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讲解

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讲解
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讲解

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

目录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指南 (1)

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指南 (4)

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限 (5)

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 (6)

商品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指南 (10)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指南 (12)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指南 (14)

转移合户业务指南 (16)

提前还贷业务指南 (19)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指南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所购房产价值、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借款人还款能力几种方式综合测算,不高于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计算的贷款额度,且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

1、按所购房产价值计算:

购买家庭首套自住房的,贷款比例不高于所购房屋总价的80%(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结的20%);

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比例不高于所购房屋总价的70%(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结的30%);

购买房屋为二手住房的,贷款比例不高于所购房屋总价的60%(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结的40%)。

2、按借款人还贷能力计算:

贷款额度=(月还贷能力÷申请贷款年限对应的每万元贷款等额本息月还款额)×10000元;每万元贷款等额本息月还款额见附表

月还款能力=(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月生活费660元)+(借款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月生活费660元)。

3、按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账户余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缴存时间(月)与缴存时间系数对照如下:

6个月<缴存时间≤24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

24个月<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2;

36个月<缴存时间≤48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5;

48个月<缴存时间缴存时间系数为2。

具体贷款额度还需以我中心信贷部门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的审批额度为准,申请人可持相关申请材料到我中心业务大厅信贷窗口准确计算贷款额度。

每万元贷款等额本息月还款额对照表

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年数年利率%等额本息月还款额

1 3.25848.07

2 3.25430.91

3 3.25291.91

4 3.25222.44

5 3.25180.8

6 3.75155.31

7 3.75135.54

8 3.75120.73

9 3.75109.23

10 3.75100.06

11 3.7592.57

12 3.7586.34

13 3.7581.09

14 3.7576.6

15 3.7572.72

16 3.7569.34

17 3.7566.36

18 3.7563.73

19 3.7561.39

20 3.7559.28

21 3.7557.39

公积金贷款(上浮利率)

年利率%等额本息月还款额3.575849.55

3.575432.36

3.575293.35

3.575223.89

3.575182.25

4.125157.02

4.125137.26

4.125122.47

4.125110.99

4.125101.84

4.12594.36

4.12588.16

4.12582.92

4.12578.45

4.12574.59

4.12571.23

4.12568.28

4.1256

5.66

4.12563.34

4.12561.25

4.12559.38

22 3.7555.68

23 3.7554.12

24 3.7552.71

25 3.7551.41

26 3.7550.22

27 3.7549.12

28 3.7548.11

29 3.7547.17

30 3.7546.314.12557.69 4.12556.15 4.12554.75 4.12553.47 4.12552.3 4.12551.22 4.12550.23 4.12549.31 4.12548.46

说明:

2015年5月11日起执行,以个人贷款一万元为例计算。

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指南

在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通过拨打石家庄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电话、登录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网站查询系统、以及使用各辖区公积金管理部的自助查询机等方式,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初始查询密码为000000。

职工登录查询系统后可自行修改公积金查询密码,如遗忘公积金查询密码,需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就近到我中心各辖区管理部前台重置查询密码。

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限

一、单位提取业务:

单位提交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材料齐全、符合提取条件、一次提取金额50万元以下的,提取业务当日即可办理完毕;

单位提交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材料齐全、符合提取条件、一次提取金额50万元以上的,提取业务在五个工作日内可办理完毕;

提取业务办结之后,提取资金可在3个工作日内转入单位账户,职工向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并领取公积金。

二、个人集中封存户提取业务:

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户清户提取的,材料齐全、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业务当日即可办理完毕;

提取业务办结之后,提取资金可在3个工作日内转入职工个人账户。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_范文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一):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兹有xx集团公司员工xxx,自2011年2月入职,现已满一年。根据公司规定,已满足 公司购买职工住房公基金要求。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请领导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二):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本人系孟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年龄**岁, 民族*族,籍贯**省,学历本科,个人公积金账号:000014,现购买自住住房,房屋坐落在:******住宿区,面积67。22平方米,一次性须交房款12万元,因资金不足,需向贵中心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小写)120000元,期限30年。申 请人愿意遵守相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并愿意用贷款所购的房产进行抵押。若不履约,同意你中心(管理部)及委托的贷款银行处理变卖抵押物和扣划承诺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申请人:**(手印) xx年xx月xx日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三):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市新调入职工市名称)工作,单位公积金账号号。请贵中心协助将其住房公积金全部余额及利息转入其在本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内。我市住房公积金专户开户银行为联系人,专户账号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此刻本(单位,个人公积金账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四):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范文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本人账号,身份证号码,此刻市(转入地单位名称)工作,单位公积金,个人公积金账号。我在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还保留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单位名称账号额,单位公积金账号,缴存凭证号元。,个人公积金,尚有住房公积金余 本人委托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本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存储余额转入我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内,请贵中心协助办理。特此申请。本人签名:年附:身份证复印件缴存凭证复印件月联系电话:现单位公章:日

社保及公积金单位与个人缴纳分配比例

~ 社保及公积金单位与个人缴纳分配比例 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2%+%+%+8%=%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 暂时去掉你交的10块钱不谈,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就是说如果 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了190块钱,那么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进去413块钱,每个# 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块钱 所以说在你看不见的情况下,单位交的社保费用其实是你的2倍还多,所以你每个月交社保费 的时候千万别心疼呀~你要知道单位比你交的多得多了呢,心疼的其实是单位。 话说回到那三险一金和五险一金,这里大家应该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江湖上所说的三险一金完全就等于五险一金,只是三险一金是从你个人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来说的,五险一金是从你单位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来说的。把三险一金说成五险一金其实只是说起来好听而已。 除了单位能为你交社保,其实没工作但有收入的人员或者有单位但单位不交社保的人员也可 ~ 以自己交社保,不过个人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呀生育呀失业呀公积金呀,你个人都交不起来的。 下面介绍下什么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刚才大家已经知道了每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保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差不多是413:190了,那么现在又出来一个问题:自己每个月交的社保费和这个比例有什么关系呢,社保费到底是怎么确定的呢 大家可能没注意过,各个省市每年都会在7月初发布一个“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这个基 数是根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福利+各种补贴等杂七杂八的费用经过统计和计算以后%

2017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最新解读与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解读精选两篇 精品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最新解读与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解读精选两篇 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解读 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11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简称《修订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条例》修订的基本思路是,以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为基础,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为目标,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政策,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管理运营透明度,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覆盖住房消费全链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实施还要追溯到1999年,当时国务院颁布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到了2002年,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了修订。

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说明,《条例》修订至今已十余年,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施中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缴存制度不完善,城市之间资金无法融通,资金提取、使用和保值、增值渠道偏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不高等,迫切需要对现行《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 此次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共七章55条。 最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对于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进行了放宽:一是明确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是规定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泓铭表示,十多年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支持住房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的《修订送审稿》中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覆盖了住房消费的全链条。

新会计准则下-社保、住房公积金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社保、住房公积金会计处理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由个人负担的保险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会计分录: 社会保险会计分录: 1、企业负担部分,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管理部门) 借:销售费用——社会保险费(销售部门) 借:生产成本——社会保险费(生产部门)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2、个人负担部分,发放工资时(按个人交纳比例,从中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会保险费(代扣职工应交纳的部分) 贷:库存现金等 3、交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负担) 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会保险费(代扣职工应交纳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总交纳的金额) 住房公积金会计处理 1、企业负担部分,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借:销售费用——住房公积金(销售部门) 借:生产成本——住房公积金(生产部门)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2、个人负担部分,发放工资时(按个人交纳比例,从中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住房公积金(代扣职工应交纳的部分) 贷:库存现金等 3、交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 其他应付款-个人住房公积金(代扣职工应交纳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总交纳的金额)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做账 一般时候分为两步: 在计提时为: 借:管理费用(等)——工资4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4000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4000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3985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15 缴纳时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15 贷:银行存款15

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规定.doc

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规定1 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 总论第一章 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为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第一条 金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内容包括:第二条基本基本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外籍员工本制度适用于无锡鸿图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正式员工。第三条 由分公司按照当地规定缴纳。 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参保管理第二章 第四条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包括: 、负责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制度的拟定与执行;1 、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按时缴纳和员工“五险一金”个人帐户的代扣2

代缴; 、公司关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预算管理。3 、负责公司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4 第五条参保范围; (一)公司现有在岗正式员工(不含返聘、借调、兼 职人员及临时工) (二)新招聘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 (三)调动人员及临时工通过考核办理入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新入公司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人力资源部办理缴纳“五险一金”第六条 手续,并通知需参保人员。 新参保员工需提供相关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户第七条 寸照片、公积金转移单)后,人力资源部在一个2口簿复印件的首页及本人页、 月内为其办理“五险一金”手续,如因员工未能及时提供材料造成参保延后的,

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城、“农村合作医疗”但因已经参加公司员工符合缴纳保险条件,第八条 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缴纳的各项保险镇合作医疗” 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公司调入员工通过考核期录入为正式员工后,由调入员工填写五险第九条 人力资源由人力主管审核后上报总经理批示。报人力资源部,一金的转移申请, 部按总经理签批意见,通知申请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员工转入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在转移前将应缴的费 用金额缴清,第十条 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包括单位部分、应缴未缴的保险费公司不负责补缴。 影响在公司参保所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转入手续, 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员工个人原因自愿申请离职的,由本人填写离职申请,办理离职第十一条

社保公积金缴纳流程(分享)

以下社保公积金缴纳流程,和大家分享新手可以学习一下 五险一金内容: 1、养老保险:国有单位:20% 、个人:8%;私营、个体工商户单位:12% 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7%) 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5、医疗保险:单位:8% 个人:2% 6、公积金:单位:5%—20%、个人:5%—20%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同时设有上限和下限,其分别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若在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际缴,若超过按上限,不足按下限。你只需将个人承担的百分比乘以缴费基数,得出的总和就是要扣除的部分。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如可办理社保的具体流程,为新手准备!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浅谈自主核算模式下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与资金管理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d12316306.html, 浅谈自主核算模式下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与资金管理 作者:刘庆辉 来源:《财经界·中旬刊》2018年第07期 摘要:虽然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我国住房公积金的规模不断的增大,但是由于不同地区采取的住房公积金信息标准、结算方式等存在一定的差异,从而出现了独立数据信息无法共享的问题。为了彻底改变这一现状,相关部门必须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特点,建立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促进资金核算效率以及管理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才能满足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所提出的要求。本文主要是就自主核算模式下住房公积金核算与资金管理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资金管理 一、自主核算模式下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与资金管理 (一)会计核算与资金管理模式 自主核算模式下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所有的资金流入或者流出所采取的下账形式都必须保持与银行数据的同步,才能在促进财务计算与对账效率有效提升的同时,实现住房公积金资金实时结算与监督的目的。由于传统模式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之间采取的统一结算方式,导致其无法实现线上资金业务的即时管理与核算。而自主核算模式下的综合结算平台则有效的解决了资金线上管理与核算管理标准不同的问题,不仅为有效的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放线发生的几率,同时也促进了会计核算准确性的稳步提升,为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自主核算模式意义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的自主核算模式不仅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口径核算模式的统一,同时也起到了规范会计核算与资金管理的目的。促进了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的稳步提升。由于会计主体业务运营模式是影响会计核算模式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确保会计核算模式与会计主体业务模式两者之间相互依存,才能确保会计核算工作质量与效率的全面提升。另外,为了满足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必须加强内部控制措施改革与创新的力度,促进内部管理效率的稳步提升,才能达到促进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营效率稳步提升的目的。 二、自主核算模式下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与管理优化策略 (一)业务流程的优化

(财务报表管理)财务管理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业务规范

《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业务规范》大纲 (征求意见稿) 11总则 1.1 目的:为明确全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核心业务流程,规范住房公积金资金运作,保证资金安全,制定本规范。 1.2 1.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业务活动。 1.3 1.3作用:通过对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原则、核心业务流程的细化和明确,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防范风险,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的主体作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1.4 1.4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业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2术语

2.1 公积金管委会 2.2 公积金中心 2.3 受委托银行 2.4 汇缴 2.5 补缴 2.6 提取 2.7 个贷 2.8 项目贷款 2.9 增值收益 33责任主体和业务职责 3.13.1公积金管委会主要业务职责 3.23.2公积金中心主要业务职责 3.33.3 受委托银行主要业务职责 44资金账户的管理 4.14.1银行账户的一般管理

4.24.2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专户管理 4.34.3个人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专户管理 4.44.4项目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专户管理 4.54.5国债业务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55公积金核心业务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主要业务列表 本规范主要对涉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业务进行描述,并确定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原则与方式,主要业务如下: 1、归集 2、提取 3、账户调整(补缴调整和提取调整) 4、转移 5、结息 6、个人贷款发放和偿还 7、项目贷款发放和回收

每个业务按下列方式展开描述 1、业务名称 2、业务流程 3、会计核算 a)a)会计科目设置 b)b)会计核算概述 c)c)会计分录和记账凭证 各业务会计核算所涉及到的会计科目如下:会计科目列表

住房公积金统计指标解释-5页精选文档

附件2: 住房公积金统计指标解释 1、单位(个人)缴存比例 是指经当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拟订、省级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职工和单位正在执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即单位为职工缴存(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占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比例。 2、本期应缴职工人数 是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管理范围内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之和。 3、本期实缴职工人数 是指本期实际汇缴和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本期是指自本月初起至本月末止(以下同)。该指标在季报或年报中按季度或年度的平均数统计。 4、上期末缴存余额 是指上期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扣除上期末累计提取额后的数额。上期在月报中指上月,在年报中指上年度(以下同)。 5、本期应缴存额 是指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本期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数额。

即,应缴住房公积金数额=(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人数-销户人数-封存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月(或年)平均工资总额×(当年职工缴存比例+当年单位缴存比例)。 6、本期实缴存额 是指本期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数额(包括补缴金额和结转利息)。 7、本期个人提取额 是指本期职工实际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数额。 8、本期末累计个人提取额 是指截至本期末职工累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数额。 9、结转利息 是指每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为职工结算的利息。 10、本期末缴存总额 是指截至本期末住房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数额。 11、本期末缴存余额 是指本期末缴存总额扣除本期末累计个人提取额后的数额。 12、本年业务收入 是指本年度管理中心各项业务收入的实际发生数额。 13、本年业务支出 是指本年度管理中心各项业务支出的实际发生数额。 14、本年增值收益

社保公积金管理制度(总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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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内容: 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内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参保范围 1.公司所有在岗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含返聘、兼职、实习及临时聘用人员) 2.新员工报到入职,进入试用期并签订劳动合同即参保,当月20日后入职的新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从次月开始参保。 三、参保 1.员工转入的社保和公积金,在转移前将应缴的费用交清,公司方可续保。 2.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3.员工符合缴纳社会保险条件,但因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自身不愿意将保险关系转入公司,需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停保 1.员工个人原因提出离职或者公司对员工辞退,经审批同意办理完交接手续,人事行政部门自离职当月办理停保手续。 2.员工如24日以后办完离职手续,而社保中心25号至月底停止办理业务,造成公司来不及办停社保,下月社保费用(公司和个人部分)均由个人承担。 3.离职员工如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停保。未能及时停保造成多交保费,公司和个人部分由人事行政部经办人承担。 五、缴纳比例 1.社保缴费比例按南京市保险政策标准执行 2.公积金缴纳比例按基数8%核算。 六、缴费基数 1.公司初创期,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基数按南京市最低基数标准。 2.待《薪酬体系制度》建立完善,每个员工的缴费基数按岗位等级确定缴费基数。

社保公积金缴纳流程

五险一金内容: 1、养老保险:国有单位:20% 、个人:8%;私营、个体工商户单位:12% 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7%) 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5、医疗保险:单位:8% 个人:2% 6、公积金:单位:5%—20%、个人:5%—20%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同时设有上限和下限,其分别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若在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际缴,若超过按上限,不足按下限。你只需将个人承担的百分比乘以缴费基数,得出的总和就是要扣除的部分。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如可办理社保的具体流程,为新手准备!

2020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解读

2020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解读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木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二、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而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o 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而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而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六、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2000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财会字[2000]12号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 财会字[200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印发以来,陆续接到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来电,反映住房公积金运作过程中有关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会计核算问题。为了完善《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我们对住房公积金运作过程中有关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补充,现印发给你们,请印发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遵照执行。 附件:住房公积金益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 二○○○年六月十三日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 一、会计科目 (一)增设“119其他应收款”科目 1、本科目核算住房公积金运作过程中临时发生的其他各种应收款项。如处置个人抵押物取得的价款低于逾期贷款账面价值应由债务人清偿的部分等。 2、处置抵押物时,接取得的价款,借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按取得的价款低于逾期贷款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本科目,按逾期贷款账面价值,贷记“逾期贷款”科目;收回款项时,借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二)增设“219其他应付款”科目 1、本科自核算住房公积金运作过程中临时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及暂收款项。如住房公积金缴存过程中收到的多缴款,处置抵押物取得的价款超过逾期贷款账面价值应归抵押人所有的部分等。

2、住房公积金缴存过程中收到的多缴款,借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退还款顶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 处置抵押物时,接取得的价款,借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按逾期贷款账面价值,贷记“逾期贷款”科目,接取得的价款高于逾期贷款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本科目;偿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 3、本科目应按债权人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付的其他应付款。 二、会计报表 在资产负债表“应收利息”项目下“委托贷款”项目上增设“其他应收款”项目(7行),反映期末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在资产负债表“应付利息”项目下“专项应付款”项目上增设“其他应付款”项目(21行),反映期末尚未偿付的其他应付款。

社保及公积金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CYC 生效日期:2016/01/04密级:公布 昆山长鹰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维护公司及员工的核发全意,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 房公积金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长鹰及长野公司正式聘用员工(不含返聘、退休、顾问 等人员)。 三、权责: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管理部门为人事行政部,主要工作 职责如下: 1、负责工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制度的你的与执行; 2、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按时缴纳和员工保险及公积金个人账 户的代扣代缴 3、公司年度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预决算管理 4、负责公司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四、作业内容 1、新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填写转正申请表,经相关权责主管审批核 准后,从转正月份起,人事行政部将其自动纳入月度保险及公积金名册。 2、新转正人员在一个月内需向人事行政部提供相关资料(就业登记证、 公积金账册),如因员工未能及时提供材料造成参保及缴纳公积金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3、公司员工符合缴纳保险及公积金条件,但因已经参加本市其它同类 社会保险或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缴纳的各项保险和公积金,需由员工本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4、员工个人原因自愿申请离职的由本人填写离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 的同事,办理解除老头合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人事行政部自员工

离职当月或次月办理保险公积金的停保手续。 5、公司对员工进行辞退、违纪解雇处理的,由人事行政部通知员工本人,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人事行政部自员工离职当月或次月办理保险公积金的停保手续。 6、离职员工如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停职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手续,未能及时停保造成多缴纳的费用(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 7、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期见的社保及公积金费用公司不予承担,如员工个人在试用期间需要缴纳,本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试用期后公司及时缴纳。 8、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照昆山当地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8.1社会保险: 单位缴费=员工社保缴纳基数*32.5% 个人缴费=员工社保缴纳基数*10.5% 8.2公积金: 单位缴费=员工公积金缴纳基数*8% 个人缴费=员工公积金缴纳基数*8% 9、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中公司缴费部分由人事行政部按月核算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并由公司缴纳。 10、员工的社保缴纳基数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结合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及公司员工岗位级别确定,具体如下表:

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解读

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解读 2011年03月31日 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只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下限,上不封顶,导致不同地区、行业、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差距较大。经济落后地区、效益不好的企业甚至经常拖欠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而一些效益较好的单位则利用住房公积金免税政策,有意将一些应税收入打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逃税,也因此住房公积金被称为一些企业"避税的港湾"、"第二份工资"。 因此,关注和掌握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无论是对单位财务人员正确计缴个人所得税还是税务人员加强对高收入行业个人所得税征管都显得尤为重要。 一、政策规定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国务院于2005年12月19日相应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了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三费一金")从个人收入中扣除,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的上述修订内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税〔2006〕10号)。《通知》第二条规定: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政策解读 仔细研读"财税〔2006〕10号"文件,我们不难发现,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对住房公积金实行了"双向限制"管理,即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存有一个上限: (一)缴存基数上限: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当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时,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存基数;当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时,以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缴存基数。 比如某公司王某、李某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是8000元、10000元,而该公司所在设区城市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那么王某、李某是否分别能以8000元和10000元为201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呢?依据"财税〔2006〕10号"文件,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王某2009年

个人住房贷款风险防范【课后测试题满分答案】

个人住房贷款风险防范关闭【课后测试标准答案】 ?课前测试 ? ?课程学习 ? ?课程评估 ? ? 如果您对课程内容还没有完全掌握,可以点击这里再次观看。 观看课程 测试成绩:10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下列不属于假按揭的基本特征的是:√ A没有特殊原因,滞销楼盘突然热销 B借款人申请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相结合的组合贷款 C借款人首付款非自己交付或实际没有交付 D借款人集体中断还款 正确答案: B 2. 下列不属于假按揭的危害的是:√ A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加大了银行贷款风险 B扰乱了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C严重损害真正购房人利益,影响社会稳定 D担保机构的利益受到了严重侵害 正确答案: D 3. 关于借款人主体,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未成年人可作为购房人购买房屋,但需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进行代理

B银行可以办理房屋唯一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住房按揭贷款申请 C在实践中,我国境内商业银行均将外籍自然人列为住房贷款对象 D对于经济适用房等实行定向销售的住房,政府一般对购房人的资格进行严格限制 正确答案: B 4. 关于我国住房置业担保,下列错误的是:√ A我国住房置业担保市场已经得到了充分的发展 B住房置业担保机制对促进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C住房置业担保机制对分散银行的贷款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D与商业银行相比,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拥有对住房处置、变现等方面的专业优势 正确答案: A 5. 北京市2004年下发的文件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在居住多少年之内不得向市场出售住房:√ A 3年 B 4年 C 5年 D 6年 正确答案: C 6. 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过程中,受托银行不应承担的义务是:√ A履行受托合同约定的义务 B接受公积金所有人及缴存单位的查询 C接受有关监督部门的行政监督 D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承担贷款风险 正确答案: D 7. 下列不属于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独具特点的是:√ A委托人的特定化

公司员工社保、公积金缴纳方案

公司员工社保、公积金缴纳方案 一、方案目的: 此方案目的旨在使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更加的完善,并且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以保障性的福利制度让员工无后顾之忧,全心全意发挥所能,更好服务于公司。 二、拟定思路: 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应的缴纳比例。原则上既保证我司的福利制度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又最大限度的为员工提供方便,体现公司的人性化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三、方案内容: 本方案旨在确定我公司五险一金。“五险”指的是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时间等内容。 1、根据湖州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社保缴费基数是参保人社保缴费金额的重要依据,每年中下旬社保缴费基数标准都会根据上年度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调整。 1.1、浙江省2018年度工资水平 据浙江省统计局统计,2018年全省全口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6432万元,月平均工资为5536元。 1.2、湖州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和住房公积金基数标准 社保缴费基数依据浙江月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其中社保缴费基数最高标准为16608元(5536*300%),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3322元(5536*60%)。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最高标准为20127元,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4025元。

2、2019年湖州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3、每月需缴纳的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每月缴纳费用计算方案。

4、各方案的优点和缺点: 5、缴纳时间方案:

公积金最新政策解读(问答版)

公积金最新政策解读 一、问:客户首次购房,想使用公积金贷款,最多可贷几成,利率多少? 答: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住宅的,分两种情况:购买90㎡以下的,可贷8成,利率为4.05%(5年以上);购买90㎡以上的,可贷7成,利率为4.05%(5年以上)。 二、问:如何计算客户的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度? 答:最高可贷款额度=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400)÷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保留整万,不做四舍五入),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举例,客户每月公积金缴存600元,缴存比例是12%,现在想使用公积金贷款30年,请计算一下他的公积金可支持贷款多少万元。 经套用公式可计算出(600÷12%–400)÷48.03=95.77,因最高额度为80万元,故客户缴存的公积金额度可支持贷到80万元。 三、问:客户曾经全款购买过一套住宅,面积为84㎡,还未卖出,家里共有3个人(夫妻+未成年子女)现在还能否使用公积金再次进行贷款? 答:原有住房面积为84㎡,共有3人,故人均住房面积为28㎡,低于28.81㎡的人均标准,符合公积金改善型住房贷款发放标准。还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产,最高可贷5成,利率上浮10%。 四、问:上问中客户将原有全款住房卖出了,已过户至他人名下,现客户想买房,能否使用公积金,成数及利率? 答:在建委查询时,如查到原住房确实已不在名下了,客户可按首套公积金政策贷款,即购买90㎡以下的,可贷8成,利率为4.05%(5年以上);购买90㎡以上的,可贷7成,利率为4.05%(5年以上)。 五、问:客户,单身,原有一套住房,面积为84㎡,使用贷款购买的,还未卖出,现在客户还想购房,能否使用公积金,成数及利率? 答:因为客户单身,其住房面积已超过公积金要求的人均住房面积28.81㎡的标准,故现在客户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了。 六、问:上问中客户三年后结婚生子,一家三口觉得住房面积太小,想再次置业,原有住房还未卖出,现在能否使用公积金,成数及利率? 答:原有住房面积为84㎡,共有3人,故人均住房面积为28㎡,低于28.81㎡的人均标准,符合公积金改善型住房贷款发放标准。还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产,最高可贷5成,利率上浮10%。 七、问:上问中客户将原有贷款住房售出,想再次买房,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成数及利率?答:在建委查询时,如查到原住房确实已不在客户名下了,客户可按二套公积金政策贷款,即最高可贷5成,利率上浮10%。 八、问:客户原在外地商贷购买一套房产,现在要在北京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否可以,成数及利率?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最新版)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及时、足额上缴,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要求全体员工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员工如因已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潍坊水务分公司辖属公司综合部负责本公司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项目的管理以及执行,负责员工“五险一金”个人帐户的管理及预决算。 第四条参保标准 1、社会保险各险种和住房公积缴纳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照公司所在

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如何理解住房公积金定义的内涵?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3、新成立单位应当何时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 新成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缴存登记。 4、新成立单位开户时应提供哪些相关材料?何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汇缴清册》(住房公积金开户导入表)、《住房公积金缴款书》。 单位开户时一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5、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 的通知 【颁布单位】财政部 【颁布日期】 19991014 【实施日期】 20000101 【章名】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规范和加强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我们制定了《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 【章名】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和加强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自身业务应与住房公积金业务分账核算,住房公积金中心自身业务的会计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应当正确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度、季度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四、住房公积金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五、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应当一致,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六、住房公积金中心应按以下规定运用住房公积金会计科目: (一)本办法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得随意改变或打

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填制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七、住房公积金中心应按以下规定编制和提供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报告: (一)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外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进行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住房公积金中心自行规定。 (三)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外提供的住房公积金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增值收益表; 3.有关附表。 (四)住房公积金会计报表必须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手续齐备、编报及时;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和住房委员会。 季度会计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10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报出。 (五)住房公积金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对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住房公积金中心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和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八、住房公积金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九、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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