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我管理和社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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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自我管理和社团建设
作者:白明久
来源:《学校教育研究》2019年第15期
一、学生自我管理
1.机构设置:校团委、校学生会
①校学生会下设各年级学生分会。
校学生会设置:学习部、生活部、纪律部、卫生部、体育部、文艺部、办公室。
校学生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3名。
校学生会副主席兼任各年级学生分会席。
校学生会各部副部长兼任各年级学生分会各部部长。
各部成员人数按需设置。
②校团委下设各年级团总支、社团部和校园广播站。
校团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5名。其中:书记、2名副书记由教师担任,3名副书记由各年级团总支书记担任。校团委委员设置11名。
各年级团总支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委员按需设置。
社团部部长由教师团委副书记担任,校园广播站站长由另一名教师团委副书记担任。
2.学生自我管理职责
①学习保障职责:由校学生会学习部組织实施,维护全校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常规管理。学习部成员须严格考核各班级自习课的学习情况,做到当天考核当天通报。
②生活服务管理职责:由校学生会生活部组织实施,维护全校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持续保障。a、学生就餐期间在值班教师的领导下督察学生就餐的有序进行和处理突发事件。b、午休、晚睡期间在值班教师和宿舍管理员的指导下,督察学生就寝情况。做到当天考核当天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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