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案件审理流程管理规程及书记员职责

法院案件审理流程管理规程及书记员职责
法院案件审理流程管理规程及书记员职责

人民法院案件审理流程管理书记员工作规范(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书记员管理工作,保障案件审理有序、高效地进行,根据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院流程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案件审理流程管理是指人民法院的专门机构对各类案

件在立案、送达、案件排定、开庭、审限跟踪、案卷归档、案件移送、执行等审理过程中的不同环节所进行的管理。

本院案件审理的基本流程为:立案、确定案件承办人和跟案书记员、案件移送至跟案书记员、跟案书记员登记、及时与案件承办人联系,接受其指导、送达、案件排定(开庭时间、地点及是否适应速裁机制)、案件移送至业务庭、开庭、宣判、案件移送至跟案书记员、案卷归档(上诉移送)。

第三条承办法官对案件负责,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

庭审、询问当事人、听证等审判活动由法官主持,书记员做记录。

书记员不得主持或参与前款所列任何审判活动。

第四条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案件审理管理信息;

(六)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第五条书记员分为跟案书记员和内勤书记员。

跟案书记员由立案庭统一管理,审判工作的辅助性事务听从承办法官指挥。

内勤书记员由各业务庭管理,在跟案书记员因故不能及时履行本庭承办案件的书记员职责时,接替其职责,并承担本庭的内勤工作。

书记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如属于审判业务范畴,应向承办法官请示;属于人员安排、车辆调配等非审判业务范畴,应向所在庭室负责人汇报。

第六条书记员的绩效工资由其工作的实绩确定。

跟案书记员的绩效工资根据其已结案件数和结案收费确定。每件案件20元,结案收费按法官收费激励的50%执行。

内勤书记员的绩效工资按其所在庭室法官的平均办案激励确定。

聘用书记员的绩效工资按在编制书记员的1/2确定。

第七条跟案书记员实行轮流坐班制,每人每周一天固定坐班值日(故最好是5名跟案书记员,便于安排),办理批量、共性的事务性工作。

坐班书记员的具体工作为:

1、统一接收、移送与各部门往来的卷宗;

案件卷宗实行统一归口移送、接收,跟案书记员与坐班书记员办理交接手续,坐班书记员与庭室内勤书记员(档案员)办理交接手续;

2、统一调卷、归档;

3、统一办理相关法律文书签发手续,统一盖章;

上述1-3项,立案庭可与各部门协商确定固定时间,特殊情况例外。

4、统一办理公告、鉴定等委托手续;

5、代跟案书记员接收、送达当事人材料;

上述各项,由跟案书记员在前一个工作日将所需事项的准备材料报坐班书记员,特殊情况例外。

第八条立案后三个工作日内,立案庭确定案件承办人和跟案书记员。

书记员分案参照承办人分案规则执行。

第九条跟案书记员注意收集、交流当事人、公告媒体、鉴定机构等公民和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价格等信息,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立案庭编制公告媒体、鉴定机构名册,为办案法官选定相关机构提供便利。

第十条当事人在起诉前或者立案阶段申请诉前或诉讼财产、由立案庭审查并作出裁定或决定,并由立案庭执行。书记员为立案庭内勤书记员。保全执行完毕,案件卷宗移送至跟案书记员。案件卷宗移送跟案书记员后,保全措施需要延期或解除保全措施等情况的,由审判庭审查并作出裁定或决定,并由审判庭执行。第十一条案件卷宗移送跟案书记员后当事人提出诉讼保全申

请由审判庭审查并作出裁定或决定,并由审判庭执行。

第十二条当事人对保全裁定或解封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由原作出裁定的审判组织作出裁定或决定。

第十三条跟案书记员收到卷宗后,及时与承办法官联系,在其指导下,进行案件排期。

案件排期一律在法院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

第十四条首次开庭日期按下列情况确定:

(一)刑事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二十日内开庭。

(二)民事、行政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开庭。(三)涉外民事、涉外行政案件开庭的时间可以比照前项规定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立案后九十日,特殊情况除外。

个别大案、要案报审判庭庭长或主管院长批准可专门排定。

因合议庭成员遇有依法律规定需要回避的,或因岗位调整及较长时间暂离工作岗位等原因需要变更案件排定的,由审判庭庭长决定,并及时通知跟案书记员对相关案件重新排定。

因当事人申请及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开庭日期的,由主审法官提出,日期确定后三日内,由跟案书记员安排,将变更情况通知诉讼参与人及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需再次开庭的,由主审法官按下列情况确定再次开庭日期:

(一)因被告方提出反诉或者需要追加当事人的,在受理反诉或决定追加当事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再次开庭。

(二)因鉴定、勘验、审计、评估或者其他原因中止审理而休庭的,在收到有关部门的结论或者决定恢复审理之日起十日内再次开庭。

(三)因需调查证据而休庭的,在调查工作结束后的十日内再次开庭。

(四)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未到庭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结束庭审的,在首次开庭时间后十日内再次开庭。

当庭直接确定再次开庭或宣判日期的,应当在休庭前明确告知各方当事人,当庭送达开庭传票、通知。

第十六条诉讼文书的送达工作由跟案书记员负责。

跟案书记员负责备好应当送达的诉讼文书和填妥送达回证;负责收回经签收的送达回证归卷。

第十七条跟案书记员在送达时,应首先征询当事人意见,是否选择速裁机制,如各方当事人均选择速裁机制,应及时向主审法官汇报,重新排期。

第十八条跟案书记员在收到卷宗后五日内向公诉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送达出庭通知或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并在送达工作完成后的二个工作日内,将卷宗移送坐班书记员。诉讼过程中追加当事人的通知书等与之相关的答辩状、反诉状等诉讼文书,应当在决定追加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发送。

第十九条案件的宣判日期为结案日期。分别宣判的,以最后宣判的日期为结案日期。送达宣判的,以最后送达当事人的日期为结案日期。

第二十条当庭宣判的案件,刑事案件必须在宣判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其他案件必须在宣判后十个工作日内向被告人或者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

定期宣判的案件,应当在案件审结后十个工作日内宣判或发送裁判文书。

第二十一条条送达方式依次为:电话联系→邮寄送达→直接送达→公告送达。

送达配备必要录音、录像、拍照等设备,留存邮件回执、公告报纸、影像资料等送达材料。

送达的车辆调配、人员安排由跟案书记员按院有关规定执行,超出其职权的,报立案庭庭长决定。

重大刑事案件,案件性质敏感或影响大、当事人人数众多或情绪不稳定、送达时有可能引发事端的民事、行政案件,跟案书记员直接送达时,由法警负责维持秩序和安全保卫。

法警队每天应至少为立案庭配备一名驾驶员和一部车辆。

第二十二公开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名称、案由、开庭时间、审判法庭等信息,在开庭前三日由跟案书记员安排公告。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公告的相关工作。

第二十三条卷宗流转实行签收制度,移交卷宗必需要有签收人签收,由坐班书记员、内勤书记员统一交接移送。

第二十四条卷宗流转的基本流程为:

立案、分案人员→坐班书记员→跟案书记员→坐班书记员→内勤书记员→承办法官→内勤书记员→坐班书记员→跟案书记员→坐班书记员→评查→坐班书记员→跟案书记员→坐班书记员→归档。

第二十五条已结案卷的装订和归档工作,由跟案书记员负责,在最后一份送达回证归卷后十日内完成案卷的装订工作。

第二十六条案卷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归档;上诉的案件,案卷自收到上级法院退回之日起半个月内归档。

第二十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对归档的案卷,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验收不合格退回的案卷,跟案书记员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修补完毕并送档案管理部门。

第二十八条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提出上诉并已预交上诉受理费的,或者刑事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的,跟案书记员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五个工作日内,向公诉机关或者相关当事人发送上诉状副本,并在上诉答辩期满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案卷的装订和案件的移送工作。

上诉案件移送应按照上级法院的规定备齐各项案卷材料及上诉状、答辩状等有关材料。

第二十九条承办法官和跟案书记员对保管卷宗期间发生的案件批准延长审限、评议、宣判、送达、保全、执行、结案、归档等相关案件管理信息于工作实施或完成的次日规范、准确的录入,跟案书记员在归档前按卷宗材料对案件管理信息进行检查、更正、补齐。

第三十条诉讼过程中阅卷和接待工作,由跟案书记员根据承办法官的指示负责安排。

诉讼中群体性案件和有矛盾激化迹象的案件,当事人来访,需要紧急处理的,由审判庭庭长安排主审法官等二人以上出面接待当事人,并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第三十一条本规范中所涉及的保全、送达、调查、开庭、宣判、公告等项工作,法警队等有关部门应当给予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三十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期间,均从次日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第三十三条本规范自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起实施。之前本院下发的规定或文件与本规范相抵触的,以本规范规定为准。本规范与有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相抵触的,依照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规范由本院审判委员会解释。

基层法院书记员操作手册

基层法院书记员操作手册法院审判部门所作的一切工作,最终会体现在裁判文书上,但是形成裁判文书的基础是庭审,可以说,我们所有的诉讼活动都是围绕着庭审而展开。书记员的工作,主要就是记录和送达。尤其是庭审记录,是重中之重。 【前言】法院审判部门所作的一切工作,最终会体现在裁判文书上,但是形成裁判文书的基础是庭审,可以说,我们所有的诉讼活动都是围绕着庭审而展开。书记员的工作,主要就是记录和送达。尤其是庭审记录,是重中之重。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1] 下面就基层法院书记员工作操作流程分解如下: 一、庭前准备 (一)文书送达 1、书记员收到案件后,准备庭前应送达的材料。 原告方需送达:①受理案件通知书;(应由立案庭送达,收到案件时应检查)②举证通知书;(因涉及当事人举证权利,需存档)③开庭传票;④诉讼风险提示书;⑤廉政监督表;⑥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⑧调解忠告书。

被告方需送达:①民事诉状副本;②应诉通知书;③举证通知书;④开庭传票;⑤诉讼风险提示书;⑥廉政监督表;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⑧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⑨解忠告书。(除送达上述文书外,还需让被告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果是民一庭的离婚诉讼,则需另行再送一份损害赔偿请求权告知书。 【说明】:根据民事诉讼法11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但是在五日内未必能够送达,变通的作法是将文书的日期落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除当事人自由协商一致的外,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证据规定第33条,虽然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改为了15天,但该举证期限的起诉时间是在答辩期届满之后,所以15天的答辩期+15天的举证期,还是30天!)。但本院多数是简易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66条的规定,简易程序的举证期不得超过15日。(简易程序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第十三章,而民事诉讼法113条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故简易程序中不应局限民事诉讼法第113条中关于答辩期15日的规定)。简易程序的举证通知书通常写开庭前举证即可。 上述需送达给当事人的文书,若当事人聘请了律师、法律工作者为代理人,或者当事人是银行等长期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则原告可以只送达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被告可以只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68条,简易程序规定第19条)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书记员应着手准备送达(其实也可以先通知当事人,再准备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定) 首先应向被告进行送达,以便确定开庭日期。先按原告提供的被告联系电话通知被告(与被告联系的情况,应该做电话记录),若无联系方式,或者原告提

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

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细则(草稿)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权的监督与制约,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确保公正高效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执行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中级人民法院对辖区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执行权的行使遵循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加强对执行行为的内部监督,规范执行实施的各个环节。 第二条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实行分段集约执行与承办法官负责制相结合,特殊案件特别处理的原则。 第三条坚持执行公开原则。执行流程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情况和信息,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应当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 第四条坚持和解优先原则。执行人员应当将和解理念贯穿于执行各环节,促进和谐执行,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条执行流程实施信息化管理。案件的立案信息、执行进程信息、执行结果信息等均在案件管理系统中予以纪录,并允许当事人查询案件进程。 第六条执行中的重大事项实行合议制。 第二章执行机构职责分工 第七条全市法院执行局应当按照分权运行机制设立执行实施、执行裁决部门,分别行使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暂时无法设立下设部门的,可以确定不同人员组成合议庭,执行中的裁决事项和重大事项,提交合议庭讨论决定。 第八条执行实施部门全面负责执行案件的实施工作。具体实施财产调查权,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财产控制权,拘传、罚款、拘留决定执行权。 执行人员和执行案件较多的法院执行局可以在执行实施部门下设若干执行小组,对不同的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九条执行裁决部门负责行使执行裁决权及办理其他综合事项。主要的裁决事项为: 1、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退回立案庭; 2、对公证债权文书、仲裁裁决书进行审查,发现确有错误的,裁定不予执行; 3、裁定变更、追加执行主体; 4、裁定以物抵债和确认拍卖、变卖成交结果;

模拟法庭书记员工作职责

书记员工作职责 在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中,我担任的书记员这个角色。从而更加熟悉了庭审的程序和书记员的一些工作职责。书记员是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在中国,各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由本院院长任免,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如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司法统计工作,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等。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 根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书记员工作职责有以下五个方面: (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根据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及审判实践中的要求,书记员的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记录工作 记录工作就是对审判庭审理案件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笔录。书记员应当系统地了解笔录的性质、作用、特点和要求,熟悉制作各种笔录的具体方法。 (二)诉讼中的工作 诉讼,是一个案件从收案、审理、审判到执行的全过程,它完全依据程序法的具体规定进行。书记员在整个诉讼中的工作具体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收案的审查与登记工作。接到案件起诉后,书记员应对案件的材料是否齐备、是否完整进行全面审查,经检查无误后进行收案登记,办理收案的各种手续。二是庭审的准备及庭审工作。一个案件经过收案审查之后,一旦确定审理,书记员就要依法做好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它包括各类诉讼文书的填写和送达、张贴公告、布置法庭、宣布法庭注意事项、检查应到庭的人员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在开庭审理中书记员要根据法官的部署及安排,细心做好各项工作,重点是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完整、如实地记录下来。在闭庭后,书记员还要协助法官将开庭中出现的情况和需要办理的事项一一处理好。三是裁判文书的送达及案件的移

法院书记员工作心得

法院书记员工作心得 作为刚来法院工作不久的一名新人,在书记员岗位上也刚刚工作了只有大半年的时间,也谈不上什么经验,只是一些,有什么不足的地方还望各位领导和前辈指正。 我的心得体会主要讲两个方面:一、素质方面;二、技能方面。 一、素质方面--- 1、责任意识。书记员肩负着做好审理案件的审判辅助性工作的重任,其工作直接涉及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这就要求书记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我作为刑事庭的书记员,更感到身上责任的重大,刑事审判来不得丝毫马虎,书记员应在工作中注意每一个细节,可以说细节决定成败,在某种程度上责任也胜于能力,所以我认为责任心是作为书记员的最基本的要求。 2、独立和团结意识。这看起来是一对矛盾的词语,独立是书记员的主观能动意识,而团结指的是位于团体中应配合法官、团结同志共同把工作做好。在具体案件中虽然书记员要服从法官的指挥,在法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但书记员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开动脑筋,想方设法用最快捷最合理的方式去完成工作,对每一个案件的进度应该做到心中有数,除了法官应该做的工作之外,其余

的工作书记员应主动完成,提高法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虽然我们现在只是书记员,但我们应在平时就学习法官们的审判技巧,领悟他们的审判艺术,多学多思考,比如说遇到一个事情的时候,多想想这件事情法官为什么要这么处理不那么处理,从中悟出一些道路,勤总结,为今后做审判员做准备。 3、书记员了解法官的特点的意识。每个法官问话、语言表述等都有不同。例如,在制作笔录时,要主动向法官了解其办案的具体计划,认真阅读有关的案件材料,了解法官对案件重要事实部分发问的意图,区分重点和一般,写出完整、准确的笔录。在制作 __时,不同的法 官语言组织的习惯都是不一样的,我在实践中就根据不同法官的习惯,制作了对应不同法官的模板,这样既体现了不同法官的审判风格,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4、保密意识。具有保密意识是书记员做好工作的前提。书记员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经常会接触到审判秘密,这些秘密一旦泄露出去,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重视保密工作,凡事须三思而后行;其次要 谨言慎行,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审判秘密。不要随意放置案卷材料,不要将案卷或诉讼材料借给无阅卷权的人员阅读,不要将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泄露出。 二、娴熟的业务技能

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

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试行) (2010年2月6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总则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依照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是指对案件的立案、分案、审限管理、结案、送达、卷宗的归档和移送等环节进行监督、协调的综合系统管理。 第二条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的各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分工负责、互相监督、互相配合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增强管理的系统性、公开性和时效性,促进审判工作公开、公正、廉洁、高效、有序的进行。 第二章立案 第三条立案工作应当遵循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判的原则。 第四条立案接待人员在接待时应当着法官服。 第五条立案庭负责全院的立案工作,并指导法庭立案工作。

第六条各类案件的起诉、申请执行、申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仲裁财产保全、申请公示催告、申请支付令的受理,统一由立案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决定立案。 第七条案件受理的条件: (一)起诉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业性的组织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还应当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应当有明确的被告:姓名、性别、职业和详细的住址;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附有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证据复印件;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本院管辖。 第八条有关身份案件的起诉,必须本人到场,核对和确认其身份。 第九条当事人在递交材料时,必须将详细情况填写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业、详细住址、联系电话;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填写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等基本情况,同时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委托代理人递交立案材料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是律师的,需提供执业证。 第十条对起诉人诉讼请求不具体、不明确的,应当释明,要求其修改和完善,否则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对于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起诉的法院,法院在立案时不得推诿。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排定与审理流程管理工作细则(试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排定与审理流程管理工作细则(试行) 【法规类别】审判机关 【发文字号】粤高法办[2001]227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07.09.18 【实施日期】2001.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排定与审理流程管理工作细则(试行) (粤高法办[2001]227号2001年9月18日) 为使本院的审判流程管理实施具体化,以达到案件排定和案件审理流程跟踪工作做到 规范、有序、高效、公开的目的,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审理流程管理规程(试行)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立案庭流程管理组为我院案件排定、审限跟踪和案件审理流程管理的工作部 门。 第二条案件排定是指由立案庭程序法官统一排定主审(执行)法官及其合议庭成员、排

定跟案书记员、排定开庭审理或询问当事人及听证的时间、排定法庭,必要时还应排定法庭记录人员。 主审(执行)法官只在有审判职称的人员中排定。 第三条对主审(执行)法官的排定,以按排案顺序号排定为主,专门排定为辅的原则进行。 按序排定是指一般案件按照案号与主审(执行)法官的排案顺序号相对应轮序排定;专门排定是指个别案件因审判(执行)工作的特别要求,经一定的审批程序,对案件的主审(执行)法官作破序排定。 第四条排案顺序号及合议庭成员名单由审判(执行)庭提供,并由计算机管理部门输入计算机管理软件模块;立案庭在排案时不得擅自改变排案顺序及合议庭成员。 审判(执行)庭因人员增减或其他原因引起排案顺序及合议庭成员发生变动的,应同时通知立案庭和计算机管理部门,由计算机管理部门按新的排案顺序和合议庭成员对计算机管理软件模块作出相应设置调整。 第五条给主审(执行)法官排定的案件数量原则上以个人分案基数为基准。 个人分案基数是指主审(执行)法官未结案件的基本数量,它决定是否给该法官继续按序排案。即当主审(执行)法官个人存案数达到其个人分案基数时,则停止对其分案,直至其存案数下降到个人分案基数以下。 第六条个人分案基数由审判(执行)庭确定或变更。审判(执行)庭可以对本庭审判(执行)法官确定相同的分案基数,也可以分别对不同的审判(执行)法官确定不同的分案基

法院书记员工作自我鉴定

法院书记员工作自我鉴定 本文是关于好词好句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法院书记员工作自我鉴定(一) XX同志考察材料德的方面:自参加工作以来,本人一直将理论学习作为自身的重要任务,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服从安排。 能的方面:注重求真务实,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坚持不懈的加强学习,工作思路清晰,业务能力较强;多岗历练,工作经验丰富;并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 勤的方面:敬业爱岗,勤奋工作,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绩的方面:自参加工作以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做好庭审记录,填写、送达法律文书等,并能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年度均被评为优秀书记员。 廉的方面:廉洁自律,坚持原则,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主要不足:学习不够深入,知识不够全面,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认真克服自身的不足,认真学习理论与业务知识,提升自己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法院书记员工作自我鉴定(二)

在法院工作,虽然压力比较大,但是精神方面也比较充实,自我能力也得到了不少的提升,下面分享下法院书记员的年终工作总结,欢迎大家的指导。 我于xx年12月走上新的工作岗位,xx年上半年在珠山法庭担任书记员兼电脑操作内勤工作,下半年因工作需要被安排在机关办公室管理档案。在这一年中,我扎实工作,努力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多项工作任务,并在本院组织的“三个代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中获二等奖,在全市法院系统“司法为民”论文研讨活动中获一等奖。 一、以思想为根,激发工作源动力 作为一名党员,无论何时何地,我时刻保持与党的政治思想一致,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三个代表”、实践“三个代表”,我用先进的精神指引我的行动。走进法院,我更以法官的标准要求自已,司法为民、廉洁自律、执法公正;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各种学习,如:思想教育整顿活动、学习“三个代表”活动、司法为民座谈讨论等,在这些学习中,我认真理解体会,并写下心得,逐一对照自己的行为进行修正,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意识,以求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二、以业务为本,全面提升工作能力 (一)坚持“五多”,做优秀的书记员。 xx年上半年我在基层法庭从事书记员工作,上岗后,我就要求自己坚持做好“五多”,即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尽管我学的是法律专业,但离开专业二年后再接触它,多少有些生疏。鉴于

法院书记员述职报告(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4356-86 法院书记员述职报告(完 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法院书记员述职报告(完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走进法院的一年来,让我感受到了工作的压力、 纪律的严密、精神的充实、生活的激情。这一年,是 兢兢业业的一年,也是自我提高的一年,同时也是让 我有自信并坚定在这个工作岗位上清苦拼搏的一年。 现将本人任职以来的德、能、勤、绩情况述职如下: 我于20xx年12月走上新的工作岗位,20xx年上 半年在珠山法庭担任书记员兼电脑操作内勤工作,下 半年因工作需要被安排在机关办公室管理档案。在这 一年中,我扎实工作,努力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多项 工作任务,并在本院组织的“三个代表在我心中”演 讲比赛活动中获二等奖,在全市法院系统“司法为民” 论文研讨活动中获一等奖。 一、以思想为根,激发工作源动力

作为一名党员,无论何时何地,我时刻保持与党的政治思想一致,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三个代表”、实践“三个代表”,我用先进的精神指引我的行动。走进法院,我更以法官的标准要求自已,司法为民、廉洁自律、执法公正;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各种学习,如:思想教育整顿活动、学习“三个代表”活动、司法为民座谈讨论等,在这些学习中,我认真理解体会,并写下心得,逐一对照自己的行为进行修正,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意识,以求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二、以业务为本,全面提升工作能力 (一)坚持“五多”,做优秀的书记员。 20xx年上半年我在基层法庭从事书记员工作,上岗后,我就要求自己坚持做好“五多”,即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尽管我学的是法律专业,但离开专业二年后再接触它,多少有些生疏。鉴于此,我规定每天多看一点业务书,多观摩开庭过程,并报名参加了司法考试,精读四本法律法规书籍,同时也借阅

流程管理的一个小案例

流程管理的一个小案例 背景概述 A企业集团前身是A企业军工厂,原厂址在湖南永州;1995年,公司领导看准改革时机,率先改制,并与日本A企业技术合作,生产轻型越野车SUV,其中高档越野车冠以A企业标记,中低档越野车以A企业商标。改制以来,在繁荣的市场环境和宽松的竞争环境中,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营收和利润连年成倍增长;到2003年,公司纯利从改制前的数百万元上升至近6亿元;公司规模同时也迅速扩张,现已在长沙市、永州市、衡阳市、广东惠州市等地已经建立起两大生产基地和四个零部件生产基地;现有员工5000多人,是改制前的数十倍。自2000年起,A企业连续四年进入中国500强企业;2004年,A 企业总部从永州迁至长沙,并于同年在上海主板上市。 然而,随着市场环境和竞争环境的变化,传统小企业式的管理方法与日益庞大的公司规模和日益复杂的组织结构之间的矛盾变得越 来越明显。以往“在一个院子中干活”时的那种灵活、机动、协调方便的工作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公司集团化运作的需要。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已经提上了A企业高层考虑的意识日程。在这种背景下,A企业引入蓝凌公司进行企业流程的咨询。通过对本次咨询项目,规范了A企业整个流程体系,重点理顺和优化了公司的几个关键流程,并建立了流程持续优化的管理制度。有效地有效解决了存在的问题,提高了公司的工作效率,使公司的管理水平上了一个

台阶。 A企业流程管理现存的问题 在现在的市场环境中,整车厂之间的竞争不再仅仅是价格和性能的竞争,而是企业整体管理和运作的竞争。面对今天以客户、竞争、变化为主要特征的时代背景,和中国加入WTO、市场和竞争对手国际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A企业如何面对,是摆在公司决策者面前的重要课题。今天市场的游戏规则已经发生了变化,速度和应变能力成为市场竞争的关键,所谓快鱼吃慢鱼。同时今天的客户消费观念已经成熟,而且越来越挑剔,今天的客户关系维系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难度都大。如何提高整个业务体系和管理体系的运作效率,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已经成为A企业公司市场竞争成败的关键。 随着业务的拓展,客户的增加,公司规模的扩张,A企业深深意识到下列问题已经成为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1. 流程层面的问题 美国著名管理学家迈克尔哈默曾提出,对于21世纪的企业来说,流程将非常关键。优秀的流程将使成功的企业与其他竞争者区分开来。为什么流程对企业来说如此重要呢?因为流程是一个企业所有运作活动的路径和范式,企业通过执行流程来实现其战略决策和经营目标。所以,流程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运作和管理的效率,进而影响到其最终财务效益。 A企业在流程层面存在着以下问题: (1) 流程未标准化

怎样做好法院书记员工作

怎样做好书记员工作 一、心态 1、勤奋 案件多、压力大,不努力工作肯定不行。 2、认真 工作繁琐,责任重大,涉及当事人利益,原被告、领导、检察院、社会舆论多方监督,不可不慎。 3、服务意识 司法为民。保护自己、防止信访。和当事人约好时间的一定要按时接待。 4、自我调适:快乐工作 不会自我调适,自己累,也不会出成绩,也不会使领导、同事满意。 二、原则 1、多沟通、多询问 法院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利益多、责任大,必须多向领导、法官及同事请教、沟通,不能自己想当然。 2、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工作千头万绪,必须记下来,才不会遗忘,如开庭时间、是否预定陪审员或其他合议庭成员,是否通知当事人,避免遗漏通知被告。 3、提前计划 这样方能提高效率,不会事倍功半。 三、工作内容及技巧

(一)认识:了解大概的工作内容与流程 1、流程:收案、整卷、送达、开庭、结案(调解或判决)、报结、归档 (1)收案:理卷。查看是否属于管辖范围,原被告是否适格。(2)送达,通知当事人领取。电话无法联系,本地需上门查找。找不到,公告。一定让当事人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 (3)与法官协商开庭时间,然后通知当事人并在工作手册上登记,避免遗忘。普通程序,还需通知合议庭成员。 (4)开庭前一定阅卷,初步归纳争议点,提前打好笔录头。关键证据自己复印,做好开庭记录。 (5)开庭过程中,对于法官反复询问的一定要记录清楚。 (6)协助法官调解,了解案件争议点,做好双方工作。 (7)协助法官撰写裁判文书草稿或协助法官校对文书。 (8)案件保洁后,做好归档工作。最好是平时就将卷宗随手整好,归档时就比较方便。 2、其他工作 (1)保全:抬高门槛。通知当事人交纳保全费和提供担保。记住保全期限。保全解封。 (2)鉴定:做好鉴定笔录(鉴定机构、鉴定材料、鉴定费用、鉴定目的) (3)交、退费

[流程管理]律师办案工作流程

(流程管理)律师办案工作流程

律师办案工作流程 第壹章目的 第壹条为规范律师办案业务流程,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律师事务所内部规范化建设,根据《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流程。 第二条本工作流程适用于于本市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 第二章接待 第三条当事人要求委托律师代理(辩护)时,应由律师事务所统壹接待。 第四条当事人指定律师的,由被指定律师接待;被指定律师不于律师事务所时,由律师事务所约定时间接待。 第五条承办律师应提出妥善解决争议的方法和途径,不得诱导当事人诉讼或向当事人作虚假承诺。 第三章建立委托关系 第六条接待律师应当和委托人就委托事项的代理范围、代理内容、代理权限、代理费用、代理期限等进行协商,达成壹致意见后,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辩护)合同。签订委托代理(辩护)合同前,律师事务所应审查是否存于利益冲突,只有于委托人之间没有存于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才能够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第七条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由委托人本人填写委托书,且签字或盖章。委托人是单位时,应于委托书上加盖委托人印章,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 第八条承办律师应当谨慎、客观、诚实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应为了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对委托人进行误导。

第九条委托人应按照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缴纳代理(辩护)费,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正式发票。律师办案需要的其它费用应由律师事务所统壹收取,案件办结后经律师事务所审核,和委托人结算。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应发放律师服务质量监督卡,由当事人于发放记录上签名。 第十壹条承办律师不得做虚假承诺。 第十二条禁止承办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非法牟取委托人的利益。 第十三条于涉及委托人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同时担任和委托人具有法律上的利益冲突的另壹方委托人。 第十四条承办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第四章出庭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初始起诉的,应全面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起草起诉书,办理立案等手续。需要诉讼保全的,应当起草申请书,告知当事人提供担保等法律义务。 第十六条已经起诉的,应当审查起诉时提交的证据材料,对证据不足的,应当及时取证,于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 需要诉讼保全的,应起草申请书,告知当事人提供担保等法律义务。 第十七条如需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鉴定人到庭接受询问及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应于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申请。 第十八条接受被告当事人委托时,应开展下列工作: (壹)仔细阅读原告的起诉书,审查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和被告准备的证据,起草答辩状,告知当事人或代当事人于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交; (二)提醒当事人或代当事人于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

◇ 法院书记员个人工作总结

个人工作总结 本人xxx,2009年1月,我通过公招成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转眼已到一年,在领导们的帮助培养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渐适应了书记员工作。回顾一年来的工作生活,感觉收获良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向领导、组织汇报: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 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国家公务员学习更是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重要途径。来到法院后。法院浓厚的学习氛围始终深深的感染着我。我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并注重自学,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社会知识,用先进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用精良的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以广博的社会知识拓展视野。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参加初任、任职培训,作好业务储备 法院工作是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而国家对公务员也有很多要求,因此必须经过专门的学习培训。5月份,我参加了为期两周的09年度全市公务员初任培训,培训地点设在市委党校。经过刻苦学习,我通过了公务员初任考试,取得了《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7月份,我参加了省高院在成都组织的为期三周初任法官培训。学习了作为一名法官应该具有的技能和知识,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通过这两次系统的培训,为我更好的投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努力适应庭审要求 来到法院后,我被任命为民二庭书记员。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的重要环节,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关系到整个案件的审理,同时书记员工作也很琐碎、繁杂。因此,我尽量做到认真仔细,认真做好排期、送达、记录、装卷等具体工作,当好审判助手。每次庭审前,我都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检查诉讼材料情况,确认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熟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焦点,使自己在记录时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 四、辅助法官工作,参与案件调解 一年来,在民二庭审判员带领下,我积极参与了案件的调解工作,每次送到我这里来处理的案件,我都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先期进行调解,不能调解的我也会详细了解情况,以便提供给审判员作参考。具体在每一个案件的调解中,我每一次都仔细翻阅案卷材料,结合案情依据法律、事实、情理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一次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我还会耐心地进行二次,甚至三次调解,力争和谐化解纠纷。 五、问题与不足 1、对法律条文的熟练掌握还有相当一段距离,在法律运用上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太紧密,对司法工作实务还很不熟练。 2、庭审记录还是分不熟练。

法务工作流程及管理细则

法务工作流程及管理细则 为明确法务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规范内部管理行为,制定本细则。 一、诉讼案件处理 1、我司为原告的案件处理程序 (一)、接到案件后,即开展进行诉前起诉资料收集工作,弄清案件基本事实。具体为: A、一般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附件、房屋交付确认书、付款明细及资料、与案件有关的传真及其他书面资料,等等; B、工程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开工通知、工作联系单、付款明细及资料、竣工验收单、整改意见单、文件资料交接手续、与案件有关的传真及其他书面资料,等等; C、劳动争议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培训合同、工资明细(离职前十二个月工资)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等等; (二)资料收集后进行整理,起草起诉状,报公司领导,处理方案、证据处理、案件处理的难点及风险等方面,对案情进行深入分析,做到了然于胸,及时应对。 (三)起诉书、财产保全申请书、证据目录清单及证据说明、授权委托书、诉讼当事人资料等材料一并要书写出来。

要补充完善起诉证据。 (四)公司领导指示后,按照公司领导指示进行处理。 (五)进行立案、缴费等各项工作。 (六)进行案件审理跟踪,及时书写代理词等诉讼文书。要求各类文书的书写要抓住要点和关键,条理清晰,论理充分。 (七)重大复杂案件进展及其遇案情变化时,须即时草拟报告报公司领导审阅批示。 (八)案件处理完毕,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2、我司为被告的案件处理程序 (一)、接到案件后,即开展进行诉讼资料收集工作,弄清案件基本事实。具体为: A、一般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附件、房屋交付确认书、付款明细及资料、与案件有关的传真及其他书面资料,等等; B、工程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开工通知、工作联系单、付款明细及资料、竣工验收单、整改意见单、文件资料交接手续、与案件有关的传真及其他书面资料,等等; C、劳动争议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协议及经确认的工资构成、岗位说明书(录用条件说明)、入职资料档案、工资明细(离职前十二个月工资)、与案件有关的处理

书记员的工作职责

书记员的工作职责 根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书记员工作职责有以下五个方面: (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及审判实践中的要求,书记 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记录工作 记录工作就是对审判庭审理案件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笔录。笔录是人民法院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案件的过程中,以文字的形式记载的如实反映诉讼活动的法律文书。制作好笔录是书记员基本的工作职责。根据笔录的适用范围可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各类案件通用的笔录,如调查笔录、勘验笔录、法庭审理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宣判笔录;二是部分案件中使用的笔录,如适用于刑事自诉、民事、经济纠纷和行政赔偿案件的调解笔录,适用于刑事案件和各种执行案件的搜查笔录,适用于强制执行财产案件的执行笔录和查封、扣押财产笔录;三是仅适用于特定案件的笔录,如刑事案件的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死刑案件的验明正身笔录和执行死刑笔录。书记员应当系统地了解笔录的性质、作用、特点和要求,熟悉制作各种笔录的具体方法。 (二)诉讼中的工作 诉讼,是一个案件从收案、审理、审判到执行的全过程,它完全依据程序法的具体规定进行。书记员在整个诉讼中的工作具体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收案的审查与登记工作。接到案件起诉后,书记员应对案件的材料是否齐备、是否完整进行全面审查,经检查无误后进行收案登记,办理收案的各种手续。二是庭审的准备及庭审工作。一个案件经过收案审查之后,一旦确定审理,书记员就要依法做好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它包括各类诉讼文书的填写和送达、张贴公告、布置法庭、宣布法庭注意事项、检查应到庭的人员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在开庭审理中书记员要根据法官的部署及安排,细心做好各项工作,重点是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完整、如实地记录下来。在闭庭后,书记员还要协助法官将开庭中出现的情况和需要办理的事项一一处理好。三是裁判文书的送达及案件的移送工作。对已经依法审理作出裁判的案件,书记员应当及时地将裁判文书送达当事人;对于上诉、抗诉或者依法需要报请复核的案件,书记员要办好送交上

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则

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则(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确保及时有效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总则 第一条执行实施流程管理遵循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规范执行实施的各个环节。 第二条执行流程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情况和信息,除依法应当保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发生妨害执行的情形外,均应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 第三条强化执行实施权的内部分权和制约,坚持分段集约执行与执行人员包案执行相结合,实行繁简分流。 第四条执行实施案件的立案时间、承办人、案件进度、执行结果等依法可以公开的信息均应在电脑上予以记录,并允许当事人查询案件进程。 第五条执行实施流程应当连续不间断地进行,但执行案件出现依法中止执行、暂缓执行、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等情形的除外。 二、执行准备 第六条执行机构收到本院立案机构移转的执行实施案件后,应当在3日内完成下列工作: (一)收案登记; (二)分配案件; (三)初步审查; (四)制作并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 (五)对于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立即采取执行措施。 第七条执行案件的分配遵循随机原则。出现同一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等特殊情况的,由负责分案的人员报请执行机构负责人指定分配。 第八条经审查,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执行实施案件,应当退回立案机构处理。 第九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的,按照下列执行标的类型的不同确定指定履行期间: (一)涉及金钱债权执行的,指定履行期间最长不超过10日; (二)涉及非金钱债权执行的,指定履行期间最长不超过7日; (三)同一执行依据对同一被执行人确定的债务,既涉及金钱债权执行,又涉及非金钱债权执行的,指定的履行期间最长不超过15日。 第十条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被执行人地址不实导致法律文书被退回的,应当在30日内办理公告送达手续。公告送达期间不影响执行程序的进行,但不得对相关财产采取处置措施。 三、财产调查与控制 第十一条承办人收案后,应当在7日内要求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 申请人不能提供财产线索的,不影响财产调查和控制工作的进行。 第十二条承办人应在收案60日内完成财产的调查和控制工作,案情复杂的经执行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申请执行人已经提供了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或者被执行人已经申报了确实财产的,必须在5日内采取财产控制措施;其中情况紧急能够立即采取财产控制措施的,必须立即采取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查找确实的财产线索不能即时办理财产控制手续的,应当自获得确实的财产

法院书记员个人述职报告范文

法院书记员个人述职报告范文 20xx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扎实工作,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述职如下: 一、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只有坚持不断学习,才能适应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我积极参加院里的各项学习活动,如:队伍警示教育活动、“解放思想、干净干事”主题实践活动、政法机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等,在这些学习活动中,我认真理解体会,撰写了心得体会,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理论能力。同时认真学习法律业务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工作情况 我的职责是书记员工作,同时我负责民二庭的内勤工作。20xx 年我共记录各类民商事案件160多件,书记员作为审判辅助性岗位,就是为审判服务。我认为书记员工作要有责任心和较高的效率,一个人工作的好坏责任心很重要,工作上尽职尽责,一丝不苟,是做好工作的前提。一个人有了强烈的责任心,就会始终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尽心竭力,唯恐有半点差错和闪失,才能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书记员的工作多而繁琐,从案件的庭

前预备、庭审记录到卷宗的归档均是书记员来完成,假如没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工作效率就很轻易出错,而一旦出错就会是违法的行为。我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更应严格依法办事。 有一本管理学畅销书叫《细节决定成败》,张瑞敏给这本书写的书评是“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书记员工作虽是法院审判工作的辅助性工作,但也是重要组成部分,工作很平凡也很琐碎,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在工作中格外注重细节方面的问题,所以平时我比较注重对诉讼法的学习,工作中尽量做到认真、仔细,对当事人的送达、期间等方面比较关注。 三、努力方向 我今后将以更加认真的态度,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去工作,立足本职,干好本职,我相信每个平凡的岗位都能干出不平凡的成绩来。 谢谢大家!

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队伍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人民法院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身肩重担的审判人员固然重要,但书记员的地位同样不可小视,在使用电脑操作同步记录庭审活动的今天,书记员已成为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有生力量。下面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就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谈些挫见。 一、明确书记员的职责范围 书记员是在法官的指导、指挥下,负责协助完成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辅助人员,其工作具有被动性、辅助性及事务性的特点。书记员工作面广量大、琐碎而繁杂,涵盖了立案、审判直至执行等各个层面,书记员的工作贯穿整个审判流程,包括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合议、宣判、送达、结案及归档等审判辅助性工作,可以说法院的每项审判工作都离不开书记员的参与,书记员须臾不可或缺。根据审判实践,书记员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1、负责到立案庭领取新立案件,在本庭新收案件登记簿上进行登记;2、负责案件开庭、询问调、合议庭合议、宣判、执行等各种笔录工作;3、负责打印、校对、送达、装订法律文书;4、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和执行中协助法官开展工作;5、对中止、延期及其它法定事由应扣除审限的案件,及时报送立案庭登记;6、对于上诉的案件,要办好送交上级法院审理的移送手续; 7、负责整理、装订案卷;8、负责案件报结与归档工作;9、完成调研宣传信息任务;10、庭长、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一)良好的职业操守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的根本保证 书记员工作的特殊性决定其除了应具备一般的社会公德外,还必须具备其自身特点所要求的职业道德: 1、爱岗敬业。人们常说:“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这要求书记员要给自己定好位、安分守己、乐于奉献,有甘当配角的意识。随着书记员制度的改革,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某种程序上意味着书记员终身制,成为独立于法官的特殊群体,不再是法官的预备队,而只是始终从事纯粹技术工作的专门人员,这就要求书记员珍惜这个岗位。 2、公正清廉。这是法院行业的特殊性及书记员身份的特殊性所决定的。要求书记员崇尚法治,客观求实,自觉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要求书记员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自尊自爱。 3、保密意识。具有保密意识是书记员做好工作的前提。书记员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经常会接触到审判秘密,其中包括很多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等,这些秘密一旦泄露出去,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由于书记员职务的特殊性,在参与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包括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等,如书记员保密意识不强,随意放置案卷材料,将案卷或诉讼材料借给无阅卷权的人员阅读,将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泄露出,便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损害法院的形象。这就要求书记员首先要增强保密意识,重视保密工作,凡事须三思而后行;其次要谨言慎行,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审判秘密。 4、谦和自信。书记员在与审判员共同工作的时候,要积极耐心配合;在独立工作的时候,接待当事人更要有耐心,不急不躁,不能用自己的思维方式要求当事人,能做解释的要

设备运行管理规程流程图分析

工程部各系统设备运行管理流程 單位名稱 設施設備維 流程 名稱 設備運行管理 任務概要 設備管理與日常 護部 管理 任務程序、重點及標 單位 節點 物業工程部 設備運行管理人員 设备承包商 準 A B C 1 開始 2 3 運行管理人員負責開 機全程運行狀況檢查 密切注意設備的各個 工況 設備全程運行檢查 設備各部件情況 如果出現故障,確定故 障的嚴重程度,如嚴 重,通知承包商維保, 工程部配合 4 發現故障 重大故障 如果設備運行正常,則 工程部人員定期檢查, 維保 否 是 维修 维修 5 6 定期檢查、維護 改動設備書面徵詢意見 實施 如果設備管理人員對 設備任何改動,應當書 面征詢承包商,得到對 方審批后,方可進行實 施;工程部嚴格檢查 檔設備非常態運行時, 應與承商取得聯繫, 審批 7 8 9 可行性確定 專業意見 設備運行超負荷、超時等 設備承包商確定其可 行性,并提供專業意 見,在專業指導下實施 實施 定期檢查 檢查記錄 10 設備管理人員對整個 系統檢查 配合 11 12 設備檢查完成后填寫 相關《系統檢查記錄》

1 空调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1)目的: 确保制冷空调设备设施保持良好性能,保证空调温、湿度处于舒适范围。 2)适用范围: 制冷空调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制冷空调设备运行员负责制冷机的操作、监视和记录。负责空调设备的操作、监视和记录。 (3.2)空调设备维修员负责设备检修,日常清洁维护。 (3.3)主管负责空调设备、设施的综合管理,对上述工作的操作、检修给予指导及检修、监督、检查。 4)制冷空调运行员工作程序: (4.1)运行人员熟知设备操作规程,按运行时间起停设备。 (4.2)按照《空调机操作规程》进行设备区域巡查,记录在设备巡视表中。 (4.3)及时调整设备,保持商场温度在适宜范围。 (4.4)巡视检查制冷机运行状态,随时检查水泵电流、冷冻水循环状况。 (4.5)做好工作交接班,接班人员提前10分钟到岗与交班人员进行现场交接工作,内容包括: (4.6)制冷机组运行情况,各冷冻水泵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有无故障处理过程、结果。 (4.7)空调设备运行情况有无异常,设备启停状况。 (4.8)巡查记录应完整,交接班记录清楚,并及时转达上级指令不得延误。 (4.9)公用工具、仪器、钥匙当面点清,损坏情况记录在交接本上。 (4.10)每班交班前应做好机房清洁,消防设备完整有序。 5)制冷空调维修员工作程序: (5.1)按保养计划进行维护保养。 (5.2)每月定期清扫空调机房。 (5.3)制冷机运行工作中,应协助运行人员检查冷却塔设备冷却水量、水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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