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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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告知书

行政处罚告知书

〔20____〕____号

__________:

经查,你单位(个人)的以下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拟对你单位(个人)作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处罚。

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个人)可在收到本告知书后3日内,有权向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本局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接收人意见:

本告知书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注: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___字〔___〕第___号

___________:

你(单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

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

行政处罚陈述与申辩书 陈述申辩人:东莞市盛盈电脑设备有限公司 陈述申辩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 2、相关事实证据申辩。 陈述申辩事实及理由 我司收悉贵局(东朗)安监罚告〔2018〕047号告知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三十二条之规定,现申辩如下,望贵司领导研究后撤销处罚。 一:关于贵局指出我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贵局(东朗)安监罚告〔2018〕047号告知书中所描述的实事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在贵局的检查过程中,我们承认我们记录不完整。但我们在围绕生产的过程中,安全教育和培训从未放松!各生产部门班组长的早会、周会及月会时刻在宣导安全生产,新入职员工上岗前都经过相关的安全培训。相关的教育培训我司确实有在执行,只是在做记录时未能达到贵局的全部要求。 二:关于贵局指出我司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贵局(东朗)安监罚告〔2018〕047号告知书中所描述的实事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我司每月会安排专人排查电线线路隐患如:线路老化、鼠害短路等问题,并及时更换解决。冲床及注塑机每台都有相关的机台保养及点检

记录:如冲压部机台点检负责人李茂生、韩燕飞,注塑部机台点检人杨长玉、唐小军,每天点检各个机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并及时联系厂家解决。灭火器我司也是安排专人每月检查并在每个上面挂有检查表,检查外观、配件、压力等,发现有隐患及时联系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维修定点厂维修,并在每个维修的灭火器上贴上记录有维修时间等信息的灭火器维修合格证。消防通道我司也是时刻要求保持畅通,并由品质部戈魁山每个星期检查督导,所有检查结果张贴公告,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及现场整改。综上所述,我司有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三:关于贵局指出我司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贵局(东朗)安监罚告〔2018〕047号告知书中所描述的实事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在贵局的检查过程中,我司相关负责人因私请假,导致相关材料未能及时提交,后面我司负责人到位后已经立刻补交了相关材料。 综上所述,由于我们对安全生产法的不够全面理解,在工作中有一定的疏忽。但是生产安全我司一直放在公司的首要位置,并一直在执行。即便按照贵局的检查我们没有完整的相关记录,但安全生产重在执行,且我们一直在做。只是因为记录的不够完整及标准化,就被贵局处以高额的罚款,我们从心里难以接受。作为政府部门有督导、监督企业正常生产的义务和责任。检查发现问题我们认为政府部门应当以教育批评为主,而不是直接处以高额的罚款,来体现法律的尊严。所以我司坚决要求执法单位还是

行政处罚申辩书-范本

行政处罚申辩书 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贵局所做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我司已收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提出申辩意见如下,望贵局研究后减轻对我公司拟定的处罚: 第一、主观上我司无侵权之故意 我司作为一家汽车专修公司,为广大奔驰车主提供专业的汽车维修服务是我司设立的宗旨,公司设立后我司也严把配件产品进货关,努力做到全部配件使用奔驰正牌产品。从贵局对我司的现场搜查结果可知,我司使用的绝大部分产品,特别是价值较高的配件,均是奔驰正牌产品,案件涉及的空气格和机油格,本身价值不高,我司完全没有故意使用此等假冒商标产品来牟利的主观恶意。我司在购入该产品时确实不知其属于侵权产品,故本案中我司没有故意销售假冒商标产品的主观过错。 第二、客观上涉案的侵权产品数量少,金额小,且我司尚未对外进行销售,造成的不良影响小,属于情节轻微 1、我司设立至今仅三个月余,尚处于业务的起步阶段,案发前日常维修业务本就有限,故我司没有大规模购买涉案侵权产品。根据贵司的认定,涉案产品金额仅3000余元,且我司尚未通过销售涉案的侵权产品进行盈利,可见我司仅属于购买侵权产品,并未构成销售侵权产品或以此牟利。 2、从贵局查处的侵权产品看,我司涉案的侵权产品数量少,且均未开封,我司尚未将其使用到用户车上,故本案涉及的侵权产品并未给社会公众造成不良影响,应该说属于情节轻微。 第三、贵司拟对我司罚款30000元的处罚过重 尽管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于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侵权行为,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我司认为,对于此类侵权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可以处以罚款而不是必须处以罚款;若处于罚款,罚款的金额也应该与涉案情节以及涉案金额大小相对应,体现行为、责任与处罚相一致的原则。我司此次涉案金额3000余元,贵司处以接近涉案金额近10倍的罚款,我司认为该罚款金额过高。

精选刑事申诉状范文三篇

精选刑事申诉状范文三篇 引导语:刑事申诉书,是指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制作并使用的文书。那么如何写好一份有力的刑事申诉状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三篇关于刑事申诉状的精选范文,给大家参考借鉴。范文一:申诉人:李x华,男,现年32岁,汉族,籍贯:重庆市人,捕前在广东省深圳市打工,现服刑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盖米里克监狱四监区。原一审案号:(1996)深中法刑二初字第xx号原二审案号:(1996)粤高法刑终字第xxxx号申诉人因抢劫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6)粤高法刑终字第xxxx号刑事判决提出申诉。申诉人认为:原判存在事实认定、诉讼程序及适用法律等方面错误,导致量刑过重,申诉人申请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纠正错误判决。申诉事实与理由:一、事实认定方面:申诉人具有立功情节,但判决书未予以认定。两审《提审笔录》均记载申诉人提出的带深圳东州派出所公安人员抓获李海全(当时冒名李海勇)的立功情节。申诉人当时认识李海全的舅舅,知道他常到舅舅处,就带公安人员到其舅舅处抓他,并告知公安人员李海勇是他弟弟的名字,李海全才是他的真名。但两审判决书对此均未提及,更没有认定申诉人具有立功情节。依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4月17日,法释【1998】8号)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

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这一量刑斟酌情节若得以认定,对申诉人的量刑是意义重大的。二、诉讼程序方面:二审法院没有依法为申诉人指定辩护人。申诉人一审被判死刑,二审直至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八才宣告判决,期间1997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施行,该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被告人可能被判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对于该款是否适用于二审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死刑上诉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是否应为其指定辩护人问题的批复》(1997年11月12日,法释【1997】7号)中指出:“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关于被告人可能被判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规定,也应当适用于第二审死刑案件。即第一审人民法院已判死刑的被告人提出上诉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刑事申诉书范文推荐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本案二审虽然没有开庭审理,但依据二审判决书所载:“本院……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律师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申诉人一、二审均没有委托辩护人,没有律师的辩护意见,申诉人无法依法得到有效的法律协助。据此,二审法院没有为申诉人指定辩护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裁判。本案中,同案李光华、韩劲松均供述申诉人是“组织、提议者”,一审庭审中两人聘请的律师(两辩护人向燕、沈远贵均为四川省万县律师

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3篇.doc

行政处置抉择书范文3篇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 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怎么写?下面我给大家带来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行政处置抉择书范文一 被处置人:支某,男,1989年09月02日,身份证,370119890902XXXX,单位及作业XX区XX镇支家岭村,现住居XX区XX镇支家岭村。 现查明:20xx年10月1日早上8点22分,在XX派出所院内北侧停车场,民警王明(化名)驾驶自己购买的车号为:鲁W28021的起亚银灰色轿车到所值班,刚把车停好,一位支家岭村村民支某(男,19岁)有事找王明警官,王明同志正在车上刮胡子让支某等一下,支某用有左脚踹了起亚车右前脸子两脚,致车右前脸子两处划痕,扭送支某到所里处理。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陈述、证人证言、受害人陈述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现决定给予支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实施办法: . 被处置人如不服本抉择,可以在收到本抉择书起六十日内向XX市公安局或许XX区人民政府恳求行政复议或许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清单共份。

年10月1日 被处罚人(签名)支某 行政处置抉择书范文二 ****公司: 被处罚人:****公司 你公司在亚行贷款西安三环路第二批设备采购第一包路面冷再生机国际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中关于投标型号设备业绩的投标响应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在质疑发生后提供篡改过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据。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规定。 上述实际有你公司招标文件中供应的出售成果清单、相应的出售合同复印件,其他招标人的质疑函及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关于质疑问题的答复等为证。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xx年第13号)第五十九条"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投标无效,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四)投标文件及澄清资料与事实不符,虚假投标的;(五)在质疑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的有关规定,你公司在本项目中的中标无效,并给予你公司警告处罚。

关于工商对广告公司行政处罚告知书陈述和申辩

关于工商对广告公司行政处罚告知书陈述和申 辩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关于对行政处罚告知书的 陈述和申辩 礼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贵局于2014年11月25日送达的礼工商处告字(2014)2号行政处罚告知书礼县灵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特作如下陈述和申辩: 一、事实部分 礼县灵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确实在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办理户外广告登记的申请,擅自利用广告牌及印刷品宣传含有风水等信息的户外广告事实清楚。对此,礼县灵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诚心接受贵局的批评教育。 二、制作发布广告的目的和意义 本公司在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即制作发布户外广告的目的和意义在于为项目后期能更好的销售打好基础,同时也为本公司在礼县房地产行业中打开知名度,同时请广大消费者和群众对本公司为社会服务的情况给予监督帮助和关心支持,从而让我们不断的完善自己,更好的为社会各界服务。 三、认识与教训 本公司由于未申请批准并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的情况下就制作发布户外广告,违反了《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和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导致本公司因违反而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告知书。发生这样的事情本公司深感惭愧,这是我们缺乏法律法规教育的一种表现,教训很深

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可是现在,因为本公司未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而制作发布户外广告,严重违反了《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和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公司诚恳接受贵局的批评与教育。通过这次教训,本公司会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同时加强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 四、意见和请求 礼县灵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没有对广告内容做好严格把关,针对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情况,本公司认为处罚金额过大,本公司实在无力承受,恳请贵局给予减轻处罚为谢。 此呈 礼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查 礼县灵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5日

刑事申诉书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肖某,男,1975年8月2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地址为 衡东县踏庄乡踏庄村9组,现在XX监狱服刑。 申诉人认为XX法院第一审刑事判决书XX号、XX法院第二审刑事裁定书XX号裁决均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认定的犯罪不能成立等问题,现依法提起申诉。 申诉请求 一、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第一审刑事判决书XX号、第二审刑事裁定 书XX号; 二、请求依法再审并改判。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均表述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犯意明 显”,并根据此论断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但综合全案证据材料,并无 证据证明申诉人有伤害故意: 本案发生的真相是:曹某与张某两人产生债务纠纷,申诉人作为曹某的朋友参与调解,双方见面后发生口角并进而产生轻微打斗,此时申诉人便 站在双方中间进行阻隔以避免双方冲突升级。但张某的朋友何某车上的几 个人(含受害人彭某)却误以为申诉人动手打人,从车上冲下来后不分青红 皂白地对申诉人进行殴打,申诉人为避免受到伤害转身逃跑。此时受害人 彭某及另一名男子随手捡起木棍开始追打申诉人,追赶过程中几次直接攻击申诉人,期间导致申诉人两次摔倒,第二次摔倒时钥匙链掉落,申诉人随手捡 拾,

此时被害人刚好赶到并跳起攻击申诉人,申诉人情急之下用手推挡,但因手中 此时持有钥匙链上挂着一把平时用于切水果的尖刀(该刀没有刀套,平时使用 时无需打开),推挡时不慎刺入对方胸口,过失导致被害人彭某死亡。 判决及裁定通过现有证据已认定如下事实: 1.申诉人作为债务纠纷其中一方(曹某)的朋友,一直未动手伤人,并 非斗殴参与人,只是站在双方中间进行阻隔以图避免双方冲突升级; 2.申诉人直到致害受害人彭某前,均无任何攻击行为,而是一直被彭某 等人围堵、追打; 3.申诉人不慎致害所使用的尖刀为其钥匙链上随身携带用于日常生活中 切削水果,并非为参与斗殴特意携带。 上述事实已证明申诉人自始就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与行为,但在其后不慎 导致受害人彭某死亡的关键事实上,一、二审均忽略以下重要证据: 1.电子数据: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证明了申诉人被追打、逃跑、在 逃跑过 程中两次摔倒、第二次摔倒后捡拾钥匙、以及受害人飞身踢打申 诉人的全过程。该证据说明:直到最后不慎至对方死亡之前,申诉 人从未伤害过对方。 2.证人证言:案发现场目击者XXX、XXX均表示申诉人在第二次摔倒 时,面对两名男子的追击,是用手“推开”受害人彭某。该证 据说明:申诉人在面对受害人攻击时,推挡对方时的主观目的并非是 故意或者放任自己的攻击行为,甚至连攻击行为都谈不上,仅仅是一 个正常人在面对攻击时下意识的防卫行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申诉人在2016年8月25日至2016 年 11月23日共计9次讯问笔录中,均无任何差异的陈述了案件事实,从

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模板

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模板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一被处罚人:施某 身份证编号:---------- 性别:男,民族:汉,年龄:67岁,电话:----- 家庭住址:----- 0**年1月4日,我局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对某市某镇某村4组施某家中检查发现:1、施某未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客厅的西侧1名患者正在接受输液;3、客厅的西侧厢椅上发现1瓶用完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4、客厅西侧厢椅上发现病人收费本1本。本局执法人员当天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对彭某的询问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各一份。本局于20**年1月4日受理、1月5日立案之后,组织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施某的进行询问和调取了其他相关资料,并于20**年1月6日案件调查终结。现已查明以下违法事实: 0**年1月4日,当事人施某在家给患者彭某挂水,并且现场发现客厅的西侧厢椅上有1瓶用完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客厅西侧厢椅上发现病人收费本1本。现场并未发现处

方和发票。经过进一步调查,当事人施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家中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在调查过程中,因当事人拒不提供账册、票据等经营收支凭证,且本局无法继续调查当事人的经营收支状况,故无法确定其违法所得,视为无违法所得。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20**年1月4日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及现场拍摄的照片3张; 、20**年1月4日制作的卫生监督意见书1份; 、20**年1月4日制作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1份; 、20**年1月4日对患者彭某所作的询问笔录1份; 、20**年1月5日调取的施某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20**年1月5日对施某所作的询问笔录1份; 、20**年1月5日制作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1份; 、20**年1月5日调取的病人收费本复印件3份。 证据材料说明如下: 以上证据材料1、2、3、4,反映了20**年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施某家中进行检查发现施某给患者彭小桃挂水,同时现场调取“病人收费本一份”,并要求当事人施某停止一切非法执业活动; 以上证据材料5,说明了当事人施某的基本身份资料;

“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

“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 “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送达”是 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的 行为,体现了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是行政处罚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2007年9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新颁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28号令)对与行政处罚有关文书的送达作出了新的规定(与原58号令相比),特别需要引起全系统执法办案人员的注意。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多数情况下需要向当事人送达两类文书,一类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达到听证条件的送达“听证告知书”),另一类是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8号令第52条和第66条、67条分别对这两类文书的送达进行了规范,从中可以看出,二者的送达要求存在一定差异:一、送达的时间“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的送达时间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对行政处罚建议批准后”,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时间是“宣告后当场”或“7日内”。二、送达的方式1、由于“处罚告知书”只是“拟处罚”的告知,对当事人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送达要求不是很严格,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但应当记入笔录,由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采取书面形式的,条文表述为“可以…可以…还可以…”,即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任意选择三种方式:

一是可以直接送达,二是可以委托当事人所在地工商机关代为送达,三是可以邮寄送达。该三种方法没有先后顺序,可以自行选择最妥当的方式。以上述口头或书面形式无法送达的,则需“公告”送达。2、“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能用口头方式送达。而且其他送达方式有先后顺序:首先应当直接送达,无法直接送达的才可以委托送达或者挂号邮寄送达(注意:与“处罚告知书”的邮寄送达不同),以上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才可以公告送达。这三种送达方式不能由执法人员自由选择,必须遵循上述顺序。目前要特别防止公告送达的滥用,不能以节约成本为由,直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否则就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会给行政机关自身埋下隐患。28号令第67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送达,可以选择公告媒体,一是全国性报纸,二是办案机关所在地的省一级报纸,三是工商机关公告栏,并可以同时在工商机关网站上公告。显然,单独在网站上公告是不允许的,因为对某些群众来说,网络不是其能够获得社会资讯的可行方式。至于工商机关公告栏的公告方式,笔者认为应非常慎重,显然工商机关的地理位置、公告栏的显眼程度、公众的阅读习惯等,决定了当事人对公告的注意程度,如果当事人确实没有发现公告栏而不了解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在之后可能发生的行政诉讼中,法院系统认可此种公告方式的几率很低。三、送达的法律意义1、“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一旦送达,就意味着开始

刑事申诉状 家属

刑事申诉状家属 申诉状是指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和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查案件的书状。申诉人曾某某,出生于1953年12月17日,汉族,中草药医生;电话18373××1698。申诉人不服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2000)涟刑初字第49号刑事判决书提出申诉。事实与理由:一、申诉人的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项“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该判决书称,“经审理查明,一、奸。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八日……第二天上午,肖某某要回家,被告人曾某某不准许肖某某回家,……强行和肖某某发生了性关系”。该判决书称人民检察院指控,第二天(7月29日)上午奸后,肖某某奋力挣脱后逃离。此处的认定没有证据。一九九九年八月三日上午肖某某在派出所的报案记录(公安卷二卷第20页第17行至18行肖某某说7月28日来曾某某家。住了四天,七月三十一日下午才回家。还有公安卷二卷第21页8行,肖某某陈述,“7月28日晚上是通奸;第21页17行肖某某陈述,“7月29日晚上是通奸;第22页12行肖某某陈述7月30日晚上是通奸。证明所谓奸是无中生有,检察院指控7月29日奸后“肖某某奋力挣脱后逃离”更是凭空捏造。法院卷第46页,证人龙少年(肖某某丈夫的哥哥)说一个人要凭良心讲话,他们是通奸,不可能是奸,我们曾经听说肖某

某与她的男人李迪清离婚。他证明肖某某是个性开放的女人,她丈夫管不了她。该判决书经审理查明申诉人“强制侮辱妇女。被告人曾某某曾与被害人肖某某发生多次两性关系。……被告人……拍摄肖某某的裸体照数张,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晚,被告人曾某某将肖某某的裸体照片拿给涟源市荷塘镇建新村肖泳华等村民看,并散布诋毁肖某某的言语”。拍摄裸体照是肖某某自愿拍摄艺术照。证据在原法院一卷第77页:肖某某1999年7月15日写的字据:“如果李迪清(她丈夫)与人民法院来找自下(麻烦)一切责任由肖某某本人承担”。在原法院一卷第80、81页有肖某某裸体的自然笑盈留影。在公安二卷第11页3行至6行肖某某承认住到7月17日等洗出裸体照片,带走两张才走;肖某某照裸体照的原因是她要表示嫁给申诉人的决心,同意照裸体做为艺术品纪念,并承诺她如违背诺言,自己负法律责任,以字据为证,判决书称“捆绑”、“强迫”没有证据支持。判决书称申诉人把裸体照给肖泳华等人看了,案卷中五个证人只有肖泳华一人证言看到了肖的裸体照片。他称他和李国光二人在一起看了裸体照片,但李国光是肖某某的舅表哥,他的证言称没有看到裸体照片(公安二卷第49页),证明肖泳华的证言是伪证。强制侮辱妇女罪没有事实依据。申诉人与肖某某自1998年4月开始同居,起初是因为申诉人给她丈夫看病,申诉人的家与肖某某的家距离15公里以上,有时住在她家,多次发生性关系。她丈夫也知道。法院一卷第47页、50页,龙少年、彭菊青证明:申诉人在肖某某家里晚上和她一起睡在他们的床上,她丈夫睡在客厅的凉床上。1998年12月,肖某某偷了申诉人5000元,

行政处罚告知书

浙安监管法规〔2006〕105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修改《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浙安监管法规〔2005〕92号)下发后,各地积极贯彻实施,有效地规范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确保依法行政。根据各地执法实践,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为更加明确告知事项,现对其中?行政处罚告知书?文书格式进行修改。修改后分为符合听证条件和不符合听证条件的两种情况?行政处罚告知书?,现印发给你们,请正确使用。 附件:1. ?行政处罚告知书?(适用符合听证条件)

2. ?行政处罚告知书?(适用不符合听证条件)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 ×××安全省生产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安监罚告〔200×〕××号 : 经查,你单位(个人)的以下行为 违反了规定,依据,拟对你单位(个人)作出 行政处罚。 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单位(个人)可在收到本告知书后3日内,向我局提出要求组织听证,逾期视为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本局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电话: (盖章) 年月日 接收人意见: 本告知书已于年月日时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注: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附件2 ×××安全省生产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安监罚告〔200×〕××号 : 经查,你单位(个人)的以下行为 违反了规定,依据,拟对你单位(个人)作出 行政处罚。 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你单位(个人)可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向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 本局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电话: (盖章) 年月日 接收人意见: 本告知书已于年月日时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注: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刑事申诉状范文

刑事申诉状范文 申诉人:张某,系在监执行刑罚犯罪分子肖某之母,56岁,汉族,农民,住某某市某某街道办事处某某村,身份证号为:aaaaa. 申诉人:肖某某,系在监执行刑罚犯罪分子肖某之父,56岁,汉族,农民,住某某市某某街道办事处某某村,身份证号为:bbbb. 申诉人对(2008)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2008)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据以认定犯罪分子肖某在某某服装大世界行窃的证据不确实、充分,对该项盗窃罪应当依法撤销;关于2008年1月8日肖某所涉盗窃及抢劫案件,原审将该行为认定为抢劫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款规定的适用法律错误,恳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予以再审。

事实与理由: 一、关于(2008)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对肖某在招远服装大世界所犯盗窃罪之认定情况。 1、本案存在如下诸多疑点: (1)既然认定肖某采取撬门之手段进入服装店,那么,肖某是采用什么作案工具撬门进入服装店呢?案发后该工具藏匿何处还是抛弃?公安机关没有取得该作案工具之确凿证据,在对于认定盗窃罪至关重要的撬门作案工具没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的前提下,何以对申诉人认定盗窃罪? (2)既然认定肖某雇车将部分服装拉至家中,那么,肖某所雇用谁的车辆、车辆牌号、何人驾驶、何时运输等本案重要证据应该在刑事侦查中予以查实,但是,对此重要证据公安机关未予查明。尤为重要的是,(2008)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认定肖某窃取某某市服装大世界服装660件

套,那么,案发当晚肖某是何时实施的盗窃作案?多达660件套的服装是怎样由某某市服装大世界转移出去?如此数量之大的服装盗窃案件,是否系肖某一人独自完成?从某某服装大世界转移出去660件服装,是否存在共同犯罪嫌疑人?案发当晚,窃取660件套服装后是直接联系车辆运送转移至他处隐藏还是直接雇佣车辆运送至其母亲张某处?上述案件事实在(2008)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中没有明确记载。与本案具重大关涉的上述案件事实都没有查清,如此一来又怎么能轻易对肖某定罪处罚呢? (3)某某市服装大世界的服装于2007年12月13日晚上被盗,而步某所述在2007年12月中旬肖某未到过台球厅,该证人证言对认定申诉人涉嫌盗窃服装一案无任何价值。当下国家经济发展程度高、人员流动量大,步某作为台球厅老板,其不可能准确记住每一位来台球厅打台球消遣的顾客。这里存在步某记忆错误的可能,不排除肖某当时确实到过步某开设的台球厅,但是步某却无法清楚记住。反之,即使当时肖某确实没有到过步某开设的台球厅,对于本案某某市服装大世界的服装于2007年12月13日晚上被盗有何价值?充其量证实肖某在撒谎,即便如此步某之证言也不能作为据以证实肖某实施盗窃服装之证据使用。

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曲沃县财政局处理事项告知书曲财罚告号****:你单位因以下的行为:年度大额现金支出金额共计元。 以上行为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前款结算起点定为一千元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责令改正,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年度未按规定取得票据金额共计元。 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元的经济罚款。 列支招待费超标实际列支元。 以上行为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以及第十四条四其它违反规定使用财政资金和《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三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并退回有关财政资金。 擅自采用其它方式采购金额元。 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它方式采购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

单位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元罚款的处理决定。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金额元未及时上缴。 以上行为违反《山西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根据第三十五条四未按规定将预算外资金上缴财政专户的,责令改正,并可处违法金额%至%的罚款的规定,我局限你单位于月日前将固定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元上缴县财政专户,并处以元的经济罚款。 会计核算不规范。 以上行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我局决定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并于月日前报财政局监督检查股备案。 你单位因上述行为,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元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如对我局拟作出的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日内书面向我局提出。 逾期不进行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单位:曲沃县财政局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附:送达回证年月日第二篇:行政处罚通告字通告全体同仁:年月日时分,仓库搬运组员工周双明与李孝连在早餐时闲聊,引发口角,继而爆发为肢体冲突。 周双明李孝连的打架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为严肃纪律教育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存根)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存根) 2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罚先告字[ ]第号罚先告字[ ]第号 :: 你(单位)因的行为,你(单位)因的行为,违反了违反了 的规定,骑的规定根据的规定,根据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做出缝本机关拟对你(单位)做出 的处罚。的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章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单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到×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到×××(地点)进行陈××(地点)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述、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行政机关印章行政机关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22、陈述(申辩)笔录 陈述(申辩)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陈述(申辩)地点: 陈述(申辩)人:性别:工作单位:电话: 住址:邮编: 与本案关系: 记录人:工作单位: 陈述(申辩)请求: 事实和理由: 应经当事人核阅后签注“陈述(申辩)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陈述(申辩)人签字:年月日记录人签字:年月日 第页共页

23、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罚听告字[ ]第号 : 你(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因行为,违反了《……法》的规定。本机关依照《……法》 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种类、数额或者期限)行政处罚。 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天内向我厅(局)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被告知人:年月日 (行政机关印章) 年月日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存根) 24、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听通字[ ]第号听通字[ ]第号 被通知人被通知人(个人)姓名性别 住所骑所在单位地址 案由被通知人(单位)名称地址 听证方式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 听证主持人本机关定于年月日时分在公开听证员章(不公开)举行一案听证会,请准时参加。当事人无正当理书记员由不参加听证会,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通知内容(行政机关盖章) 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年月日注:当事人的听证权利、义务见下页

(完整word版)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

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 陈述申辩人:XXX有限公司 陈述申辩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 2、相关事实证据申辩 陈述申辩事实及理由 我站收悉贵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现申辩如下:望贵局领导研究后撤销处罚。 一、该项目投资未达到公开招标的规模。XXX站站区道路改造项目为企业自筹资金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为XXX万人民币,在第一章招标邀请书中2.4款中明确提出项目总投资额约170万元人民币,实际工程结算总额为人民币壹佰柒拾壹万零陆佰捌拾伍元玖角整(¥1710685.9元)。未达到公开招标要求的200万元投资规模。 二、该项目不适用“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XXX公司隶属于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比例为76.83%;而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属于民营企业。XXX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为民营企业,因而此次招标不适用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第四项违犯法律的相关条款“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三、此次站区道路改造项目邀请造价咨询公司进行项目造价预算,

预算价达到2293993.89元,由于造价咨询公司套用市政道路工程消耗标准,但该项目属于电站内部环境改造,与市政道路工程情况不符,故我站未认可用预算价作招标控制价。我公司一直遵纪守法,恪尽职守,对股东负责,对股民负责。就贵局检查发现该项目招标过程管理中的相关问题,我站一定虚心接受,并表示以后一定守法履行,加强工作责任心。感谢领导批评教育,恳请贵局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内容。 此致! 陈述申辩人:XXX集团 2018年年月日

刑事申诉状经典范文

刑事申诉状经典范文 引导语:所谓刑事申诉状,其实是指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制作并使用的文书。。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刑事申诉状的经典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郑某明,男。 申诉人因盗窃一案,对某县人民法院(2011)某刑初字第112号刑事判决书不服,依法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1、撤销某县人民法院(2011)某刑初字第112号刑事判决书。 2、判决申诉人无罪。 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严重错误,是一起重大冤案,申诉人根本未参与盗窃。 基本事实是:2011年6月14日晚12点,同乡郑某亮在某县某公园睡觉,被巡防员带走调查,随后郑某亮被放出来,打电话要申诉人接他回旅店,申诉人打车去接郑某亮,结果巡防员将两人一起扣押,民警在郑某亮放在旅店的黑包里发现赃物,就认定是共同盗窃。可申诉人根本就不知道郑某亮黑包里是什么东西。民警就开始实施严重的刑讯逼供行为,让申诉人跪地,戴手铐,然后踢足球一样拳打脚踢地暴打,申诉人牙齿碰掉了,痛得头冒大汗,快要昏倒,就咬舌自尽,民警才暂停暴打。此后,不断折磨我,逼迫我签字,为了保命,我只有先签字。送到看守所后,管教发现申诉人多处青紫,牢友也发现申诉人已成残疾。申诉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补充侦查、法院四次庭审过程中,都作无罪辩解,一再强调那些供述是公安人员刑讯逼供,强迫自己签字的,与自己所说的完全不相符。 二、原审认定申诉人犯盗窃罪,完全是一起冤案,申诉人根本未参与盗窃,指控申诉人的证据也不足。具体理由如下: 1、指控我的有罪证据之一是同案犯郑某亮的供述,可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在没有其他目击证人的情况下,仅有郑某亮的口供也不能认定申诉人参与盗窃,而且郑某亮在第四次的庭审中,也改变了供述,

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本

行政处罚决定书 X烟专罚〔XXXX〕XX号 当事人:陈XX 性别:男 年龄:XX岁 身份证号:32070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32070XXXXXXX 营业执照号码:XXXXXXXXXX 字号:XXXXXXXXXX 经营地址:XXX市XXX县XX路1号门面 委托代理人:无 案件来源:X年X月X日,我局在位于XXX市XX县XX路1号门面,当事人的经营场所(XX超市)内,查获下列卷烟:84`S南京(精品)5条、84`S南京(红)5条,合计10条,案值人民币1550元(市场中间价)。当事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其证号为32070XXXXXXX。因上述卷烟均有明显假冒特征,其行为涉嫌销售非法生产卷烟,本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于同日立案调查,对上述卷烟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存放于XXX烟草专卖局先行登记保存库,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XXXX年X月X日,我局对当事人下发了《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告知其被登记保存物品已抽样送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烟草产品质量检验站鉴定。 违法事实:经过审理查明,上述卷烟均系当事人从上门推销卷烟的男烟贩处购进并全部放在经营场所销售。具体情况如下:84`S南京(精品)5条(进价150元/条,售价200元/条)、84`S南京(红)5条(进价60元/条,售价110元/条)。因均未售出即被我局查获,无违法所得,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其销售非法生产卷烟违法销售总额为人民币1550元。 上述卷烟经检测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均属非法生产卷烟,该检测结果已告知当事人。 证据: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一)程序部分。证明我局对当事人陈XX涉嫌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的程序合法。 1.X烟专处立[XXXX]XX号《立案报告表》,书证,证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立案批准程序; 2.《先行登记保存批准书》,书证,证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批准程序; 3.X烟专存处[XXXX]XX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书证,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规定,在7日内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进行了处理; 4.X烟专检告[XXXX]XX号《卷烟鉴定结果告知书》,书证,证明按照法定程序告知了当事人鉴定结果以及申请复检的途径和期限; 5.X烟专处终[XXXX]XX号《调查终结报告》,书证,证明按照自立案之日起30内调查取证终结。 (二)事实部分。证明当事人陈XX涉嫌销售非法生产卷烟行为的时间、数量、销售总额等。 1.XXXX年X月X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检查笔录,证明当事

关于刑事申诉状的概念及格式范文

关于刑事申诉状的概念及格式范文 引导语:刑事申诉书是申诉人不服判决、裁定的书面声明,也是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的依据。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刑事申诉状的概念及格式,欢迎参考借鉴! 一、概念及作用 刑事申诉状是申诉人因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交的、请求按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案件重新审理的法律文书,也是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的依据。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刑事申诉状的结构与民事申诉状结构相同。但应注意,刑事案件的申诉往往是被告人委托其近亲属进行的,但这不改变申诉人的主体资格。 三、注意事项 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当帮助申诉人制作刑事申诉状,提出明确的申诉请求,并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对申诉请求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论证,明确表述不服生效判决、裁定的意见和申诉理由,并提出新的证据和证人名单。申诉状经申诉人签名或盖章后,送交有管辖权的有关机关。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诉人不服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既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人民检察院

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则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申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则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受理。代理律师应指导申诉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申诉状的机关。 律师接受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担任刑事申诉案件的代理人,在代理申诉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 提出申诉请求应当有足够的证据。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生效判决、裁定,请求司法机关重新审理,应当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否则很难达到申诉的目的。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当尽量调查、收集新的证据,以保证申诉请求有足够的证据支持。 ? 当事人的申诉条件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代理律师经过对有关证据的审查,确认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判的请求: 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腐、枉法裁判行为的。 【范式】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___字〔___〕第___号 ___________: 你(单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__行为,违反了《________法》__________的规定。 违法行为等次:依照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你(单位)的违法行为为轻微(属于一般的认定为一般、属于严峻的认定为严峻,属于专门严峻的认定为专门严峻)。 拟给予处罚的依据和种类:本机关依照《________法》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下列行政处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轻微、一般、严峻或者专门严峻的处罚标准) 申请听证的期限: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厅(局)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被告知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政机关印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____字(____)第____号 _____: 你单位(户)____________的行为,违反了_____第____条和__________的规定,我局拟依照________第____条和____________的规定,对你单位(户)的土地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户)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应当在接到本告知书后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收件人签名(盖章)(印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告知书一式四份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_____有限公司乌拉盖开发区分公司: 你(单位)未按照临时用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四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恢复土地原貌。 2、对该公司处以27706.5元即违法建筑物每平方米30元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上述权利,请在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_____治理区国土资源局 20xx年4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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