是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受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的委

托,根据《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修订工作大纲,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公路工程基本建设概、预算编制办法》和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路建设实际情况,组织编制。 制定本规则,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体现公路建设特点,满足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招标、竣工决算计价的需要。为了把这个规则制定好,编写班子认真总结以往项目管理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先后主持召开多次座谈会,充分听取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并请全国造价专家进行评审和帮助修改,经过多次修改在范本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补充和完善,形成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报交通厅审核通过,于 ???年 月 日起施行。 三、计量规则的主要内容 总说明 ?形式:本规则项目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采用表格形式,一一对应,直观明了。 ?排列:项目号中项、节、细目按顺序排列,目不连续。若增加项、目、节应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实备案后方可增加,根据实际情况在节下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细目或子细目,细目以?、?⑤⑤表示,细目下子细目以 、 ⑤⑤表示。 ?项目的设置:本规则项目基本沿用范本,并考虑近年来公路建设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结构、新材料,在广泛收集资料和充分调查

高速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道安高速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条计量支付原则:加快计量支付、加速资金流动,保证计量支付工作规范、及时、有效,促进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目标的实施,根据施工合同协议书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及相关参建单位的职责:承包人及时上报计量资料(包含相关质检资料及相关报表);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承包人计量资料的核查并修正报送项目办审查,同时负责组织审查计量台账;项目办负责对监理工程师上报计量资料进行核查,确认后报项目公司合约部;合约部负责全面计量支付审查并编制计量支付证书;财务部负责工程款的支付以及支付情况的核对。 第三条计量支付依据: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施工图纸、工程变更文件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条款、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 第四条计量支付操作流程 1.操作原则:本项目采用施工总价包干合同模式实施,合同总价除包括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外,还包括施工过程中经批准后的设计变更引起工作量增减(保险赔付及董事会决议调整部分除外)。本项目计量支付采取“合同总价包干、清单明细参考、进度总额支付”的原则进行计量支付。 1.1 承包人在收到项目公司提供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3个月内,应结合施工图设计的实际情况、参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中有关计量支付的相关要求,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正,即在保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各支付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列出各分项工程量清单,并填写各工程细目的工程量、

单价和合价。承包人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公司审批后作为计量支付的参考依据。 1.2 如果某些工程细目按照上述原则调整后单价远远高于或低于目前市场平均水平,则监理工程师有权再与承包人协商后,在保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总价不变的基础上,对各支付细目的单价和合价进行适当平衡。 1.3 监理工程师应该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的要求和本合同的规定,对承包人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即以承包人施工图分项工程量清单作为进度统计计算的基础,考核分项或分部工程进度比例,按对应比例的承包人所报工程量清单数量及单价进行计量参考,当清单中某项支付细目达到工程量及合价的90%时即暂停计量,剩余10%支付款待该清单明细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后经监理人签认且扣除应扣留款项后一次性支付。 2.计量条件: 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计算和测量后实施计量,在计量过程中分未变更项目计量与变更项目计量两部分,工程计量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2.1 未变更项目计量必须满足合同文件中有关计量的规定 2.1.1 所列计量项目必须与合同工程量清单细目相对应; 2.1.2 承包人上报计量资料同时应完成相应工程交验资料并经监理工程师签署通过,考虑到砼28天龄期,砼强度试验资料可在次月补充,若次月补充不及时,则停止次月与砼相关的计量; 2.1.3 计量项目数量及金额不能超出工程量清单(修正后)相应细目数量与金额; 2.1.4 计量项目的单价必须与合同工程量清单对应项目的单价一致。

安徽建标〔2017〕191号附件2018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8月

目录 一总则………………………………………………………………二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四工程成本的评审…………………………………………………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格式………………………………………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一总则 1、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与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有关工程量计算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3、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等。 4、本办法就是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组成部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本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 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她项目费与税金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就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出的各项费用,由直接费与综合费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为加强澄城县市政道路建设、西河水域生态综合治理、公园新城及北城水岸PPP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目标的实施,规范计量支付程序,保证工程建设资金合理使用,根据《PPP 项目合同》、《施工合同》及《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量与计价依据 1.计量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9)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09)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09)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09)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版) 2.计价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 《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定额》(2004)、

《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 《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2009)、《陕西省市政工程价目表》(2009)、 、)2009(《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 )、《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270号文件)计价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陕建发【2017(陕建发《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号)及相关文件。】100【2016人工费按施工当期最新文件进行调差。若在建设期内,陕西省出台新的计价规定,可协商按照当期的计价规定执行。二、各部门及相关参建单位的职责及流程1.总承包单位①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每月及时上报计量与支付证书;(包含月度进度计划、相关质检资料及相关报表)②及时建立计量支付台账。配备专职计量工程师,负责计量支付工作,及时与监理、项管、造价等单位的专业工程师联系,建立计量支付台帐并保证清晰、准确。2.监理单位①督促承包单位按时办理计量与支付,落实计量工作程序;②负责对总承包单位上报的计量支付资料进行审核,认真审查工程计量,确保工程量计量与支付的准确和及时,对计量工作合理性、准确性全面负责;③上报监理费计量支付证书。3.项目管理单位①统一管理承包人以及监理单位的计量与支付工作,

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预防和制止拖欠工程款,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省建筑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行政区域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第三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当执行《计价规》和本办法。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发包人自行确定。凡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当执行《计价规》和本办法。 一个工程不能同时采用两种计价方式。 可以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除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门性规定外,仍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性文件,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维护发包人、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注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第六条工程计价文书应统一使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制定的表式。 第七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监督管理,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实施。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八条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第九条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第十条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第十一条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一)《计价规》; (二)《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计价定额》)和工程造价计价的相关政策; (三)省政府及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的规费; (四)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五)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技术资料; (六)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2)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 1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子目号、子目名称、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工程内容。 5.工程计量共分九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路基工程,第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第六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第七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第八章房建工程,第九章机电工程。 6.清单计价的各项需规范要素,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6.1 本规则子目号分别按子目所在章、节、目和子目四级编写,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子目或细目;当目下不分子目时,子目编号仅由章、节和目三级组成。与工程量清单子目号对应方式示例如下: 子目号 2 0 2 – 1 - a 清理现场 子目 目 节(以两位数标识,不足两位数前面补零) 章 6.2 子目名称以工程和费用名称命名,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本规则的原则进行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备。 6.3特征是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对项目作的描述,是设置清单项目的依据。 6.4 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各章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单位计量: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面积计算的项目——m2 以重量计算的项目——t、kg 以长度计算的项目——m 以自然体计算的项目——个、棵、根、台、套、块…… 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总额 6.5 工程量计算规则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有明确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清单项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计算。除监理人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

示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 6.6计价工程内容是为完成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凡工程内容中未列的其他工作,为该项目的附属工作,应参照各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范本技术规范章节的规定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7.材料及半成品采备和损耗、场内二次转运、常规的检测、试验等均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8.全部必需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制件等其他材料,应包括在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 9.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应综合考虑在各项目内,不另行计量。 第一章总则 1.本章总则包括:保险费、工程管理、临时工程与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等内容。 2. 保险费分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2.1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2.2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和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2.3保险费率按议定保险合同费率办理。 3.工程管理包括竣工文件、施工环保费、安全生产费和工程管理软件。 3.1 竣工文件是承包人对承建工程,在竣工后按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要求,编制竣工图表、资料所需的费用。 3.2 施工环保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措施所需的费用。 3.3安全生产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所需的费用。 3.4工程管理软件:是发包人指定要求承包人统一配备的软件系统,并建立网络系统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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