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内部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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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的管理,严肃学校学生社团纪律,健全学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繁荣校园文化,拓展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作用,树立新时期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的良好形象,根据《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有关的制度及规定,并结合我校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社联”)是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并接受共青团云南大学委员会(社团部)的指导。第三条各分校区团组织按照本制度,负责本校区学生社团的奖惩事宜;各学院团组织参照本制度,具体负责院级学生社团的奖惩事宜。第四条学社联执行该制度时须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原则,慎行奖惩,做到理由充分、定性准确、奖惩合理、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奖励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以表彰先进,鼓励后进。第六条奖励范围:经定期和不定期综合评估出的“每月之星”、“星级社团”和“优秀社团”;经定期综合评定出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负责人”、“优秀社团工作者”。具体如下:(1)每年开展的年度学生社团星级评定,经综合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优秀新社团、最具人气社团的学生社团;(2)每月开展的明星社团评定,经综合评定为“每月之星”的学生社团;(3)配合学校和学社联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被授予“优秀社团”或“优秀组织奖”的学生社团;(4)每学年学期末(秋季学期)评定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工作者”;每年度评定出的“优秀社团负责人”、“优秀社团工作者”;(5)校团委和学社联根据工作情况给予的其他奖励。具体综合评定办法参见相关评定细则。第七条奖励金额: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学社联的经费情况而具体确定。第八条校团委和学社联根据各学生社团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态度,会给予学生社团通报表扬等奖励,同时也会不定期给予该学生社团包括政策、经费、物资、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相关荣誉奖励,并视具体情况给予该学生社团相关人物质和精神奖励。第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撤销奖励:(1)弄虚作假,骗

取奖励的;(2)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3)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第三章惩戒第十条对违反学校和学社联有关规章制度,无视有关社团管理制度,不支持学校相关工作,学社联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所造成的后果,给予该学生社团相应纪律处分。第十一条对学生社团的处分种类:(1)通报批评;(2)警告;(3)勒令整顿;(4)取缔。第十二条学生社团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则给予通报批评处分:(1)连续一个月不开展任何活动的;(2)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注册,延期注册的;(3)无故3次不参加全体社团联席会议(社团负责人会议)的;(4)对校团委和学社联下达工作任务或通知相关事宜时,态度恶劣或故意造成通讯不畅的;(5)其他认为应通报批评的。第十三条学生社团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则给予警告处分:(1)连续二个月不开展任何活动的;(2)一次被评为不合格社团的;(3)开展应经批准而未批准或与批准方案不符的活动的;(4)其他认为应警告的。第十四条学生社团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则给予勒令整顿处分:(1)社团负责人(包括财务负责人)出现重大问题的;(2)社团活动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3)社团管理混乱,内部极不和-谐的;(4)三次以上开展应经批准而未批准或与批准方案不符的活动的;(5)其他认为应勒令整顿的。第十五条学生社团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则给予取缔社团处分:(1)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2)社团执行机构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3)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4)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社团的;(5)连续三个月不开展任何活动的;(6)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注册,适当延长期限仍未进行注册的;(7)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10人的;(8)其他认为应撤消的。第十六条学生社团在处分期间不得参加任何推优、评优工作,并无权得到学校的经费支持。受处分的期间为:处分通报,1个月;警告,2个月;勒令整顿3个月。受勒令整顿处分的学生社团自知道处分之日起,由学社联委派一名督导员负责整顿该学生社团,该学生社团在处分期内不得以协会名义开展任何校园活动,并按照督导员的工作要求开展内部整顿事宜。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取消“每月之星”、“优秀社团”、“星级社团”等的评比资格:(1)学生社团受处分的;(2)学生社团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受处分的;(3)无故2次不参加全体社团联席会议(社团负责人会议)的;(4)学生社团未经注册而擅自开展活动的;(5)学生社团负责人更换不提前申报的;

(6)开展应经批准而未批准或与批准方案不符的活动的;(7)不按期进行注册登记的;(8)其他不支持学校及学社联相关工作的情况。第十八条对学生社团的处分,应本着“惩前毖后、有序引导”的精神,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慎重、客观地做出处理决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社团,情节轻微的,要以批评教育为主,并做好相关沟通工作。第四章奖惩程序第十九条对所有学生社团的奖励和惩戒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程序,做到合情、合理、合法。第二十条凡要得到“每月之星”、“优秀社团”、“优秀组织奖”、学生社团个人荣誉等表彰、奖励,须由学社联组织部调查研究形成初步意见,报学社联主席团审批,并报校团委备案。凡要得到星级社团和最具人气社团表彰、奖励,须报请校团委批准同意。第二十一条对学生社团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和勒令整顿处分的,须经学社联组织部召开会议讨论,提出处分意见,报学社联主席团,并报校团委备案;凡给予学生社团取缔处分的,须经学社联组织部召开会议讨论后,学社联主席团签署意见,并报校团委审批。第二十二条特殊情况下,经校团委或学社联主席团讨论,可以对违纪的学生社团直接作出除取缔以外的其他处分决定。第二十三条受到勒令整顿和取缔处分的学生社团的第一、二负责人,将给予撤销社团职务处分,并将处分决定发至该学生所在学院(系),情节严重的将面向全校公布。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违纪的,应当由处分机关对学生社团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受处分学生社团负责人,该学生社团相关人有权进行申述和申辩。处分机关认为应该对该学生社团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该学生社团负责人。给予学生社团通报批评、警告、勒令整顿的`处分机关为学社联主席团,给予学生社团取缔的处分机关为校团委(社团部)和学社联主席团。第二十五条以上所有奖惩都将由校团委和学社联计入档案,涉及到个人处分决定的将计入个人档案。第五章申诉维权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对勒令整顿、取缔处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处理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构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校团委社团部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直接向校团委社团部提出申诉。学生社团对通报批评、警告处分不服的可以向学社联主席团申请复核,但无权向校团委(社团部)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学生社团处

分的执行。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申诉的受理机构审查认定纪律处分和人事处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认为学社联以及个别领导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校团委(社团部)提出投诉,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在自接到投诉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处理完毕,十分重大的事情最多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第二十九条学生社团提出申诉、投诉,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相关组织及个人。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制度由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各学生社团和广大社团人有权利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一条涉及到学生社团负责人的奖惩,本制度与《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管理制度》并列执行。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的制度废止,有与此制度相违背和冲突的以此制定为准。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二O一O九年四月十一日社团奖惩制度2016-08-14 10:23 | #2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经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批准成立的合格社团,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校规、章程、条例等办事,对于好的社团,给予奖励,对于有违例的社团,视情节严重与否给予批评惩罚。第二章评价第二条根据《社团评估细则》,每学年对所有社团进行评估并实行综合排名或分级。社团评优的工作在社团评估的基础上展开。第三条凡学期末参加优秀社团评比的社团,必须报送相关的申请材料,没有报送材料的,一概不予参加优秀社团评比。第四条优秀社团的评选参照以下几个方面:申请材料与社团评估结果、公开答辩、网上投票,三部分的各个最高分与最低分之差的比例(权重)应为比例为 7 : 2 : 1.第三章奖惩第五条依照该年具体评比办法,评选前若干名的社团,对社团及其社团负责人颁发荣誉证书。第六条“十佳社团”为评优结果前 10 名。第七条评比优秀的社团奖励办法如下:若社团递交了相关申请,向挂靠院系颁发“优秀社团指导奖”,并上报学校,作为院系的学生工作的加分依据。若社团递交了相关申请,向指导老师颁发个人“优秀社团指导奖”。若社团递交了相关申请,对社团负责人颁发“社团优秀负责人”等荣誉称号。申请“社团发展基金”,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将优先考虑。第八条对排名后三名的社团停业整顿甚至取缔。第四章权益第九条社团在报送社团资料时,如果有造假行为,取消其社团评估与评优资格,并给予一定处罚。第十条社团若有损害会员利益的任何行为,任何会员都有权向社团联合会监察部提交情况说明,以寻求帮助。社团联合会应为举报人保密,社

团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报复,若有此事发生,经调查确认后,严格处理。第十一条其他惩罚条理参见《社团整顿与取缔办法》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各社团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学校各项法规规定及其社团联合会的各项规定,社团联合会有权查封违章社团。第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属安阳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社团奖惩制度2016-08-14 17:40 | #3楼为了加强社团的管理和更好的促进社团的发展,特制定此制度来更好的管理社团。第一章评比制度第一条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各社团应严格按照《广州医学院社团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社团可参与社团评优,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社团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第二条细则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各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社团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二、社员招收情况各社团在招收社员时按照校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1、各社团举行非常规活动必须提出申请,并在社团联合会规定时间内上交计划书及立项书,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举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3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社团评比资格。2、非常规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活动后能及时上交活动总结及新闻稿,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大型活动并且学校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3、社团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4、PPT展示突出的社团,以及期末总结和期初活动计划做的好的加3-5分。四、各社团内部建设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2、各社团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五、活动次数各学生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5项活动,不足5项者缺少一项减5分,每项活动记录须上交社团联合会,且期末需按时上交学期总结。(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各社团例会制度各社团应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社团组织机构应至少两周一次,如做到加5分。七、各社团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学校对其新一届组织机构不予承认,问题严重的协会由团委整顿且减5分。八、按时参加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活动总结、工作计划,不按时交者每次减3分。第二章学生社团的奖惩制度第三条校团委每年在社团注册后,根据社团年度开展活动的情况,对学生社团进行年度考评,表彰先进学生社团,社团干部。第四条对于优秀社团将给予荣誉证书及200元现金奖励来推动社团更好的发展。第五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团联合会在校团委批准后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活动的处分。(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二)应当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三)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现象的;(四)社团内部财务制度混乱,不能及时上报帐目的;(五)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的;(六)活动范围、内容与学生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七)开展活动不履行相应程序,擅自做主的;(八)不及时上报学生社团活动材料的;(九)不及时上报学生社团组织结构变更,成员交替情况,擅自更名而不到社团联合会注册的;(十)无故缺席社团联合会各种会议的;(十一)在学院范围内乱张乱贴宣传通知的。第三章附则第六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华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城市学院社团联合会。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社团联合会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八日人文学院社团奖惩制度2016-08-14 15:19 | #4楼第一章评比制度第一条:总论量化考核基础分为 60 分,上限 100 分,下限 0 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各社团应严格按照《人文学院社团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核分数达到 60 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 80 分以上的学生社团可参与社团评优,成绩低于 60 分的学生社团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第二条:细则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各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社团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 1 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 3 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二、社员招收情况各社团在招收社员时按照院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 2-5 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 2 分。三、活动上报和组织完成情况1、各社团举行全校性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社团联合会及院团委批准后方可举

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 3 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 5 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社团评比资格。2、活动前期的策划与宣传详细及时有效酌情加3-8分,否则扣2-5分3、活动期间组织及人员协调顺利且有效,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酌情加3-8分,活动过程组织混乱,人员协调失当酌情减2-6分4、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 2-5 分。并学校范围内影响极佳的,酌情加 8-10 分。5、活动后期的总结深刻符合实际者酌情加2-5分,否则减2-5分6、社团工作及活动策划有创新、有学院特色、有社团自身个性的加 8—10 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 3 分。7、活动的动员人数超过八十人的,每20人加1分8、活动举办所有环节均无社联相关人员参与者,以上各项均按零分计算同时处以扣除总分3—10分的处罚。四、各社团内部建设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 3-5 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 5-8 分。2、各社团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 5 分;帐目不清楚者减 5 分;出现问题者减 10 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五、活动次数各学生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 2 项活动,不足 2项者缺少一项减 5 分,每项活动记录须上交社联备案(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六、社团例会制度各社团应每2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社团组织机构应至少两周一次,如做到加 2分。七、社团换届制度(参考《人文学院社团换届章程》)各社团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学院及其社联对其新一届组织机构不予承认,问题严重的协会由团委整顿且减 3 分。八、其他制度1、按时参加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活动总结、工作计划,不按时交者每次减1分2、学生社团出版刊物在院内外产生良好影响的。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酌情加3-10分第二章学生社团的奖惩制度第一条院团委每年在社团注册后,根据社团年度开展活动的情况,对学生社团进行年度考评,表彰先进学生社团,社团干部,社团成员。1、优秀社团(3个)最佳创新社团:最具潜力社团:最受欢迎社团:A、对于优秀社团将给予荣誉证书及 200 元现金奖励来推动社团更好的发展B、对于活动开展与举办享有社联优先帮助的权利2、魅力会长(2名)A、优秀会长给予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的奖品3、最佳社团委员(会员)5-10个.由社团内部评出并进行奖励4、优秀志愿

者(院级优秀志愿者,协会内部)(参考《人文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办法》)第二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团联合会在院团委批准后将视情节轻重给予 1、批评警告 2、严重警告 3、通报批评 4、暂停活动限期整改 5、取缔等处分。(一)社员登记上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二)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30人的;(三)社团连续一学期未进行活动的;(四)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五)社团职能机构有严重违纪现象的;(六)社团内部财务制度混乱,不能及时上报帐目的;(七)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的;(八)活动范围、内容与学生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九)开展活动不履行相应程序,擅自做主的;(十)不及时上报学生社团活动材料的;(十一)不及时上报学生社团组织结构变更,成员交替情况,擅自更名而不到社团联合会注册的;(十二)无故缺席社团联合会各种会议的;(十三)在学院范围内乱张乱贴宣传通知的。(十四)学生社团出版刊物违反《学生社团刊物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没收刊物、责令停刊整顿、取缔刊物、暂停社团活动限期整改直至取缔社团处分,并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十五)社团职能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关于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公示的通知

关于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公示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加气站: 为了加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行政人事部制订了《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为使本制度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加科学合理,同时为了更好的维护员工利益,本制度将从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10日在公司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公示期间,本着自愿原则欢迎每位员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行政人事部将会对所有的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同时酌情对《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完善。感谢大家的合作。 请认真填写《制度修改建议表》于2010年7月15日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hjjt_rs@https://www.360docs.net/doc/ce942951.html,; QQ: 22074264/85723497) 附:《制度修改建议表》 二00七年七月九日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劳动生产 率和工作效率,搞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定本办法。 2、集团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集团的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 3、集团实施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本制度适用于集团的全体员工,是本集团对员工进行奖惩的依据。 第二章奖励 1、员工奖励分以下五种: (1)嘉奖: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100元,当月兑现(并计2分); (2)记功: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300元,当月兑现(并计4分); (3)记大功: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500元,当月兑现(并计6分); (4)晋级:工资晋升一级(并计10分); (5)突出贡献奖:授予“突出贡献员工”光荣称号;行政奖励的同时,工资相应晋升一级(并 计2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2)拾金(物)不昧者(价值2000元以上); (3)在完成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在集团员工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者; (4)积极维护集团荣誉,为集团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者; (5)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集团秘密事项的行为及时举报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1)在节约成本、提高产品产量(工程进度)和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者(特 别重大功绩者,参见《创新建议管理与奖励制度》); (2)对集团管理制度等建议改进,经采纳实行取得显著成绩者;

社团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 第一章评比制度 第一条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 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社团按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可参与社团评优, 成绩低于60分的成员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 批评或免职。 第二条细则 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 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招收情况 社团在招收社员时按照校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 1、社团举行非常规活动必须提出申请,并在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上交计划书及立项书,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举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3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评比资格。 2、非常规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活动后能及时上交活动总结及新闻稿,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大型活动并且学校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 3、对社团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 4、PPT展示突出的团队成员,以及期末总结和期初活动计划做的好的加3-5分。 四、社团内部建设

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 2、财务部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参与评优活动;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 五、活动次数 每学期至少开展5项活动,参加活动不足5次或少一次减5分。(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例会制度 将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组织机构应至少两周一次,如做到相关负责人加5分。 七、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产生的严重后果,由负责人承担。 八、按时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活动总结、工作计 划,不按时交者每次减3分。 第二章奖惩制度 第三条每年在招新后,根据上一年度开展活动的情况,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年度考 评,表彰先进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对于优秀社员将给予荣誉证书及200元现金奖励来推动社团更好的发展。 第五条内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持人在校团委批准后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活动的处分。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不能正确平衡自己的学习时间和工作时间的社员,建议退社; (三)在执行活动过程中有严重违纪现象的; (四)私吞财产; (五)团队开会超过3次未到,迟到5次的社员,给与严重警告处分; (六)活动范围、内容与学生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 (七)开展活动不履行相应程序,擅自做主的; (八)缺少诚信,诋毁名誉; (九)无团队责任感,缺失上进心,对于安排任务不能胜任,态度不积极的社员,给与勒令退社的处分;

小公司奖惩制度细则

小公司奖惩制度细则 小公司奖惩制度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学生社团奖惩制度

大学学生社团 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大学学生社团的管理,严肃学校学生社团纪律,健全学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繁荣校园文化,拓展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作用,树立新时期大学学生社团的良好形象,根据《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有关的制度及规定,并结合我校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社联”)是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并接受共青团大学委员会(社团部)的指导。 第三条各分校区团组织按照本制度,负责本校区学生社团的奖惩事宜;各学院团组织参照本制度,具体负责院级学生社团的奖惩事宜。 第四条学社联执行该制度时须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原则,慎行奖惩,做到理由充分、定性准确、奖惩合理、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奖励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以表彰先进,鼓励后进。

第六条奖励围:经定期和不定期综合评估出的“每月之星”、“星级社团”和“优秀社团”;经定期综合评定出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负责人”、“优秀社团工作者”。具体如下: (1)每年开展的年度学生社团星级评定,经综合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优秀新社团、最具人气社团的学生社团; (2)每月开展的明星社团评定,经综合评定为“每月之星”的学生社团; (3)配合学校和学社联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被授予“优秀社团”或“优秀组织奖”的学生社团; (4)每学年学期末(秋季学期)评定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工作者”;每年度评定出的“优秀社团负责人”、“优秀社团工作者”; (5)校团委和学社联根据工作情况给予的其他奖励。 具体综合评定办法参见相关评定细则。 第七条奖励金额: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学社联的经费情况而具体确定。 第八条校团委和学社联根据各学生社团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态度,会给予学生社团通报表扬等奖励,同时也会不定期给予该学生社团包括政策、经费、物资、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相关荣誉奖励,并视具体情况给予该学生社团相关人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撤销奖励: (1)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高中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高中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七中AA学校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X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登记注册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2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X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X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成员基本介绍;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流程;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学生社团的申请表; (2)学生社团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生社团名称、社团指导教师及社长情况、社团名称由来、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

【大学生社团招新策划】大学生社团及其负责人奖惩制度规则范文

1、不按时上交新闻稿、场地申请书、活动策划书者,取消该社团及负责人评优资格。 2、无故不参加社团大会者,并未事先向社管负责人表明原因,取消该社团负责人评优资格,并将影响该社团的得分。 3、内部财务账目不明确者,取消该社团及其负责人的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上报校团委并给予严肃处理。 4、在社团纳新工作中发生欺骗、强拉入会等行为者,取消该社团负责人评优资格。 5、在社团纳新登记中隐瞒事实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社团负责人评优资格。 6、违背社团宗旨或超范围进行活动的,勒令停止活动,不听劝阻的,取消该社团及其负责人的评优资格。 7、不能按时完成校团委分配的各项工作,不能积极参加校团委的各项活动,不服从校团委领导的社团及其负责人,取消该社团及其负责人的评优资格。

8、社团活动未事先通知社管部负责人的,直接取消该活动的评优资格。 9、为促进社团活动健康发展,社管部对每学年各社团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对做出显著成绩的社团负责人,通报奖励,该奖励将挂钩到社团评优中 10.社管部将根据社团负责人表现进行评分,合格者在其任期结束时将颁发聘书,不合格者将扣留其聘书,同时对优秀社团负责人进行嘉奖 具体奖惩细节评分如下表所示 事件 总分 具体评分细节 社团招新 20 1、社团主要负责人是否到场;

2、招新秩序混乱还是井然有序; 3、实际招新人数是否超出院团委规定; 4、是否违反社团管理部章程在招新中的其他规定; 社团活动的开展及反馈 20 1、是否按时交活动策划书、场地申请书等,活动结束后此次活动的新闻稿是否在一周内按时上交; 2、活动结束后,活动场地的卫生状况; 3、社管部工作者对此次活动的评分; 社团账目管理 20

公司规章制度与奖惩办法

附件1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 XXXXXXXXXXXXXXX公司 2019年12月1日

第一章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2、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3、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4、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5、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6、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业务。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接待。 5、在致电客户相关问题商谈时,语气温和、先问问使用情况,然后赔笑,最后说明要求,切不可电话一接通就是质问的语气或直接说明删/改评价、退货等缘由。 6、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7、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8、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社团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谓“学生社团”,是指由具有二郎小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出自共同愿望、爱好自愿组成,并按照本办法登记注册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活动时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为创建“和谐校园”和实现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多做贡献。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册 第五条学生社团申请筹备成立登记制度 (一)学生社团按社团性质共分为五种类型:学科、人文、科技、体艺、公益; (二)成立校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2、必须有明确的社团负责人和相应的组织机构,第一负责人应通过民主的方式选举产生;

3、必须有明确社团章程; 4、社团应具有至少一名指导教师。 (三)学生社团筹备成立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事项包括: 1、社团名称(学生社团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其名称应准确反映其特征。); 2、社团章程(包括社团性质、社团宗旨、规章制度与纪律、组织机构、活动范围与形式、社团成员资格与权力、义务、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解散善后等); 3、参加人数、社团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社团发起人联系方式,指导教师基本情况、学期活动企划书等。 (四)社团欲成立程序: 1、有意向成立社团的社团负责人必须认真阅读《二郎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并书面向学校递交社团成立申请书,写明所要成立社团的名称、性质、发起人、指导教师、章程等基本情况。 2、填写完成后将书面申请交至社团负责人所在班级,并附上班主任的意见。由班长交至学校,经协商之后做出准许成立或不准许成立的决定。 3、准许成立的社团,负责人到学校领取《二郎小学学生社团注册手册》,认真填写后,交至学校,由学校办公室盖章后备案。

###小学社团教师奖惩制度细则

****中心小学社团教师奖惩制度细则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代课教师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各位老师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细则适用于全体实习教师(指导教师除外)。 第4条本奖罚考核制度主要包括平时表现(参与例会、教师培训)、教学达标(上课迟到、教学教具)、突出贡献(承担表演、比赛等教学任务)三部分内容。 第5条表彰方式:例会表彰、奖金奖励、颁发证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奖励制度:共分为4个等级。 第一等级年终奖励为4000元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团结互助; 2. 完成规定教学任务,教案、教具齐全,全年无出现教学事故; 3. 全年无缺勤,积极参加培训例会; 4.维护集体利益,为学校争得荣誉,成绩突出; 第二等级年终奖励为3000元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团结互助; 2. 完成规定教学任务,教案、教具齐全,全年无出现教学事故; 3. 全年缺勤次数不超5%; 4.维护集体利益,为学校争得荣誉; 第三等级年终奖励为2000元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团结互助; 2. 完成规定教学任务,教案、教具齐全,全年无出现教学事故; 3. 全年缺勤次数不超10%; 4.维护集体利益,为学校争得荣誉;

第四等级年终奖励为1000元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团结互助; 2. 完成规定教学任务,教案、教具齐全; 3. 全年缺勤次数不超10%; 4.维护集体利益,为学校争得荣誉; 第7条奖励程序如下: 1.实习教师互评、本人自荐或指导老师提名; 2.顾春雨老师或刘生老师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8条实习教师有以下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2.经常迟到、早退,没完成教学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教学秩序、工作秩序的; 4.工作不负责,致使学生受到伤害的; 5.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绘画社团管理制度

寺湾镇二小绘画社团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1.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社团组织的活力,帮助社团的学员们拥有快乐的课外生活,让更多学生在提供展示的舞台上挑战自我,展示自我,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和个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构建一个自我发展的阳光校园社团环境. 2.以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我校实现教育强校而努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让不同学生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发展,让每个学生获得成功的体验,从而做到“乐学”。 3.以“培养特长、发展个性”为目标,以艺术教育为突破口,以书画教育为重点,结合各类教育资源,开展各类活动,拓展实践空间,彰显艺术教育特色,打造我校绘画社团品牌。 二、社团活动总体目标: 社团活动是对学生进行美育的重要途径,是课堂教学的补充和延伸,是义务教育艺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美术特长的重要阵地。通过绘画社团活动,使学生进行个性化、创造性的学习,使有美术特长的学生得到更好的发展,更多的了解美术知识,提高学生的审美观。 绘画社团活动方式灵活,活动内容丰富,为学生提供了展示自己爱好与技能的广阔舞台。通过这一展示舞台,培养队员的竞争意识,

合作精神和坚强毅力;丰富队员的知识,尽最大可能地发挥出自己的才智,挖掘自身最大的潜力。 根据学校的要求在各个年级段每班选出部分具有美术绘画特长和特别喜爱画画的学生在每周定时开展社团活动。为具有美术特长的学生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既肯定了学生们的美术成果,也让学生们用自己的双手美化了校园,真正确立了学生在校园的主人翁地位。同时美术环境氛围的设立,也会激发起其他学生表现美、创造美的欲望。 完善社团活动兴趣的开展,以学生的自主性,提高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的创造性,力求活动的成效性,使在社团活动的开设与开展逐渐成为我校素质教育的亮丽的窗口。 三、社团组织程序 1.学校制定总的社团活动方案。 2.组织各社团辅导教师制定特色社团活动方案。 3.辅导教师招收社团活动的成员,填写好成员名单。 4.辅导教师开展社团活动。 四、社团活动的操作措施 1.社团活动课程采用双向选择的方法。每学期初学生必须依据学校提供的拓展型课程科目,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自主选择课程,每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范文(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6385公司奖惩管理制度-范文 Company reward and punishment management system-Fan We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

学生社团奖惩制度

云南大学学生社团 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的管理,严肃学 校学生社团纪律,健全学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繁荣校园文化,拓展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作用,树立新时期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的良好形象,根据《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有关的制度及规定,并结合我校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社联”)是 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并接受共青团云南大学委员会(社团部)的指导。 第三条各分校区团组织按照本制度,负责本校区学生社 团的奖惩事宜;各学院团组织参照本制度,具体负责院级学生社团的奖惩事宜。 第四条学社联执行该制度时须本着“公平、公开、公正、 合理”原则,慎行奖惩,做到理由充分、定性准确、奖惩合理、 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奖励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 神奖励为主,以表彰先进,鼓励后进。

第六条奖励范围:经定期和不定期综合评估出的“每月之星”、 “星级社团” 和“优秀社团”;经定期综合评定出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负责人”、“优秀社团工作者”。具体如下: (1)每年开展的年度学生社团星级评定,经综合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优秀新社团、最具人气社团的学生社团; (2)每月开展的明星社团评定,经综合评定为“每月之星”的学生社团; (3)配合学校和学社联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被授予“优秀社团”或“优秀组织奖”的学生社团; (4)每学年学期末(秋季学期)评定的“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社团工作者”;每年度评定出的“优秀社团负责人” 、“优秀社团工作者”; (5)校团委和学社联根据工作情况给予的其他奖励。具体综合评定办法参见相关评定细则。 第七条奖励金额: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学社联的经费情况而具体确定。 第八条校团委和学社联根据各学生社团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态度,会给予学生社团通报表扬等奖励,同时也会不定期给予该学生社团包括政策、经费、物资、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相关荣誉奖励,并视具体情况给予该学生社团相关人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撤销奖励: (1)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社团管理制度

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体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院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社团联合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社团联合会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社团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登记注册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类别(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志愿服务、体育健身);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入会手续;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

某小公司奖惩管理制度范本细则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某小公司奖惩制度细则(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9992某小公司奖惩制度细则Details of the reward and punishment system of a small company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小公司奖惩制度细则【1】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社团奖惩制度

社团联合会20xx年度奖惩制度 第一章评比制度 第一条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部门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部门按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可参与部门评优,成绩低于60分的成员及部门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第二条细则 一、部门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部门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招收情况部门在招收部员时按照校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 1、部门举行非常规活动必须提出申请,并在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上交计划书及立项书,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举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3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评比资格。 2、非常规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活动后能及时上交活动总结及新闻稿,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大型活动并且学校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 3、对部门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 四、部门内部建设 1、部门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2、财务部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参与评优活动;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 五、例会制度将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组织机构应至少两周一次,如做到相关负责人加5分。 六、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产生的严重后果,由负责人承担。 七、按时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活动总结、工作计划,不按时交者每次减3分。 第二章奖惩制度 内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校团委批准后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活动的处分。(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二);不能正确平衡自己的学习时间和工作时间的部员,建议退社;(三)在执行活动过程中有严重

小学校园书法社团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一、管理制度 1、本社是由校团委组织管理的学生团体,是提高广大社员书法水平,引导社员学书法、爱书法的专门兴趣组织,是我校社团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社团只招收本校的学生。 3、申请入会的学生必须行为端正,热爱学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上进心,承认本社章程。 4、凡自愿申请入社团的学生,都必须填写一份申请表,并由班主任签字,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本社团正式会员。 5、会员必须爱护社团的公共财产,不得擅自将公有财产给予他人。 6、会员须按时参加社团召开的会议以及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事一定要请假 7、凡本社团成员不得拉帮结派,不得聚众闹事,不得参加各种非法的团伙组织。 8、如中途有人要求退出本社团,须写一份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退出本社团。其他成员毕业后自行退出本社团。 9、社团成员须相互尊重、相互照顾、相互理解,时刻牢记,我们是一家人。 10、社团成员要对社团的荣誉与权益全力维护,深深热爱本社团。 11、团员必须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12、社团举行的活动,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须请假,批准后方有

效,无故缺席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团。 13、凡本社团团员必须遵守社团的会员制度。 14、社团根据团员的积极性,工作能力和方法,对社团发展做出的贡献,评出优秀会员。 二、奖惩制度: 1. 对于社团有重大贡献或在各种比赛中获得荣誉的会员,协社团将给与物质奖励并记入社团大事中。 2. 成员如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经社团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失去会籍的同时,须同时登记注销。 三、招干招新制度: 1. 在成员中选拔有能力的担任社团的干部。 2. 每年广泛吸收新社员。

社团部内部管理制度

社团部内部管理制度 社团是一个以挖掘学生潜能和培养学生爱好为主的团体组织,是具有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志趣和爱好,按照一定规程,自愿结成的具有固定成员和特定活动内容的群众团体。在校学生社团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登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进行活动。对于工作的热情是维系它发展与前进的动力,态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是协会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协会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基本条件与要求: 1.学生社团应以促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为宗旨。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适应教育改革及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充分体现学生社团的思想教育功能、凝聚功能、培养功能、示范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不断提高个人工作能力,不断改进和完善部内各项工作,社团内部人员要团结一致,避免搞分裂; 3.必须要有策划书和总结书,开展活动必须在课余时间,避免耽误学习时间;

4.认真完成部内分配的每一项工作,做好工作计划,把握好工作重点; 5.分配的任务不得无故推辞,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无私奉献。 6.社团内部所用费用,必须要有详细记录。 二、例会纪律: 1.社团内部要定期召开会议,召开会议所有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不能迟到,不能旷会,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前请假,不请假者一次者给予警告,两次写检查,三次者通报学生会; 2.每次例会都要在会前考勤,并统计归档; 3.开会时手机一律关机或改成振动,不能随机接听电话,若有特殊情况可外出接听; 4.在会议做到积极发言,勇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5.参加例会必须带笔记本与笔,做好当天相关会议记录。 6.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给以相应处罚,5000字检讨。 三、执行考核: 1.学年内受院级处分者给予部内通报批评,受校级处分者取消成员资格; 2.消极工作,态度不积极,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社团

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奖罚管理 制度

员工奖罚制度 一、着装要求 1、上岗必须穿酒店规定制服以及鞋袜,男员工穿黑色鞋及深色丝袜,女员工穿黑色布鞋及肉色袜子(布鞋不能有破损)。 2、着装干净整洁、钮扣齐全,衣裤无开线。 3、上班佩戴员工牌,工牌佩戴左胸处。 4、上班在更衣室更衣,不能便装出现在工作岗位上。 5、皮鞋时刻保持清洁光亮。 二、仪容、仪表要求 1、面容清洁、脸部清爽宜人,男服务员经常修面,不留胡须、口气清新;女服务员要化淡妆,不可浓妆艳抹。 2、男服务员发脚侧不过耳,后不过领,前不过眉。 3、女服务员发需用黑色发网盘起,不得戴太夸张的头饰,只宜轻巧大方的发饰,发型不得怪模样,或将头发染成其它颜色。 4、头发要经常梳洗,不得有头屑,不得掩盖眼部或脸部。 5、不可戴戒指、手饰、手镯、手链等饰物上班(结婚戒指除外)或不许外露。

6、手部保持清洁,经常修剪指甲,指甲内不藏污纳垢,女服务员不允许涂深色指甲油,男员工不允许留胡须。 7、经常洗澡,保持身体清新气味,身上无异味,并保持皮肤健康,不得使用强烈香水(香料)。 8、员工佩戴项链不得外露。 三、礼貌礼节 1、与客人谈话时必须站立,问好、与客人保持一定距离(0.8-1米 左右),员工不能坐着与客人谈话。 2、在酒店工作场所应用普通话,不要与同事在客人面前说家乡话。 3、与客人谈话时精神集中,留心客人吩咐,不得漫不经心,左顾右盼。 4、与客人谈话的声音以两个人能够听清楚为限,语调平稳,轻柔、速度适中。 5、谈话时目光应注视对方,表情自然,保持微笑。 6、与客人或领导谈话时不能当面作伸懒腰、打哈欠、玩耍东西等 动作,不唾沫横飞。 7、与客人谈话时不要涉及对方不愿谈及的内容和隐私。 8、若客人的询问在自己职权或能力范围之外的问题,应主动替客 人做出有关的联系,以积极的态度帮助客人,或婉转地回答问题而不要随便说”不知道””不能够”甚至置之不理。 9、如遇客人心情不佳,言语过激,也不要面露不悦之色,要以”客

学校社团章程

营里一中学校社团活动章程 2013.9 营里一中学生社团的性质: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在有特长教师的指导与带领下,由一批具有共同的志趣、爱好和特长的少年儿童自愿组成的学生团体。 学生社团宗旨:丰富学生校园业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文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使学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长,并不断提高学生在艺术、文学、书法等方面的修养,服务校园,服务社会,推动营里一中的校园文化建设,展示学生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生的艺术特色。 学生社团的任务:积极组织和开展培训活动,引导学员积极参与校园及各级各类组织的文体艺术等方面的表演比赛、文化交流活动;加强与社会上的文体艺术团队的联系,增进友谊,扩大影响,适时积极开展校园文化艺术的传播与交流。 社团的成员:凡是在校的学生,对社团的某一项内容有兴趣,承认社团章程,自愿加入社团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指导教师的认可,即可成为社团成员。 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社团成员的权利 1.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培训,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2.社团成员有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社团成员有退社的权利。(注:凡退出本团,需经个人申

请由各社团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退社。) 4.社团成员有权参加各类比赛和每学期优秀学员的评选。(二)社团成员的义务 1.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的培训和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提 前请假。 2.社团成员必须认真及时地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积极参与本团各 项活动。 3.社团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团形象, 有团体凝聚力。 4.社团成员必须维护学校的形象,弘扬营里一中的校园文化。 社团培训的原则: 培训包括集体指导性培训与练习和自主学习与练习。社团每星期组织一至两次的培训活动,并以实践活动为主,各社团的指导老师必须坚持校总体培训方针,协调好社团和学校的工作,完成学校与社团布置的有关各项任务。 奖惩的原则: 凡是不完成社团布置任务的学员,超过三次以上不得参与评优活动。凡是社团活动,无特别情况不到者,超过五次作自动退团处理。对于社团积极分子,要给予适当奖励。

行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行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篇一: 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翻译协会管理制度 组织制度 1.协会内部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财务部,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 2.所有会长、部长和社委组成理事会,参与社团决策与管理办法的修订。 3.会长和正部长组成常务理事,参与平时事务的管理。 4.所有会员均有提出意见的权利,经过组织部审核后,初步通过该意见,经全体社委投票后,票数超过2/3 则采纳该意见。 5.会长决策必须经一半以上部长同意方可执行。 6.如会长出现不负责任等情况出现,由上届会长经2/3 社委投票通过可罢免会长重新选举。 7.部长出现不负责任情况出现,由会长提出,全体社委投票,2/3 投票可罢免部长重新选举。 会议制度 1.每学期开两次例行全体大会,届时全体人员需准时出 1 席。不得无故请假,不得无故缺席。学期初,开一次工作开展大会。汇总一学期的工作,安排一个学期的目标与工作开展。学期末开一次总结大会,对一个学期的工作进行汇报总结。 2.学期中每个月常务理事都开一次例会,会议时间自定。会议主要讨论该月的情况和下个月的工作开展。会议内容总结由组织部负责整理,然后打印分

发各个社委。 3.每一次重大活动前必须开一次工作开展会议,讨论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力求每一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财务制度 1.协会内部财务由财务部负责,协会内部费用一律由财务部统一报销。 2.由协会工作产生的费用,由协会报销。 3.外联部等人员由拉赞助的车费由协会报销。 4.拉赞助的会员,可从拉到的赞助中抽取10%作为奖励。 5.定时向会员公布收支情况,年终结算,会员可以提出审查建协财务帐目 6.每一次活动之后,必须将活动的详细经费贴出公示。 工作制度 1.财务部: 负责协会内部的活动预算,财务报销,财务月报表。 2.宣传部: 负责所有活动的宣传和协会的宣传。宣传板的 2 申请和宣传横幅的布置。 3.组织部: 负责会议的准备,签到,工作的分配和每月工作月报表。 4.外联部: 负责对外拉赞助和对外交流联系。 5.部门工作由三个会长统一安排。统一分配。 对外原则: 1.会长必须和其他协会的会长保持联系,多向其他协会借鉴经验,共同促 进。 2.会长每个月都必须和指导老师汇报一次工作。 篇二: 创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2 份 铜仁学院创业协会管理制度 入社和参加社团活动采取自愿原则,但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社团 集体活动的社员作自动离社处理,活动期间,每位社员不得无故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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