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证件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证件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证件使用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公司各类证件使用的行为,加强公司相关证件管理力度,有效规避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等

三、公司证件使用办法:

1、公司证件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收集、保管,原件、复印件

单独存放。

2、公司所有证件均需要扫描备份,留存电子文档,并有专

人负责管理。其他人员严禁私自将扫描件提供给他人使用。

3、公司员工不得随意外带证件原件,因工作原因需要时,

要及时填好《公司证件原价使用登记表》并注明归还时间,经

董事长签批后,方可带走,事后必须及时归还。

4、经办人对所借用证件原件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

调换、涂改、污损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如有违反

给予相应处罚并赔偿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5、公司所有证件要印制一定数量,盖好专用章,由专人负

责,集中管理。因工作需要时要填好《公司证件复印件使用登

记表》,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专用用途,经董事长签字后方可使用。

6、公司证件在遇到损毁、遗失、被盗等情况时,证件保管

人员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提交情况说明并采取补救措施。

因证件保管人的过失造成证件遗失、损坏,证件保管人需承担

相应责任。

四、附则

1、《公司证件原价使用登记表》

2、《公司证件复印件使用登记表》

公司职称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公司职称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各类职称证书管理工作,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鼓励公司员工积极向上,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公司使用、员工晋升的需要,特制定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证书管理办法。 第二条 证书的分类: (一)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二)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职(执)业资格证书; (四)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系列,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岗位证书。 第三条 资格证书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是对证书持有人专业水平科学评价的证明,是就业、聘任、任职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凭证。 第四条 职称、资格证书、特殊岗位、特殊工种证书的保管 (1)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二级建造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经济师、试验工程师的证书原件由经营公司统一保管、使用;基层单位保管复印件并建立台账; (2)高级技师、技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政工师、律师、房地产评估师、房地产经纪人的证书原件由基层单位保管建立相应台账; (3)特殊岗位、特殊工种证书由基层单位保管并建立相应台账。 第五条 公司鼓励员工自学考证 (一)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对于取得市政、路桥、港航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者,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人,取得其他专业一级建造师证、造价工程师证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二)对于取得正高级职称者,一次性奖励15000元/人,取得建筑工程和路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人,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其他专业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和路桥工程专业工程师、试验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取得其他专业工程师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 (三)对于取得二级建造师证书者,一次性奖励800元/人。 第六条 职称、资格证书使用补贴

公司证书管理规定

公司证书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证书管理,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证书管理的范围: 由公司出资由员工考取获得的、公司出资进行延期审核以及持有人享受公司奖励、津贴的证书、 二、证书的日常管理 1、证书由公司人力资源处及基层人力资源部门保管,其中注册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师证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保管,其他证书由持证人员所属基层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保管。 2、公司员工新考取获得证书的办理以及证书的延期审核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专人办理,并进行统一登记、原件扫描保存、建立证书信息台帐并按期公布证书的使用情况。 3、由公司出资员工考取获得证书,交由公司统一保管和使用,证书持有人要按要求参加后续教育,确保证书能按时复审,保证证书的持续有效。 4、证书管理员要严格审查证书借用情况,严格保守证书信息,禁止证书信息外泄。证书只能用于与公司有关的活动,不能用于个人及与公司无关的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三、证书的使用、借用管理 1、各单位对本单位员工所持证书有优先使用权,使用本单位员工证书的手续如下:

①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要注明使用原因、工程项目名称要写全称、借用证书名称、借用时间、借用期限、经办人签字、部门领导签字同意; ②证书管理员审核证书使用情况是否属实,属实后上报证书管理部门领导; ③证书使用期一个月以内由证书保管部门领导审批;使用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报单位书记审批。 ④审批同意后,经办人领用证书,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公司领导特批使用的证书,也需有领导签字的书面材料作为凭证。 2、借用其他单位员工持有的证书,要征得证书单位的同意才能使用,借用手续如下: ①借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要注明借用原因、工程项目名称要写全称、借用证书名称、借用时间、借用期限、预计归还日期、借用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同意; ②证书管理员审核证书使用情况是否属实,属实后上报证书管理部门领导; ③证书保管部门领导审核,审核属实后上报书记; ④证书持有单位书记做最后审批; ⑤证书持有单位书记审批同意后,由经办人领取证书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公司资质证书的使用和管理规定

公司资质证书的使用和 管理规定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资质证书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证件种类 1公司资质证件:包括且不限于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各类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项目经理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代表证、企业审计报告、合同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以下通称资质证件。 二、证件保管 1企业证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资质证件的年度检审、变更、换证等事务,由办公室负责及时办理。办公室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2严禁任何人擅自拷贝资质证件电子版、复印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三、证件使用 1建立企业证书借用使用登记表。 2资质证书外出参加商务活动时,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借出。 3内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标商务活动中需使用资质证件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使用流程:申请使用-领导授权-专人负责。 4外部合作使用:有外部公司及个人要求与我公司合作使用资质证件进行投标商务活动的,由其公司或个人联络本公司一名担保人,请示公司主要领导并得到授权后,填写《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后,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使用流程:申请使用-联络担保-领导授权-使用登记-专人负责。 5商务活动中出具的资质证件复印件上,须写明“仅供**工程投标活动使用”等相关信息;商务活动中携带印鉴的,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在空白纸页上加盖。 6办公室使用的计算机上须设置密码,以防止泄露资料。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将资质证件电子扫描件等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拷贝给任何公司及个人。

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交通部办公厅文件 厅人劳字[2002]293号 关于印发《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交通部人事劳动司或交通部海事局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OO二年七月十六日 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根据《<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航运船舶实施办法》(交人劳发[2002]2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交通部和人事部联合印制,印制时间和数量由交通部人事劳动司商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确定。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接受交通部人事劳动司、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的具有船员适任证书签发权的海事机构具体负责相应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办理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分为初级证书和中级证书,初级证书包括员级和助理级。 第五条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船员应参加适任证书考试和评估,经考试和评估合格并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后,方可向适任证书考试发证海事机构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取得 有效适任证书的船员,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的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第六条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与船员适任证书的对应关系见附件一。 第七条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船员所在单位或本人向适任证书原发证机关申请。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必须持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 第八条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向海事机构提交下 列资料: (一)《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表》(式样见附件二).; (二)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资质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资质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公司资质管理制度 一、证件种类 1公司资质证件:包括且不限于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代表证、注册建造师证、企业审计报告、合同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以下通称资质证件。 二、证件保管 1企业证件由经营部部统一管理,资质证件的年度检审、变更、换证等事务,由经营部负责及时办理。经营部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2严禁任何人擅自拷贝资质证件电子版、复印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三、证件使用 1建立企业证书借用使用登记表。 2资质证书外出参加经营活动时,经营部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须随

时随身携带公司资质证件,因工作需要确有不便的,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借出。 3内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标经营活动中需使用资质证件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领导授权-专人负责。 4外部合作使用:有外部公司及个人要求与我公司合作使用资质证件进行投标经营活动的,由其公司或个人联络本公司一名担保人,请示公司主要领导并得到授权后,填写《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联络担保-领导授权-使用登记-专人负责。 5经营活动中出具的资质证件复印件上,须写明“仅供**工程投标活动使用”等相关信息;经营活动中携带印鉴的,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在空白纸页上加盖。 6经营部使用的计算机上须设置密码,以防止泄露资料。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将资质证件电子扫描件等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拷贝给任何公司及个人。

企业职业证书管理办法

职(执)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证件管理,特制定此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下属事业部和子公司。 三、证书类别 本办法所指的“资格证书”指员工岗位“任职资格”所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书,指如下类别: 1、通过由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鉴定证书,包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建设部、财务部(详见附表一); 2、通过政府相关机构组织的执业资格考试并在集团注册的各类执业资格证书;(详见附表二) 3、通过各类职称评审并取得相应证书的。(详见附表三) 四、管理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各类证书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员工面试或入职时登记员工所持有的各类证书并妥善保存原件。 2、负责对员工证书登记台账,对证书使用、借出、离职归还情况进行逐笔登记。 3、负责员工证书期限信息登记,根据证书期限情况在公司年度培训时及时向持证员工管理单位提供证件有效期限准确信息。 五、证书管理细则 (一)证书的取得 1、新员工入职时需主动至人事部门登记本人所持有证件,并将原件交

由人事部保管供公司使用,员工个人保留证书复印件。 2、人力资源部定期发布各类考试报名信息,公司鼓励在职员工定期关注各类考试或职称评审信息并考取相关证书。 3、员工在职期间参加考试取得相关证书产生的考试和取证费用,员工可申请在公司报销,员工所获证书由公司保管,待员工离职时随档案一同发放,涉及违约金的,以签署的相关协议规定执行。 4、因公司各类工作需要,须及时联络其他中介机构或熟人介绍挂靠的证书。 (二)证书使用 1、集团及各单位因办理相关资质需要使用内部员工相关证书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提供;各单位需要借咨询公司资质证书的由各单位自行洽谈,集团人力资源部可进行协助,相关费用统一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复核及备案。 2、员工资格证书原则上不准随意外借,确有必要使用员工证书原件的,须报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3、在职员工需借用证书原件的需先收取押金200元,并按期归还。所借用的员工资质证书丢失的,借用人需承担用于补证的全部费用。因员工借用证书或私自借用在外注册等原因导致公司需用而无法使用者,由员工个人外借证书满足公司需要,产生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拒不执行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解聘岗位职务,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4、公司登记保管并使用员工证书的按照公司标准给予员工一定补贴。 5、公司所保管员工证书仅为公司资质评审或升级的合法之用,不可为其他非法用途,切实保护员工的利益;资格证书的持有人有义务协助集团及时办理证书注册登记、资质升级、年检等事宜。

证件管理办法(2017版)

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桂建集团**字…2017?106号 集团**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证件管理办法(2017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证件管理,提高证件使用效率,调动职工取证的积极性,为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提供证件支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在本公司,且能服从本公司调配的各类证件,包括执业证、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继续教育证、诚信卡等。 第二章证件管理规定 第三条公司实行职工证件统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即公司劳资管理处统一管理一级建造师证及其配套证件,分公

司自行管理本单位的其他证件(一级建造师证及其配套证件除外,下同)。公司职工有义务为公司考取各类证件。 第四条公司劳资管理处和分公司及时更新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各自负责的持证总名册信息,做好相应证件的报考、注册、变更、培训、年审等相关工作。若需使用企业锁办理的证件业务,则由公司劳资管理处统一办理(分公司不及时更新完善持证总名册信息的证件不纳入统一办理的范围)。 第五条针对持证总名册中即将到期的证件,由公司劳资管理处牵头、分公司组织相关持证人员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做好证件年审工作,以确保证件的有效性。因持证人员或用证单位原因导致证件失效的,由持证人员或用证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在合同聘用期间,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将证件原件(证件信息)挂至外单位或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未将证件所属单位变更到公司,在公司下发通知书的7天内,仍未将证件信息从外单位网上系统删除或未将变更材料交至公司的,公司不负责其证件的培训、年审等工作,取消或收回个人证件奖励、持证津贴、项目津贴,处以2000元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证件管理流程 第七条公司劳资管理处统一调配一级建造师证;分公司自行使用本单位的其他证件,若需使用本单位之外的其他证件,则由分公司之间自行调配。

公司资质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资质使用管理制度 一、证件种类 1公司资质证件:包括且不限于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代表证、注册建造师证、企业审计报告、合同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以下通称资质证件。 二、证件保管 1 企业证件由经营部部统一管理,资质证件的年度检审、变更、换证等事务,由经营部负责及时办理。经营部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2 严禁任何人擅自拷贝资质证件电子版、复印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三、证件使用 1 建立企业证书借用使用登记表。 2 资质证书外出参加经营活动时,经营部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须随时随身携带公司资质证件,因工作需要确有不便的,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借出。 3 内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标经营活动中需使用资质证件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领导授权-专人负责。 4 外部合作使用:有外部公司及个人要求与我公司合作使用资质证件进行投标经营活动的,由其公司或个人联络本公司一名担保人,请示公司主要领导并得到授权后,填写《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

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联络担保-领导授权-使用登记-专人负责。 5 经营活动中出具的资质证件复印件上,须写明“仅供**工程投标活动使用”等相关信息;经营活动中携带印鉴的,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在空白纸页上加盖。 6 经营部使用的计算机上须设置密码,以防止泄露资料。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将资质证件电子扫描件等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拷贝给任何公司及个人。

公司资质管理办法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资质证书是各企业行业的准入证。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资质证书各等级所从事的工程范围、规模、人员配备、资金及必须具备的各项条件等均进行了强制性要求。为保证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资质等级、为扩大经营规模做好铺垫,特制定资质管理制度规定。 一、证件种类 1.1 企业资格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审计报告、合同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1.2 企业荣誉证书、优质工程证书、文明工地证书、“重合同、守信用”证书。 1.3 企业人员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年度安全考核证书、“五大员”岗位合格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书。 1.4 员工职业资质证书和个人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等)。 1.5 以后取得的企业各类资质、资格和荣誉证书。 二、证件工作使用范围 1、各种资质证件由资质管理处统一管理,资质证件的年度检审、变更、换证等事务,由其负责及时办理。负责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负责对资质类证件升级、增项、年检、核查、延期工作。对各类资质证书、人员证件有效期进行汇总登

记,及时准确的掌控证件年检、延期情况;办理资质所需报表的填写上报;资质要求的人员配备、年检、注册、证件管理等工作。 2、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3、严禁任何人擅自拷贝资质证件电子版、复印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4、对收集的资质管理进行分析、筛选,充分理解上级主管单位下发文件的要求,对不理解部分要主动与主管单位负责人去沟通、交流,对不能达到之要求要向公司领导汇报,不可擅自做主,而造成不必要的延误或损失。 三、证件使用 1、建立企业证书借用使用登记表。 2、公司资质、证书实行集中保管、统一使用,资质、证书管理部门对资质、证书的安全存放和规范使用负责。 3、资质证书外出参加经营活动时,资质管理处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须随时随身携带公司资质证件,因工作需要确有不便的,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借出。 4、内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标经营活动中需使用资质证件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由资质管理处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领导授权-专人负责。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全文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颁发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证书持有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申请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凭证。 第三条符合《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经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负责本省(区、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复审、报批和证书的发放。 地(市)司法局负责本地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报送及证书的发放。 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地(市)司法局可以委托县司法局接收申请材料,转交地(市)司法局进行初审。 第五条参加当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应当自收到成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地(市)司法局申请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的,地(市)司法局不予受理。 第六条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如实填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二)申请人身份、学历证明原件(由受理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第七条地(市)司法局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完整、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报省(区、市)司法厅(局)复审。对材料不完整的,应当退回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在省(区、市)司法厅(局)规定的期限内补齐材料,逾期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对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不予受理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并报司法厅(局)备案。 第八条省(区、市)司法厅(局)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申请材料完整、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报司法部审核颁发证书。对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省(区、市)司法厅(局)作出不予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并报司法部备案。 第九条具有《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不得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前述情形,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已经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无效。 第十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统一编号。编号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出借、出租和转让。 第十三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遗失,应当在省(区、市)司法厅(局)指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地(市)司法局提出补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地(市)司法局应当将补发申请报省(区、市)司法厅(局)决定。补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第十四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可以向地(市)司法局申请更换新证书。地(市)司法局应当将更换申请报省(区、市)司法厅(局)决定。更换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公司证书管理办法

公司证书管理办法 【目的】 为激励员工继续学习,提升自我技能,创建学习型组织,鼓励员工与 公司共同成长和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此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实用范围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正式员工。

【证书的定义及分类】 学历证书:本办法所指的在职学历教育取得的相关证书,员工在职期 间参加的国家认可的大专(含)以上学历教育,不包括脱产进行的学历教 育。 专业技术及职业资格证书:是按国家统一规定,参加相应专业考试,由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分初级、中级、高级,常见证件如: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等。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条件及考试时间等相关信息。

职业资格证书分为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中级工(四级)、初级工(五级),常见证件如:客户服务管理师、维修电工等。可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查询报考条件及考试时间等相关信息。 其他资格证书:行业协会或政府机构对持证上岗的要求,颁发的资格证书。 【管理办法】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参加考证培训的员工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2、申请学历继续教育获取的证书必须是国家认可的大专(含)以上学

历教育,且须为不脱产教育培训; 3、申请参加资格证书认证及必须与公司的业务相关(详见附件:证书 清单),且培训时间为业余时间。 二、申报流程 1、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日常实务呈批表》,并附承 办学校(单位)招生(申报)通知、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经所在职能部 门或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同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必须申请获批后方可参加学历、考证培训。未经批准参加在职 学历教育或考证培训的员工不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任何待遇,公司不承担 任何学习费用。员工因参加学习/考试而离开工作岗位的,有请假手续的按 事假处理,无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并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3、申请人考试通过后,持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与费用 报销手续,签订《培训合同》。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保存于人力资源部,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管理办法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证书的管理与使用,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维护公司和持证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证书,系指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证书、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的证书,及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其它证书。 第二章考试、培训、注册管理及费用 第四条公司的证书管理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会计师、质量工程师等各类注册证书,特种作业证书由公司人力资源统一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从业资格证由安全保卫部统一管理。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登记后由员工个人管理。 第五条凡由公司组织培训或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报考、评审取得的各类证书,必须在公司注册(使用),并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公司根据证书的种类,决定是否报销其考试费、书本费、培训费,并给予一定程度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六条持证人员必须参与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或考试以保持证书的有效性,培训费用由公司负担。 第七条公司员工自行在外获得的各类证书,不能在公司之外使用或注册。须交公司审核确认后,纳入公司证书管理体系中。 第八条各单位因投标、现场履约检查等工作原因需使用证书时,须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借用手续。 第九条借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所借证书,不得遗失、复制、涂改、出租、出卖、转借他人和转交给证书所有人。证书使用完毕后,按期归还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 第十条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需要使用证书时,持证人员必须服从公司安排。因工作原因需派本人亲自前往办理相关业务,或提供相关资料的,应积极配合使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持证人员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方可领取证书。 第三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二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证书交付公司人力资源部代管,自证书交付之日起(需要注册的自通过注册之日起),公司将给予一定程度奖励,奖励标准由公司党政联系会讨论通过后,由人力资

公司证书管理制度

XXXXX公司证书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证书管理,确保证书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安全、有效、合法的使用,服务好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证书管理本着“及时办理、及时年检、统一保管”原则,保证证书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统筹组织、监督检查及协助公司及各子公司和各分公司证书的管理工作。 第二节证书种类 第三条证书种类包括基础证书、资信证书及其他证书三类: (一)基础证书是指公司及各子公司和各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公司开业运营必须具备的证书。 (二)资信证书是指公司业务方面经常用到的,一般由资信管理部管理的证书,证书包括但不限于: 1、资质证书:如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 2、非资质证书:如信用等级证、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等; 3、荣誉证书:各级政府、行业协会对公司和个人颁发的荣誉证书; 4、由公司保管的个人证书:如建造师、电气工程师、造价师(员)等注册类证书及证章等、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筑安装专业上岗证(五大员证书)、系统集成工程师证、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职称证等; 5、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软件产品登记、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三)其他证书是指公司及各子公司和各分公司经营中获得的难以计入基础证书、资信证书类的其他证书类,如奖杯、奖状、牌匾等。 第三节证书办理 第四条办理部门 (一)公司及子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均由行政管理中心行政事务部、人力资源部及驻外管理部统筹办理; (二)公司及子公司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筹办理; (三)分公司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均由行政管理中心驻外管理部统筹办理; (四)公司专业证书及获奖证书均由行政管理中心资质发展部统筹办理; (五)公司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由总裁办、行政管理中心统筹办理。

公司资质证照管理制度

四川0000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照证件管理制度 1.0目的 1.1各类证照是公司进行规范经营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公司的证照管理,确保证照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安全、有效、合法的使用,服务好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2公司的证照管理本着“及时办理、及时年检、统一保管”原则,保证证照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2.0定义 政府机关及其他部门颁发给公司的各类营业执照、登记证、许可证、资质证、荣誉证、产权证等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照”。 3.0分类 证照种类包括基础证照、专业证照及获奖证照三类: 3.1基础证照是指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公司开业运营必须具备的证照。 3.2专业证照是指公司经营中取得的专业类证照:如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证书、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交安事业一级二级资质、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公路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承包二级资质、二级建造师(市政或公路)技术人员学历证、职称证、专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Q1Q2等。 3.3获奖证照是指公司经营中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4.0管理原则 公司证照原则上要求由人力资源部行政集中统一保管,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为了便于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各项目相关的资质证照可由其项目部指定人员保管,其他的资质证照全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政集中保管。 5.0职责划分 5.1由人力资源部是公司所有资质证照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5.1.1负责对公司的资质证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培训; 5.1.2负责监管公司各类证照的申报、年审、变更、注销工作; 5.1.3负责建立公司资质证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负责建立公司所有资质证照台账明细; 5.1.4负责公司部分资质证照申办、年审、变更、注销工作。 5.2各项目部负责其相关业务职责内的资质证照的申办、年审、变更、注销工作。 5.3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其业务相关的资质证照的申办、年审、变更、注销工作。 5.4各类资质证照的责任部门为资质证照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办理有关证照申办、年审、变更和注销工作;资质证照的保管部门为证照管理一般责任人,要及时提醒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资质证照的年审、变更等工作。 5.5各类证照的具体职责划分参照《资质证照分类明细台账》 5.5.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进出口货物收发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自理报检登记证书、货运代理备案登记证书、投资证书、商标证书、专利证书、安许证、荣誉证、国家级、保险、资质等的申办、年审、变更工作。 5.5.2财务部负责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的申办、年审、变更工作。 5.5.3质检部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HSE管理体系审核证书、体系内审员证书的申办、年审、变更工作。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促进公司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优化人才队伍、提高管理水平,满足公司持续、健康、高效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制度及经营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分公司、总承包项目管理部、直属项目经理部、管理输出型项目经理部员工,子公司参照执行。公司高管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职业资格证书是指公司资质管理、经营工作、安全生产等所需的,由员工通过考试、职称评审、职业鉴定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主要包括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上岗证)、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公司所属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配合,做好员工职业资格证书管理。 第五条公司机关职能部门管理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政策的宣贯;负责除安全三类人员上岗证之外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建立、维护证书管理台账;负责证书相关资料的归档;负责制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分解并下达子(分)公司、总承包项目管理部、直属项目经理部、管理输出型项目经理部人才队伍建设指标。 二、经营开发部:负责职业资格证书投标过程中的借用和归还,以及在借用过程中的妥善保管;根据经营工作需要对专业技术人员培养方向提出建议。 三、企划与法律事务部:负责根据资质管理需要提出关于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调配的建议。 四、安全保卫部:负责对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安全三类人员上岗证的培训、年检、继续教育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所属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职责: 负责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政策的解释、传达;负责建立和维护本单位职业资格证书台账;负责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指标制定和实施培养计划;负责相关职业资格的考评、评审信息的收集、通知,并协助员工办理评审、报考和鉴定;员工成功取得相应类别证书后,负责收集证书的相关资料送交集团人力资源部存档。

公司资质、证照使用管理办法.doc

公司资质、证照使用管理办法1 中基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质、证照使用管理办法 提示:本文原版含图表word版全文下载地址附后(正式会员会看到下载地址)。这里只复制粘贴部分内容或目录(下面显示的字数不代表全文字数),有任何不清楚的烦请咨询本站客服。 1 基本规定 1.1 为适应中基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场开发与生产经营的需要,保障公司依法、有序地进行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提高资质、证照的使用效果与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1.2 凡属公司经营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执照、资质资格证书等均为资质管理范畴。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工程勘察资格证书(正、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资格证书(正、副本);投标登记备案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对外经营权资格 。 并需履行如下使用审批程序: 3.4.1 使用单位由指定的专人填写《资质、证照使用审批表》,经使用单位的主管领导或总工签字后,再由专人到技术质量部办理使用手续。 3.4.2 资质证照管理人员在收到申请单位提供的经技术质量部主任签字的

《资质、证照使用审批表》后,方可提供所申请的资质证照。 3.4.3 外埠分公司可以预提供一定数量的资质证照复印件或视情况申请资质副本使用权,但必须建立健全管理程序,明确责任人,按本办法对使用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公司不定期对资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追究责任人责任,降低信用等级。 3.5 公司资质证照均实行专项工程使用制度,公司提供的各类资质证照必须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相对应,资质管理人员提供资质证照复印件时,在其复印件上加盖“再复印无效”、“不加盖公司公章无效”等蓝色印记,并编号登记,加注“仅限于××工程使用”等标记。 3.6 使用证书单位在遵循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同时,更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规定的有关要求,否则,由此引起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7 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将资质证照出借、转让、出卖给本企业管理机构之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 3.8 严格执行资质证照使用的审批程序,没有履行资质证照使用审批程序的,资质证照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提供资质证照,若提供,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9 资质证照使用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造成遗失,或者为谋私利,承揽私活,擅自涂改、复印、伪造、出租、转让有关资质证照者,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由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损者,公司有权对责任单位、当事人进行处罚(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并视引起后果的严重程度,可责令整改、暂停或停止其使用资质证照的权利。

(完整版)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公章是一个单位、组织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为规范公司公章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公章使用的严肃性、合法性,加强法律风险的控制,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章使用范围: 第一条对外公务中必须以公司名义签订或出具的章程、协议、请示、申请、报告、证明、书面答复、收件收据、资质资格证明(例如营业执照等)及其他合法材料。凡适用“合同章”、“人事章”、“报关章”等专用章的,应尽量避免使用公章。 第二条以公司名义对内发布的规章制度、通知公告及其他公文。 二、使用公章程序: 第一条申请及审批流程 1、对外常规性工作(详见附表一):

第二条使用公章申请及审批流程解释 1、申请和审批流程 用印须填写《用印申请单》,分属不同事务的材料分别填写申请单,严禁在一份申请单中夹带其他事务的材料。 申请单首先交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审核用途的真实性、必要性和材料的完整性。申请单必须是原件,若传真件、复印件须电话确认真实性。 常规性事项由部门经理审批签字后,总经办予以盖章。 非常规性事项,部门签字同意后交总经办主任审核签字,审核行文格式、条款设置及控制法律风险;最后交总经理审批签字。若无总经理签字,且需要立即盖章的,由总经办电话向总经理请示,总经理同意后予以盖章,事后用印人必须补充完成公章申请及审批流程。 2、盖章材料要求 原则上不得用复印件或传真件,除非是办事程序指定必须为复印件的(例如营业执照等)。材料字迹须清晰、正确。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不得有空白未填写部分。严禁在空白页、空白表上盖章! 用印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总经办不予盖章。 3、盖章 公章保管人须亲自对用印材料进行盖章。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公章进行盖章或作他用。 4、用印人填写《公章盖章登记表》 用印人亲自、如实填写《公章盖章登记表》,详细记录用印时间、用印人姓名、部门、用途等,最后由用印人签字确认。用印人登记时,公章保管人须在场监督。总经办须妥善保管《公章盖章登记表》,以便事后追溯和核对。 公章保管人核实《用印申请单》、《公章盖章登记表》、盖章材料一致无风险

执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执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范围 第二条执业资格是指参加国家统一组织考试,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合格证书》并经省市注册登记后取得的资格。范围包括: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律师等。根据公司资质需要,试验检测工程师、爆破工程师等纳入公司执业资格管理范围。 第三章考试 第三条各类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公司归口业务部门组织或本人自行报考。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公司鼓励其报考。 第四条考试合格取证后,考生将相关证件交公司统一管理、注册,公司报销其考试相关费用(差旅费、考务费等),考试期间视为出勤。 第四章聘任与管理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印章的管理,并建立相应台帐。 第六条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

人员继续教育等,具体如下: 一、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律师、法律顾问等执业资格的注册、继续教育。 二、公司经济管理部负责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等执业资格的注册、继续教育。 三、公司中心试验室负责试验检测工程师、检测员执业资格的注册、继续教育。 四、公司安质环保部负责爆破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注册、继续教育等。 五、公司财务部负责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执业资格的注册、继续教育。 第七条相关业务部门应将管理的执业资格证书登记造册,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奖罚措施 第八条执业资格证书专项奖励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执业(职业)资格补贴 对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执业(职业)资格,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执业(职业)资格补贴: 1、对取得注册建筑师(一级)执业资格的人员,一次性补助4000元,每年补贴24000元;

公司有效证件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荣誉、证书、证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各类证件类使用的行为,便于对外经营和各项业务的开展,加强公司各种有效证件的管理,有效规避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管理处、项目部。 第一条公司的证照管理本着“及时办理、及时年检、统一保管”原则,保证证照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第二条公司行政办公室门对所有证照原件实行统一保管,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保证证件的及时性、连续性、有效性、安全性。 第二章证件及其他的类型 第三条证件的种类和名称: 一、公司主要经营证件 1、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社保登记证 4、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相关资料。 5、公司介绍信 二、公司主要荣誉证书 三、个人荣誉证书及岗位证书 第一章证照的使用 第八条因工作需要将证照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载明事项,经公司行政办公室审核、经理室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未经公司经理室批准批准,各证照保管人不得擅自将其保管的证照交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第十一条使用证照复印件的,保管人必须在证照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使用证照复印件的有效期。 第二章证照的检验、续期和变更 第十二条证照的检验、续期,应当由证照保管部门依照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证照的变更,应有证照保管部门依据公司的相关决议,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三章责任 第十四条:证照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证照,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裁办公室或证照保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证照,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违纪当事人予以赔偿,并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惩罚,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公司新获得的证照和证书,办理部门或接收部门须及时携带原件在运营管理部进行登记,运营管理部对复印件、扫描件进行备案。 第四章收集与保管 第四条行政部统一对公司证件进行收集保管,原件由行政部统一保存。 第五条各业务部门在取得相关证件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与行政部办理证件交接手续。其他

公司资质使用管理办法

xxxxxx资质使用管理办法 为适应市场竞争,建立健全部门职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下使用资质,实现公司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合理化,坚持科学管理,促进经济效益的增长,制定本办法。 一、证件种类 1.1 企业资格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税务等级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及各类人员证书; 1.2 承揽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备案证以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及安全鉴定证明等; 1.3 以后取得的企业各类资质、资格、合同和荣誉证书等。 二、证件年审 2.1 市场经营部负责对公司证件进行年检、保管和使用,对公司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进行年度审验,配合安全综合办对质量体系认证进行年度审验。 三、资质管理 3.1 企业资质管理由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登记企业资质证件使用情况; 3.2 严禁任何人擅自复印企业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非法出卖企业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

资质证件管理人员及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3.3 证件管理人员负有登记、保管、保密、收回的责任,如证件出现毁损、遗失、泄密等情况,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3.4 对公司相关合同的各项条款保密,无董事长或总经理许可,不得给无关人员提供合同内容及条款; 3.5 对相关证件电子版不得外传,且复印件一律注明用途,防止公司内部资料外泄造成损失。 四、资质使用 4.1 市场经营部是公司负责对外经营、承揽施工任务的主要部门,必须掌握市场行情动态,及时收集工程信息并向公司法人汇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下掌握信息,积极参与投标。 4.2 在遵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下积极参与在公司经营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并建立公司资质使用登记表,且注明用途、使用范围、审批领导。 4.3 分类筛选、处理、跟踪各类工程信息、并收集整理公司证件、人员、设备、业绩等相关资料及电子版,及时为公司经营提供市场导向 4.4 根据公司经营方针、经营目标组织有目的的投标活动,在投标过程中积极掌握业主、代理公司的招标信息,并在公司领导的安排下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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