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公共基础知识笔记》第三部分法律

04《公共基础知识笔记》第三部分法律
04《公共基础知识笔记》第三部分法律

04 《公共基础知识笔记》第三部分法律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4)法是规定权益和义务的社会规范。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判、推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爱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证作用;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爱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进展变化是阻碍法的进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进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有关概念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样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时期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差不多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进展生产力那个全然任务。

立法的差不多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动身;(3)总结实践体会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取、借鉴历史和国外的体会;(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

合;(7)保持法律的稳固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4、法律实施中的有关概念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晰,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法律适用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按照,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律关系的差不多特点:法律关系是以权益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它不属于物质关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

违法的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为。

5、宪法的差不多理论

宪法是规定国家全然制度、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规范国家权力和保证公民差不多权益的国家全然法。

宪法的法律特点: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的全然制度、公民的差不多权益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全然咨询题;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宪法的政治特点:宪法是民主政治的法律化;宪法是对民主政治的保证;宪法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宪法规范国家权力,保证公民差不多权益。

西方宪法的差不多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差不多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我国宪法的差不多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差不多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6、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

(2)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3)坚持四项差不多原则,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

(4)“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差不多方针。

5)以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作为多党合作的要紧内容。

(6)以坚持社会主义初级时期的差不多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目标。

(7)以宪法为多党合作的全然活动原则。

7、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

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分为联邦和邦联两种。邦联是几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差不多共同

目的结成的比较松散的国家联合体,邦联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国家,不是国家主体。联邦

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国组成的复合制国家,其差不多特点有:

(1)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是联邦与各成员国的关系,各成员国以下的政府才是地点政府。

(2)联邦与各成员国的权力及相互联系多由宪法或法律规定。

(3)除联邦宪法外,各成员国还能够有自己的宪法。

(4)除联邦国籍外,有的国家的各成员国公民还能够有自己的国籍。

5)各成员国加入联邦后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和外交权。

8、国家机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差不多法律,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决定重大国家事项,罢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讲明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和修改差不多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决定重大国家事项,审查行政法规和地点性法规的合宪、合法性,对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家主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其要紧职权有: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家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公布特赦令、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公布动员令;代表国家同意外国使节;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止同外国缔结的条件和重要协定。

(3)国务院

组成: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委员会

(4)中央军事委员会

组成:主席、副主席、委员

(5)地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点各级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三年。

(6)民族自治地点的自治机关

自治权:按照本地点的实际情形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点实际情形的,自治机关能够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主治理地点财政;组织本地点爱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7)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9、行政法概述

行政法上的“行政”指“公共行政” ,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治理和操纵。

行政法的一样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与地点政府规章。

行政法的专门渊源:法律讲明,有权讲明包括立法讲明、司法讲明、行政讲明、地点讲明;其他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惯例。

10、行政法的差不多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托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求。

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有关因素;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

行政应急性原则

11、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的要紧特点有: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行政行为合法的条件:A.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B.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

权限范畴;C.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D.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规定。

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A.行政行为具有专门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B.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C.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D.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E. 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A.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B.行政行为不适当

12、行政法概念及渊源

行政法上的“行政”有其特定的涵义,它是指公共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治理和操纵。

行政法的渊源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表现形式,分为一样渊源和专门渊源。

一样渊源: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地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⑤部门规章与地点政府规章。

专门渊源:①法律讲明,有权讲明包括立法讲明、司法讲明、行政讲明、地点讲明;②具他规范性文件;③国际条约、惯例。

13、行政法的差不多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托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求。

(2)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有关因素;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如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

一规程三细则培训教案

郑新隆祥(新密)煤业有限公司“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 一规程三细则二标准培训教案 主讲:梁进京 编制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办公室 编制时间:2020年4月

一规程三细则二标准培训教案 培训地点:隆祥培训教室授课人:梁进京 培训时间:4月15日 2020年1月20日,国家煤监局发布关于:关于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20〕4号),要求煤矿贯彻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督促煤矿企业学法尊法用法守法,以学习培训《煤矿安全规程》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一规程三细则”)为重点,对标对表整改落实,全面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切实提升煤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推进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依法办矿、依法管矿,推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一、《煤矿安全规程》学习部分 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第四条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

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第六条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组织的监督活动,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从业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法律文书04任务

自诉人张红,女,54岁,汉族,大学文化,××市××研究所服务公司副经理,住该所宿舍楼××栋××单元××号。 被告人赵某,男,57岁,汉族,大学文化,广东XX公司职员,住××市××研究所宿舍楼××栋××单元××号。 案由和诉讼请求: 被告人赵犯重婚罪。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追究赵志平的刑事责任。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解除我与赵某的婚姻关系。 事实与理由: 我与赵某于1977年结婚,育有一女,女儿已成年并在国外工作,居住。赵某原在××市××研究所工作,任该所XX研究室副主任。2002年赵某辞职下海,被聘到广东省××市××空气净化器公司工作。起初,赵某每两个月回一次家,对家里的生活也尽力照顾,但是,自2003年下半年赵某到××市××模具厂工作后,赵某便渐渐发生了变化:近一年的时间内赵某一直以工作忙为由没有回家,只是每月寄一笔钱给张红。原来,赵某到××市××模具厂工作后,结识了在一家夜总会从事服务工作的余某(女,32岁,××省××县××镇×村人)。赵某贪恋这位小自己24岁的年轻丽人的姿色,以各种小恩小惠相诱,家境贫寒的余某贪图赵某的金钱也自然抓住赵某不放,不久,二人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2005年初,赵某到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余某也随着赵某前往,仍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此时的赵某周旋在我和余某二人之间,一边与余某过着“夫妻”生活,一边与合法妻子我说要的头到老,相守终身。2005年9月,我想到国外看望女儿,赵某以工作忙为由回绝了。在我的再三要求下赵某免强答应到北京办理出国手续,但背地里将余某带在身边,我出国后,赵某与余某在北京玩耍了半个月后乘飞机回到××市,并在××度假村别墅内以“夫妻”名义同居,当地人都知道赵某有两个老婆。2006年3月,赵某向我提出离婚,并称要与余某正式结婚,还要求我接受现实,如不

教学单元3《民事诉讼证据》实训任务单3-2.

学习单元3 《民事诉讼证据》(二)实训任务单(书) 实训项目名称子学习单元3 证明对象、举证责任及 编号 证明标准 学习目标 1.了解证明对象及范围; 2. 熟练掌握举证责任的相关知识; 3.了解证明标准的相关知识。 工作任务根据学生对本单元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给出有关民事诉讼证明和举证责任的有关案例,完成民事诉讼证明和举证责任的实 训任务。 一、理论知识 (一)证明对象的概念 (二)证明对象的范围 1、当事人主张的实体法上的事实 2、程序法上的事实 3、证据事实 4、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二)不需要证明的事实 (三)举证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四)举证责任的承担 (五)证明标准 二、给出案例,分析解决案例中有关民事诉讼证明和举证责任的 问题。 阅读资料 1.民事诉讼证明和举证责任资料。 2.教学单元学生手册 3.网络精品资源课 4.图书馆学习书籍 5.相关杂志 6.民事诉讼证明和举证责任相关音像资料

实训任务实施(工作步骤、注意事项及工作记录) 给出案例,分析解决案例中关民事诉讼证明和举证责任的问题。 一、学生分组并就需要的民事诉讼证明和举证责任进行材料的收集。 (一)任务 1.指导学生课前了解本课程学习目标和内容; 2. 学生分组课前查阅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关于民事诉讼证明和举证责任等相关资料。 (二)实施 案例分析式教学形式,使学生直观的了解民事诉讼证明和举证责任。 (三)资源 1.单元设计方案; 2.文本资源; 3.多媒体课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 二、案例展示 案例1 2012年春节前夕,丁鹏夫妇从万科电器商场选购一台彩色电视机,准备送给父母,让二老在除夕之夜好好享受一下。回家后,打开电视,发现屏幕十分不清晰,并伴有噪音。第二天,丁鹏将电视送回万科商场,希望能予以退换,但商场工作人员说,这是丁鹏自己选中的,且现已无货,不给退换。无奈,丁鹏只得将其搬回家中,将自己的彩电送给父母,留下了这台次品自己用。除夕之夜,正当丁鹏夫妻二人观看晚会时,电视突然发生爆炸,将二人炸伤。2012年3月,丁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其损害是由于电视机质量有问题造成的,要求商场赔偿一切损失。而商场则认为这是由于丁鹏使用不当造成的,并坚决不予赔偿。 问题:本案的举证责任如何分担?为什么? 案例2 2002年2月,张某代儿子到动物玩。玩得正高兴时,张某听到在动物园内一处假山附近儿子一声惨叫。张某立即跑了过去,看到儿子捂着头倒在地上,假山上的一块石头掉在儿子旁边。张某忙问旁边的一位游人,游人说可能是被石头砸着了。张某没有时间顾及儿子受伤的原因,抱着儿子飞奔大门,拦下一辆车将儿子送往医院。而张某的儿子没到医院就已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某的儿子死亡的原因是外来钝物猛烈撞击头部而死。张某为此将动物园告上法庭。动物园提出张某的儿子被砸伤的瞬间谁也没有看到,没有证据证明是动物园假山上的石头砸伤了孩子,是张某对孩子监护不力,才导致孩子死亡。张某经过多方寻找才找到当时路过的那位游人。游人描述说:“当时我看到孩子躺在地上,我还以为是孩子顽皮。这个孩子还说,砸到我头了。”现场勘查出事地点,假山上的石头有明显断裂的痕迹。 (1)法院对于张某的儿子被砸伤的事实是否应认定?说明

法律文书01任务答案

一、作品题(共 1 道试题,共 100 分。) 1. 起诉书写作 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起诉书: 犯罪嫌疑人刘XX,男,XX省XX县人,26岁,19XX年X月X日生,汉族。刘XX初中毕业后务农三年,后来经人介绍于2011年4月到XX市XX公司当了一名勤杂工,住在该公司宿舍平房3排13号。 刘XX在XX公司工作期间马马虎虎,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经常违反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多次受到公司经理许XX等领导的批评教育。2012年8月,刘XX因打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XX,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2012年9月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八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受到记过处分。 2013年2月,XX公司发放2012年度奖金,刘XX因有偷摸行为未拿到奖金,因而对公司领导尤其是对公司经理许XX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 2013年5月10日,刘XX上班后四处寻找作案工具,先到公司厨房想偷拿菜刀行凶,见厨房人多,不便下手,就走了;后又窜到公司木工房,见只有木工朱XX在干活,就上前与他闲聊,并谎称要修理桌椅,想从木工房借几件工具,用完后一定及时归还,于是经朱XX 同意,从木工房拿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并藏于宿舍床下。 中午12时许,刘XX混进公司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机报复领导。 1时许,许XX进入三层经理办公室(333室)午休。1时30分许,刘XX窜到三楼轻轻推开333室房门,见许经理在办公室套间里午睡,而经理秘书侯XX正在办公室外屋沙发上休息,于是刘XX灵机一动,

轻轻地推醒侯XX,将其叫到门外,谎称有一件重要事情需要单独向许经理报告,请侯XX回避一下,另找地方休息。侯走后,刘XX进入333办公室,先将房门反锁上,后窜入里间,趁许经理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凶器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许经理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扎刺十余下,致使许XX经理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刘XX作案后逃离现场,先逃到XX市长途汽车站,企图乘车逃回老家,发现已有公安人员堵截,随即转到XX火车站,企图坐火车逃往上海、杭州等地。当日晚8时许,刘XX被追捕的公安人员抓获并立即予以刑事拘留。 5月11日,XX市公安局以X公捕字(2013)15号提请批准逮捕书报送XX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XX。经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5月15日,XX市公安局对刘XX执行逮捕。5月20日,XX市公安局X公诉字(2013)42号起诉意见书以刘XX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案件移送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XX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刘XX 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于2013年6月X日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刘XX委托律师王XX为其辩护。 犯罪嫌疑人刘XX现押于XX看守所。本案有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结论、朱XX侯XX的证词以及作案工具等为证,刘XX亦供认不讳。 提示:答题框内不能输入超过2000个字符。如果超过2000字符,请使用附件上传功能。

《建设法规》实践(实训、实习)教学大纲--

《建设法规》实践(实训、实习)教学大纲 实践(实训、实习)课程:建筑法规实习 适用专业:建筑工程造价 开课学期:第一学期 实践(实训、实习)周数:两周 先修课程:建筑法规 一、实践(实训、实习)教学的性质和任务 本次实习是在学完《建筑法规》课程后进行的一次综合性实训,为期两周。目的是为了加深学生对有关建筑的法律及国家制定的建筑法规有进一步的理解,以及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工程实例的能力,同时也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牢固的基础。具体如下:1.熟悉实习建筑工地实际情况,依据具体工程掌握建筑施工许可制度和建筑活动从业许可制度。 2.熟悉招标、投标程序,独立编制相关招标、投标文件。 3.熟悉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程序、条款,掌握合同有效的法律文件以及无效合同。 4.熟悉建设工程监理内容及程序,掌握工程监理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5.掌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能够为将来从事建筑施工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践(实训、实习)目的与基本要求 1.掌握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法则。 2.会在工程项目报建是编制招标、投标文件。 3.会签订建设工程相关合同,掌握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的法律规定。 三、实践(实训、实习)组织形式:集中。 四、实践(实训、实习)考核方式与评分办法 实习结束,要求学生提交:实习单位鉴定、实习日记、实习报告。 实习单位的鉴定应由实习指导教师或项目经理亲自填写,并有亲笔签名、盖实习单位或项目经理部公章(原件)。 要求学生每天写日记,记录每天的气温、气象等情况,写出每天的实习工作内容,记录工程项目运转中牵涉到法律法规的主要事件。实习日记还应填写好工程名称、工程规模、结构形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内容。 实习报告(技术论文)应包括: 1.所在实习项目的工程概况; 2.实习期间的主要业绩,如编写的招标、投标文件、工程报建程序等; 3.把实习期间学到的新知识用文字表达出来,如怎样进行工程报建、怎样签订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编写投标文件的技巧等; 4.实习总结。总结本次实践活动的收获和体会,还有哪些知识不清楚或实习作的不够好等等。按实习领队教师的鉴定、实习单位鉴定、实习日记、实习报告,以及最终的实习答辩确定学生的成绩。毕业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分评定,并计入到学生总成绩当中。

法律文书形考第四次任务

法律文书形考第四次任 务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红,女,54 岁,汉族,хх市хх研究所xx 服务公司副经理(写现任工作),住址:хх市хх研究所宿舍楼хх栋хх单元хх号被告:赵某,男,57岁,汉族,赵某现任工作,住址:хх市хх研究所宿舍楼хх栋хх单元хх号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对婚后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3.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xxxxxx元给原告 4.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xxxxxx元给原告 5.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我与赵某与1971年自由恋爱结婚。婚后相亲相爱并育有一女。赵某1996年辞职下海到广东省хх市хх空气净化器公司工作,每两个月回家一次,但对家里生活仍尽心照顾,夫妻关系也很和睦。 赵某1997年下半年到хх市хх模具厂工作后,渐生变化,一直以工作忙为由不回家,仅是每月寄一笔钱贴补家用。后来才知道赵某

在xx市工作后结识了当地一家夜总会工作的余某。并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 1999年初,赵某到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余某也随赵某前往,并继续以“夫妻”名义同居。但同时赵某又骗我说,要与我白头到老、相守终身。 1999年9月,我希望赵某跟我一起去国外看女儿,赵某以工作忙走不开为由回绝。后来,在我的一再要求下,赵某勉强答应到北京为其办理出国手续,但背地里却将余某带在身边。我出国后,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尽情嬉玩了半个月后乘飞机回到хх市,并在хх度假村的别墅内以“夫妻”名义同居。当地人都知道,赵某有两个老婆。 2000年3月,赵某向我提出离婚,并称要与余某正式结婚,还要求我接受现实,如不愿离婚,就容忍他组建一夫二妻的三人家庭,否则,将不再回家,也不再给我生活费,我当场拒绝。此后一年时间内,赵某再没有回过家,也没有给过我一分钱。赵某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5年,而与我长期分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已无感情可言。现有赵某与余某在xx市xx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以夫妻名义同居时房东、邻居的证词;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хх度假村玩耍期间的宾馆住宿登记表的复印件;赵某与余某乘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九条,四十六条的规定,请求法院依法解除我与赵某的婚姻关系,分割共有财产和xx赔偿xxxxxx元。

会计基本技能实训教案

会计基本技能教案 实训一:会计数字的书写 一、实训目的: 通过本次实训,学生应会书写阿拉伯数字,熟练掌握人民币符号“¥”的使用,账表凭证中阿拉伯数字错误如何进行书写,以及中主文大写数字的书写。 二、实训重难点: 1、账表中阿拉伯数字的书写 2、中文大写数字的书写 三、实训设备: 红色墨水钢笔、黑色墨水钢笔、账页、橡皮 四、实训课时: 2课时 五、实训内容和步骤: 1、阿拉伯数字的书写 (1)、数字与数位相结合(2)、采用三位分节制 2、关于人民币符号“¥”的使用 ¥”既代表达人民币制又表示了“元”的单位。所以小写金额前填写了“¥”以后,金额数字之后就不必再写人民币单位“元”。 例如:¥6 250 .18 这是正确写法 ¥6 250.18元这就是错误的写法 3、账表凭证中阿拉伯数字的书写要求 (1)、账表凭证上书写阿拉伯数字应使用斜体,斜体大约以六十度为准 (2)、数字高度约占账表凭证金额分位格的二分之一 (3)、除“7”和“9”上低下半格的四分之一、下伸次行上半格的四分之一处外,其它数字都要靠底线上写 (4)、“1”的下端应紧靠分位格的左下角 (5)、“6”的上半部分应斜伸出上半格的四分之一高度 4、中文大写数字的书写 用正楷字体或行书字体书写中文大写金额数字,中文大写金额数字,主要用于发票、

支票、汇票等各种凭证的书写,为了易于辨认、防止涂改,应一律使用正楷字体或行书字体书写。如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正六、实训结论和分析: 本次实训说明会计数字的书写与非会计数字的书写有本质的区别,同学们应认真领悟,账表凭证中的阿拉伯数字应严格按要求书写,中文大写数字容易出错,特别是“贰”、“玖”、“仟”,错误率较高。

法律文书形考任务三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一审民事案件用) (2013)×民初字第25号 原告:孙X杰,男,1952年8月21日生于XX省XX县,系XX公司的退休干部,住在XX公司宿舍楼X栋X单元X号。 被告:孙X林,男,1993年1月23日出生于XX省XX县XX乡,系XX制药厂的工人,住在XX市XX街X楼X号。 上列原告诉被告解除收养关系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被告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孙X杰诉称,原、被告系叔侄关系,2009年8月,经被告的父母请求,原告在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后收被告为养子。并将被告的户口由XX省XX县XX乡XX村转至自己所在的XX市,2011年4月,孙X杰为孙X林找了份工作。先后在XX公司和XX制药厂当工人。在其后的日常生活中,原告每月给被告500元零花钱,还给被告购买衣服、鞋子等物,关系一直还比较好。2012年9月以后,被告以自己在婚姻问题上与原告存在分歧为由,在当年10月,搬出了原告家,自此不再将工资交给原告。2013年3月上旬,原、被告又因被告的婚姻问题发生了激烈争吵,被告便于2013年4月23日晚与其生母趁家中无人的机会将原告买来仅二个月价值4000余元的彩电一台搬走,原告得知后,要求被告归还电视机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解除养父子关系,并归还电视机。 被告孙X林辩称,与原告的养父子关系确定后,在其后的日常生活中,相互照顾,关系一直还比较好。2012年10月,由于原告不资助被告结婚而产生了一些矛盾,被告就搬至其工作的制药厂居住,原告也不再给零花钱,但被告每逢节假日还买些食品去看看原告。2012年12月,原告因病住院。其妻因故不予照顾。被告不计前嫌,特在单位请了假,并购买食品和生活用品到医院照顾原告。被告将自己每月2000余元的工资全部交给原告,几年来共向原告交了近3万余元的工资,截止到2012年10月只从原告处得到不满1万元的零花钱和物品,所以搬走原告彩电这只是以此作为对被告结婚的一点补偿,并要求法院判令原告退回被告所交工资的剩余部分2万元,并资助被告结婚所需费用。 经审理查明,双方在形成养父子关系后曾经和睦相处了4年,后来双方因在被告婚姻问题上发生分歧而出现矛盾,而被告采取搬走原告电视机的行动激化了矛盾,以致引起诉讼。 本院认为,双方在形成养父子关系后曾经和睦相处了4年期间,被告将工资交给原告是尽人子之情,而原告除负责全家生活开支外,还给被告零花钱,为被告购买衣物,已尽了为父之责,再断无向原告返还所交工资之理。但念及原被告曾为养父子,被告在原告住院期间还请假照顾,尽了一定义务,原告在被告结婚时给予一定的资助亦在情理之中。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解除原告孙X杰与被告孙X林养父子关系。 2、被告孙X林将电视机退还给原告孙X杰。 3、原告孙X杰付给被告孙X林结婚资助款5000元钱。 4、本案受理费用60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3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张×× 人民陪审员朱×× 人民陪审员王×× 2013年6月3日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律文书》形考任务考核任务1试题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律文书》形考任务考核任务1试题及答案 第一次考核任务 起诉书写作 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起诉书: 犯罪嫌疑人刘XX,男,XX省XX县人,26岁,19XX年X月X日生,汉族。刘XX初中毕业后务农三年,后来经人介绍于2011年4月到XX市XX公司当了一名勤杂工,住在该公司宿舍平房3排13号。 刘XX在XX公司工作期间马马虎虎,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经常违反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多次受到公司经理许XX等领导的批评教育。2012年8月,刘XX因打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XX,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2012年9月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八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受到记过处分。 2013年2月,XX公司发放2012年度奖金,刘XX因有偷摸行为未拿到奖金,因而对公司领导尤其是对公司经理许XX 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 2013年5月10日,刘XX上班后四处寻找作案工具,先到公司厨房想偷拿菜刀行凶,见厨房人多,不便下手,就走了;后又窜到公司木工房,见只有木工朱XX在干活,就上前与他闲聊,并谎称要修理桌椅,想从木工房借几件工具,用完后一定及时归还,于是经朱XX同意,从木工房拿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并藏于宿舍床下。 中午12时许,刘XX混进公司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机报复领导。1时许,许XX进入三层经理办公室(333室)午休。1时30分许,刘XX窜到三楼轻轻推开333室房门,见许经理在办公室套间里午睡,而经理秘书侯XX正在办公室外屋沙发上休息,于是刘XX灵机一动,轻轻地推醒侯XX,将其叫到门外,谎称有一件重要事情需要单独向许经理报告,请侯XX回避一下,另找地方休息。侯走后,刘XX进入333办公室,先将房门反锁上,后窜入里间,趁许经理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凶器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许经理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扎刺十余下,致使许XX经理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刘XX作案后逃离现场,先逃到XX市长途汽车站,企图乘车逃回老家,发现已有公安人员堵截,随即转到XX火车站,企图坐火车逃往上海、杭州等地。当日晚8时许,刘XX被追捕的公安人员抓获并立即予以刑事拘留。 5月11日,XX市公安局以X公捕字(2013)15号提请批准逮捕书报送XX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XX。经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5月15日,XX市公安局对刘XX执行逮捕。5月20日,XX市公安局X公诉字(2013)42号起诉意见书以刘XX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案件移送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XX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刘XX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于2013年6月X日向XX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刘XX委托律师王XX为其辩护。 犯罪嫌疑人刘XX现押于XX看守所。本案有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结论、朱XX侯XX的证词以及作案工具等为证,刘XX亦供认不讳。 答案: 起诉书 X X检刑诉字【2005】X X号

关于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学习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关于安全学习内容主要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从安全标准化评审的要求来看,最重要强调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习,因为你懂得领会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知道了有关重要性,违章违法的后果,就会自觉地约束自身的行动,自觉地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就好自然地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措施,提升自己的安全技能,应变能力。在影响交通安全的各种因素中,主要有人、车、路及其环境。人的不安全状态依然是主体,是最主要的因素。虽然造成人为过失的原因很多:有驾驶员驾驶技术不过硬、有遇行人突然横穿公路处理不当、有道路条件不好、气候状况恶劣、交通管理不善、有对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不到位造成机件失灵等等。最主要原因还是由于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基本素质低、安全意识不强、麻痹大意、心存侥幸等(而其中的素质低、安全意识不强、麻痹大意、心存侥幸都违法违规、 法律知识淡弱引起的。)所以大家不要觉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枯燥乏味,学得理解得一点就一点,积小成多,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总是好的。更何况是新安全法例法例很强调要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学习的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安法第二十五条)。以后上面的检查就是要看这些,好似这次LNG学习培训,大家都明白是什么回事,老师都讲得好明白,你坐下给他影了相,证明你已经学习过了,至于学习的质量效果,对工作的启发帮助,就看各人的悟性,努力和际遇了。 如果讲安全技术的操作技能,应变能力,我想在座的工程车驾驶员都比我们熟练,但是我们必须要做是:不断的安全提醒工作,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输、规程规范的贯输、职业道德的贯输,安全意识、守法意识贯输,事故教训提醒,安全操作的提醒。 法律法规代表国家意志,国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是对驾驶员最基本、最起码的约束和要求,驾驶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公司制定

2013-2014第一学期焊工实训教案

实习教案首页 一、授课科目及班级焊工实训、13焊工班二、备课时间 2013-9-2 三、课题时数 22 四、审批时间 五、课题(分课题)名称引弧、平敷焊练习 六、目的与要求能够正确运用焊接设备,调节焊接电流,掌握焊道的起头、运条、连接和收尾的方法。 七、教学重点与难点能够正确运用焊接设备,调节焊接电流,掌握焊道的起头、运条、连接和收尾的方法。 八、组织形式分组实习 九、教学方法讲授与演示、实操。 十、教学准备1、交流弧焊机若干台。2、焊工工具若干。十一、复习提问手工电弧焊优缺点

入门指导2时演示指导2时巡回指导17时结束指导1时工件图号材料数量 授课内容(见续页)

课题一引弧、平敷焊操作练习 【教学目的】 能够正确运用焊接设备,调节焊接电流,掌握焊道的起头、运条、连接和收尾的方法。无明显的焊接缺陷,焊后焊件上无引弧痕迹。 【重点和难点】 操作姿势及弧光防护,电弧的三个基本运动方向。 【注意事项】 1.操作姿势必须规范。 2.避免长时间短路,以免烧损设备。 3.注意弧光,防止灼伤眼睛。 4.焊条头的管理。 【入门指导】 Ⅰ、基础知识讲解 1. 平敷焊的特点 平敷焊是焊件处于水平位置时,在焊件上堆敷焊道的一种操作方法。在选定焊接工艺参数和操作方法的基础上,利用电弧电压、焊接速度,达到控制熔池温度、熔池形状来完成焊接焊缝。 平敷焊是初学者进行焊接技能训练时所必须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焊接技术易掌握,焊缝无烧穿、焊瘤等缺陷,易获得良好焊缝成形和焊缝质量。 2. 基本操作姿势 焊接基本操作姿势有蹲姿、坐姿、站姿,如图1-6所示。

图1-6 焊接基本操作姿势 焊钳与焊条的夹角如图1-7所示。 图1-7 焊钳与焊条的夹角 辅助姿势 焊钳的握法如图1-8所示。 面罩的握法为左手握面罩,自然上提至内护目镜框与眼平行,向脸部靠近,面罩与鼻尖距离10~20mm即可。 图1-8 焊钳的握法 【演示指导】 (1)引弧 焊条电弧焊施焊时,使焊条引燃焊接电弧的过程,称为引弧。常用的引弧方法有划擦法、直击法两种。 ①划擦法 优点:易掌握,不受焊条端部清洁情况(有无熔渣)限制。 缺点:操作不熟练时,易损伤焊件。 操作要领:类似划火柴。先将焊条端部对准焊缝,然后将手腕扭转,使焊条

法律文书任务答案

法律文书任务答案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一、作品题(共1道试题,共100分。) 1. 刑事判决书写作 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年4月27日晚上10点多钟,XX市公安局接到报案:XX乡XX村村民徐XX(女)晚上遭到犯罪分子闯入家中行凶,头上被砍了很多刀,几只手指被砍断,血流很多,生命危险。凶手已经逃跑。为了及早侦破案件,抓获凶手,该局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勘查。 现场勘查发现,发案地点是一座三间瓦房,座北朝南。屋后有块二分地的竹园,两旁都夹了篱笆障。竹园北边有条东西向的小河,河边有个坝头通往对面的麦田。坝头的泥土上留有一只右脚的布底鞋印,长25.8公分。在紧靠坝头的河坎上有棵小杨树,树上留有血手指印。从徐XX的屋内看,东边是灶间,西边是房间,行凶现场发生在中间的堂屋。堂屋右侧有一方桌,从堂屋通往灶间的灶门口有一方凳,方凳上有一件未织完的绒线背心。在方桌、方凳旁边的地上有一滩血泊,血泊上有被害者的少量头发和三颗被砍掉的手指头,并有两小片受害者颅枕骨的碎骨。在堂屋中间血泊旁边的地上,还留下两处被柴刀砍的痕迹,一是刀背形成,一是刀口形成。桌腿和桌面上都有血点。堂屋两旁的隔墙上,都有许多分散的点状血迹,有的由上而下,有的由下而上,还有的是平面,血点分布较高,最高的有2.55米。后门背面有两道门闩,在两道门闩和一道门框上都留有血手指印。从方位看都属右手指印。在后门左边的地上,有一把菜刀,刀上有血迹。经查看,房间橱柜、缸罐等物和灶间所有东西都未翻动。堂屋大桌上的水瓶、不锈钢锅也是原样放置。侦查人员对现场勘查情况进行了详细记录和拍照,提取了作案工具和相关物证。 受害者徐XX,女,31岁,家中有两个小孩,大的1O岁,小的7岁。丈夫在外地工作。据其苏醒后自述:发案的当天晚饭后,约8点钟左右,徐先将两个孩子安排睡下,这时听到隔壁邻居陈XX喊她去端洗澡水,她随后就带上门,去陈XX的家里端水,并在陈的家里玩了几分钟。水端回来后,她并没有洗澡,仅用水擦了身子。然后就关了门,坐在堂屋靠灶屋门口的方凳上织绒线背心。不一会儿,就有一个歹徒突然从灶间窜出来,先是在她背后猛击了一掌,随后吹灭了桌上的蜡烛,紧接着就举起刀来,在她头部、面部乱砍。不久,徐XX即昏倒在地。 法医和医生的鉴定结论和检查诊断记录证实,徐XX面部被砍四刀(共缝了11针,留下明显疤痕),牙齿被砍掉两颗;头后部被砍三刀,许多头发被砍掉,并从一刀口中取出二片碎骨。左手的食、环、小三指被砍断,属徐XX被砍时用手护头所致。徐XX的伤情属于重伤。 经过反复调查访问,公安机关侦破此案,经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3年5月5日将犯罪嫌疑人朱XX逮捕,关押在XX市公安局看守所。 原来这个犯罪嫌疑人是受害者的侄子,1996年12月5日出生于XX乡XX 村,系XX中学高三学生。2011年前在XX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调戏女同学。2011年下半年转到XX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

电大19春《法律文书》_形考任务三

------------------------------------------------------------------------------------------------------------------------------ 题目1,,还未回答,,满分100.00,, 题干 民事判决书写作 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孙X杰(男,1952年8月21日生于XX省XX县,系XX公司的退休干部,住在XX公司宿舍楼X栋X单元X号)与孙X林(男,1993年1月23日出生于XX省XX县XX乡,系XX制药厂的工人,住在XX市XX街X楼X号)原系叔侄关系,2009年8月,经孙X林的父母请求,孙X杰在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后收孙X林为养子,并将孙X林的户口由XX省XX县XX 乡XX村转至自己所在的XX市。2011年4月,孙X杰为孙X林找了份工作。孙X林先后在XX公司和XX制药厂当工人。 孙X杰与孙X林的养父子关系确定后,在其后的日常生活中,孙X林将自己每月2000余元的工资全部交给孙X杰,孙X杰则每月给孙X林500元零花钱,还给孙X林购买衣服、鞋子等物。相互照顾,关系一直还比较好。 2012年9月以后,由于在孙X林的恋爱与婚姻问题上存在分歧,孙X杰与孙X林之间产生了一些矛盾。当年10月,孙X林在其工作的制药厂分得一间房子后便搬出了孙X杰家,自此孙X林不再将工资交给孙X杰,只是在节假日去看看孙X杰,通常还买些食品。孙X杰也不再给孙X林零花钱。 2012年12月,孙X杰因病住院。由于孙X杰正与其妻闹离婚,其妻不予照顾。孙X林虽与孙X杰有了矛盾,但还是在单位请了假到医院照顾孙X杰,其间还买了食品和生活用品。2013年3月上旬,孙X杰与孙X林又因孙X林的恋爱与婚姻问题发生了激烈争吵,孙X杰声称孙X林结婚时将不给孙X林任何资助。孙X林非常生气,便于2013年4月23日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孙X杰出去散步的机会将孙X杰买来仅二个月价值4000余元的彩电一台搬走,想以此作为孙X杰对自己结婚不予资助的一点补偿。孙X杰发现后大为不满,在要求孙X林归还电视机未果的情况下,于2013年5月11日向XX市人民法院起诉,称由于被告孙X林不再将工资交给自己,未尽赡养义务,还将自己的电视机搬走,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双方养父子关系已无法维持,要求判令与孙X林脱离养父子关系,并让孙X林归还电视机。 法院受理后,组成了由审判长张XX和人民陪审员朱XX、王XX组成的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在诉讼过程中,孙X林提出答辩称,自己工作以后共向孙X杰交了3万余元的工资,但只从孙X杰处得到不到1万元的零花钱和物品,自己将孙X杰的彩电搬走只是以此作为孙X杰对自己结婚不予资助的一点补偿,要求法院判令孙X杰退回孙X林所交工资的剩余部分2万元,并资助自己部分结婚所需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在形成养父子关系后曾经和睦相处了近四年,在此期间,孙X林将工资交给孙X杰是尽人子之情,而孙X杰除负责全家生活开支外,还给孙X林零花钱,为孙X 林购买衣物,已尽了为父之责,再断无向孙X林返还所交工资之理。后来双方因在被告恋爱与婚姻问题上发生分歧而出现矛盾,而被告采取搬走原告电视机的行动激化了矛盾,以致引起诉讼,显然是属于孙X林的错误。但念及原被告曾为养父子,被告在原告住院期间还请假照顾,尽了一定义务,原告在被告结婚时给予一定的资助亦在情理之中。故此,考虑到整个案件情况,法院于2013年6月3日以第25号判决书作出判决:孙X杰与孙X林解除养父子关系;孙X林将电视机退还给孙X杰;孙X杰付给孙X林5OOO元钱作为对孙X林结婚成家的资助。法院同时还决定,案件诉讼费用60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一半。 新文件的最大尺寸: 20MB ,最多附件:1 - 不支持拖曳 您可以通过拖放文件到此处来添加文件。

电大法律文书形考任务修订稿

电大法律文书形考任务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001 XX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检刑诉字[2013]XX号 被告人刘XX,男,19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汉族,初中文化,XX省XX县人,XX市XX公司职工,家住XXXXX,暂住XX市XX 公司平房3排13号。2012年8月,因打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XX,受到行政警告处分;2012年9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8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受到记过处分。2013年5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5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 被害人许XX,XX市XX公司经理。 本案由XX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XX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3年5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现查明: 2013年2月,被告人刘XX因为在XX公司工作期间有偷摸的行为而未能发到2012年度的奖金,遂对XX公司经理许XX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2013年5月10日,被告人刘XX上班后,到公司木工房找朱XX谎称要修理桌椅借来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藏于宿舍床下。中午12时许,被告人刘XX到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机杀人。下午1时30分许,被告人刘XX趁许XX在3楼333房间午休之际,借故支开同在333房间休息的经理秘书侯XX,并将房门反锁,取出随身携带的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猛击许XX头部二、三十下,后又对许XX 的面部、颈部、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十余下,造成许XX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胸部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案发后当日,被告人刘XX在逃逸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作案工具羊角锤、木工凿;2、证人朱XX、侯XX等人的证言;3、被告人刘XX的供述;4、现场勘查笔录;5、法医鉴定结论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XX报复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律文书形考任务二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3]×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朱××,男,1996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县××乡××村,系××中学高三学生。是被害人徐××的侄子,2011年前随在××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调戏女同学。2011年下半年转到XX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 辩护人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字(2013)5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犯故意杀人罪,于2013年5月10日向本院提出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5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余××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徐××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朱××及其辩护人高××,证人×××,鉴定人×××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察指控,2013年4月27日晚上,被告人朱××躲在徐××家的屋后,乘徐××外出到邻居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入其家,隐蔽在灶堂内,想偷看徐××洗澡,被告人朱××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灯,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被告人朱××越是逞凶,直到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被告人朱××才畏罪逃跑。法医和医生检查证实,徐××面部被砍四刀(共缝了11针,留下明显疤痕),牙齿被砍掉两颗;头后部被砍三刀,许多头发被砍掉,并从一刀口中取出二片碎骨。左手的食、环、小三指被砍断,属徐××被砍时用手护头所致。从被告人朱××交出的衣服、袜子上发现了几处点滴血迹,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刀和地面上血迹相符。经比对,被告人朱××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 ××人民检察指控,被告人朱××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被告人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朱××杀人未致人死亡是杀人未遂。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附有被害人徐××、证人××的证言证人及告人朱××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法医鉴定书等主要证据复印件及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 被告人朱××辩称,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辩护人高××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朱××其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应当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是被害人徐××的侄子,2013年4月27日晚,被告人朱××本想随他姐姐去看电影,但他姐姐不肯带他,他就躲在徐××家的屋后,想等他姐姐走后,再到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喊徐××端洗澡水,这时他灵机一动,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到徐××家的大门边的土堆旁,乘徐××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入其家,隐蔽在灶堂内,想偷看徐××洗澡,但徐××将水端回后没有洗澡,只是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就坐在堂屋灶门口织毛衣。这时,被告人朱××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潜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灯,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犯罪分子越是逞凶,直到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犯罪人才畏罪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徐××当即昏倒在地。

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所称公路,包括哪些部分组成? 答: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答:1998年1月1日起实施。 3、《公路法》规定的通行费征收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文明执收、优质服务、应征不漏、应免不征”。 4、《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是什么时间实施的? 答:2004年11月1日。 5、《河南高速公路条例》是什么时间实施的? 答:2005年3月1日。 6、《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制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7、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使用范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法。 8、《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设置收费站的审查批准有什么规定? 答:(1)高速公路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除两端出入口外,不得在主线上设置收费站。但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确需设置收费站的除外。 (2)非封闭式的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

里。 9、《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哪些收费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不得转让? 答:(1)长度小于1000米的二车道独立桥梁和隧道。(2)二级公路。(3)收费时间己超过批准收费期限2/3。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关于收费站的设置有哪些规定? 答:收费公路设置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站,应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收费公路设置收费站,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同一收费公路由不同的交通主管部门建设或者由不同的公路经营企业经营的,应当按照“统一收费、按比例分成”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设置收费站。两个收费站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11、《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行业公约》的宗旨是什么? 答:保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有序的联网收费环境,共同抵制和惩戒行业内违规行为,促进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处理规定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4条规定,对违反法律或者国务院有关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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