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包装设计及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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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包装设计及制作

附件16:

高职装备制造大类产品包装设计及制作赛项

技能竞赛规程、评分标准及选手须知

一、竞赛内容

1、设计构思:

根据设计对象的要求进行构思,并绘制出平面图、效果图,系统构思设计的全过程。

主要考核点为:对该产品包装设计的整体把握,绿色、安全性、工艺可行性等。

提交:手绘设计A3草图。

2、结构设计:

是依据科学原理,采用不同材料、不同制作方式,结合包装的各部分结构要求,对包装的外形结构及内部结构进行设计,达到一定的功能要求。

主要考核点:结构软件的运用,结构设计的创新,结构设计的合理性。

提交:带有尺寸标注的CAD格式包装展开图。

3、装潢设计:

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对产品包装进行装饰和美化,使包装的外形、图案、色彩、文字、标志等各个要素构成一个艺术整体,起到传递商品信息、表现商品特色、宣传商品、美化商品、促进销售等作用。

主要考核点:构图、创意、版式设计及软件运用的熟练程度等。

提交:电脑设计效果图(A3,含设计说明、展开装潢设计图、立体效果图)

4、包装制作:

根据上述的设计图稿,熟练用机器和工具,选择大赛指定的激光打印纸,打印设备、裁切工具,使之成为一个系统的,完整的包装产品。

主要考核点:效果图与实物间的一致性,切割机、激光打印机的运用。

①手工切割:手工的熟练程度,技巧等。

②打样机打样:打样机的运用,喷绘后再切割的定位等。

提交:包装实物一套(或一系列) 与包装设计A3展板

二、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竞赛,每支参赛队伍由2名竞赛选手组成。

三、竞赛时量

竞赛时间分两个阶段如下表,选手休息、饮水、上厕所等不安排专门的时间,统一计在竞赛时间内。

四、名次确定办法

包装设计构思、包装结构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包装制作、四个子赛项均按照满分100分考评,其中汽包装设计构思竞赛占10%权重、包装结构设计技能竞赛占30%权重,包装装潢设计技能竞赛占30%权重,包装制作技能竞赛占20%权重,职业素养竞赛占10%权重。最后按照相应占比累加形成赛项总分,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总分相同时,按包装结构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得分高低依次排序。

五、评分标准与评分细则

1、评分标准

①、包装设计构思(10分)

②、包装结构设计(30分)

③、包装装潢设计(30分)

④、包装制作(20分)

⑤、职业素养

2、评分细则

①、包装设计构思赛项(10分)

②、包装结构设计赛项(30分)

③、包装装潢设计赛项(30分)

④、包装制作赛项(20分)

⑤、职业素养(10分)

六、赛点提供的设施设备仪器清单

1、第一阶段提供设备:

①、提供的计算机配置为处理器P4 2.4G以上,内存≥1G,硬盘≥100G,17寸显示器,内装windows 7,安装包装设计软件:CorelDrawX5、IllustratorCS4、PhotoshopCS4、AutoCAD2014、3DMAX2014。计算机每一个参赛队提供2台。

②、每一个参赛队提供一个连接电脑的手绘板一个。

③、提供手绘工具一套,提供的工具请参照选手须知提供工具清单。

2、第二阶段提供设备

①、每一个参赛队提供一台纸箱纸盒激光打样机,一台纸盒成型切割机(机器型号RZCAM-0906A)。

②、每一个参赛队提供一个工作台(手工制样)

③、每一个参赛队提供两种克度A3铜版纸、白卡纸各5张,美工刀,美工剪刀、60cmT字尺各一个。

七、选手须知

(一)提供工具清单

本赛项由主办方提供工具,选手不允许携带任何与赛项相关的工具资料进入赛场。

(二)主要技术规程及要求

参照包装设计师职业标准。

(三)选手注意事项

1、参赛队选手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和工艺准则,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各参赛队应在竞赛开始的前一天规定的时间段进入赛场熟悉环境。

2、每个参赛队指定一名选手在选手会议上抽取场次签。

参赛选手按场次提前30分钟达到赛场检录地点,凭身份证、学生证、参赛证“三证”检录并抽取工位号进入赛场。

3、参赛选手不得穿戴有学校标志的工作服或校服进入赛场,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参赛学校和个人信息,如有违反则取消参赛资格。

4、参赛选手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纸质资料(相关技术资料的电子文档由组委会提供),不允许携带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如U盘),竞赛委员会统一提供计算机以及应用软件。

比赛期间,不允许参赛队员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

5、参赛选手入场后,应与赛场工作人员共同确认操作条件及设备状况,确认材料、工具等,竞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中途离开比赛场地,凡在竞赛期间提前离开的选手,竞赛成绩为0分。

竞赛时,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选手在接到开赛信号后才能启动操作设备。在指定工位上完成竞赛项目,严禁作弊行为。

6、竞赛期间,选手饮水等由赛场统一提供,不得自带。选手休息、饮食或如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7、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和工艺准则,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8、竞赛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比赛的(例如因线缆连接发生短路导致赛场断电、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现场裁判员有权中止该队比赛。由于选手错误操作造成的设备故障,需要承担赔偿。

9、在竞赛中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裁判员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补充排除故障时间。

10、竞赛时间到,参赛队选手应立即结束操作,按照大赛要求和赛题要求提交竞赛成果,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记号。

11、竞赛操作结束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在比赛结果的规定位置做标记,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

12、在竞赛过程中,选手如有不服从裁判判决、扰乱赛场秩序、舞弊等不文明行为,由裁判按照规定扣减相应分数并且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竞赛资格,竞赛成绩记0分,选手退出比赛现场。

13、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批准,参赛选手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14、参赛队须参加开幕式和闭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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