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变更备案表

社会团体变更备案表

社会团体变更备案表

(适用于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地址、注册资金等变更事项)

公司更名流程

一,核准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批表 2、企业自拟新名称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三、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4、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5、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起七个工作日发照。 四、雕刻备案公章 1、原公司公章及公章准刻证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刻章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取章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三天发照 六、国、地税变更 1、原国、地税税务证正、副本 2、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3、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受理后第三天发照 流程示意图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领取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 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 工商局受理、发照 ↓ 雕刻公章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国税税务登记证 ↓ 地税税务登记证

成立社会团体的流程

成立社会团体的流程 一、申请 1、向登记部门递交协会成立申请。内容应包含:申请成立的(行业)基本情况、现状及发展;成立的目的,拟成立社团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拟成立社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经费来源渠道;发起人(五个以上个人或单位)在本行业(学科、领域)的权威性和代表性证明,以及所涉及学科、行业、领域基本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 2、填写《社会团体名称核准申请书》 申请书说明: (1)发起人(单位)需5个以上; (2)《委托书》:1、“发起人签名“栏,发起人为单位,需盖公章。发起人为个人,需签字加按其本人大拇指手印; (3)《发起人情况表》1、单位法人(个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若发起人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按其本人大拇指手印。 二、审核 1、登记部门审核资料; 2、登记部门核发《准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或《不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

3、登记部门召开发起人座谈会 通过核名的,登记部门召开发起人及部分会员会议,听取发起人和会员的意见和建议。指导起草章程、民主选举执行机构、负责人等有关事宜。填写《社会团体筹备工作考察记录表》,发起人及会员签名。 4、发起人在6个月内成立筹备组,做好发展会员、拟定《章程》(草案)、筹措活动资金、选定办公场所、拟定执行机构人选、统计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情况等筹备工作。 三、申请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 (1)协会筹备组递交资料: 1、验资报告3万以上(《准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到银行开具验资账户,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填写《住所证明》,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3、章程(草案); 4、五项制度:民主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接受捐赠公示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5、拟定理事成员、常务理事会成员、负责人候选人名单; 6、会员大会议程表; 7、会员名单。 (2)登记部门 收到以上资料审核后,下发同意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的批复,筹

社会团体管理规定

社会团体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会团体的管理,保障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发挥社会团体的积极作用,促进特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区内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对社会团体的管理和监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社会团体,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本规定,按照一定宗旨和目的自愿结成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社会团体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第五条深圳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社会团体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社团管理部门),依法对社会团体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 各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下简称区社团管理部门)在市社团管理部门的领导下承担本行政区内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 其他行政业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社团业务主管部门)依法对与本部门管理职责相关的社会团体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社团管理部门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社会团体的登记和日常管理; (二)监督社会团体在法律、法规和其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

动; (三)查处违反社会团体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社团业务主管部门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与本部门管理职责相关的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二)对与本部门管理职责相关的社会团体的业务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协助社团管理部门查处与本部门管理职责相关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成立全市性或跨两个以上区级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市社团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其他社会团体,由所在区的区社团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在登记后十日内报市社团管理部门备案。 全国性、全省性社会团体在特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的,持核准登记证,到市社团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第二章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第九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社会团体的章程。该章程应当载明社会团体的名称、宗旨和任务、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产生程序及职权、经费来源、章程的修改、终止程序及其他必要事项;

行业协会成立流程

行业协会成立流程 行业协会成立分两个阶段: 一、行业协会筹备成立 (一)行业协会申请筹备提交的材料 1、筹备申请书。其内容包括: (1)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2)社会团体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3)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 (4)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 地方性的社会团体须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5)社会团体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 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筹备申请书须有主要发起人或者发起单位签名盖章。 2、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 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如住所房屋是自行购买的,应提供产权证明,如是租用的,应提供租用合同等使用权证明。住所的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应包括使用期限、面积、住所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3、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是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活动资金状况文件。验资报告应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4、发起人(发起单位)和拟任人的基本情况。

必须有8家以上发起单位。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简历、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拟任负责人是指拟任社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涉外人员不能任主要负责人)。发起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近两年经营情况证明。 5、章程草案 行业协会章程请按《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规范。 章程范本请在顺德民间组织网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6、拟会员名册(50家单位会员以上)。 7、填写《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申报受理 1、由发起人持上述全部文字材料,报请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 2、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申报筹备成立的全部材料之日视为正式受理。 (三)筹备成立审批 登记管理机关自正式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和不批准的决定。在此期间: 1、登记管理机关将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对申报内容的实地考察并召开主要发起人座谈会了解情况。 对下列情形可作出不批准筹备或终止筹备的决定: (1)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即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利用社会团体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牟取利益,扰乱经济秩序。)

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流程

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流程 公司营业执照的变更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和营业期限等方面的变更,变更这些信息,公司股东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营业执照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4、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还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营业执照的具体程序规定: 1、公司变更名称的,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涉及冠有“重庆市”、“中国”等字样或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应按规定进行查询或报批; 2、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在迁入新住所后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在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变更决议或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4、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三次,自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后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三次公告的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公司变更类型的,应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公司变更股东的,应自股东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有关的股东会决议、股份转让协议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及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公司股东改变姓名或名称的,应自改变姓名或名称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8、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化的,应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的有关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一、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行业性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其他类型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七)社会团体的名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八)社会团体的名称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九)社会团体的名称未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十)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 (十一)包含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活动地域、会员资格

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现场走访核实办公地点。需提交的材料为: (1)成立申请书:写明拟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名称解释、背景、主要业务内容、成立理由、活动资金及其来源、发起人和发起单位自身情况介绍、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等;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资格审查意见:业务主管单位出具正式文件,写明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 (3)章程草案:依照国家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4)住所使用权证明; (5)验资报告:由合法的、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6)拟任组织机构负责人名单: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等;(7)《社会团体会员登记表》:个人会员应列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等;单位会员应列出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人和联系电话等; (8)《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两份; (9)《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10)《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公司变更登记流程图

1-3公司变更登记流程图

十Array 日当十 内场日 内 B1、变更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B2、变更住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4)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新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B3、变更法定代表人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投资人的指定文件。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审查意见由作出决定的单位签署: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会或董事会等盖章或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4、变更注册资本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投资人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投资人盖章。 (5)验资报告;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社会团体机构成立流程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理程序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或者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社会团体的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在业务上应当具有代表性。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会长(理事长)担任,并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三)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会员在本行政区域的分布应当具有广泛性。 (四)有规范的名称。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五)有相应的组织机构。 (六)有固定的住所。 (七)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八)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并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九)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禁止成立以某一姓氏或者以某一姓氏为主体组成的宗族性社会团体。 乡(镇)和城市街道及其以下区域不得设立宗教性社会团体。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或者组织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由发起人或者筹备组织负责人签署的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四)住所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职业、简历和住址等身份情况证明。 (六)参照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制发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拟定的章程草案。 申请筹备成立宗教性社会团体除提交前款规定文件外,还必须提交有可考证的、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和教规。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的有关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或者组织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会员分布缺乏广泛性和代表性的。 (四)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曾经或者正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在业务上不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 (五)在申请筹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六)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企业法人变更流程图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流程图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附件B B1、变更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2、变更住所(经营场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3、变更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免职、任职证明中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具体职务;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职务后明确“(法定代表人)”。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领取); 审查意见由作出任职决定的出资人单位签署盖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4、变更经济性质 (1)法定代表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企业资产性质改变的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企业性质必须经过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5变更经营范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6、变更注册资金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国有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集体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企业注册资本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7、变更经营期限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出资人变更营业期限的文件。 (4)企业章程修正案;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期限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8、变更分支机构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国有企业设立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表》,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提交验资报告; (4)企业法人任命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文件; (5)撤销分支机构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申请设立、撤销分支机构,经企业登记机关核转至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分支机构登记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注:以上凡提交复印件的核对原件。

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办事2018版

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办事指南(2018 版) 一、适用范围 本办事指南适用于全市性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申请与办理。 本事项所适用的对象为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及公民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 四、受理机构 办理机构:重庆市民政局。 办理权限:负责全市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五、决定机关 重庆市民政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1)变更的业务范围必须符合所从事的行业、服务项目的种类,与社会团体的名称相一致;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除外)。 八、禁止性要求 不符合变更、章程核准、注销登记条件的,不予批准相关申请。

九、申请材料目录(所有材料双面打印)

十、申请接收 1.窗口接收 联系电话:89188030/89188031 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重庆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 2.网上接收 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人向市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咨询、申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接收→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查→作出准予许可批复或不予许可批复→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向申请人送达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不予许可批复。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日 承诺办结时限:20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十六、结果送达 窗口直接送达。申请人无法联系的,邮寄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力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有权一次性获知申请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有权要求作出相关说明和解释; 2.申请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3.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如果加入新股东要看你注册资金变不变了,如果要增资就需要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如不变仅需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合同,章程修正案即可股东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

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成立协会流程要求

1.社会团体建立流程 按照名称核准→筹备申请受理→现场勘查→初审→审核→审批→下达同意筹备批复→成立筹备机构(6个月内召开成立大会)。 受理申请的条件:①登记管理机关具有管辖权; ②申请人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组织; ③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④拟任负责人(秘书长及以上职务)在业务上具有代表性、权威性; ⑤有固定的住所; ⑥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活动资金须3万元以上; 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名称核准需要提交的材料:①《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 ②7个以上发起单位加盖发起单位公章的可行性报告。 ③发起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④发起单位在社会团体活动地域、领域内具有社会认识的权威性、代表性、影响力和资质的相关资料。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应提交行业分类的依据材料。 ⑤由发起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承办人办理注册登记事宜的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一式2份,其中《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一式3份。 申请筹备需要提交的材料:①筹备申请书。主要包括成立的理由,宗旨和业务范围,注册资金、住所、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章程草案等情况,以及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意见等。该申请书由发起人签署。发起人为单位的,由其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发起人为7个。②业务主管单位关于筹备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审查意见。主要包括对该社会团体章程草案、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住所等的审查意

见及同意担任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意见。③章程草案。参照民政部发布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④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产权人无偿提供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和产权人同意无偿使用的证明,并注明期限;租用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和租赁协议。⑤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情况。分别说明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职业、简历等身份情况。⑥验资报告。发起人确定开户银行后,持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社会团体开设银行账户证明书”开设临时银行账户,注入注册资金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⑦《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表》。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受理申请的条件:①筹备工作符合要求;②章程内容完备合法;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④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⑤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会员在区域分布上具有广泛性。(12个地市分别有10家左右企业会员)⑥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⑦申请筹备时无弄虚作假行为;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⑨无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需要提交的材料: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立登记申请书。包括筹备过程和召开成立大会、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等情况;②成立大会通过的章程;③成立大会及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会议纪要;④选举的负责人名单;⑤《社会团体法人成立登记申请表》;⑥《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⑦《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⑧《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⑨《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表》。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社会团体名称变更登记须知

变更登记须知 一、社会团体名称变更登记须知 (一)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条件 1、会员、业务范围等发生轻微变化带来名称变化; 2、名称须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条的规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三)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申请书(原件);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的会议纪要(原件); 3、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变更的意见(原件); 4、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原件);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6、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修改的章程草案; 7.、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原件)。 注:所有申报材料中涉及表格的须在本网站“网上办事”一栏中填写并打印。 (四)程序、期限 1、提出变更登记申请; 2、受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审查与批准(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4、颁发登记证书(自做出准予变更登记之日10日内颁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须知 (一)依据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条件 1、业务范围须符合社团宗旨的要求,在章程规定的范围之内; 2、与社会团体的会员构成、活动资金等综合实力相符合; 3、业务范围不得有经营性质。 (三)申请业务范围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申请书(原件);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的会议纪要(原件);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 一、社会团体的定义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二、社会团体的性质 社会团体划分为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联合性四种类型 1、学术性社会组织:可分为自然学类、社会科学类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科学类三种,一般以学会、研究会命名。 2、行业性社会组织:主要是经济性和带有行业规范、行业管理的社会组织,可分为商业类、工业类、农业类等,一般以协会、商会命名。 3、专业性社会组织:一般是非经济类的,主要由专业人员组成或以专业技术、专门资金,为从事某项事业而成立的团体,一般以协会、促进会命名。 4、联合性社会组织:主要是人群的联合体或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团体的联合体,一般以联合会命名。 三、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1、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具体条件包括: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办公住所;(不得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不得设置在私人寓所内)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秘书长或者副秘书长至少有一人为专职; (6)有不少于3万元的注册资金; (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社会团体名称有哪些要求? (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由三方面构成:行政区域的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会组织性质的标识。 (2)地方性社会团体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应冠以相应的行政区域名称。 (3)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4)不使用已被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名称。 (5)标识社会团体性质,为区别于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般称为协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商会等。 3、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程序: 成立社会团体,须经过申请筹备和申请成立两个阶段: (一)筹备成立阶段 筹备阶段,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咨询:申请人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有关登记事项咨询,咨询事项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拟用名称、业务主管单位归口、申报材料准备等内容。 申请筹备: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业务办理指南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业务办理指南一、业务类型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二、设立依据 (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二)《龙华新区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暂行办法》 三、实施机关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为龙华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 四、申请 (一)系统申报 办理社会组织登记,需先在民政电子政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提交系统初审。 (二)资料提交 系统初审通过后,打印预审表格,整理纸质资料提交到龙华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龙华区龙华街道梅龙大道号国鸿大厦座,)。 (三)系统录入及材料咨询 龙华区社会组织登记咨询等相关事项,由各街道委托社会组织促进会协助申请人办理。 .业务咨询。各街道促进会受理社会组织登记业务咨询,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查询。 .系统申报。各街道促进会协助申请人进行系统申报,初审退回时协助查因,修改完善资料确保初审完成。 .纸质资料辅导。各街道促进会事先审核社会组织登记纸质资料,指导申请人按流程备齐资料、签字盖章、报送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受理。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 .各街道促进会联系方式 观湖促进会,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湖行政服务大厅栋; 民治促进会,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万科金域华府栋二层民治街道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站; 龙华促进会,龙华区龙华街道青年城邦蓝莓座栋楼; 大浪促进会,龙华区大浪街道华容路号行政服务大厅室; 福城促进会,龙华区福城街道福城劳动办楼室; 观澜促进会,龙华区观澜街道观澜办事处综合楼室。 (四)申请材料目录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材料目录(一)法定代表人变更 (二)名称变更 (三)业务主管单位变更

公司变更法人流程

对一个公司来来说,变更公司法人代表是非常重要的。那公司法人代表变更的流程是什么呢?在申请变更的时候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武汉瑞正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专业提供工商注册、代理记账、涉税鉴证、商务秘书、会计实训等服务。公司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同时为了便于更好的服务客户,目前在武汉各区设立了分公司,公司目前拥有专业工商注册人员多达100多人,专业会计师和税务师多达60多人。武汉瑞正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合法、规范、诚信、正直为核心价值,为了更快捷服务于客户,在武汉多个行政区设立办事处,目前办公总面积1000平方,在专业人才方面,瑞正商务不但拥有注册会计师及注册税务师,还有多位员工被多所大学聘任为客座教授及讲师,我们在这里期待你的到来!

社团成立申请流程

社团成立申请流程 登记程序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须经过申请筹备成立和申请成立登记两个阶段。 (一)申请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发起人准备好筹备登记所需材料后送延边州民政局二楼民间组织管理局。乘、、、、路公共汽车到工业学校、州民政局下车既是。(延吉市爱丹路号)。进行名称等事项的预先审核,经核准同意后受理。 (二)论证和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收到全部有效文件后,要召开论证会,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召开论证会,对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 (三)批准筹备审批办根据论证意见和材料审查结果提出审批意见,分别报主管局长签字后,下发同意筹备成立该社会团体通知。 (四)开展筹备工作发起人领到筹备通知后,在个月筹备期内开展筹备工作,吸纳会员、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章程、执行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进行资金注册、租赁办公场所、准备成立登记所需材料等等。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不得召开成立大会。 (五)批准成立社会团体筹备工作结束后,将成立登记所需材料报送审批办受理。根据材料审查结果提出审批意见,报主管局长签字后,下发同意成立该社会团体批复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六)备案社会团体登记后,需将以下文件送审批办备案。 .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税务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式样(公章、法人章、财务章)、银行开户证明(提交复印件);.社会团体设立的内部机构和举办的实体;.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办法。.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社会团体换届、新增负责人均需履行备案手续,新增的负责人要填写《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党政干部、军队干部在社会团体任职,需按有关规定提交批准文件)报审批办备案。 办理时限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自受理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成立登记,自受理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结。 其他注意事项 社会团体取得成立批复和《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后,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刻章、购买会费票据、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做好备案等事宜。 .刻章。到公安局备案的印章刻制点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社会团体换届

社会团体换届 《社会团体章程》第四章第十六条规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5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 一、应按章程规定的时间按期换届。各社会团体领导成员的任期应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的,应事先以书面形式报业务主管单位并到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填写提前或延期换届申请表),得到批准同意,才能提前或延期换届,否则应当在批准期限内完成换届,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二、换届选举工作由上一届理事会负责,依照章程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既换届大会。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理事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提交新一届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换届选举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应当场清点核实参加选举的会员人数,出席会员(会员代表)超过全体会员(会员代表)三分之二时,会议方为有效。候选人得票数多于全体会员(会员代表)总数二分之一时方可当选。 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必须邀请登记管理机关到场监督,确保程序合法,结果有效。 换届大会议程(换届大会标题为第X届第一次会员(或

会员代表大会) *第一项:由会长(理事长)(或会长委托的其他负责人)作上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上一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需举手表决通过) *第二项:由监事或监事长作上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需举手表决通过) *第三项:如修改章程,需审议通过协会新章程(新章程在会前报民政部门审核,审核后不能改动,需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可用举手表决形式,举手表决必须进行同意、不同意、弃权三次表决)*第四项:如修改会费标准,需审议通过新会费标准及使用管理办法;(需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需无记名投票表决) *第五项: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及监票人、计票人名单;(介绍监、计票人需介绍姓名,可用举手表决形式,举手表决必须进行同意、不同意、弃权三次表决),向大会介绍理事、监事候选人简历(此项工作也可在会前进行); 第六项:选举; 根据《宝鸡市社会团体选举工作指引》规定,选举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方式:直接选举是指社会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选任)、常务理事、理事、监事由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变更流程

一、工商变更: 流程: (一)准备资料 (二)到政务中心窗口递交,资料合格后工作人员会返回执照领取通知单(三)按通知单指定日期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所需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股东会决议 4、章程修正案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公司公章 变更地点: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区)变更执照窗口 承诺变更期限:7个工作日 变更发票专用章与变更法人章 流程: (一) 刻章:1、发票专用章,2、变更法人章 (二)预约开户 (三)登记并领发票 (一)刻章: 指定机构刻章 1、企业同意刻章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代表授权刻章委托书。 时限:7个工作日左右(具体视刻章机构而定) (二)预约开户所需材料: 先要去弄一块公司名字的牌子,然后中行的两名工作人员会到公司和法人一起拍照,拍照2天后带上资料去银行开户,3个工作日开户许可证会办下来,中行客户经理打电话通知,带上资料去开网银,签三方协议,下列为开网银和签三方协议准备材料 1、新的营业执照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不需要扣押法人身份证) 2、U盾持有者身份证原件(若U盾持有者与经办人可为一人) 3、一寸经办人照片

4、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到银行办理预约开户 预约开户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左右 (三)登记并领发票详情: 1、银行开户后拿到开户许可证、网银U盾后,银行会给一个三方协议回执单,拿着单据到国税、地税去登记 2、登记好了就带上所有资料(包括执照、章、经办人身份证)到税务大厅申领发票,当场可领取 3.领取发票后需购买发票打印机,可现场与金税公司的人预约上门安装时间(预计一周内上门安装) 变更涉及地点:国税、地税局、税务大厅

社会组织工作流程

社会组织工作流程 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事指南 (一)许可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二)许可对象:社团发起人:包括自然人、企事业单位与其她组织; (三)法定期限: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四)承诺期限: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 (五)许可条件: 1、有50个以上得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得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得,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得名称与相应得组织机构; 3、有固定得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得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得资产与经费来源,全国性得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得社会团体与跨行政区域得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得能力。 (六)许可程序: 1、拟成立得社会团体发起人向民政局申请社会团体核名:提交核名报告、核名申请表、主要发起人或发起单位情况表与发起人在领域内得影响力情况材料(行业协会注册需6家在工商注册2年以上并正常开展业务得在本地从事本行业业务得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做为发起人)。

2、民政局在7个工作日内(民政局向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征询意见期间不计入办理期)决定通不通过核名。通过核名得发给核名通知书。 3、社会组织发起人收到《通过核名通知书》后,应在6个月内积极发展会员、制定章程、拟定领导班子、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成立登记材料:成立登记申请书;住所使用权属材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及社会团体章程(含电子版);《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及社会团体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与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会员签名名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记录;验资报告等。 4、民政局在收到社团申请成立得全部有效材料后30日内做出批不批准成立得决定。批准成立得发给批准成立批文。 5、社会团体在拿到批准成立得文件后须在60日内刻制印章与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6、民政局在收到验备案材料后30日内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7、在准备上述资料得同时,请先到民政局申请预先设定得拟设立得社会团体得网上填报系统账户,然后登录湖南省社会组织网上填报系统同步提交相关资料。账户名:社会组织名称;初始密码:123456。 (七)需提交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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