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银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责任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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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银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依法设立、与银行签订银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合同,承揽银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业务的单位,均可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并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本合同所述的银行,是指与被保险人签订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合同的银行。

本合同所述的自助设备,是指自动柜员机(ATM)、存款机(CDM)、一体机(CDS)。

保险责任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在被保险人与银行签订的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合同载明的,并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在专业运钞机构警护的情况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银行现金的数量短缺或除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外的其他人员的人身伤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自动设备清机、加钞期间,即自装满现金的钞箱从现金中心取出,至完成本次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工作并将自助设备中替换下的钞箱送回现金中心为止的期间:

1、执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工作的被保险人的雇员实施的盗窃、抢劫行为;

2、执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工作的被保险人的雇员勾结外部人员,实施盗窃、抢劫行为;

3、执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工作的被保险人的雇员,因过失造成的现金丢失。

(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之外期间,即自助设备清机、加钞途中期间之外的时间:

执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工作的被保险人的雇员利用在工作中已掌握的自助设备相关信息,本人或勾结其他人员,对外包银行的自助设备实施的盗窃行为。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第三方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二)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三)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自

然灾害;

(四)火灾、爆炸;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非因被保险人雇员进行的盗窃、抢劫;

(七)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

第七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根据被保险人与银行所签订的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合同约定应该由其他关系方承担的责任;

(二)各种形式的罚金、罚息、解约等经济处罚;

(三)精神损害赔偿;

(四)属专业运钞警护机构的责任;

(五)各类间接损失;

(六)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率)。

第八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责任限额与免赔额(率)

第九条责任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责任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以及保险期间累计责任限额,由投保人自行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十条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保险期间

第十一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费

第十二条本保险合同保险费为年基础保费、承保人数、责任限额调整系数、人数调整系数、免赔率调整系数的乘积。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三条订立本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保险合同的内容。对本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四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五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本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的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八条投保人应按约定如期缴付保险费。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按照与银行签订的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合同约定的流程和各项要求,进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工作。

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遵守前款约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上述安全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需要对员工的基本信息进行详细登记,负责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工作的人员必须为与被保险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并且严格按照外包银行的规定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应履行通知义务。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银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合同变更、被保险人高层发生重大人事变动或其他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继续承保或是否增加保险费的保险合同重要事项变更,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

决定继续承保、加收保险费继续承保或解除保险合同。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两款约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该:

(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及时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三)保护事故现场,允许并且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收到外包银行或其他遭受人身伤害的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对受害人及其代理人作出的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保险人不受其约束。对于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或超出应赔偿限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处理索赔过程中,保险人有权自行处理由其承担最终责任的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资料和协助。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发生诉讼、仲裁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接到法院传真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将其副本及时送交保险人,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处理有关诉讼或仲裁事宜,被保险人应提供有关文件,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对因未及时提供上述通知或必要协助导致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事故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自助设备清机、加钞业务外包合同、事故证明书(由银行出具的)、损失清单、事故现场照片或监控录像、其他相关监控录像、相关物品的交接记录,如为盗抢责任事故,则需要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和立案证明;以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索赔材料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处理

第二十六条保险人的赔偿以下列方式之一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

(一)被保险人和向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银行或其他遭受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协商确定并经保险人书面确认;

(二)仲裁机构裁决;

(三)人民法院判决;

(四)保险人认可的其它方式。

第二十七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一)对于每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在扣除免赔额后,在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其中对每人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但对于人身伤亡的赔偿不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

(二)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多次事故损失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累计赔偿限额。

第二十八条对于每次事故的法律费用,保险人在第二十七条计算的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但最高不超过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的30%,保险人赔偿的法律费用的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保险合同约定的累计责任限额的30%。

第二十九条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被保险人的损失在有相同保障的其他保险项下也能够获得赔偿,则本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责任限额与其他保险合同及本合同的责任限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人多支付赔偿金的,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

第三十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被保险人已经从有关责任方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从有关责任方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第三十一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

第三十二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本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被保险人与银行签订的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合同及被保险人的业务操作流程应作为本保险合同附件。

第三十五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相当于保险费5%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

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短期费率计收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保险人也可提前十五日向投保人发出解约通知书解除本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与保险期间的日比例计收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释义

第三十六条本保险合同术语解释如下:

本保险合同中所称银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是指外包银行聘用国家认可、具有警护资质的保安公司,使用专用的运钞车将银行的现金运送到各个保险单列明的自助设备进行清机、加钞的过程。

本保险合同中所称每次事故系指每次发现并上报的现金短缺事故或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原因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害事故。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设备综合保险附加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机械设备综合保险附加险条款 一、附加被吊物坠落损失保险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在保险标的作业过程中,因该保险标的上的被吊物意外坠落并与该保险标的(吊臂除外)发生碰撞导致该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按本附加险和主险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本附加险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元。 其他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二、附加被吊物品损失保险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在保险标的作业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意外事故发生造成该保险标的上的被吊物品受损,保险人按本附加险和主险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但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工程机械设备未按特种设备检验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或检验与复检结果不合格的; (二)工程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无有效操作许可证或违反相关操作规程的; (三)被吊物品的包装、装载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四)工程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不齐备的; (五)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六)烟熏; (七)保险事故造成的一切间接损失。 本附加险的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元。 其他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三、附加吊臂单独损失保险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在保险标的作业过程中,因该保险标的上的被吊物意外坠落导致该保险标的吊臂单独损失,保险人按本附加险和主险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本附加险的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元。 其他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四、附加玻璃单独破碎保险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在保险标的作业过程中,因主险保险事故导致该保险标的玻璃单独破碎损失,保险人按本附加险和主险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但不赔偿灯具、车镜玻璃的单独破碎。 本附加险的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元。 其他未尽事宜以主险为准。 五、附加高压线碰触损失保险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标的在作业过程中,因碰触高压电线导致该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按本附加险和

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

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的安全防范要求。是开展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工作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其他金融机构自助设备的安全防范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标准。

3.1 银行自助设备bank self-service equipment 银行提供,由客户自行完成现金交易、转账交易、账户查询等业务的专用设备,如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自动存取款机、货币兑换设施、自助存储保险柜、安全柜员系统等。 3.2 自助银行self service bank 银行设立的电子化无人值守营业场所。由客户使用银行自助设备(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自动存取款机等),通过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支持,自行完成取款、存款、转账和查询等金融服务。 3.3 应用模式application mode 根据自助设备、建筑实体、银行营业场所间位置关系的不同而形成的自助设备和自助银行的不同设置模式。

3.4 在行式in-bank mode 自助设备设置在银行营业场所的应用模式。 3.5 离行式off-bank mode 自助设备设置在非银行营业场所的应用模式。 3.6 大堂式in-hall mode 自助设备设置在室内的应用模式。 3.7 穿墙式through-the-wall m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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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设备保险条款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工程机械设备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 第二条单位所有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依法登记、具备有效运行证的工程机械设备或者个人所有的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格证的工程机械设备均可作为保险标的,由其所有者或其他经济利害关系者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本保险条款中的工程机械设备是指无需上机动车辆牌照的特种工程机械设备,包括以下三类: (一)挖掘机、装载机、叉车、钻机、推土机; (二)拖泵、塔吊、压桩机、压路机、碎石机、破碎锤; (三)摊铺机。 保险责任 第三条保险期间内,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三)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 第四条发生本条款第四条规定的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负责赔偿,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骚乱、暴动; (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四)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 (五)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工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六)碰撞、倾覆 (七)盗窃、抢劫、抢夺; (八)自燃、烘焙; (九)不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合格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使用工程机械设备,或盗用、伪造、涂改、转借作业人员证件使用工程机械设备; (十)操作人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期间; (十一)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操作工程机械设备的; (十二)利用保险标的从事违法活动; (十三)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检验,或检测不合格,或对影响安全的有关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而未整改的; (十四)被保险人伪造检验报告、检测结果或超期未检仍使用的。 第六条保险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 (一)在保险单载明的使用区域外遭受的损失和费用; (二)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三)工程机械设备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期间遭受的损失; (四)吊升、举升的物体以及其它操作方式中被操作对象造成保险标的的自身损失; (五)保险标的因遭水淹或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 (六)作业中车体失去重心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七)保险标的造成的第三者损失; (八)与外部高压线、高压电缆接触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九)保险标的由于自身重量或因施工工地土质疏松导致保险标的陷入土地内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因施工工地坡度较大导致保险标的侧翻造成的损失;' (十)保险标的自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氧化、腐蚀、锈损、自然磨损、自然损耗; (十一)需经常更换的工具或配件,如打击锤、钻头、皮带、绳索、金属线、橡胶轮胎等的单独损坏; (十二)倒车镜单独损坏、车灯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车轮(包括轮胎及轮毂)单独损坏; (十三)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或契约规定应由供货方、制造人、安装人或修理人负责的损失和费用;

村镇银行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报告

村镇银行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报告 为整体提升自助设备安全防护能力,根据《XX银监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业务库专项安全检查暨自助设备专项安全检查后续整改工作的通知》(XX银监办发〔2015〕20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村镇银行实际情况,根据村镇银行自助设备安全防范制度,开展了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村镇银行安装自助设备共计3台,其中,穿墙式在行ATM自助取款机3台,安装位置分别在总行营业部、青云支行、齐埠支行。无离行ATM。 二、自查工作情况 (一)《ATM日常巡查登记簿》填写规范,做到一日三查,《村镇银行自助设备现金差错登记簿》正确填写,《村镇银行自助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登记簿》填写出现个别柜员漏盖私章,已及时现场整改。 (二)村镇银行自助设备均安装了24小时视频监控装置,对交易时的客户正面图像、进/出钞期间的图像、现金装填过程进行录像,回放图像清晰,无客户密码及保险柜密码操作图像,图像信息包括日期时间。 (三)设备管理人员变更按规定更换密码并记录,定期更换密码,备份密码按要求保管。

(四)钥匙使用完毕后,按要求入库保管;备用钥匙要求封存、保管;交接按要求进行记录。 (五)现金申领经会计主管确认后按现金领取流程操作、设备打印的加钞凭证及运行前测试凭证均由专人保管。 (六)加钞过程按要求做到全程监控,双人加钞,录像记录清晰,外置监控数据至少保存1个月,内置监控数据保存时间至少3个月。 (七)外来人员进出按要求进行了登记簿、运行日志备注栏注明维修情况;维修设备时,有我行员工全程陪同。 (八)按会计要求妥善保管流水日志纸。 (九)机具清洁、周边无可疑装置和张贴物。按要求安装客户操作提示、安全用卡提示,做到规范整洁。 (十)加钞时做到停机加钞、双人操作,密码钥匙分管;现金清分做到在封闭环境中进行;按要求将废钞箱、回收箱、存款箱、取款箱内现金进行分别清点,加钞完毕后做取款测试。 二、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在检查各项登记簿中出现个别柜员漏盖私章,已及时现场整改。 (二)在检查中发现总行营业部在行穿墙式取款机内出现轻微渗水,已立即查明原因进行了整改。 (三)在检查中发现总行营业部在行穿墙式取款机因运行时间较长存在防爆灯损坏,已通知办公室购买安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例分析

第五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例分析 5.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背景 1912 年2 月,经孙中山先生批准,中国银行正式成立。从1912 年至1949 年,中国银行先后履行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职能,坚持以服务社会民众、振兴民族金融为己任,稳健经营、锐意进取,各项业务取得了长足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银行长期作为国家外汇专业银行,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对外筹资的主要渠道。1994 年,中国银行改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2003 年,中国银行启动股份制改造。2004 年8 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2006 年6 月、7 月,先后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成为国内首家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发行上市的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化和多元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及31 个国家和地区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主要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国际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及中银保险经营保险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从事直接投资和投资管理业务,通过控股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通过中银航空租赁私人有限公司经营飞机租赁业务。在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始终秉承追求卓越的精神、稳健经营的理念、客户至上的宗旨、诚信为本的传统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得到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面对新的历史机遇,中国银行将积极推进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跨境发展,向着国际一流银行的战略目标不断迈进。 5.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例 5.2.1 柜面服务案例 (1)一天一位70多岁的老人来到营业网点,谨小慎微的说能否咨询一下业务,他已去过好多网点都没弄明白,虽然经过讲解但他还是搞不明白怎么存钱,怎么样才能把钱存好,我们的柜员正忙,于是大堂经理把他让到座位上为他详细说明,经过一个多小时,才为这位老人弄明白,使老人深受感动。 分析:老人的反映能力慢,需要更加耐心、细致的服务,他们也能成为我们的潜在客户。通过我们的服务,感动了老人,把儿女的存款都放在我们行里。及

GA《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

GA745-2008《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745-2008 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 2008-01-02 2008-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除5.1.1~5.1.8、5.2、5.3.1、5.4.1、5.5.2~5.5.8、5.6为强制性条款外, 其他均为推荐性条款。 请注意,本标准的基本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 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民生银行、中信银行、青岛海的智商科 技有限公司、上海迪堡安防设备有限公司、云南凯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声迅 电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少军、袁鹤、万希忠、施巨岭、鲍世隆、徐志伟、李多、李 光强、王纲、聂蓉。 本标准于2008年1月首次发布。

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的安全防范要求。是开展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工作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其他金融机构自助设备的安全防范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标准。 3.1 银行自助设备 bank self-service equipment 银行提供,由客户自行完成现金交易、转账交易、账户查询等业务的专用设备,如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自动存取款机、货币兑换设施、自助存储保险柜、安全柜员系统等。

中国银行面试整理版(奉献史上最详细的版本)

总结往年面试经验,资料共48页,认真看完相信你会有所收获,祝面试成功! 1.自我介绍 2.对中国银行的印象、了解,对现在银行业的看法 3.专业与你报考职位的关系问题 4. 介绍一个能体现自己问题解决能力的例子 5. 上大学期间最受挫折、最遗憾、最光荣的一件事 6. 你有什么兴趣爱好? 7. 为什么选择XX支行 8.介绍一下自己的家庭 9. 中国银行卖的是哪些金融产品 10.特长 中国银行面试问题 时间:1个小时 内容:针对金融危机,银行业提出了12条应对策略(具体内容记不清了),请根据自己的相关知识将12条策略划分为四部分, 分别是:重要又紧急,重要而不紧急,紧急而不重要,不紧急又不重要。 每个人先独立完成,交给考官, 然后小组讨论,得出一个统一的答案。 心得:首先,要明确自己在小组中扮演的角色,或者说自己愿意扮演什么角色。角色一般分为:领导者,时间把握者,总结发言者,追随者等。 要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其中一个角色扮演,比较容易加分。但要量力而行,如果没有能力扮演领导者,还是不要勉强,原因大家都知道。 一个小组八个人,能力不同,表现力也不同,要根据自己的能力展现自己。 其次,要坚持自己的观点,说服别人,毕竟小组讨论没有一个标准的答案,所以,

最后,强调一点,既不要过于强势,咄咄逼人,也不能太低调,让大家注意不到你。 第二部分:个人面试 时间:20分钟 题目:1、自我介绍(1分钟) 2、简单说说自己的学习经历 3、谈谈你在学习中遇到的一件最令你遗憾的事 4、谈谈你在大学中组织过的一次活动,活动成果如何,自己在活动中担任什么样的角色 5、谈谈你在学校中经历过的别人都不愿意做而你却主动承担下来的事 6、谈谈你在学校时主动刻意锻炼过你哪一方面的能力 7、谈谈你在学校时见到过的同学矛盾,你是怎样调解这场矛盾与争端的 8、如果你被录取,你希望在哪个岗位工作,为什么? 9、如果有一个项目需要你与另一部门的同事合作,而对方部门拒绝与你合作,你怎么办? 10、如果你想在销售部门做,而领导把你分到了综合岗位做,你会怎么办? 另外,还有几个材料题,记不起来了,能记起来的就这几个。 心得:一个人面对两个考官,不断的发问,没有什么考虑时间,压力是相当大的,而且每个问题,都会不断的往深处挖, 比如说,怎么做的,结果如何,为什么要这么做,别人对此的评价等等。 所以,大家平时要多积累案例,同时,多加练习,表达的真实、自然才行。 转载请注明出自应届生求职招聘论坛https://www.360docs.net/doc/ce5557868.html,/,本贴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ce5557868.html,/thread-341227-1-1.html 你是学外语的,为什么想来应聘中国银行? 你对中国银行的内部结构有什么了解? 请你在30秒用英语介绍重庆、江津 中国银行业务覆盖传统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业务领域,并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客户和公司客户提供全面和优质的金融服务。在近百年的岁月里,中国银行以其稳健的经营、雄厚

中银保险简介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是中国银行全资附属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5日,总部设在北京。 本公司业务范围全面,可经营所有非寿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作为中国银行的全资附属机构,本公司是国内第一家采取“银行保险”经营模式的财产保险公司,也是中国银行多元化金融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公司秉承百年中银的文化和经营理念,着力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创新银行保险经营模式,不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品质,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建立了科学的决策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并逐渐打造了一支融合银行与保险专家的人才队伍。自成立以来,本公司凭借完整的产品系列、丰富的保险经验、雄厚的实力和先进的经营理念,成功参保了众多大型商业保险项目,显示出较好的成长性和较强的竞争力,并以“高效、优质、快捷、诚信”的服务逐渐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 本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着力加强客户服务管理,丰富业务品种,推进产品创新。连续3年荣获中国国际金融展奖项(2007年“优秀金融品牌”奖、2008年“最佳解决方案”奖、2009年“金融业务创新”奖)。“中银安心意外保障计划”荣获“2008中国保险业年度风云榜——年度创新”奖,2009年作为国内唯一一家由银行全资控股的保险公司,本公司荣获“2009中国保险业年度风云榜——年度渠道创新”奖,2010年凭借银保业务的良好表现,本公司荣获“2010中国保险业年度风云榜——年度最具发展潜力”奖。本公司力争通过以银行为主的多种渠道和先进的技术手段,为个人、家庭和团体提供专业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最适合的保险产品和优质便捷的服务。 本公司秉承“银行保险、承保公司、依法合规”的经营定位,走“专业、精干、特色”的发展道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规范经营为宗旨,以服务客户为根本,致力于打造技术领先、服务最好的保险品牌。

中国银行集团客服中心(西安)建设总体规划及设计项目 地下室 节能报告书

建筑节能计算报告书 CALCULATION DOCUMENT FOR ARCHITECTURAL ENERGY CONSERVATION 项目名称:中国银行集团客服中心(西安)建设总体规划及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11-A-050 子项名称:中国银行集团客服中心(西安)建设总体规划及设计项目 设计阶段:施工图 版次: B

计算人: 校对人: 审核人: 注册建筑师:(章) 委托单位: 日期:2012年03月15日 Architectural 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 of Tongji University (Group) Co.,Ltd.

目录 1 项目总信息----------------------------------------------------------------------第2页 2 节能分析计算标准依据和软件-------------------------------------------------------第2页 3 建筑概况-------------------------------------------------------------------------第3页 4 围护结构基本组成-----------------------------------------------------------------第3页 5 建筑热工节能计算分析-------------------------------------------------------------第5页 6 规定性指标检查-------------------------------------------------------------------第9页 7 结论----------------------------------------------------------------------------第11页 8 说明----------------------------------------------------------------------------第12页 附录A 建筑主要材料热工性能选用表----------------------------------------------第12页

银行分行风险管理工作要点

ⅩⅩ银行分行风险管理工作要点 一、工作指导思想 ⅩⅩ年,我行风险管理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省行风险管理会议精神和分行党委制定的工作方针和总体部署,强化主动风险管理,完善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推进“风险关口前移”,逐步实现风险管理从以往简单、静态的状况向动态、精细化和复合式管理方面转化。以质量、效益为中心,提高授信客户综合回报和业务份额,以改善、提高授信资产质量,防控授信业务风险为核心,保证资产的长效安全性,以促进授信业务健康发展为目标,夯实风险管理和控制根基,使风险管理服务于业务部门和基层机构,加大培训力度,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授信业务人员队伍,培育核心竞争力,力争发展上新台阶,实现授信业务高效、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指标 根据全行ⅩⅩ年度综合经营计划,ⅩⅩ年风险管理主要经营目标为: 人民币公司贷款(不含票据)新增12.5亿元; 化解不良资产6950万元; BB级(含)以上客户占评级授信客户的90% 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55%以下。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凝神聚力,大力发展优质资产业务,加快优质贷款投放步伐,扎实推进中小企业授信工作,优化和调整授信资产和收入结构,促进我行授信业务又好又快持续发展 1、在业务发展中不断优化调整授信资产结构,努力增加BB级(含)

以上客户在授信客户级别中的比重。新增授信主要投向存量授信分类为正常、信用等级在BB(含)以上客户,重点投向行业中具备产品优势、规模优势、成本优势和经营业绩优良的客户。 2、抢抓机遇,提前谋划,狠抓贷款投放和项目储备,争取提前实现全年贷款投放总目标。ⅩⅩ年贷款投放总体目标:确保新增贷款12.5亿元,力争投放15亿元,具体分解目标和时间进度:一季度确保新增贷款投放5亿元,力争投放6亿元;二季度确保新增贷款投放1.5亿元,力争投放2亿元;三季度确保新增贷款投放5亿元,力争投放5.5亿元;四季度确保新增贷款投放1亿元,力争投放1.5亿元。 一是要将去年结转而来的一批已批未放的授信项目提前释放出来,确保贷款早投放、早见效。2006年,我行已批未放授信项目13个,涉及金额58.55亿元,主要有邯钢西扩项目24亿元、青兰高速二期18.8亿元,龙山电厂一期3.8亿元,具体清单如下:

中银金融商务有限公司面试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银金融商务有限公司面试 篇一:中银金融商务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中银金融商务有限公司培训期后我公司择优选用,录用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认可中国银行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2、教育水平: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两年内); 3、语言能力:普通话标准、流利、音质清晰;英语原则上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或同等水平,口语能力较强,如学习其他外语,程度应达到大学本科毕业水平; 4、计算机水平: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5、素质要求: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强,反应敏捷,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心理素质稳定; 6、年龄要求:一般应在25周岁以下。 7、其他要求:男女不限,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综合工

时制(倒班工作)。 三、其他说明 1、报名进入陕西易通人力资源网,注册个人资料及完 善简历,查看具体信息,并申请此职位。 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截止20xx年5月31日下午17:00。 此次招聘、培训环节由陕西易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 2、经初审合格者,我们将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电子 邮件等方式通知您应聘事宜,请保持手机通畅,如您在投递简历1个月后仍没有接到通知,则可视为您的简历没有通过本次招聘的筛选。 3、应聘者应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录用资格。 4、此次招聘不会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高警惕,谨防不法分子诈骗行为。 陕西中公金融人提醒考生:陕西银行招聘考试涉及内容较多,需要提前做好备考,大家可以点击陕西银行招聘学习。 篇三:20xx年中银金融商务西安分公司招聘350人公告 20xx年中银金融商务西安分公司招聘350人公告 20xx年陕西银行秋季校园招聘信息可点击:20xx陕西银行招聘信息汇总查看。20xx银行校园招聘将于9月份陆续拉开序幕,根据历年考情,银行笔试主要会考到行测、经济金融、英语、会计、法律、计算机、银行常识、金融时事政治

平安工程机械设备保险条款(版)资料

平安工程机械设备保险条款(2009版) 总则 发布时间:2009-12-30 来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阅读次数:695 第一条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保险标的 第三条单位所有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依法登记、具备有效运行证的工程机械设备或者个人所有的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格证的工程机械设备可作为保险标的,由其所有者或其他经济利害关系者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本保险条款中的工程机械设备是指无需上机动车辆牌照的特种工程机械设备,包括以下三类:(一)挖掘机、装载机、叉车、钻机、推土机; (二)拖泵、塔吊、压桩机、压路机、碎石机、破碎锤; (三)摊铺机。 第四条工程机械设备的实际价值按同类型的新机械设备的市场购置价减去该设备已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价值计算。 即:实际价值=新设备购置价×(1-累计折旧率) 其中累计折旧率=年折旧率×已使用年限 折旧每满一年扣除一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新机械设备自购买日起一年内可不计折旧。年折旧率为12.5%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约定并于保险单中载明(累计折旧率最高不超过80%)。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 (三)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但由于保险标的施工作业直接引起本款事故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示范文本

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 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的安全防范要 求。是开展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工作的技术 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的安全防范设 施建设。其他金融机构自助设备的安全防范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 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 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 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

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标准。 3.1 银行自助设备bank self-service equipment 银行提供,由客户自行完成现金交易、转账交易、账户查询等业务的专用设备,如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自动存取款机、货币兑换设施、自助存储保险柜、安全柜员系统等。 3.2 自助银行self service bank 银行设立的电子化无人值守营业场所。由客户使用银行自助设备(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自动存取款机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家用燃气用户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家用燃气用户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和/或其他保险凭证、保险条款、投保单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 第二条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坐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可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室内装潢; 三、室内财产: (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第三条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属于本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四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属于本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便携式电脑、无线通讯工具、照相器材、摄影(像)器材、数码电子产品、笔、打火机、手表、眼镜,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中国银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校园招聘人.doc

2020中国银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校园招聘46人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2年在上海成立,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中银国际证券由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共同投资,在北京、深圳、广州等全国80多个主要城市设有115家分支机构,努力为客户提供高品质、专业化、个性化的证券服务。 中银国际证券在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业务领域保持了行业优势地位,经纪业务部均收入排名行业前列。近年来,中银国际证券先后荣获"中国资产管理券商"、"中国区全能投行君鼎"、"国际先锋投资银行"、"中国零售客户服务商"等众多行业大奖。 展望未来,中银国际证券将牢牢把握中国经济增长与资本市场发展的机遇,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积极发挥业务优势,努力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为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校园招聘专用邮箱:****@***.c*m(仅用于问题解答,不接受简历投递) 招聘计划:46人 岗位: 股权融资一部项目执行岗-中银证券 职位介绍: 从事股票发行的相关工作;参与客户营销活动、编写项目建议书;进行行业分

析、公司估值;股票发行文件的撰写、申报等。 工作地点: 北京或上海 招聘条件及要求: 1、金融、经济、财会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和财经、法律专业复合背景者优先; 2、对投资银行相关领域有一定了解和研究; 3、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意识,较强的进取心、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服务意识; 4、能熟练使用EXCEL等工具,熟悉WIND、彭博等数据库,有较强的数理分析与建模能力; 5、具备良好的中英文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英语水平达到CET-6。 股权融资三部项目执行岗-中银证券 职位介绍: 从事股票发行的相关工作;参与客户营销活动、编写项目建议书;进行行业分析、公司估值;股票发行文件的撰写、申报等。 工作地点: 深圳 招聘条件及要求:

保险公司名单

保险公司名单 一、保险集团控股公司(8家) 1、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 2、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 3、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4、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 5、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财产险保险公司(44家) 1、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太平保险有限公司 6、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1、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13、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4、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5、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6、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7、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8、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9、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20、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1、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2、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23、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4、美国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25、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6、美国美亚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 27、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8、美国美亚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 29、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0、美国美亚保险公司佛山分公司 31、美国联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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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综合保险条款

附件 1.2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机械综合保险条款(2010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保险凭证及其他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由工程机械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三个部分组成,投保人可根据险别选择投保。 第三条工程机械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的约定适用于各自部分,通用条款的约定适用于本保险条款的任何部分。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下承担的保险责任以保险单明细表中载明的相应部分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为限。 工程机械损失保险 保险标的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从事挖掘、铲土、起重、装卸、升降、搅拌、压路等工程作业的机械均可成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简称“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所有人、抵押权人、承租人及其他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投保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操作人员在施工场地或施工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洪水、暴雨、暴风、龙卷风、地面突然坍塌、突发性滑坡、崖崩、泥石流、雪灾、雹灾; (三)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 (四)升降机、行车、吊车、脚手架的倒塌; 第六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操作人员对保险标的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七条下列原因引起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运行必然引起的后果,包括自然磨损、氧化、腐蚀、锈蚀、孔蚀、锅垢等物理性变化或化学反应; (二)水箱、水管自然爆裂; (三)保险标的机械性或电器性损坏、故障、断裂、失灵,及因冷却剂或其他流体冻结、润滑不良、缺油或冷却剂等直接所致的毁损或灭失; (四)置换的零件或配件包括钻、锥、刀具或其他切割的刀面、锯条、模具、压磨面或压碎面筛、皮带、绳索、钢缆、链条、输送带、电池、轮胎、电线、电缆、软管、按期更换的接头或衬垫等的毁损或灭失,但与保险标的本体同时所受的毁损或灭失不在此限; (五)燃料、触煤、冷却剂及润滑油料的毁损或灭失; (六)因压力容器发生爆炸及内燃机爆炸所致的毁损或灭失; (七)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雇人明知或应该知道工程机械的瑕疵、缺陷或其所致的毁损或灭失; (八)工程机械的制造商或供应商依法或依约应负责赔偿的毁损或灭失。 第八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保险价值、保险金额 第九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标的新机购置价确定; (二)按投保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确定; (三)在投保时保险标的新机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本保险合同的新机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保险标的价格。 本保险合同的实际价值是指新机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月的,不计折旧。 第十条保险价值为保险标的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重置价值是指重置同厂牌、同型号、同性能、同负载的或相类似的新机器、新设备所需的费用。 第十一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自行确定并经保险人确认后,在本保险合同中载明。 赔偿处理 第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有关费用的原始单据,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必要的帐薄、单据、有关部门的证明、操作资格证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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