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中的关系

如何处理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中的关系
如何处理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中的关系

如何处理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中的关系

新课标下的语文教学强调创新、变革,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淡化知识传授。这给教学效果一向“少、慢、差、费”的语文学科,带来了一次绝佳的发展机遇。新课标下的语文课堂强调自主探究,突出了开放意识、民主意识,学生自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表现欲都被激发出来。“满堂灌”、“满堂问”的现象得到了初步而有效的改变。然而在新课标下的语文课堂在展示出一片曙光的同时,也给人留下一分忧虑:学生活动成为一种时尚,文本尚未充分解读,便“左邻右舍”或几个学生合围而坐,展开讨论,还有当堂辩论,动作演示,声乐熏染等等,课堂变得热热闹闹起来。热闹之余,不禁令人深思:这种过分突出学生主体地位,而忽略教师主导性,甚至否定教师的主导性作用,这应该是新课标下的语文课堂吗?不是,断然不是!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满堂闹”的状况,是我们对新课标下的语文教学的认识和做法出现了偏差,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下面笔者就此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一、学生主体地位过分突出

1、忽视教师主导作用,片面追求自主探究

不少教师在思想认识上存在迷惑、偏差,在学习方式上存在绝对化的倾向,不是根据教学内容来确定学习方式,而是让教学内容来迎合学习方式。一些学生自主学习陷入困境,对新知识深层次的理解及拓展更是束手无策,学习能力得不到真正的提高。其实,在教学生没有知识经验基础的课程中,教师应发挥主导作用,不能不顾及学生实际为探究而探究,仍应以引导讲解为主、自主探索为辅。教师适时地进行点拨、讲解,学生充分探究、交流、讨论与合作。

2、过分强调学生主体地位的落实,而忽视、削弱教师的主导作用

有的教师让学生自己提学习内容,喜欢哪一段就读哪一段:学习伙伴由学生自己挑、想和谁交流就和谁交流,教师则在做旁观者,任学生自由发挥。这样的课堂展现的是学生虚假的主体性。教师主导作用的丧失,学生主体性的发挥受到了他们自身水平的限制,就会使他们的认知水平在原有的层次上停滞不前。如果课堂缺乏教师有效的组织管理,必然会导致课堂的失控和低效。所以,新课程改革既要真正提升学生的主体性,又要充分发挥好教师的引领作用。

3、小组合作学习泛滥

合作学习的目的是把小组中的不同思想进行优化整合,以群体智慧来解决问题。但是,有些教师只是由于过分依赖小组合作学习,什么都让学生小组合作,令学生不知所措,合作学习的内容没有探讨价值;小组合作前缺少让学生独立思考的过程;合作学习时学生的参与度不均衡;忽视对学生合作技能的训练与培养;合作学习次数过多,泛滥使用。这样做很有可能使学生养成学生浮躁的学习心境,形成低效率的学习习惯。这种现象表现在教学过程中只要求学生之间开展合作学习,似乎合作学习就是学生的事。教师允许学生进行小组合作学习就行了,至于如何开展合作学习,如何组织学生学习,合作学习方法与要求是哪些等的问题,教师则不太关注。

事实上,在学习方式的变革过程中,不是通过学生的变来带动教师的变,而是通过教师教学方式的变革来引起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如果在小组合作学习过程中只注重学生主体性而忽视教师指导性,学生就会放任自由,课堂就会出现混乱局面。然而,教师作为合作学习的组织者和促进者,在实施这种学习方式时,要具备一定的素质和技巧。如具备对异质性小组进行调控、促进等组织技能,及时地论断与处理问题,当学生和小组面临问题时要进行辨别、分析,并对学生进行帮助,对学生学习进行有效的调控和促进,并通过新课导言的设计,问题情境的创设,来唤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欲望,合作学习的冲动和愿望。在合作学习中,教师要巧妙地把自己对学生个人和小组的行为期望传递给学生,从而激活学生的互动技能和社会技能。在合作学习中要多走动和观察、倾听,必要时可进行干预。教给学生一些探索、发现的规律,让学生去探索,会发现,不断引发学生思维碰撞,把学生的探索引向深处

二、正确认识教师主导性和学生主体地位

(一)教师的主导性

长期以来,人们有一种错觉,认为发挥主导作用就是教师滔滔不绝的讲解,学生安安静静地听讲,教师连珠炮般的提问,学生如流水般地应答。当然,教师的“讲”与“问”是需要的,特别是在关键处,教师的精讲、精问往往起了画龙点睛的导向作用。但不能走极端,认为教师的每句话都必要。主导的根本含义应是“引导事物向某方面发展”。教师主导就应引导学生向着理解问题的方向发展,最终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据此,笔者认为,“主导”的本意应从下列两方面考虑:一是教导。意即教育、指导、引导,重在给学生“指明方向,引导上路”,全面发展,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生存与发展,学会共同生活。二是辅导。意即辅助与疏导。针对学生课内外学习中发生的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予以辅助、帮助,如同流水受堵,需要疏导一样。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不仅要注重学生的主体性,还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的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所表现的三个角色:教师是指导者、组织者、激励者。

1、教师首先是一个指导者

作为教师首先一个指导者,应帮助学生明确要学习什么?和获得什么?对学生要探究的问题要给予指导。教学实践中,教师要分析透教材,让学生首先能知道自己要通过这种活动获取什么,教师要了解学生的关注点是什么?怎样与教材联系起来,又怎样与社会实践联系起来,学生们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作为教师首先给他们创设探究问题的情境,要让学生们在这些氛围中发现问题,有进一步研究的兴趣,而且是沿着教材大纲要求的教学目标,找到兴趣点,探究点。

2、教师应该还是一个组织者

教育教学中,教师担任着一个重要的角色,就是组织者,组织学生如何理解教材,组织学生如何有序地学习,达到既定的教学目的。另外教师还要组织学生的各种活动,当同学们把自己收集来的各种资料整理成文,并得出自己观点时,作为教师应当帮助同学们创设、营造和维持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积极的学习氛围,及时延伸学生们的学习热情,组织各种交流活动,比如:讨论会,答辩会,辩论会。在交流活动中,教师帮助学生抓住主要问题,组织好学生共同探讨,研究。随着交流的深入,组织好学生不断提出新问题,分析新问题,解决新问题,求同存异达成共识。

3、教师还是一个激励者

作为教师应把同学们通过艰苦努力获得的东西应视为最宝贵的财富。不管它是一个小小的问题,还是一个有创意的想法,总之是孩子们思想的结果。教师对孩子们在课堂上的表现,除指出不足之外,要给予极大的鼓励,可利用多媒体及时反馈学生学习的信息,把他们的成果展示在更多的人面前,让更多的人欣赏鼓励他们这种探索精神。只有做好这项工作,才能更好地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型学习,更有利巩固学生的研究热情。对于学生的点滴进步都应给予充分的肯定、表扬,学生会从中获得力量,从而更加积极主动的学习。

(二)学生主体地位

所谓“主体”,在教育上,学生的主体作用即教师“以生为本”,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发展的过程。其中,学习主体的主动努力程度往往决定其学习的效果。广义的自主学习除了学校教育外,还包括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个人自学在内的一切有目的、个性化的学习活动。要求教师处处教导学生善于自我反馈、自我监控,包括自我观察、自我判断、自我指导、自我反应、自我调节、自我激励、自我强化以及自我评价等。学生学习的主体性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自主性、独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1、自主性

学生的自主性特征表明学生是自己行为的主人。他们有权对自己的活动做出自我选择和自我决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一切行为,包括能否接受教育、如何接受教育,都要受到自身意识的支配。学生的意识,一般说是在教育者的影响下形成的,但这种主体意识一经形成,就具有明显的独立性,表现为对外界的影响具有分析、判断和选择的倾向,凡事都要经过他自己的思考,才能做出抉择。

2独特性

学生学习的独特性,实际上也就是学生在学习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差异性。它是学生主体的一个重要表现。它表明在现实的学习生活中,每一个学生都是具有自己内在世界的鲜活、生动、独立,是不可重复、不可再造的价值主体。我国古代思想家、教育家针对学生学习的独特性所提出的“因材施教”,至今被我们乃至世界各国教育界作为一条重要的教学原则。每个学生由于遗传因素、家庭条件、社会环境和教育作用等方面的不同,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差异,甚至是很大差异。可以说,每个学生的内心世界都是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组成的一个独特结构。在这个独特的整体素质结构中,总会表现出某些方面的优势和特点;同时,也存在某些方面的不足和弱点,即表现出个体内在素质之间的差异,表现出不同于他人的独特个性。

3、能动性

学生的能动性主要指学生在认知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自觉、积极和主动的特征。人是有主观能动性的,积极能动地反映客观世界是人类认识的本质特性。这一本质特征在各种形式的认知中体现出来,学生的认知也不例外。学生的学习过程是教师指导下的认识过程。学生作为能动的认知的主体,他不是像一面镜子似的直接地反映客观事物,也不像录像机那样,机械地把教师讲的或外界的信息录取和储存下来,而是经过自己头脑的认识加工,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把外在的知识、信息、要求、影响等等,内化为自身的东西,形成为主体的认知、经验和行为品德。

4、创造性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学生的学主要是掌握人类认识的成果和经验,凭借自己的智能去了解掌握他所尚未知晓的知识,并能运用它们,就应算是创造力的表现。学生学习的创造性,是学生主体性的最高表现。它表明学生在学习这一特殊的认知-实践活动中,具有探索新知、追求新知的方式和内在意向,具有无限潜力。我们要高度重视培养学生的创造性。

5、整体性

整体性是指学生主体在认识-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生理与心理、智力与非智力、认识与行为等方面的特征,它是学生主体性形成的基础所在。主体的发展,不仅仅是某个方面或部分的片面发展,能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等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是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内涵和实质。

三、如何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

1、要有正确的学生观和恰当的教育方式

我们强调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并不意味着否认教师的主导作用。学生的学习过程是在教师指导下的认识过程,学生的学习主体性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在某种意义上说,教师的主导作用,就在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而教师能否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关键在于教师持怎样的学生观,采取怎样的方式。

学生观,是对学生的本质属性及其在教育过程中所占地位和作用的看法。传统教育把学生仅仅看成是教育对象,是消极被动地接受外来影响的客体,是教师“灌输”知识的“容器”。这种学生观必然导致对学生学习主体性的压抑;反之,如果看不到学生是正处于成长中的受教育者,高估他们的主体性发展水平,夸大其主体性发挥范围,忽视教师的作用,跟低估、压抑学生主体性一样有害无益。正确的学生观是既要把学生看成是教育的客体,从而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引导;又要把学生看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充分发挥他们主体能动作用。

教师教育方式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所表现出来的特定行为模式,教师的教育方式,直接影响学生在认知、情绪、自我评价等多方面的发展。放任型的教师认为,学习是学生自己的事,教师没有必要多过问,课堂上我讲我的,学生听不听无所谓。权威型教师认为,教师是知识的权威者,学生则是被动的接受者。只有民主型教师具有较高的民主意识,对学生既严格要求,又尊重他们的人格与才能,经常鼓励学生积极思维、独立思考、并可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从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因此教师应当尽量想民主型教师靠拢。

2、树立正确的“教育对象观”,创设和谐融洽的课堂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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