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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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国投投资管理

阅读提示:为规范国投集团的投资管理,提高投资决策的质量和效率,防控投资风险,国投公司在多年的实践、总结\完善以及有关管理咨询的基础上,制定了《投资指导原则》、《投资决策流程》、《投资方案编写指引》等主要投资管理制度,

形成了《原则》管方向、《流程》管决策规范、《编写指引》管投资方案质量“三位一体”的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同时,公司构筑起了“总部——子公司——投资企业“各司其职\分层决策的投资管理架构。其核心内容是:公司总部为战略决策中心、投资决策中心和财务控制中心;子公司为投资\经营管理中心,并负责监管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投资企业为利润中心,主要职责是科学管理,开拓市场,创造利润。

一、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投资指导原则

投资指导原则,主要是根据公司定位、发展战略、总结公司多年来的发展思路、并在广泛参考、借鉴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凝练而成。主要从总体原则、各分类板块投资原则、投资评价、投资退出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总体原则

1.基本定位。坚持“三足鼎立”的业务框架,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战略布局、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积极发挥国家投资控股公司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2.投资领域(业务选择)。坚持突出主业,重点投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基础性、资源性、高门槛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遵循市场规律,积极投资产业链、价值链延伸项目;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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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结构。坚持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调整各业务板块的资产规模和比重,优化投资结构;合理配比长、中、短期项目,优化项目期限结构;合理配置持续经营类“战略支撑”项目和阶段性持股类“利润蓄水池”项目,优化项目功能结构,实现规模、效益、速度的协调发展。

4.投资方式。坚持资产经营与资本经营并重、战略性控股投资与财务性参股投资并举、新项目开发与并购、重组相结合的投资方式;积极探索区域协同投资和跨行业协同投资模式。

5.项目选择基本要求。

(1)投资项目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

业规划和准人标准;要符合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2)投资项目在遵循经济实用、安全可靠及必要的技术先进性的前提条件下,要努力降低造价,节约投资;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及其他金融工具,优化融资方案,节约融资成本。(3)投资项目要充分体现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的理念,高度重视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二)分类原则

——实业类。

1.电力项目。

(1)电力是公司长期稳定和长远发展的基础和重点,是公司资产和利润增长的重要支撑。

(2)继续加快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依托现有水电项目,在水能资源丰富的地区适度开发新项目;充分发挥公司产业链优势,有选择地开发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节能环保型坑口、路口火电项目;继续开展有效益优势的现有项目改扩建;根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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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要求,近阶段重点开发技术相对成熟、效益前景好、具备商业开发条件的新兴能源项目,积极利用机制促进公司新兴能源的发展。

(3)充分发挥控股电力上市公司的直接融资手段,通过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方式,不断扩大电力资产规模。

(4)燃煤机组原则上投资单机容量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项目;严格控制投资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机组项目;对有综合利用价值的热电项目、洁净燃烧项目,可适当降低单机规模。

(5)在送出条件好和上网消纳有保障的国家级基地稳妥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单个风电项目装机容量原则上不低于4万千瓦,风资源评估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原则上不低于1 800小时;单个荒漠并网光伏项目装机容量原则上不低于10兆瓦,多年光照利用小时数不低于2 800小时。

(6)结合公司实际,适时参与投资核电项目;探索参与核燃料资源开发、核电装备制造业的可能性。

(7)投资电力项目应谋求控股或成为第一大股东(核电除外),并具有实质控制力。在下述条件下,可以参股投资,但原则上我方股权比例应在20%以上:①与战略合作伙伴合作,并可实现对投资企业的联合控制;②煤电联营项目中,我方已在煤炭项目上控股;③现有项目的扩建。

(8)新建大型水电项目主要经营指标在发电机组完全投产后四年内应达到行业平均水平;其他新建电力项目主要经营指标在发电机组完全投产后三年内应达到行业平均水平,五年内达到先进水平。

2.煤炭及煤化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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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炭是公司长期稳定和长远发展的基础和重点,是公司资产和利润增长的重要支撑。

(2)根据国家煤炭基地发展要求,结合国家煤炭资源整合机会,继续加大现有区域(安徽、山西、河南、新疆、云贵、内蒙古)项目的开发建设,不断提高区域规模和集中度;积极寻找运煤通道周边具有赋存优势的煤炭资源;选择盈利水平较好、能发挥公司协同效益的煤炭项目进行控股投资;根据技术和市场条件,坚持资源保护性开发及综合利用原则,延伸产业链;适时探索、拓展境外煤炭开采业务。

(3)充分发挥控股煤炭上市公司的直接融资手段,通过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方式,不断扩大煤炭资产规模。

(4)积极选择矿井规模年产90万吨以上的开采项目;对于资源有赋存优势的新建和收购改扩建矿井开采项目、稀缺煤种、境外投资的战略性项目,原则上可以根据项目实。隋设计矿井规模;对于区域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公司有专门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5)积极跟踪研究国家煤化工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的煤炭资源、水资源、交通运输及环境容量

等综合因素,根据技术、市场及效益情况,适时开展煤基甲醇制二甲醚、烯烃及其下游产品项目;结合公司煤炭资源状况以及与有关钢铁企业的合作情况,探索开发煤焦化项目;在落实油、气外输通道和销售市场的条件下,研究探索在煤炭调出区开展煤制气、煤制油项目的可能性。

(6)投资煤炭及煤化工项目力求控股或成为第一大股东,并具有实质控制力。在下述条件下的煤炭项目可以参股投资,但原则上我方股权比例应在20%以上:①与战略合作伙伴合作,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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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可实现对投资企业的联合控制;②煤电联营项目中,我方已在电力项目上控股;③大股东为外资的境外项目。

(7)新建煤炭项目主要经营指标在达产后三年内达到行业平

均水平,五年内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新建煤化工项目,投人运营后三年内主要经营指标应达到行业良好水平。

3.交通项目。

(1)港口是公司业务框架的重要战略支撑,是未来公司资产规模扩张和利润稳定增长的重要来源。

(2)配合国家北煤南运战略,加快公司现有煤炭下水码头的扩建工作;服务集团区域战略和协同战略,优化投资开发规划内的煤炭上水码头;扩大公司煤炭码头吞吐能力,形成完

整的下水、上水和集散体系;探索整合有效益的港口项目,积极开发其他区域内的优质岸线资源,在国家重要战略资源布局区域内探索开发相关码头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适时开展资本运作。

(3)积极投资新建规模为3.5万吨级、吞吐能力1 000万吨以上的沿海大型煤码头;对于有资源优势或地理优势的新建和收购改扩建港口项目,原则上可以根据项目实情确定建设规模;鼓励参与确有吞吐量需求并有良好投资效益的现有项目的扩建。

(4)积极跟踪研究我国铁路产业政策和铁路体制改革动态,适度参与与公司产业链有显著协同效益的铁路项目。

(5)投资港口项目原则上应争取控股或成为第一大股东,并具有实质控制力。

(6)新建港口项目,投入运营后三年内主要经营指标应达到行业平均水平,五年内达到行业良好水平。

4.化肥项目。

(1)化肥是公司业务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积极拓展3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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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业之一。

(2)化肥项目立足矿肥结合,以钾肥(矿)为主,钾、磷并举。通过新建和扩建大型钾肥(矿)项目,确立钾肥(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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