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筑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建筑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建筑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4:

黑龙江省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增强行业信用意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我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我省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

价工作。市(地)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可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遵循为企业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和公开、公正、自愿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成立黑龙江省建筑业企

业行业信用评价指导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由部分市(地)建筑业协会主要领导及省内大型企业主要领导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在政府主管部门的

指导下,组织制订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

(二)研究审核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文件,包括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三)具体组织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四)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并予以公布。

(五)研究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指导办公室设在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

第三章信用等级标准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包括企业基本素质、经营能力及财务指标、安全生产管理指标、技术质量竞争力指标、信用记录指标等内容,按照《黑龙江省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标准》评分。

不良行为是指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并

作出行政处罚的行为。

第七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A、AA、A、B、C三等五级。

AAA级:信用很好。表示企业诚信度很高,各项指标优秀,经营状况很好,履约能力很强,社会信誉很好。

AA级:信用良好。表示企业诚信度高,各项指标先进,经营状况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好。

A级:信用较好。表示企业诚信度较高,各项指标较先进,经营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社会信誉较好。

B级:信用一般。表示企业诚信度一般,各项指标一般,经营状况一般,履约能力一般,社会信誉一般。

C级:信用差。表示企业诚信度差,各项指标落后,经营状况不良,履约能力弱,社会信誉差。

第八条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为:

AAA级信用企业:企业综合得分在90分(含)以上;

AA级信用企业:企业综合得分在80(含)—89分;

A级信用企业:企业综合得分在70(含)—79分;

B级信用企业:企业综合得分在60(含)-69分;

C级信用企业:企业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

一票否决指标:

(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

(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

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第四章评价实施

第九条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在政府主管部

门的指导下,在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中实施。

第十条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组织的建筑业企业行业

信用评价的对象是: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会员单位,均可参加。对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不进行信用评价。对于已参加其他行业协会组织信用评价的企业,原则上不再重复进行信用评价。

第十一条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的程序是:

(一)建筑业企业提出申请,向所在市(地)建筑业(建设行业)协会或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市(地)建筑业(建设行业)协会或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部门收到企业的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并符合要求后,向指导办公室报送企业申报材料。推荐单位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信用评价专家从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由企业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技术管理和信用评价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通过材料审查方式按照《黑龙江省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标准》进行审查、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指导办公室。

(四)指导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五)指导办公室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后在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对于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的,由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向社会公布参评企业信用等级,并将结果上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七)连续两年未参加信用评价,或信用评价等级连续两年都在B级(含)以下的企业不再受理。

第十二条申请信用评价的建筑业企业应当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一)资质证书副本;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四)评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要求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六)近三年荣获国家级、省级奖项相关证明;

(七)近三年承担国外、省外工程合同(没有可不提供);

(八) 企业管理三体系认证证明(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没有可不提供);

(九)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会员证书。

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每年组织开

展一次,具体时间在省建筑业协会网站上发布。

第十四条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组织的建筑业企业行

业信用评价结果在有效期内如果企业发生重大不良行为的,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有权取消其信用等级,并在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网上予以公布。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接受社会各

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均有权向政府主管部门和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投诉。

第十六条参评企业如提供不真实材料,或有行贿、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行为,该企业信用等级直接降为C级。

第十七条参与信用评价的专家,应遵守相关法律,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并对评价结果负责。对于有影响评价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人员,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应当视其情

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信用评价工作资格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原2017版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黑龙江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部信用评级实施细则

债券内部信用评级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资产管理总部(以下简称“总部”)按照《指引》、《标准》和本细则规定,完成债券内部信用评级,并把评级结果应用到债券投资的过程中,以及对应的风险控制管理中。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债券是指无担保债券,即完全依靠企业自身信用还本付息的债券。除在沪、深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挂牌交易的债券,还包括非上市交易的其它企业债券和企业短期融资券、基础设施产品等。 第二章评级方法 第四条总部设置专门的债券信用风险评估岗(以下简称“评估岗”),负责完成内部评级工作,以保证评级工作的独立、客观和公正。 第五条信用评级所使用的基础数据由总部固定收益类别的投资人员负责收集、提供,并负责核实所提供数据、资料的真实性。 第六条内部信用评级以外部评级为基础,外部评级为A级及A级以上的,划分为内部投资级,外部评级为级和级之间的划分为投机级,外部评级为B级以下的划分为违约级; 第七条为满足总部保障管理资产安全的要求,并相应地节约人力资源,总部只要求对投资(?)级的债券进行内部评级; 第八条审计部门对评级对象的财务报表等出具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的,总部认定为评级基础资料不可信,对评级对象不予评级; 第九条以《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指标口径,由评估岗人员审慎地完成评级工作。 第十条评估岗人员应在收到基础数据、资料后一周内,完成对应债券和发债主体的评级工作。 第十一条内部评级完成后,由风险控制部门对评级原始资料和评级结果进

行审定,审定通过后,评级结果即可作为后续投资筛选和风险控制的依据;审定不通过的,根据不通过的原因,由相关责任人改正,并重新进行评级。 第十二条总部逐步完善、完成评级过程和结果的信息系统建设,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评估岗要积极探索评级结果的分类整理、报告方法。 第三章发债主体评级方法 第十三条发债主体评级主要通过对评定发债主体的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确定其信用等级。 第十四条偿债能力评估包括个体评估和支持评估。 第十五条个体评估是根据《标准》,分析发债主体的财务实力、经营管理因素、内部风险控制和外部环境。其中,财务实力分析着重分析发债主体的整体发展目标和资金需求。 第十六条支持评估是根据《标准》,分析发债主体在宏观经济和股东单位中的地位、股东结构和政府支持程度,评估受评对象需要资金时,获得外部支持的能力。 第十七条发债主体偿债意愿评估主要根据《标准》和内部风险评级记录,分析发债主体的信用记录、公司治理和管理团队的人员素质、信用记录。 第三章债券信用评级方法 第十八条给予债券的信用评级,原则上不超过其发债主体评级。 第十九条评估岗人员应根据《标准》,结合发债主体的信用状况,通过分析债券的特点和相关合同,考察债务人偿还债务的信用程度,从而确定其信用等级。 第二十条根据《标准》,评估债券的清偿顺序,清偿顺序的评估占债券评级的比重为()%。 第二十一条债券含有抵押、质押、信用保证等增信条件的,还应当根据《标准》,评估抵押物和质押物的市场价值、流动性、抵押和质押比例,评估担保人的信用状况、承诺条件以及偿付及时性。

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分析

三、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分析 基于创意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Hawkins,2001)和产业聚集区的叠加效应(Porter, 1990),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通过建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这些国家的发展实践表明,建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引导产业集群化发展,有利于文化创意企业间的资源共享,能够形成产业规模效益、技术溢出效应等,推动产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一)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特点 通过政府的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产业聚集效应初步显现,在推动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整体竞争力提升中的作用也逐步提升。 表1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分布、功能和影响

资料来源:根据北京文化创意网的资料整理。 1. 集聚区空间分布逐渐合理 作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空间组织形式,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继2006年12月,北京市确认了第一批10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以后,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会议于2008年3月28日认定了第二批11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至此,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已经累计达到21个。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分布地域、核心功能和影响行业具体参见表1。 从表中可以看出,2006年确认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主要集中在北京市城八区及通州、大兴、怀柔等三个郊区,存在数量有限,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2008年北京市确认的第二批分布区域基本上覆

盖了北京市的城八区及所有远郊区县。在崇文、宣武、顺义、丰台、房山等区分别设立了传统文化产业集聚区、琉璃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会展创意产业将集聚区、服装服饰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和历史文化旅游集聚区等。 2. 集聚区产业功能配置逐步优化 根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2006年所确认的10个文化创意产业区仅覆盖了九个大类中的七个大类。而且,由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阶段性,原有的10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也不能完整地反映出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整体情况。在2006年确认的10个文化产业集聚区中,没有专门的广告、会展产业集聚区、没有专门的旅游、休闲娱乐产业集聚区。 2008年确认的11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解决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中的产业功能配臵不尽科学的问题。至此,北京确认的21个文化产业集聚区比较全面地涵盖了文化创意产业的所有门类,而且更加重视对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科学引导。主要表现在:一是北京新确认的11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加大了对工业设计、软件等行业的资源配臵力度,旨在通过政策引导,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和软件服务行业,通过产业的软实力,带动整个工业的发展,提高相关产业的竞争力。新确认的清华科技园与中关村科技园、北京DRC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共同构成北京工业设计、软件服务的产业集聚区。二是充分认识到旅游业对北京的重要性和发展潜力,通过北京欢乐谷生态文化园、房山历史文化旅游集聚区和前门传统文化产业集聚

公司信用评价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信用评价考核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贯彻集团公司“区域化发展”战略,持续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公司各区域协调发展,巩固区域发展成果,扩大区域市场份额,促进公司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1.2按照集团公司区域市场划分,公司主要承担新疆、广西、湖南、江苏,苏北地区,及陕西安康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市场维护、风险控制等各项任务和职责。 1.3本办法所指的信用评价是指铁路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的铁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交通部或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公路,水运,系统进行的信用评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交通主管部门发布的综合评价等及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等评价活动。 1.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国有铁路、合资铁路和地方铁路及公路水运、轨道交通、市政、房建、水利水电等项目,未参加信用评价办法的除外,。 1.5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公司各经营生产经营部及各项目。 1.6公司其它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做好对口业务的服务、指导和检查工作,确保信用评价取得较好成绩。 2信用评价考核原则 2.1信用评价考核对象为各区域生产经营部及各项目部,考核内容分业绩、目标两个方面。 2.2业绩考核以各项目部或区域获得的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奖罚考 核,目标考核以公司下达的信用评价目标为依据,根据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奖罚考核。 2.3铁路项目考核原则

2.1.1以铁路建设主管单位公布的当期信用评价结果为依据,以集团公司在铁路建设主管单位的最终排名按集团公司文件进行奖罚。 2.1.2在当期排名位于建设单位所有参建单位,以局为单位,前1/3名的项目,并及时收集相关评价信息,或评价文件,进行上报的项目给予奖励,对排名在后1/2名的项目予以处罚。 2.1.3对在当期信用评价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的,且集团公司进行处罚的,公司按集团公司处罚额的2倍予以处罚。 2.4其它项目考核原则 2.4.1根据当期在公路系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交通主管部门取得的信用评价情况,参评项目数量及对信用评价的贡献度进行考核。 2.4.2对实现目标的区域考核原则是,根据集团公司考核按各项目信用评价得分所占份额进行奖罚,即按贡献度进行奖罚。对于加分的事项按项目进行一次性奖励,对于不良行为按项目给予重罚。 3信用评价考核标准 3.1铁路项目考核标准 3.1.1铁路项目按集团公司《考核办法》按项目进行奖励,即按集团公司奖励金额全额奖励,对于有局指挥部,项目部,的项目,要积极参与信用评价,集团公司奖励到局指挥部,项目部,的信用评价奖 励要积极进行沟通进行奖励分配。 3.1.2对在局指挥部,项目部,内部信用评价排名在倒数第四名以内的,按集团公司处罚标准的2倍予以处罚,即倒数第一名处罚60万元、倒数第二名处罚40万元,以此类推分别处罚20万元、10万元。 3.1.3对存在不良行为而被记录的按集团公司《考核办法》的2倍进行处罚。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展现状与问题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及园区发展现状与问题 [摘要]:2005年我国掀起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序幕,各地文化创意产业呈现集群式发展,形成六大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及众多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本文从目前国内业已形成的六大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及产业园区入手,分析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形成的发展模式,指出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的功能及存在不足,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一些理论指导。 从2005年起,受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文化创意产业思潮的影响,我国内地城市也吹响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集结号”,文化创意产业呈现出集群发展。随着北京、上海建立其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其他城市纷纷效仿,各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目前我国业已形成首都创意产业集群、长三角创意产业集群、珠三角创意产业集群、滇海创意产业集群、川陕创意产业集群及中部创意产业集群等六大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和数目众多、发展模式不尽相同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 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一、文化创意产业及产业集群 当代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源于创意产业这一理念的提出,创意产业的概念最早兴起于英国,它是世界上第一个政策性推动创意产业发展的国家。1998年英国政府出台的《英国创意产业路径文件》中明确提出“创意产业”这一概念:“所谓‘创意产业’是指那些源自个人的创造力、技能和天分,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文化创意产业这一概念集合了文化创意和创意产业这两个概念于一身,涵盖了更为广阔的文化经济活动。在包括我国在内的大部分国家和地区,文化创意产业与创意产业基本等同,都能将抽象的文化直接转化为高度的经济价值,将知识的原创性与变化性融入具有丰富内涵的文化之中,使它与经济结合起来,发挥出产业的功能。 对产业集群进行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英国近代著名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的产业区理论,他在1890年开始关注产业地理集聚现象。马歇尔之后,产业集群理论有了较大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流派。1990年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迈克?波特在《国家竞争优势》(《哈佛商业评论》1990年第2期)首先提出产业集群(Industrial Cluster)一词,他认为,产业集群是指在特定区域中,具有竞争与合作关系,且在地理上集中,有交互关联性的企业、专业化供应商、服务供应商、金融机构、相关产业的厂商及其他相关机构等组成的群体。不同产业集群的纵深程度和复杂性相异,代表着介于市场和等级制之间的一种新的空间经济组织形式。产业集群可以为产业和企业的发展带来巨大利益,一是通过批量购买原料和集中制造产品降低了生产成本,二是通过共享基础设计降低了单个企业的一般经济性成本开支,三是通过集中和批量销售降低了交易成本,四是通过近距离的面对面的交流也降低了组织内部的组织成本和协调成本。[1] 文化创意产业是产业集群的新成员,它是指一定时间内生存和坐落于特定区域或环境内的各种文化创意产业实体所形成的空间聚合体。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化发展是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基本方式。近年来,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开始出现集群化发展趋势,形成六大文化创意产业集群,一些城市已经形成相当数量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化对我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具有重要意义,集群发展有利于企业彼此协调竞争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张京城在《中国创意产业发展报告(2008)》指出,由于文化创意产业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就自身体系而言也无法通过单体行为所能完成;某一单体只能完成产业内的部分内容,而只有通过打造创意产业集聚区,使企业和机构形成基于产业链条的协作关系,才能获得群体竞争和发展优势。 [2]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是产业集群的重要载体,是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表现和途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是一种介于政府、市场与企业之间的新型社会经济组织和企业发展平台,它通过提供一系列创意企业所需要

广东省培育数字创意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附件 广东省培育数字创意产业集群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培育壮大数字创意产业集群,加快形成数字经济新动能,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情况 (一)发展现状。数字创意产业是数字技术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而产生的一种新经济形态,以文化创意内容为核心、依托数字技术进行创作、生产、传播和服务,主要包括数字创意技术和装备、内容制作、创意设计服务、融合发展四大业态。我省数字创意产业规模和发展水平全国领先,游戏、动漫、电竞居全国首位,直播、短视频、数字音乐等新业态发展迅猛,数字技术加速渗透,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全省数字创意产业营业收入达**亿元以上,其中,游戏约**亿元,占全国的**%;动漫约**亿元,占全国的**%;电竞约**亿元,占全国的**%;工业设计服务约**亿元,占全国的**。拥有腾讯游戏、网易游戏两大全球游戏巨头和腾讯动漫、奥飞娱乐等动漫领军企业,孵化培育了虎牙、YY、斗鱼三大知名直播平台,酷狗音乐等6家数字音乐平台入选全国前十。

(二)存在问题。一是原创生态有待完善,内容原创能力不足,缺乏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优质原创品牌和精品IP(知识财产)。二是数字建模、交互引擎、后期特效系统等开发工具、基础软件对外依赖程度高,关键技术“卡脖子”问题突出。三是原创人才、复合人才短缺,缺乏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人才流失压力大。 (三)优势与挑战。我省数字创意产业集群发展优势明显:一是初步形成覆盖创作生产、传播运营、消费服务、衍生品制造等各环节的产业链,在不少细分领域建立起领先优势,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东莞、佛山、中山等产业集聚地各具特色;二是数字技术基础扎实,迭代升级快,具有快速渗透和有效支撑产业发展的较强能力;三是制造业和服务业发达,在快消品、教育、旅游等领域融合应用场景丰富,有利于培育形成新增长点。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一是受兄弟省市强有力扶持政策虹吸效应影响,优质资源汇聚能力弱化,竞争优势日益缩小;二是游戏、动漫、电竞发展的舆论引导和行业自律有待加强,缺乏明确稳定的发展预期和有序竞争的发展环境;三是数字创意产业出海是发展新趋势,但由于各地文化、政策差异,存在流量渠道竞争激烈、产品研发运营风险高等挑战。 二、工作目标 (一)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到2025年,数字创意产业营业收入突破**亿元,其中游戏**亿元;动漫**亿元;工业设计服务超过**亿元。电竞、直播、短视频等新业态蓬勃发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细则是对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 (见 附件) 的细化和补充, 须与上述规则结合使用。 第二条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内容由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和其它行 为构成,招标人应将本_组则相关规定列入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中。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招标人是指依法提出公路建设招标项目、进行 招标的项目法人或其派出机构以及其它具备法人资格的项目建设管理 単位。 本细则所称项目法人是指依照?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试行)? 要求设立或认定, 具有法人资格和地位, 对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负有法定 责任的企业或事业単位。 第四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在全省行政区域内从业的公路施工 企业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 对在全省行政.区域内从业的公路施工企业进行省级综合评 价; 负责. 省管项目有关公路施工企业其它行为的信用评价工作; . (三) 指导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有关公路施工企业其它行为 进行评价; (四)对由招标人和项目法人负责的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检査和考 核。 第五条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招标人和项目法人的主要职

责: (一) 协助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所管理项日的公路施工企业 的信用评价工作; (二) 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理 (市做业 主) 项目的公路施工企业其它行为的信用评价工作; (三) 招标人负责对参与的公路施工企业投标行为的评价工作; (四) 项目法人负责对参建的公路施工企业履约行为的评价工作。 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招标入、项目法人等应对评价结果的签 认负责。 第六条对一般的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和其它行为实行动态记录、 定期评价; 对存在信用行为可以直接定为 D级的施工企业和受到行政处 罚的施工企业实行动态记录、动态评价。重大.同题随时报送、随时公示、 公告。 第七条公路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程序为: ( 一 )投标行为评价。实时进行。招标人完成每次资格预审或招 标工作后,,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和河 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补充标准?(见附件)的内容要求, 对存 在不良投标行为的公路施工企业进行投标行为评价,并随资格预审报告 或评标报告一同报省级父通运输主管部门各案, 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实时记入相关记录。 (二)履约行为评价。每半年一次、每年度两次。结合日常建设管理

1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附件1: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快信用体系的建设,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加强会员单位自律,加快企业建立现代信用管理制度进程,帮助企业制定发展战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是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国发[2014]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2016年召开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暨信息共享工作对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等法规和政策,经充分调研论证,在会员体系内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项目的会员企业。 第四条为了保证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严谨性和公正性,协会成立了信用专业委员会、信用评审小组和运营支撑单位。 (一)信用专业委员会是评价管理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为:统筹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整体工作;建立信用评价标准体系;制定评价管理制度和办法等。 (二)信用评审小组是确定评级对象信用等级的终审组织,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拟订信用等级评价基础文件;负责制定评价方法、指

标体系等评价技术文件;通过信用评审会议,审核、讨论、确定评价对象的等级,并定期监测,对结果进行调整。 (三)运营支撑单位是受信用专业委员会委托,保障信用评价业务稳健开展的机构,其主要职责为: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完成信用专业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事务。 第二章参评条件、流程及收费标准 第五条参加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企业成立已满三年或以上,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当前从业人员10人以上(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并承担社会保险); 2.企业有主营业务收入,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3.企业无信用不良记录及违规违法行为记录; 4.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会员。 第六条企业自愿申请参加中国企业评价协会的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并承诺在申请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数据和资料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一致,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第七条为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树立信用意识,加强企业自律,参评企业需签署《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1)。 第八条由于评价过程会采集第三方数据与企业提交的数据相比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及园区发展现状与问题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及园区发展现状与问题[摘要]:2005年我国掀起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序幕,各地文化创意产业呈现集群式发展,形成六大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及众多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本文从目前国内业已形成的六大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及产业园区入手,分析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形成的发展模式,指出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的功能及存在不足,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一些理论指导。 从2005年起,受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文化创意产业思潮的影响,我国内地城市也吹响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集结号”,文化创意产业呈现出集群发展。随着北京、上海建立其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其他城市纷纷效仿,各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目前我国业已形成首都创意产业集群、长三角创意产业集群、珠三角创意产业集群、滇海创意产业集群、川陕创意产业集群及中部创意产业 ) 期) 文化创意产业是产业集群的新成员,它是指一定时间内生存和坐落于特定区域或环境内的各种文化创意产业实体所形成的空间聚合体。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化发展是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基本方式。近年来,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开始出现集群化发展趋势,形成六大文化创意产业集群,一些城市已经形成相当数量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化对我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具有重要意义,集群发展有利于企业彼此协调竞争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张京城在《中国创意产业发展报告(2008)》指出,由于文化创意产业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就自身体系而言也无法通过单体行为所能完成;某一单体只能完成产业内的部分内容,而只有通过打造创意产业集聚区,使企业和机构形成基于产业链条的协作关系,才能获得群体竞争和发展优势。 [2]

村镇银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村镇银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村镇银行(下称“本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防范授信业务风险,完善本行内部评级体系,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银监发[2008]67号),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客户信用评级属于债务人评级,是本行对授信客户和担保客户资信状况的评价确认。客户信用评级结果是本行授信业务授权管理、客户准入和退出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授信审批决策、授信定价、授信资产风险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三条本行客户信用评级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标准:总行统一制定评级管理办法,由各级机构获得评级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实施。同一客户在本行内部只能有一个评级。 (二)集中认定:除中小企业业务部门管理的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下的中小企业客户,其他客户等级认定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 (三)定期评估:每年根据客户最新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评级更新。

(四)动态调整:客户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进行评级更新。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总行及国内机构的非金融机构公司类客户信用评级工作。 第二章基本概念 第五条客户信用等级本行将客户按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大类,分为AAA、AA、A、BBB+、BBB、BBB-、BB+、BB、BB-、B+、B-、CCC、CC、C、D十五个信用等级。D 级为违约级别,其余为非违约级别。各信用等级含义如下:AAA:信用极佳,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几乎无违约可能性。 AA:信用优良,偿债能力强,未来一年内基本无违约可能性。 A:信用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小。 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低于BBB级。 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 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高于BBB级。 BB+:信用一般,偿债能力不稳定,未来一年内存在一

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信用评价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构建“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的建设市场秩序,搞好铁路、公路及其他项目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提高公司施工水平和信誉度,根据铁道部、交通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信用评价的考核与奖罚。 第三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用评价工作,以系统的工作方法,精心策划,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全力以赴,确保每个项目都进入前列。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评价结果,本着严肃、客观、全面、公正的原则,每年对各在建项目实施一次考核与奖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是信用评价的管理机构,公司安质环保部负责公司信用评价具体管理工作,工程管理部、综合部、市场开发部、经济管理部、物资部、机械设备部、人力资源部、工会工作部、纪检监察部、财务部、党委工作部、宣传部、社会事业部、法律事务部、审计部等协管。 第六条公司领导、市场开发部、安质环保部主要负责有关单位的公共关系,不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履行合同承诺情况,包括人员设备履约、工程进度、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发放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示、要求和建议,协助项目部处理好与业主、设计、监理及各级主管、监管部门的关系。 第七条工程管理部主要负责指导项目施工生产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物资部主要负责指导监督项目的物资管理工作。 第九条机械设备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对项目配置合理的施工生产要素,确保人员设备履约、农民工工资发放等。 第十条党委工作部、宣传部、纪检监察部及其他部门主要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做好对外宣传和廉政建设。

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

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施工企业不断提高诚信体系建设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进而营造诚信守法的建筑市场环境,根据本会近十年施工企业综合评价的实践,借鉴国内重要城市的成功经验,结合深圳建筑市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对本市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按照产值与纳税、履约、与市住建局的诚信评价(下称诚信评价)、获奖及受罚等指标体系,对其信用情况作出评价,并向社会公开,实行动态管理,供有关方参考、使用的活动。 第三条遵循企业自愿申报,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的原则,凡在本市从事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第四条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原则在二、三季度进行,以本会在网站上行文通知的时间为准。 第二章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第五条指标体系由产值、纳税、履约、诚信评价、获奖及受处罚共六个部分组成。 1、产值:指申报年前二年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市属企业在

外地完成的产值可计入总产值,外驻企业确有证据证明系分 公司完成的产值方可计入。 2、纳税:指申报年前二年在深圳市完成的建筑业纳税总额; 3、履约:指申报年前二年在深圳市竣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 全、工期的履约情况。 4、诚信评价:指深圳市住建局给施工企业评定的诚信等级。 5、获奖:指申报年前二年企业及企业所属重要岗位执业人员获 得的行业内有关工程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市级以上非企业 自评的各类荣誉。 6、受处罚:共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二年 的行政处罚;二是尚在有效期的红色警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第六条指标及标准分值:前五项指标为得分项,满分1000 分,第六项为减分项,标准分 值如下表: 第三章评价工作程序 第七条深圳建筑协会常务理事会是企业信用评价的审定机构廉政建设委员会是监督机构。企业评价委员会是评价机构,秘书处企业管理部是日常工作机构。

长三角地区文化创意产业集群 的建设与发展

长三角地区文化创意产业集群 的建设与发展 杨国华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科研部 一一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三而文化最核心二最本质的东西就是创造力,文化的创造性是人类进步的源泉三文化创意产业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发展起来的新兴理念和实践,它推崇创造力,强调文化对经济的支持与推动,通过创造力使文化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三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是产业集群中新产生的一类具体形态,是指相互关联的创意企业二创意工作者与相关机构在一定的文化地理空间里,形成相对集中的区域集合体三 一、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化发展的竞争优势 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四波特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指出,产业集群是某一特定领域相关企业二专门的供应商二服务商二关联产业中的企业二以及相关机构,如大学二标准制定机构二贸易协会等的地理性集聚,它们相互之间具有密切联系,集群通过企业间的竞争合作关系为企业提供竞争优势,其本身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也获得区域性的整体竞争优势三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所具有的群体竞争优势和集聚发展的规模效益是其它产业组织形式难以比拟的三它的崛起是创意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反映了其自身对文化资源和创意的依赖三 1.创意集聚的 爆米花 效应三在集群的核心元素 创意的发展环境上,作为个人思想与社会文化互动的产物,创意一旦融入这种集群式的互动交流平台,便能形成 头脑风暴 ,把小创意变成大创意二单纯创意变成复合创意二单个创意变成系列创意,创意在聚集条件下产生的这种不规则扩张式变化已经无法用传统的 乘法效应 加以描述,我们姑且称之为创意集聚的 爆米花 效应三对于集聚区中的创意企业来说,除了能够在产业源头获得这种创意集聚的 爆米花 效应,还能够在后续业务发展中共享集聚区提供的行业基础设施二政策资源等软硬环境,以及相对完备的产 四761四

创意产业集群的理论体系现状与发展

创意产业集群的理论体系现状与发展探究摘要:创意产业集群的发展正在世界产业经济转型、国民经济 发展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理论研究正在逐渐完善。本文通过对近年国内外创意产业集群理论的体系现状探究,以期为创意产业集群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对其实践应用提供指导依据,文中指出已有研究亟待解答的整合与深化的阶段性发展问题。 关键词:创意产业;创意集群;创意集聚区 abstract: the creative development of industrial clusters is the world industry transformation of 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play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role, its theory research is gradually improve.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creative industry cluster theories at home and abroad in recent years the system present situation investigation, the creative industry cluster in order to provide theoretical foundation, the practice application provides guidance basis,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at the existing research to be solutions and the integration of deepening the phases of development. key words: the creative industry; creative clusters; creative gathering area 中图分类号:f121.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安徽省实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细则doc

安徽省实施《公路施工企业 信用评价规则》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统一方法和标准,准确评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是指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通过量化方式对具有公路施工资质的企业在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行为的评价。 第三条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价结果实行签认和公示、公告制度。 第四条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并指导和组织全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二)对在本省内从业的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施工资质的企业,以及在本省内从业的具有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养护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省级综合评价;

(三)对本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发布省级综合评价结果; (四)按规定配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完成信用评价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本市公路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制度,指导和组织全市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有关工作; (二)按本细则确定的评定标准,对在本市内高速公路以外的其他公路项目从业的,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评分,并将评分及有关资料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汇总; (三)配合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完成信用评价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省公路管理机构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对各市报送的施工企业信用评分进行审核、汇总,并将汇总后的结果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省级综合评价。 第八条各高速公路招标人及项目法人,负责对本单位管理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交通工程及养护工程的施工企业进行投标行为和履约行为信用评分,并将评分及有关资料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省级综合评价。 第九条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定期评价和动态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同一家公路施工企业在本省公路建设市场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仅有一个。 定期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对公路施工企业上一年度

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管理办法

附件1: 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管理办法 (试行) 为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评价指标和管理办法。 一、评价范围 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应当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坚持公开、透明,实行强制评价与自愿参评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国家要求,对列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规定的十大类企业实行强制评价,其他企业实行自愿评价。 以下企业应当参加环境信用评价: 1.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2.省和市(州)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监控企业; 3.重污染行业内的企业。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焦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印染、制革和采矿业17 类行业,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污染严重的行业; 4.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内的企业; 5.从事能源、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

他开发建设活动,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企业; 6.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企业,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 7.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 8.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 9.上一年度被处以5 万元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挂牌督办的企业; 10.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确定的应当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其他企业。 环保部门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不得向参评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评价指标和等级 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内容,包括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社会监督三大类22项指标(见附件《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试行)》)。评价结果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分别以绿牌、蓝牌、黄牌、黑牌表示。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采取“评分”和“一票否决”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在没有“一票否决”情形的前提下,其环境信用评价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为环保诚信企业;得分在80分(含)—94分的为环保良好企业;得分在60分(含)—79分的为环保警示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提高公路建设管理水平,完善我省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系对山西境内新、改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二级(含二级)以上农村公路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从业单位(以下简称从业单位)履约表现情况的客观纪录和评价认可。 第三条信用评价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四条省交通厅成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领导组,负责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的管理工作,审定并发布信用评价等级,建立信用信息平台。 信用评价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信用评价、汇总及上报审定工作,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质量监督站。 省交通厅重点办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考核审查工作;省公路局负责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考核审查工作;各市交通局负责本管辖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考核审查工作;省交通质监站负责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考核审查工作。 建设单位在从业单位自检基础上负责本项目所属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日常考核和上报工作。 第二章信用登记 第五条省交通厅建立的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档案,在山西省交通厅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ce14487885.html,,以下同)上公布。 第六条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档案的更新、维护和管理工作由信用评价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页脚内容1

第七条各考评单位应及时向信用评价领导组办公室提供所属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并保证其业绩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三章信用等级考核与评价 第八条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考核采取综合评分方法进行定级考核,信用评价按等级和分值大小划分为五个级别,分别是: 注: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 第九条凡参加我省公路工程招投标,通过资格预审后,无故放弃投标的或有围标、串标、出借和借用他人资质,或中标后又无故弃标,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直接确定其信用等级为D级。 1、违反廉政建设规定,并追究刑事责任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被责令停业整顿,或降低资质等级的; 3、出现其它可直接定级行为的; 第十条从业单位承担多个建设项目时,其评价等级根据分项评价结果,除D级外,其它实行加权平均,作为该企业在该年度的最终评定等级。 页脚内容2

造价行业信用评价细则

乌鲁木齐建设工程造价行业主体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加快建设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工程造价行业主体及其从业人员行为,促进企业提高诚信经营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乌鲁木齐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市造价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设工程市场造价行业主体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及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等从业人员。以守法、守信、守德、综合实力为基础进行综合评价。先以造价咨询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为试点开展造价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第三条对乌鲁木齐市造价行业主体及其从业人员进行信用信息采集、记录、公布、存储、使用和利用信用信息进行信用评价管理,适用本细则。 造价行业主体信用信息包括各行业主体的基本信息及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采集的关于造价行业主体在从事建设领域活动中发生的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统计及评估信息、其他信用信息。 第四条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造价行业主体信用信息采集、记录、公布、使用和利用信息进行信用评价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乌鲁木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各相关单位及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信用信息的采集、记录、核实工作,并将掌握的情况及时通报协会。 第五条基本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登记注册的基本情况; (二)企业取得的资质等级及营业范围; (三)企业从业人员执业注册、持证上岗等基本情况; (四)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以往信用及评价记录; (五)依法登记的其他有关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情况。 第六条良好信用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受到主管单位或行业协会的表彰及通报表扬的情况; (二)企业每年产值增长情况良好(以纳税额为准); (三)被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 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促进施工和监理企业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为,推动诚信体系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683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是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其委托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通过量化方式对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或监理资质的企业在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行为的评价。 第三条信用评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价结果实行签认和公示、公告制度。 第四条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招标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监管的相应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评价人对评价结果签认负责。 (一)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监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3.组织对在我省从业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进行省级综合评价;其具体负责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范围包括:(1)在本行政区域内在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部省批复且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水运工程项目从业的工程施工、监理企业。 (2)不在上述第(1)条从业项目之内,但自愿参加评价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限于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企业)。 4.对其他行为进行记录、评价。 5.发布信用评价结果等信息。 (二)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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