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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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制度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促进人企和谐发展的局面,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内各部门从事直接接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

工种及进入本矿的新员工,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

(二)职责和权限

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

并监督实施,由培训学校负责具体实施。

(三)培训内容

煤矿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具体包括:

1.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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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培训形式

1.按照培训进行的时间,分为岗前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培训。凡是进入本公司的新员工,在体检合格后,由培训学校对其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具体工作。在岗职工要每年进行一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

2.按照培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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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专项培训和集体培训。专项培训针对的是从事专门作业的人员,就其作业过程当中涉及到的专门知识进行的培训,集体培训针对的是所有从事煤矿作业的人员,就煤矿作业场所当中必须掌握的技能和职业卫生知识进行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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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因素与防护知识安全培训

沙州电厂二期“上大压小”扩建工程 承包单位:合同号: 监理单位:江苏科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号: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表BA-7

培训日期:记录人: 职业危害因素与防护知识 一、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利 1、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 2、接受职业健康监护权; 3、知情权; 4、请求权; 5、检举、控告权; 6、拒绝作业权; 7、民主监督管理权。 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劳动者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3、劳动者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劳动者应当自觉地接受用人单位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教育和培训,掌握所从事工作应当具备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和技能。 5、劳动者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的负责人报告。 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结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特种作业劳动防护用品标识 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采用古代盾牌形状,取“防护”之意。盾牌中间的字母“LA”表示“劳动安全”之意,编号采用三层数字和字母组合编号方法编制,分别表示获得标识使用授权的年份,获得标识使用授权的生产企业所属的省级行政地区的区划代码,产品的名称代码和获得标识使用授权的顺序。 2、标识边框、盾牌及“安全防护”为绿色,“LA”及背景为白色,标识编号为黑色。 五、安全帽、安全带的正确使用和佩戴 (一)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伤害。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巴东县沿渡河镇两河口加油站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巴东县万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月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职工的预防意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公司各部门和生产单位。 第二章预防措施 第四条在接受建设项目时,应向建设单位索取该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含职业卫生专篇)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五条生产单位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确定的职业病危害类别 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六条生产单位应配备有效的通风、排毒、除尘、消音、防振、降温、保暖、供氧等职业病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防尘毒口罩、耳塞、防护服(鞋帽、手套、眼镜)等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将其发票复印件及发放清单报公司质安监部。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经常性的维护、检修,保证其性能和效果。并将其详细资料报公司质安监督部。 第八条在醒目的位置设立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第九条生产单位应主动联系工程所在地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 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

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主管职业安全卫生的副总经理和工会主席任副主任,成员……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董事长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主管职业安全卫生的副总经理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与操作规程

目录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管理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术语、定义 1、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围的疾病。 2、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三、管理职责 1、安全部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施工生产公司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2、综合事务部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3、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公司,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入公

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

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 二O一O年五月二十日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丰原马鞍山生化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第一部分职业病定义与范畴总论一、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职业危害因素(一)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化学因素()生产性粉尘。 如矽尘、煤尘、水泥尘、石棉尘、有机粉尘等。 ()生产性毒物。 如铅、苯、汞、一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 .物理因素()异常气象条件。 如高温、高湿、低温等。 ()异常气压。 如高气压、低气压。 ()噪声、振动。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非电离辐射。 如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微波、激光()电离辐射。 如α、β、γ、X射线等.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源体总论(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劳动组织和劳动休息制度不合理。 .劳动过度精神(心理)紧张。 .劳动强度过大劳动安排不当不能合理安排与劳动者的生理状况

相适应的作业。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劳动时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 如视力紧张等。 .长时间用不良体位和姿势劳动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劳动。 (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自然环境因素的作用。 如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 .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 如有毒与无毒的工段安排在同一车间。 ).来自其他生产过程散发的有害因素的生产环境污染。 三、法定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年月日正式实施。 、所谓法定职业病是指由国家确认并经法定程序公布的。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我国卫生部于年颁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规定了大类种法定职业病其中尘肺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种职业中毒种职业性物理因素疾病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种职业性皮肤病种职业性眼病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种职业性肿瘤种其他职业病种。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引发职业病的条件:有害物质的性质、作用人体的量(剂量浓度接触时间)、设备防护条件、个人健康状况。

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372-17 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应当采用先进技术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要求。 2.公司应加强设备和工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3.公司在改革工艺和技术革新时,应采用低毒物质替代高毒物质,加强通风排毒、排尘,实现机械化、密闭化和自动化。 4.公司必须对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进行上岗前和定期的职业卫生和健康教育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器材。

5.公司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安排专人管理,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6.对易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及其它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应设警示牌,配备有效的紧急防范设施和医疗急救用品,并有应急救援的组织措施。 7.公司必须为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监督其正确使用。 8.易发生急性中毒事故的作业,公司必须加强安全卫生管理,在作业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保证贯彻执行。 9.公司必须进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定期检测。 10.公司必须配合地方卫生监督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卫生调查,如实反映职业卫生的现状和实际情况。 11.涉及有毒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其职业

年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良庄矿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我矿职业卫生管理,改善劳动条件,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本矿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的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 3、各部门及基层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防治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好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 1、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建立并完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网络,配备专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人员,区队配备兼职职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形成矿、区队两级管理网络。 3、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和作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作业人员的职业史(含工种的变动)、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治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档案资料由专人负责。 4、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实行日常检测与定期检测相结合,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检测项目和频次,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接到检测、评价报告后,及时归档和上报,并按规定向员工公布。 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定期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

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6、坚持“早发现、早治疗、早调离”的职业健康监护原则,积极做好职业病人康复工作,对确诊的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定期组织复查和进行治疗疗养。 7、坚持“预防为主、宣教为先”的职业健康教育方针,对作业人员上岗前及在岗期间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防护措施和职业危害事故典型案例分析。职业卫生培训时间,初训不少于6学时,复训不少于3学时。 8、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综合治理,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将职业危害控制在初始阶段。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9、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10、按规定按时为在有职业病危害的场所作业的人员发放符合要求的合格的防护用品。 三、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公司成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成立由董事长、党委书记邢茂俭、经理陈建文任组长,经营副经理沈祖霖、总工程师刘光木、安监处长李宗峰任副任副组长,分管副总及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卫生科,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安监、通防、人力资源部、工会、宣传等部门要加强

职业病防治培训内容

职业病防治知识 一.职业病概念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X射线,γ射线,细菌接触粉尘,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化验监测中心的特点是接毒接尘,其职业病预防与防治有其自身特点。 在化验室的生产过程当中,职业病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①生产性毒物中毒,如刺激性气体对人体鼻、眼、嘴、呼吸道的伤害,金属中毒,有机试剂或无机试剂中毒等一系列在化验分析中,由于接触生产性毒物发生的中毒,即称为职业中毒。;②加工过程中,尤其是破碎、筛分、细磨及球磨磨样等操作环节中所引起的粉尘、噪音对人体呼吸道、肺部及听觉上的伤害。 二.几类职业病的预防与处理 1.急性职业中毒的现场处理 吸入中毒的患者,应首先从中毒现场抢运到新鲜空气处,保持安静、保暖、解开衣扣和裤带,保持呼吸道畅通。经皮肤吸收中毒的患者,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清水或解毒液彻底冲洗皮肤,要特别注意冲洗头发及皮肤皱褶处。经口中毒的患者及时催吐、洗胃、导泻,但强酸、强碱等腐蚀性毒物口服后不宜催吐、洗胃,可服牛奶、蛋清以保护胃粘膜。经抢救时要仔细检查,抓住重点。如果呼吸困难,应立即用氧气吸入。心跳呼吸停止者进行胸外心脏挤压术和对口人工呼吸。现场若备有特效解毒药品,要及时使用。经初步抢救后迅速转运到附近医院进一步抢救治疗。 2.中毒后的自救互救 当你发现突然有大量毒气散发时,要迅速戴上适合的防毒面具。如果身旁无个人防护用品,可拿湿毛巾、手帕或衣物包住口、鼻,并立即离开毒源向上风向跑。皮肤和眼睛受到毒物沾染时,迅速用清水彻底冲洗。接触大量毒物后,如感到不适,要及时找医生检查。 3.刺激性气体中毒处理 对眼和呼吸道、皮肤有刺激作用的有害气体或蒸气称为刺激性气体。其品种很多,有二氧化硫、硫酸及三氧化硫、硝酸及氮氧化物、盐酸、氟化氢、氯、光气、三氯化磷、三氯氧磷、氨、溴甲烷、氯化苦、硫酸二甲酯、二异氰酸甲苯酯、氯甲基甲醚、甲醛、丙烯醛、臭氧、氧化镉、羰基镍、硒化氢等。其中常见的有氯、氨、氮氧化物、光气、氟化氢、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氯化氢等。预防刺激性气体中毒的关键:大多数刺激性气体中毒是由于意外事故或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的。另一方面。设备跑、冒、滴、漏也是造成急性中毒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预防的重点是加强安全管理,防止跑、冒、滴、漏,杜绝意外事故。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办公室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由组长牵头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协助上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7、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8、依法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岗前职业病危害告知。 福建省国泰建设有限公司 上杭县医院整体搬迁建设施工项目部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所属各部门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与已进、新进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公司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办公室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公司每年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职工 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6、经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7、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8、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9、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 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福建省国泰建设有限公司 上杭县医院整体搬迁建设施工项目部

职业危害培训材料教学总结

矿山职业危害培训材料 一、与矿山职业病管理与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 与矿山职业病管理与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矿山企业必须向职工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作业场所(矿山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矿山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卫生部负责拟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 矿山生产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工作环境比较差,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种职业危害,包括粉尘、毒物、噪声、振动、高温、高湿等,由此导致各种职业病并存,如尘肺病、慢性职业中毒、急性职业中毒、职业性眼耳鼻喉病及职业性皮肤病等,其中以尘肺病为主,包括矽肺病、煤肺病、煤矽肺病等,占各种职业病的70%以上。 我国煤炭行业已建立并形成了以煤炭职业医学研究所为中心,各矿务局职防院所为基础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网络。《矿山安全规程》第

四编对矿山企业职业危害的管理和监测、健康监护作出了明确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毒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矿山安全规程》规定了作业场所中粉尘(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要求及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的要求。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措施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矿区水源和供水工程应保证矿区工业用水量,其水质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矿山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对生产性毒物、有害物理因素等进行定期监测。 健康监护的内容包括健康检查、健康档案、健康状况分析等几个方面。矿山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接触粉尘、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等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矿山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予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业病报告工作。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治疗应由取得相应资格的职业卫生机构承担。 《金属非金属矿安全规程》第七章为职业危害,包括管理和监测、健康监护两部分内容。该规程对金属非金属矿山的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水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规定了监测标准,对矿山职工的健康检查,作业人员的健康要求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采矿业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 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职业病防治 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 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对各自产生的职业 危害承担责任。 第三条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四条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监 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 案,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使用有效的职业 危害防护设施,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符合要求的职业

危害防护用品。 第五条对职业危害防治应从人、设备、环境三个方面综合考虑,从以下措施依次入手:首先,治本的对策是使生产过程不产生危害因素,根本的途径是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并禁用剧毒原料。其次,控制作业场所有害物质的空气污染是当前主要的卫生工程技术措施,包括对有害物质产生源的封闭、阻断、屏蔽、通风,局部通风与全部通风。最后是采取个体防护性措施。 第六条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危害,对所造成的职业危害后果承担责任。同时,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第七条对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

《安全教育》之职业病危害培训内容

职业病危害培训内容 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一、有关术语和定义 1. 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3.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4.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耿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害的特殊生理或病态状态 二、我国职业卫生现状分析 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 1.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三十多个行业,法定职业病名单达115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及新发病人数量,都居世界首位。 2.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近十年职业病发病情况呈现明显的凹形反弹倾向。发病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后又呈反弹趋势。其中主要是尘肺病检出率显著回升。 3.我国的职业危害主要以粉尘为主,职业病人以尘肺病为主,占全部职业病的71 %,中毒占20%,两者占全部职业病的90%。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肺最为

严重,尘肺病患者中有半数以上为煤工尘肺。 4.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算,每年我国因职业病、工伤事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 2000 亿元。 5.职业性疾患是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因素,所波及的后果往往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急性职业中毒明显多发,恶性事件有增无减,社会影响大。 6.对职业卫生机构和队伍现状调查表明,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网络,但依然存在队伍数量少,质量不高;文化素质偏低,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比例较低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 7.对我国职业卫生投入调查表明,各级政府自1999年起职业卫生投入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但由于基数低,人均职业卫生投入明显不足,与经济发展水平极不适应,造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得不到保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防治检测不到位。近十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数每年保持在 70 万个点次,但检测企业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下降了近40%,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达标率则增加到 75 %。检测企业数的减少和达标率的升高这一相互背离的结果,反映随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化,检测的数据不能真实地反映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实际情况。疾病信息监测系统不健全。 2.企业不重视。一些乡镇企业、个体经济企业生产力低下,设备简陋,无任何防护设施;管理混乱,制度不全;人员整体素质低,法制观念淡漠和愚昧无知等;个别企业无视劳动者健康权益,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权益得不到保护。特别是农民工从事的职业多为职业危害严重的职业,其社会保障、职业防护等都难以得到保障,职业危害不可预见因素明显增加,健康影响难以估计和控制。 3.在我国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的同时,一些具有风险性的产品由境外向境内转移,从城市和工业区向农村迅速转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职业病危害因素转移非常严重。

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传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传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传培训教育工作,促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 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遵守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职工职业安全健康素质,防止 伤亡 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防治法》以及国家安监总局《生产 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传和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工作。 第三条公司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传、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工作制度。安全健康培训教 育是职工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并优先保证其所需人员 和经费。 第四条公司各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和省、市组织的安全管理资格培训考核,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传 第五条各工程公司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和安全职业健康专业知识以及公司、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 作,使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第六条公司在安全生产月或必要时开展大型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传及培训教育活动,各工程公司要根据公司的安排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传 训教育工作。及培. 第三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的通知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三、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

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四、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国办发〔2009〕43号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修订版,2010年国务院令第586号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卫生部令第91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五、职责范围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2)组织制定和审批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保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的资金等资源的投入,以有效措施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 (4)领导和支持职能管理部门工作,赋予环境、职业健康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总则 1、为了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制订本制度。 2、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员工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条件,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 3、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各级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安全部是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主管部门(是专职职业卫生人员),协调各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5、本单位职业危害的类型有:高温、粉尘、。 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2、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的有关工作,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要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

议和措施,项目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4、做好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因故停用设备设施应办理停用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设备设施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负责填写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6、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负责,做到岗前按规定做好设备点检工作,班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班后做好清扫工作。 7、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采取防治措施,防治故障扩大并通知维修人员及时处理。 8、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进行检修和维护,定期检测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9、设备设施经技术鉴定不能满足职业危害防护要求,要及时进行更新。 10、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外包给不具备

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试题库完整

职业健康培训题库 一、判断题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24ppm。 (√) 2、《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不适合煤矿地面作业场所。 (×) 3、《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 (√) 4、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 5、采煤防尘的主要技术措施包括煤层注水、采空区灌水防尘、机采工作面防尘等。 (√) 6、尘肺病的发生与工人接触矿尘的时间长短没有关系。 (×) 7、尘肺是长期吸入生产性无机粉尘所致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一类全身疾病的统称。 (√) 8、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9、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劳动者,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随访,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 10、对患有职业禁忌、未成年人、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禁忌范围的工作。 (√) 11、对已确诊的职业病人,应及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赔偿。 (√) 12、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相关费用。 (√) 13、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产整顿,经治理后获得允许,方可重新作业。 (×) 14、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可导致肺组织纤维化,最终导致尘肺病。 (√) 15、根据振动作用于人体的部位和传导方式,可将生产中振动分为局部振动和全身振动。 (√) 16、呼吸性粉尘是指能被吸入人体呼吸系统的悬浮粉尘。 (×) 17、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 18、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19、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人正式生产和使用。 (√) 20、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 21、进行爆破时,使用水炮泥可以有效的达到防尘的目的。 (√) 22、井下防尘的主要措施是以湿式作业,并加强通风。 (√) 23、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以及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 24、掘进机的内喷雾装置使用水压不得低于4MPa,外喷雾装置使用水压不低于1.5MPa。 (×)

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示范文本

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 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组织对 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 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 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 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职业卫生 知识教育培训。 二、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入矿职工的培训,新入矿职工在上岗前应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由矿培训中心进行培训,培训中心应依据计划表按时实施培训,并负责培训全部事宜,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职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各工区、科室应对本单位职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卫生教育学习,生产工区每2个月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辅助工区、职能科室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并有教育学习记录。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止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理》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和职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必须与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职业危害的防治与控制效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3)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并记录。 (4)公司必须告知从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存在的危险危害性及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危害等。 (5)公司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防护用品。 (6)公司应当为从业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从业人员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7)严禁使用童工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危险品的作业。 (8)严禁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混在一起,严禁作业过程中饮食、进水。 (9)有害作业场所尽量与无害作业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严禁住人。 (10)企业为员工提供宽敞明亮、通风良好、无噪音的作业场所,并通过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流程,定期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把有害因素绝对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某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某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6325某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An occupational hazard preven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 2.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的,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

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3.矿成立防治职业病领导组 组长:矿长、书记 副组长:各副矿级领导 成员:各科(室)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职工医院 主任:贺建国 四、各有关单位职责 (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2)安全科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3)人劳科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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