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1)

习水县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1)
习水县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1)

习水县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

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着力提高投融资能力,加快全县城乡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等项目建设投入,缓解财政投入压力,有效化解财政风险,按照市场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习水县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搭建我县投融资平台。

一、总体思路

改革现有分散的投融资经营管理体制,按照“管理权不变,使用权不变,所有权划转”的原则,打捆整合县级国有资产,统一划转到新组建的习水县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切实做大融资担保总量,增强融资能力,加大城乡各项建设投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快发展。

二、习水县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性质

县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县人民政府授权从价值形态对

县级国有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以及承担国有资本经营和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和遵循“监管、投资、经营、效益”的原则,承担全县经济建设的投融资任务,以经营县政府授权范围内的资产收益、投资收益、土地储备及经营收益承担借贷偿还任务,实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求平衡,以其全部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县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县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任命董事长、总经理,并建立健全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三、县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职责

(一)资产经营。通过资产出让、出租、资产收购、资产置换、参股控股、委托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资本营运手段和方式,经营好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项目融资咨询。积极对接国家开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了解其融资政策和融资项目,为编制承贷项目提供政策依据,确保拟贷项目贷款成功。

(三)项目投资。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安排,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开发、经济建设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实现投资、建设、经营一体化服务,确保投资效益。

(四)融资和担保。一是作为国家开发银行授信贷款和其他商业银行贷款的承贷主体,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开发项目的资产收益、土地开发收益以及县财政投入的城市建设资金(含规费收入)作为偿债资金主要来源,偿还贷款,管理和使用好国家银行的贷款资金。二是项目融资,以有收益的经营性项目招商引资,融通社会资金,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拓宽筹措实施城市建设项目和其他重要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渠道。三是为所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提供担保进行融资,承担贷款和转贷职能。

四、县政府授权管理的国有资产

(一)县政府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二)县政府投资所形成的股权划转。

(三)县政府在城市开发建设中形成的存量资产,及公司成立后贷款建设的国有资产。

(四)营运收入(含投资收益、项目开发收益、产权转让收益、其他经营收益等)。

(五)县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房地产。

(六)县政府授权的其他资产。

五、公司注册资本金组成

县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来源:①县政府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②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③县级财政城市建设资金投入(含财政投入城建资金、城市规费收入、土地出让金等)。④县政府投资形成的股权。⑤县政府城市建设形成的存量国有资产。

六、其它

(一)公司融资规模及投资计划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

(二)项目投资严格按照《习水县人民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操作,并实行投资评审和决算审计。

(三)经营性项目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由直接投资主体经营管理,并承担偿债责任。非经营性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由政府授权的部门管理,政府通过财政建设性资金补助偿债资金。总公司和分公司投资形成的经营性、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均列入总公司打捆资产范围。

(四)公司的管理和运行经费,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从公司经营性收益和项目投资总额中提取管理及运行费用,由县财政局核实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列支。

习水县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投融体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最大限度保障国有资产经营效益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习水县国有资产投融资管理有限责任(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是经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遵循“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公司对县人民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并以公司全部资产对其义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三条: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答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习水县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习水县城西区县财政局办公大楼(暂定)

第三章经营宗旨、范围和方式

第七条:经营宗旨

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授权范围内经营县属国有资产和投、融资能力的优势,公司作为县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主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总渠道、总账户、城市建设资金及所需土地资产的总储备,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县级国有资产,承担县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资金的投、融资及借款偿还任务,实现资本经营和投、融资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以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习水县域经济较快发展。

第八条:经营范围

1、资本经营:通过资产出让、资产收购、资产置换、参股或控股公司、公司(企业)改制、委托贷款等资本营运手段和方式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发挥资产最大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项目投资:改变传统财政建设资金投放和管理方式,按照市场经济规划资,并通过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济建设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监管各项建设资金,实现投资、建设、经营一体化服务。

3、融资和担保服务

第九条:经营方式

公司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中心,多种方式开展资本经营,多种渠道进行融资及项目投资,实现企业经济运行的效益最大化。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习水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单独出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亿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实物资产6亿元,货币资金2.5亿元。

第五章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的职责,依法对公司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出资人的权利

1、批准公司章程。

2、向公司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指定董事长和总经理,考核其经营业务,并决定其报酬和支付方式。

3、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指定监事会主席。并决定其报酬和支付方式。

4、批准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及其工商注册项目变更方案。

5、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6、批准公司合并、分立、资产转让、解散和清算等方案。

第十三条:出资人的义务

1、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保持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维护公事章程规定的企业法人经营自主权。

3、积极支持公司改善经营管理,适时开展审计监督。

4、公司经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

第十四条: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为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第十五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和出资人常设权力机构。董事会对出资人负责。

2、董事会由5-7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由出资人委派和更换,任期届满可连任。但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3、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出资人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4、董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时,可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5、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或董事长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6、董事会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六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董事会决议以出席董事会的过半票通过为有效。当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享有多授一票的权力。

董事会作出有效决议的法定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人数的3/5,否则为无效决议。

第十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3、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决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6、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才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报酬事项。

9、批准全资子公司的章程和管理体制,对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监事长提出建议意见,向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委派产权代表,并对上述子公司提出经营业债的考核指标,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全过程监控,根据需要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3、签署公司重大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4、董事会闭会期间,对公司的重要事务给予指导。

第十九条:经理层

1、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3人,总经理由出资人指定,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2、总经理负责组织管理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及投融资等日常经营活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

3、经理层成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权益,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在公司外从事与本公司竞争或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和投融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拟定职工的工资分配方案,提出对员工的奖惩及福利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9、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

1、监事会是公司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理等公司管理人员实施国有资产经营、投融资及担保活动的监督机构。监事会成员除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以外,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监事会对出资人员负责并报告工作。

2、监事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2名。监事会主席由县人民政府在监事中指定。

3、监事会向出资人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监事会决议应当由监事记名表决,超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评价公司经营效绩和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2、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5、出资人授与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监事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在行使职权时,可以委托律师、会计事务所协助,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聘请费用由公司财务列支。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七条: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置财务会计机构。公司财务会计机构对子公司财务实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试行 办法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国有企业投资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和企业发展,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县政府授权县国资办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及其全资、控股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包括以下事项: (一)股权投资,包括出资设立子企业、对子企业增资、股权收购、股权置换等; (二)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 (三)金融投资,包括证券投资、外汇投资、委托理财等; (四)其他投资。 第二章投资决策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及职责 第四条国有企业是各类投资活动的主体。集团公司负责管理本集团投资活动,是本集团投资决策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本集团投资管理制度和程序,并贯彻执行;

(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和管理本集团具体投资活动; (三)负责集团本级并指导管理所属企业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风险控制、投资评价等; (四)向县国资办报送投资备案和需审核项目的报告; (五)对所属企业履行投资监管职责。 第五条国有企业投资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和地方(含省、市、县)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导 向等有关政策法规的方向和要求; (二)符合县级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方向、企业发展规划和主业发展需要; (三)投资活动应规范执行企业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管理制度要求; (四)投资规模应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及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 (五)从严管理境外投资、金融投资、非主业投资和楼堂管所建设,审慎开展与非国有企业的合作投资。 (六)由新投资形成的全资、控股(含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层级,连同集团公司本级,原则上总数不超过三级; 第六条国有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制度主要包括或明确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投资决策管理规则、权限和决策程序;

浅谈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区别

浅谈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 司的区别 撰稿人许永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明了今后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的建立将促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由原来的国资委管人、管事、管企业转为以管资本为主,原来的“国资委-国有企业”的两层结构也将转为“国资委-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混合所有制企业”三层结构。国资委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是国有股权的持股人,混合所有制企业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的建立无疑会促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改革。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运营公司都是国家授权经营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都是国有资产的直接出资人代表,持有现有国有企业股权,替代国资委行使出资人的职责。虽然这两种公司都是管资本的,但实际中经营的侧重点是不同的。 1、对象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资本运营为主,运营的对象是持有的国有资本(股本),包括国有企业的产权和公司制企业中的国有股权。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主要是投资实业,以投资融资和项目建设为主。

2、目标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侧重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强调资金的周转循环、追求资本在运动中增值。通过国有资本的运营,重塑科学合理的行业结构与企业运营架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着力培育产业竞争力,重点是要解决国民经济的布局结构调整。通过资本投资而不是行政权力保持对某些产业和企业的控制力,实现政府的特定目标。 3、方式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经营方式包括兼并或分立,成立合资公司、公司制改建、培育上市公司、产权转让置换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是纯粹控股企业,不从事具体的产品经营,主要开展股权运营,行使股权管理权利,在资本市场通过资本运作有效组合配置国有资本。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投资事业拥有股权,对持有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开展资本运作、进行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等。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2017)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 通知(2017)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遵府办发[2017]7号 【发布部门】遵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1.13 【实施日期】2017.01.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7〕7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南部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人民政府换届和工作需要,经第五届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魏树旺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审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编委办、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王祖彬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交通运输、铁路建设、民航及机场建设、旅游发展、税务、统计、物价、

政府法制、外事侨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金融以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政府智力支边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学院、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遵义会议纪念馆、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分管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遵义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遵义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遵义交通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遵义红色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市铁路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遵义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遵义茅台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遵义干部学院,市直机关工委、市离退休干部局、市委台办、市归侨侨眷联合会、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国家统计局遵

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公司)和市国资公司直接出资的全资企业、50%以上(含50%)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市国资公司所属企业)。 第三条[投资原则]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二)符合本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总体要求; (三)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有利于突出主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投资规模与企业实力、融资能力相匹配; (五)企业投资决策坚持审慎原则,符合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第四条[投资范围]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是指以货币、实物、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等实施投资的行为,包括: (一)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类投资; (二)设立全资企业、国内外收购兼并、合资合作联营、对所出资企业追加投资等股权类投资; (三)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信托等金融类投资; (四)以上未列明的其他形式的投资。 考虑到金融类投资在管理上的特殊性、复杂性,目前暂不按本办法实施管理,今后将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论证]市国资公司及所属企业投资项目决策必须经过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并按规范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六条[投资的分类管理]市国资委对国有资产投资项目实施备案管理和核准管理,市政府已确定的投资项目均实施备案管理,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按市政府有关管理办法操作。 第七条[非金融类投资限制]严格限制非金融类企业从事委托理财和炒作股票、期货等高风险投资活动,适度控制企业购买债券、基金、信托等金融产品。金融类企业(银行、信托、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用社、担保公司、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公司、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及其

27、上海市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沪国资委办(2004)99号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沪国资委办[2004]99号 上海市国有资产营运机构 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投资事项) 本办法所称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以下简称营运机构)投资事项包括营运机构的对外投资(包括设立全资企业、国内外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等)、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金融投资(包括证券、期货、委托理财等的投资)等。 第三条(营运机构职责) 营运机构是投资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二)负责投资决策并承担投资风险;

(三)开展投资分析,组织投资管理。 第四条(产权代表职责) 在对投资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营运机构国有资产产权代表(以下简称产权代表)负责贯彻出资人意图,报告投资管理情况。 第五条(监事会职责) 营运机构监事会负责对营运机构执行本办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报告有关情况。 第六条(市国资委职责) 市国资委对营运机构的投资活动履行出资人职责,主要职责是:(一)组织研究国有资本投资导向; (二)审核营运机构的年度投资计划,核准营运机构的计划外投资项目,根据需要对营运机构的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备案管理; (三)组织开展投资分析活动,对重大投资项目(含金融投资)组织实施稽查、审计、后评估等动态监督管理。 第七条(年度投资计划) 营运机构应当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投资计划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一)年度投资规模与投资结构; (二)投资方式及其比重结构;

浅谈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区别

浅谈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 区别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浅谈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 司的区别 撰稿人许永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明了今后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的建立将促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由原来的国资委管人、管事、管企业转为以管资本为主,原来的“国资委-国有企业”的两层结构也将转为“国资委-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混合所有制企业”三层结构。国资委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是国有股权的持股人,混合所有制企业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的建立无疑会促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改革。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运营公司都是国家授权经营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都是国有资产的直接出资人代表,持有现有国有企业股权,替代国资委行使出资人的职责。虽然这两种公司都是管资本的,但实际中经营的侧重点是不同的。 1、对象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资本运营为主,运营的对象是持有的国有资本(股本),包括国有企业的产权和公司制企业中的国有股权。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主要是投资实业,以投资融资和项目建设为主。

2、目标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侧重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强调资金的周转循环、追求资本在运动中增值。通过国有资本的运营,重塑科学合理的行业结构与企业运营架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着力培育产业竞争力,重点是要解决国民经济的布局结构调整。通过资本投资而不是行政权力保持对某些产业和企业的控制力,实现政府的特定目标。 3、方式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经营方式包括兼并或分立,成立合资公司、公司制改建、培育上市公司、产权转让置换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是纯粹控股企业,不从事具体的产品经营,主要开展股权运营,行使股权管理权利,在资本市场通过资本运作有效组合配置国有资本。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投资事业拥有股权,对持有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开展资本运作、进行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等。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一一、我院国有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具体分工:财务科负责流动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的总分类明细账;总务科管理各类办公家具,病床及后勤物资;设备科负责医疗器械;信息科管理电脑,打印机等;基建办负责新建工程立项报批、竣工验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办公室负责房屋建筑物及交通工具的管理;药剂科负责药品管理;材料科管理卫生材料。 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应收和预付款项要加强管理,定期分析、及时清理;药品采用“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报实销”的管理办法;其它存货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大型医疗设备,要确定专人保管,制定操作规程,维修保管制度,实行专管专用,以提高使用效益,并定期报告设备状况及使用情况。 三、各科室需要购置国有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经院长审批,由相关科室负责购置。要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做好资产验收工作,加强资产入库管理,根据审核无误的验收入库手续、批准计划、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每月与归口管理部门核对账目,保证账账相符。

四、各科室对占有、控制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负责,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核对实物,要求账实相符,防止物资挤压、损坏、变质、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质、增值。 五、科室之间不准自行对国有资产转移、私自动用和任意拆卸。科室不用或使用效率不高的国有资产应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进行院内调剂使用,以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整体效益。 六、科室分科或负责人变动时,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对国有资产进行分割和监交,并由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科对国有资产做分户账调整。 七、国有资产处置即国有资产无偿调拨、有偿转让、对外捐赠、置换、报废、报损等事宜。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院领导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报财政局批准,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八、资产管理部门至少每年对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对工作,发现余缺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领导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九、归口管理部门和科室在计划、购置、保管、使用、维修、报废、报损、出租、转让、出售等环节都必须认真、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医院定期对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现象,要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任务与原则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 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1.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包括: (1)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 (2)国家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 (3)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 (4)接受捐赠的资产接受捐赠的资产 (5)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2.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包括: (1)国家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 (2)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 (3)接受捐赠的资产; (4)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按照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的要求,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管理体制,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运作高效”的目标。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3)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5.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活动中行政事业单位应遵循的原则: (1)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2)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3)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6.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二、资产配置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2.与行政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 3.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 4.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勤俭节约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财政部门对要求配置的资产,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实体化运营实施方案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实体化运营实施方案 为落实区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区人大八届三次会议关于“推进国有资产运营市场化、企业化、实体化运作”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国有资产运营效益,提高投融资能力,实现资源资产化,探索国有资产资本化、国有资本证券化的模式。现按照《*****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实体化运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公司概况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是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99.5%,0.5%)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位于*******。是经区政府批准并由区国资办授权,从事国有资产经营活动,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并依法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为区属一类国有公司。 二、公司遵循的基本原则 1、坚持发挥效能原则。重组整合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提升国有资产的整体实力,进一步发挥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在政府工程建设、载体建设、项目融资、资源掌控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2、坚持做大做强原则。突出主业发展,调整优化国有资产布局,明晰产权关系,明确发展思路,强化自主经营,在推进资产运营公司参与区域经济建设的同时,不断壮大公司自身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拓宽融资渠道,做大做强融资平台,为重大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3、坚持有效监管原则。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监管体制,健全完善管理体系,实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建管分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度,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坚持依法规范原则。严格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重组整合操作,着力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妥善处理好资产管理、经营、收益、处置等相关工作。 三、公司的主要职责 1、履行资产经营职能。通过资产出租出让、资产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经营好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有资产收益,努力提高资产收益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2、履行融资担保职能。在保证公司自身运转发展前提下,为区重点项目建设及其他国有企业发展融通资金及提供融资担保,采用包括信贷在内的多种融资方式,创新方法,降低资金成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国有企业投资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和企业发展,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县政府授权县国资办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及其全资、控股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包括以下事项: (一)股权投资,包括出资设立子企业、对子企业增资、股权收购、股权置换等; (二)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 (三)金融投资,包括证券投资、外汇投资、委托理财等; (四)其他投资。 第二章投资决策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及职责 第四条国有企业是各类投资活动的主体。集团公司负责管理本集团投资活动,是本集团投资决策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一)制订本集团投资管理制度和程序,并贯彻执行; (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和管理本集团具体投资活动;

(三)负责集团本级并指导管理所属企业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风险控制、投资评价等; (四)向县国资办报送投资备案和需审核项目的报告; (五)对所属企业履行投资监管职责。 第五条国有企业投资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和地方(含省、市、县)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导向等有关政策法规的方向和要求; (二)符合县级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方向、企业发展规划和主业发展需要; (三)投资活动应规范执行企业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管理制度要求; (四)投资规模应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及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 (五)从严管理境外投资、金融投资、非主业投资和楼堂管所建设,审慎开展与非国有企业的合作投资。 (六)由新投资形成的全资、控股(含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层级,连同集团公司本级,原则上总数不超过三级; 第六条国有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制度主要包括或明确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投资决策管理规则、权限和决策程序; (二)明确投资管理日常工作机构及管理职责;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模式分析

析司运营公模式分本国有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概述1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国资委的指导、推动下,国有企业一直在积极地 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试点。应该说,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以 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国家授权经营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是国有资产的直接出资人代表,持有现有国有企业股权,替代国资委行使出资人的职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都是国资委制定的国有资本战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载体,以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为目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强调以资本为纽带的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更加突出市场化的改革措施和管理手段。、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定义及意义是国有资产的资本运其运作的为国有资本,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顾名思义,营机构,是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战略调整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载体,专门以股东身份从事国有资本的经营管理和实际运作,而并不从事具体的产品运营。企业的两层架构,变设立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公司,目的就是要打破政府--籍此,实现政企分离。----成政府资本运营平台实体企业的三层架构组织形式,可以解决许多由政府直接管理国有资产引起的问题:如寻租腐败、地方保护和政绩工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职责及运营方式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主

要职责是对国有资产进行投资经营及对存量资产的 流动和重组,通过资本层面的运作对国有资产进行高效配置。具体而言,国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原则上保持国有独资形态,资本运营公司有两大特点:第一,与股权多元化的实体企业相区别;第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是纯粹控股身份从事国有资本的经营管理和运作,不从事具体的产品经营。在其实际具体运营中,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通过国有资本的持股、国有 股权的减持变现及各种资本运营技巧的运用而追求收益;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既可以对国有企业持股、增持、减持甚至变现退出,也可以对民营企业及外资企业持股、增持、减持或在获取收益后全部变现退出;待其发展到一定阶段还可以从事跨国投资和跨国资本运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与投资公司的区别运营公司主要运营资本、不投资实业,营运的对象是持有的国有整体来说 运作主要在资本包括国有企业的产权和公司制企业中国有股权,,资本(股本)又可通过股权产权买卖来改善国有资(发股票)市场,既可以在资本市场融资,追求资本在运动中增值,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公司运营强调资金的周转循环、运作的形式多种多样,通过资本的运营,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投资公司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主要是投资实业,以投资融资和项目建设 为主。投资实业拥有股权,对持有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开展资本运作、进行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等。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公司履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职责,承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财务部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公司应履行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制订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维护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二、按规定办理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 三、及时申报企业增减资本、投融资等重大事项。 四、依法经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并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五、执行司制定的投资收益管理办法。 六、制订国有资产管理与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考核。 第三章国有资产管理内容 国有资产管理包括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和国有资本营运管理。 一、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包括产权管理(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权证管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统计等。 二、国有资本营运管理包括国有资本变动、资产处置(资产处置方案、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有偿转让、资产出租、资产报废)、实物资产收益、对外捐赠和接受捐赠、投融资、投资收益、资产损失审批等管理。 第四章产权管理 一、产权界定。遵循“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产权界定的规定执行。 产权界定工作程序:

1、公司委派中介机构进行清理和界定,经清理、界定属于国有资产的部分,按规定由公司报财政部确认。 2、经认定的国有资产,要按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二、产权纠纷调处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的规定执行。 三、产权登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产权登记管理的规定执行。 四、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并已取得或申请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当按规定申办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企业产权归属关系不清或者发生产权纠纷等情况的,可以申请暂缓办理登记。在批准暂缓办理登记期限内,界定产权、处理纠纷,然后办理登记。 五、国有资产权证管理。国有资产权证(包括办理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权证)是国家有关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的法律凭证,是权利人行使物权的法律依据。国有资产权证管理包括:权证的办理、保管、使用、变更和信息管理等。 1、权证办理。公司对自建、购置、接受出资人投入、捐赠人捐赠、无偿划入等各种方式增加的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在业务发生时以公司为权利人及时办理相关资产使用权证。明晰资产产权,保障企业法人财产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权证保管。房产权证、土地权证和机动车权证办理后,一个月内原件上交公司档案室集中保管。 3、权证使用。建立权证领用、归还登记制度。需用部门上报权证领用申请,经公司财务科审核,主管领导同意后在《权证领用登记表》上签字领用。 4、权证变更。有偿转让、对外投资或捐赠、无偿划转等各种方式减少的房屋建筑物和车辆应及时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的变更手续。当企业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需要转让、出租、抵押土地时,应首先确认土地性质,若是政府划拨土地,要按国家改变土地用途的相关规定办理各项手续,并取得相关权属证明。 5、信息管理。公司建立权证管理数据库,全面反映全市行业土地、房产和车辆权证的主要内容,动态反映权证的办理、保管、领用和变更信息。 第五章清产核资 清产核资是指依据公司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益,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专项活动。清产核资有别于日常的财产清查。 清产核资由公司统一安排。清产核资损益和资金核实结果报公司确认。 第六章资产评估 一、资产评估报省公司并按照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管理的规定执行。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介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介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1999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公司内设金融投资管理部、战略投资管理部、资产处置部、财务融资部、法律事务部、研究室、行政人事部、风险管理部、总裁办公室等部室。公司下设上海国有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国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达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鼎通投资有限公司(香港)等五个全资子公司。 作为上海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一家市管综合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市场手段,盘活市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公司通过资产经营,参与国有资产的买卖,包括证券化和非证券化的企业资产收购、包装和出让,资产及上市公司重组,产权经纪,房地产中介等,为国有企业强强联合,及国有资产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服务。公司接受资产托管,对银行、企业的质押物进行管理、处置提供服务。公司受政府委托对本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中相关资产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追索、保全国有资产。公司还根据市政府指示,参与市级大公司改制和重大项目投资,并根据资本运作需要投资高新科技项目和上市公司。公司已控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公司、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参股申银万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等金融企业。同时还是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杨浦知识创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药研究开发中心、上海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等的股东。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值此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之际,谨向你们表示热烈的祝贺!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我们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行动纲领。《决定》提出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提高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为我们进一步推出国有资产经营工作指明了方向。 上海成立跨行业、跨部门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积极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的重要举措。希望你们按照《决定》明确的方向和提出的要求,立足于整体搞活国有经济,立足于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为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战略上改组国有企业提供好服务,不断提高上海国有资产的总体质量,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作出贡献。 上海徐汇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系徐汇区人民政府批准、徐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组建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4305亿元,集投资开发、股权管理、项目融资等功能于一体,旗下现有上海恒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徐汇高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徐汇产权经纪有限公司、上海兴现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龙华旅游城有限公司等控股及参股企业42余家,资产总额近25亿元。 近年来,徐汇国投公司实现了发展战略的重大转变,从以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逐步转变到围绕区域经济发展主动提供服务的目标上来,积极发挥国有资产特有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为此,经过艰苦的探索和努力,已基本建成了三大平台——区域高科技产业发展的企业化操作平台、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服务平台、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并以此为依托,努力为区域经济建设和我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功能定位: 依托区域优势,积极发挥国资引领作用和创新主体作用,以促进科教兴市核心区建设为目标,努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xx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水行政管理职能的履行,促进水利事业发展,根据《中央级水利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是指由xx局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包括: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上级调拨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合理配置国有资产,依法依规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 (三)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四)实现对外投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四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四)分级监管与授权管理相结合。 第五条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局国有资产管理负总责。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财务部门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资产使用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财务部门资产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及上级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 (二)根据国家、水利部和上级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办法; (三)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五)负责本单位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防止国有资产使用中的不当损失和浪费; (六)负责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国有资产的保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的定位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国资公司)的定位 每个企业都应该有自己的定位,国资公司比较特殊一些,国资公司作为“产权所有者”或“产权代表”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法人单位,承担着国有企业的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国有资产行政性宏观性管理与微观性经营性管理的衔接职能,是担负国有经济发展和实现国资监管重要功能的特殊企业。具体的职能应包括: 1.以出资人的身份对国有企业进行管理 用市场化手段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政府不在直接从事该项工作,国资公司根据上级的产业规划,确定国有资本应当进退的行业、次序、总量和进度并组织实施;执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并进行指标分解,统一收缴国有资产收益并根据政府产业政策进行重点行业的投资; 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权利,向属下各个资产经营公司、大型企业集团委派职业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并进行管理;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激励国有资产经营者积极性;统一协调各资产经营公司的投资、企业购并等经济行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恶意竞争。 国资公司按照投资份额依法对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对所投资企业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享有资本收益、重大决策和选聘经营管理者等权利,但并不直接介入相关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2.投资平台

根据地区政府的政策发展方向,为繁荣经济而引导性的进行投资。一是产业投资,一是金融投资。产业投资主要是对实业公司的投资,一方面起到引导产业的作用,一方面要扶持其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金融投资主要在证券、担保、商行、等金融业务上发展,以繁荣资本氛围和盈利为目的。 3.政府的融资平台 以法人企业身份,通过市场手段为区政府进行筹资,国资公司在融资过程中既要筹集地方政府投资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又要严格控制融资成本。 4.经营创新 为了达到繁荣地方的经济,不仅要在传统的经营模式上发展,还要根据国际惯例、国家政策对经营进行创新。 收购上市公司 整合企业,包装上市 成立“政府引导型产业投资基金” 5.人才队伍的建设 企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但人才是竞争中最重要的因素,为了有效的经营各子公司,应以出资人的身份委派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关键人员,并且这些人董事会负责,所以要加大对高级人才的吸引、培养,高级人才不仅要具有非常优秀的专业技能,还要有非常好的职业道德,国资公司作为出资人,要对委派人员的培养和考核制定专门的方案。

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遵义市水务投资

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遵义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四届43次常委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遵义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组建按照《遵义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和《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 附件:遵义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 2013年5月23日 附件 遵义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 为切实加强遵义市水务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第四次党代会“组建农业、水务等投融资实体”的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现代企业制度

要求,提出遵义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水投公司)组建方案。 一、组建原则 (一)建立健全融资、投资、建设以及运营管理有机统一、高效运作的现代投融资机制,统筹遵义市重点水务基础设施(含城区、产业园区水源工程、供排水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等)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二)以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实现水务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的良性循环,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市水投公司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待条件成熟时,逐步改建为股权多元化的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四)市水投公司为市政府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企业领导纳入市委管理,其中:董事长、总经理按正县级干部配备,监事长及企业副职按副县级干部配备。 二、组建方式 (一)以市供排水总公司和市湘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基础,整合市水利局、市城管局等管理的水务单位,组建市水投公司。 市水投公司组建后市湘江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整合后的市供排水总公司为市水投公司的副县级全资子公司。 (二)各县(市)以重点水务基础设施的国有资产为股份,入股市水投公司,其授权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国资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县国资办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重点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了清查和核实,对涉及到经营性资产的单位进行了清理摸底,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完整性,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但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差距,有些工作缺乏创新,企业改革遗留问题还未彻底解决,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突出加快发展这一主线,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县委、县政府既定的全县国有企业改革总体目标,着重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作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核实工作,切实做好国有资产帐实相符。我们从五月份开始,将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人力对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账务做一次全面核对。先由单位报账员和会计核算中心记帐员根据单位会计帐簿上的固定资产余额数和国资办去年做的资产清查数核对,对新增的固定资产一律要求增加固定资产帐,会计核算中心记帐员对单位填报的固定资产报表在确定无误的情况下加盖公章后再上报国资办备案。六月份国资办组织人力对上报的固定资产新增情况进行个别单位抽查,对报废的固定资产先由单位申报,国资办批准后,方可在会计核算中心调整固定资产帐,保证固定资产帐簿完整、准确,切实做到固定资产帐实相符。 二、认真做好全县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根据庆市财资()2号文件《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从六月份开始,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帐实相符的情况下,填报国有资产交权登记表。产权登记表全县用统一的报表上报,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一律先送产权登记表在会计中心审核,由记帐员加盖帐实相符意见后再上报国资办。国资办依此为各单位颁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登记证。 三、依法加强国资监管,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出台《县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暂行办法》,使我县国有资产管理有法可依。 四、关心弱势群体生活,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对企业改革后期遇到的各种突出问题和矛盾,我们参照市国资委和相邻县区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已改制企业负责人生活补贴发放,切实解决改制企业负责人生活待遇问题。 五、集中精力解决企业改制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对已改制尚存遗留问题的企业,要逐个调研,逐个协调,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去解决,彻底解决遗留问题。下决心解决好职工反映强烈的“两金”缴纳与续接、供养人员生活费发放、债务纠纷处理。认真做好撤并的罗川、月明两乡债务清偿的支付工作。 六、认真做好全县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继续认真抓好资产评估的立项和审核、验证、确认工作。对于按规定应进行资产评估的项目,严格做到依法办事,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七、依法加强国资监管,规范产权转让程序,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法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规范国有产权转让程序,保证公平交易,严防国有资产在流动中流失。对于转让出售的单位资产,要求按协议及时缴清受让金。对涉及到经营性门店房的行政事业单位,按期催收缴清房租费,以防国有资产收益的流失。 八、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国资监管队伍本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巩固和完善理论学习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锤炼过硬作风。以争创“最佳服务机关”为目标,加强调查研究,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服务与指导并重,求真务实,创新举措,不断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管理制度汇编(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号为4201001203580。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英文全称:Wuhan State-owned A ssets Management Company〇 第四条公司住所:江汉区发展大道271号,邮政编码430015。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贰亿參仟捌佰叁拾肆万元整。 第六条公司经营期限:永久存续的有限公司。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武汉市人民政府授权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公司出资人的职责。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市国资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規定,通过多种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一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市国资委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本章程对公司、市国资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