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

河北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
河北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

河北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

河北省_______市县(区)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及《河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了确保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甲方)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将一套齐全、完整、准确的建设工程档案原件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乙方)移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与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责任书并进行登记。

、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员,或者根据需要设置档案工作机构,专门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归档范围和质量要求,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个环节、各种载体(纸质、声像、电子等)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

、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乙方对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验收,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备案所用的各类表格、表式执行《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冀建质[]号)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号)的规定。文件材质和书写材料要有利于长期保存。

二、乙方责任

、按照有关规定告知甲方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和移交内容。应甲方要求进行现场业务指导,并对重点建设工程的档案进行跟踪管理。

、为甲方提供建设工程档案的专业培训、技术咨询,或应甲方委托进行相关的服务性工作。

、接到甲方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提出专项

验收意见。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完毕,再予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河北省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认可书》。

、接收建设工程档案,确保所收档案安全保管。

三、违约责任

、无故延期或不按规定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条及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条和第条规定予以处罚。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按规定进行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的,或验收合格后,不出具验收认可书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档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工程项目登记表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程项目登记表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