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生产现场作业行为,避免或减少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公司区域内进行的危险作业均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相关方在公司内进行的危险作业也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3.危险作业包括:

3.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3.2.受限空间作业

3.3 临时用电作业

3.4高处作业

3.5大型吊装作业

3.6交叉作业

3.7设备设施检维保作业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执行以下管理职责:

4.1.1负责本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4.1.2执行危险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4.1.3为危险作业提供安全技术支持;

4.1.4有权利停止危险作业,并组织危险作业的隐患排查治理;

4.1.5有权利为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的人员进行处罚。

4.2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负责人应执行以下管理职责:

4.2.1负责审核本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

4.2.2组织分管的部门和人员执行危险作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2.3执行危险作业现场监督抽查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4.3公司各部门、车间是各项危险作业的直接管理部门,管理职责如下:

4.3.1负责管理各自的危险作业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4.3.2执行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4.4各班组是危险作业的直接管理单元;

4.5班组长是生产现场危险作业的直接责任人

4.5.1负责从事的危险作业的申请;

4.5.2负责组织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5.3负责危险作业前、中、后的自查。

4.6作业人员是危险作业的直接责任人

4.6.1负责按照危险作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

4.6.2严格执行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4.7监护人员职责

4.7.1监护人应严格执行危险作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7.2坚守岗位,做好监护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4.7.3掌握基本的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

5.公司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到现场”、“危险作业逐级审批”和“危险作业安全交底”的制度。

5.1“危险作业到现场”是指各层级人员必须在危险作业的前、中、后期到现场履行相应的职责。

5.1.1作业人员(包括操作人员、监护人员、指挥人员等)必须在生产现场,不得擅离职守。

5.1.2各项危险作业中极易造成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或者较大经济损失的,班组长、部门车间经理应在现场监控。

5.1.3分管生产、安全的副职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不定期到现场进行检查。

5.2“危险作业逐级审批”是指各项危险作业必须经过班组长、部门(车间)经理、分管生产、安全的副职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部门的逐级审批过程。

5.2.1危险作业逐级审批必须建立在危险作业到现场的基础上进行。

5.2.2危险作业的许可范围、许可证应在各单项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中明确。

5.2.3《危险作业许可证》应由班组长负责填写和办理。

5.2.4各级人员应正确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内容真实清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和增补。

5.2.5审查和审批不得单独出现“同意”、“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或者“按照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等简单、推脱的语句。

5.2.6《危险作业许可证》应永久保存至安全管理部门

5.2.6危险作业到现场和逐级审批的职责权限按下表执行。

5.3“危险作业安全交底”是指各项危险作业中极易造成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或者较大经济损失的,必须在作业前召开专项安全交底会。

5.3.1危险作业安全交底会应由分管生产的副职负责人组织;

5.3.2危险作业相关的部门、车间经理,班组长,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必须参加交底会;

5.3.3班组长负责将安全交底会的内容宣贯至班组成员;

5.3.4安全交底会内容应至少包括生产作业项目、人员设备进度安排、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措施等。

5.3.5安全交底会的相关记录应永久保存至安全管理部门。

5.3.6需要召开安全交底会的危险作业应在各单项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中明确。

6.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6.1动火作业是指一切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赤热表面的作业。

6.1.1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6.1.2喷灯、火炉、熬沥青等;

6.2危险区域分类

6.2.1一级危险区域

6.2.1.1油类、危险化学品类、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管系,以及管系连接的设备;

6.2.1.2油类、危险化学品类、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储罐、容器以及周围10米的区域内;

6.2.1.3喷漆车间、探伤车间、燃气锅炉以及锅炉房;

6.2.1.4其他易燃易爆区域。

6.2.2二级危险区域

6.2.2.1配电室、控制室、监控室

6.2.2.2原材料、中间材料以及成品仓库(非易燃);

6.2.2.3设备检维修动火作业(非一级的)

6.2.3三级危险区域,危险因素低于二级动火作业的区域进行的动火作业。

6.3动火作业逐级审批和许可证管理

6.3.1一级危险区域和二级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应执行危险作业逐级审批制度,履行《危险作业许可证》。

6.3.2三级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不执行。

6.4相关人员职责

6.4.1动火作业操作人员

6.4.1.1严格按照动火作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

6.4.1.2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

6.4.1.3有权拒绝无审批、无安全措施、无监护人的动火作业。

6.4.2监护人员

6.4.2.1严格按照动火作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

6.4.2.2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

6.4.2.3保持警惕,不得擅离职守。

6.5审批程序

6.5.1班组长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提出动火申请;

6.5.2部门、车间经理对动火作业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和名字;

6.5.3分管生产、安全的副职负责人审批动火作业,签署意见和名字;

6.5.4安全管理部门对动火作业进行审批,签署意见和名字。

6.6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6.6.1动火作业人员属于直接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6.6.2动火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用的设备和工具,保证安全可靠;

6.6.3动火作业前应准备好防火措施:

6.6.3.1核实清楚动火作业地点的情况以及毗邻部位的情况。毗邻部位包括动火地点周围的上、下、左、右、前、后六个方位的情况;

6.6.3.2动火作业应当清除作业地点以及毗邻部位的易燃物;

6.6.3.3易燃物不能清除的,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6.6.3.4动火作业应准备好消防水、消防器材或消防砂等;

6.6.3.5动火作业地点和毗邻部门应当有专人监护;

6.6.4一、二级动火作业应执行逐级审批制度,正确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

6.6.5动火作业应在审批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得超过审批的时间或者在未审批的地点动火作业。

6.6.6超过审批的时间、新的动火作业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6.6.7动火作业用气瓶

6.6.

7.1氧气瓶、乙炔瓶、二氧化碳瓶、氩气瓶等应摆放在固定位置,临时摆放的应稳固;

6.6.

7.2气瓶不得摆放在高温区域,不得靠近探伤室的放射源;

6.6.

7.3气瓶应当直立摆放,乙炔瓶和氧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气瓶与动火地点的间距不得小于10米;

6.6.

7.4乙炔瓶应安装防回火装置;

6.6.8动火作业应保证有效的通风,车间内应保证通排风装置开启,有限空间内应保证有专门的机械通风;

6.6.9六级以上大风(含六级)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6.6.10高处进行动火作业,应清除下方易燃物,并设有专人监护;

6.6.11一级危险区域动火作业以及6.2.2.3项动火作业应召开专门的安全交底会。会议应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等。

6.6.12管线维修作业时,作业前必须先查明管线走向、内部介质及周围环

境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作业方案,采取安全可靠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6.6.13储罐、容器动火,必须先核实清楚盛放介质,属于易燃易爆物质的应进行气体置换或清洗,经过可燃气体检测合格方可进入动火作业。

7.受限空间作业

7.1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受限空间(作业受到限制的空间)。在受限空间的作业都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7.2受限空间分类

7.2.1一类受限空间作业

7.2.1.1盛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罐体、容器和管道;

7.2.1.2受限空间(罐体、容器和管道)进行涂装作业的;

7.2.2二类受限空间作业

7.2.2.1盛放非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体的潮湿的罐体、容器和管道进行电气焊、带电作业的;

7.2.2.2不具备火灾、爆炸危险有害因素的其他受限空间

7.3作业审批管理

7.3.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危险作业逐级审批制度。即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7.3.2受限空间分类中第7.2.1.1项应实施危险作业安全交底制度。其他项危险因素较大的,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危险作业安全交底制度。

7.3.3审批程序

7.3.3.1班组长明确进入受限空间的种类、作业项目、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填写《许可证》;

7.3.3.2部门、车间负责人对危险空间作业进行审查,签署作业意见和姓名;

7.3.3.3受限空间分类中第7.2.1.1项应由分管生产的副职负责人进行审批,签署作业意见和姓名。

7.3.3.4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签署作业安全措施和姓名。

7.3.4《许可证》中应写明以下内容:

7.3.4.1受限空间的详细情况,盛放介质;

7.3.4.2作业项目和作业人员;

7.3.7.3有针对性、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7.3.5《许可证》字迹清晰准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永久存档于安全管理部门。

7.3.6每个《许可证》只能针对一个作业项目或者一个作业地点。当作业时间、作业项目改变或者作业地点变动,必须重新办理《许可证》,原《许可证》作废。

7.4安全技术措施

7.4.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按照7.3执行,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7.4.2安全隔绝

7.4.2.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容器、管系等)连通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7.4.2.2安全隔绝可采用关闭阀门、插入盲板、拆除等方法,应尽量同时采取2种方法以保证有效的安全隔绝;

7.4.2.3安全隔绝处(切断的阀门等处)应在明显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7.4.2.4安全隔绝处应根据作业的实际情况设置监护人。

7.4.3清洗置换

7.4.3.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放介质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

7.4.3.2清洗或置换工作应委托具备符合国家、天津市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

7.4.3.3清洗置换工作应进行安全交底,制定清洗置换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等;

7.4.3.4清洗或置换后的气体、液体应按照国家、天津市的规定进行处理,严禁私自存储或排放;

7.4.3.5清洗或置换后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氧气,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

7.4.4气体检测

7.4.4.1气体检测包括氧气含量检测、易燃易爆气体检测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7.4.4.2气体检测工作应委托具备符合国家、天津市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不得委托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

7.4.4.3气体检测应使用符合标准的、质量合格且经过校正的仪器;

7.4.4.4气体检测的地点、次数、间隔时间应符合相关的标准或者技术要求;

7.4.4.5气体检测结果应及时、如实记录在《气体检测报告单》上,并由检测的单位和检测人签字盖章;

7.4.4.6氧气含量应至少在18%以上,但不得大于富氧环境;

7.4.4.7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应符合GBZ2中规定的量;

7.4.4.7易燃易爆气体的含量应低于其爆炸下限的1%;

7.4.4.8气体检测不合格的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重新进行清洗置换或者进行机械通风,直至气体检测全部符合要求;

7.4.4.9气体检测人员应正确穿戴个体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易燃易爆、电子、非有色金属等物品)

7.4.4.10气体检测中,应有专人监护;

7.4.4.11一类受限空间必须进行气体检测,全部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

7.4.4.12气体检测应提前一小时停止机械通风,受限空间静置一小时后取样分析,气体含量合格方可进入。

7.4.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应正确穿戴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7.4.5.1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受限空间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拴安全绳;

7.4.5.2在易燃易爆介质的受限空间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服;

7.4.5.3 在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和手套等;

7.4.5.4安全鞋鞋面和鞋底不得有金属物体,不得粘有金属焊渣;

7.4.5.5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耳塞或耳罩,拴安全绳;

7.4.5.6受限空间内喷漆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机械通风条件下可佩戴防毒口罩,穿喷漆专用服装;

7.4.5.7受限空间内高处作业的,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带金属部门应用绝缘胶布包好。

7.4.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保证有效的通风

7.4.6.1打开人孔、观察孔、风门等与大气相通的部位进行自然通风;要求至少打开2处,且相距最远的2处以保证有效的循环风;

7.4.6.2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应保证有效的机械通风,排除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

7.4.6.3受限空间涂装作业前、中、后应保证有效的机械通风;涂装作业后应保证24小时的机械通风,直至漆膜彻底干透,可燃气体的浓度低于爆炸下限

的1%;

7.4.6.4使用风管、风带进行机械通风时,应保证风管或风带无破损,捆绑牢固,且深入到受限空间的最底层;

7.4.6.5当采用管道送风时,应确认风源和管道内介质;

7.4.6.6禁止向受限空间内充纯氧、窒息气体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

7.4.7受限空间监护

7.4.7.1受限空间外设置警示牌,警示牌应注明受限空间的情况、作业情况以及进入受限空间人员情况;

7.4.7.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应将工作证或号牌挂在警示牌后方可进入;离开受限空间应撤下挂在警示牌上的工作证或号牌;

7.4.7.3受限空间作业应设置专人监护;

7.4.7.4危险性较大、工程复杂或者受限空间出入口较多的,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多名监护人;

7.4.7.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同监护人统一联系信号;

7.4.7.6监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脱离岗位;因特殊情况必须离开的,应联系班组长安排另一监护人,待另一监护人到位且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开。

7.4.8照明及用电

7.4.8.1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照明应使用防爆灯;

7.4.8.2干燥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36V,在潮湿、狭窄的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12V;

7.4.8.3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应配置独立的漏电保护器;

7.4.8.4潮湿受限空间带电作业,作业人员应保证工作服和手套干燥,站在绝缘板上,保证受限空间的接地可靠;

7.4.8.5进入受限空间的电源线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绝缘破损;

7.4.9进入受限空间内动火作业,应按照本管理制度第6项的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准备好各项安全措施;

7.4.10受限空间的出入口应保证通畅;

7.4.11进入受限空间内带电作业,应同时办理《临时用电接线单》,由专门的电工接线;

7.4.10进入受限空间内高处作业,应同时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7.4.11进入受限空间的气焊胶管(氧、乙炔、二氧化碳、氩气等)应保证完好无泄漏,割焊炬和胶管应随人出入受限空间。

7.4.12受限空间作业完毕后,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具设备全部撤离无误后,方可封盖受限空间出入口。

8.高处作业

8.1高处作业定义

8.1.1高处作业: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或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8.1.2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8.2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级根据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执行。

8.3高处作业分类

8.3.1设备设施固定爬梯(直梯、斜梯)至高处;

8.3.2脚手架作业

8.3.3升降机等移动平台作业

8.3.4高凳等固定平台作业

8.4作业审批管理

8.4.1第8.3.2、8.3.3和8.3.4项高处作业实施危险作业逐级审批制度。

即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8.4.2第8.3.2项脚手架高度超过10米的应实施危险作业安全交底制度。其他项危险因素较大的,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危险作业安全交底制度。

8.4.3审批程序

8.4.3.1班组长明确高处作业的种类、作业项目、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填写《许可证》;

8.4.3.2因作业需要搭设脚手架,应同时填写《脚手架搭设申请》;

8.4.3.3部门、车间负责人对高处作业进行审查,签署作业意见和姓名;

8.4.3.4高处作业第8.3.2项中,脚手架的搭设应由分管生产的副职负责人进行审批,签署作业意见和姓名。

8.4.3.5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高处进行审批,签署作业安全措施和姓名。

8.4.4《许可证》中应写明以下内容:

8.4.4.1高处作业的详细情况;

8.4.4.2作业项目和作业人员;

8.4.4.3有针对性、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8.4.5《许可证》字迹清晰准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永久存档于安全管理部门。

8.4.6每个《许可证》只能针对一个作业项目、一个高凳、或者一个脚手架。当作业时间、作业项目改变、作业地点、作业用设备设施变动,必须重新办理《许可证》,原《许可证》作废。

8.5脚手架

8.5.1脚手架的搭设和验收应实施申请、审批制度;

8.5.2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应委托具备符合国家、天津市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

脚手架搭设人员应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8.5.3公司应同脚手架搭设单位签订安全协议,要求其搭设或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脚手架;

8.5.4任何人员不得搭设、拆除或者更改脚手架。

8.6升降机等移动平台

8.6.1升降机属于特种设备的,应按照国家、天津市的相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和定期年检;

8.6.2升降机的使用应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8.7高凳等固定平台

8.7.1高凳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8.7.2高凳的制造焊接应符合工艺要求,保证牢固可靠;

8.7.3高凳的高度不得超过6米;

8.7.4任何人员不得更改高凳的结构,不得加高或者加长。

8.8安全技术措施

8.8.1高处作业应当按照8.4执行,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8.8.2高处作业前,应对高处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8.8.3高处作业的设备设施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联系相关部门解决。异常情况未彻底解决的不得恢复高处作业。

8.8.4高处作业人员属于直接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8.8.5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包括: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的,或者年龄大于50岁,持续作业时间超过4小时的,视力不佳的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8.8.6高处作业应正确佩戴安全带,高挂抵用。安全带应悬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或专为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尖锐、棱角或炽热的部位。。

8.8.7夜间高处作业应保证有效的照明;

8.8.8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的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时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 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的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8.8.9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禁止露天高处作业;雨、雪天气后进行高处作业的,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冻措施,及时清除水、冰、霜等。

8.8.10恶劣天气后,露天高处作业的设备设施应重新检查,对松动、变形、损坏、脱落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8.8.11作业人员不得负重攀登,不得手持工具攀登进行高处作业;

8.8.12高处作业中所使用的工具、零件等应放入工具袋中,不得向下方扔掷任何物体;

8.8.13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不得上下垂直作业。

8.8.14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休息、娱乐;

8.8.15高处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清扫高处的废料、垃圾等;

8.8.16高处作业未彻底安装、或者未彻底拆除的物件应有保护措施,防止掉落;

8.8.17高处进行临时带电作业的,应同时办理《》

8.8.18高处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同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严格执

行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

9.起重作业

9.1起重作业就是根据科学原理,利用各种设备(吊运工具及辅助设施)将50公斤(kg)以上的物体根据生产需要从A处移至B处的活动。

9.2起重作业分类

9.2.1一级起重作业(即大型吊装作业)

9.2.1.1起重量超过30吨的起重作业;

9.2.1.2被吊装物体体积较大、形状复杂的物件或者精密度高的设备设施

9.2.2二级起重作业

9.2.2.1起重量小于30吨且体积形状简单的物件

9.3作业审批管理

9.3.1一级起重作业实施危险作业逐级审批制度。即起重作业前,必须办理《起重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9.3.2一级起重作业中,起重量超过50吨,或者第9.2.1.2项应实施危险作业安全交底制度。其他项危险因素较大的,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危险作业安全交底制度。

9.3.3审批程序

9.3.3.1班组长明确起重作业的种类、作业项目、起重机司机、司索、指挥以及监护人员等,填写《许可证》;

9.3.3.2部门、车间负责人对起重作业进行审查,签署作业意见和姓名;

9.3.3.3(起重机司机管理部门)对起重作业进行审查,签署作业意见和姓名;

9.3.3.4设备管理部门/设备主管对起重作业进行审批,签署作业意见和姓名;

9.3.3.5起重量超过50吨或者第9.2.1.2项应由分管生产的副职负责人进行审批,签署作业意见和姓名;

9.3.3.6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起重作业进行审批,签署作业安全措施和姓名。

9.3.4《许可证》中应写明以下内容:

9.3.4.1起重作业的详细情况;

9.3.4.2作业项目,起重司机、司索和指挥;

9.3.4.3有针对性、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9.3.5《许可证》字迹清晰准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永久存档于安全管理部门。

9.3.6每个《许可证》只能针对一个作业项目或者一个作业地点。当作业时间、作业项目改变或者作业地点变动,必须重新办理《许可证》,原《许可证》作废。

9.4起重吊索具

9.4.1作业人员应按照吊索具作业指导书中的要求,正确使用起重吊索具;

9.4.2作业人员使用吊索具前,应对吊索具进行检查;

9.4.3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吊索具。

9.5轻小型起重设备

9.5.1轻小型起重设备包括:手拉葫芦和电绞关

9.5.2作业人员应按照轻小型起重设备作业指导书中的要求,正确使用轻小型起重设备;

9.5.3作业人员使用轻小型起重设备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

9.5.4电绞关的使用应填写《临时用电接线申请》,使用前应检查电气线路以及锚固装置;

9.5.5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轻小型起重设备。

9.6安全技术措施

9.6.1起重作业前应按照9.3执行,办理《起重作业许可证》;

9.6.2起重作业人员属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或无证指挥;

9.6.3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明确公司起重机械的性能参数,明确起重机械的各个工作机构,各种安全装置等基本常识。

9.6.4作业人员有以下情况的不得从事起重作业:

9.6.4.1两眼视力低于0.7;当起升高度在20米以上的,两眼视力低于1.0;

9.6.4.2色盲;

9.6.4.3晕高;

9.6.4.4患有癫痫、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听觉障碍;

9.6.4.5其他不适于起重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者。

9.6.5起重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个体劳动防护装备,高处作业应佩戴安全带,高挂低用。

9.6.6起重指挥在指挥起重作业时不得戴手套。

9.6.7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正确的方法使用、检查、保养和报废吊索具。每次使用之前必须仔细检查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严禁使用;

9.6.8钢丝绳断丝情况的,可按照指导书的规定降级使用;

9.6.9起重作业前必须核实清楚被吊物的相关参数,包括被吊物重量、重心、形状、吊点的位置。

9.6.10以下情况的需要进行试吊。试吊前应先检查制动器,试吊高度小于50mm且短行程,确认无误后再平稳吊运。

9.6.10.1被吊物重量重心不能核实清楚的;

9.6.10.2起重量接近起重机械额定起重量的;

9.6.10.3被吊物属于大型、复杂物体的。

9.6.11吊索具种类、规格、长度的选取必须合理,索具之间的夹角不得大于120°;

9.6.12采用正确的吊装方法吊运物体,严格遵守“起重十不吊”规定

9.6.12.1超负荷不吊;

9.6.12.2无专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9.6.12.3物件捆绑不牢或捆绑不符合工艺要求不吊;

9.6.12.4外拉斜挂不吊;

9.6.12.5金属构件未彻底割断、埋在地下物件不吊;

9.6.12.6氧气瓶、乙炔瓶无专用吊栏不吊;

9.6.12.7物件的利边缺口未加衬垫不吊;

9.6.12.8起重机有隐患、吊索具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9.6.12.9工件上站人或有活动物件不吊;

9.6.12.10液体盛装过满、无专用吊具不吊。

9.6.13被吊物起吊后,起重机司机、司索、指挥及其他作业人员均不得站在下风向,包括:死角、被吊物可能发生倾翻的方向等。

9.6.14起重作业位置周边及运行路线上无气瓶、无电源线或其它与起重作业相悖的物体。

9.6.15作业现场应疏散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

9.6.16起重司索:

9.6.16.1当多人司索同一被吊物时,起吊前应先做好呼唤应答,确认司索无误后,方可专人指挥吊运。

9.6.16.2捆绑后留出的不受负荷的绳头,必须绕在吊钩或被吊物上,防止

被吊物移动时挂住沿途的人或物件。防脱钩挡板必须回复到正确有效的位置。

9.6.16.3卷扬起升前,司索人员的手应当离开吊索具,以免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9.6.16.4吊运中做好监护,提示周围作业人员离开吊运路线。

9.6.16.5卸下的物件堆放必须整齐平稳,不得压在电气线路或动力管道上面;不得堵占消防通道。

9.6.16.6堆放重叠物体时,应垫好衬垫物,不准强行抽拉钢丝绳。对于易滚动的物件在堆放或叠放时,应做好防滑措施。

9.6.16.7吊运成批零星小物件时必须使用专用吊篮、吊斗等。

9.6.17起重指挥

9.6.17.1专人指挥,指挥时必须做到手势信号清晰准确无误,使用对讲机联系时发出的指令清晰准确。

9.6.17.2吊运中发现捆缚松动、吊索具发生异样,应立即指挥停止吊运平稳放置地面。

9.6.18起重司机

9.6.18.1起重机司机只听从指挥人的信号,当多级指挥时,起重机司机应只听从第一级起重指挥人的指令。

9.6.18.2无论任何人发出危险信号时,起重机司机必须立即停车。

9.6.18.3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起重机相遇时,速度要缓慢,按钮应变为“点”击。

9.6.18.4起重机司机在正常操作过程中,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A.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B.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C.将极限位置限制器断开后进行吊装作业;

现场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单位作业安全管理、明晰安全作业要求,确保项目施工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HSE管理制度和项目建设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业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安全伤亡事故发生。 二、作业准备: (一)危害告知:施工作业之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让作业人员熟知岗位风险。 (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项目组工程技术人员针对分项工程作业特点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施工作业人员掌握控制措施和方法,防止事故发生。 (三)作业培训和作业票证培训:施工作业前,对持证的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对相关作业的票证使用进行培训。 (四)现场标准化和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项目部在工程现场入口处设置体现公司形象的标志及“五牌一图"。 2、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材料和设备必须按施工总图管理的要求进行布局,放齐,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施工现场的沟、坑槽设围栏、盖板,现场的孔洞、建筑物、临边、高空作业区、吊装作业区、射线作业区等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所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或拆除。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HSE,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三、分项作业安全规定 (一)一般风险作业: 挖掘作业(地面挖掘深度不超过0.5m),登高作业(两米以下)等要穿戴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必要时有监护人员,并做好警示标志。 (二)、较大风险作业: 1、无损检测 (1)探伤工作前应申请放射许可。 (2)做好放射线的安全防护工作,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安全线,挂上安全防护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以示危险,并有专人看管。 (3)工作许可的复印件应贴在现场进口的告示栏中,以告知其他人员。 2、有限空间作业 (1)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制定安全工作方案。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连续检测记录等文件存放现场。 (3)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4)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 (5)受限空间内可能出现坠落或滑跌,应特别注意受限空间中的工作面(包括残留物、工作物料或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并制定预防坠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 ****厂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加强****厂各类危险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作业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各室、班组(含维保队伍、业务外包单位)从事的各类危险作业。 三、术语 本制度所称危险作业是指当生产、检修过程中,不适于常规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安全风险较大,潜在职业危害性较高,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工艺设备事故,需要采取特殊安全防范控制措施和特殊防护用品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 3.1 危险化学品处置作业(主要包括:羰基物、液氨、一氧化碳、氢气等有毒、易燃易爆物质的排放或倒运、处置)。 3.2 危险化学品生产设备检修作业(主要包括生产、储存、输送羰基物、一氧化碳、氨、氢气等危险物质的设备及其附属容器、管道、阀门、仪表等拆卸、切割、焊接、疏通、清理等作业)。 3.3 “八大危险作业”

3.3.1 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 3.3.2 有限空间内作业(储罐、容器、窨井、沟坑等有限空 间作业)。 3.3.3 盲板抽堵作业 3.3.4 高处作业(2米以上) 3.3.5 临时用电 3.3.6 吊装作业(大重型设备或物体) 3.3.7 破(动)土作业(破开挖掘生产区域内地面土方) 3.3.8 断作业 3.4 爆破作业 3.5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压、水压耐压试验作业 3.6 其他危险作业(含带电作业、在石棉瓦、玻璃钢瓦、木屑板等轻质屋面上及危险房屋上进行的作业等)。 四、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4.1 危险作业应坚持“谁安排工作(下达作业任务),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安排工作(下达作业任务)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执行落实厂“安全作业‘三讲一落实’管控流程”:讲工作任务,讲安全注意事项危险危害分析,讲安全措施、险危危害控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详见附件)。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规范项目特种作业管理,使特种作业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特种从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审定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工作。 3.2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 3.3 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3.4架子班班长对本架子队的特种作业全面负责,负责为落实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制订各分项工程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报项目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3.5特种作业人员负责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规范和标准 4.1特种作业辨识 4.1.1安保科依据国家、地方关于特种作业的强制性规定,对项目特种作业进行辩识和分类。

4.1.2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台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台账(机料科负责),并按照规定向项目部报备。 4.2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并编制专项管理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和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4.3 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3.1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管理方案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发布实施。 4.3.2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必须符合项目特种作业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摘抄。 4.4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管理 4.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如身体条件、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 4.4.2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上级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从事相应的工种的作业。 4.4.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必须定期复审。 4.4.4 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项目在技术档案中保留操作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4.4.5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前,作业队技术员或现场质检工程师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4.6涉及特种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 4.4.7特种作业机械设备检验工作由所在架子班具体负责,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监督实行。

围手术期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临床医师学习材料汇编 围手术期患者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汇编 医务科 二0一三年十月 目录 一、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二、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三、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四、于都县人民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 五、手术患者识别标识制度 一、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一)术前管理: 1、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主刀医师应作出对原发病及并存病的正确、完整的术前诊断,以及手术风险的评估。 2、手术前一天术者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进行手术风险评估,填写《手术风险评估表》,并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代理

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病人授权代理人签署手术和麻醉同意书等。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报告医务科,并在病历详细记录。 3、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中等手术(二级以上,含二级)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手术、致残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必要时邀请麻醉、护理等人员参加,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上,并上报医务科审批。 4、手术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重大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 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务科审批。 5、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所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有记录。 6、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 (二)手术当日管理: 1、医护人员要认真履行《手术核查制度》,要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要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房间等。 2、当日参加手术团队成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台上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的意外的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手术安全核对的要求执行。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91519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 (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相关文件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安全办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公司《有限空间及安全要求清单》(以下简称《有限空间清单》),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单位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公司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制造部、机修组和水电组负责协助安全办建立公司《有限空间清单》,负责组织配备、管理、检定和维护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负责组织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响螺湾月亮岛项目部 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二0一一年三月

目录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7) 安全生产责任状 (7) 项目经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8) 项目总工程师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10项目安全主管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11项目安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2) 项目责任工程师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3项目质检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4) 项目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5) 项目分包队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6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7) 项目分包方安全生产责任制 (18) 工程项目交叉作业安全责任制 (19) 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20) 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2)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4)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5) 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27)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 (28)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制度 (29)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2) 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3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3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CI) .41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42)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CI) (46) 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47) 因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制度 (49)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53) 施工现场安全色标管理制度 (56) 项目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57) 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60) 消防安全责任制 (61) 项目经理防火责任制 (61) 消防干部(消防责任工程师)防火责任制 (62) 生产班组长防火安全岗位责任 (63) 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64) 职工防火职责 (65)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9208

山东德川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审核:批准: 2015年12月10日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公司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安全。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作业。 3职责与权限 3.1 公司安环科负责各类作业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动火、高处、受限空间、抽堵盲板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设备科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吊装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 3.2 作业负责人对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4程序和基本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 各类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4.1.2 当在同一作业点有多种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4.1.3 作业中焊接、电工、登高架设、带压堵漏等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资格。 4.2作业管理 4.2.1 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2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3 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4 抽堵盲板作业按《抽堵盲板安全规范》执行。 4.2.5 动土作业按《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6 断路作业按《断路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7 受限空间作业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8临时用电作业按《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3作业人员管理 4.3.1 作业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3.2作业人 作业人应对作业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监护人 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由作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4.3.4分析人员 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4.3.5安全员 执行作业的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对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负责监督办理作业相关票证,并检查相关作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作业时,分公司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4.3.6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作业的各级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并通过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判断作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5 相关文件 5.1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5.2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5.3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5.4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程》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 制度大全_1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制度大全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态势,进一步推动医疗质量稳步提升,特此制定我院全程医疗... 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态势,进一步推动医疗质量稳步提升,特此制定我院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保障我院始终具有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势态。 二、目标: 1、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2、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在未来力争达到国家三级甲等医院水平。 3、加强管理,促使我院管理上水平、环境和条件发生根本变化、医疗服务和质量跃上新台阶,各项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四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医院设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形成院级质控、部门质控、科级质控、个人质控的四级质量监督及考核体系。 (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谢建军 副主任:刘志龙、张红忠、李敏 委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各医技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质控部,负责日常工作。 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二)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 组长:陈松 副组长:王岳屏(负责医务管理组) 姚晋林(负责医技护理组) 周吉文(负责信息、非临床保障组)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55231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 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0 引言 为做好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与监督,确保各项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和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 范围 1.1本规定规定了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 1.2 本规定适用于大七孔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反违章管理规定》 3 职责 3.1 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由厂安监部、设备部及各生产部门共同实施,安监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3.2 安监部负责全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3.3 设备部负责生产作业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和指导工作。 3.4 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5 各生产班组负责本班组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6 工作(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7 工作班成员协助工作负责人做好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作业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很全面)

一、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二、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三、禁火区安全管理制度 四、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用电,防止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电活动。 3.工作制度 3.1 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电房。 3.2 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3.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b)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c)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3.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3.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a)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b)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3.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3.8要经常检查树脂、溶剂输送管的防静电钢丝是否妥善接到管头上。 3.9输送泵、风扇接地电源线,严禁人踩车压,有违反者,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及检查处理,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4.注意事项

4.1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维修部,不得私自处理。 4.2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维修部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4.3配电房不能堆放杂物,要定期做清洁,经常检查设备运行及电线线路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4.4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5.相关记录 5.1变配电装置巡检表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 3.工作程序 3.1动火类别 3.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3.1.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 3.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3.1.4曾用于装载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线,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维修动火,也因其含残留气体或液体易燃物料而必须按要求排净 3.2厂内区域划分 3.2.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休息接待室、维修长期工作专用区等。 3.2.2禁火区 3.2.2.1危险区,溶剂型油漆生产车间、树脂罐区、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溶剂地下罐区、车库、喷板室、堆场、化验室等。 3.2.2.2一般区域,厂区运输通道、装卸区等。 3.3动火原则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编号:SY-AQ-0302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汇编 Medical quality and safety manageme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态势,进一步推动医疗质量稳步提升,特此制定我院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保障我院始终具有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势态。 二、目标: 1、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2、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在未来力争达到国家三

级甲等医院水平。 3、加强管理,促使我院管理上水平、环境和条件发生根本变化、医疗服务和质量跃上新台阶,各项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四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医院设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形成院级质控、部门质控、科级质控、个人质控的四级质量监督及考核体系。 (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谢建军 副主任:刘志龙、张红忠、李敏 委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各医技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质控部,负责日常工作。 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16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 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目的 为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促进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应于本公司各部门的各类安全检查。 3职责 3.1设备动力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检查规定的起草及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办法实施工作。 3.3各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由班组长负责监督、检

查。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的形式可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车间级安全自查、班组级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的特种检查。 4.1.1公司级安全检查 由总经理带队,各部门主管参与进行检查,每季度最后一周周五下午进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汇总,分别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1.2部门级安全自查 由设备动力部长负责组织保卫部、行政人事部、保卫部以及各车间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报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全)汇编

上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现行版本:A/0 首版生效日期:2016年2月10日 本版生效日期:2016年2月10日 (受控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复制)

上海有限公司(通知) 〔2016〕05号 签发人:*** 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下发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更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公司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暨危险源,重新进行了评审、修改,并形成了汇编,现印发给你们,希望认真组织员工学习、遵守。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日 附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安全操作规程暨危险源》

主题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知 上海有限公司二O一六年二月十日发 共印8份 目录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与考核。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 三、管理职责 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督促检查。 2、总经理批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四、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和实施 1、制订 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的结果、风险评价结果、生产和过程绩效、标准化系统评价结果、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起草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后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实施 总经理负责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提供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以及技术资源。 3、目标分解及实施 公司行政人事部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以安全目标责任书形式分解到各部门并确保目标和指标实施。 4、实施结果考核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每年的考核,每年12月进行全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布于员工,做为安全奖罚依据。 5、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评审及修订 公司行政人事部通过考核结果分析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适宜性,及针对内外部条件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一、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公司委托41所开展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有以下几类: a)电工作业; b)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c)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d)单位内部特种车辆驾驶; e)登高架设作业; f)压力容器作业。 1、严格实行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如发现特种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必须报告专业维修人员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 2 未取得特种设备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不得设计、制造特种设备。 3 对特种设备进行安装、大修、改造的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4 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移交使用单位存放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5 单位在购买、使用特种设备时应选择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 6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安装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安装许可证,经安全检验合格后,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的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7 使用单位应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等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应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 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后,方可以从事相应工作。 9 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应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人员的使用单位,应委托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 10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

最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大全

------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本

------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目录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3)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6)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9)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8) 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2)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32)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39)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43)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46)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49)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6)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2)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67)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71)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74)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77)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81)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86)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90)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95)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103) 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107)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10)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113) 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120) 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122) 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规定 (127)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31)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36)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4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45)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51) 消防管理制度 (154)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58) 承包商管理制度 (160) 供应商管理制度 (165) 变更管理制度 (168)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71)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129)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131) 事故管理制度 (134)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 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防止加油站在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 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中发生事故而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在站内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管理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站区内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 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 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3 职责与基本要求 加油站经理负责对各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票证的填写并严格监督执行。 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加油站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的作业现场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具体作业的实际需要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措施、防护用品使用注意事项及逃生自救等方便的安全教育培训。

汽车制造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Q/K G 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KG500 -200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005-04- 发布 2005-04- 实施 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GB/T 19001-2000、GJB9001A-2001、GB/T24001-1996标准,并参照国家标准GB/T 15496-2003《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编写。编写方法符合GB/T1.1-2000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标准中用加粗楷体字描述GJB9001A-2001标准增加的要求,适用于公司军品的控制。 本标准通过公司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c215369701.html,‘规章制度’发布,网站上发布的版本为最新文本,是受控文件,应按Q/KG45005《文件控制程序》、Q/KG54003《电子媒体文件管理办法》控制。下载、打印、复印的文件为非受控文件,仅供参考。 本标准生效之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安技部提出,综合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特种设备是企业实现生产过程机械化、自动化,减轻体力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设备,为了安全、经济、高效地使用特种设备,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内所有特种作业管理。 2 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GB7144《气瓶颜色标志》 3 术语 “特种设备”——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3 职责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及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部门。 目的:为加强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优化,对生产现场应持续不断地进行维持与改善,做到人流、物流畅通有序,目视管理良好,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职业病发生,达到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术语和定义 作业环境:是指员工从事生产劳动的场所,它包括生产工艺、设备、材料、工位器具、操作空间、操作体位、操作程序、劳动组织、气象条件等。 定置管理:是对生产现场中的人、物、场所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科学地分析研究,使之达到最佳结合状态的一门科学管理方法。 六不走:1、不切断电源,熄灭火种不走;2、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3、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4、工件未码放整齐不走;5、交接班和原始记录未填写好不走;6、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 三、职责 (一)运营监督管理部: 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各类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生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

1、负责生产作业现场日常巡查,对生产作业现场中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负责督察生产作业现场的工装设施、物料、产品的定置管理。 3、负责对生产作业现场的设备及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进行日常管理。 四、过程及要求 (一)对生产现场定置管理 1、按定置管理原则、方法及要求,合理设计定置图,搞好生产作业现场物品定置。 2、生产现场固定物品都要绘制定置图,若需变更,应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变更。 3、生产现场物品严格按定置图的要求摆放,区域明确,标识清楚,物品摆放整齐,清除无关物品。 4、对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和污染环境的物品及重要场所、消防设施等实行特殊定置。对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辆定置停放。 (二)对生产现场物品堆放管理 1、生产现场各类物品应分类标识并且堆放整齐。 2、各种设备、工装、工位器具、工具箱应摆放合理有序。 3、对垃圾、废品回收点定置,生产现场无废弃杂物。半成品、成品不直接与地面接触。 4、安全通道应畅通无物,严禁占道作业。 (三)对生产现场作业人员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山东德川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5 年12月10日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i目的 加强对公司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安全。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 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作业。 3职责与权限 3.1公司安环科负责各类作业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动火、高处、受限空间、抽堵盲板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设备科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吊装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 3.2 作业负责人对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4程序和基本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各类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4.1.2当在同一作业点有多种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4.1.3作业中焊接、电工、登高架设、带压堵漏等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资格。 4.2作业管理 4.2.1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2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3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4抽堵盲板作业按《抽堵盲板安全规范》执行。

4.2.5 动土作业按《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6 断路作业按《断路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7 受限空间作业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8临时用电作业按《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3作业人员管理 4.3.1作业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3.2作业人 作业人应对作业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监护人 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由作 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4.3.4分析人员 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4.3.5安全员 执行作业的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对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负责监督办理作业相关票证,并检查相关作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作业时,分公司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4.3.6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作业的各级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并通过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判断作业安全措施是否符 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5相关文件 5.1《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5.2《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5.3《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