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一般程序运用的流程

城管执法一般程序运用的流程
城管执法一般程序运用的流程

城管执法一般程序运用的流程

一般程序在行政执法查处过程中是常见的执法程序。各地法制部门都规定了的一般程序案件办理的流程,笔者通过几年案件办理的工作实践,深深体验到城管执法办理一般程序案件在实际操作中某些步骤值得探讨。

一、流程中立案与调查的顺序值得探讨。

城管执法机关是新生的执法机关,所查处的案件一般来说都是原有法律所赋予的行政执法机关最难办最头痛的案件,原有执法机关很少采用一般程序对案件进行查处。如:现在城管执法查处的违章建筑、乱倒建筑垃圾、破坏绿化、市政设施、市容管理等等行政处罚案件。原有执法机关在执法程序没有规范之前,有的是开张收据进行罚款;有的稍微规范一点的运用简易处罚就算了;有些地方上述方面的违法行为根本没有谁去查处。如今,各行政执法机关所面临的是法制越来越健全,执法越来越规范。特别是成立城管执法机关以来,对上述各项违法案件使用一般程序的越来越多,城管执法机关在执法实践中亦不断在探索、更新和完善。

城管实际查处案件源,一般是执法巡查发现、投诉举报以及其他途径获得。这种情况下对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情况是无法了解、没有任何具体信息,而且对违法的事实也不能确定。根据省法制办下发的案件办理流程表,先立案再调查的顺序。然而,立案审批表所需填写的内容,必须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这些基本情况,执法人员在没有对当事人进行调查的情况下是无法获得。比如:查处一起违章建筑案件。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一起搭建行为,搭建建筑物已基本形成。从现场的调查了解中得知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当事人不肯出面,仅是一些建设施工的工人在场,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施工人员也不清楚。如果按照一般程序的流程,显然是无法第一步填写立案审批表的。只有调查清楚当事人基本情况之后,才能填写立案审批表。然后进入下一流程。

笔者认为在案件的办理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法律范筹内实施,适当调整流程是有必要的。

所以,城管执法办理一般程序案件有必要采取先调查再立案的流程。即:第一步调查取证(现场取证、勘察记录、初步调查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最好是在现场填写,现场有受送达人的同时发出执法文书(现场填写);第二步根据调查了解到的基本情况填制立案审批表。(审批案件的人员很少到现场勘察了解案情,因此、只有通过执法人员提供的调查取证资料才能酌情审批);第三步详细调查制作调查询问笔录,然后进入其他的办理流程。

二、办理一般程序案件有时流程过于复杂。

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本着简化执法程序、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进行执法。特别是一般程序案件办理,比如: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查处。经过执法人员现场勘察取证、初步调查,违法主体明确、事实清楚、有执法依据,完全可以现场对当事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时改正,超过时限未改正的直接发出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再者,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可以在现场填写调查的基本情况、取证,或者间接调查违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一般情况此类

违法当事人是不愿意配合调查询问的,因此、可以采取由基层组织村居、街道办、乡镇、房管或者县市(区)规划部门出具证明,确认当事人是否办理相关合法手续。一经确认未办理合法手续,执法机关可直接根据情况立案、提交行政机关依法审批,采用相应的送达方式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可以免去当事人不配合调查、拒绝签字、躲藏逃避等情况造成办理案件时间的拖延,以及执法人员来回奔波无果,减少现场的调查受阻,暴力抗法的发生,减少中间环节就可以大大缩短了案件处理时间,降低了执法成本,从而提高了执法工作效率。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计划范文

2016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计划范文 xxxx年是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陕西东大门建设的关键之年,是实现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跨越发展之年。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以督查督办、检查考核、评比排名为抓手,以执法队伍建设、市容市貌整治、建筑工地管理、村居民建房管理为重点,积极创新管理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执法形象,促进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努力实现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跨越式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活力的陕西东大门做出积极贡献。 xxxx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各项工作突出落实“严、细、实、好”四个字。即执法要严、管理要细、作风要实、效果要好。真正做到执行法规严肃,执法办案严谨,城市管理注重细节,力求精益求精,执法队伍纪律严明、作风扎实,各项工作力求效果明显、亮点不断、领导认可、市民满意。 今年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 1、狠抓学习教育培训。今年的学习培训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核心,结合城管执法法律及业务工作,通过分层次、分专业、多形式、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坚守谋事干事、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的信念,增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提升日常管理执法能力、解决难点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城管执法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全年对副大队长以上人员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中队长、业务骨干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案卷制作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不少于1次。 2、严肃作风纪律。要按照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精神,下大力气抓好作风纪律建设。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队容风纪,严查违法违纪的人和事,端正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全力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要继续开展“四严格一提升”作风建设主题活动,通过作风纪律整顿、检查活动,队列训练、队列会操等形式不断加强城管执法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全年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活动2次,作风纪律暗访活动4次,组织1次全系统队列会操。要扎实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活动,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制度,严厉杜绝借工作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等问题,落实责任追究。 3、狠抓文明执法。创新城管执法工作理念,改进城管执法工作方式,提升日常管理服务水平,始终坚持感情上爱民、措施上为民、程序上便民、效果上利民,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不断研究探讨创新城管执法工作技能技巧,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真正把群众需求和城管执法工作的要求有机统一起来,每个执法大队至少有1个文明执法方面的工作亮点。要继续深化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不断增强城管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强督查督办考核考评,全面提升监督检查指导能力。

城管各项制度

中队长职责 一、全面负责中队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中队工作计划,经上级部门批准后进行实验,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政令畅通,按时完成园区管理办及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熟悉掌握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社会状况、地理环境以及监控重点,及时检查本中队工作的落实情况,主动加强与区内企业和施工建设单位的工作联系,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四、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和协调。 五、组织队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加强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教育,同时做好对队员的监督检查、考核和培训。 六、切实提高中队整体水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违法行为。 七、严格遵守局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副中队长职责 一、副中队长协助中队长工作。 二、熟悉掌握中队辖区情况及执法中队的工作情况,协助中队长抓好中心工作,做好所分管的工作。 三、协助中队长贯彻落实中队布置的各项任务,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并请示报告。 四、按照中队领导职责的分工,对所分管的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改革创新,共同做好城管执法工作。 五、主动配合,积极协助中队抓好队伍建设,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 六、完成中队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中队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中队行政事务工作; 二、负责中队文字处理工作,文件、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和归档工作; 三、负责中队物品、物资、装备的保管工作; 四、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中队信息报送工作; 五、负责对各小队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违纪问题查处; 六、负责对各小队执法业务工作的检查、考核; 七、负责草堂基地内土方、垃圾车辆《准运证》的办理工作;

2020年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精品

2020年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 案精品

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各股室、中队: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严格执法程序,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泉州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泉州市行政执法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为内容, 严格遵照“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和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从源头上防止超越和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努力创建“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公正、廉洁高效”机关作风,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范围 行政执法活动公正透明,主动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区政府行政监督、市行政执法局的业务监督、区政协民主监督、法院司法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符合法律目的,行政处罚行为符合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行政处罚程序公开、透明,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实施;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实现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我局及所属股室、中队均在市行政执法系统的试点范围。 三、主要任务 (一)梳理执法依据 在市行政执法局梳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处罚依据和现行有效的行政处罚依据(包括颁布机关、处罚的违法行为、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强制措施、处罚种类、处罚标准及幅度等)编制目录的基础上,由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我区情况加以完善。 (二)由法制股人员参与市执法局对带有自由裁量权的违法行为、种类、幅度具体处罚标准的制定。 在梳理行政处罚执法依据的基础上,按照合理行政、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运行范围、行使条件、裁决幅度、事实要件等,进行合理细化和分解,作出准确、科学、详尽的规定。具体要求是:

(完整版)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对城管执法人员的管理,规范行为、保障执法,树立形象、提高素质,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廉洁高效,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管局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城管执法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 第四条上岗执法前要整理着装,检查装备,带齐执法文书和票据。 第五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要仪表端正,举止规范。城管执法人员徒步巡查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纠正违章时,按“三先一后”、“六个步骤”进行,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法。每次执勤结束后,应做好有关票据上缴和文书归档。 第六条城管执法人员标志服装(包括帽子、肩章、臂章、胸章、领花、领带等)由局统一式样和制作,分夏装、春秋装和冬装。 第七条城管执法人员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好制服、肩章、臂章、胸章、领花等,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伪造或擅自拆改;不得转借给非城管行政执法人员。 第八条城管执法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制服,并按规定佩带执法标志(包括帽徽、肩章、臂章、胸章、领花、领带等),办公室内,可不戴大檐帽,但应统一挂放整齐;城管执法人员非因公外出、女队员怀孕以及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不得着制服。

第九条城管执法人员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套着装,不同季节服装不得混穿;着春秋装时,内着制式衬衣(下摆系于裤腰内),扎系制式领带;着长袖衬衣时,扎系制式领带。 第十条城管执法人员应按时令着制式服装,换装时间由市局统一规定。 第十一条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时,必须保持仪容端庄、整洁,并遵守下列规定:(一) 不得歪戴大檐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冬装、春秋装内着毛衣(衫)或者衬衣内着内衣时,毛衣(衫)、内衣不得外露;(二)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或者饰物;(三)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足。男队员鞋跟不得高于三厘米,女队员鞋跟不得高于四厘米;(四)不得扎系围巾,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化浓妆、戴首饰,不得纹身;(五) 男队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队员发辫不得过肩。 第十二条城管执法人员着标志服装时,必须举止文明、精神振奋、姿态良好,并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准袖手、背手、插兜、搭肩、揽腰,不准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准席地倒卧;(二) 不准在执勤时吸烟和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等;(三)执勤乘车中应坐姿端正,不得躺卧,纠正违章时应下车,不得在车上吆喝。

城管局执法管理工作方案

城管局执法管理工作方案 一、执法工作要求 (一)在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委托的范围内行驶职权。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管理、评议考核、过错追究等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制学习教育累计不少于40小时。 (四)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执法。 (五)执法文书书写清晰工整,制作规范,归档及时。 (六)行政处罚备案及时准确。 (七)查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八)认真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相关制度。 (九)执法行为文明、规范,严禁粗暴执法。 (十)严格罚缴分离规定,票据管理规范。 二、执法队伍建设 (一)建立岗位责任制,执法人员职责明确。 (二)建立思想政治、行政执法、装备管理、内务管理、行为规范、业务学习等各类规章制度。 (三)队员执勤时举止端正,着装规范整洁。 (四)办公场所整洁卫生,物品放置整齐,执法装备管理良好。 (五)执法装备标识规范统一。 (六)全年开展集中军事化训练不少于1次。 (七)遵守党风廉政规定,建立督察考核机制。

(八)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开展经常性政风行风教育和便民服务活动,群众测评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市容市貌管理标准 (一)管理范围 以运河路为界,运河路以北属严管区,严格按照管理标准执行;运河路以南属商贸区,可根据管理标准适当放宽。 (二)管理标准 1.门店橱窗及门前管理。①沿街两侧门店橱窗、大门及两侧墙面整洁、明亮;②无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现象;③门店台阶及门前干净卫生;④无店外经营、马路加工制作,无乱堆放物料和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现象;⑤门店须配备垃圾容器。 2.占道经营摊点管理。①除规定地点外,沿街两侧无占道经营摊点; ②除规定地点外,沿街两侧无占道早夜市;③沿街两侧禁止露天冒烟烧烤现象;④经营摊点须配备垃圾容器。 3.便道广告牌设置和管理。①沿街便道上只准设置交通标识牌,无乱栽乱挂乱摆灯箱牌子;②除重大活动外,行道树间、交通护栏、人行道护栏、灯杆、围墙栅栏等建筑物(构筑物)上不准乱扯乱挂条幅,吊旗和跨街横幅。 4.庆典、促销活动管理。①沿街两侧大型商场、超市庆典不准随意设置拱门和立柱,确需设置的,要办理审批手续;②搭建帐篷、舞台,设置吊旗,悬挂条幅、立幅及楼梯巨幅,搞店外促销活动要审批的,不经审批的一律取消。 5.棚、房、亭管理。①沿街道路两侧建筑红线以内,无私搭乱建棚、房、亭;②书报亭等外观干净整洁美观,无亭外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现象。

3城管执法中队管理制度

金洲镇城管执法中队管理制度 一、管理内容: 1、内务管理规定: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内容,文件材料、法律文书归类整理。 2、票据及收入管理规定:收费和罚款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并及时结算。 3、案卷管理规定:统一使用城管局制定的文书;案件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到县城管局审批、备案;建立案件登记台帐。 4、镇容镇貌管理规定:镇区内有店外经营、流动摊贩的;临街门店占道装修、擅自占道堆物、作业或进行其他影响镇容镇貌的;镇区街道设置落地招牌、横幅、墙面广告等影响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伫停放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渣土运输车辆污染路面的;街道旁建筑物、电杆等物体上有乱写、乱画、乱涂、乱贴、乱刻广告的;垃圾乱堆放的。 5、执法形象规定:执法必须2人以上,不得单独进行执法;执法时必须着制服、携带执法证、配戴胸牌;带齐综合执法文书和票据,举止文明,不得有简单粗暴行为;执法人员必须遵守宁乡县城管局队容风纪等规定。

二、工作纪律 1、办公室成员夏季上班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2:30-5:30;冬季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内勤每天负责搞好办公室卫生,下班时锁好门窗。 2、办公室各成员须遵章守纪,坚守岗位,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3、办公室成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事须向领导请假。 4、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纠正违章时,先出示证件,按照法规,讲明道理,文明执法。 5、执法队员应妥善保管暂扣物品,不得私自处理、发还或占为己有。 6、执法队员按政策规定收费,罚款时必须出具财政规定的正式票据,切实履行收缴程序,规范填写各项执法文书。 7、所有开支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不得在外擅自签单,否则一律拒付。 三、考核办法 对城管队员实行计分制考核,每个城管队员负责一个路段,并以所在路段维持镇容状况的好来量化队员的管理工作,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每个路段进行打分,月底对城管队员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比。

浅谈城管执法程序及其适用

浅谈城管执法程序及其适用 城管执法程序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掌握并熟练地运用执法程序是每一个执法队员必须拥有的技能。本文拟从实践出发,简要谈一下对城管执法程序及适用的一些粗浅看法。 一、城管执法程序的概念、特点及在执法中的作用 城管执法程序,是指城管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具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方式、步骤以及实现这些方式、步骤的顺序和时间所构成的行为过程。在城管执法中,城管执法机关履行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及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设的强制拆除权。因此,城管执法程序主要是行政处罚程序及部分强制拆除程序。它具有以下特点: (一)期限性。 城管执法活动的每一道程序应在多长时间内办结,都有明确规定,如处罚中强制措施的时间、送达期限等;即使法律未作规定的,执法机关也大都作了内部规定。 (二)顺序性。 城管执法程序必须按部就班地进行操作,什么在前,什么在后,都有严格的规定。如调查在前,决定在后;限期改正在前,处罚在后;领导审批在前,具体实施在后,等等。如果违反了程序的顺序性,即造成程序违法。 (三)羁束性。 程序是对城管执法机关执法活动的一种限制,具有约束性。它要求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行政。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以上特点,城管执法程序在整个执法活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城管行政执法主要就是程序执法。程序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一)平衡执法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由于执法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权力,要体现国家的强制力和权威性,法律往往不得不赋予执法机关优越的实体性权利,如行政权利的单方意志性、先行有效性和国家强制性,这就使作为被管理者的相对人处于弱势。为了克服这种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就需要在程序上倾向于相对人,对行政执法程序作出严格规定。 (二)约束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保证依法行政。 现行法律赋予行政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空间非常大,人们很难在实体上对其进行严密的规范。因此,程序控制是保障行政机关合法、正确行使行政权利,防止其滥用和侵犯公民权利自由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一旦行政执法机关违反程序,哪怕是极小的疏忽,也会影响整个执法活动的合法性,都要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 (三)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程序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是通过设定一系列的制度来实现的,如告知制度、陈述、申辩制度、听证制度、回避制度、救济制度等。通过告知相对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或与案件调查人员的对质,来查清事实,防止主观片面,或通过回避制度防止案件查处不公正,从而作出公平、合理的决定;即使决定失当,也可以通过复议、诉讼途径予以救济,进而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城管执法程序的种类 按照城管行政执法的步骤和过程,可将城管执法程序分为决定程序和执行程序;按照执法人员能否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又可将决定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归纳起来,城管执法程序共有以下几种: (一)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又叫当场处罚程序,是指案情简单清楚,法律依据明确,处罚较轻,社会影响较小,执法

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结合实际,就推进我县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

总体目标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机构设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环保、工商、交通、水务、食药监方面行政处罚权随改革工作的进程逐步集中到位;2017年10月底前,数字城管平台建成并运行;到2020年,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规章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应急能力明显提高,城市管理效能、人民满意度显著提升。 基本原则 1、理顺体制,权责明晰。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需要,突出问题导向,理顺体制机制,划清职责边界,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多头执法、职责不清、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2、集中执法,精简高效。整合行政资源,推行综合执法,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效率,实现末端执法向源头治理转变。 3、完善制度,规范用权。立足工作实际,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推进依法治理。 4、公正文明,优化服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惠民便民举措,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和居民满意度。

【城管方案】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规范年”实施方案

【城管方案】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 规范年”实施方案 温岭市“行政执法规范年” 实施方案 现将《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规范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执法队伍形象,不断提高城管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发〔2016〕48号)精神,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年度工作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服务全局,服务群众”理念,以“规范执法、提升形象”为主题,以提升执法公信力为目标,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各种突出问题,提升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为塑造美丽温岭新形象,建设山海宜居美城而持续发力。 二、任务目标 以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将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各项要求贯穿到城管执法全过程为着力点,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建立起权责明晰、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机制,打造出一支具有凝聚力、战斗力、公信力,政治坚定、业务精湛、行为规

范、人民满意的执法队伍,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展现出执法主体适格、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力、执法效能提升、执法公信力增强的城管执法新形象。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由梁华军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有关事宜。 四、活动内容 以执法职权规范化、执法队伍规范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规范化和执法监督规范化为重点,以制度健全、规范完善、教育培训、示范引领等综合措施为推手,系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和法治建设满意度。 (一)执法职权规范化 1.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职权。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继续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结合YYY的制定、修正、废止及行政职能改革,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与浙江政务服务网衔接机制,规范落实清单调整的申请、审核、公布制度,确保清单管理时效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建立,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套上责任的“紧箍咒”,让政府的权力更加规范,让行使权力的责任更加明确,让权力的运行更加公开透明。 2.严格自由裁量。根据执法依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制定、修订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科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

国务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规范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经批准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区,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以下简称城管执法机关)是指经中央编办批准成立的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的,或者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法设立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第四条城管执法机关依法行使集中后的行政处罚权,并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有关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已经由城管执法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仍然继续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第五条城管执法机关是政府职能工作部门,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地位,并能够独立地承担其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 城管执法机关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专项预算,实行全额拨款。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城市管理标准,促进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增进社会和谐。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区域面积、人口数量、管理需求等状况,合理配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万分之六,不断改善城管执法装备条件,实现执法手段现代化,保障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公安机关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保障。具体执法保障机制由城管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根据实际需要拟定。 第七条城管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是公务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应当采取统一考试、考核等办法,从有关部门和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用,建立完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与回避等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第八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领导全国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应当配合城管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城管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协调在城市管理领域中各相关部门的关系。 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城管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第十条各市、县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区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情况,采取垂直管理的执法体制或者分级管理的执法体制。 设区的市的城管执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其所属区一级的城管执法机关实行分级管理的,应当报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2020年规范城管执法工作计划

2020年规范城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以规范城管执法行为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大力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扎实开展各项执法工作,为推进法治城管建设,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要通过整顿和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活动,进一步增强依法办事、服务群众、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执法理念;进一步规范执法事项,确保执法依据合法;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和执法程序,促进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切实解决执法事项不公开、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行为不文明、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清理规范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对城管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给付等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程序规范、方便办事、注重实效”原则,再造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结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对本系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其行政执法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编制管理部门“三定”方案的规定进行清理,审核确认后报区法制办集中公告。严格审查城管执法人员资格条件,并按程序上报办理或注销执法资格证。 和学校的退教协加强沟通联系,实施素质教育端正学习方法,提高创新意识;培育青少年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加强对青少年的“六五”普法教育,切实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关于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xxx安监政法〔xxxx〕3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2020年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2020 年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导读:本文是关于2020 年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希望能帮助到您!历经近半年的征求意见,用于规范城管执法活动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 20xx 年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关注焦点 焦点1 执法范围 包括工商、交通等6 部门相关行政处罚权城管的执法范围,尤其是其行政处罚权如何划分,一直存有争议。本次正式出台的《办法》,采用了较为概括的表述:“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住建部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这样规定的目的,既是为了严格遵循中央文件精神,又为了给城市管理执法实践留下空间,“只是表述不同,实质内容上并没有变化。” 《办法》对集中行使城管执法事项的条件也进行了规定,要求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符合要求条件的,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如何协调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办法》对此表明,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集中行使原由其他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应当与其他部门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机制。 焦点2 执法行为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长期以来,公众关于城管执法行为手段的争议频出。对此,《办法》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同时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另外,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也应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 《办法》对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也提出了约束,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20xx 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协调

2018年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18年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强化政风行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内部监督,提升行政效能,塑造城管执法新形象。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效率高、综合能力强”的城管执法队伍,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提升城管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个人业务能力为目标,围绕队伍素质提升、规范化流程再造、执法正规化建设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和方法,通过强化执法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全面提升我局城管执法水平,努力实现城管工作的新突破,以适应建设幸福美丽新XX发展要求。 二、工作措施 (一)抓好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素质 1、依靠自身力量,采取全局统一集训和科室组织学习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好各类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全局人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培养其勇挑重担和吃苦耐劳的品质,力求全局人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社会主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良好的道德观。 2、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相关的专家教授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创新实践载体,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借鉴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来推动我局城管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3、局领导班子根据全局工作形势、人员思想形势亲自授课教育,开展好政治理论、思想道德、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教育。 (二)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 1、通过专家授课,个案研讨及集中辅导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着力抓好城管队员的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主要内容为:学习常用的城管法律法规,熟悉主

城管执法知识竞赛试题(标准答案)

城管执法知识竞赛试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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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知识竞赛试题(答案) 2007-3-28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40分) 1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机动车、行人通行的,可依法当场处以(A)罚款。 A、20 元以上200元以下 B、50 元以上500元以下 C、200 元以上1000元以下 D、50元以下 2 、对某单位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应按(A)计算罚款数额。 A、整个建设工程预算、决算总造价 3%—10% B、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部分建设工程预算、决算总造价 3%—10% 3 、对于从事露天烧烤,且情节严重的可处以(C)罚款。 A、3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 B、2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 C、5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 4、落在居民区附近的某商店,开办露天卡拉OK招徕生意,每晚营业到半夜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该行为(C)。 A、违法,应由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 B、违法,应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处理 C、违法,应由临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理 5 、临沂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发布《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城城市环境集中整治的通告》,整治店外经营,(A)。 A、取缔主干道上的所有马路市场、探头市场以及店外经营 B、限定主干道上的所有马路市场、探头市场以及店外经营的时间 C、规范主干道上的所有马路市场、探头市场以及店外经营 6 、某人在城区绿地上无照经营风筝,该行为(C)。 A、违法,应由建设局取缔 B、没占道经营,不应取缔 C、违法,应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理 7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根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规定,对当事人给予(A)。 A、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处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 B、责令限期改正 C、不能恢复原状的,处以 10 万元以下罚款 8、运输垃圾及其它散流物料的车辆,沿途洒落,造成城市道路路面污染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以

执法通城管移动执法和业务管理一体化解决方案.doc

“执法通”—城管移动执法和业务管理一体 化解决方案1 “执法通”—城管移动执法和业务管理一体化解决方案 前言 目前,国家充分重视城市管理数字化、信息化发展方向,以集成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相结合,实现管理理念的创新为目标。通过发展和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相结合,实现管理理念和方式的转变,是最具有现实意义与最经济科学的方法。 通过在城市管理(城建监察)行政执法中引入信息化手段,以执法办案管理信息系统为载体,可以使立案、登记、执行等各个执法环节规范化程度得到提高,实现规制统一化、工作标准化、办案流程化、重要节点可控化等,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计算机互联网络和移动通信技术在全世界的推广,公众对政府部门尤其对城管执法部门的工作效率、反应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城管执法工作移动性、突发性、紧急性等特点,一线部门需要实时与城管指挥中心和数据中心交换信息,取得综合执法信息,这样无线移动执法处理的需求应运而生。 一、系统功能设计: 杭州中意的执法通系统融合无线通讯、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安全等前沿技术,以局域网(办公网和业务网)和无线通讯技术为

依托,以一线现场为综合业务信息的数据采集点和使用汇集点,采用基于无线上网支持技术的移动终端设备,实现跨业务数据库、跨地理阻隔的现代化移动执法系统。 二、系统应用的必要性: 移动执法系统的使用,不仅可以实现现场取证、处理记录、行政处罚的执行、处罚单据打印等,系统通过现场人员手持终端对这些现场执法工作给予有效的信息手段支持,协助工作人员方便、快捷、准确的处理现场。同时执法人员将取证信息、处理结果、处罚情况等行政信息通过手持终端及时的反馈到数据中心和指挥中心的后台系统中,以便后台系统进行信息归档、自动汇总、自动上报和自动通知相关领导和工作单位。 杭州中意为保证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将通过利用高速分组网络构建虚拟专用网络,建立一条与城管执法业务专网相连的安全专用通道,使移动终端访问只限内网,与公网(包括互联网)完全隔离。 移动执法系统为紧急和突发事件的处理提供了信息依据,可避免重、特大案件的发生,为突发案件的迅速控制创造了信息条件。同时,移动执法系统还可以进行现场取证、核查、 记录日志,十分适合一线执法人员及时取证和对证据的保全,保证了执法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三、系统功能模块: 该系统实现的功能包括了移动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和移动执法安全认证系统两大部分。

健全体制完善机制_推进城管执法规范化

健全体制完善机制推进城管执法规范化 每日甘肃—法治频道讯临夏市是临夏回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城区商贸业发达,人口密度大,个体工商业户众多,但城市管理水平相对滞后。为彻底扭转这种局面,2007年1月,成立了临夏市城市管理局。2010年7月省政府批复成立了临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环境塑市”和“融入兰州都市圈”为目标,以提高城市管理质量、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出发点,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履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在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使全市的市容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树立了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 一、基本情况 临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属行政负责,一级党委建制,内设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室、信访处理室、督查、公安、巡查、城建、广告、市政中队9个股(队)室。下设市容大队和环卫大队。全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00名,协管员218名,一线临时工作人员438人。 2010年7月27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临夏市在城区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经过紧张的筹备工作,临夏市城市管理局更名为临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临夏市城区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行使从规划管理、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等八方面划转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b原单位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界限,并强调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的行政部门不能再行使已移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权。另外,市政府还赋予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综合管理等行政事业管理职能。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建局以来,围绕着市民反映强烈的有关问题,重点开展了城市市容市貌整顿执法。通过集中整治加大了执法力度,力求在城市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上找突破口,为维护一个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初步发挥城管行政执法作用。同时,我们从健全体制、完善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入手,努力推进临夏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 (一)狠抓市容市貌,提高城市形象。着力整治影响市容市貌的超门店经营、乱设摊点、无照经营等各类违章行为,加大了对流动商贩、噪音扰民、乱发传单的治理力度。加强大型建筑施工现场和市政设施的监管,加大早夜市管理,切实加强对噪音污染的治理。坚决制止在市区内违规燃放烟花弹、礼花弹。集中整治全市主街道、城乡出入口和6个广场的市容环境卫生,塑造了城市新形象。 (二)规范设置,源头治理,牌匾广告整齐划一。组织人员对城区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牌全面进行了摸底、登记,并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对已废弃、陈旧、破损的户外广告定期清理,积极督促主街道门店、商铺清洗卷闸门,更换画面陈旧的门头广告。对全市主街道门头广告进行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对不规范广告、牌匾、灯箱等进行了整改或拆除。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手册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手册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程序篇第一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第一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概念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指在城市管理领域内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的活动。 相对处罚权是一个行政机关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相对集中地行使相关行政机关的法律制度。 一个机关指城管,相关机关指工商、园林绿化、道路交通等。 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制度由4个法律要素构成: 1、行使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 2、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必须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取得 3、集中的行政处罚只能是“多个的集中”、相对的,不是“全部的集中”、绝对 的 4、相对集中的只是行政处罚权(行政管理权内容中审批许可权、收费权、监督权 不相对集中)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与城市管理行政机关执法的关系有1、联系:相对集中处罚权包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相对集中处罚权时城管执法是个切入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取得成功,可向其他领域推广。区别:一个是权力的概念、一个是执法的概念;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体制的创新,解决了审批权、执法权的分离,防止过分集中。 第二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特征

法定性(执法主体法定,只能是行政机关;执法内容法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为行政机关行使处罚权提供法律依据,其中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层次性(市、区、街道“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市、区、镇“三级政府,三级管理”) 灵活性(执法机构设置的灵活性;执法内容的灵活性) 第三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内容 由国务院决定的在城市管理领域可以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①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拆不合标准的设施)②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③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④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⑤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⑥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⑦公共交通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行政执法的地域范围应同时兼备两个条件1、实施区域恰当2、涵盖区域恰当(1)以区、县行政区域为基准区域(2)以法的特别规定为例外区域(城市政府划出一定行政区域如各类开发区、管委会单独组建城管)(3)以指定执法区域为专属区域。 第四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体制 体制类型有:1、以各级政府为主体,“块管”;2、以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专业机构为主体,“条管”;3、“条块结合”交叉共管。

城管大队工作方案(20210116001253)

城管大队工作方案 精选范文:城管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方案及时报送资 料。各科室、单位要依照执法评议的具体要求,建立评议台帐。 构建系统全面的执法评议台账。同时,各科室、单位要依照评议 工作的阶段方法,于月日前报送本科室、单位具 体执法评议计划,月日前报送自查整改情况,月日报送 督查评议情况,并及时报送执法评议工作的动态信息。规范执法行为、建树良好形象、推进依法行政,为进一步提升乡村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城管,加快实现社会认可、人民满意的城管行风建设目标,积极服务“法治姜堰”建设大局,努力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不时优化,现就城管执法评议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照法治姜堰建设的总要求,围绕建设“文明、公正、威严”城管执法队伍,打造“便民、安民、惠民”百姓城管品牌,以组织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为抓手,以促进文明管理、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规范执法行为为核心,以社会认可、人民满意为目标,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权、评议权,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不时提升乡村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大力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进程,实现城管事业健康继续发展。二、组织领导成立局年执法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三、评议内容:评议内容主要包括:执法行为情况。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职责;执法行为是否程序合法。有无滥用职权、执法违法、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欺压群众、弄虚作假、乱罚款、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执法机制情况。否有比较完善的规范执法顺序、执法公开告知、执法监督制约、执法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体系;否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许诺制、公开办事制、限时办结制;否简化办事顺序。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建立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执法办案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随意性,防止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执法能力情况。否积极推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措施. 执法队伍情况。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落到实处;领导班子或负责人是否团结协调、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勤政廉政;执法管理人员是否遵守各项行为规范,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战斗力。执法结果情况。有无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否办人情案、关系案。不依照法定顺序乱执法、不依照法定职责乱作为,或有案不立、有报不查、有访不接及非法查收、侵犯人权、漠视群众疾苦等现象;群众满意度如何。五、工作顺序采取公开述职述廉述法、接受群众质询、问卷调查以及邀请上级机关、社区主任、行风监督员、管理对象座谈等方式开展民主评议。结合市作风办“社会评机关”活动。六、评议的具体方法评议工作共分四个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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