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四边形思维导图精编版

平行四边形思维导图精编版
平行四边形思维导图精编版

平行四边形与多边形主题单元教学设计

主题单元学习目标

知识技能:

1、掌握平行四边形、菱形、矩形、正方形的概念,了解他们之间的关系;

2、掌握平行四边形及特殊平行四边形的性质与判定;

3、掌握多边形的内角和与外角和公式;

4、了解基础图形的密铺。

过程与方法:

1、经历平行四边形与特殊平行四边形性质与判定的探索过程,丰富学生从事数学活动的经验与体验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合情推理能力,增强学生的简单逻辑推理意识,使学生掌握说理的基本方法。

2、通过多边形内角和的推导过程,让学生体会并掌握知识转化的思想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通过实例引入,让学生体验数学在生活中的无处不在,体验数学图形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2、通过密铺图案设计,让学生体验到数学的美,培养审美意识。

3.通过小组合作学习,培养主动参与、勇于探究的精神.

:探索三角形内角和

)探索证明方法时,动态体现转化过程.

:探索三角形的外角性质

.自主学习,探索三角形一个外角与内角的关系;

.组内交流结论和方法;

.学以致用,用刚得到的结论,求出三角形的外角和;.开阔思路,用不同方法求得三角形的外角和.

第二课时:多边形的内角和与外角和

利用几何画板中的自定义工具进行拼图

活动三:用大小形状相同的任意四边形能实现镶嵌吗?

【活动步骤】

(1)小组合作:用任意四边形的纸片或课件拼图实验;

(2)个人思考实验结果,用所学或活动2的结论解释实验结果,小组交流,形成共识.(3)把你的结论,连同活动2的结论记录下来,形成一个实验报告.

【技术应用】

用几何画板探讨任意四边形的镶嵌方式.

第二课时镶嵌(二)

活动一:设计一个由多边形或多边形的组合构成的平面镶嵌图案.

【活动步骤】

(1)个人设计镶嵌图案,要求用实物(纸片)拼成粘贴,或借助绘图工具(绘图工具、几何画板等)画出图案;

(2)小组交流,修改完善自己的图案,形成作品(纸质稿或电子稿).

(3)班内进行作品展示交流.

评价要点1.能否正确理解平面镶嵌的概念.

2.能否借助镶嵌的基本条件准确判断正多边形及其组合可否实现镶嵌.3.从设计的镶嵌图案中评价其方法的创造性和思维的发散性.

民法典合同编学习笔记

民法典《合同编》的制度革新及评价 (2020年4月6日) 一、合同通则 (一)内在体系的悄然变化 1. 返本:契约自由 合同法:契约自由+鼓励交易:以往强调鼓励交易→返本:契约自由 例证: (1)民法总则133条,民事法律行为取消合法性内涵,凸显意思表示。(民法通则54条)

(2)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有无之间)→可撤销法律行为(全有全无)(限制了法院变更合同的权力)(吸收了民通解释73条规定) (3)情势变更:再协商义务(民总533条) 问题:协商义务是法定义务吗?真正义务V.不真正义务? 2开新:升华契约正义 (1)格式条款

(2)新制度:强制要约(494条) 问题:人权保障义务(eg.电信、电)、私人主体的普遍服务义务?混淆公法和私法差异(国有企业也是私主体) (二)债总规则的实质回填 重要特色:中国民法典无债编。 1.传统民法典:财产法基础:物权-债权二元结构 2.中国民法典的债法 (1)形式:合同编+侵权编 (2)实质:债总=合同编规则+合同编规则的准用+准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无+专属合同编的内容+侵权编***法律准用(468条) *例证: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1.多数人之债(规定在合同履行)

(1)可分之债(517)新规定:未规定标的不可分之债。 (2)连带之债(518、519) *问题: 1.法定追偿权(追多少?)+法定代位权(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 2.协同债权(共同债权)/债务eg.甲100万遗产债权,ABCD债务人(3)连带债务中具有涉他效力的事项

*问题:遗漏了时效规定→连带债权债务类似于公司法决议的规定 2.真正利益的第三人合同(522)V.(合同法64) *第三人取得权利的模式:(1)直接取得,(2)同意,(3)未拒绝 问题:不想约定第三人,能否再约定其他人;第三人是出生小儿(三)合同成立的多元渠道 1.合同的成立方式:增加“其他方式”(471条)v.合同法13、25、32条

合同法知识点讲解

司法考试合同法总则听课笔记(一) 一、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有名合同,即法律民已命名的合同。 2.无名合同,即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 (1)借用合同: 指以非消费耗物的使用权为标的合同。 借用与租赁的区别:租赁有租金、有对价;而借用无对价。借用无对价决定了借用合同是单务的、无偿的、实践性的合同。 (2)消费借贷合同: 借贷与借用的区别:借用不转移所有权,借贷要转移所有权。 消费借贷:以可消耗物的占有使用为目的的合同。 例:甲乙为邻居,甲借乙10斤米,该借米合同即消费借贷合同。 消费借贷与借用的区别:借用是无偿的;消费借贷可能是有们的,可能是无偿的。一般认为,消费借贷合同是诺成合同。 区分有名、无名的意义:无名合同的适用规则,这规定在《合同法》第124条,有两个规则:第一,无保合同当然适用合同法总则;第二,比照分则中最相类似的规定适用。 例:借用合同比照,租赁合同的规则适用。 (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1.如果双方都负有义务,为双务;如果仅有一方负有义务,为单务。 2.常见的单务合同有:保证合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民间借贷。 3.区分单务、双务的意义: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以双务合同中。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1.划分标准:是否支付对价。 2.无偿合同包括:保证合同、借用、赠与 3.可为有偿也可为无偿的合同:民间借贷、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对于这类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另约定的话,法律推定为无偿。 4.区分有偿、无偿的意义。 有偿与无偿的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对于有偿合同,其违约责任原则上采无过错原则;对于无偿合同,无偿的一方实行过错原则,并且无偿的一方只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对方损失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 例证:合同法第189条、第374条、第406条。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1.诺成合同:指经过要约、承诺阶段,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 2.实践合同: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有标的物的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又称要物合同。 3.公认的实践合同有:动产质押、定金、借用、保管、民间借贷。 注意: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据此,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但是,按照合同法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显然是诺成合同,应以合同法为准。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1.要式合同:指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

民法结构图--思维导图

知识结构示意图 民法的起源 民法的本质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我国的民事立法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导论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民法的调整原则等价有偿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事件 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行为——有意 合法行为 行为事实行为——无意表意行为 不合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的概念和分类 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民事主体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责任能力 设立的原则 法人的设立成立的条件法人制度人格的变更 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变更组织形态的变更 宗旨的变更 法人的终止 法人型联营 联营合同型联营 合伙型联营

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时间性民事法律行为 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明示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默示形式 行为人合格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行为内容合法 行为形式合法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 意思决定不自由:欺诈、胁迫第三人影响,可撤消 意思表示不真实有意思的不一致单方 不一致双方:通谋 无意识:误解 错误 知识结构示意图: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的适用范围 代理的适用和种类委托代理 代理的种类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代理权的概念 代理权的产生 代理代理权及其行使代理权的行使 转委托 隐名代理 无权代理的表现 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效力 表见代理 代理关系的终止委托代理的终止 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的终止

民法总论 复习题

厦门大学网络教育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 《民法总论》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西湖商场采购员李某在上海参加会议时,见街上流行蝙蝠衫,便以西湖商场的名义与上海某服装公司签订了购蝙蝠衫一千件的合同。事后商场表扬了李某并向该服装公司付款。西湖商场对李某的追认属民事权利的() A、请求权 B、支配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 2、在对外关系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债务承担() A、有限责任 B、无限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按份责任 3、 8岁的小刚的父母离异,协议小刚随父亲生活,后其父母各自再婚,小刚在奶奶家居住,由奶奶照看,此时小刚的法定监护人是() A、其生父 B、其生母 C、其奶奶 D、其生父生母 4、下列权利中属于相对权的是:() A、人身权 B、知识产权 C、所有权 D、债权 5、甲委托乙代签合同,乙因病征得甲同意后又委托了丁代签合同,则甲、丁是() A、共同代理 B、单独代理 C、再代理 D、法定代理 6、下列各物属于集合物的有() A、一群羊 B、一栋房子 C、一套音响组合 D、一辆汽车 7、下列行为可适用代理的是()。 A、某歌星的演出 B、某画家允诺为某学校作画一幅 C、办理结婚登记 D、办理房产登记 8、诉讼时效是由:() A、法律直接规定的 B、当事人约定的 C、既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D、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 9、小李是甲厂的采购员,他到乙厂购货时,发现乙厂需要一批电脑,正好甲厂有剩余电脑,即以甲厂名义与乙厂签订购销合同。该合同()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10、黄云是革命老干部,退休后在家写回忆录。他要求单位派他原来的秘书帮他整理材料。黄某和他秘书间的关系是() A、指定代理 B、无法律意义的代办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 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 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 3、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 1、民法概述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 适用范围) 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 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 权利的救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3、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 4、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2、自然人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6、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 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7、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个 人合伙的债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 1、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 2、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任能力) 3、法人3、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登记)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 为) 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效民事行为的效 果民事行为的部分无效) (重点章节) 4、民事法律行为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 的类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 7、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效 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效果)

法规思维导图

建筑工程法规 建筑工程基本法律知识:31分 法律体系 基本框架: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高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 诉讼程序法构成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法的形式: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含义:1、创制机关性质及级别;2、外部表现形式;3、效力等级;4、地域效力;我国法 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 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全制定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根本大法,主要功能是制约和平衡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法律: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 布 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1、国家主权;2、各级人大、政府、法院、检查院的产生、组织、 职权;3、自治制度、行政区制度;4、犯罪和刑罚;5、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 6、税收基本制度; 7、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8、民事基本制度; 9、基本经济制度及财海关 金融外贸基本制度;10、诉讼和仲裁制度 建设法律包括专门的建设领域法律和与建设活动相关其他法律 专门法律: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相关法律:民法总则、合同法、行政许可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表现形式:后缀“条例” 现行建设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件、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城 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地主性法规、自法条例、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大及常委会,可 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表现形式: 后缀“**市**条例”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制定,部门首长签署命令公布,表现形式:后缀“规定、办法、 实施细则” 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联合制定规章

民法结构图--思维导图.

知识结构示意图民法的起源民法的本质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我国的民事立法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导论平等原则自愿原则民法的调整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事件 民事法律事实 合法行为 行为事实行为一一无意 不合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的概念和分类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责任能力 设立的原则 法人的设立成立的条件法人制度 人格的变更 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变更组织形态的变更宗旨的变更 法人的终止 法人型联营 联营合同型联营

合伙型联营 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时间性民事法律行为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明示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默示形式 行为人合格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行为内容合法 行为形式合法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 意思决定不自由:欺诈、胁迫第三人影响,可撤消 意思表示不真实有意思的不一致单方 错误 知识结构示意图: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的适用范围 代理的适用和种类委托代理 代理的种类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代理权的概念 代理权的产生 代理代理权及其行使代理权的行使 转委托 隐名代理 无权代理的表现 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效力 表见代理 代理关系的终止委托代理的终止 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的终止 时效的概念和种类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诉讼时效概述诉讼时效的效力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汇总)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图.doc

民法-知识结构图 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 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 3、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 1、民法概述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 适用范围) 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 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权 利的救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3、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 4、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2、自然人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6、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 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7、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个人 合伙的债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 1、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 2、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任能力) 3、法人3、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登记)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 为) 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效民事行为的效果 民事行为的部分无效) (重点章节) 4、民事法律行为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 的类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 7、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效力 未定民事行为的效果)

平行四边形面积及思维导图 作者

平行四边形面积及思维导图 作者:孙淑萍 平行四边形面积 教学目标: 1.经历动手操作,讨论,归纳等探索平行四边形面积公式的过程。 2.掌握平行四边形面积公式,并用字母表示,会用公式计算平行四边形面积。 3.体验探索平行四边形面积公式的挑战性,感受公式的确定性,体会转化的数学思想和方法。 教学重点:掌握平行四边形面积公式并能计算。 教学难点:平行四边形面积公式的推导过程。 教具准备:多媒体课件。 学具准备:平行四边形纸片,剪刀,平行四边形框架。 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境,提出数学问题: 1.课件展示公路两侧种植的草坪形状。 2.学生发现数学信息,提出数学问题。 3.揭示课题,板书:平行四边形面积 (评析:从学生熟悉的身边事物引入新课,充分体现数学生活化,生活数学化这一理念,不仅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也为下一步探究知识做了铺垫。) 二、自主探究,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1.猜想: 平行四边形面积该怎样计算呢?谁来大胆的猜想一下? 2.验证: 请同学们拿出你手中的平行四边形和探究工具,剪一剪,拼一拼,把它转化为我们学过的图形,想一想,该怎么办? (1)生独立思考: (2)小组同学互相交流: 师:想好的同学自己动手剪一剪,拼一拼,想办法把手中的平行四边形转化为我们学过的图形,不会的小组同学互相交流一下,再不会可以咨询老师。 (3)全班研讨:谁愿意代表你们小组说说你是怎样剪拼的。

(学生到展台演示拼摆过程。) 预设: 生:沿高剪开平移拼成一个长方形。 生:过平行四边形的顶点向对边作高,沿高剪开平移拼成一个长方形。 生:平行四边形沿中线对折,过中线的两端点向底边作高,剪开的两个小三角形左右平移,拼成一个长方形。 …… 师:(点击课件)刚才同学们是这样剪拼的,有的过一个顶点做一条高,沿高剪开,然后平移拼成了一个长方形; 有的沿任一条高剪开,平移拼成了一个长方形; 还有的沿中线对折,从折线的起点向底边做高,沿高各剪下一个小三角形,左右平移拼成了一个长方形。 3.概括模型: 提问:那么请同学们仔细观察剪拼成的长方形和原来的平行四边形有什么关系?谁来愿意把你的发现说给大家听? (1)学生自己思考。 (2)小组交流。 (3)全班研讨。 谁来说说你的发现? 生:我发现拼成的长方形的长相当于平行四边形的底,拼成的长方形的宽相当于平行四边形的高,拼成的长方形的面积等于平行四边形的面积。 是不是象这位同学说的这样呢?我们来看大屏幕。(课件闪动) 谁再来说说?平行四边形转化为长方形后什么变了?什么没变?长方形的长与平行四边形的底有什么关系?长方形的宽与平行四边形的高有什么关系?(生说师板书用不同颜色的笔)

初二数学第四章知识点初二数学第四章思维导图

初二数学第四章知识点初二数学第四章思维导图 一、四边形的相关概念 1、四边形 在同一平面内,由不在同一直线上的四条线段首尾顺次相接组成的图形叫做四边形。 2、四边形具有不稳定性 3、四边形的内角和定理及外角和定理 四边形的内角和定理:四边形的内角和等于360。 四边形的外角和定理:四边形的外角和等于360。 推论:多边形的内角和定理:n边形的内角和等于180 多边形的外角和定理:任意多边形的外角和等于360。 6、设多边形的边数为n,则多边形的对角线共有条。从n边形 的一个顶点出发能引(n-3)条对角线,将n边形分成(n-2)个三角形。 二、平行四边形 1、平行四边形的定义 两组对边分别平行的四边形叫做平行四边形。 2、平行四边形的性质 (1)平行四边形的对边平行且相等。 (2)平行四边形相邻的角互补,对角相等 (3)平行四边形的对角线互相平分。 (4)平行四边形是中心对称图形,对称中心是对角线的交点。

常用点:(1)若一直线过平行四边形两对角线的交点,则这条直线被一组对边截下的线段的中点是对角线的交点,并且这条直线二等分此平行四边形的面积。 (2)推论:夹在两条平行线间的平行线段相等。 3、平行四边形的判定 (1)定义:两组对边分别平行的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 (2)定理1:两组对角分别相等的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 (3)定理2:两组对边分别相等的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 (4)定理3:对角线互相平分的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 (5)定理4:一组对边平行且相等的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 4、两条平行线的距离 两条平行线中,一条直线上的任意一点到另一条直线的距离,叫做这两条平行线的距离。 平行线间的距离处处相等。 5、平行四边形的面积 S平行四边形=底边长高=ah 三、矩形 1、矩形的定义 有一个角是直角的平行四边形叫做矩形。 2、矩形的性质 (1)矩形的对边平行且相等 (2)矩形的四个角都是直角 (3)矩形的对角线相等且互相平分

民法结构图--思维导图

民法结构图--思维导图

知识结构示意图 民法的起源 民法的本质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我国的民事立法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导论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民法的调整原则等价有偿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事件 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行为——有意

合法行为 行为事实行为——无意表意行为 不合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的概念和分类 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民事主体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责任能力 设立的原则 法人的设立成立的条件 法人制度人格的变更 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变更组织形态的变更

宗旨的变更 法人的终止 法人型联营 联营合同型联营 合伙型联营 知识结构示意图: 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时间性民事法律行为 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明示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默示形式 行为人合格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行为内容合法 行为形式合法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 意思决定不自由:欺诈、胁迫第三人影响,可撤消 心中保留 意思表示不真实有意思的不一致

九民纪要系列之《关于民法总则适用的法律衔接》思维导图版

九民纪要系列之《关于民法总则适用的法律衔接》 思维导图版 1.【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关系及其适用】民法通则既规定了民法的一些基本制度和一般性规则,也规定了合同、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知识产权、民事责任、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等具体内容。民法总则基本吸收了民法通则规定的基本制度和一般性规则,同时作了补充、完善和发展。民法通则规定的合同、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民事责任等具体内容还需要在编撰民法典各分编时作进一步统筹,系统整合。因民法总则施行后暂不废止民法通则,在此之前,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已依据民法总则制定了关于诉讼时效问题的司法解释,而原依据民法通则制定的关于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只要与民法总则不冲突,仍可适用。 思维导图 2.【民法总则与合同法的关系及其适用】根据民法典编撰工作“两步走”的安排,民法总则施行后,目前正在进行民法典的合同编、物权编等各分编的编撰工作。民法典施行后,合同法不再保留。在这之前,因民法总则施行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的纠纷,原则上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因民法总则施行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的纠纷,如果合同法“总则”对此的规定与民法总则的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例如,关于欺诈、胁迫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被欺诈、胁迫一方才享有撤销合同的权利。而依民法总则的规定,第三人实施的欺诈、胁迫行为,被欺诈、胁迫一方也有撤销合同的权利。另外,合同法视欺诈、胁迫行为所损害利益的不同,对合同效力作出了不同规定:损害合同当事人利益的,属于可撤销或者可变更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则属于无效合同。民法总则则未加区别,规定一律按可撤销合同对待。再如,关于显失公平问题,合同法将显失公平与乘人之危作为两类不同的可撤销或者可变更合同事由,而民法总则则将二者合并为一类可撤销合同事由。 民法总则施行后发生的纠纷,在民法典施行前,如果合同法“分则”对此的规定与民法总则不一致的,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适用合同

2019年中考道德与法治总复习九上第5单元走近民法第13课认识民法习题教科版

第十三课认识民法 知识概要 我们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一部法律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让我们一起学习民法,了解民事法律活动原则,理解民事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关系,懂得民事权利可以选择行使或放弃,民事义务必须履行的道理,让民法更好地保障我们的生活。 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一对关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五大原则:保护合法民事权益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公平、诚信原则;遵守法律、尊重公序良俗原则;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原则。 思维导图 关键词:财产人身相互依存 考点梳理 民事法律活动的原则 1.民法的含义。(识记)(P104) 民法是专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2.我们在从事民事法律活动时,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理解、运用)(P104-107) 为了保障民事活动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我国根据民法的性质和调整对象,确立了民法的基本原则:①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民事权益原则;②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③自愿、公平、诚信原则;④遵守法律、尊重公序良俗原则;⑤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原则。 3.什么是民事主体?(识记)(P105) 所谓民事主体,就是在民事活动中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主体。自然人是民事主体;法人是民事主体,比如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法人组织是民事主体,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4.在民法的基本原则中,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民事权益原则有何作用?(理解)(P105) 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民事权益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使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充分自主地行使自己的各项民事权利;若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可以请求司法机关给予保护。 5.如何理解“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理解)(P106)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四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②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一方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行使权利,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③平等原则反映了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体现了民法调整私人领域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要求。 民事权利和义务 1.什么是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理解)(P107) ①在民事活动中,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主体叫民事主体,其中,权利的享有者称为权利主体,义务的承担者称为义务主体。②权利主体享有民事权利, 民事法律赋予其实现某种利益;义务主体承担民事义务,民事法律要求其履行某种职责。 2.如何理解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理解、运用)(P108)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密不可分。在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如买卖关系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相对应的,而且权利主体权利的实现是以义务主体履行义务为前提的。 ②不过,有一些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而另一方只负有履行义务。例如,赠与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取得赠与物的权利,另一方则只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③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民事权利主体可以选择行使权利或放弃权利。但是, 民事义务主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义务,没有选择履行或不履行义务的自由。 典题聚焦 【典例1】观察漫画,赌债的欠条不受法律保护的原因是它违背了( ) A.自愿、公平、诚信原则 B.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C.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民事权益原则 D.遵守法律、尊重公序良俗原则 【解析】本题考查对民事法律活动的基本原则的理解。 题中四个选项均为民事法律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赌博行为是违法行为,欠下的赌债不受法律保护,是因为违背了民事法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尊重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故选D。 【典例2】下列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履行义务在前,享受权利在后 B.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C.正确行使权利,放弃履行义务 D.权利必须行使,义务必须履行 【解析】本题考查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密不可分。权利和义务无所谓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图定稿版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 图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民法-知识结构图 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 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 3、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 1、民法概述 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 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救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 行为能力的类型) 3、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 所的法律效果) 4、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2、自然人 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6、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 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7、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 的内部关系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 1、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 2、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 任能力) 3、法人 3、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 法人的登记)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 法律行为的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 为的生效) 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 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 效民事行为的效果民事行为的部分无效)

平行四边形思维导图

平行四边形与多边形主题单元教学设计主题单元标题平行四边形与多边形 作者姓名所属单位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邮政编码 学科领域(在□内打2表示主属学科,打+表示相关学科) □思想品德 □音乐 □化学 □信息技术 □劳动与技术 口其他(请列出):□语文 □美术口生物□科学 数学 □外语 □历史 口社区服务 □体育 □物理 □地理 □社会实践 适用年级七年级 所需时间共计8课时 主题单元学习概述 “平行四边形与多边形”主题单元结构包括“平行四边形的性质与判定”、“特殊平行 四边形的性质与判定及多边形的内角和与外角和”、“简单应用”三部分,这样安排的目的 主要是,学生对平行四边形比较熟悉,而身边的平行四边形也很多,这样容易让学生很快探索出平行四边形的性质与判定,利于下面的学习。然后利用多媒体和模型,逐渐把一个平行四边形进行变形,逐渐变成菱形、矩形、正方形,这样就能让学生知道后面这些特殊图形仍然是在平行四边形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只是产生一定的小变化,只要找到变化之处,就是新的知识,从而,将这些内容紧密联系,层层递进,易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有利于帮助学生理解知识之间的联系,展示数学知识的整体性,对于多边形的内角和与外

角和的学习安排,主要是学生已经有了三角形和四边形的学习基础,由此设计了这节内容, 让学生去探索,方便后面课题的学习。专题三的简单应用学以致用的一个环节,平面图形的密铺会用到三角形及多边形的内角和,而且学生可以经历从实际问题抽象出数学问题,建立数学模型,应用已有知识解决问题的过程,从而加深对相关知识的理解,提高思维能力。 主题单元规划思维导图(说明:将主题单元规划的思维导图导岀为jpeg文件后,粘贴在这里) 平行四边形和多边形 主题单元学习目标 知识技能: 1、掌握平行四边形、菱形、矩形、正方形的概念,了解他们之间的关系; 2、掌握平行四边形及特殊平行四边形的性质与判定; a. 科■?_ X Jhi mi ■石! ■4*1 r-W> ] ni J?i - l-lMfr ■ m冷亠1 W? A 1 HJft-ditB T ntiut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 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 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 3、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 1、民法概述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 适用范围) 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 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权 利的救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3、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 4、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2、自然人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6、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 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7、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个人 合伙的债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 1、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 2、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任能力) 3、法人3、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登记)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 为) 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效民事行为的效果 民事行为的部分无效) (重点章节) 4、民事法律行为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 的类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 7、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效力 未定民事行为的效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