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房安全管理规定

琴房安全管理规定
琴房安全管理规定

琴房安全管理规定

琴房是我校学生进行琴法训练的重要场所,为了有效维护设施、设各安全,最大限度保障正常教学及合理使用琴房,以规范琴房管理,特制订此制度。

一、学生必须按照老师安排的琴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练习。

二、进入琴房时首先检查财产(琴、琴凳、电源、玻璃窗、墙壁、地板、门) 是否有损坏现象。一经发现,速向琴房管理老师反映,如不及时反映,责任由在使用者承担,并给予重罚。

三、保持良好的学习风气和训练环境,不得在琴房闲聊,不允许在琴房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四、必须保持琴房卫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禁止乱涂乱画及用脚踹门,禁止在琴房吃东西,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属贵重教学设备,练琴学生必须爱护,不得人为损坏,否则除照价赔偿外。

六、琴房为重点防火场所,为了保证琴房安全,严禁在琴房内吸烟、用火,严禁在琴房点蜡烛、手机充电和使用与练琴无关的电器。

七、琴房使用者离开琴房前,必须关闭电源、窗户、灯,盖上琴套,整齐琴架琴凳;严禁将琴凳、琴套带出琴房,待琴房管理老师或值日班干部验收后及时锁门。

八、、练琴学生必须按照老师的安排定期打扫琴房卫生。

九、非本校器乐学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琴房。

十、、琴房管理老师应严格执行琴房管理的责任,努力工作,切实负责,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和质量。

十一、每位学生应自觉爱护琴房及其设施,如有发现违反以上规定者,应向老师反映,经调查核实,若反映的情况属实,对反映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负责教师:李桂丽 2010年12月20日

最新音乐、舞蹈教室建设标准

音乐、舞蹈教室建设 (一)音乐、舞蹈教室及器材室设置要求 说明: 1、“每间使用面积与间数”的指标,以学校的建设规模和班额人数分别为12班~23班、24班~36班、37班~48班,每班50人参考设计;学校规模小于12班的可参照表中12班~23班的基本要求指标执行,学校规模大于48班的,以本标准中48班的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12班,专用教室和附属用房应各增加1间。

2、专用教室和附属用房除应符合国家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有关要求外,还应符合建设部、国家计委、教育部《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等相关标准有关要求,改建、扩建的专用教室和附属用房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达到相关标准对各项距离(净距离)和安全通道要求的前提下可参照执行。 (二)音乐、舞蹈教室设计要求 音乐、舞蹈教室应设在不干扰其它教学用房的位置,并考虑室内隔音设计。各专业教室均要求供电到室,设有220V二孔、三孔插座若干,安装科学规范。教室配置网络信息口。器材橱柜尺寸要求统一,结构合理,实用美观,材料符合环保要求,器材橱数量应能满足全部器材存放需要。各专用教室应有相应防盗、防火安全设施。 舞蹈室地面铺设实木地板或复合地板(三层),或根据教室面积配备塑胶软垫。与采光窗相垂直的一面的横墙上,应设高度不小于2100mm(含镜座)的通长照身镜;其余三面墙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000mm可升降的把杆,把杆距墙不小于400mm。附设内舞蹈器材室,宜与舞蹈教室毗邻。基本要求的学校舞蹈与音乐教室可合用。 (三)音乐、舞蹈教室专用要求 1、音乐、舞蹈教室的功能要求 为课程内容提供音乐、舞蹈教学活动的场地,它包含音乐、舞蹈教室、器材室和教师办公室等配套设施,各室功能如下表:

钢琴教师管理制度

全职美术教师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受聘教师不得以(除不可抗拒的病、灾等之外)的任何理由拒绝中心的工作。 2、上课提前10分中做好准备,如迟到、早退罚款10元。 3、教师正课时间不准请假,违者扣50元。 4、家长投诉教师经常迟到早退,将加倍处罚。 二、安全问题 1、认真组织教学,安排好侯课、课后学生的安全问题,实行责任到人。 2、任课教师确认家长在候,方可让学生离开,做到安全交接。 三、上课制度 1、任课教师严格听从中心安排,严禁自主更换学员、严禁自主改变课时。如改变课时未到前台登记导致未及时通知家长,扣罚50元。 2、认真上好每一节课,中心将依据教师授课质量、学生进步情况及信息反馈,实行奖罚、考级通过率、100%奖励100元、市级、省级比赛一、二、三名分别奖励200、100、50。 如续费率80%以下课时费则按标准的课时费续费率百分比发放。(例:35*续费率70%=26)备注:如中心原因及特殊情况导致没有续费例外。 3、上课期间不准接听与本中心无关的电话、不准会客,违者罚款50元。 4、教态大方、自然、亲切、稳重、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5、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讲普通话,上课时不擅离教室,没月必须开展一次教研。违者罚款50元。 6、每月都要进行电话回访家长,主动询问学生练琴情况,及每月要上交学生进度表。违者罚款50元。 7、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因材私教、教学相长,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四、考核制度 1、教师在课余时间应潜心业务、刻苦练琴、以平和的心态接受中心阶段性业务考核。每个教师必须手上有3首8级以上的歌曲。如抽查不达标扣罚50元。 2、中心随时抽查任课教师授课对象的学习成绩,依据成绩,奖罚分明。 3、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中心规定时段内的每日备课任务,违者,视情况罚款。 4、如发现私自到其它培训中心授课及私自拉学生家教,立即开除并扣除全部工资。 5、教师必须清点学生课时情况,如发现超出课时扣罚50元。 6、如教师每月到课率为100%奖励50元。 7、教师每月课时费为隔月发放,如十月份课时费则为十二月发放。每月课时费扣起30%年终发放作为考核。 五、接待制度 1、在无课时间,教师有接待来访家长的义务和职责。

琴房管理制度

琴房是供本校音乐专业与学前专业学生教学、实践的重要场所。为加强琴房的使用与管理,给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清洁优美的教学环境,保证设施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琴房使用与管理办法。 一、功能及使用权限 1、琴房主要用于全日制学生的教学、实践和自修,师生均须按照排定的课表和琴点进行上课与练琴。 2、本系师生在享有教学活动(教与学)使用权的同时,具有琴房设备维护、安全保证的职责和义务。 3、琴房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遇招生(如成人教育)期间考生练习要求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办公室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使用。 4、排练厅、教室的钢琴,专供于各类大课教学、演艺活动和艺术实践,不得用于学生练习。 二、琴房分配办法 1、按专业学生总数确定每个琴房的人数。 2、保证每个琴房有各个年级的学生。 三、日常管理与监督 1、琴房的日常管理与监督由分管教学的教务处负责。在没有专职乐器及琴房管理人员的情况下,由教务处对琴房学生进行具体安排和调配。 2、琴房实行值日生制,各琴房设组长1名,负责“琴点”分配和琴房日常卫生、安全管理。经常保持室内整洁卫生,门窗玻璃洁净透明。做到钢琴上无灰尘、地上无杂物。 3、同一琴房“琴点”分配,应据学生各自的课程分布,集体协商,合理安排练琴时间,充分利用双休日。“琴点”安排表应公布张贴在各自琴房门外,以便督促检查。 4、不得以任何方式遮挡琴房门窗玻璃,保证透明。练琴时关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不准在琴房内说笑打闹,接待同学、亲友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更不允许在琴房内谈恋爱。 5、严禁乱接、乱用电器(如电热器、电饭锅等),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琴房。离开琴房必须随手关电源(电灯、电风扇等电源设施),以确保安全。 6、琴房内所配置的钢琴、琴凳、灯具、桌椅、风扇等物品不准携带出室外。离开琴房时要关琴盖、关窗、关灯、关门(“四关”)。 7、钢琴及其他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系办公室,填写“报修单”申请报修。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私自拆卸或修理。 8、琴房内严禁乱贴、乱挂任何物品。钢琴上不准摆放水杯、蜡烛等容易损坏钢琴的物品。不得将非学习、个人物品放置在琴房内,如有丢失概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读中职学校宣传资料

2014年招生宣传资料 一、政策有保障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特别是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是当前和今后的战略重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现代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2、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完善职业教育国家制度。深化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加强行业指导。研究制定推进集团化办学意见,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加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研制高等职业教育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基础能力建设(二期)、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深入实施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积极推进东西部职业院校合作办学。办好第三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 3、四川省教育厅2012年工作要点:实施职教攻坚,做好招生工作,完成中职招生52万人任务。推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围绕全省“两化”互动发展、建设成渝经济区和天府新区等重大项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要求,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发展服务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业。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积极办好涉农专业,抓好农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 4、仪陇县教育局2012年教育教学工作意见 加大职业高中招生力度。继续通过以输送到本县职高学校并在读的学生人数为准核减初中学校质量评价基数的措施,激励初中学校大力协助职高招生;继续将生源输送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努力完成职高招生4000人的任务;积极配合职教中心的建设工作;严格按政策认真做好中职学生资助工作。 5、仪陇县职业高级中学是我县唯一的一所公办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重点扶持对象,学校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6、国家对职中的重视已达前所未有的高度,从2007年开始,每人每年至少可以得到国家1500元的补助,两年每生共计3000元的补助(因第三学期学生顶岗实习,国家不再给予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对所有中职学生免除学费。只有仪陇县是按100%的比例发放生活补助和减免学费;其它地区生活费按20%,减免学费按15%的比例 7、今年我校将与两所高校联合开办汽修、数控、幼教、建筑、石油和机电等六个专业,教学点分别设在成都和南充,就业实习均由联办学校安置,这两所学校是“南充电子工业校”、“四川矿产机电技师学院”。 二、学校概况

创建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工作汇报

创建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工作汇报 各位专家、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全校师生向各位领导和专家表示热烈欢迎!衷心感谢各位对我校工作的大力支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是适应时代要求、推进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我校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在省文化厅的领导下,在省评估院和南京市教育局的指导下,全校上下齐心合力,把创建四星级艺术职业学校作为提升学校内涵发展、提高办学质量的头等大事。坚持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创建方针来统领学校的全面工作,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下面,我就省戏校创建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情况,向各位领导和专家作汇报。一、学校基本情况省戏校是一所国家级重点艺术学校,创建于1956年。五十多年来,学校为江苏和全国培养输送了数以万计的文化艺术人才,其中不少人已成为在江苏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明星和艺术家,如著名影视明星、影视百花奖、华表奖、金鹰奖获得者王馥荔、马昌钰、侯勇、林芳兵、侯长荣等;著名戏曲表演艺术家、国家文华奖、梅花奖得主石小梅、胡锦芳、倪同芳、艾金梅、李洁、李雪梅、徐秀芳、周东亮、李鸿良等。当红影视明星海清,是我校舞蹈专业的毕业生;张艺谋导演的电影《金陵十三钗》女二号“胖美花”是我校影

话科的在读生。省内艺术院团几十年来的主要演员大多由省戏校所培养。我校为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学校有南京长白街、百水桥和溧阳天目湖三个校区,占地面积65亩,建筑面积40650平方米。开设戏曲、影视、舞蹈、音乐和艺术设计五大门类20多个专业,有中专和大专(高职)两个学历层次,在校学生1081人。2000年以来,连续三次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重点学校;四次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校党委被文化部表彰为全国文化文物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012年,我校被确定为江苏省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 二、抓住发展机遇,走特色办学之路省委提出的“文化强省”的三大指标之一就是文化人才队伍强。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校领导班子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家及省职教会议精神,以“建成国内一流、特色鲜明,以培养戏剧专业人才为主的大中专学校”为目标,坚持既定的办学方向和“知行并重、德艺双馨”的教育理念,坚定“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科研促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思路,注重内涵式发展,逐步确立“崇德、尚美、创新、致和”的校园文化与校风,着力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取得喜人成果。项目培养、校团合作、产教结合是我校艺术人才培养的三大特色。在戏曲表演人才培养方

Z-43“艺术专业技能(键盘乐器演奏)”赛项规程(中职组)

2016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艺术专业技能赛项规程(中职组) 键盘乐器演奏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Z-51 赛项名称:艺术专业技能(键盘乐器演奏) 赛项组别:中职组 赛项归属专业:艺术 二、竞赛目的 通过比赛,全面考察、展示和提升中等职业院校参赛选手的键盘演奏技术技巧、知识应用、拓展创造等综合专业能力,引领推进中职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为选拔和推出优秀键盘表演人才提供广阔平台。 三、竞赛内容 比赛分为两轮进行。 第一轮比赛(全体选手参加) 1.乐曲演奏 选手自选乐曲两首,现场背谱演奏,不用任何形式伴奏,共计时间12分钟以内。重点考察选手的演奏技能、音乐表现和舞台实践能力。 乐曲曲目要求:结合教学曲目。一首练习曲,一首中或外乐曲。 2.听音测试

选手现场抽取听音题1题,由老师现场钢琴弹奏试题,每道题可弹奏3遍,选手按要求回答。重点考察选手对节奏、音程、和弦的感知和听辨能力。 第二轮比赛(60%选手参加) 3.专业拓展能力(视奏)考察 选手现场抽签决定视奏作品(钢琴独奏曲目选段),准备及比赛时间共计3分钟以内。重点考察选手的弹奏基本功和视谱即奏能力,分析和表现作品的能力。 四、竞赛方式 1.键盘乐器演奏为个人项目。参赛表演形式为键盘独奏。 2.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参赛:每队配领队1人,限报4名选手,每名参赛选手指定1名指导教师。 3. 所有参赛选手均须为2016年全日制正式学籍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含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高职院校招收的中职教育学生),年龄限制在21周岁以下(1995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五、竞赛流程 1.预赛(选拔赛) 各设区市初赛形式和内容由各设区市自主决定。预赛和组队工作于2015年11月下旬以前结束,并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报名开始后,通过大赛网上报名系统统一报名参加决赛。 2.决赛 决赛拟于2015年12月29-31日举行,时间3天。主要流程:(1)报到抽签。各代表队于12月29日10时前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行政楼二楼学术报告厅报告(地址:福州市西江滨大道

钢琴室规章制度

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民族文化艺术教学部钢琴室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证钢琴室的合理使用,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加强钢琴室的管理与监督,保证钢琴室的使用安全与清洁卫生,现特作如下规定: 一、钢琴室是学校重要场所,归学校所有,由民族文化艺术教学部负责管理。 二、任何学生组织及部门需要借用钢琴室,需提前向民族文化艺术教学部提交书面申请,并由借用部门负责人签写《钢琴室借用协议书》。(注:申请需要写明借用者,借用原因、借用时间。) 三、钢琴室使用注意事项 1、钢琴室管理人员(包括实训期间的指导教师)全面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 2、琴房内严禁携带任何饮料或食物进入琴房。 3、学生进入钢琴室必须佩戴校牌,对号入座,不得擅自调换自己的座位;电子钢琴不得随意调换。钢琴和电子钢琴上除放置乐谱外不可放置其它物品;不得随意移动钢琴、琴凳的位置。 4、在使用琴房内一切设备、物品之前,学生先检查是否有问题,如有问题立刻向管理人员汇报;如果在正常练琴情况下发现有损坏,请立即告知管理人员,如不上报,后果自负。 5、琴房内外严禁喧哗打闹,不允许在琴房内聊天、睡觉或做其

他练琴以外的事情,经巡查发现立即登记,严肃处理,如需讨论问题可以在练琴结束后进行。 6、教师、学生离开琴房时必须放好琴凳、盖上琴盖、关闭电源、电扇、门窗,要爱护本实训室内的物品,注意琴房的环境卫生,每次课结束后要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7、每次上课或训练结束时要填写使用记录表。 8、未经允许不准将其它专业的学生带入琴房。 9、琴房内严禁充电或使用其他电器,一经发现立即全部没收。 10、要爱护琴房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保持琴房干净整洁,不准在墙上刻划涂写,不准乱扔纸屑。 11、琴房由专门的人员管理,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可与管理人员发生冲突。否则取消练琴资格。 本规章制度自2011年10月11日开始实施。 民族文化艺术教学部 2013年10月11日

教学场地管理规定

**大学教学场地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场地管理,切实解决目前教学场馆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特制订本规定。 一、学校各教室及教学场馆一般不借给校外单位使用,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擅自利用教学场馆或各种教学设备从事非本校教学活动,并收取他人费用(含为本单位创收)。因特殊情况,须经国资处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租借手续。部分教学场馆(含田径场、网球场、体育训练馆、球类馆、音乐厅等)在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在保证教学的前提下,可利用非教学时间实行有偿服务”。 二、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教学场馆。 三、学期中,每周日晚至周五下午为正常教学时间,教学场馆原则上不对校外人员开放。在保证常规教学活动的前提下,教学场馆面向全校在职在籍师生免费开放,但不包括非学校安排的收费培训等活动、或需开启单灯超过10W以上的照明或多媒体设备或专业专用设备的场馆。

四、教学场馆主管单位应制定并公布相应场馆的管理制度,自主安排或向学校人事处申请安排场馆管理人员并负责其日常考核。全校各场馆应根据国资处提供的课表、学校规定的开放时间、主管单位的管理制度实施开放和管理。因场馆管理人员工作不到位,导致影响教学或造成教学设施设备的损坏或遗失,由场馆主管单位承担责任。 五、节假日和寒暑假场馆空闲时,经批准可有偿对校外开放,但需至少于场馆使用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好审批手续: 审批手续为从校网页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格式附后)→主管单位审批并在调课系统中申请→国资处审批并核对收费标准→财务处缴费、盖章→国资处运行办录入审批意见→场馆管理单位安排场馆。 未经批准擅自开放场馆或擅自收费的,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场馆主管人员及场馆主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本校师生个人在场馆有偿开放时间使用应按相应标准交费。 单位或个人因特殊情况需减免相关费用者,须在向财务处缴费前报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六、实验室原则上不对校外开放,因特殊情况需对校外开放时,经前述手续办理,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00元/个/工作日。具体收费标准视需使用的设备及时间,由主管单位与国资处、财务处共

教室管理规章制度

教室管理规章制度 1、学生需保持良好的练琴习惯及上课周期,请勿随意缺课,病事假需提前与老师沟通,预缴课费请在有效期内使用。参加集体课的同学请保证出勤,缺课不补。 2、学生上课前请注意检查手部卫生及指甲是否过长影响弹奏,如需洗手或剪指甲,请提前做好准备,请勿因此耽误上课时间。 3、请注意具体上课时间,做到学生不迟到、教师不拖堂。 4、学生进入课室后请保持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及吵闹蹦跳,不许随意乱动课室内物品。 5、提前到的学生及家长请在琴房外安静等候,以免影响前课同学上课状态;已下课的同学及家长请勿在课室逗留闲聊,以免影响后课同学准时上课。前后两节课间隔5分钟,教师休息、学生交接。 6、上课过程中,学生如有进步,家长可适度表扬以增强其自信;如有尚需改正的地方,请勿当堂面斥学生以免影响学习的状态和效果。 7、为保证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课后有效地练习,本课室提倡家长对教师授课内容做详细记录或录音,但不得录影。 1目的为促进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从而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有效的降低质量损失。

2范围 2.1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及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管理; 2.2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或/和人员。 3权责 3.1总经理 3.1.1质量奖惩及处理的最终核定; 3.1.2本制度实施的监督。 3.2质量例会:质量奖惩事项的评审。 3.3品质部 3.3.1质量问题的汇总及提出; 3.3.2质量例会的主持; 3.3.3改进与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 3.4相关部门:质量问题的分析、质量改进、质量异常的呈报、改进及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 3.5行政部:质量奖惩的行政审批。 4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及奖励 本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质量奖励分为:张榜表扬、颁发奖品或奖金。 序号质量奖励范畴奖励 4.1.1发现并向品管反映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避免质量事故发生者(非本职工作)给予50元/次奖

学校琴房设计方案

-------学校琴房建设方案 根据学校今年专业发展规划,新增多个特色专业,目前,学前教育专业已经成班, 作为学前教育专业必备的教学设施, 琴房建设,得到各位校领导的一致支持,为了尽快将琴房建成建好,结合学校现在布局,兼顾长远发展,经过多方咨询,现初步制定琴房建设方案如下: 一、琴房规格: 1、琴房面积为75平米左右 ,墙面采用环保乳胶漆涂成白色。 2、地址为7楼原影视制作中心(形体房旁)或3楼东头会计实训室, 另外资产部门推荐为409教室(四楼最西边,面向操场),请领导商定。 3、地板颜色为浅灰或原木色,材质为瓷砖。 二、琴房的降噪要求 钢琴演奏练习活动是一种精力集中的练习活动,为了避免外界噪声对室内演奏者的干扰,便于指导教师听清演奏者的真实水平,尽量避免琴声打扰相邻班级学生上课,所以琴房需要有一定的隔音措施。 1、音乐教室窗户需用双层玻璃塑钢窗 2、琴房墙体内用隔音棉粘贴,外用隔音板覆盖(隔音又防火)。 3、练习用琴均为电钢琴,需在琴房内设置电插头。 三、教学设施: 1、钢琴20台 2、投影1台

3、空调1台 4、音乐类挂画、绿植若干 四、预算(琴房建设费用由后勤科提供参考意见,钢琴价格参考咸阳技校钢琴配置): 1、墙面处理:75X3.5X28=7350元 2、地板(包含施工):75X150=11250元 3 、钢琴(含琴凳): 3650X20=73000元 4、空调(资产现余有1台,可提供使用) 5、挂画或绿植:200元 共计:91800元 备注:1. 降噪费用待定,琴房地址确定后请专业人士预算. 2.若地址选在七层原影视制作中心教室,可节省地板处理 费用。 3.投影安装,可在学校更换一体机后,选用还能正常使用 的旧投影。 感谢学校各级领导对琴房建设的大力支持,琴房建成后我们一定认真做好琴房的管理维护工作,让琴房为我校培养幼教人才,提高我校学生音乐素养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附:参考效果图(下页)

南华学校舞蹈室及钢琴房使用管理规定

学生琴房使用管理规定 琴房是我校主要的教学和学习场所,为维护良好的教学环境,使全校师生有效、合理地使用琴房和保证学校教学设备的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任课教师要按课表排定的时间上、下课,并在课前对琴房设施进行检查,对上课期间出现的设备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教务处,以便及时处理。 二、为了提高琴房使用率,保证相关专业每位同学都有练琴时间,学生应听从琴房管理人员的安排与调配,按规定时间练琴,更改练琴时间请示负责老师,不得擅自改动,否则将取消其练琴资格。 三、进入琴房者,要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必须到指定的琴上练琴,不得私自调换或乱窜位置,不得在琴房内喧哗、打闹和无故长时间逗留,琴房使用者离开琴房时必须关闭所使用的琴的电源开关,并盖好琴罩。最后离开琴房者必须关窗、关灯、和锁门。 四、琴房内乐器和其它教学设施不得随意搬动,严禁擅自拆除教室内各种物品,损坏物品要照价赔偿。严禁在乐器上乱写、乱刻或粘贴,轮流使用一琴者在交接时应注意检查设备情况,并做好登记,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否则将追究最后使用者责任。 五、严禁将与教学无关的物品及食品带进琴房。并不得在琴上放置除本学科书本以外的任何物品。 六、保持琴房的环境卫生,禁止在墙上乱涂画、粘贴、钉挂物品,

不准在琴房内用餐、吃任何零食,不许随地吐痰、不私配钥匙。讲文明、讲礼貌,不准穿拖鞋、背心进入琴房。 七、为保证琴房的安全,严禁任何人在琴房内吸烟、充电和使用任何电器具及其它照明器具,严禁在琴房内用餐和使用蜡烛等其他照明器具,停电时琴房停止使用。 八、爱护琴房内的各种设备,保持琴的清洁;不得损坏和随意挪动,对因乱挪动所造成的设备损坏,或因使用不当造成的琴的损坏,及私拆琴及其零配件等,要加倍赔偿和处以罚款,并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九、琴房是公共教学场所,不得遮盖观察窗,禁止在琴房内进行除教学、练琴以外的其它活动。 十、不得擅自私配琴房钥匙和更换门锁,不得移动琴房内的摄像机镜头。 十一、如需将琴搬离琴房,必须在教务处办理手续后方可搬出。 十二、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记过以上处分,并取消其琴房使用资格。 十三、数码钢琴教室,要根据课表进行教学活动,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使用。 十四、学校琴房只提供给本校师生上课与练琴使用,外来人员使用琴房,需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请同学们严格遵守琴房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将停止(取消)其练琴资格,态度恶劣、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违纪处分。

钢琴学校规章制度

汇佳幼儿园国际园钢琴教师工作职责 钢琴做为园所的特色课程之一,钢琴也是艺术表现形式的一种,根据《幼儿园指导纲要》 在艺术领域中提到:丰富幼儿的情感,培养初步的感受美、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我们的教 育原则是培养幼儿的学习兴趣,根据汇佳幼儿园教研中心钢琴教师指导要求,针对本园钢琴 教师的常规要求如下: 1、关怀、接纳、尊重的态度与幼儿交往,因人而异,因材施教。 2、结合幼儿年龄特点, 对每一孩子的钢琴技艺全面负责。 3、通过观察了解每一位幼儿个体差异,逐一制定钢琴教学计划和目标,编排好适宜的练 习曲目。 4、合理有效的组织幼儿练琴活动,一对一的教学模式,保证幼儿每天练琴时间不得少于 10—15分钟。 5、认真填写钢琴授课记录,并认真记录好每一个幼儿的授课和练琴进展情况,发现问题 及时调整教学方法,确保授课质量和学琴效果。 6、积极参加教研中心组织的教材编写及调整、教师培训、教学研究等工作。 7、参加园 里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协助组织全园大型园内活动。 8、学期末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音乐智能测评工作和不同形式的阶段性钢琴汇报、毕业班 级钢琴汇报演出工作。 9、定期向教学主任,园长汇报教学工作。 10、钢琴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授课,如有特殊原因请及时汇报,补课,不得缺课,少 课。 11、做好与家长沟通工作,做好每周五钢琴回课本的工作,详细汇报幼儿在园学琴表现 以及掌握情况,认真听取家长提出的宝贵建议,做好家园教育的一致性。 2010-3-9 国际园钢琴教师安全细则 1、钢琴教学严禁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2、每名钢琴教师配备两架钢琴教学空间,每天负责钢琴卫生清洁工作以 及钢琴维护。 3、定时检查教室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 4、钢琴教师保管好教学材料,其他任课教师在允许的情况下进钢琴教 室,确保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上课时间安排: 汇佳幼儿园国际园 2010-3-9 钢琴教师作息时间表 汇佳昌平幼儿园—国际园篇二:钢琴室规章制度 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民族文化艺术教学部钢琴室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证钢琴室的合理使用,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加强钢琴室的管理与监督,保证钢琴室 的使用安全与清洁卫生,现特作如下规定: 一、钢琴室是学校重要场所,归学校所有,由民族文化艺术教学部负责管理。 二、任何学生组织及部门需要借用钢琴室,需提前向民族文化艺术教学部提交书面申请, 并由借用部门负责人签写《钢琴室借用协议书》。(注:申请需要写明借用者,借用原因、借 用时间。) 三、钢琴室使用注意事项 1、钢琴室管理人员(包括实训期间的指导教师)全面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 2、琴房内严禁携带任何饮料或食物进入琴房。 3、学生进入钢琴室必须佩戴校牌,对号入座,不得擅自调换自己的座位;电子钢琴不得

教学场地与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教学实训室管理制度汇编 二零一二年九月

目录 一、实训室使用管理总规定··1 二、技术技巧实训室管理制度··3 三、琴房管理制度··4 四、舞蹈实训室管理制度··6 五、音乐实训室管理制度··7 六、主持与播音实训室管理制度··9 七、服装制作实训室管理制度··10 八、环艺制作实训管理制度··12 九、印刷工艺实训室管理制度··14 十、形象设计实训室管理规定··17 十一、动漫制作实训室管理制度··19 十二、房地产销售模拟实训室管理制度··21 十三、酒店实训室管理制度··22

一、实训室使用管理总规定 为加强实训室的管理,净化实训室环境,严肃实训课堂纪律,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实训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效果,保证实训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做好课前、课中、课后各环节的场地、设备、工具等装备工作。因准备工作不足而影响实训课程,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努力学习,以提高业务能力。熟悉新购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 三、积极参与实训室建设。验收、保管和维修设备,保管设备仪器,工刀量具登记卡,做到帐物相符;办理设备、工刀量具的报损、报废工作。 四、进入实训室后应听从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非实训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五、严禁在实训室内嬉戏打闹、乱涂乱画、玩游戏等,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成绩降等。对于情节恶劣、屡教不改者,交由学工科进行违纪处理。 六、注意保持实训室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污染和强磁性物品进入实训室;严禁把食物和饮料带进实训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七、实训时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八、负责安排学生在实训结束后做好卫生清洁工作,设备正常关闭后

琴房管理制度

琴房管理制度 琴房管理制度 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使琴房管理规范化,合理有效地利用现有的琴房资源是必不可少的,具体管理条例如下: , 1、琴房按点开门关门,学生练琴需遵守琴房各项规定,出示琴卡后方可进入琴房,要服从琴房管理员的安排,不得扰乱正常的琴 房管理秩序。 , 2、琴房钥匙由琴房管理员保管,学生练琴时用琴卡向管理员换取钥匙,不得私自换卡或替卡,在练琴完毕后,关好门、窗、灯等,将钥匙交还琴房管理员换回琴卡,损害琴房设施要酌情进行赔偿。 , 3、学生要自觉遵守琴房各项规章制度,爱护钢琴及琴房其他设施,不准乱串琴房、聚众聊天,不得防碍别人练琴,不得私自带领非 本系人员进入琴房。 , 4、为保证琴房的安全,严禁在琴房内使用电器,使用明火或私自乱拉电线、乱接开关,违者将给予严惩。, 5、注意琴房卫生,不得在琴房抽烟、吃饭、吃零食。, 6、养成良好的练琴习惯,爱护钢琴,保持钢琴的清洁、整齐。 , 7、发现钢琴故障要及时告知管理人员,严禁私自拆卸或修理;故意损坏钢琴者,将严厉处罚并取消练琴资格。, 8、不准私换琴房锁;不准私配琴房钥匙或把琴房钥匙转借他人。 一经发现,将对其严厉惩处。 , 9、根据各专业的特点,音乐系分配了各个专业每天最少练琴时间,教师及学生须严格按照要求上课、练琴,学生每次进入琴房练琴 时间不得少于40分钟,当天累计练琴时间不得超过本专业规定的

“标准练琴时间”。学生每学期须完成本专业要求的“学期基本 琴点”,学期结束时如不能完成,考试成绩将酌情降10—30分。 xx时间一览表 学期 专业标准琴点/每天学期琴点 基本琴点键盘专业4小时360--504小时216小时管弦专业3小时270—378小时162小时民乐专业3小时270--378小时162小时声乐专业2小时180—252小时108小时1、标准琴点:学生每天需完成的练琴时间。 2、学期琴点:周琴点与每学期的周数(按18周计算)相乘所得的练琴时间。 3、学期基本琴点:学生学期结束时须完成的琴点。时间为学期琴点最低值的60%,每学期结束时不得低于学期基本琴点。

中职学校琴房管理制度

艺术中心琴房管理制度 琴房是我校教师教学及学生进行琴法训练的重要场所,为了有效维护设施、设备安全,最大限度保障正常教学及合理使用琴房,以规范琴房管理,特制订此制度。 一、学生必须按照老师安排的琴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练习。 二、进入琴房时首先检查财产(琴、琴凳、电源、玻璃窗、墙壁、门) 是否有损坏现象。一经发现,速向琴房管理老师反映,如不及时反映,责任由现在使用者承担,并给予重罚。 三、学生在琴房一律脱帽。不准穿短衣、短裤、拖鞋进入琴房。 四、保持良好的学习风气和训练环境,进入琴房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在琴房闲聊,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五、不准在琴房内用餐、吃任何零食,不许随地吐痰、不私配钥匙。 六、一律不准随意串动琴房,不能影响他人练琴。非专业课时间,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琴房。 七、不准在琴房墙上乱写、乱画、钉钉子和乱贴纸张,桌椅摆放整齐,严禁在桌椅上胡乱刻画。 八、严禁擅自拆除教室内各种物品,损坏物品要照价赔偿。 九、不准在琴房走廊里打闹或进行任何体育活动。 十、琴房门窗干净,整洁,扫除工具按指定位置摆放合理,墙角洁净,无杂物。 十一、琴房门窗不准用纸张等封闭、要保持透明度。不准私自带他人进入琴房、不准在琴房留宿。 十二、钢琴属贵重教学设备,练琴学生必须爱护,不得在琴上摆放水、

火,不得人为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十三、乐理教室的钢琴是教师上理论课专用琴,未经允许,学生不准练习,违者将处以5—50元罚款。 十四、琴房为重点防火场所,为了保证琴房安全,严禁在琴房内吸烟、用火,严禁在琴房点蜡烛和使用与练琴无关的电器。 十五、琴房使用者离开琴房前,必须关闭琴盖、电源、窗户、灯,整齐琴架琴凳;严禁将琴凳带出琴房,待琴房管理老师或值日班干部验收后及时锁门。 十六、练琴学生必须按照老师的安排定期打扫琴房卫生。 十七、琴房整体布局合理,要有琴房制度、值日轮流表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十八、琴房管理老师应严格执行琴房管理的责任,努力工作,切实负责,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和质量。 十九、每位学生应自觉爱护琴房及其设施,如有发现违反以上规定者,应向老师反映,经调查核实,若反映的情况属实,对反映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钢琴房管理制度

电子钢琴、钢琴房管理制度 琴房是用于电子钢琴、钢琴教学和学生练琴的专用场所,为实现琴房的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教师职责 1、每次上课在管理人员处领取教室钥匙,上课完毕交回钥匙到管 理员处。 2、教师上课期间要求学生爱护琴,注意卫生,不带水进教室。 3、教会学生正确使用电子钢琴和钢琴。 二、学生职责 1.使用琴房的全体师生应自觉维护琴房内秩序,爱护琴房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和其他杂物。不带食品和水进电子钢琴室和琴房。 2.使用琴房及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房内设备,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坏的,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3.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拆卸、安装、调换或借出琴房内仪器设备。 4.琴房及房内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确需外借时,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并经系主任批准。 5.未经同意,与专业学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琴房,更不得擅自动用任何设备。任何人不得在琴房乱串、嬉闹。 6.养成良好的用琴习惯,使用时要自觉维护钢琴及其他设备的安全和整洁,用琴后要自觉关断电源等设备,关好琴房门窗。

7.钢琴及设备若有损坏,应如实报告,并填写登记表。凡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均应查清原因,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8、琴房按点开门关门,学生练琴需遵守琴房各项规定,服从琴房管理员的安排,不得扰乱正常的琴房管理秩序。 9、琴房钥匙由琴房管理员保管,学生练琴时凭省份证或学生证向管理员领取钥匙,管理员登记。在练琴完毕后,关好门、窗、灯、琴盖等,将钥匙交还琴房管理员,损害琴房设施要进行赔偿。 10、学生要自觉遵守琴房各项规章制度,爱护钢琴及琴房其他设施,不准在琴房内聚众聊天,不得防碍别人练琴,不得私自带人进入琴房。 11、为保证琴房的安全,严禁在琴房内使用电器,使用明火或私自乱拉电线、乱接开关,违者将给予严惩。 12、不准私换琴房锁;不准私配琴房钥匙或把琴房钥匙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将对其严厉惩处。 二、管理员职责 1、严格遵守《琴房管理制度》,认真管理好琴房所属设备和其它配套设备,妥善保管好各类软硬件技术资料。 2、建立完善用琴登记制度,琴的使用责任到人。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琴房。 3、随时巡查琴房,防火、防盗、确保琴房安全。 4、负责琴房各种设备、设施的报修工作。

琴房使用规定

琴房使用规定 琴房是供本院音乐专业学生教学、实践和自修的重要场所。为加强琴房的使用与管理,给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清洁优美的教学环境,保证设施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音乐学院琴房使用与管理办法。 一、功能及使用权限 1.琴房主要用于全日制学生的教学、实践和自修,教师须按照排定的 课表进行上课,学生需刷卡进入琴房练琴。 2.本学院师生在享有教学活动(教与学)使用权的同时,具有琴房设 备维护、安全保证的职责和义务。 3.琴房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遇招生期间考生练习要求等特殊情况, 必须征得学院办公室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使用。 4.音乐厅、排练厅和教室的钢琴,专供于各类专业课教学、演艺活动 和艺术实践,不得用于学生练习。 二、琴房分配办法 针对“固定式”琴房使用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确实加强琴房设施、卫生、安全的管理,增强有效的监督,采用琴房智能管理系统刷卡进入的方式进行练琴。 三、日常管理与监督 1、学生必须持本人校园卡来琴房练琴。 2、首先将校园卡交给琴房管理员,管理员刷卡后,领取琴房系统分配

的琴房钥匙。 3、进入琴房时,首先检查是否有损坏、缺失的物品,如果发现请及时通知琴房管理员,以便及时进行维修,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私自拆卸或修理,同时我们并会根据练琴记录对上一位同学进行追责。琴房内所配置的钢琴、琴凳、灯具、桌椅、风扇等物品不准携带出室外,离开琴房时要关琴盖、关窗、关灯、关门。 4、练琴完毕,将窗户关好,随身物品带好,门锁好。 5、将琴房钥匙交给琴房管理员,领回自己的校园卡。 6、杜绝私自将钥匙带走。发现此现象,琴房管理员有权暂停该同学的练琴资格。 7、学生不能借用其他同学的校园卡,琴房管理员发现此现象有权扣留该校园卡,并有权暂停该同学的练琴资格。 8、如果学生丢失校园卡,可暂时持本人学生证来练琴,待校园卡补办完毕后请到琴房管理员处进行校园卡绑定即可刷卡练琴。 9、请同学们合理利用平时时间进行练琴,每个同学每天可以练两个小时,可以一次使用两个小时,也可以分开使用,一次练满两小时的同学当天无法再次刷卡进行练琴,如果练琴同学比较少,超过两个小时可以继续练琴,但在练琴同学较多时,超过两小时后,就会有排队学生前去替换,超时同学必须停止练琴。 10、任何同学不得以任何方式遮挡琴房门窗玻璃,保证透明。练琴时请关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不准在琴房里吃饭、食品、喝饮料,不

电子钢琴保养注意和管理制度

电子琴、电钢琴的使用注意事项 一、设置场所 1、避免置于过潮、过热或灰尘过多的地方,温度最好22度,湿度40%-60%最为适宜。 2、摆放时,注意与收音机、电视机等强电磁仪器保持距离,以免产生干扰。日光灯开关时喇叭有短暂干扰声,为正常现象。 3、琴上勿放东西,特别是液体物品,如水杯等。 二、操作说明 1、开、关电源与操作功能按钮时,不要用力过快或过猛。 2、拔电源插头时,注意抓着电源插头。切勿用力狠拉电线,以免电线和插座受损。 三、维护·保养 1、注意手部清洁卫生,禁止留长指甲,以免划伤键盘。 2、请用干净软布擦拭机身。 3、请用镜头纸或专用显示屏清洗液清洁显示器。 4、切勿使用酒精或其它具腐蚀性清洗液作清洁用。 5、不使用琴时,请关掉电源开关,并将电源插头从交流插座拔下。 四、注意 1、如电线上发现断线、破损、接触不良等,请勿继续使用,否则容易引致火灾、触电等事故。 2、琴有时会因操作不当而导致功能紊乱,此时须采取复位操作:关机等待30秒后,重新开机,功能将恢复正常。 3、请勿自行拆开琴体或修改电路。 4、未经同意,与专业学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琴房,更不得擅自动用任何设备。任何人不得在琴房乱串、嬉闹。 钢琴房管理制度 琴房是用于钢琴教学和学生练琴的专用场所,为实现琴房的规范管理,特制 定如下管理制度。

1.使用琴房的全体师生应自觉维护琴房内秩序,爱护琴房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和其他杂物。 2.使用琴房及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房内设备,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坏的,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3.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拆卸、安装、调换或借出琴房内仪器设备。 4.琴房及房内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确需外借时,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并经系主任批准。 5.未经同意,与专业学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琴房,更不得擅自动用任何设备。任何人不得在琴房乱串、嬉闹。 6.养成良好的用琴习惯,使用时要自觉维护钢琴及其他设备的安全和整洁,用琴后要自觉关断电源等设备,关好琴房门窗。 7.钢琴及设备若有损坏,应如实报告,并填写登记表。凡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均应查清原因,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8.琴房每次使用后,管理员要核查房内设备,检查电源等设备和门窗是否完全关好。 9.琴房内严禁烟火。管理员要定期清洁房内卫生,并经常检查琴房内的安全和消防设施,经常检查琴房设备,发现异常或隐患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报告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报告 一、学校情况 (一)学校概况 山东省菏泽艺术学校的前身是以培养单一戏曲人才为主的戏训班, 1985年4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省菏泽艺术学校,相继开设舞蹈、音乐、美术、群众文化等专业。举办单位为菏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县级编制,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2年,学校为改善办学条件向市政府申请改扩建。学校现有土地43.5亩,建筑面积约7430平方米,新增土地26亩(已完成土地新增手续)。新增建筑面积可达19960平方米。目前学校仅存教学、住宿两座楼,正等待市委、市政府关于学校改建或搬迁计划方案落实。 几十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各类艺术人才近万名,毕业生遍布各级各类文艺团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文工团和学校,并有数百名学生先后考入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山东艺术学院等高等艺术院校。2002年7月被国家教育部“十五规划“课题组命名为《创新教育与职业指导》实验学校;同年9月,被国家教育部授予《社会公认特色教育成功育人单位》。 近年来,我校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开放的推动下有了长足发展。学校一贯倡导“育人为本,人人成才”的教学理念,遵循艺术教育规律,规范教学管理,在现有的办学条件下,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管理,突出教学,踏踏实实致力于培养一流艺术人才。我校学生在省级各类教学节目汇演、比赛、展览中获奖比率名列前茅,多次受到表彰和奖励。2013年我校成功举办了"艺苑新春"大型文艺公益演出,2014

年参加“家乡美、菏泽颂”全市大中专学校汇演并取得好成绩。相继获得2015年第19届、2016年第20届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金奖。 学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建设是学校发展的关键。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41人,为适应教学任务,聘用专业教师32人,才能满足目前的教学需要。同时,学校还通过不同的培训形式,提高教师综合业务水平。 学校现设有音乐、舞蹈表演、工艺美术、美术绘画、社会文化艺术及戏曲表演等专业,其中戏曲表演专业为我校特色专业。菏泽是戏曲之乡,群众对地方戏曲有着浓厚的感情,戏曲在基层有广阔的市场。由于各种原因,戏曲人才的断层现象相当严重,培养地方戏曲后继人才尤为重要。2012年,学校被市委、市政府指定为全市唯一剧团后继人才培养学校,已经为社会培养了大批戏曲毕业生,他们正在各自的岗位上为戏曲艺术发挥特长,学校根据社会需求,依据现有条件,预计增设幼儿教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两个专业,届时,学校将有8个专业,在校学生预计能达到800人。今后我校还将担负起培养更多艺术人才的重担,为建设菏泽文化大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质量保障措施 (四)规范管理情况 后勤管理 1、夜间值班制度 为了完善学校管理制度,确保我校安全,达到时时、处处、有人负责,有章可循,严格要求,强化管理的目的,特制定如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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