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财务决算管理办法

项目财务决算管理办法
项目财务决算管理办法

武汉中央商务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财务决算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项目财务决算管理,根据《公司法》、《合同法》及《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项目财务决算的基本条件

一、项目涉及的所有合同齐全;

二、建设项目已通过综合验收,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三、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工程结算审核,经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项目总建筑面积、可出租、可售建筑面积(住宅、商铺)及配套设施等建筑面积计量准确;

五、可售房屋已全部销售完毕。

第二条项目财务决算管理部门职责划分

一、设计管理部门

1.负责完成并提供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合同。

2.负责办理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手续、所经办合同的结算工作。

二、项目开发部门

1.负责完成并提供项目土地补偿费、土地交易、规费、勘察、三通一平、拆迁补偿费等合同及相关结算资料。

2.配合办理各类规费的结算工作。

三、工程管理部门

1.负责完成并提供建筑安装工程、道路、景观绿化、供水工程、供电工程、临时设施、监理等合同。

2.负责向成本管理部门提供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相关资料,如竣工图、竣工验收纪要等。

3.负责向财务管理部门提供临时设施、工程配套费、施工用水用电、材料设备等结算汇总表。

4.负责将经施工单位签字确认的结算汇总表及资料传递到成本管理部门,并配合工程费用的结算工作。

5.负责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与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档案综合服务费、墙改材料专项用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商品砼保证金等结算工作,并办理多缴费用的退回手续。

四、成本管理部门

1.负责按公司《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收集竣工结算资料。

2.负责完成项目各单项工程结算审核。

3.负责配合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完成工程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及工程结算审核确认书。

五、经营管理部门

1.负责与销售活动有关合同的签定与费用的结算工作。编制

含实测面积、合同单价、结算金额等在内的销售统计表提供至财务管理部门。

2.负责按照销售合同、实测面积进行已售房屋收入结算。

六、财务管理部门

1.负责以合同、工程结算审核确认书、实测面积等资料为依据,结转开发项目的土地成本、前期费用、基础设施工程费、建设安装工程费、配套工程费及开发间接费用,确定该项目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2.负责以销售合同、经营管理部门提供的销售收入结算表与实际已收房款进行核对,确定该项目总收入。

第三条各项收入和支出的核对

一、相关部门须根据签定的合同、工程结算确认书、房屋实测面积等资料逐笔核对各项收入和支出,并对各部门(或个人)须承担的经济责任和费用、施工单位的借款、为施工单位垫付的材料款、水电费、罚款、工程款抵房款等情况进行核对。

二、财务管理部门根据核对一致后的数据确认应付未付、应收未收等债权债务金额。

第四条项目当期损益的确定

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与经营部管理部门核对一致的已售房屋销售面积、销售单价、销售金额,结转销售收入;依据成本管理部提供的项目预计成本对项目成本进行预结转,计提销售税金,结转期间费用,预结项目当期实现利润。

第五条项目财务决算

1.开发项目房屋全部销售完毕,工程项目全部完成结算审核后,根据开发项目的全部销售收入、开发成本、应交税金、期间费用情况向税务部门提出税务清算申请。

2.根据项目收入、成本、期间费用结算情况,结合税务清算报告编制《项目财务决算表》,确定项目最终实现净利润,编制〈项目财务决算表〉报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本办法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附件:《财务决算管理流程》

财务决算管理流程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浙工大教〔2016〕58号 关于印发《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部): 现将《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016年11月21日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总则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和中心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推进学校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产出导向教育(OBE)人才培养理念和质量观,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课堂教学模式和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 遵循“产出导向、目标引领、重点建设、绩效为先”的原则,规划建设一批本科教学核心课程。以本科教学课程体系供给侧改革为抓手,以核心课程建设助推本科专业内涵提升和本科教学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提升。 第三条建设目标 “十三五”期间,学校投入专项经费建设300门“本科教学核心课程”。以学生学习产出和能力培养为导向,促进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科

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本科专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一批在浙江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性课程。 第四条建设内容 1.制订课程质量标准。制定并完善课程质量标准,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明确该课程对于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的作用与贡献,为更好地开展教学活动和教学评价等提供指导和依据。 2.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更新并优化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确保核心课程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优化课程教学内容的衔接与联系,能有效减少重复与脱漏。 3.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建设与课程配套的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POC),并在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及校外在线课程教学平台进行开放共享、扩大受益面。 4.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利用校内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引入研讨教学、案例教学和项目教学等多样化手段与方法,开展混合式教学,引导

项目财务决算报告

项目财务决算报告 项目财务决算报告是指项目单位在项目完成后或项目进行阶段制作的对项目资金进行监控的总结完善性文书。 项目财务决算报告的主要作用有:(1)可以总结前一项目或项目的前一阶段的资金运作情况,从而找出缺点与不足,发扬优点,从而促使下一项目或项目的下一阶段的资金运转更为合理。(2)可以使项目管理者做到心中有数,以利于项目管理者在以后的工作管理中有所依据。 一般而言,项目财务决算报告的框架结构如下: 1. 标题 其基本格式由项目报告单位、报告期和文种名称三部分组成。 如:《××建筑项目财务支出决算报告》 2. 称谓 此处主要写明报告呈送单位及对象名称。 3. 正文 正文一般包括如下方面: (1)概况。此部分内容概述报告期基本情况,一般概况主要成绩,提出主要问题,为下一步具体介绍决算情况打好基础、定下基调。 (2)预算执行结果,如决算收入、支出只总数完成情况。 (3)收入支出各构成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4)总结成就。 (5)揭示为体,提出改进方向。 项目财务决算报告必须严格依照以下协作要求进行书写: 1. 科学地对比。一般应将预算执行结果与预算计划对比,并与上年同期对比,分析其完成程度及原因。 2. 材料要真实。财政(务)决算报告是用来陈述财政(务)情况的,所列材料必须客观真实。 3. 分析要合理。对预决算情况的分析,必须合乎逻辑,着重体现在:一是与党和政府路线方针政策的关系,二是与经济发展状况的关系。

4. 重点要突出。决算收支情况千头万绪,在陈述、分析、说明和总结时,必须重点选择其最主要的方面进行阐述,抓住影响和决定决算收支的主要问题,避免面面俱到。 [范例](略)

南昌市重大重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洪府发[2004]3号)

南昌市重大重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洪府发[2004]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降低工程投资成本,确保建设项目安全、优质、高效、廉洁地实施,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建委等五部门的<南昌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03]69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利用国家开发银行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城建项目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03]3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指财政性资金或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贷款资金的各类城建项目(下称工程项目),涉及到国家、省里项目投入资金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其它城市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管理 第四条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在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的基础上,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类别及投资额的不同区别对待,力求简化前期手续。 (一)工艺、技术简单、建设方案明确、结构安全系数较大的工程项目,符合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可凭立项批准文件,直接采取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 1、建安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城市道路拓宽、改造项目; 2、小桥新建及200万元以下的桥梁维修、加固(非结构安全性)项目; 3、投资额300万以下的公路、排水、市政、园林的维修与改造项目; 4、符合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城市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及道路的拓宽、改造。(二)采取一阶段设计时,市发展计划部门可直接凭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组织初审并批准概算。 (三)市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在审批发证时,应本着从简、从快的原则,按以下规定操作: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凭市发展计划部门批准的立项及市规划部门的地形图、批准的规划方案到市规划部门办理;

汉中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汉中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 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我市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和使用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各 级财政部门、重点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是指纳入基本建 用于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类建设资金。 (一)各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的用于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类 建设资金; (二)各级财政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贴息资金(含外国政府 贷款和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财政贴息); (三)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和减免的税费以及项目建设单位 直接在土地一级市场上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土地的增值等政府政策性投入。 第四条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专款专用原则。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必须用于建设项目, 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效益原则。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提高 资金使用效益,努力降低工程成本,防止损失浪费; 第五条建立重大项目建设听证制度。对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的建设实行听证制度,充分听取人大、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第六条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拨付、使用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工程的预、决算审查和资金的全程监督,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对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章、政策; (二)参与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安排; (三)根据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投资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及 工程进度核拨资金;监督检查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并对发现问题作出处理; (四)审查和确定财政性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预、决算; (五)审批重点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第八条项目主管部门对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有关

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总则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和中心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推进学校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产出导向教育(OBE)人才培养理念和质量观,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课堂教学模式和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 遵循“产出导向、目标引领、重点建设、绩效为先”的原则,规划建设一批本科教学核心课程。以本科教学课程体系供给侧改革为抓手,以核心课程建设助推本科专业内涵提升和本科教学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提升。 第三条建设目标 “十三五”期间,学校投入专项经费建设300门“本科教学核心课程”。以学生学习产出和能力培养为导向,促进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科

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本科专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一批在浙江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性课程。 第四条建设内容 1.制订课程质量标准。制定并完善课程质量标准,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明确该课程对于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的作用与贡献,为更好地开展教学活动和教学评价等提供指导和依据。 2.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更新并优化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确保核心课程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优化课程教学内容的衔接与联系,能有效减少重复与脱漏。 3.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建设与课程配套的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POC),并在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及校外在线课程教学平台进行开放共享、扩大受益面。 4.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利用校内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引入研讨教学、案例教学和项目教学等多样化手段与方法,开展混合式教学,引导

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投资建设程序,加强过程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总部或集团公司二级及以下企业投资建设的*研、办公、厂房、住宅及配套用房等各类用途的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类项目,按照**工局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生产运营部门是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其他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别负责项目各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生产运营部门主要负责房地产类项目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包括项目的总体开发建设计划、营运销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发

包模式等内容),以及项目在规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移交等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规划部门主要负责产业类建设项目(项目用于*研生产,含产业园区)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验收和后评价的监督管理。 法律部门主要负责项目重大风险管控和法律事务监督管理。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在廉政建设、效能监察、信访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审计监督与评价。 第四条企业应依据土地权属、资金来源等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并承担监管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通称业主方或甲方。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设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实行规范化管理。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应制定招投标管理、预决算管理、变更洽商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企业内部有建筑、结构、水暖、电气、造价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少于6人的,可自行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自主管理。 第七条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应委托项目管理企业进

项目财务决算报告(中)

朔城区滋润乡大霍家营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 决 算 报

告 朔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月日 目录 一、项目概况 (1) 二、账户的管理机构和账户设置 (1) 三、资金落实和支付情况 (2) 四、工程管理及交付使用情况 (3) 五、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4)

朔城区滋润乡大霍家营村耕地占补平衡项 目财务决算报告 一、项目概况 朔城区滋润乡大霍家营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位于朔城 区滋润乡境内,涉及大霍家营村一个行政村,距朔城区约 38km 。 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城分局的 立项申请,朔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农业、林业、水利、工程 测量等专家和技术人员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 评审。朔州市国土资源局2013 年1 月16 日下发《关于同意朔城区滋润乡大霍家营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立项的批复》 (朔国土资地函[2013]3 号)。该项目建设规模30.7252hm 2 ,新增耕地28.7592hm 2 ,新增耕地率93.6% ,预算总投资112.40 万元。 二、账户的管理机构和账户设置 为了切实抓好工程建设财务管理,朔州市土地开发整理 中心安排有财务管理经验,有会计业务能力的人员负责工程 建设财务的核算工作,并设专职会计一名,出纳一名。该项 目的建设资金严格执行了专帐、专户、单帐、单户的管理办 法。财务单独核算,同时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朔州开发区支 行设立土地开发整理专户,使整个项目资金的落实和使用实

现了正规化。 三、资金落实和支付情况 1、专项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112.40 万元,截止到2014 年月日已到位89.92 万元,均为自筹补充耕地资金,全部由朔州市土 地开发整理中心自筹。 2、专项资金管理及支付情况 朔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在邮政储蓄银行朔州开发区 支行设立专项资金专户,用于项目资金收支核算。截止2014 年 4 月,该项目完成投资89.92 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288.34 万元,设备购置费17.68 万元,其他费用47.85 万元,不可预见的工程变更增加费8.98 万元。具体支付明细如下: 单位:元工程或费用名称预算金额实际投资备注 一、工程施工费2,913,853.00 2,883,400.00 1、土地平整807,368.00 1,018,900.00 2、灌溉与排水工程1,245,536.00 1,193,300.00 3、田间道路580,118.00 542,900.00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 88,507.00 128,300.00 保持工程 5、其它工程192,324.00 二、设备购置152,406.00 176,800.00 三、其他费用478,627.00 478,498.00 1、前期工作费190,126.00 190,126.00 2、工程监理费73,590.00 73,590.00 3、竣工验收费118,359.00 118,359.00 4、业主管理费96,552.00 96,423.00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地区工程项目建设市场,加大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不廉洁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纪律规定,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地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及涉及公共安全设施的工程建设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是指房屋建筑及附属工程、水利工程、城市市政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以及农业、林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等。 第四条 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地区纪委监察局直接进行监督,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由县(市)纪委监察局或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监督。 第五条投资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核准审批、备案、招标投标、双合同(建设合同、廉政合同)及竣工决算、审计、验收等程序。 第六条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法人对重大建设项目必须注入资本金,资金到位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立项审批程序。 第七条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凡工程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等问题的,随时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招投标活动 第八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工程建设的综合监督检查职责。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标底,串通抬标、投标、围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牵头下,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按照这一原则,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建设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水利、交通部门工程的监督执法分别由水利、交通部门负责;建设、水

xxxx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xxxx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课程建设是教学条件建设的基本内容,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为持续提高教学内涵建设,抓好人才培养根本环节,推动课程体系、内容及方法改革,进一步规范课程建设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指导思想 1、课程建设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围绕工、农、医、管四大学科,合理规划、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2、课程建设要始终围绕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立足学生受益这一根本出发点,兼顾优质资源的辐射共享。 3、课程建设在课程体系、内容、方法等改革方面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障体系,确保课程建设的前沿性和延续性。 三、建设目标 围绕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目标,坚持“以学为中心”,按照课程建设项目分类建设的模式,优化课程体系,推动教学改革,提高培养质量,构建课程建设的良性发展机制。加快现代教育

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发挥优秀课程引领示范作用,培育体现我校教学优势和特色在区域内有影响力的课程。 四、项目类型 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建设项目、分类课程(学科平台课)建设项目、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公共素质类课程项目、课堂教学和考试综合改革项目、MOOC教学改革试点及建设项目、教育教学改革特色班项目以及其他课程建设项目。 五、申报与立项 1、课程项目负责人原则要求具备讲师以上职称,除开发类课程项目外,主讲本课程应不少于2轮; 2、课程申报及立项时间一般为每年6月-9月; 3、每个教研室至少保证有1门在建课程; 4、建议院、系(部)设立院级项目,择优推荐校级项目; 5、申报校级项目需经院、系(部)学术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研究,通过后推荐; 6、根据不同项目类型,通过课程申报、约谈立项、重点培育等形式进行。各类项目经过专家评审推荐立项项目,经主管校长批准后,与学校签订建设任务书(合同书)后执行。

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明确职责分工,构建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作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根据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年度目标推进计划,工程建设部及合同技术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拟定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名单,经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成立项目管理小组,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项目管理小组成员由工程建设部现场代表、合同技术部预算员(造价员)及技术员构成。并指定现场代表为项目管理小组组长,组长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小组不限于监督、管理、协调、服务于单一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自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至项目竣工结算为止,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全过程跟踪管控。并接受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的监督和领导。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项目管理小组组长职责 (一)制定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代表公司对该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全面管理,并接受公司年度考核。 (二)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三)定期向所在部门汇报小组成员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按公司流程办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签手续,下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工作指令,传达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司相关指示和精神。 (五)向项目管理小组成员通报及向部门领导汇报工作计划、工作动态。 (六)化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不稳定性因素,掌握从业人员思想动态,及时报告并力所能及地做好思想稳定、规劝工作。发生不稳定性问题主动参与处置。

竣工决算报告模板

关于工程 基本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的规定进行编制。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整个工程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工程于年月日由批准立项,批准文号为。于年月日获取规划局颁发的编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于年月日获取规划局颁发的编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年月日获取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根据公司于年月日签发的《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批复同意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万元、流动资金万元。建设资金中自有资金为万元、建设投资贷款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万元。年月日编制了《项目经济概算初步设计》,概算工程建设投资总计为万元。 工程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于年月日对工程所含工程范围的各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工作,经验收小组成员判定,“”。项目建成后新增加工量为;电气设备总容量为;生产、生活用水;生活污水排水。 工程主要服务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勘察单位: 主要设备供货单位: 审价单位: 二、工程投入资金的审核情况 根据我们的审核,截止年月日,工程投入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工程投资完成审核情况 截止年月日,工程累计完成总投资为元,其中:(一)按支出内容分类的明细构成如下: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元 设备投资元 待摊投资元 其他投资元 (二)按交付使用资产分类的明细构成如下: 房屋建筑物元 需安装的设备元 无形资产元 四、项目支出概况 (一)经审核,工程支出总计为元,其中:经审价单位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一九九六年六月三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四日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按期竣工,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是指从下列国家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中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点影响的骨干项目: (一)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大型项目; (二)高科技并能带动行业技术进步的项目; (三)跨地区并对全国经济发展或者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四)对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五)其他骨干项目。 第三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确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可能,实行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留有余地、防止资金分散、保证投资落实和资金供应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由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确定。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的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公司),按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和第三条规定的原则,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平衡后,每年可以向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提出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申请。 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综合平衡,在所申请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确定国家重点建设预备项目;在所申请项目批准开工后,正式确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重点建设预备项目确定后,由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公布。 第六条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安排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第七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生产经营、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建设工期、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等进行严格管理。 建设项目法人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合同,负有拨付建设资金责任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银行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的建设进度,保证拨付建设资金。 第九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设备储备资金,各有关银行和部门应当优先安排。 第十条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在安排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时,应当预留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特殊需要。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以及设备储备资金。 第十二条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有关的协调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 第十三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由建设项目法人依法公开进行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但是,按照规定经批准可以议标、邀请招标的除外。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投标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甲级(一级)资格(资质)。

上海建桥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doc

附件 上海建桥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课程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中极其重要的内容,是实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规范课程建设的管理,提高课程建设的水平和质量,保证课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促进课程教学改革与创新,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课程建设要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体现能力为本、成果导向、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学校课程建设分为达标课程、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三个层次.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核心,为了更好地向应用型大学转型,建立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应在专业建设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不断充实专业建设的内涵并形成专业特色。 .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是课程建设的核心要素,教学文件、课程网站、教学条件建设、教学改革和研究、教学效果、课程改善过程是课程建设验收的主要项目. .学校和二级学院都要建立课程建设管理机构,统筹课程建设的各管理事项。学校课程建设管理机构负责制订全校课程建设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以及选聘教学(教学管理)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有一定威望的教师作为专家,负责课程建设的指导、验收、抽查复核工作。各二级学院应确定课程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院长,明确管理机构,负责制订本学院课程建设规划,明确年度目标,选聘合适人员成为课程建设指导与验收专家,组织本单位的课程建设及验收工作,监督课程建设质量。

第二章达标课程建设与管理 .建设目的:课程教学文档齐整规范,落实能力本位、成果导向的课程建设各项任务,形成不断自我完善的课程质量保证机制。 .建设对象:本、专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确定的各门课程,包括独立设置的实践课程,均作为达标建设和验收的对象。每门课程由开课学院归口建设。四年内完成全校课程达标建设和验收。 。每门课程原则上都以团队形式来建设,并明确一名课程建设负责人,课程建设负责人须为本校专职教师。若由助教担任课程建设负责人的,必须讲授该课程满一轮,且教学评价得分良好以上,并需配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作为课程建设指导教师。 .各学院根据课程建设规划及时对完成建设的课程进行验收。学院验收完成后的课程资料文档学校组织专家抽检复核,比例不低于,验收通过后的课程名单上网公示。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验收通过,可以替代达标课程验收通过. .达标课程建设和验收内容包括课程建设资料和教师授课状态两个方面。课程建设相关资料由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使用教材及相关辅助参考书、教案(教学设计)、、个以上微课、课程网站、授课教师资料、课程改善历程档案等文件组成,评价验收方式为专家审阅.教师授课状态评价验收方式为听课(含专家现场查阅教案)、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查阅学生评教结果等形式.在完成材料审阅、听课、召开座谈等项工作后,需要组织教师说课和答辩,集中呈现教师教学设计理念和专家反馈。 .验收未通过的课程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的,应追究课程负责人和系主任责任.验收结果与二级学院绩效考核挂钩。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管理制度目录 一、技术管理制度 1、图纸会审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 3、技术交底制度……………………………………………………… 4、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5、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6、技术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7、材料计划管理制度………………………………………………… 8、进度计划管理制度………………………………………………… 9、技术总结制度……………………………………………………… 10、试验管理制度……………………………………………………… 11、测量管理制度……………………………………………………… 12、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3、干燥箱使用及注意事项…………………………………………… 14、振动台使用、维修规程…………………………………………… 15、标准养护箱使用、保养规程……………………………………… 16、压力机试验操作规程……………………………………………… 二、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2、样板先行制度……………………………………………………… 3、质量检查制度……………………………………………………… 4、主要分项工程重点检验制度……………………………………… 5、质量评定制度……………………………………………………… 6、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7、质量优劣奖罚制度 (49) 三、进度管理制度 1、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3、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四、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2、项目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3、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4、贯标资料管理规定………………………………………………… 5、竣工资料…………………………………………………………… 6、文件、资料保密规定……………………………………………… 五、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2、施工现场场容管理制度…………………………………………… 3、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4、现场环保、环卫制度……………………………………………… 5、施工现场检查、考核与奖惩制度……………………………… 6、作业层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柳州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柳州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柳州市行政区域内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以下统称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项目,是指符合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并按本办法规定程序选定的项目。 第四条市发展改革委、市重点办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综合管理,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重大项目的建设要求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市发展改革委、市重点办负责审核提出全市年度重大项目计划。 第五条重大项目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本行政区内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重大项目建设和管理中的有关事项,建立相关工作责任制,督促本行政区内的有关行政机关和单位按照重大项目建设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第六条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大项目

的相关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确定 第七条重大项目主要从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和重要影响的建设项目中选择: (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 (二)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重大项目。 (三)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 (四)农林水利重大项目。 (五)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 (六)节能减排、生态环保重大项目。 (七)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项目。 (八)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第八条属于第七条规定的重大项目范围,并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可以申报成为重大项目:

(一)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政策。 (二)符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 (三)项目总投资规模原则应在10000 万元以上(具体标准依据每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以及市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第九条重大项目按照下列程序提出并确定: (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集团公司根据项目的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编制各自重大项目建设计划,于每年第四季度向市发展改革委、市重点办提出列入下一年度重大项目计划的申请。 (二)市发展改革委、市重点办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提出全市年度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建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三)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经批准后,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实施。 第十条市级重大项目分为新开工、续建、竣工和预备四类项目进行管理。 (一)新开工重大项目是指前期工作基本完成、能确保年内开工的项目。

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石河子大学数字教学资源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提升在线课程建设质量,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构建学校在线课程建设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全面推进在线课程建设 1.成立以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在线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 在学校在线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开展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的运行和维护,根据需要举行网络教学平台使用培训与应用交流活动,组织全校在线课程建设与验收工作,做好在线课程建设和使用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 3.各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为学院在线课程建设责任人,教科办主任为学院在线课程建设联络人。 二、加强在线课程建设计划性,实行在线课程建设目标制,加强在线课程建设管理 1.学校将学院在线课程建设目标列入年度考核指标。 2.各学院应制定在线课程建设规划,优先建设全校性公共课程、专业主干课程、素质教育核心课程等。 三、明确在线课程建设内容及要求 1.课程建设内容 (1)课程描述(含课程简介、课程特色、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学时分配、选用教材、课程学习指导等); (2)教师队伍(含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的基本情况、所授课程、教学研究项目与成果、科学研究项目与成果等); (3)教学建设(含课程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课程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 (4)实践教学(含课程实验项目、实验指导、实践教学内容与实习指导等); (5)课程学习资源(含电子教材、课程教案、授课课件、参考资料、授课录像、相关网络资源链接等); (6)教学互动(含作业、答疑、论坛、网上考试等)。 2.课程建设要求 校级网络教学综合平台是网络在线课程建设与运行的宿主平台。学院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网络教学平台使用方法,熟练掌握系统的各项功能,按要求上传并不断丰富与课程相关的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江西天億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江西天億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管理,维护公司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各方行为,保障公司及矿的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江铜集团相关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 (一)限额以上项目:是指总投资50万元(含)以上的生产性项目或总投资在20万元(含)以上非生产性项目。 (二)限额以下项目:除限额以上项目之外的项目(不含维修项目、成本性支出项目)。 (三)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是指由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工程管理与设备部组成的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与设备部。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为公司建设工程主管副总经理。 (四)重大设计变更:对已经审查通过的勘察设计进行变更时,凡涉及改变建筑地点、工艺方案、工艺流程以及设计需要的试验参数

等均应视为重大变更。 (五)工程建设活动: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 (六)建设用地:是指为工程建设所需建筑物、构筑物所提供占用的土地。 (七)重大合同指涉及以下合同,如与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冲突的,以合同管理规定为准。 1、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的引进和转让; 2、建设工程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 3、生产材料、备件采购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且未采用公司法律事务所制度或确认的标准合同范本或合同框架文本; 4、设备委外维修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5、技术、服务、勘探开发合同(协议)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6、其它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7、其他根据公司有关会议或公司领导要求,需要审查的合同。 (八)垄断性行业:是指自来水、电力、公交、烟草、石油、天然气、电信、铁路运输和银行等行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等建设活动 第四条工程管理与设备部为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主管部门。

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2013年9月24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重大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降低投资及项目建设风险,确保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相关公司章程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以下统称“重大项目”)的确定和管理。 第三条重大项目的确定,应符合下列原则: (一)###公司总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对于100万以下的项目,在符合本条第(三)项至第(九)项原则的情况下,由战略发展部请示公司领导确定是否为重大项目; (三)涉及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影响的民生项目; (四)###公司涉及战略发展的项目; (五)###公司新型的市场拓展项目; (六)###公司技术创新型项目; (七)###公司业务系统建设项目; (八)###公司投资及融资项目; (九)政府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从立项之日起6个月内可开工建设的,确定为重大建设项目;不具备开工条件的,确定为重大前期项目。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重大项目管理是指公司对重大项目的立项、决

策、实施及后续工作等全过程实施管理的行为。 第六条重大项目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资产保值增值原则; (二)符合###公司经营方向和发展战略原则; (三)坚持运作流程规范科学原则; (四)坚持规模适度并注重风险可控原则。 第二章重大项目规划 第七条###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公司每个重大项目的规划。由战略发展部会同公司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战略发展部汇总并予以完善后,上报公司办公会审批。 公司办公会审批通过后的项目规划,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报批后实施。 第八条重大项目规划应当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由战略发展部负责召集相关部门讨论并提出相应的调整方案,经公司办公会审批后实施。 第九条按照有关规定,公司重大项目规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履行报备程序;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履行报批程序。 第三章重大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十条公司办公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是公司重大项目规划及管理的决策机构,统筹审定公司的重大项目规划,决定或授权相关部门负责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按公司章程规定,除需由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事项外,重大项目建设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由公司办公会行使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实施办法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切实促进创新创业课程建设,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一、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文件精神,我校出台了系列文件:《关于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校办字…2015?14号、《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建设管理办法》(校就字…2015?1号)、《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校教字…2016?17号、《关于实施“创新创业活动周”及配套改革的通知》校教字…2016?14号、《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周”工作方案及指导意见》…2016?7号。 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组织与协调 在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上级文件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目标要求,由创新创业教育教学部,研发和培训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及师资,各二级教学单位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1.学校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教学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处长为秘书长,招生就业处、学生处、研究生部、科研处、财

务处、人事处、继续教育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创新创业教学部 学校设立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教学部,教学部设在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管理中心,负责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大纲的研发、教学计划的编制、校内师资的培训和统一调配,校外师资推荐,就业创业指导,为全校学生及孵化项目、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辅导服务的导师。创新创业导师须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招生就业处的领导。 3.专项小组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各二级教学单位设置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工作小组,组长由各单位出1名班子成员担任,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从学科专业角度选拔创新创业教育师资,负责本单位各专业的相关课程教学工作及相应学分记录与认定,业务上接受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部管理与指导。 三、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 1.修订培养方案,改革创新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途径。 (1)结合专业综合改革与建设,针对本专业特点,紧密结合专业所属的行业,在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培养为辅”的培养原则基础上,注重人才培养的内在性与社会性、多样性与适应性、开放性与前瞻性,积极探索分层分类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制定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个教学环节既要符合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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