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电信鲁〔2013〕10号

关于印发《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招标管理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分公司,各专业公司,省公司各部门:

为了规范招标工作,维护企业利益,进一步优化招标采购流程、改进管理、提升效率,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省公司根据管理需要制定了《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是对《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必要补充,对招标流程及管理要求做出了明确,是指导各单位组织实施招标采购工作的基本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集中采购方式

2.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招标工作关键流程

3.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招标工作要点分配表

4.招标采购项目分级决策及实施方式

5.招标采购工作时限

6.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会议纪要

7.邀请招标评分标准

8.公开招标项目格式文本(另附件)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2013年1月9日

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的各项招标工作,维护企业利益,进一步优化招标采购流程、改进管理、提升效率,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电信集团有关招标文件以及《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文件。

第二条 本文件适用于省公司及各市分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 本文件适用范围包含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通信设备器材采购、通信工程项目、以及非通信类物资和服务采购的招标,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集中采购方式所涉及的各类项目(附件1)。对于国家明文规定的必须纳入政府监管部门统一实施的项目及物资采购招标,遵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与采购招标投标相关的机构包括项目需求部门、项目实施部门、采购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招标小组、评标委员会。

第五条 项目需求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明确的采购需求申请(包括采购依据、采购内容、预算金额、项目情况等)、提交采购需求并履行审批流程。

(二)按照招标采购工作时限要求,合理提前安排采购需求及到货时限要求,确保采购流程能够响应到货要求。

(三)负责参与项目实施后评估工作。

第六条 项目实施部门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提交项目的技术规范书和评分细则;

(二)明确标的和中标原则,按照内控审批权限提请领导决策审议后确定。

(三)合理确定招标标的额度,不得以任何方式肢解分包,规避招标。

第七条 采购主管部门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二)制定和修订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三)制定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的管理和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评标专家的认证;

(四)制定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处理办法和流程,并负责处理投诉事项;

(五)配合集团公司做好通信建设项目招标、设备集中采购和价格信息库的信息更新等工作;组织省公司负责的通信类和非通信类物资、服务采购招标;负责集中采购设备器材的选型、框架协议签订及后续实施等工作,具体包含并限于以下内容:

编制招标方案,包括招标范围、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中标原则等内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实施招标活动;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按企业内控管理要求向相关领导汇报评标结果。

(六)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授权项目实施部门组织招标工作。项目实施部门经授权后承担前述采购管理部门职责。

第八条 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按照资格审查标准对投标人实施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公开招标项目必须实施资格审查,邀请招标项目可参照实施。

第九条 针对各专业单项具体的招标工作,成立由法律人员、财务人员、采购人员、纪检监察人员、审计人员等专业部门代表共同参加的招标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参与会审招标方案、技术商务标准、评分细则,各专业人员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法律人员:负责审查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合同文本是否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要求,招标过程文书资料是否

合法合规。

(二)财务人员:负责审查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中财务相关规定是否完备,评标办法及商务条款评价标准是否遵照财务制度并全面维护企业利益。

(三)采购人员:负责组织招标全过程工作,负责协调招标小组各成员工作并完成招标活动。

(四)纪检监察人员:负责对招标投标工作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无违规行为。负责受理招标投标过程中各项投诉并按照公司规定处理。

(五)审计人员:负责审查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合同文本是否符合审计工作要求,是否遵照企业内控审计制度并全面维护企业利益。

第十条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每位评委需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二)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

(三)进行评标总结,编制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十一条 省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及市分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不具有招标权。

采购主管部门根据适当情况可授权省公司各单位各部

门及市分公司和各专业公司组织招标,省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 招标的范围及标准

第十二条 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通信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贸易代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设备、材料、配套设备等采购内容,公司各类维护用工器具、仪表、业务宣传、办公设备、车辆等的采购必须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一)施工发包单项合同估算价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及以上的必须公开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至2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的可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低于100万元的通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

(二)设备、材料、维护用工器具、仪表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以上的必须公开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至100万及元人民币(含50万元)的可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低于50万元的采取通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

(三)勘察、设计、贸易代理、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及以上的必须公开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至50万元人民币(含30万元)的可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低于30万元的通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及以上的必须公开招标;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至3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

万元)的可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低于1000万元的通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

(五)专业咨询项目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实施,低于30万元的通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

(六)印刷制作项目制作费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实施,低于30万元的通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

(七) 业务宣传礼品采购项目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实施,低于30万元的通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

(八)办公设备单项(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服务器、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传真机、投影仪、电视机、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办公用网络通讯设备)非集采目录采购金额5万元及以上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实施,低于5万元的的通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

(九)车辆10 部及以上或总价值100 万元及以上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实施,低于上述标准的通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

(十)通信类施工、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以及设备器材的框架选型,需按照一定时间范围内预测的采购量确定招标标的额度,明确招标预算金额后,参照本款第(一)(二)(三)条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市公司审批权限范围内,达到第十二条规定额度的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项目,应按照本细则要求由省公司组织招标采购。

市公司审批权限范围内,未达到第十二条规定的额度,但单项合同金额达到下列标准的,必须按照本细则要求在省公司授权范围内组织邀请招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 (一)工程服务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工程物资采购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

(二)非通信物资采购支出单笔采购金额3万元以上;

(三)市公司系统集成项目采购事宜按照一事一议方式,遵照招标管理办法及本细则要求的流程实施,采购结果报省公司采购部备案;

上述采购结果均纳入MSS采购辅助系统审批流程,省公司财务共享中心依据MSS系统中招标审批结果作为相应合同付款依据。

第十四条 招标采购合同估算价以采购需求预测为依据,采购需求部门对预算的准确度负责,通信类设备物资需求预测应确保与年度投资预算合理匹配,对于非通信产品需

求预测应充分结合市场拓展进度,提高采购支撑发展的及时性。

对于未纳入招标管理的手机终端、广告媒体宣传业务、电信卡、福利费支出项目由各相关部门参照本办法实施采购。

第四章 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流程

第十五条 公开招标的流程包括明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方案、组织资格审查、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招标备案。

第十六条 明确项目需求

公开招标应在项目已立项且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预算已下达的情况下进行。其中:

(一) 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应具备的条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审查批准;开展勘察、设计、监理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二) 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已立项,初步设计(或一阶段设计)已经批准;具有满足施工招标的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审批手续完备齐全。

(三) 设备招标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已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或一阶段设计)已经批准;设备、材料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基本明确;采购设备、材料的资金已经落实,采购预算已经下达。

部分成本类物资(如不按照项目制进行管理的综合成本、营销成本等)的招标采购,应在成本预算范围内,提交采购需求或签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招标采购。

第十七条 编制招标方案

招标启动前,由需求部门根据经办公会审批通过投资、成本预算计划或相关签报确定的范围,提出详细明确的采购需求,通过MSS采购辅助系统提交采购需求履行审批流程,同时提供技术规范书及评分细则。采购实施部门根据需求申请,牵头招标小组确定招标方案,经财务、审计、法律、纪检监察等部门会签,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启动。公开招标项目及重大项目招标方案须由办公会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后启动招标。

第十八条 组织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公开招标的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

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日,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须重新招标。

采用资格后审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十九条 编制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部门负责提供技术规范书和评分细则,商务规范书由采购主管部门提供,经招标小组会审、形成会议纪要并签字确认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编写形成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应采用以下方法之一

(一)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当投标人在技术、商务等主要条件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时,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低于成本除外)。

(二)综合评分法。由评标专家分别对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价格的内容进行打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权重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最后按得分排序,并形成推荐意见。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应确定价格、商务、技术在评标标准中所占比重。技术比较成熟的设备,价格应占较高权重。技术含量高、涉及全程全网的重要通信设备,技术应占较高权重。具体的评分标准见附件7。

第二十条 招标投标

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须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者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20日。

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第二十一条 开标评标和中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

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和中标相关流程参照《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章规定执行。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专家将分为商务组和技术组,商务组负责商务部分的评分,技术组负责技术和服务部分的评分,商务组专家由招标人代表组成,项目需求部门或项目实施部门领导须参加评标。两组专家独立打分,分数汇总后形成最终得分。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应当确定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于签署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第二十二条 招标结束后, 须将以下文档整理归档,送交档案管理:

(一)招标委托协议书;

(二)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及批复;

(三)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邀请函);

(四)招标文件标书(正本);

(五)购买标书登记表、投标登记表;

(六)开标签到表、开标记录表;

(七)评标邀请函、评标会议通知;

(八)评委签到表、会议签到表;

(九)评分表;

(十)评委意见书;

(十一)评标报告;

(十二)确认项目中标通知书;

(十三)招标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

(十四)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一览表(包括所有投标人);

(十五)其他有关材料。

第二十三条 邀请招标的流程包括明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招标备案环节。

邀请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部门在提交的项目需求中,可推荐潜在供应商信息,由采购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必要时对供应商进行增减。在形成评标报告后,由采购部提交推荐合格中标人的请示,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中标人。

其他各环节流程均参照公开招标流程执行。

第五章 询价及竞争性谈判管理

第二十四条 对于额度低于招标限额或工作特性不适宜

纳入招标的采购,可采用询价、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工作。

询价采购是指向符合资格条件、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发出询价函,报价文件经过询价小组的评审后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通过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分别谈判,商定价格、条件和合同条款,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二十五条 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 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需求部门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个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的选取按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专家库中确定。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做出规定,制定询价文件,参与评标。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

三家及以上的备选单位列入询价邀请范围。

(二) 编写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应包括询价邀请函、报价人须知、确定供应商的方法和时间、附件。附件包括采购货物的名称(不指定品牌)、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履约期限、价格的组成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都要在附件中注明。价格组成应当明确是否包括货物本身价格、税金及其他费用。

(三) 确定被询价的潜在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名单中确定邀请供应商范围,并向其发出询价文件让其报价。

(四) 询价文件的发送。询价文件的发送应当以邮寄、传真或面交等形式,以传真形式发送的询价文件必须随后以适当的方式将原件送达被询价的供应商。

(五) 报价文件的递交。被询价的供应商在充分阅读询价文件的内容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回应,并以报价文件的形式报询价小组,价格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六) 询价。询价小组对在报价截止时间内对潜在供应商提报的报价进行评审,如有疑问的,可以以书面、邮件的形式或当面向潜在供应商进行质询,潜在供应商所做出的承诺也应以书面的形式反馈。承诺书将是采购合同(或协议)内容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七) 根据事先确定的评审标准,对所有报价潜在供

应商的进行综合评定,按照综合评审得分高低排序并形成推荐意见。

(八)询价结果经批准后确定中选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通知所有被询价未成交的供应商。

(九)授予合同。供应商确定以后,由项目实施部门和供应商依据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和供应商的承诺签定采购合同,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对合同双方均具约束力。

第二十六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需求部门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个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专家的选取按随机抽取的办法从专家库中确定。

(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候选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发出谈判文件。

(四)谈判。谈判小组应给潜在供应商合理的时间准备应谈文件和参加谈判。谈判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时,全体谈判小组成员集中,逐一与潜在供应商分别谈判。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

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

(五)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对潜在供应商最后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后推荐成交候选人。

(六)谈判结果经批准后确定中选供应商,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授予合同。供应商确定以后,由项目实施部门和供应商依据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和供应商的承诺签定采购合同,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对合同双方均具约束力。

第二十七条 询价、竞争性谈判结束后,须对以下文档进行整理归档,送交档案管理。

(一)采购需求依据或询价批复文件;

(二)询价、谈判文件;

(三)询价、谈判登记表;

(四)评审报告;

(五)询价、谈判结果通知书;

(六)报价文件(所有报价单位);

(七)其他有关材料。

第六章 招标绿色通道管理

第二十八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应急采购招标:(一)单项合同估算额度达不到公开招标标准的,如按

照正常招标审批流程时限难以满足采购到货时间需求。

(二)市场发展急需物资。

(三)其他紧急情况(需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四)招标额度和内容不属于公开招标范围的。

第二十九条 应急采购招标在具备招标基本条件,由采购需求部门提交招标采购签报,申请按照应急采购招标流程实施,经财务、审计、法律、纪检监察等部门会签,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按照以下流程实施:

(一)招标:经签报批复后可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邀请范围必须在招标启动前的签报中载明,并严格按照签报批示意见确定发标范围。招标文件经采购实施部门、需求部门审核后抄报各相关部门,同时由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招标文件。

(二)按照本办法规定组织投标、开标和评标工作。形成评标报告后,由采购部提交推荐合格中标人的请示,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中标人。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组织后续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纪检监察部应对招标投标、询价、竞争性谈判活动进行监督,依法查处招标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采购部负责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批转转发性通知格式及

批转转发性通知格式及 导读:印发、批转、转发性通知的格式及范文 (一)格式 标题由发文机关、被印发、批转、转发的公文标题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 正文须把握三点: 1、对印发、批转、转发的文件提出意见,表明态度,如“同意”、“原则同意”、“要认真贯彻执行”、“望遵照执行”、“参照执行”等; 2、写明所印发、批转、转发文件的目的和意义; 3、提出希望和要求。 最后写明发文日期。 (二)范文 1、批转通知例文 诚信公司批转诚信公司第一分公司关于安全质量检查方案的通 知 各分公司、中心、部: 公司同意第一分公司提出的《安全质量检查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诚信公司 二00六年七月三十日

点评:本通知系批转通知。请注意批转通知的'标题是4个元素,除了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以外,又增加了“原发文机关”;标题中,还出现了“批转”字样。 批转通知正文的写作顺序是先“批”后“转”,先写批语“同意”,而后“转发”给下级机关。 2、转发通知例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县(市)科技进步意见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科技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事部《关于推进县(市)科技进步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点评:本通知系转发通知。请注意批转通知与转发通知在发文机关上的区别。本转发通知的发文机关是“国务院办公厅”,而不是“国务院”;也就是说,科技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事部将《关于推进县(市)科技进步意见》呈报上级机关国务院后,国务院表示“同意”,之后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这里,本例文的发文机关与主送机关不是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指导纲要(试行)》

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第一部分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指导幼儿园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特制定本纲要。 二、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城乡各类幼儿园都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实施素质教育,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 三、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相互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五、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第二部分教育内容与要求 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是全面的、启蒙性的,可以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也可作其它不同的划分。各领域的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 一、健康 (一)目标 1.身体健康,在集体生活中情绪安定、愉快; 2.生活、卫生习惯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3.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习保护自己; 4.喜欢参加体育活动,动作协调、灵活。 (二)内容与要求 1.建立良好的师生、同伴关系,让幼儿在集体生活中感到温暖,心情愉快,形成安全感、信赖感。 2.与家长配合,根据幼儿的需要建立科学的生活常规。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睡眠、盥洗、排泄等生活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 3.教育幼儿爱清洁、讲卫生,注意保持个人和生活场所的整洁和卫生。 4.密切结合幼儿的生活进行安全、营养和保健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5.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培养幼儿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 6.用幼儿感兴趣的方式发展基本动作,提高动作的协调性、灵活性。 7.在体育活动中,培养幼儿坚强、勇敢、不怕困难的意志品质和主动、乐观、合作的态度。 (三)指导要点 1.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在重视幼儿身体健康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心理健康。 2.既要高度重视和满足幼儿受保护、受照顾的需要,又要尊重和满足他们不断增长的独立要求,避免过度保护和包办代替,鼓励并指导幼儿自理、自立的尝试。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第四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第五条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六条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七条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八条处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内容。 第九条教师有第四条列举行为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等七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等七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的通 知 中等职业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指导纲要 [日期:03-08] 来源:作者:[字体:大中小] 附件5: 中等职业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指导纲要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体育与健康课程是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有机整合体育与健康教育两门学科中相关的内容、方法、原理,以促进学生体质与健康发展为主要目标的综合类课程,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途径。 体育与健康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公共基础课。本课程的任务是: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传授体育与健康的基本文化知识、体育技能和方法,通过科学指导和安排体育锻炼过程,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增强体能素质、提高综合职业能力,养成终身从事体育锻炼的意识、能力与习惯,提高生活质量,为全面促进学生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服务。 二、课程教学目标 1. 运动参与 认真上好体育课,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应按学校安排进行1小时的课外体育锻炼。自觉与同伴组成小组进行课外体育锻炼和运动竞赛。学会制定和实施简单的个人锻炼计划。具备选择利于提高职业素质运动项目的意识、自我评价体育锻炼效果的能力。 2. 增强体能 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要求,努力提高以耐力、力量和速度为主的体能素质水平,积极参与国家、地方及学校组织开展的“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等各类体育活动。

3. 体育技能 基本掌握两项以上体育技能,不断提高运动能力。形成自己的运动爱好和专长,有能力参加班级、校际和更高级别的体育运动比赛。 4. 身体健康 了解一般疾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懂得营养、环境和生活方式对身体健康的影响,逐步养成健康向上的良好生活方式。具有改善与保护身体健康的意识,能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自我健康状况的科学健身手段,特别是有氧健身手段,学会用养生保健的方法改善身体健康。对所从事的体育活动可能发生的伤害有初步认识,有意识控制和回避不规范动作的产生,懂得紧急处置运动创伤的简单方法。 5. 心理健康 了解与体育有关的青春期心理卫生知识,认识青春期性心理的变化规律。具有良好的情绪和自控能力,通过体育锻炼培养坚强的意志、提高抗挫折能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品质、缓解性格差异导致的心理冲突。通过运动竞赛中的胜与负,领悟积极进取对形成稳定心理状态的重要意义。能有意识通过轻松、休闲的体育活动,缓解学习紧张带来的心理压力。 6. 社会适应 参与集体性的体育活动,学会与同伴和谐相处,培养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合作精神。能主动关心与帮助同伴,共同完成体育锻炼过程,培养“竞争、团结、友谊与合作”的精神,提高社会责任感和协调沟通能力。 7. 职业素质 根据未来职业工作的特点,学习与职业相关的健康保健知识,提高防范职业病的意识和能力,选择有助于防治职业病的体育手段进行锻炼。学习与职业生涯相关的体育运动项目,认识体育对提高就业和创业能力的价值,提高自己的综合职业素质。 三、教学内容结构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由基础模块和拓展模块两个部分组成。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 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指出,今后5年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以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时代主题,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这一主线,聚焦教育发展的战略性问题、紧迫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统筹实施各类工程项目和行动计划,着力深化改革、激发活力,着力补齐短板、优化结构,更好发挥教育服务国计民生的作用,确保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教育目标任务,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2035年奋斗目标夯实基础。 《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实施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聚焦重点,带动全局;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分区规划,分类推进。总体目标是:经过5年努力,全面实现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目标,全面构建现代化教育制度体系,教育总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实现更高水平、更有质量的普及,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多样化可选择的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人民群众受教育机会进一步扩大,学习大国建设取得重要进

展。 《实施方案》提出了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十项重点任务: 一是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课程教材建设全过程,把教材体系、教学体系有效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体系、价值体系。增强中小学德育针对性实效性,从中小学生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改进德育方式方法,注重循序渐进、因材施教、潜移默化,开展喜闻乐见、入脑入心的德育活动。提升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将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于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当中,深入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大力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加强劳动和实践育人,构建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相融合、家庭和社会相衔接的综合劳动、实践育人机制。 二是推进基础教育巩固提高。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健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管理队伍,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与业务指导。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组织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支持中小学校普遍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三是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构建产业人才培养培训新体系,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健全产教融合的办学体制机制,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优化专业结构设置,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制

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

“一支铅笔8()”。有一道二年级的考题,要求填写设施的人民币单位。一名小朋友填上“元”,被老师判错,因为“标准答案”是“角”。小朋友觉得被判错很冤枉,因为妈妈不久前就给他买过10元一支的铅笔。 一支铅笔究竟应该多少钱?到中小学附近的文具店走一走就能发现,几角钱的,几元钱的,十几元钱的都有。一些多彩铅笔、有自动出芯功能的铅笔、3D打印的个性化铅笔,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一支不等。然而,试题中的“标准答案”却只有“角”。社会发展了,物价变化了,这道老题目的“标准答案”却还停留在“过去式”,没有与时俱进,更没有体现兼容并包。在这种考试和教学模式下,小朋友们对铅笔的印象只允许“8角钱”的这一种款式,而对那些品种繁多、创意无限的铅笔世界失去了辨识力和想象力。 还有一道选择题,问村庄旁的溪水是什么颜色?备选答案有:白色、无色、彩色。一名小学生选择的四“彩色”,被老师打了一个叉。在孩子的眼里,大自然是那么的生机勃勃,在明媚蓝天映照下,在青山和鲜花反衬下,溪水色彩斑斓。而这种既充满生活体验又富有灵气的美好想象,同样被“标准答案”扼杀了。考试不是教育的最终目的,但常常扮演着风向标和指挥棒的角色,所以考试的内容和方式、考试的标准和答案,对实现怎样的教育而言尤为关键。 考试当然要有题目,但只有客观题才需要确定的答案。像作文、阅读理解等开放性题目,只有允许给出不一样的答案,才能赋予学生创新的无穷可能、发挥才智的无穷空间。即便有标准答案,学生的答案不一致时,也不妨遵照“只要合乎题解,即可视为正确”的评分原则,给考生打出合理分数。考生言之有理、自圆其说,就不应该一概判错。像“一支铅笔多少钱”“溪水是什么颜色”这样的问题,答案就不熟只有一个。 2019年1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提出取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试题命制纪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还要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量。科学育人、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理当设置更加科学的试题结构。不管是小学还是初高中,考试命题改革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具有重要导向作用。许多教育人士和家长认为,考试命题工作的改进,会成为当前中国教育的一次大进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 教发…20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推进,原国家教委1996年发布实施的《核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办学条件标准》和《“红”、“黄”牌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教计[1996]154号)已不再适应当前普通高等学校发展的需要。为此,在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充分征求有关教育管理部门和部分高等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对上述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以下简称《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主要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确定限制、停止招生普通高等学校。并对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进行监测。《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加强宏观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有利于促进办学条件改善和保证我国高等教育持续、健

康发展。 二、各地、各部门和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以及本《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合理确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规模,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证普通高等教育基本的教学质量和规格。 三、根据指标的用途及其重要性。新修订的《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包括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这些指标是衡量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的重要依据。 2.监测办学条件指标:包括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宿舍面积、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生均年进书量。这些指标是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补充,为全面分析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和引进社会监督机制提供依据。同时这些指标还可反映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改善、更新情况,对提高教学质量和高等学校信息化程度等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四、限制招生、暂停招生普通高等学校的确定: 1.凡有一项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低于限制招生规定要求的学校即给予限制招生(黄牌)的警示,以维持基本办学条件

关于印发〈文本标准〉的通知-修订

附件一: 甘肃省通信产业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文本格式标准(修订) 1. 总则 1.1为了规范本公司通信工程设计文本,提高设计效率、保证设计质量,做到格式一致,版面清晰,使文件符合施工、生产维护和存档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出版的通信各专业工程设计,也适用于其它方面的技术文件(如技术规范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1.3本标准是基于采用Microsoft for Windows的Office2000、AUTOCAD等软件编制的设计文件,采用其他软件编制的设计文件也必须按本标准执行。 1.4本标准根据YD/T5015-95《电信工程制图与图形符号》编制。 2. 封面和扉页 2.1封面 2.1.1工程名称应严格按《邮电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办法》的要求格式编制。 2.1.2封面中的“设计阶段”必须与工程设计合同(委托)书中的设计阶段一致。 2.1.3对于有全套文件、全套概(预)算表、全套器材概(预)算表、

或施工图纸及说明分类的,在封面的标题下方用括号写上以上类别。 2.1.4修正概(预)算或设计时,根据部颁标准YD/T5015-96执行(统称为“修改设计”),并将此字样写在标题内,在单项工程设计名称的下方。 2.1.5设计编号 公司各部门: 为了适应公司生产架构调整后各生产部门对设计编号代码的新需求,对公司原有各生产部门所用的设计编号重新分配,请各生产部门负责人对各自部门所承担项目的工程代号进行分配。具体设计编号及代码如下: 设计编号由8为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前2位为年份,第3位为设计部代码,第4位为0或1(0为无外协单位参与的项目,1为有外协单位参与的项目),第5位为专业代码,后3位为设计文本序号。例如: 5 3 001 设计文件序号(第1项设计) 专业代码(无线通信工程) 生产部门代码(陇中设计部) 年度编号(2011年年度) 0是否有外协单位参与(0为无外协 单位参与,1 为有外协参与) 各设计部及专业代码如下表:

省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的通知

省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的通知 各省辖市、各有关县(市)财政局、中小企业服务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企业: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4]1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服务局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 财企[2004]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改委(计委)、经委(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厅、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行为,我们制定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是向我们反映。 附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四年十月十四日附件: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不含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第三条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执行。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1995年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设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干部任用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大力宣传《干部任用条例》,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办事,严格把关。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审批。要加强思想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

作,以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保证《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带头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不允许个人说了算。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照章办事,严格履行程序。要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不正之风的干扰,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要切实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要把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制度。要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的,要严肃查处,问题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不断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选贤任能的科学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施展才干创造条件。 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 中共中央 2002年7月9日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政部 2017年5月1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中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第三条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 (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二)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第四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五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

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 (二)所得税减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相应的所有者权益,不适用本准则。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第六条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第七条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第八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 理规定(试行)》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健全用人机制,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的需求,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规范公务员聘任工作,保障机关和聘任制公务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聘任制公务员,是指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第三条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机关依据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 第四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聘任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聘任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机关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位设置与招聘 第五条机关聘任公务员,主要面向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确有特殊需要的,也可以面向辅助性职位。聘任为领导职务的,应当是专业性较强的职位。 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是指具有低替代性,要求具备经过专门学习才能掌握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职位。 辅助性职位,是指具有较强事务性,在机关工作中处于辅助地位的职位。 第六条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第七条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制定职位设置与招聘工作方案。职位设置与招聘工作方案包括聘任事由、编制使用情况、拟聘职位及名额、资格条件、待遇、聘期、招聘方式、程序等内容。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职位设置与招聘工作方案,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省级以下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职位设置与招聘工作方案,按程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关于针对转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HR Planning System Integration and Upgrading Research of A Suzhou Institution 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合建建管[2008]38号 委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各县建管局,本市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省建设厅制定出台的《安徽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 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与我委建筑业管理处联系。 1、自即日起,凡注册地在我市的首次申请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增项三级资质和劳务企业资质申请一律由建委窗口统一受理、发证。 2、注册地在三县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含增项三级资质)及劳务企业资质由三县建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建委窗口统一受理。 3、建委窗口受理的资质申请范围不包括国务院、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铁路、民航、信息产业、交通、水利、消防、矿山、冶炼方面的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4、由国务院、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核准的企业资质,其申请由建委建筑业管理处负责指导帮助或初审后上报省建设主管部门。 5、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一律由建委窗口统一受理或办理,办理信息报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 1、合肥市新办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办事指南 2、安徽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建筑业资质管理通知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2008年4月9日印发 印数:10份 合肥市新办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办事指南 一、实施主体: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设部建市〔2007〕241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设部建建〔2001〕82号); 《安徽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8〕66号)。 三、办理范围: 1、市区企业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含增项三级资质)及劳务资质。 2、三县企业经县建管局初审后的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含增项

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财办行〔2014〕90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务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行装局,高检院计财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各民主党派中央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印发后,我们陆续接到有关部门和人员电话咨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的一些具体问题。为方便操作,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现予印发,请在工作中遵循。 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 财政部办公厅 2014年9月15日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有关问题的解答 1.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如何交伙食费? 除接待单位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出差人员就餐应当自行解决。接待单位协助安排就餐的,出差人员应当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应的伙食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作报销依据),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招待费支出。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如何交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应由出差人员自行解决。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作报销依据),收取的市内交通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车辆运行支出。 3.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如果是住在自己家里的,或到边远地区出差,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5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 教思政厅[20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进一步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我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并结合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制定科学、系统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请将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反馈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doc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造就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为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基本要求。各高校要根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需要,结合本校实际,制订科学、系统的教学大纲,组织实施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课程教育。 一、课程性质与教学目标 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集知识传授、心理体验与行为训练为一体的公共课程。课程旨在使学生明确心理健康的标准及意义,增强自我心理保健意识和心理危机预防意识,掌握并应用心理健康知识,培养自我认知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自我调节能力,切实提高心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技[xx]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xx生产建设兵团教委、国防科工委科技质量司、部直属高等学校: 为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推动高等学校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创新能力,我部在原《高等学校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我部。 教育部 xx年四月十六日 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的任务是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针,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面临

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创新性人才。其目标是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第四条重点实验室是依托高等学校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依托高等学校要赋予实验室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为独立的预算单位,在资源分配上,计划单列,与院、系平行。 第五条重点实验室是学科建设的重点,依托高等学校应将其列入重点建设和发展的范畴。第六条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第七条重点实验室要接受定期评估,优胜劣汰,动态发展。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教育部是重点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二)指导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 (三)编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规章。 (四)审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立项、重组、合并、降级和撤消。 (五)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 (六)组织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验收和评估。 (七)拨发、配套有关经费。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地方所属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地方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发展规划。

中共中央办公厅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cd4290547.html, 中共中央办公厅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全文如下。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城市人口、功能和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发生了深刻变化,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广泛应用,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大量涌现,城市运行系统日益复杂,安全风险不断增大。一些城市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与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一些城市甚至大型城市相继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城市安全管理存在不少漏洞和短板。为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现就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切实把安全发展作为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落实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及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促进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严格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城市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安全感。 ——坚持立足长效、依法治理。加强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健全安全监管机制,规范

转发文件通知范文

转发文件通知范文转发文件通知是指转发上级机关或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文件的通知,在承上启下的机关使用频率很高,那么应该怎么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转发文件通知范文,供大家参考! 篇一 XXX: 现将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水上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xx办发〔20xx〕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本通知迅速传达到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xx市教育局办公室 年7月11日 篇二 XXX: 根据《xx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xx〕14号)、《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的通知》(湘政办函〔20xx〕148号)和《xx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xx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的通知》(州政办函〔20xx〕1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细则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年二月二十七日

篇三 XXX: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通知》(工作通知〔20xx〕89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xx办公室 年11月6日 篇四 XXX: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130号)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对20xx年6月30日以前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217件,其中主要内容与科技有关18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42件,其中主要内容与科技有关4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60件。现将主要内容与科技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xx省科学技术厅 年11月13日 猜你喜欢: 1.通知的格式及范文英文版 2.转发公文格式范文 3.公司内部推荐员工奖励通知范文 4.表彰大会通知范文 5.公司员工任命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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