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年终结转账务处理解读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年终结转账务处理解读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年终结转账务处理解读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年终结转账务处理解读

财政部于2012年12月19日发布,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原制度进行了较大的改革,许多账务处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主要将年终结转账务处理解读如下:

一、财政补助收支的结转

1、年末将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部分)发生额转入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账务处理:

借: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

贷: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借: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

贷: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借: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贷:事业支出——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部分)

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贷:事业支出——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部分)

2、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资金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余

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XX项目)

贷:财政补助结余

3、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资金按规定需要上缴或核销的

借:财政补助结余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4、将规定上缴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核销财政补助结转额度的

借:财政补助结转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二、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的结转

1、年末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收入及事业支出、其他支出中非财政专项资金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借:事业收入(专项资金)

上缴补助收入(专项资金)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专项资金)

其他收入(专项资金)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

其他支出(专项资金)

2、非财政补助结转资金需缴回原拨款单位的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银行存款

非财政补助结转资金留归本单位使用的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事业基金

三、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及经营收支以外的各项收支转入事业结余(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借:事业收入(非专项资金)

上缴补助收入(非专项资金)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非专项资金)

其他收入(非专项资金)

贷:事业结余

借:事业结余

贷:事业支出(非财政非专项资金)

其他支出(非专项资金)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将事业结余余额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借:事业结余或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贷:事业结余

四、经营收支的结转

借:经营收入

贷:结营结余

借:经营结余

贷:经营支出

如经营结余为贷方余额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若为借方余额不结转。

借:经营结余

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五、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贷方余额)年末按规定上缴税金、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基金后转入事业基金

计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应缴税费

按规定提取福利基金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年末将非财政补助余额转入事业基金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或借:事业基金

贷:事业基金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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