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住宅小区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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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住宅小区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

某住宅小区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

一、工程基本情况:该工程位于盐田区,为某住宅小区园林

景观工程。原(施工企业)、被告双方于2001年9月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价暂定为170万元。该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交接及结算,原告以被告拖欠工程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合同纠纷焦点:本工程合同纠纷的焦点主要是完成的工

程量达不成一致意见及被告方土建工程师张某的签字是否

有效产生争议,导致结算价款不一致,引起合同纠纷。

三、审计方案:1、审核依据:施工合同、原、被告双方认

可的施工图、经法院确认的现场签证单等。2、计价依据:

园林绿化建筑工程执行《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预算定

额》(91年修定版)、土建工程执行《深圳市建筑工程综合价格》(95年修定本)、安装工程执行《深圳市安装工程综合价格》(2000年修定本)。3、材料价格:苗木价按2001年第4期信息价公布的苗木价计;其他材料按施工期信息价平均值

计。4、取费标准:执行合同约定。5、依据法院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资料,计算出双方确认资料的

工程量并计价;6、资料中原、被告双方未确认的施工图、

签证部分的工程,由法院组织双方对现场实际完成工程进行

核对,按双方核实的工程量计价。7、合同约定的暂定价部分,因未完工,由法院根据施工实际完成情况,庭审时酌情

处理。

园林景观设计说明 案例

园林景观设计说明案例 一、现状分析 二、设计依据 三、指导思想 四、总体特色 五、种植特色 六、具体景观分析 七、投资造价估算 目录 第一部分车站大道景观设计 一、项目概况 1、区位 2、基地现状 3、设计范围 二、设计依据 三,设计构架 1、指导思想 2、设计原则 3、设计理念 四、设计布局 五、种植设计 1、设计原则 2、具体设计 3、树种选择 六、照明设计 七、景观小品设计 八、无障碍设计 九、设施布置 第二部分车站大道沿街建筑立面整治规划 一、存在问题 二、沿街建筑分类 三、整治对策 1、已建成建筑的整治 2、在建建筑的整治 3、未建空地的整治 4、需改建旧宅地块的整治

第三部分 附件:温州市规划局关于车站大道整治规划说明 第四部分附图 1、总平面彩图 1:1000 15 铺地设计详图 2、总平面图 1:1000 16-21 环境小品设计详图 3、分析图 1:2000 22 市府路口景观效果图 4、道路断面 1:200 23 城南大道路口景观效果图 5、沿街立面 1:200 6-9 节点详图 1:500 10-13 绿化详图 1:500 14 隔离带设计 第一部分 车站大道景观设计 一、工程概况 1.区位:温州市车站大道位于温州城市中心,是规划建设中城市中心区西侧边界,整体呈南北走 向,南到火车站,北至江滨路。 2.基地现状: 车站大道道路两侧地块分四种情况:A类:新建地块:90年代以后建成的建筑,较整洁美观。B类: 已批未建或在建地块:部分未建地块旧房未拆迁,较杂乱;部分为已拆迁的空地,场地内较脏乱。 在建地块部分基地围墙较整洁,无占道;部分基地围墙、建材占道;另有部分基地虽无占道,但场 地外观不整洁。C类:需改善的地块:大多为70-80年代建成,建筑整体性较好,但外表陈旧,部分 建筑防盗窗罩及底层商铺乱设,破坏立面效果。D类:未改建的地块:分三类:一类为旧房:相当 杂乱、破旧;一类为空地:较脏,有些堆满垃圾;一类为违章棚屋:脏、乱。道路红线内:存在部 分路段架空电线等未入地,部分公交停靠站破损及人行道北临时绿化占用、不成系统等问题。 3.设计范围:本次景观设计范围为南起疏港路火车站、北至江滨路火车站,总长 4.12km,宽50m的 道路红线,以及两侧建筑后退道路红线>10m的用地。设计重点在从人行道至建筑物临街面15.5m之 间,还有车站大道与市府路、城南大道、学院路、黎明路形成的几处景观节点空间。 二、设计依据 1、《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温州市城市中心区城市设计》 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75-97

居住区园林景观设计

景观设计论文: 居住区园林景观设计 摘要:居住区景观设计影响因素较多,在操作过程中应灵活掌握,不可机械照搬。同时,应充分考虑到绿地的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使居住区真正成为居民生活、休息的良好场所。文章主要探讨了对居住区景观设计的展望,并对景观设计的原则及景观设计要点等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居住区;景观设计;生态原则;人性化原则 一、居住区景观设计展望 居住空间相对于其它城市空间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安静与祥和,因而居住区的规划与建设要着重研究并确定合理的建筑空间尺度。有利于增强人们对小区的归属感;小区应有合适的规模以利于配套和环境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并且要创造人与自然亲密和谐的环境意象。此外在居住区环境设计中,且让人工的痕迹少一点,自然的成分多一些。要塑造简洁温馨的视觉形象。住宅小区景观设计要尽量体现自然之美,充分发挥和利用自然的优势,让自然的本原的东西发挥作用,把自然更好的放在景观设计中,让人们不出家门就能享受自然。因此居住区的建筑形象应该是令人愉悦的,在居住区的色彩总体上应是明快温感的,那么建筑形体及其细部处理应突出简洁清新。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创造居住区空间环境形象的标志特征,形成富有生活情趣而个性鲜明的空间环境形象。 二、设计原则 居住区的生态景观设计的宗旨是不断满足人对自然环境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在生态环境、社会文化、休息游览和经济等方面的综合效益,促进人与自然健康的、共同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住宅区物景观设计应遵循生态的原则、人性化的原则和当地文化与特色的原则。 (一)生态原则 1.居住区环境建设应尽量保留原有植被,尽可能将它们组织到居住区的生态环境中去。新增的植物应选择适合当地气候特点的多样化植物种类,避免植物种类间的直接竞争,使之形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种群稳定的复合群落结构。建造具有不同生态功能的植物群落,改善居住区的生态环境。 2.居住区环境设计应尽量结合现有的溪流、湖泊、池塘等水文特征,减少对原有自然排水的扰动。努力达到节约用水、控制径流、补充地下水、促进水循环并创造良好小气候环境的目的。 (二)人性化原则 1.环境设计最终是为人服务的,设计必须符合人的需 求。居住区居民使用绿地的行为可大致分为以下几大类:锻炼休闲与交往活动;群体与个体活动;安静与喧闹活动;儿童、青少年、中年与老人活动,这几类活动常常交叉进行,设计中充分考虑到不同的活动类型,使居民各得其乐,让人性得以充分发挥。 2.根据居住区的功能分区和居民生活上的需求,进行绿化规划布局时,必须根据小区总体特色及分区功能,搞清各项内容之间的关系,根据使用区之间性质差异处理动和静、内部与外部等逻辑关系,从而保证整体的秩序性而又不破坏其各自的完整性。重视居民的需要、价值观和行为习惯,从居民的行为出发,通过居民的使用来实现居住区的社会价值。 (三)当地文化与特色原则 设计应符合当地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体现当地的价值观。了解当地的生活,才能有符合当地生活的公共空间设计。居住区景观设计应遵循“人与天调,天人共荣”的理念、将人的社会性和自然性有机结合,为人们创造诗意的场所和个性的空间。 三、居住区景观设计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一、案例一 背景: 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约定工期为12个月,合同固定总价为1500万元。2006年2月1日开工,工程进行才3个月,监理工程师于2006年5月2日自主决定,要求承包商于2006年11月1日竣工,承包商不予理睬,至2006年5月21日仍不作出书面答复。2006年5月31日,业主以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可靠和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为由发文通知该施工企业:“本公司决定解除原施工合同,望贵公司予以谅解和支持。”同时限期承包商拆除脚手架,致使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承包商由此损失工程款工程器材费及其他损失费609万元,该承包商于2006年6月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注:经法院委托专业权威单位调查鉴定,确认承包商有能力按合同的约定保证施工质量,如期竣工。 问题: 1.合同的效力方面 (1)判断:该合同属有效经济合同。() (2)选择:合同的有效条件为() A.主体资格合格 B.内容合法 C.订立合同的形式合法 D.合同草案必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 E.订立合同的程序合法 2.合同的履行方面 判断: (1)监理工程师是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2)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3.合同违约方面 (1)判断:发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选择: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A.违约金 B.赔偿金 C.继续履约 D.没收抵押物 E.变卖留置物 4.合同解除方面 选择:单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是() A.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B.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义务 C.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失去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D.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的法人地位被取消 E.由于承包人的法人代表已经更换 5.诉讼方面 判断: (1)承包人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方可能被立案处理。()(2)此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经济诉讼当事人包括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 6.诉讼时效方面 (1)选择:国内经济合同纠纷的申请仲裁或上诉的诉讼时效为()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2)判断:凡超过诉讼时效的经济纠诉案件,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二、案例二 背景: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 1、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m的砖混结构住宅楼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2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2年3月12日 竣工日期:2002年9月21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90天(扣除5月1-3 日五一节放假)

景观设计优秀案例整理

俞孔坚教授作为土人景观的创始人,是世界顶尖的优秀设计师。他的“功能性景观”的概念与当代瑞士对农业的定义惊人地一致,在瑞士很久以前农业就不仅仅是为了提供农产品而存在。我们的文化景观,也就是我们所认为的自然,其生态和保护正在变得前所未有的更加重要。 “最小的投入最大的回报”——这是对如诗般的“红飘带公园”最为贴切的描述。 俞孔坚教授从回顾个人经历开始,展开了他在苏黎世市政厅的演讲。俞教授生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中国,来自农村。这样的背景影响了他对自然和景观的培育之间的关系的理解。他相信,景观的培育只有适应自然条件才会有好的收益,这种生态经济的方法,成为了他规划设计中最明显的特色。 俞孔坚曾经是全中国几百候选人当中60个得到学习园林设计机会的学生之一,讽刺的是,他之前那些在植物方面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与其说是为了志趣更不如说是为了谋生。直到后来在完成学业后的一次旅行当中,他忽然意识到环境状况的重要性,并从此投身其中力图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后来他得以带奖学金进入哈佛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后,这个谦逊有礼的中国人怀揣着不亚于发起一场“大脚革命”的决心,踌躇满志地回到了祖国。

红飘带不仅仅是装饰性的设施,其目的不是去征服和禁锢自然,而是更醒目地呈现自然之美。 镶嵌在长椅内的灯具在晚上不仅可以渲染出浪漫的氛围,同时也保证了步道的安全。 “大脚革命”是一种借喻,取自中国妇女解放以后破除缠足陋习这一史实。它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压制自然的文明发展意味着对资源的浪费和挥霍。相比之下,融合了生态学原则,并顺应自然法则的文明发展则会更加繁荣、多产。

俞孔坚教授开创了一条简单但是革命性的解决之道:运用生长于当地“繁殖力旺盛的植物”进行大面积的造景。这些俞孔坚教授以“杂乱无序”形容的植物无需修剪和灌溉,它们却有着天然的美。向日葵和稻谷则有着象征性的特质,它们的果实可以被收获。 红飘带公园:上千米长的长椅甚至可以从空中看到。 堤岸和河道被修建成公园,并为水体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沼泽植物比如莲花、芦苇、水稻等,可以为河堤提供自然灵活的防护。对于土人设计如此大尺度的项目来说,这种“自然的手段”可以用很短的时间使大面积被遗弃的土地重焕生机。 沈阳建筑大学校园 在沈阳建筑大学项目中,土人设计运用多产景观、自然水灌溉的理念,在六个月内就完成了校园

推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7.1 案例一 背景: 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约定工期为12个月,合同固定总价为1500万元。2006年2月1日开工,工程进行才3个月,建立工程师于2006年5月2日自主决定,要求承包商于2006年11月1日竣工,承包商不予理睬,至2006年5月21日仍不作出书面答复。2006年5月31日,业主以承包商以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可靠和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为由发文通知该施工企业:“本公司决定解除原施工合同,望贵公司予以谅解和支持。”同时限期承包商拆除脚手架,致使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承包商由此损失工程款工程器材费及其他损失费609万元,该承包商于2006年6月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注:经法院委托专业权威单位调查鉴定,确认承包商有能力按合同的约定保证施工质量,如期竣工。 问题: 1.合同的效力方面 (1)判断:该合同属有效经济合同。() (2)选择:合同的有效条件为() A.主体资格合格 B.内容合法 C.订立合同的形式合法 D.合同草案必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 E.订立合同的程序合法 2.合同的履行方面 判断: (1)监理工程师是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2)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3.合同违约方面

(1)判断:发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选择: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A.违约金 B.赔偿金 C.继续履约 D.没收抵押物 E.变卖留置物 4.合同解除方面 选择:单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是() A.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B.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义务 C.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失去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D.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的法人地位被取消 E.由于承包人的法人代表已经更换 5.诉讼方面 判断: (1)承包人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方可能被立案处理。() (2)此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经济诉讼当事人包括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 6.诉讼时效方面 (1)选择:国内经济合同纠纷的申请仲裁或上诉的诉讼时效为()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2)判断:凡超过诉讼时效的经济纠诉案件,法院一般不予受理。()答案: 1.(1)正确;(2)A、B、C、E 2.(1)错误;(2)正确 3.(1)正确;(2)A、B 4.A、B 5.(1)正确;(2)错误 6.(1)A;(2)正确

别墅花园景观设计案例

尚浦名邸案例简介 花园地址:尚浦名邸 庭院类别:公寓花园 花园面积:前院90平,后院15平 业主要求:防腐木平台、廊架、烧烤、后院背阴面处理 业主爱好:聚会、烧烤、休闲看书 风格偏向:自然式、地中海式、异域风情 家庭成员:夫妻俩,七八岁小儿子 经过和业主的初步沟通,我们了解到业主想要一个休闲平台,一个廊架,还要有一个烧烤区域,家里是夫妻俩和孩子三口人住,平常喜欢看看书,偶尔朋友来了聚聚会。 1、入口 入口选择:业主家的花园濒临小区道路,所以方便开一个园门从园外进入园内;位置上,从花园进入室内的位置在最左边的主卧门和客厅阳台左边的侧门,从花园的偏左位置入户最方便;左边,有小区地下车库的透气窗遮挡,右边,入户距离太远,选择借空小区绿化带中偏左的乔木的间距空间,从而可以达到不移植树木而开园门。 入口处理:园门入口对着客厅阳台,置一小景墙挡住阳台的角,同时搭配植物造一中心景点,以利于从客厅、主卧的视角看出来都有景可看。 2、休闲平台 休闲平台设在主卧旁,作为主卧到户外的一个空间延伸,同时连接阳台,方便进出客厅,以此达到主要休闲平台的作用。平台周边置防腐木坐凳,围合空间的同时可以作为休憩坐凳又可以放置物件。坐凳围边种植不同季节不同花色的灌木草本植物花卉,待到茶梅杜鹃花开的时候,你就坐在花丛旁。 施工结束后,设计师在空白的墙面饰以铁艺壁挂,植物丛中安插蝴蝶饰件,让整个花园更加活泼起来。 3、围栏 花园原空间以低矮灌木围合,私密性较差,和业主交流后决定重新做围栏对花园进行围合。围栏采用防腐木材质,防腐木平台、防腐木坐凳、防腐木围栏、防腐木园门,以材质的统一达到花园整体感觉的协调。 主卧防腐木平台的正对面是小区地下车库的透气窗,暴漏在眼前影响美观,设计后以防腐木网格的形式进行遮挡,同时沿柱种植几株爬藤月季,等她们爬满整个网格,待到开花时,这里将是满眼的浪漫花墙。 4、廊架、烧烤 在花园空间考虑上,廊架放在平台的对角位置,使得花园整体感觉更开阔,同时平台和廊架这两个休闲空间形成一个对景。廊架下种植爬藤植物,之后廊架上会开出浪漫小花,垂下生机的绿叶,和朋友在这烧烤喝茶聚会,是不是会令你忘记园外的忧愁烦恼,享受此刻的舒心惬意... 业主表示烧烤是朋友来时或家庭聚会时的活动,并不会经常使用,为节省开支,建议客户烧烤炉买便携式的,同时方便出游时使用。烧烤台只砌平台用于放置物品,另加一个水槽方便烧烤时洗菜,平时洗洗东西,同时作为室内引到室外的水源进行日常的花园灌溉,加防腐木小门,里面空间可以放置一些打理花园的工具及浇灌用水管。 同时,对面阳台沿窗种植高低层次的植物,美化整个花园环境。烧烤水池旁边设计师配以造型挂钩,方便烧烤时挂块毛巾洗手擦手。 5、后院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一个案例分析 来源:作者:刘义日期:10-01-07 2005年6月10日,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与浙江某建筑工程公司(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由B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由A公司投资开发的某宾馆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是地下二层和地上24层的土建、采暖、给排水等工程项目,其中,玻璃幕墙专业工程由A公司直接发包,工期自2005年6月26日至2006年12月30日,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同时约定,由B公司履行对玻璃幕墙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配合义务,由A公司按玻璃幕墙专业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价款的3%向B公司支付总包管理费。 原告台兴公司诉称,2005年3月4日中侨公司发布了施工招标文件一套,对其开发的 “新天地、中侨绿城”项目Ⅲ期工程进行招标。台兴公司按照要求,参与了公开招标,并提 交了投标文件一套。经中侨公司和评标委员会评标后,于2005年4月22日向台兴公司发出 中标通知书,确认台兴公司为“新天地、中侨绿城”项目Ⅲ期Ⅲ标段中标人,承包范围为“新 天地、中侨绿城”项目Ⅲ期Ⅲ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等内容,中标工期为394 日历天,承包方式为中标费率加变更签证,中标造价为土建中标费率28.59%、安装中标费 率160.37%。台兴公司中标后,中侨公司以在招标以前已经签订合同为由没有与台兴公司按 照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确定的内容签订书面合同。此后,台兴公司按照中 侨公司的要求按期完成了工程施工内容,并经中侨公司验收后交付使用。工程验收后,台兴 公司即以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施工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内容以及施工签证等工程资料要 求中侨公司进行决算,中侨公司提出应当按照2005年3月1日和2005年4月5日签订的建 设工程承包合同书进行决算。台兴公司认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无效 合同,不能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依据。同时台兴公司按照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施工招标 文件确定的内容以及施工变更、签证和工程资料进行了工程价款决算,并向中侨公司提交了 决算书,但中侨公司置之不理,一直不按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截止2006年6月5日,中 侨公司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另以两辆汽车抵工程款8万元,剩余工程款至今分文未付。为此 诉至法院,要求:1、依法确认原、被告双方2005年3月1日签订的“新天地、中侨绿城”39 号、42号、47号《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无效;2、依法确认原、被告双方2005年3月1 日签订的“新天地、中侨绿城”52号、53号楼《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无效;3、依法确认 原、被告双方2005年4月5日签订的“新天地、中侨绿城”66号楼《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 无效;4、依法判令被告按照《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施工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 内容及施工变更、签证和工程资料进行工程价款决算;5、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296 万元(暂估价,最终以鉴定结论为准);6、本案诉讼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中侨公司辩称,1、台兴公司诉状中所称三份施工合同,是在双方没有进行招投标 以前所签订的,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办理了招投标手续,双方没有根据中标通知书签订备案 合同,所签这份合同是双方唯一的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的决算应当以这三份合同为依据。2、 按照合同,中侨公司已经和台兴公司进行了结算、决算,并支付了全部的工程款。3、6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54个裁判规则深度解析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54个裁判规则深度解析 阅读自由和正义的另外一种可能 内容简介+「本书根据笔者多年从事建设工程纠纷审判的自身经历,对建设工程纠纷在民事审判中存在的主要争议问题进行梳理。本书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问题的实务解决路径,对存在争议较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重点着墨地,总结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254个裁判规则,辅之以123个案例进行佐证。」作者:邬砚供职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作者简介:邬砚,重庆垫江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自1999年参加工作以来,历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先后在《现代法学》《法学杂志》等期刊发表论文近三十篇,出版专著《侵权补充责任研究》,参与编写《侵权责任纠纷裁判依据新释新解》(副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精释精解》。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54个裁判规则深度解析▽▽▽▽▽★★★★★71个典型案例52个关联案例13个专题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务操作注重司法政策讨论提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实务解决路径壹.建设工程合同效力裁判规则1施工总承包 与专业承包的承包人,既需符合资质类别也需符合资质等

级,否则施工合同无效。 裁判规则2施工劳务承包的承包人只需具备劳务资质,不区分类别与等级。 裁判规则3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施行之前,承包人具备施工劳务资质,但不符合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所定类别或等级的,应当认定劳务分包合同有效。 裁判规则4农村房屋中的非住宅,受《建筑法》调整,如果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施工合同无效。 裁判规则5农村房屋中的住宅,三层以下的,属“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不要求承包人具备相应资质;三层(含三层)以上的,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裁判规则6 “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承包人未取得工匠资格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效力。 裁判规则7装饰装修(含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属于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含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 裁判规则8装饰装修工程应区分“公装”与“家装”,公装工程的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否则装饰装修合同无效,家装工程不要求承包人具备相应资质。 裁判规则9对家装工程合同,不宜再区分工程内容,对承包人资质作不同要求。

国内外著名景观设计案例分析

国内外著名景观设计案例分析 华夏园林网2010-02-25 浏览量5588 化腐朽为神奇: 中山岐江公园的场地与材料再生于再用 中山岐江公园在粤中造船厂旧址上建设,占地11公顷,从1953年到1999年,走过了由发展壮大到消亡的简短却可歌可泣的历程。本案例以产业旧址历史地段的再利用为主旨,对产业旧址及构筑物和机器的采用了多种利用方式,在此基础上了新的设计形式,并由此引 发对生态设计概念的理解(俞孔坚,2001; 俞孔坚庞伟,2002,2003; Pudua,2003)。 (1) 保留:尊重没有设计师的设计 良好的景观不是职业设计师的凭空创造,它们经历时间而发展,创造良好而富有含意的环境的上策是保留过去的遗留。作为一个有近半个世纪历史的旧船厂遗址,过去留下的东西很多:从自然元素上讲,场地上有水体,有许多古榕树和发育良好的地带性植物群落,以及与之互相适应的生境和土壤条件。从人文元素上讲,场地上有多个不同时代船坞、厂房、水塔、烟囱、龙门吊、铁轨、变压器及各种机器,甚至水边的护岸,厂房墙壁上的“抓革命,促生产”的语录。正是这些“东西”渲染了场所的氛围。 公园设计组对所有这些“东西”,以及整个场地,都逐一进行测量,编号和拍摄,研究其保留的可能性:包括自然系统和元素的保留,水体和部分驳岸都基本保留原来形式,全部古树都保留在场地中,为了保留江边十多株古榕,同时要满足水利防洪对过水断面的要求,而开设支渠,形成榕树岛;构筑物的保留和再利用:两个分别反映不同时代的钢结构和水泥框架船坞被原地保留,一个红砖烟囱和两个水塔,也就地保留,并结合中在场地设计之中。机器的保留和再利用:大型的龙门吊和变压器,许多机器被结合在场地设计之中,成为丰富场所体验的重要景观元素。 (2) 改变:再利用 原有场地的“设计”必竟只反映过去人的工作和生活,以及当时的审美和价值取向,从艺术性来将,还需加以提炼,与现代人的欲望和功能需求有一定距离。所以,有必要对原有形式和场地进行改变或修饰。通过增与减的设计,在原有“设计”基础上产生新的形式,其目的是能更艺术化地再现原址的生活和工作情景,更戏剧化地讲述场地的故事,和更诗化地揭示场所的精神。同时,更充分地满足现代人的需求和欲望。岐江公园中几个典型的加法和减法设计包括:旧水塔的利用和改造;烟囱与龙门吊的再利用,船坞的再利用,机器肢体的再利用。 除了大量机器经艺术和工艺修饰而被完整地保留外,大部分机器都选取部分机体保留,并结合在一定的场景之中。一方面是为了儿童的安全考虑,另一方面则试图使其更具有经提炼和抽象后的艺术效果。 (3) 再生设计 原场地内的材料,包括钢材、乡土物种等,都可以通过加工和在设计,而体现为一种新的景观、满足新的功能。经过再生设计后的钢被用做铺地材料,乡土野草成为美丽的景观元素。甚至场地的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也通过诸如“红盒子”的设计,而再现。 岐江公园注释了一个完整的生态设计概念:设计师的首要任务是阅读场地,保留“没有设计师的设计”,因为那是时间的作品,是自然过程和历史的积淀。 中山岐江公园 3.2 雨洪利用与野草之美:浙江台州永宁公园的生态化设计 这是一个关于河流生态恢复与重建的案例。把一个以防洪为单一目的的硬化河道,用最经济的途径,恢复重建为充满生机的现代生态与文化游憩地(俞孔坚等,2005)。永宁江公

园林景观设计毕业论文---居住区

园林景观设计毕业论文 居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最接近居民,与居民日常生活关系最为密切,它对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增进居民的身心健康至关重要。居住区的绿化水平,是体现城市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居住区绿地在城市园林绿地系统中分布最广,是普遍绿化的重要方面,是城市生态系统中重要的一环。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居住区的绿化水平也应相应的提高,以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环境质量的不同要求。因此,加强居住区绿化建设首要的任务是必须做好设计。提高设计水平应在尊重传统、尊重科学基础上摈弃原有落后的环境,着重注意生态及景观设计,才能使居住区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从生态设计和景观设计来探讨设计的新思路。 1. 生态设计 居住区的绿化规划,必须以城市生态系统为基础,注重生态效益,以提高居民小区的环境质量,维护和保持城市的生态平衡。开阳县地处省中部,位于云贵高原东侧梯状斜坡黔中隆起地带,总的地势特征是西南高,东北低,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地势起伏大,最高海拔1705.2米,最低海拔506.5米,山高谷深,沟壑纵横,切割剧烈,形成了开阳气候的多样性。年均气温12.8℃,极端最高气温35.4℃,极端最低气温-10.1℃,年均雨量1258.8毫米。总之,开阳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适宜于多种园林植物生长和繁衍。因此,

根据开阳县生态现状,结合我县“打造山水园林城市”的主题,运用生态学原理对开阳县居住区绿地设计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问题。 1.1研究和学习生态园林观点是搞好开阳县居住区绿化设计的先决条件 生态园林是根据植物共生、循环、生态位、竞争、植物种群生态学、植物他感作用等生态学原理,因地制宜地将乔木、灌木、藤本、草本植物相互配置在一个群落中,有层次、厚度、色彩,使具有不同生物特性的植物各得其所,从而充分利用、空气、土地、肥力,实行集约经营,构成一个和谐、有序、稳定、壮观而能长期共存的复层混交的立体植物群落,使我们的居住区绿化发挥更好的生态效益。 1.2努力提高开阳县居住区绿化的绿地率和绿视率 在居住区不透水的部分(道路、建筑广场)比例较大,而绿地面积已经很少,设计时,应合理分配园林各要素,(植物、道路、建筑、山石、水体)的比例关系,重点突出植物造景,同时充分运用植物覆盖所有可以覆盖的黄土,努力提高单位面积的绿地率和绿视率。如同样是道路地坪,石板嵌草道路要比纯铺装的道路地坪好。同样是景墙透空,栽植攀援植物景墙要比无攀援植物透空景墙更能发挥生态效益。同样是休息、绿化功能的建筑小品,花架要比亭子更能提高绿视率。 1.3努力提高开阳县居住区绿地单位面积的叶面积系数 叶面积系数=叶面积/单位面积。园林绿地中的物流和能流数量的大小决定园林绿地生态效益大小的最具实质性的因素,改善植物的空间分布状况,是提高绿化水平的有效途径。运用生态园林原理,设计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汇编(经典案例110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汇编(经 典案例110例) 案例11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汇编二00八年二月 1 案例1:某大厦幕墙施工合同纠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一、工程基本情况该工程为一栋高层商业大厦的幕墙外装饰工程,原告为承包商,被告为发包方。原、被告双方于1997年经公开招标后签订了单价施工合同,中标单价为合同单价,结算工程量按实计,合同工期120天。原告与该大厦主体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

配合协议,约定配合费为工程总造价的3%。工程竣工验收后,原告以工程结算价款争议为,向法院提起诉讼。二、委托鉴定容及鉴定资料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该工程造价进行鉴定。送鉴定资料:委托书、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投标书、起诉状、答辩状、施工图、开竣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资料。三、双方计价争议焦点原、被告对配合费的支付、幕墙铝材品牌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等产生争议。四、鉴定说明工程量计算:依据送资料按实计算。计价: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被告称代原告支付总包单位的配合费,因原告未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鉴定造价中未扣除,法院庭审调查后按相关合同约定裁定。原、被告均未提供幕墙铝材品牌的证据材料,鉴定造价未调整铝材材料单价,鉴定人给出被告提供的两种率材价差和铝材用量,供法院裁定时参考。五、案例评述计价争议产生的原因工程款的支付应按合同条款履行,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材料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原告作出修改。评述1、原、被告签订的施工合同合同价含配合费,但未对施工配合费及其支付进行约定,原告与第三方签订的施工配合费协议对配合费及其支付进行了约定,从合同关系上讲,施工配合费应原告支付。

园林经典案例分析复习

纽约中央公园(150年园林经典)城市公园设计、管理、发展 1、简介现代第一座现代城市公园曼哈顿岛中央近旁第五大道寸土寸金 纽约之肺1858-1873年建设 周围建筑: 公园内雕塑: 2、诞生的历史背景: 城市繁华——环境恶劣——建设公园 地质糟糕:沼泽、裸露的岩石 原始居民脏乱差,有原始住民 利益矛盾重重错乱 没有地产商敢投资 3、设计创意设计师奥姆斯特德(景观设计师)与卡尔迪特·沃克(建筑师) 方案亮点: 英国牧场与美国森林特点结合 改造零星积水,汇集成人工湖 修善岩石外缝,挖掉部分岩石,填补土层,以植被覆盖 下沉式干道,人车分流 无围墙,以高大的树木形成边界 梅园的主人 公园管理24人警察部队 启示:前瞻性设计、主题设计、弹性设计 麦克哈格,雷切尔·卡森,丹·格雷,劳伦斯·哈普林,彼得·沃克,科纳·瓦尔德海姆《自然的设计》、《花岗岩花园》、《景观都市主义》 景观都市主义基本要义:生态性、弹性、参与性 1、历时过程和过程形态——弹性设计 流动性、自发反馈 水平性格网、叠层 基础设施 生态学科纳软系统 技术与操作方法 想象力 景观都市主义理论的传播与推广 问题:对概念的泛化、模糊;泛化景观、生态、可持续 莱维特公园——景观都市主义的滥觞 ·屈米以“点——线——面”相叠加的系统覆盖整个场面、 点:红点景物120cmX120cm方格的交点 线:长廊、林荫道、弯曲小径

面:10个小型主题公园、和其他场地、草坪和树丛 丰富的文化载体 解构主义;结构主义 鹿特丹的剧场广场邵柏林广场参与性设计 剧场、音乐厅、表演厅所包围 1.5平方公里 抬高地面设计、广场保持了一个平的、空旷的空间,创造了“城市舞台”形象 有赋予特定的使用功能、交互性的公共空间 广场上引人注目的4座高度超过35m的水压式柱灯,高大的红色灯光探照桅杆 设施与游人的互动 地下停车场、三个通风塔高出地面15m 一侧多荧幕电影院的白色组合式荧幕上,放映广场上人们的情景。 多伦多当维斯公园 废弃的空军基地位于亨伯河与唐河之间 库哈斯的“树城” 牺牲与拯救——先种植后建筑 种植公园 人造自然 1000条路 指导与管理 目的地和疏散点 →低密度都市生活 基于生态修复的棕地景观设计 棕地:因为现实的或潜在的有害危险物的污染,而影响到它们的扩展、振兴和重新利用的不动产。欧洲宽泛的定义为“废弃之地”。 棕地景观设计的基本原则: 再生资源使用 现有资源利用 废料减少 保留历史文胜 促进水资源 利用建 废弃工业建筑,工业设施的具体处理方法: 整体保留部分保留构件保留 棕地工业肥料的处理方法:直接利用无污染废料;有污染经过技术处理后利用;可二次加工再利用的废料。 西雅图煤气厂公园理查德·哈格1972~1975 德国北杜伊斯堡公园(棕地生态修复案例)彼得·拉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利润少、风险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越显重要。企业应自觉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做好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维护企业的利益,增加企业利润。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经济利益的冲突更是与日俱增。 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利润少、风险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越显重要。企业应自觉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做好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维护企业的利益,增加企业利润。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经济利益的冲突更是与日俱增。近年来,承包人与发包人或建设单位之间因经济纠纷导致的诉讼案件居高不下,尚有越演越烈之势。而在诸多承发包纠纷案件中,以工程款纠纷案件为数之最。近年来,由于政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我国道路、桥梁、房地产、基地、开发区、工业园等房地产建设工程项目中,出现了前所未所的拖欠工程款事件。这些事件已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职工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和建筑市场的正常招投标管理秩序,引发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现结合一起建设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案,对这种现象进行分析,并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处理原则、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方式、实际施工人利益的保护途径等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 一、案情介绍 2005年底,为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某省某市政府决定,控股成立了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A)。2006年3月份,业主A通过在全国范围内的招投标,将一条通往省外的高速公路以总承包施工的方式,发包给某施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B)施工建设。B承接整个工程的施工任务后,将其中的三个工区的工程项目转包给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2006年5月,B与C签订《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方式为总承包,B配合C进行现场管理、技术管理,C全权负责现场组织施工;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实行综合单价承包,合同期内不作调整,工程量以业主A批复的工程量为准。B不向C预付工程款,每月底验工计价,扣除5%质量保证金。工程税金由B承担。C由于是家投资公司,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于2006年6月与施工班组(实际施工人)D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约定:C将承接高速公路桥梁工程项目承包给D施工,包工包料;合同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在此基础上下调6%作为C的管理费用,单价表详见双方签字确认的附件;付款方式为,C按照D每月工程进度,由项目部报业主批复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90%支付,每月余额的10%在工程完工后付5%,余款5%作工程质保金,两年内付清。2006年12月,因各种原因,实际施工人D被迫退场。经D与C书面结算,本工程总工程款为1314178.3元,扣除材料款793267.8元,代付款81048元,借支款199000元,C拖欠D工程款392302元。2 007年底,因民工上访,业主A支付了D实际施工人班组5万元民工工资。截止2008年实际施工人D作为原告起诉之日,共被拖欠工程款342302元。因业主A、总承包施工人B、转包人C三被告拒绝支付剩余拖欠的工程款,遂致诉。 二、案例分析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非法转包、非法分包的处理原则

经典版居住小区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完整版居住小区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第一章编制说明 第一节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 **居住小区20标段园林绿化工程 2、建设单位: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工程地址:**市**区**乡 4、设计单位: **创新景观园林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范围 环境景观工程规模:211#-215#楼,景观设计面积13867M2 1、工程划分:规划红线范围以内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 2、园林景观工程主要施工内容: (1)车行路铺装工程 (2)人行路铺装工程 (3)小区围墙(门卫室)工程 (4)景观挡墙、台阶工程 (5) 园林建筑、构筑物及造景工程装饰施工 (6) 喷灌设施施工 (7) 绿化种植工程 (8) 给排水工程

(9) 景观电气工程 第二节工程管理目标 一、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优良,园林养护不低于三级。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控制整个施工过程,确保工程验收一次成功,其中单项、工序交验合格率100%,合同履约率100%,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顾客满意。 二、安全目标 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是本工程的安全目标。 施工中执行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合理的安全经济责任制,设置专职安全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做好安全事故的超前防范工作,做到机构健全、措施具体、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奖罚分明,以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工期目标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9月底,竣工日期为10月31日,总工期为30日历天(具体施工开始日期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建设单位通知为准)。根据施工方案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组织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以满足业主需要。 四、文明施工目标

建设工程合同案例分析(解除)

建设工程合同如何解除 案例分析 一、基本事实 2007年7月11日,被告邵东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建设方贵州省天柱县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1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2007年11月1日,被告邵东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柱县锦绣花园工程项目经理部八施工区签订1份《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原告禹建芳以乙方代表在该合同上签名,合同签订后,在施工过程中,被告邵东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1日作出关于作废《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的通知。该通知未报建设方备案,原告方未对该通知进行签收。原告禹建芳施工的项目经理部八施工区的房屋于2009年12月30日竣工,在建设方共计领取工程款6 210 091元,其中材料补差款是按原告与建设方协商的价格进行结算,其余工程款是按《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结算。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为,上诉人禹建芳与被上诉人宇泰建筑公司于2007年11月1日所签订的《建筑施工承包合同》是否失效。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是按备案的《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与建设方结算工程款,对增加的工程量亦按备案的《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结算,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一直未被解除,虽被告作出关于作废《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的通知,但原告在结算工程款时是按《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且该合同已履行完毕,《建筑施工承包合同》不存在被解除的情形,说明该通知未得到履行,

自始至终未生效,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情形。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禹建芳与宇泰建筑公司于2007年11月1日所签订的《建筑施工承包合同》和《邵东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合法有效。由于物价上涨因素,宇泰建筑公司虽然于2008年8月1日作出了《关于作废的通知》,但该《通知》系宇泰建筑公司的单方行为,禹建芳未签收该《通知》,亦未提供已同意该《通知》的任何证据。禹建芳在之后的施工过程中,也没有按照宇泰建筑公司与案外人贵州省天柱县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和结算,而是仍然在履行禹建芳与宇泰建筑公司所签订的《建筑施工承包合同》。且按照《建筑施工承包合同》已结算履行完毕。因此,禹建芳与宇泰建筑公司所签订的《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自始至终不存在失效和终止的情形。而宇泰建筑公司所作出的作废通知未实际履行,自始至终未生效。 二、案件来源 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2011)邵东民初字第238号;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邵中民三终字第19号。 三、基本案情 2007年7月11日,被告邵东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建设方贵州省天柱县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1份《建筑工程施工合

常见居住区园林风格类型及发展趋势

常见居住区园林风格类型及发展趋势 马雯骏/Ma Wenjun 摘要:现代社区中的园林风格设计是小区外部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小区整体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常见的居住区景观风格有泛欧风格(北欧、地中海、西班牙、法国古典、意大利及英伦风情)、泛东南亚风格(泰式和巴厘岛风情)、现代风格及中式风格(传统和新中式。我们针对现代居住区中这些常见的园林风格类型做了调查与统计,希望在对不同的园林风格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能够体会其中的奥秘,了解不同园林风格类型在居住区中的使用情况及其未来的发展趋势,从而为将来的设计做好铺垫。 关键词:居住区园林风格 1前言 近些年来,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居住用地日趋紧张,由于现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居民的居住不仅只限于房子的质量,现今更注重生活小区的环境质量[1]。现代社区中的园林风格设计是小区外部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小区整体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 园林风格设计主要是利用植物的独有特色,配合园林建筑、小品的特色,将小区规划设计成为一个既有统一又有变化、既有节奏感又有韵律感、既有相对稳定性又有生命力的现代生活空间。此外,小区中的园林设计对城市的整体面貌和城市生态系统平衡也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已经成为衡量现代社区居住环境质量的重要标志,在缓解人们的生活压力,疏散心情方面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因此,居住区园林景观设计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整个社区居住环境的好坏,对整个社区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影响。 现代社区中的园林风格设计最早发源于西方发达社会,20世纪的四五十年代,伴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原有脆弱的生态环境不断地遭到破坏,人们的生活环境受到了重要影响,为了改变小区人们的居住环境,一些国家不得不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完善居住的生态环境。 20世纪70年代,日本首先从国家角度制定了改善小区居住环境的方针政策,提出了居住环境设计的基本要求:舒适、优美、安全、卫生、方便。随着经济社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一)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一) 【案情简介】 2008年5月22日,甲公司与乙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钢结构安装施工合同》,约定甲公司承建厂房钢结构安装工程。 合同约定,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5日内支付决算总价的95%,余下5%为质量保证金,自完工交付使用后12个月付清。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合同约定完成了施工项目的全部内容,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 依据《钢结构安装施工合同》,该工程最后决算款为2807967.93元(系甲公司单方计算,未经乙工程有限公司确认)。 乙工程有限公司于合同签订后支付了100万元工程预付款,完工后经甲公司多次催要,也仅支付了68万元,尚欠工程款1127967.93元。 2010年5月19日,甲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将乙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余下工程款。 乙工程有限公司针对甲公司提出反诉,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请求支付拆除、重做费用1220055.65元,工期延误违约金128000元。 后经法院聘请专业机构鉴定: 甲公司依法申请了工程造价鉴定,工程造价鉴定总价为1877001元。 乙工程有限公司对质量问题申请鉴定,鉴定结果为: (1)部分支架基础混凝土强度不符合图纸要求; (2)被检H型钢规格与设计图纸不符;

(3)部分支架挡风板内侧增加方钢管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甲公司针对质量鉴定的问题,提出申请对支架基础现有的强度检测结果及增加方钢管承载力能否满足规范使用要求进行测算鉴定,经过鉴定结果为:支架桩基的承载力及外侧增加方钢管承载力满足规范要求。 最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乙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甲公司剩余工程款项。 【案例分析】 本案为典型的建筑工程欠款纠纷所连带引起的建筑工程质量纠纷。 作为欠付工程款的一方在另一方追索工程款时,为了达到不予支付或少付款的目的,提起质量问题的反诉请求,并要求承担大额的维修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违约金,这是建筑工程类案件的一个特点。 建筑工程案件中,另一个显著的特点是鉴定多,战线长。 本案所涉及的有《检测鉴定报告》、《检测鉴定报告补正》以及化工防风抑尘墙安装工程造价鉴定、专业技术测算鉴定报告等,由于审理法官均不是建筑工程专业人士,均需借助专业的鉴定机构对专业问题进行鉴定。 这些可能会给双方造成巨大压力,虽然得到了判决,时间上也损失很多。 结合本案,建议建筑工程的现场施工负责人一定要按照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施工。 如需变更相关数据,一定要与合同中约定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签订洽商变更的书面函件,并要求技术负责人签字,设计单位等机构加盖公章。 另外,在施工过程中的索赔,如遇见付款迟延,在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尽量书面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并要求其签收相关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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