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作业规程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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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煤矿作业规程修订稿

露天煤矿作业规程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1 露天煤矿作业规程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煤矿企业应根据本矿采用的开采工艺和设

备制定作业规程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露天采场主要区段的上下平盘之间应设人

行通路或梯子并按有关规定在梯子两侧设置安全护栏。第三条在露天煤矿内行走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

一必须走人行通路或梯子。

二因工作需要沿矿山道路行走的人员必须时

刻注意前后方向来车。躲车时必须躲到安全地点。

三横过矿山公路时必须止步嘹望。

四横过带式输送机时必须沿着装有栏杆的栈

桥通过。

五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或逗

留。

第四条未经煤矿企业允许闲杂人员和车辆严禁进

入作业区。

2 第五条移动设备应在平盘安全区内走行或停留否

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第六条采场内有危险的火区、老空等地点应充填

或设置栅栏并设置警示标志地面、采场及排土场内临

时设置变压器时应设围栏配电柜、箱、盘应加锁并应设置明显的防触电标志设备停放场、炸药厂、爆炸材料库、油库、加油站和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防爆、防火和危险警示标志矿山道路必须设置限速、道口等路标特殊路段设警示标汽车运输为左侧通行的在过渡区段内必须设置醒目的换向标志。

严禁擅自移动和毁坏各种安全标志。

第七条在运输线路两侧堆放物料时不得影响行车

安全。

第八条在爆破区域、岩体变形区域、滑坡危险区域

内不得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第九条机械设备的供电电缆必须绝缘良好电缆横

过公路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机械设备内必须备有完好的绝缘防护用品和工具并

定期进行电气绝缘性能试验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3 第十条电气设备应安设过流、过压、漏电、接地等

保护装置并灵敏可靠。

第十一条采掘、运输、排土等机械设备作业时严

禁人员上下设备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范围内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第十二条在大雾、烟尘等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作业

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在超过2米的高空作业时应佩

戴安全带或设置安全网。在露天进行起重和高空作业时遇有六级以上风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二章采剥

第一节台阶

第十四条挖掘机采装的台阶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规

一不需爆破的岩土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最大挖

掘高度。

二需爆破的坚硬煤、岩台阶爆破后爆堆高度

不得大于最大挖掘高度的~倍台阶顶部不得有悬浮

4 大块。

三上装车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最大卸载高度与

运输容器高度及卸载安全高度之和的差。

第十五条露天采场最终边坡的台阶坡面角和边坡

角必须符合最终边坡设计要求。

第十六条最小工作平盘宽度必须保证采掘、运输

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供电线路、电信线路、供水管路、排水沟等的正常布置。

第二节穿孔

第十七条穿孔作业必须按穿孔参数设计要求进行

并配备除尘设施。

第十八条穿孔机在有老空的工作面穿孔时必须制

定安全措施并在专业人员指挥下进行。

第十九条穿孔机进行穿孔作业和走行时履带边缘

与边坡顶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表1规定。

表1 穿孔机作业和走行安全距离

台阶高度/m 4

4~10

10

安全距离/m

1~2 2~ ~

穿凿边行孔时穿孔机应垂直于台阶坡顶线或调角布

5 置最小夹角不小于45°。在有顺层滑坡危险区必须压碴穿孔。

第二十条穿孔机在高压线下通过时钻架顶端与高

压线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米在作业和走行时钻架与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走行时必须保证安全必要时事先落好钻架。

第三节爆破

第二十一条爆炸材料的购买、运输、贮存、使用和

销毁永久性爆炸材料库建筑结构及各种防护措施库区的内、外部安全距离等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爆破作业使用的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或

行业标准。露天煤矿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运输爆炸材料应使用专用车辆。专用车

辆必须保护完好状态车箱底部铺设胶皮顶部备有篷布车辆上装设防静电装置和灭火器。车辆的排气管应符合安全规定。

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必须按指定

6 路线行驶。行驶中不得与其他车辆抢行严禁随意停车、无关人员搭乘和进入加油站加油。冬季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有防滑措施。

运输爆炸材料的铁路车辆必须符合铁路运输的有关

规定。用汽车装运爆炸材料时装运量不得超过汽车额定装载量的80%并用苫布盖好、绑牢。

第二十四条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必须专人押运装

卸和运输过程中严禁装卸、押运人员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点火物品严禁穿钉子鞋。

采用铵油炸药混装车和乳化炸药车时必须对装料、

混药、装车、运输和装药作业制定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爆炸材料车到达爆破地点后爆破人员

应对爆炸材料进行检查验收无误后双方签字盖章。

第二十六条爆炸材料的领用、保管和使用必须严格

执行账、卡、物一致的管理制度。

严禁发放和使用变质失效的炸药。

第二十七条爆破后剩余的爆炸材料必须当天退回

爆炸材料库严禁在工地存放和销毁。

第二十八条在爆破区域内放置和使用爆炸材料过

7 程中20米以内严禁烟火10米以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第二十九条炮孔的装药和充填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装药前在爆破区两端插好警戒旗严禁与工

作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爆破区。

二雷管脚线、导爆索、导爆管的连线和装药布

设必须由专人负责。

三装药时每个炮孔同时操作人员不应超过3

人严禁向炮孔内掷起爆具和受冲击易爆的炸药严禁使

用塑料、金属或带金属包头的炮杆。

四炮孔卡堵或雷管脚线及导爆索损坏时应及

时处理无法处理时必须插上标志按拒爆处理。

五机械化装药时必须由专人操作。

第三十条加工起爆药卷必须距放置炸药的地点5米

以外加工好的起爆药卷应放在距炮孔炸药2米以外。

第三十一条爆破安全警戒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有安全警戒负责人并向爆破区周围派

出警戒人员。

二警戒哨与爆破工之间应实行“三联系制”。

三因爆破发生中断生产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矿

8 调度室采取措施后方可解除警戒。

第三十二条安全警戒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深孔松动爆破孔深大于5米距爆破区

边缘软岩不得小于100米、硬岩不得小于200米。

二浅孔爆破孔深小于5米无充填预裂爆

破不得小于300米。

三二次爆破炮眼法不得小于200米。裸露爆

破药量不超过20公斤时不得小于200米药量超过20 公斤时不得小于400米。

四扩孔爆破不得小于100米。

五轰水不得小于50米。

第三十三条各种机电设备距爆破区外端的安全距

离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机电设备距爆破区外端的安全距离爆破方式

安全距离/m 设备名称

深孔爆破浅眼及二次爆破备注

挖掘机、穿孔机 30 40 司机室背向爆破区。

风泵车 40 50

小于此距离应采取保护

措施。

信号箱 30 30

高压电缆 40 50

电气柜、变压器、移动30 30 小于此距离应采取保护

9

变电站措施或移动到安全地

点。机车、汽车等机动设备处于警戒范围内且不能撤离

时应采取安全措施与电杆距离不得小于5米在5~10 米时必须采用减震爆破。

第三十四条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类建构筑物地面质点的安全振动速度

不应超过下列数值

1、重要工业厂房s;

2、土窑洞、土坯房、毛石房s;

3、一般砖房、非抗震的大型砌块建筑物2~3cm/s;

4、钢筋混凝土框架房屋5cm/s;

5、水工隧道10cm/s;

6、交通涵洞15cm/s;

7、围岩不稳定有良好支护的矿山巷道10cm/s;围

岩中等稳定有良好支护的矿山巷道15cm/s;围

岩稳定无支护的矿山巷道20cm/s。

二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应按下式计算

R=k/v1/a·Qm

式中 R—爆破地震安全距离m

10 Q—药量齐发爆破取总量延期爆破取最大一段

药量kg

v—安全质点振动速度cm/s

m—药量指数取m=1/3

k、a—与爆破地点地形、地质条件有关的系数和衰

减指数。

在特殊建构筑物附近、爆破条件复杂和爆破震动

对边坡稳定有影响的地区进行爆破时必须进行爆破地震

效应的监测或试验以确定被保护物的安全性。

第三十五条露天煤矿应尽量避免裸露爆破必须进

行时应按下式确定安全装药量

Q=Rk/25 3 式中 Q—安全装药量延期爆破时Q为一次起爆的药量kg

Rk—被保护建筑物、设备距爆破地点的距离

m。

第三十六条在重要建构筑物和设备附近实施硐

室爆破、抛掷大爆破、老空区爆破等特殊爆破时必须编

制设计制订安全措施涉及本企业以外的建构筑物

11 时必须征得相关单位的同意。

第三十七条在老空区、煤及半煤岩等温度异常的自

然发火区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测试孔内温度。有明火的

炮孔或孔内温度在80℃以上的高温炮孔必须采取灭火、降

温措施。

高温孔经降温处理合格后应迅速装药起爆。高温孔

应采用热感度低的炸药或将炸药、雷管作隔热包装。第三十八条火雷管起爆必须使用警戒管警戒管必

须是2发导火索长度相同的雷管导火索的燃速和雷管生产厂家、批号必须与起爆雷管相同。警戒管导火索比起爆雷管导火索缩短的长度必须保证点炮人员有足够时间撤至安全地点。

第三十九条爆破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雾天和夜间爆

破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雷雨时进行爆破作业。第四十条发生拒爆和熄爆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措

施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专人监视下进行检查并在危险区边界设

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或在警戒区内进行其他作业。

12 二因地面网络连接错误或地面网络断爆出现

拒爆可再次连线起爆。

三如炮孔内为非防水炸药可向孔内注水浸泡

炸药使其失效浅孔拒爆可用风或水将炸药清除重新装药爆破。

四严禁穿孔机按原穿孔位穿孔应在距拒爆孔

—处重新穿孔装药爆破孔深应与原孔相等。

五如不能立即处理应报告矿调度室并设置

拒爆警戒标志派专人指挥挖掘机挖掘。

第四节采装

第四十一条单斗挖掘机向列车装载必须遵守下列

规定

一列车驶入工作面100m内驶出工作面20m

内挖掘机必须停止作业。

二列车驶入工作面待车停稳经助手与司旗

联系后方可装车。

三物料最大块度不得超过3m3。

四严禁勺斗压、碰自翻车车帮或跨越机车和尾

车顶部。严禁高吊勺斗装车。

13 五遇到大块物料掉落影响机车运行时必须处

理后方可作业。

第四十二条单斗挖掘机向汽车装载应遵守下列规

一勺斗容积和物料块度应与汽车载重相适应。

二单面装车作业时只有在挖掘机司机发出信

号后汽车开到装车位置停稳并发出装车信号后方可装车。双面装车作业时正面装车汽车可提前进入装车位置反面装车应由勺斗引导汽车进入装车位置。

三挖掘机不得跨电缆装车。

四装载第一勺斗时不得装大块卸料时应尽

量放低勺斗其插销距车箱底板不得超过。严禁高吊

勺斗装车。

五装入汽车里的物料超出车箱外部、影响安全

时必须妥善处理后才准发出车信号。

六装车时严禁勺斗从汽车驾驶室上方越过。

七装入车内的物料要均匀严禁单侧偏载、超

载。

第四十三条单斗挖掘机在挖掘过程中有下列情

14 况之一时必须停止作业退到安全地点报告有关部门检查处理

一发现台阶崩落或有滑运迹象危及挖掘机安

全。

二工作面有伞檐或大块物料可能砸坏挖掘

机。

三暴露出未爆炸药包或雷管。

四有冒落危险的老空或火区。

五遇有松软岩层可能造成挖掘机下沉或掘沟

遇水有可能被淹。

六发现不明地下管线或其他不明障碍物。

第四十四条操作单斗挖掘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转中严禁维护和注油。

二勺斗回转时必须离开采掘工作面严禁跨

越接触网。

三在回转或挖掘过程中严禁勺斗突然变换方

向。

四遇坚硬岩体时严禁强行挖掘。

五严禁在不符合机器性能的纵横坡面上工作。

15 六严禁用勺斗直接救援任何设备。

七挖掘机作业时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

查严禁将废铁道、废铁管、勺牙、配件等金属物和拒爆的火药、雷管等装入车内。

八正常作业时天轮距高压线的距离不得小于

1m距回流线和通讯线不得小于。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作业半径以内。

第四十五条 2台以上单斗挖掘机在同一台阶或相邻

上下台阶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汽车运输时2台挖掘机的间距不得小于最

大挖掘半径的倍并制定安全措施。

二在同一铁道线路进行装车作业时必须制定

安全措施。

三 2台挖掘机在相邻的上、下台阶作业时两

者的相对位置影响上、下台阶的设备、设施安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四十六条台阶坡面、运输设备与单斗挖掘机尾部

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m。单斗挖掘机停止作业时司机室应位于工作面相反一侧。

16 第四十七条单斗挖掘机行走和升降段应遵守下列

规定

一行走前应检查行走机构及制动系统。

二应根据不同的台阶高度、坡面角使挖掘机

的行走路线与坡底线和坡顶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三挖掘机应在平整、坚实的台阶上行走当道

路松软或含水有沉陷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四挖掘机升降段或行走距离超过300m时必

须设专人指挥行走时主动轴应在后悬臂对正行走中心及时调整方向严禁原地大角度扭车。

五挖掘机行走时靠铁道线路侧的履带边缘距

线路中心不得小于3m过高压线和铁道等障碍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六挖掘机升降段之前应预先采取防止下滑的

措施。爬坡时不得超过挖掘机规定的最大允许坡度。

第四十八条单斗挖掘机雨天作业时应遵守下列

规定

一暴雨期间遇有水淹和片帮时应及时将单

斗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17 二雷雨天电缆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矿调度

室报告。故障排除后确认柱上开关无电时方可停送电。第四十九条轮斗挖掘机工作面必须帮齐底平行走

道路的坡度和半径不得超过规定的允许值。

第五十条轮斗挖掘机作业和行走线路处在饱和水

台阶上时必须有疏排水措施否则严禁挖掘机作业和走行。

第五十一条轮斗挖掘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

一开机作业前必须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二启动或走行前必须按规定发出音响信号。

三严禁斗轮工作装置带负荷启动。

四应根据工作面物料的变化和采掘工艺要求

及时调整切削厚度和回转速度遇有硬夹石层时应另行处理严禁超负荷工作。

五斗轮臂下严禁人员通过或停留斗轮卸料

臂、转载机下严禁人员和设备停留。

第五十二条采用轮斗挖掘机—带式输送机—排土

机连续开采工艺系统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8 一各单机人员接班后经检查可以开机时应

立即向集中控制室发出可以开机信号如有异常现象应向集中控制室报告待故障排除后再向集中控制室发出

可以开机信号。

二连续工作的电动机不应频繁启动紧急停

机开关必须在会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时才能使用。

三各单机间应实行安全闭锁控制单机发生故

障时必须立即停车同时向集中控制室汇报。严禁擅自处理故障。

第五十三条当2台以上转载机与轮斗挖掘机联合作

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章运输

第五十四条矿用汽车在作业时其制动、转向系统

和安全装置必须完好。应定期检验其可靠性大型自卸车应设示宽灯或标志。

第五十五条矿内各种汽车道路应根据具体情况

19 弯度、坡度、危险地段设置反光路标和限速标志。汽车道路必须有洒水车洒水降尘。

第五十六条严禁采矿汽车在矿内各种道路上超速

行驶同类汽车不得超车。矿内各种车辆正在作业的平路机除外必须为采矿汽车让行。

第五十七条矿山道路的宽度应保证通行、会车等的

安全要求。受采掘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的宽度时必须

视道路距离设置相应数量的会车线。

矿山道路必须设置护堤高度为汽车轮胎直径的

2/5~3/5,底部宽度不应小于3m。

第五十八条矿内长距离坡道运输系统应在适当位

置设置避难车道和缓坡道。

第五十九条雾天或烟尘影响视线时应开亮雾灯或

大灯并靠边减速行驶前、后车距不得小于30m能见度不足30m或雨、雪天气危及行车安全时应停止作业。第六十条冬季应及时清除路面上的积雪或结冰并

采取防滑措施前、后车距不得小于50m行驶时不准急刹车、急转弯或超车。

第六十一条自卸车不得在矿山道路拖挂其他车辆

20 必须拖挂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设专人指挥监护。第六十二条汽车在工作面装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

一待进入装车位置的汽车必须停在挖掘机最

大回转半径范围之外正在装车的汽车必须停在挖掘机尾部回转半径之外。

二正在装载的汽车必须制动司机不得将身体

的任何部位伸出驾驶室外严禁其他人员上、下车和检查维修车辆。

三汽车必须在挖掘机发出信号后方可进入或

驶出装车地点。

四汽车排队等待装车时车与车之间必须保持

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六十三条卸料平台应有信号、安全标志、照明和

足够的调车宽度。卸料点必须有可靠的挡车设施。不同类型汽车应有各自卸料点使用同一个卸料点时应保证大型车安全。

第四章排土

21 第六十四条排土场位置的选择应保证排弃土岩

时不致因大块滚落、滑坡、塌方等威胁采场、工业广场、居民区、铁路、公路、农田和水域安全。

排土场位置选定后应进行地质测绘和工程、水文地

质勘探以确定排土参数。

第六十五条排土场周围应修筑可靠的截泥、防洪和

排水设施。当排土场范围内有出水点时必须在排土之前用盲沟等方法将水疏出。排土场应保持平整不应有积水。高台阶、多台阶排土场应在最下层排弃中硬以上岩

石必要时应清理基底。

第六十六条单斗挖掘机排土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受土坑的坡面角不得大于70°严禁超挖。

二挖掘机至站立台阶坡顶线的安全距离应符

合下列要求

1、台阶高度10m以下为6m

2、台阶高度11-15m为8m

3、台阶高度16-20m为11m

4、台阶高度超过20m时应制定安全措施。

第六十七条排土场卸载区应有通信设施或联络信

22 号夜间应有照明。

第六十八条汽车运输排土场及排弃作业应遵守下

列规定

一排土场卸载区应有连续的安全墙其高度

不得低于轮胎直径的2/5特殊情况下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二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就有3%-5%的反

坡。

三应按规定顺序排弃土岩在同一地段进行卸

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四卸土时汽车应垂直排土工作线严禁高速

倒车、冲撞安全墙。

五推土时严禁推土机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

土。

第六十九条当出现滑坡征兆或其他危险时必须停

止排土作业制定安全措施。

第五章滑坡防治

第七十条露天煤矿应做好工程、水文地质勘查、测

露天煤矿安全规程试题

露天煤矿安全规程试题(100分)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44分) 1、露天开采过程中,作业人员在2M及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必须系( 安全带)或者设置( 安全网)。 2、钻孔设备在有采空区的工作面钻孔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在(专业人员)指挥下进行。 3、爆炸物品的领用、保管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帐)、(卡)、( 物)一致的管理制度。 4、挖掘机升降段之前应当预先采取( 防止下滑)的措施。爬坡时,不得超过挖掘机规定的( 最大允许坡度)。 5、单斗挖掘机向矿用卡车装载时,装入车的物料要(均匀),严禁单侧偏装、(超装)。 6、排土场卸载区应当有( 通信设施)或者(联络信号),夜间应当有(照明)。 7、露天煤矿应当进行专门的( 边坡工程)、( 地质勘探)和( 稳定性分析评价)。 8、露天煤矿执行电气检修作业,必须停电、验电、放电,挂接三相短路接地线,装设遮栏并悬挂(标识牌)。 9、露天煤矿的采掘、运输、排土等主要设备,必须配备( 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0、电压小于( 10kv )的输配电线,允许采用移动电杆,移动电杆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 50m ) ,特殊情况应当根据计算确定。 11、有爆炸危险场所中的金属设备、管道和其他导电物体,均应当(接地)。 12、露天煤矿必须配置能够覆盖整个开采围的无线对讲系统,有基站的必须配备(不间断)电源,同时配置其他的有线或者无线( 应急通信)系统;调度室与附近急救中心、消防机构、上级生产指挥中心的通信联系必须装设( 有线)。 13、检修设备高压线路时,必须切断相应的断路器和拉开隔离开关,并进行( 验电)、(放电)挂接短路接地线。 14、机动设备在维修前,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并由维修工挂相关的( 警示标志)。 15、矿各种机动车辆在坡道、弯道和交叉路口行驶中均应让路于运输卡车任何车辆( 必须让路)于正常养路作业的平路机及工程机械设备。 16、排土场应当保持平整,不得有积水,周围应当修筑可靠的(载泥)、(防洪)和(排水设施)。 17、凡接触危险材料或物品的职工,必须熟知其在使用中的危险性, 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不受伤害。18、严禁任何人在吊起或悬挂的重物下( 工作和通行),禁止吊物从人员上空通过,如需要通过必须撤离人员。 19、高压架空输电线截面不得小于(35mm ),低压架空输电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 )。由架空线向移动式高压电气设备和移动变电站供电的分支线路应当采用( 橡套电缆)。 20、采场的主排水泵站必须设置(备用电源),当供电线路发生故障时,备用电源必须能担负最大排水负荷。 2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定期报告( 职业病危害因素)。 22、煤矿企业应当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 防尘)或者(防毒)等个体防护用品. 23、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 职业健康档案),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 24、煤矿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从业人员离开煤矿企业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煤矿企业必须( 如实)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盖章)。 25、在露天煤矿行走的人员,必须走(人行通道)或者(梯子)。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 行走)或者逗留 26、露天矿开采过程中,严禁非作业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进入作业区。 27、采场有危险的火区、老空区、滑坡区等地点,应当充填或者设置( 栅栏),并设置(警示标志);地面、采场及排土场临时设置变压器时应当设围栏,配电柜、箱、盘应当加锁,并设置明显的(防触电)标志。 28、机械设备必须备有完好的( 绝缘防护用品)工具,并定期进行电气绝缘性能试验,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29、采掘、运输、排土等机械设备作业时,严禁检修和维护,严禁人员(上下)设备;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围,严禁人员和设备( 停留)或者通过。 30、露天煤矿爆破作业,必须遵守( 爆破安全规程)。钻孔设备在有采空区的工作面钻孔时,必须制定( 安全技术措施),并在( 专业人员)指挥下进行。 31、爆破后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 当天)退回爆炸物品库,严禁私自存放和销毁。 32、爆破起爆前,必须将所有人员撤至( 安全地点)。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穿戴( 抗静电)保护用品。 33、露天采场最终边坡的台阶坡面角和边坡角,必须符合最终边坡( 设计要求)。 . 学习.资料.

露天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伊金霍洛旗兴华伟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东达露天煤矿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2017年2月1日

目录 一总则 (3) 二挖掘机操作规程 (3) 三运输车辆操作规程 (7) 四装载机操作规程 (10) 五推土机操作规程 (13) 六钻机操作规程 (16) 七矿用洒水车操作规程 (18) 八矿用加油车操作规程 (20) 一总则

依据内蒙古准格尔旗东达露天煤矿的地质及煤层情况,按照《内蒙古准格尔旗东达露天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结合本矿区范设计开采范围及排土场整体规划情况,将采用单斗—卡车工艺作为该露天开采项目的工艺。 为了安全文明作业,规范施工,根据上级有关法规要求,结合我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范。全矿所有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该规范内容,做到人人懂规范,遵守规范。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挖掘机操作规程 1、挖掘机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挖掘机特种作业资格证或《上岗证》方可上机操作。 2、挖掘机作业时必须设专人进行指挥和监护,每台挖掘机需配备2只灭火器,参与作业人员必须携带对讲机。 3、同一台阶两台以上挖掘机同时作业时,相邻两台间距不得小于最大挖掘半径的2.5倍。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回转半径内,台阶坡面、汽车距机尾回转半径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4、相邻上、下台阶挖掘机以及挖掘机与其它设备、设施如果构成相互影响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0米。 5、挖掘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上报处理。作业过程中如遇滑坡等危险状况时,必须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及时上报。 6、挖掘机作业时不得将司机室窗户关严,以便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听见指挥或监护人员发出的声音信号。 7、作业时挖出未爆炸的炸药、雷管,不明地下管线、不明障碍物等,不得擅自处理,保持现场及时上报,待专业人员妥善处理后继续作业。 8、严禁将废铁道、废钢管、不用的配件等金属物品和拒爆的炸药、雷管等危险品装入车内。 9、正常作业或行走路段上方有高压线时,天轮距高压线距离不得小于1.2米,距回流线和通讯线距离不得小于0.6米。

露天矿作业规程

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三采区 作业规程 单位:神华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三采区矿长:崔强 编制:李权宏 日期:2010年2 月

目录 第一章位置与交通 (1) 第一节本矿生产简介 (3) 第二节地文、水文和气象 (3) 第三节火区情况 (4) 第四节火区燃烧状况 (4) 第五节灭火方法 (6) 第二章开采工艺及开采程序 (7) 第一节开采工艺 (7) 第二节剥挖程序 (8) 第三章施工组织与进度安排 (9) 第一节施工工期 (9) 第二节劳动组织 (9) 第三节施工顺序 (10) 第四节施工进度安排 (11) 第四章穿爆工程 (11) 第五章采装工作及运输 (14) 第六章排土工作 (15) 第七章供电 (17) 第八章施工安全 (17) 第一节总则 (17) 第二节专业安全规程 (19) 第三节灭火与煤矿生产安全 (35)

第一章矿田概况及煤田地质 第一节矿田概况 一、位置与交通 (一)位置 乌海市新达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三号露天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45km,行政区划属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管辖,属国有企业。 地理坐标:东经:106°54′3.4″---106°54′26.29″ 北纬:39°17′48.30″---39°18′20.88″ (二)交通 矿区北距海勃湾---拉僧庙铁路公乌素镇火车站4公里、109国道3公里。均有简易公路相通,交通运输较为便利。 矿区交通位置详见图1-1-1 二、煤矿生产情况 本矿属海矿公司公乌素三井北采区边角煤,该矿建设于1988年,后划给公乌素多经公司,2002年技术改造,设计生产规模年产6万吨,采用斜井,开拓方式为走向短壁后退式开采,开采9、12、16煤层,动用资源储量202.4万吨,采出原煤87万吨,回采率43%。井下出水部位为煤层,每小时涌水量一般约4.17m3。煤矿生产用电直接由公乌素露天矿接入,生产用水利用井下蓄水池沉淀澄清水。生活用水由公乌素镇拉入。本矿未发生过任何安全事 -1-

露天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目录 1、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铲装设备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4、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5、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6、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7、设备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露天采矿安全操作规程 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促进我矿生产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一、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 2.领取放炮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稀钢芯双线电缆; (2)放炮母一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3.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质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4.领取炸药 (1)持有区(队)长、技术人员签字盖章批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2)只准领取企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非媒矿安全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含水超过0.5%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5.领取电雷管 (1)只准领取瞬发电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 (3)严禁领用延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管。

6.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2)放炮员和放炮员助手推带的炸药数量不准超过、矿规定限量;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容器内或分装在同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间隔内并加锁。严禁将火药装在衣袋内; (4)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乘坐车辆时,不得与其他人同乘一列车,并经乘坐靠尾部的车辆,每车不超过2人; (5)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7.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置放炮警戒线之外的无电器设施、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2)火药箱内只准存放炸药和电雷管,炸药和雷管必须用隔板隔开,不准混放; (3)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炮药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炮药箱上。 8.装配引药 (1)只准由放炮员装配引药,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2)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 (3)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脚线,一个引药只准装一个雷管; (4)装配引药,应先将炸药卷顶部揉软,用木扦或竹扦庆药卷的顶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插入孔眼,将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严禁将电雷管从药卷侧面硬插入药卷中或捆在药卷上;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及监狱(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上岗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 2、严格遵守劳动作息时间。一班制作息时间为:秋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 15:00—18:00;三班制作息时间为:白班 8:00—16:00 中班16:00—24:00 早班 0:00—8:00, 井下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提前一小时参与排班会并做好下井前的准备工作。上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岗、溜岗,不得私自请人顶岗。 3、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 ①井下作业股队必须组织好班前排班会。排班会由值班队长主持,跟班队干部、当班班长、职工以及所有下井服刑人员必须参加班前排班会。值班队长要全面了解上一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作业现场情况,安排布置本班的生产任务、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及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写好详细的、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指令。排班时值班队长要安排工作中的动态安全联保互保工作,安排携带本班所需的配件和工具等; ②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穿好工作服和窿鞋,佩带防尘口罩,不得赤膊、赤

脚下井,不得穿胶鞋、皮鞋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 地面作业人员按照规定穿好工作服和工作皮鞋等,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或高跟鞋上岗。 ③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绞车司机、信号工、配电工、锅炉工、瓦斯检查员、放炮员、井下电钳工)必须佩证(或携证)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调换工种,严禁安排无证人员上岗。 4、携带好作业工具、仪器、材料和设备。 ①入井人员领取矿灯和自救器时,要检查是否完好,性能是否可靠,并随身携带在矿带上,不得用手提、肩背或插入口袋。 ②挖斧、斧头等锋利工具应套上护套或刀口朝地,以防碰伤他人。 ③随身携带作业工具、仪器、材料和设备在进出罐、上下人车和提升过程中必须抓紧放牢,严防坠井伤人。电钳工、测量工、轨道维修工、刮板修理工、安装工必须佩带工具袋,工具、零配件必须入袋。 5、入井人员下井时都必须接受检身,严禁携带烟火等违禁物品下井,下井前不得喝酒; 6、下井时必须服从安检员和信号工的指挥,自觉维护进出罐和上下“猴子车”的秩序。 ①按顺序排队上下“猴子车”,不得拥挤; ②进出罐前要听清信号,严禁抢罐、挤罐; ③井底侯罐时必须撤退到警戒线以外,防止井筒坠物伤人; ④严禁搭乘机车、矿车或其他空、重煤车、材料车、平板车等下井和升井;

露天矿山标准化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露天矿山标准化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作业环境概况金属与非金属矿山行业属于危险性较大的行业,作业条件差,劳动强度大。作业场所条件艰苦,并受粉尘、噪音及有毒有害气体等威胁。 作业中容易引发各类事故 1、生产作业过程中易发生的事故金属于非金属矿山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具有的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范围广的特点。按事故性质分类有如下多种: 1)物体打击(指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击伤等伤害、不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包括挤、压、擅、倾覆等); 3)机械伤害(包括机械工具等的绞、碾、碰、割、戳等); 4)起重伤害(指起动设备或其操作过程中所引起的伤害); 5)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6)火灾; 9)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上、屋顶坠落以及平地上坠人地坑等);10)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土石方等的倒塌); 11)放炮; 13)火药爆炸(指生产、运输、储藏过程中发生的爆炸);

14)中毒(煤气、油气、沥青、化学、一氧化碳中毒等)和窒息;15)其他伤害(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等)。 为此,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 1、施工现场必须安全操作设备工具1)机电设备、运输设备、通风设备或其他工具、机具等2)从事不同作业必须遵循操作程序、方法、应急措施和注意事项等3)凿岩、爆破、提升、装卸运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4)不同工种岗位按照本岗位的操作规程严格进行作业。 警示标志管理制度1)各项目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场所的醒目位置,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2)项目部所选购的和制作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必须符合GB2893-2008《安全色》GB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的规定3)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 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 度角4)标志牌不应放在可以动的物体上,避免移动后人员看不到而引起事故,标志牌前不得有妨碍人员认读的障碍物5)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要根据合理的平面布置图布置6)一旦设置好的警示标志牌不得随意移动,确实需要挪动时,须将原来具有的隐患排除或者利用其他有效方式提醒注意7)警示标志牌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

煤矿安全规程完整考试题库汇总

《煤矿安全规程》题库 一、填空题 1、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 2、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4、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5、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6、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7、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书。 9、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10、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11、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 12、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 13、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14、煤矿发生事故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15、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每个工作人员学习。 16、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17、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18、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19、安全出口应经常清理、维护,保持畅通。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 程正式版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安全生产管理 1、矿区(采场)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施工作业标准化;在计划、布置、检查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2、矿区(采场)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与环保办公室应对员工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法

规知识,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意识。员工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对所有干部和工人,每年至少接受不少于24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考核一次。 新员工必须进行不少于48小时的矿、班组安全教育,经考试及格后,由老员工带领工作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和培训。 4、特种作业、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或执照后,方准上岗。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__GB_l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l6423—2006 2006年6月22日发布 2006年9月1日实施

目录 L.范围........................................................ - 1 -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 3.术语和定义.................................................. - 2 - 4.总则........................................................ - 3 -5露天部分 .................................................... - 7 -5.1基本规定 .. (7) 5.2露天开采 (9) 5.3运输 (15) 5.4水力开采和挖掘船开采 (23) 5.5饰面石材开采 (25) 5.6盐类矿山开采 (28) 5.7排土场 (34) 5.8电气安全 (40) 5.9防排水和防灭火 (45) 6.地下部分................................................... - 46 -6.1矿山井巷 . (46) 6.2地下开采 (54) 6.3运输和提升 (60) 6.4通风防尘 (78) 6.5电气设施 (82) 6.6防排水 (89) 6.7防火和灭火 (92) 7.职业危害防治............................................... - 95 -7.1管理和监测 .. (95) 7.2健康监护 (97)

露天煤矿坑下联合作业规程

露天煤矿坑下联合作业规程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露天煤矿多种设备交叉作业和自然环境的影响,特别是雨雪天气和道路泥泞;人机混合作业;夜间作业视线不清;运输道路坡道大、采场、排土场滑坡、片帮;采场、排土场安全土挡过低;作业区内粉尘影响;岗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设备机械事故突发等因素导致各类事故频发。为了消除隐患,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一、机动车坑下联合作业规程 1、凡入坑作业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安全教育。 2、必须严格遵守行驶速度的规定,转盘、交叉路口限速15公里/小时;干线公路最高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跟车距离不得小于100米。 3、机动车辆不准停在自卸汽车盲区(前-15米;左-10米;右-30米)。夜间需开警示灯;停车时驾驶员不准在车内睡觉。 4、机动车辆在与大型自卸车会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并做到先停、先慢、先让。夜间会车应关闭远光灯。 5、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员驾驶,进入坑下作业的生产服务车辆和生产指挥车辆,必须安装警示灯、插高杆旗。 6、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后,必须如实反映事故的详细经过,不得隐瞒事故真相。影响设备作业时,要尽快移开,并在原地做好标记。

7、生产服务车辆和生产指挥车辆在坑下行驶时,不准互相超越;不准与大型自卸车争道抢行。 8、入坑作业的车辆,必须主动避让正在作业的洒水车、平路机和正在做安全土挡的其他工程设备,不得与其争道抢行。 9、车辆发生临时故障时,应选择不影响其他设备运行的安全地点停车,前后设置明显标志;发生较大故障应立即托离现场。 10、所有入坑作业的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接受并配合南露天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 二、矿外车辆及施工单位坑下联合作业规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规定,入坑作业单位必须与露天煤业股份公司或南露天矿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才准入坑作业。 2、所有进入露天煤矿生产作业区的车辆、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南露天矿“机动车联合作业规程”,并接受南露天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监督和处罚 3、上级领导检查和参观的车队,要在七天前与南露天矿取得联系,待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后,按指定路线行驶,否则不准进入。 4、进入坑下接送人员的大客车,必须主动避让各种生产设备和大型运输车辆,不准与其争道抢行和强行超车,与自卸汽车要保持100米以上跟车距离。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 1、瓦斯检查员必须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瓦斯检查 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2、 瓦检员必须了解所检查工作面的地质条件、通风设施及瓦斯、煤层一般变化情况。 3、瓦斯检查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技术要求按时按地进行操作,不得出现 空检、漏检。 4、要随时注意通风和设的维护和使用情况,发现不完善或有异常情况, 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5、瓦检员负责工作面风筒的吊挂的维护。必须做到风筒环环必挂,吊 挂整齐。风筒如有破口及时粘补,保证风筒不漏风。 6、瓦检员入井前要首先检查瓦检仪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及时修理,不 能修好的要更换仪器,保证仪器完好方可下井检查。 7、检查瓦斯前,要向上一班瓦检员了解清楚本工作面的瓦斯情况。 8、一个工作面一个班中瓦斯检查不得小于三次。 9、瓦斯浓度较大时,工作面临时停产不得停风、停电。恢复生产时要 先送风和瓦斯检查,确信没有异常情况时方可正常生产。 10、瓦检员必须要及时、如实的填写“瓦斯记录”和“瓦斯牌板”,每 天要向值班经理汇报瓦斯情况,不得空班漏检。 11、发现瓦斯含量超过规定时,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能处理时 要马上撤出工作面的所有人员,并在井口处悬挂“禁止通行”标志牌,同 时马上向领导反映,研究处理方案。 12、检查瓦斯时,每个检查地点都应检查三次,必须检查工作面顶部的 瓦斯情况,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然而方可记录。 13、瓦检员要爱护检查仪器,携带时要防止碰撞,使用时要轻而准确, 不得用力过猛。检查完后要将镜头盖好,出井后清洗,每季度都要对瓦检 仪进行一次校正。 14、如发现瓦斯检查仪器失灵或不正常时,要及时更换仪器后再次进行 检查。 15、对失修或停工恢复的工作面,检查瓦斯时要由二人携带好自救器, 一前一后相距 5 米进行检查。

露天煤矿作业规程资料

露天煤矿作业规程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煤矿企业应根据本矿采用的开采工艺和设备制定作业规程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露天采场主要区段的上下平盘之间应设人行通路或梯子,并按有关规定在梯子两侧设置安全护栏。 第三条在露天煤矿内行走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走人行通路或梯子。 (二)因工作需要沿矿山道路行走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前后方向来车。躲车时,必须躲到安全地点。 (三)横过矿山公路时,必须止步嘹望。 (四)横过带式输送机时,必须沿着装有栏杆的栈桥通过。 (五)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或逗留。 第四条未经煤矿企业允许,闲杂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作业区。

第五条移动设备应在平盘安全区内走行或停留;否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第六条采场内有危险的火区、老空等地点,应充填或设置栅栏,并设置警示标志;地面、采场及排土场内临时设置变压器时应设围栏,配电柜、箱、盘应加锁,并应设置明显的防触电标志;设备停放场、炸药厂、爆炸材料库、油库、加油站和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防爆、防火和危险警示标志;矿山道路必须设置限速、道口等路标,特殊路段设警示标;汽车运输为左侧通行的,在过渡区段内必须设置醒目的换向标志。 严禁擅自移动和毁坏各种安全标志。 第七条在运输线路两侧堆放物料时,不得影响行车安全。 第八条在爆破区域、岩体变形区域、滑坡危险区域内不得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第九条机械设备的供电电缆必须绝缘良好,电缆横过公路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机械设备内必须备有完好的绝缘防护用品和工具,并定期进行电气绝缘性能试验,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第十条电气设备应安设过流、过压、漏电、接地等保护装置,并灵敏可靠。 第十一条采掘、运输、排土等机械设备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设备;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范围内,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第十二条在大雾、烟尘等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作业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在超过2米的高空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带或设置安全网。在露天进行起重和高空作业时,遇有六级以上风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二章采剥 第一节台阶 第十四条挖掘机采装的台阶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需爆破的岩土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最大挖掘高度。 (二)需爆破的坚硬煤、岩台阶,爆破后爆堆高度不得大于最大挖掘高度的1.1~1.2倍,台阶顶部不得有悬浮

煤矿采掘各工种操作规程汇编

煤矿采掘各工种操作规程汇编 煤矿采掘各工种操作规程汇编 一煤电钻打眼工操作规程 一、检查工作 1.检查电钻有无破损,螺丝、螺帽是否松动齐全,开关是否灵活可靠,插销是否完整,移动或使用电钻时,严禁用电缆直接拖拽电钻。 2.每班检查试验综合保护设备是否灵活可靠,是否失爆。 3.检查电缆有无破损,接头是否严密结实。如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或断相时不准使用。 4.检查工作地点是否安全,并随时敲帮问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插入防爆插销后,然后通电运转,检查电煤钻旋转方向是否按顺时针方向转动,声音是否正常。 6.打眼时禁止带帆布手套和线手套,工作服袖口必须系好钮扣,以免被钻杆咬住。 7.必须悬挂好电缆,特别是横过输送机时,要悬吊妥善,以防溜子运转时拉断。 8.对电钻综保必须每班试验一次,并作好记录。 二、打眼工作及注意事项 1.打眼工必须熟悉和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炮眼布置方式,炮眼深度及炮眼角度,如遇特殊情况,应经现场跟班队长或班长同意方可改变。

2.开眼由两人协同操作,一人用手镐固定眼位,一人断续启动电钻,使慢慢入眼,待钻进50mm以后,再按需要角度调整电钻位置。 3.采用橡胶套筒将电钻钎子套住挂眼或用工具稳住钎子。为防止卡钻,应经常将钻杆往外拉一拉,以排除煤粉。 4.钻进中双手握紧钻把,徐徐加力推进,严禁用肩扛钻。在软煤或乏区中打眼应反复用电钻外拉钻杆,加强排粉,防止卡钻。 5.打眼时应随时注意溜子上方来的大块煤矸和其它物料;在薄煤层横跨溜子打眼时应停溜子; 6.不准在瞎残炮孔中加深打眼,打眼处理瞎炮前,必须把瞎炮雷管脚线扭结并高吊。用木质木棒掏出眼口炮泥以判断瞎炮的方向和角度,在其3cm处钻平行的新炮眼。 7.电钻在运转中,若发现外壳温度过高,声音异常等情况时,应待温度降低和排除故障。 8.电煤钻必须用四芯电缆,接地必须完好,并按规定使用,以保证安全。 9.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达 1.0%及以上时,或煤层出现瓦斯突出、突水征兆时,应立即停止打眼,待处理后,继续打眼。 10.电钻一旦出现打眼工不能处理的故障时,应及时找机电维修工进行检修。 11.打完炮眼后,先切断电源,然后拨出防爆插销,再将电缆整齐圈放在安全、宽敞、干燥的地方。

露天煤矿安全知识(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露天煤矿安全知识(2020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露天煤矿安全知识(2020版)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础什么?。 答:预防为主。 3、防止作业场所噪声危害的根本措施是什么? 答:从声源上降低噪声的强度 4、《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5、“三程一标”指的都是什么? 答:《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6、常用的灭火方法有哪些?

答:主要有四种:隔离法、窒息法、冷却法、化学抑制法。 7、劳动纪律主要包括哪些? 答: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技术纪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8、什么是责任事故? 答:责任事故是指人们在生产、建设过程中不执行有关安全法规,违反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 9、什么是事故隐患? 答:是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10、在露天煤矿内行走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答:(一)必须走人行通路或梯子。 (二)因工作需要沿铁路线和矿山道路行走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前后方向来车。躲车时,必须躲到安全地点。 (三)横过铁道线路或矿山公路时,必须止步瞭望。 (四)横过带式输送机时,必须沿着装有栏杆的栈桥通过。 (五)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或逗留。

XX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汇编()

XX煤矿 各工种操作规程 (2012年) 二〇一二年元月二十五日

目录 一、绞车工操作规程 二、充电工操作规程 三、风机工操作规程 四、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 五、电煤钻打眼工操作规程 六、推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七、支护工操作规程 八、人工采煤、装车操作规程 九、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 十、测风员操作规程 十一、局扇安装、使用操作规程十二、司炉工操作规程 十三、风钻打眼工操作规程 十四、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 十五、掘进技术操作规程 十六、采煤技术操作规程

绞车工操作规程 1、一般要求 (1)小绞车(指各种内齿轮绞车及滚筒直径小于1.2米的运搬绞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小绞车司机必须了解本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牵引能力及完好标准等,并会一般性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 (3)必须了解该绞车所在斜巷的基本情况。如斜长、坡度、变坡位置,中间水平车场(甩车场)的支护方式,轨道状况安全设施配置,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及每次的最大牵引车数; (4)小绞车硐室(或安装地点)应挂有司机岗位责任制和小绞车管理牌板(牌板应标明绞车型号、功率、配用钢丝绳直径、牵引长度、牵引车数及最大载荷、斜巷长度、坡度等); (5)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并在斜巷上下口,中间水平车场等处安设警示灯,由绞车司机操作,开车时红灯亮,停车时红灯灭; (6)小绞车司机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扎紧袖口,集中精力谨慎操作,不得擅自离岗,不做与本岗无关的工作,行人时不得与他人交谈。 2、开车前的检查 (1)检查小绞车安装地点(硐室),顶帮支护必须安全可靠,` (2)检查小绞车的安装固定应平稳牢固,压紧支柱应无松动、腐朽变质等,用地锚或混凝土基础的小绞车要检查地锚,基础螺栓无松动、变位,目视察看滚筒中心是否与斜巷中心一致,安装在巷道一帮的绞车,其最突出的部位应距轨道外侧不小于400㎜; (3)检查小绞车制动闸(离合闸)。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4㎜,铜或铝锚钉不得磨闸轮,闸轮磨损不得超过2㎜,表面清洁平滑,无明显痕迹,无油泥,各部螺栓、销、轴、拉杆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栓完整齐全,无弯曲变形。施闸后,闸把位置在水平线以上30—40度即应闸死,闸把位置严禁低于水平线。(其它小绞车闸的工作行程不得超过全行程的2/3---4/5闸位即应闸死);

露天矿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露天矿生产安全技术操作 规程(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460-34 露天矿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根据国家标准GB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行业标准AQ2005-2005《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结合本公司露天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以及上述国家标准,公司露天矿生产车间以及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必须在其设计露天矿工作时遵守。 一、一般规定 1. 进入矿山作业场所的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好劳保防护用品。任何人不应酒后进入矿山作业场所;受酒精或麻醉剂影响的人员不应从事露天作业。不应将酒类饮料和麻醉剂带入作业场所(医疗用麻醉剂除外)。

2. 露天采场主要区段的上下平盘之间必须设人性通路或梯子,并按有关规定在梯子两端设置防护栏。 3. 在露天矿内行走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走人行通路或梯子。 (2)因工作在矿山道路行走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前后方向来车。避让车辆时,必须到安全地点。 (3)横过矿山公路时,必须止步瞭望。 (4)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或逗留。 4. 采场内有危险的高陡边帮、塌陷区、老空区等地点必须充填或设置防护栏,并设置警示标志;地面、采场及排土场内临时设置变压器时必须设围栏,配电柜、箱、盘必须加锁,并设置明显的防触电标志;设备停放场、爆炸材料库、油库、加油站和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防爆防火等危险警示标志;矿山道路必须设置交通安全标志;严禁擅自移动和毁坏各种安全标志。 5. 在运输线路两侧对方物料时,不得影响行车安全。

露天煤矿考试题库简答题

简答题 1、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在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时,应做到哪“三不”? 答:要努力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3、安全生产“三并重”原则是什么? 答:“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 4、《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3)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4)促进经济发展。 5、《矿山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1)保障矿山生产安全; (2)防止矿山事故; (3)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 (4)促进采矿业的发展。 6、什么叫“三级安全教育”? 答:企业单位必须认真地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现场教育。 7、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哪些方面?

答:(1)矿领导干部与现场指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矿总工程师与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职能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 (4)班、组长和工人岗位责任制。 8、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应达到哪“三不伤害”? 答: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 9、安全生产“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答: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10、什么是燃烧三要素? 答:燃烧三要素为引火源、可燃物和助燃物。 11、交通标志有几种? 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和禁令标志三种。 12、露天煤矿自卸汽车的行驶速度的怎样规定的? 在固定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40km/h,排土场、采场与临时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10km/h,弯道行驶不得超过10km/h。 13、在狭窄道路或弯道上会车时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空车让重车先行,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转弯车让直行车先行,支线车让干线车先行。 14、露天作业必须遵守哪三大规程? 答: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规程。 15、工作中发现不安全隐患,职工怎样处理?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汇编(新)

机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加强 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2、 必须严格按照“三大规程”规定执行,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 原则。 3、 对一般及以上机电事故,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 真追查,并组织职工进行教育培训。 4、 对机电职工在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应严肃处理: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事故者,必须认真追究其责 任。 5、 安全管理要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 无“三违”,杜绝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的 发生。 6、 安全管理措施是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必须认真执 行,主管认真负责,严格抓好安全工作,确保安全指标的顺 利实现。 机电队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电队劳动纪律,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确保安全生产正常进行,特作以下规定: 一、员工有事向班长请假,班长有事向队长请假,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班长有半天的请假权利,1天或1天以上必须以请假条的形式报队长或副队长批准,不履行上述规定均视为旷工。旷工一个工日扣2个正常工日工资。 二、早班7:50员工准时参加班前会,中班岗位工14:30准时参加班前会,夜班岗位工22:30准时参加班前会,岗位工严格履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在早班下班前半小时到岗,迟到、早退各扣2分,并根据时间长短累加。 “三违”人员和被队领导停工人员视情节严重给予50~100元处罚,并取消年底评优资格和一切先进奖励。 三、发生轻伤一人次,当事人当月工资按80%计算,班组长当月工资按90%领取;发生重伤一人次取消本人、班长及主管副队长年终评优资格,同时班长自动离职。 四、出勤天数小月大于22天大月大于23天,班组长出勤达24天、队干小月26天大月27个天,核算员、材料员24天按工分合计计算绩效、安全工

露天矿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前言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我矿安全生产必须遵循的安全准则,也是我矿安全管理工作中依法治矿的直接依据,是岗位人员在生产活动中保障安全所遵循的依据。但是,随着露天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类大型设备的陆续增加,非常有必要将原版《安全操作规程汇编》进行再次修订。 此次规程的修订,是在贯彻执行国家《煤矿安全规程》2006年版的基础上,结合我矿生产的实际情况,对我矿原规程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修订后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要分为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三部分,规程内容涵盖了各环节的安全技术、设备操作等。 要求全矿职工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本规程,并严格执行。 由于参与修订的人员水平有限,难免有疏漏和不妥之处,请广大职工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再版时进一步修订,使之日趋完善。 本规程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规、规程有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规、规程为准。本规程自发行之日起开始执行,原规程同时废止。 本规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属神宝公司露天矿。 职工守则 1、凡露天矿职工必须经矿、段、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2、操作设备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严禁酒后上班,严禁上班时喝酒。 4、班中严禁睡觉、胡闹(搞恶作剧)、玩耍,以及其他可能致伤他人的行为。 - 1 -

5、职工在工作时必须根据季节、环境、工种等正确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 品。 6、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使用地点吸烟或使用明火。 7、职工应负责保持自己的工作场所和设备清洁整齐。 8、每名职工都必须熟悉使用自己工作场所内或设备上的消防系统和灭火器。灭火器只供灭火,不得挪做它用。 9、若有险情发生时,每名职工都有参加紧急抢险的义务。 10、熟悉矿内的交通规则。 目录 第一篇安全规程 ................................................................................................. - 1 -第一章总则............................................................................................... - 1 - 第二章采剥工程........................................................................................... - 5 - 2.1. 台阶................................................................................................ - 5 - 2.2. 穿孔.................................................................................................. - 5 - 2.3. 爆破................................................................................................ - 6 - 2.4. 采装.............................................................................................. - 11 - 第三章运输工程......................................................................................... - 13 - 第四章排土工程......................................................................................... - 14 - 4.1. 一般规定............................................................................................ - 14 - 4.2. 卡车运输及排弃作业 ........................................................................ - 15 - 第五章滑坡防治......................................................................................... - 15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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