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掘巷道开口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842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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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掘巷道开口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本
炮掘巷道开口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根据我矿的采掘规划,现决定掘进副斜井岩巷。为使该工程安全顺利的进行特制订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措施
1、施工负责人:罗洪炳。
2、施工时间:从20xx年8月2日至施工结束。
3、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当班班长。
4、瓦斯检查:由该区域瓦检员负责。
二、工程概况
副斜井岩巷设计全长461m,岩巷掘进,巷道总
体工程量为5024.9m3。
开口位置:副平硐前187m。
三、施工方法
1、采用人工钻眼、爆破,耙渣机装渣,人力推车运输。
2、开口施工方法
根据地测科标定的施工点及施工方位角施工。
四、质量要求
巷道断面:半圆形断面。
规格:采用锚网支护,巷道净宽为3m
(+100mm),巷道净高2.8m(+100mm)。
五、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提前标定开口位置,开口后技术人员及时标定好中线,施工单位严格按中线施工,开工前必须加固好开口位置的支护质量。
2、施工前,由当班班长每班指定专人先处理好施工地带的松渣危石,以及顶板脱层,两帮片帮等安全隐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施工。
3、爆破时、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定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5、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通往爆破地点各个通道口的安全地点设置警戒,班组长未通知撤离警戒,警戒人员不得撤离警戒地点。工作面放炮安全距离直巷100米,弯巷75米。
6、爆破后必须等炮烟散尽,才能由班长、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对碛头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时,方可继续施工。若出现拒爆或残爆等情况,应严
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②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③严禁用风镐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炸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或残爆炮眼。
④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得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⑤在拒爆未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爆破结束后,爆破工必须将当班所用爆炸材料汇报调度室。
7、搞好洒水防尘工作,坚持湿式打眼,放炮时装水炮泥。
8、在日常的工作中以及爆破后,加强松渣危石的处理,做到在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施工。
9、爆破后,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10、爆破员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且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11、严禁任何人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未尽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执行。
六、组织保障措施
1、安监站:负责向员工落实措施以及现场安全监督。
2、技术科:负责提供各种数据,工程质量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