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制度(15项制度)

济源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二0一五年五月一日

目录

一、图纸会审制度 (1)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 (1)

三、开工报告审核制度 (3)

四、材料、构配件检查、复验制度 (3)

五、设计变更制度 (4)

六、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5)

七、旁站监理制度 (5)

八、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6)

九、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8)

十、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8)

十一、监理会议制度 (9)

十二、监理报告制度 (9)

十三、监理日记制度 (10)

十四、见证取送样制度 (11)

十五、监理资料管理及归档制度 (12)

监理工作制度

一、图纸会审制度

由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参加,进行图纸会审,并做好会审记录,经设计人对记录审查签认后作为施工依据。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程序:

(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约定的时间(一般为7天)内,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申报表》。

(2)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间(一般为7天)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次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定。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4)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组审定。

(5)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还应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6)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经建设单位批准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

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单位还应编制该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掌握的原则:

(1)程序要符合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工期、质量目标与施工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相一致。

(4)施工总平面图的布置应与地貌环境、建筑平面一致。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施工布置和程序应符合本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优先选用成熟的、先进的施工技术,且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降低造价有利。

(7)进度计划采用流水施工方法和网络计划技术,以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且工、料、机进场计划应与施工进度计划保持协调性。

(8)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且有针对性。

(9)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

(10)对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工程、季节性施工等专项工程所采用的施工方案应进行必要的验算和说明。

(11)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问题,不排除承包单位的责任,由此引起的质量缺陷改正、工期

延长、技措费用的增加,不应成为施工单位索赔的依据。

三、开工报告审核制度

1、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承包单位应向项目监理组机构报送《开工申请表》;

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签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委托质检已受理;

(2)征地拆迁工作已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

(3)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已齐备,并经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4)施工现场道路、水、电和临时设施已满足开工要求,地下障碍物已清除或查明。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材料、设备已经进场并经项目监理机构审定;

(6)测量控制桩已经复验,符合规划和设计要求;

(7)施工人员具备相应资质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已经建立。

3、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具备开工条件时报项目总监,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申请”,并报送建设单位备案,工期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四、材料、构配件检查、复验制度

1、承包单位应对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包括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填写《材料、设备进场使用

报验单》,并附上相应的出厂质量证明等有关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签认。对须经复试合格后才准使用的材料,监理工程师应在见证取样和复试合格后签认。对新材料、新产品,承包单位应报送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的证明文件。

2、对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承包单位应报送进口商检证明文件。

3、对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按事先约定,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检查。

4、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检查合格,签认《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的材料和设备,方可进场使用。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一律不准在工程上使用。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通知承包单位限期运出现场。

5、施工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装置等设备,承包单位还应向项目监理部报审有关法定检测部门的检定证明。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上述计量和测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五、设计变更制度

1、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2、当变更对工程进度和投资影响较大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项目监理机构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六、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1、承包单位完成隐蔽工程作业并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隐蔽工程报验申请书,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的全部资料进行检查,并组织承包单位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

3、对不合格的施工作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复查。

4、经核查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签认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承包单位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在工程隐蔽过程中,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监督。

七、旁站监理制度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1、应对以下该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①土方回填②基础防水砼浇筑③地下室、半地下室防水剪力墙砼浇筑④各楼面梁板及构造柱砼浇筑⑤屋面卷材防水层砼浇筑及细部构造处理

⑥卫生间卷材防水⑦节能保温。

2、旁站监理方案报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份,施工单位在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由总监安排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3、旁站监理人员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按旁站监理人员

职责实施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如实准确做好旁站记录,经有关人员签字后,作为该检验批验收依据,不经旁站或有关各方不在旁站记录上签字的,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旁站监理人员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行为的,有权责令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有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5、在实施旁站监理中,对于不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监理或擅自离岗的监理人员要进行通报,责令整改,并作为不良记录载入有关人员的信用档案。

八、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承包单位完成检验批工程施工并自检合格后,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附上相关的质量证明资料(如《隐蔽工程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等),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及其附件进行核查,并组织承包单位的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抽验,核查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该检验批为合格。

3、对符合要求的检验批、分项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应签认相关资料的验收结论。

4、对不符合要求的检验批、分项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签发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按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重新验收。

5、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是: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内容应完整,且签字齐全,无缺漏的验收部位。一些在检验批中无法检验的项目在分项工程中直接验收。

6、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是: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有关要求时,该分部工程方可验收合格。

7、对验收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可进行返工处理后的验收。返工处理后的验收,遵循以下五条原则:(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签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经过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虽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否则严禁验收;

(5)经处理的工程必须有详尽的记录资料、处理方案等,原始数据应齐全,准确确切说明问题的演变过程和结论。这些资料纳入分部单位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资料中。对协商验收的有关资料,要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验收,并将资料纳入竣工资料中。

九、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1、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公司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分专业组进行预验收。

3、对预验收中存在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并商定整改意见,由承包单位落实整改。

4、整改完成后,报告监理复验直至整改完毕。

5、监理机构在预验收通过后,向建设单位提出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十、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2、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总监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应及时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3、对需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及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监

理工程师应对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检查和验收,总监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

十一、监理会议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有: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介绍开工准备情况和施工准备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5)研究确定今后工地例会等有关事项;

(6)第一次工地例会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每周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

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十二、监理报告制度:

1、监理月报:监理机构在次月五日前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月报,同时报监理公司;

2、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告、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机构地基与基础分部(桩基子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及其它重要分部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完成后,在规定时限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分部)竣工预验收报告和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同时报监理公司;

3、工程监理总结报告、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监理在监理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向监理公司报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4、在日常监理活动中,监理向施工单位下达的联系单、通知单、指令单、备忘录、会议纪要及监理规划等均应及时报送建设单位签收。

十三、监理日记制度

1、监理日记必须按单位工程建立;

2、监理机构监理同一个单位工程的所有各个专业的监理人员,均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认真填写,并应在监理日记上签字。

3、监理日记应用同种类、同颜色的笔书写,按日详细真实记录,字迹要工整,叙述应准确、严谨、通顺、清晰、规范,不得涂改。

4、凡监理工程师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事项,均应写入监理日记,并将施工单位的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反馈到监理日记上。

5、凡涉及施工单位技术经济签证的内容,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详细地记录施工单位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和机具的使用情况。

6、总监理工程师每天检查、签阅监理日记一次。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出监理日记中存在的问题,记录人员负责修改、补充和完善。

7、监理日记的内容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2中的规定填写,其内容为:

(1)天气和施工环境情况

(2)施工进展情况

(3)监理工程情况(包括旁站、巡视、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等情况)

(4)存在的问题及协调解决情况

(5)其他有关事项

8、凡本监理单位所长、副所长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的监理日记记录不真实、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不清晰,或者记录和检查人员签字不及时,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十四、见证取送样制度

1、根据规定,复试的材料必须及时通知进行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工程中。

2、材料进场后,施工方及时进行材料报验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检测委托单,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呈报的报验资料后先检查核对质保资料是否齐全,是否与实物一致,然后进行见证取样。

3、材料取样由取得“见证取样员”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监理工程师见证,如施工方不及时送样,已取的试样必须送监理办公室封存,作标识注明工程名称及规格、使用部位。

4、送样时必须由监理监送,对重新复试的监理必须监送,且及时上报总监。

5、所有进场的材料必须有序堆放,并挂好标志牌,注明规格、产地以及是否通过试验。复试报告未出的材料严禁使用,复试不合格的材料自复试报告出来后五天内必须退场,否则监理每发现一次,将重罚。材料复试报告出来后,监理工程师应对材料报验单核对无误后

签署意见,确定是否同意使用,并将材料及时登记归档。

6、焊接钢筋及机械连接钢筋必须及时在施工现场成品原件上见证取样(电渣压力焊每层及每施工段均要取),并抓紧时间送检。复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如在复试报告未出来前,施工方擅自安装或关模,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方自行承担。若需复试材料的报告未出,严禁浇筑砼。

7、砼试块的制作由施工方“取送样员”负责,严禁由砼供应厂商代行制作,制作时间随机确定,制作时必须通知监理人员旁站。试块制作必须规范。

8、试块制作1-2天后方可拆模,冬季施工时拆模后不得受冻,拆模后标养试块必须及时送试验室标养(严禁在砼供应厂家试验室标养),同条件试块必须用密封的钢筋笼放在与所浇筑的砼相同的地点进行养护。

9、标养试块、同条件试块、拆模试块的送样方法同第4条。

10、各种试块龄期到达后五天内施工方应及时到试验室取回试压报告,并呈报监理。由监理工程师分类登记,以便归档。

11、施工方应及时向检测中心取回各类检测报告,不得将不合格的资料隐蔽不报。对滞后未报的监理工程师应按登记表中的内容催促施工方向检测中心领取相关报告。

十五、监理资料管理及归档制度:

资料整理、归档的规定

为了规范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行为,统一监理现场资料管理,使监理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提高监理水平,正确

反映工程监理程序和工程监理过程中的质量情况,完善监理档案管理。要求工程项目监理组在监理过程中,认真做好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作如下规定:

1、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及时整理、真实齐全、分类有序。

2、监理资料整理,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定及公司关于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的具体要求进行填写、整理、归档。

3、监理资料填写要规范化,内容完整,简要明了,用词规范,字迹工整,使用专业语言。填写时必须使用蓝黑、碳黑笔填写,不得使用其它笔填写,编号统一。

4、总监应指定专人进行监理资料管理,但总监为总负责人。

5、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基本要求认真审核监理资料,审核中必须认真细致和有高度的责任心,以确保监理资料的质量。在审核合格后交资料管理人员存放。

6、监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监理资料按监理归档分类的要求建立资料案卷盒(夹)并设资料目录。按“监理工程”的“类别”、“时间”进行整理,分类登记,存放保管,以便跟踪检索。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监理资料进行检查。

7、项目监理资料的收发,借阅必须通过资料管理人员履行手续,防止丢失。

8、监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调换工地,该工程监理资料应在5日内完成全部资料的移交工作。如果离职的,工程已完工的,应按照公司规定,将监理资料归档,未完项目应在总监的负责下移交他人,

并双方签字。

9、工程竣工验收15日内,由项目总监组织监理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并负责审核,合格后报公司审核验收。对经审核不合格的资料,通知总监重新整理、重新审核直至合格。与工程档案室管理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10、存档的监理档案需要借阅时,应办理借阅和归还手续。

11、监理档案保存期按有关规定,超过保存期的监理档案应经监理单位负责人批准后销毁,但应有记录。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篇一」 1、按照业主电网建设安全管理及施工合同中各施工单位对安全工作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 2、各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人要认真负起安全责任,在施工全过程切实贯彻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管理目标和部颁《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的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进度和质量的关系。必须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证质量,促进度,创效益。 3、牢固树立'安全管理人人有责'“层层抓安全、人人管安全”的思想。结合施工段的具体情况,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监督机构,完善预防安全事故措施,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宣传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监护到位,使安全管理处于受控状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经常组织职工和临时工学习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施工检查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工作票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护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编审及交底制度、劳保用品管理使用制度、森林防火制度等。 5、重点防范的安全事故是:塌方、物体打击、高空坠落、触电、倒塔、跑线、跨越架倒倾、火灾及交通事故等。 6、切实加强对临时用工的管理,各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将临时用工纳入管理范围进行安全管理。做到全过程、全员、全方位进行管理,保证施工安全。 7、把好工序过程的安全关,未经培训考试合格者严禁上岗,无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施工,不经过技术交底不准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工器具不准使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安全警戒围栏,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软底鞋,设安全监护人。 8、对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垂直交叉作业(包括基坑内作业)等,必须写专题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作好施工工序的过程控制,由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批,派专人进行安全监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通用5篇) 管理制度是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下面我们来看看工程监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借鉴。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篇1 为监理工作的各项目标的实现,有必要建立一系列的监理工作制度,用制度的有效运行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进行。我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有: 一、委派公司驻现场项目监理部制度 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后,即根据合同的约定组建驻地项目监理部。公司签发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授权任命书,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并与监理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该项目监理部组成及职责分工情况。 二、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制度 1、监理规划 依据我公司《质量手册》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要求,在监理合同签订1个月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规划。编写内容和方法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编写完成后,总监签字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签字。 监理规划审批后,报送建设单位。受发文进行登记。 2、监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中要求: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部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有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必要时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批,并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应结合公司特点、设计文件和专业技术要求,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环保控制进行科学、合理、详细的安排。 三、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对图纸的审核有两个层次,首先对复杂工程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由公司组织专家组进行审图,熟悉施工图,全面阅读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其二对于一般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成套施工图纸和补充进行审核,将发现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建设单位。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四方(即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参加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在图纸会审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由设计、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解决,由施工单位形成书面会审纪要。 四、监理月报制度 工程开工后,项目监理部于当月25日开始编制监理月报,收集各种施工资料及对监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要求内容齐全、准确并符合公司要求。 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编写,编写后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于下月5日前报公司和业主,并在收发文上签字。 五、监理例会制度 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在无特殊情况下每周一次。 监理例会内容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要求整理。 上次例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如未落实,必要时可写在本次例会的决议事项中。 与会各方对上次例会以来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安全、材料设备的执行、协调管理等情况的意见,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的措施等。本次会议已取得共识的重要决议事项,应明确执行单位和执行人及时限要求。 会议结束由项目监理部编写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初稿编写后,请与会各方主要人员审阅征求意见,无意见后,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发送各有关方面,并做好发文记录。 会议纪要最迟不得超过5天报送各单位。 六、专题工地会议制度 为解决合同实施及工程进行中质量、禁赌等方面的问题,总监理工

监理工作制度

11监理工作制度 严格按照公司、业主制度、规定、要求等,完成监理工作。 11.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11.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单位要督促、协助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作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11.3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提出《单位工程开工申请》,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核实后,提出意见报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11.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监理合格证。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11.5变更设计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审报业主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工作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通知单。监理部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11.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工程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3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和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11.7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11.7.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改正,并做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11.7.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11.7.3分部、单元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签发《单元、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11.7.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部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11.7.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后补书面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11.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 一,监理人员守则 (一)、职业道德守则 1、熟悉与熟悉国家有关监理工作的法规、章程、规定,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依法依 规办事。 2、服从监理公司有关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圆满 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3、遵守职业道德,在监理工作中做到公正、诚实、讲信誉。认真保护建筑业主与施工 单位的共同利益,使业主的投资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不得在工作中谋取私利,损害业主或者监理单位的利益。 4、努力学习钻研与监理工作有关的理论与实践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监理水平。掌握 科学的管理方法,使用现代化的设备与手段,努力成为一个高水平的监理工程师。 5、遵守公司所有作出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不迟到、早退,有事务必请假。 6、自觉保护公司的声誉,不做损害公司声誉与利益的事。 7、发扬敬业精神,为公司的业务开拓,公司的进展、壮大多做奉献。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保护国家的荣誉与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与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与 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与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与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一致时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与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与施工、材料设 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与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 10、以“专业、用心、专注”工作态度服务于顾客。 二,《监理规划》编制审批制度 《监理规划》是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签订后,制定的指导监理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件,它起着对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全面规划与进行监督指导的重要作用。 (一),职责规定 1,《监理规划》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主持编制,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合编制完成。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 ,. 监理工作制度 一、监理自己工作制度 (一)、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项目监理组应实时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有关状况向业主报告,以使业主能实时认识状况,并实时作出决议。 1.工地常常性会议纪要制度 (1)工地常常性会议是在工程动工此后,依照监理工程师确立的时间,按期召开。工程监理中的很多息和决定在工地会议上产生和决定。 (2)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监理单位的有关监理人员和承建单位、分包商的有关人员参加,同时邀请业主的代表参加;在特别状况下,可邀请与工程有关的机构、单位的代表参加。 (3)工地常常性会议可依照一个标准的会议议程进行,会议的目的主假如:检查上一次会议对有关问题的办理、落真相况;沟通息;对工程中一般性问题进行议论,并作出决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乞降建议。

(4)总监理工程师的各样建议、决定和要求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常常性会议的决定同其余发出的各样指令性文件相同,拥有等效作用。 (5)会议纪假如监理工作指令文件的一种,要求记录其实、正确;当会议上对有关问题有不一样建议时,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作出决定;对一些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或难度较大的问题,不宜在工地常常性会议上详细细研究讨论,能够由监理工程师作出决定,另择地址举行专题会议研究。 2.专题会讲和会议纪要制度 关于一些工程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不宜在工地常常性会议上办理的问题,能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 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或有关单位提出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确立。 加入专题会议的人员应依据会议的内容确立,除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外,可邀请设计人员和有关专家加入。 专题会议前应与有关单位一同,进行检查、采集资料,做好充足的准备。 专题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并作为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有关指令文件的附件或存档备查的文件。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精选23篇)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精选23篇)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篇1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总监离工程师应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劳动纪律、专业技能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2、按照培训计划选送有经验和责任感事业心强的人员进行进修培训,同时应结合施工特点经常对监理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队伍的整理素质,增强安全监管能力。 3、监理站根据学习制度要求每月组织有关监理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2h。 4、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进展及特点和项目机构要求,及时对监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和交底 二、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进场大型施工机械(包括:混凝土运输车及输送泵、压路机、平地机、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打桩机、发电机组、空压机、钻机、潜孔钻机、混凝土立式拌和机、提梁机、运梁车、架桥机、造桥机(移动模架)、衬砌台车等机械设备应当附有设备出厂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施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和考试,并定期进行相关施工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形成记录及台账

2、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前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报监理站审批,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3、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定期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保养、检修制度、安全教育制度、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4、大型施工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5、大型机械临近营运线施工时要严格执行“一机一人”的专职防护,“人随机动”,来车时提前停止作业,现场设置警戒线的防护措施。 6、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单位对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由施工单位整理形成记录。大型施工机械应进行定期检验,未未定期检验或不合格的机械不得使用。 三、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制度 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建立完善的施工组织机构,配齐相关人员;监理工程师应审核以下内容: 1、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或批文,营运线上施工应有路局签发的《营业线施工许可证》 2、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机构框架图及人员名单,外聘劳务人员应纳入其班组管理。 3、安全质量专职检查体系机构图、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

监理工作制度

1.1 组建项目监理部,进驻现场,按公司统一的要求布置监理部办公室,建立工作制度,熟悉图纸,编写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绘制图表等。 1.2 参加业主主持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及图纸会审并形成会议记要。1.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签A2 表提出审查意见,并报业主。 1.4 审查承包商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签认 A4 表。 1.5 审查分包单位资格,签认 A3 表。 1.6 审查交桩复测及加密控制测量成果签认 A4 表。 1.7 审批开工报告 A1 表。 1.8 工程项目开工前,参加业主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项目监理部起草会议记要并经预会各方代表签认。 2.1 设计技术交底前,业主应按合同要求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供施工图。 2.2 项目监理机构可催促承包单位组织图纸会审,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审图记录。 2.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设计文件认真熟悉,细致审核。对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应书面汇总,如有需要应书面报送业主。 2.4 图纸审核完后通知业主,由业主组织设计、施工、质量监督部门等单位参加的设计技术交底会,项目监理人员参加。

2.5 项目监理人员应认真听取设计人员的技术交底,了解设计意图、设计要求。对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应向设计单位提出并要求设计人员赋予答复。 2.6 设计技术交底会后由承包商整理会议记录,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经业主、施工、设计和监理四方会签并存档。经四方会签的设计技术交底会记录,可作为施工及监理依据。 2.7 监理方对设计技术交底会的到会人员及会议内容等应进行记录,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和签认会议记录的根据。 3.1 开工前的适当时间,承包商应将编制并通过自审 (有相应负责人的签字和盖章)的施工组织设计及 A2 表报送项目监理部。 3.2 接到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审查中应审核的主要内容: 施工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规范、标准、图集等是否现行有效,是否违反法规、强制性标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施工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工期安排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施工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危(wei)险性较大的施工方案的审批与专家论证手续是否健全,计算结果是否完整、正确、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季节性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先进性等。 3.3 重视并落实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审核 工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对达到一定规模

监理制度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一)监理工地巡视制度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全体监理人员必须加强现场监理工作,认真做好事前监理、事中控制,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哪里有施工,哪里有监理根据监理分工不同对施工现场巡视制度,要求如下: 1、现场监理(旁站监理)按照分段(项)负责施工监理,要求每天对所管辖路段巡视不少于2次。做到对施工面、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安全施工了如指掌。重点工程或重点工序必须做到全天侯、全方位旁站,发现问题及时向高级驻地汇报并填写监理日志。 2、高级驻地对所管辖监理路段每天巡视不少于1次,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涉及难度较大问题及时向总监办或业主相关职能部门汇报。 3、代表处各职能部门的监理工程师根据工作需要每月巡视工地不少于15次以上,及时掌握完成工程数量,根据施工进度部署安排各项工作并把好质量关,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办汇报。 4、试验监理人员在完成抽检试验的情况下,对原材料堆放场地、拌和站等巡视每月不少于15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办汇报。 5、总监代表对全监理标段每月巡视15次以上,全面掌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工程管理和监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解决。涉及业主解决的问题及时做好协调工作。 6、夜间巡视:凡是夜间施工项目,监理员及专业工程师应跟踪值班,标段监理负责人、高级驻地、代表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总监代表应加强夜间巡视,并要求详细填写夜间巡视记录,存档备查。具体要求如下: a、查施工现场有无施工技术员、试验员、有无自检资料、施工记录、试验记录。 b、查工地安全设施、照明、动力用电、工作便道是否符合安全施工要求,是否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施工。 c、查是否按施工工序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完好。 d、查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和不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是否彻底解决。 e、查监理旁站是否到位。 附:监理巡视记录表 (二)监理工作交接班制度 1、对需全过程施工监理旁站的工程,一律实行值班、交接班制度。当班期间做好详细记录,交接班时上一班值班人员必须详细将值班记录移交给下一班值班人员,否则,下一班值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项目完工后值班记录上交高级驻地保管。 2、其他监理工作凡监理人员因工作调整、调动、休假或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也需做好交接手续,谁接管谁负责。 3、所有交接班记录必须真实、详细、字迹清晰,并上交高级驻地。 (三)监理内部周报、月报制度 为便于代表处领导了解掌握施工现场动态,同时也为了考核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决定实行监理内部周报、月报制度。具体内容为: 1、高级驻地主持每周监理工作分析会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交书面汇报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通用7篇)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监理公司管理制度(通用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1 一、制定考勤管理制度的目的 建立和完善员工的各项考勤制度,通过对员工各项考勤情况的统计,为所员工月、年度绩效考核提供依据,引导员工考勤行为与公司目标保持一致,保证公司、所整体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所在监理市场竞争环境中的竞争实力。 二、考勤管理的原则 考勤管理应当遵循“客观、公正、人性、灵活、赏罚分明”的原则。 三、考勤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监理二所所有员工及由参与监理二所主办项目的其他所部员工。 四、考勤管理制度内容 (一)作息制度和工作制 依据公司相关文件精神,作息时间安排如下: (1)所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 (2)每周周日为公休日, (3)其他工作时间制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所需,调整工作时间及安排加班。 (4)法定节假日各项目根据公司统一安排的休息时间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酌情按排。 (5)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的加班情况必须在安排加班当日的下午17时报至文员处进行登记,由文员将加班情况报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如遇不确定加班情况,必须在加班后的次日报文员登记。除此

之外,加班的起止时间必须在考勤表中注明。 每周由一名项目负责人对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进行抽查(每周抽查不得少于二至三个项目,每季度必须确保所有在建项目抽查一次)。 各项目考勤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负责。 各项目必须在每周六将周考勤表交至文员处登记,有文员进行汇总。 所属人员(含所主办项目的其他合做所部的人员)请假,请假1天的由项目总监或项目负责人直接批准,请假时间超过2天(含2天),需书面报所长批准。请假未被批准的,人员不能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假者,手机必须开机,以保证公司、所能随时联系上。 (二)所周例会签到制 所属人员(含合作项目人员)如无特殊原由,周例会必须参加并签到(参加非本所主办的合作项目,参建人员应参加主办所周例会),确属无法参加的,应向所属项目负责人请假。无故不参加周例会的记缺席,记入当月绩效,缺席达到10次的记入当年绩效。 (三)周报、月报制度 周报、月报的编制也列入到本制度。 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必须在周六将形成正式文本的周报交至所文员处。 月报,必须每月按时编制,每月25日至次月2日为上交月报时间。 对周、月报逾期未交的项目部,记为缺勤。周报缺勤记入当月绩效,月报缺勤记入当年年终绩效。 各项目部可根据所监项目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周、月报的编制时间,并报文员备案,未审请调整的项目一律按上述时间安排执行。 所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要求增加日报和旬报的编制时间,时间安排依照项目情况确定,由文员登记备案。 (四)学习签到制 将所组织的各项学习签到纳入到考勤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及工作方法

(一)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 1、积极维护国家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在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兼职。 5、不为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和材料供应商。 6、不收受施工单位的任何礼金。 7、不泄露监理工程的保密事项。 8、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监理例会制度 1、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按时组织/主持召开现场监理例会。 2、监理例会参加人员:监理组全体成员、业主代表、承包商项目经理、质保体系有关人员。 3、会议使用<<会议纪要>>首页签到。 4、会议指定专人记录,形成文件,发给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 5、会议内容: 1)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总结上周监理工作。包括:质量控制方面、进度方面、投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情况,对施工单位的协调等,上周例会的跟踪结果,下周工作安排及工作跟进; 2)承包商项目经理总结上周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及协调的情

况; 3)业主意见、对承包商工作、监理工作意见等; 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本专业等存在的问题,对承包商等要求、建议。 6、将各方意见统一形成决议,供各方执行、检查、跟进。 7、会议中如有重要问题需经公司解决,要报公司监理部及有关 领导。 (三)、文件收发制度 为加强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社会各有关单位的联络沟通,完善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管理,制定如下制度: 1、公司与上级部门、有关单位的各类书信函件,文件资料的往 来统一由办公室负责。 2、建立收发档案,收到外单位的各类书信函件,先交由办公室,对有用函件资料编号登记,需办理的请示公司领导后转有关部室办理。 3、上级部门下达的各种文件,通知应做好编号登记,及时呈报 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加注意见后由办公室办理或转交有关部室办理,并由办公室归档备查。 4、以公司名义上报或下达的各种文件,先由办公室统一拟稿, 呈送公司领导审批并签字,再由办公室负责打印,盖章发出并与签发底稿原件一并留档。 5、做好文件资料的立卷和归档工作,凡具考查价值的文件,书 信函件及其他文字、图纸资料、包括原稿与定稿,正件与附件,以及上级、下级、同级单位与本公司有关业务密切联系的文件资料都属归

监理工作制度

施工监理主要工作制度 一、施工监理主要工作制度: 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建设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纸以及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 2、技术交底制度.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当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准备前期资料、施工许可等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监理部. 4、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和生产许可证,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按监理指示在规定时限内运离工地或进行相应处理. 5、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承包人每完成已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检验.上道工序或上一检验批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后续工程施工. 6、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 并经监理机构确认,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 7、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各次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第一次工地会议.在合同项目开工令下达前举行,会议内容包括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介绍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内容;沟通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会议可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或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 2、监理例会.监理机构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3、监理专题会议.监理机构应根据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索赔、争议等方面的专门问题.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 8、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编制处理程序、处理措施等文件.当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并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9、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0、工程验收制度.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监理工作的主要制度

监理工作的主要制度 一、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1、需经监理部核查、审核或审批的技术文件包括: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图纸,以及由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开工申请等。 2、监理部对已经核查、审查或批准的技术文件,应签署监理意见。未经监理部核查、审核或批准的技术文件,不能作为承包人施工的依据,也不能作为监理的依据。 3、监理部在施工图纸审查的基础上,应协助承包人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提出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供图计划,以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及时按供图计划向设计单位索取施工图纸。 4、监理部应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要求”,对承包人报送的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程序性审查。 二、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 1、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说明书,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部检验。 2、监理人员应指示承包人对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按规范要求进行复检。当采用跟踪检测方法对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进行认定时,总监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复检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当对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质量有怀疑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支付相应的检测费用后,可采取平行检测的方法, 进一步确定进场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质量。

3、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监理人员应指示承包人在规定时限内运离工地或进行相应处理。 三、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1、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部进行复核检验。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得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2、监理部应重视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特别是中间产品的质量控制,如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钢筋焊接、回填土方的土质等。 总监应安排监理人员对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支付平行检测费用后,应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第6.2.11条规定进行平行检测。 四、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2、特殊设计的、或与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认。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 证,以防意外。 五、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单元(包括工序)工程、分部工程施工完毕,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及时予以签认并加盖监理部公章。验收的项目应与经质监站批复的工程项目划分意见一致。

监理工作制度

一、劳动纪律制度及考核方法〔讨论稿〕 1、监理部所有人员应服从公司和监理部的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监理人员应准时上班,真实签到。如发现未签到或者签到不真正的,按照脱岗处理。 3、监理人员到岗不到位的,出工不出力按照脱岗处理。 4、工程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情况,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不得影响监理工作。 5、请假须向总监请假,且要书面报告经监理部允许;请假超过3 天,还需要上报公司,经公司批准;在不影响监理工作的条件下的节假日可作调休处理。 6、监理人员在上班时间有特殊事情,按制度规定的权限向监理部或者总监请假并经允许才干离开,不得因监理人员内部请假而影响正常的监理工作;也不得因节假日而影响工程监理机构的正常工作。否那末,监理部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责任人员不到位按旷工处理。 7、在施工工程的各阶段的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进度对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工作时间安排工作班次,监理人员拒不服从者,按旷工处理。 8、旷工处理:工作人员旷工一天按月工资的20%扣发工资,旷工二天按月工资的50%扣发工资;旷工三天者当月工资全部扣发,并取销当年年度奖金。这里旷工指未按规定权限经公司、监理部或者总监批准,工作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9、脱岗处理:工作人员每脱岗一天按月工资折算以日扣发工资,并按比例扣发年终奖。这里脱岗指工作人员超过批准的假期或者出工不出力及串岗等视同脱岗的违规行为。 10、监理人员不服从监理部或者总监的工作安排或者脱岗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公司标准处分;累计到达三次的,降级使用,重新试用三个月,试用期间发根本工资;超过三次的聘用人员解除聘用。 11、监理人员无故旷工者超过三天,聘用人员由监理部决定解除聘用。

监理公司规章制度(大全)

监理公司规章制度(大全) 监理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管理,完善公司内部的制度,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是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所有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各级领导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本条例,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第四条公司的员工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做到遵纪守法。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 1、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2、建立公司规章制度和组织结构; 3、指导公司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监理员: 1、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理; 2、负责监理、验收、记录和报告建设项目的进展及质量; 3、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书和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 4、出具监理意见、监理报告及有关证明文件; 5、协助出具招标文件和合同书; 6、制定监理计划,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七条招标:

1、编写招标文件; 2、收集招标文件; 3、评标; 4、签订合同。 第八条施工: 1、编写施工图纸; 2、收集施工图纸; 3、施工。 第九条监理: 1、制定监理计划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2、记录和报告建设项目的进展及质量; 3、出具监理意见、监理报告及有关证明文件。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公司的各级领导应该认真执行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制定公司的 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应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组织结构,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职责 和权限,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公司应该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保证公司 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三条公司应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确保各部门的工作有序地进行。 第五章保密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的各级领导和员工必须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重要技术资料,确 保公司的经济利益。 第十五条公司的商业机密和重要技术资料只能在经过公司上级领导批准下,才 能披露给外界。 第六章纪律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结合公司质量体系,编制了下列各项监理工作制度,以指导规范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 一、监理机构工作会议制度 监理机构内部应定期召开监理工作会议,及时处理、协调监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和矛盾,调整监理的工作方法、监理人员的行为,为切实做好监理工作服务。 二、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监理机构形成的任何对外文件都必须经过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代表(总监授权范围内)审核批准后发放,确保监理工作的口径统一。 三、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1、施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在熟悉图纸的同时排除图纸上的笔误和矛盾。 2、由设计人员对图纸进行技术交底,提出对关键部位、工序质量控制的要求。 四、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1、承包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其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且签字盖章 齐全。 2、对重点部位、特殊工程必须报施工方案。 3、项目监理机构审批时,必须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 五、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1、开工前施工(建设)单位向监理提交的资料 (1)工程招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前标会议纪要、标底口径统一内容、标前答疑、投标标书含技术标标书和商务标标书、投标承诺、中标通知书)。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设计图纸、地质勘察报告、原始地貌总平面图和规划总平面图。 (4)工程合同(协议)、补充协议。 (5)施工单位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施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年度安全教育合格证,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特殊工种人员(电焊工、电工、起重操作工、架子工等)上岗证以及年度安全教育合格证(复印件),复印件模糊的必须带原件核查。(7)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批准、编制人签字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必须包含本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制度、措施和要求。 (8)各专项施工方案:大型机械设备搭拆方案(塔吊、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搭拆方案、排架搭拆方案、模板支撑拆除方案、临时施工用电实施方案、深基坑施工方案等。以上专项方案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批准、编制人签字,特殊方案(基坑开挖深度超过4米以上、排架搭臵高度超过8米以上)必须经三个以上本专业高级工程师进行专家论证。 (9)施工总进度计划,应明确各阶段需要投入的机械设备、各工种人员、材料以及确保工期实现的措施。 (10)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一览表(姓名、职务、通讯联系方式)。 2、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好所有准备工作,按要求提供所有合格的资料后向监理提交开工报告,经审核批准后开工。 六、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报验质量报验、检验制度 1、工程开工前应提前做好开工后即将使用的原材料的复试工作,包括砂、

监理工作制度和流程

监理工作制度和流程 监理工作制度和流程 一、监理工作制度 1、监理委员会组建 监理委员会是由建设单位组建的,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施工工程的实施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得到严格控制。监理委员会由建设单位的有关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中设立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等领导职务。 2、监理人员人员配备 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规模,配备一定数量和资质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水准,能够全面掌握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3、监理工作职责和范围 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工程施工的过程和结果,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监理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质量控制:监督施工过程中材料的选用、质量检验、施工质量控制等。 (2)工程安全: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各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3)工程进度:监督工程施工进度的制定和实施。 (4)施工图纸审核:监督施工图纸的审核、备案和施工过程中的更改。 (5)现场检查和报告:监督工程现场施工情况、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及时查找和报告。 4、监理工作考核机制 建立科学的监理工作考核机制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重要保障。建设单位应根据监理工作的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评估指标,全面评估监理人员的工作结果和绩效。 5、监理工作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应建立相关的现场管理规定,明确工程现场的管理职责和要求。现场管理规定应包括管理体制、人员配备、职责分工、管理程序和管理标准。

二、监理工作流程 1、开工准备工作阶段 在施工前的开工准备工作阶段,监理工作主要包括施工方案审核、材料配送检验、现场施工情况稽查等工作。 2、施工过程监理阶段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全面监督现场施工进展情况、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监理人员应随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现场情况,及时处理各种问题,确保工程施工顺 利进行,同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职工意外伤亡。 3、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人员应全面审核工程竣工资料和施工质量,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而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各方面都得 到满足。 以上内容是关于监理工作制度和流程的相关说明。建设单位应充分重视监理工作,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流程,全面提高监理工作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一)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1.工程项目必定在动工前及时地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各专业监理人员必定参加; 2.项目监理组织接到施工图纸后,马上组织各专业监理技术人员熟悉设计妄图和施工图纸 内容,并认真做好记录; 3.经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图纸会审时间后,书面通知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 工单位、质监站等相关部门参加; 4.监理人员应认真记录图纸会审内容。对相关单位提出的疑问中的要求,应获取设计单位 的明确签复,不能够明确回复的要确定回复疑问时间,在回复限时内设计单位应提交正式回复 文件; 5.图纸会审后三天内,监理人员应将图纸会审记录以书面形式一份三式发至各相关单位。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程序: (1)施工单位必定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 审表,报送项目监理组; (2)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准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建议后,由总监 理工程师判断赞成;需要施工单位改正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建议,退回施工单位改正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重新判断; (3)已判断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组报送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应按判断的施工组织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改正,应在推行前 将改正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组重新判断。 2.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动工前十五天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组织设计之日起三天内,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 就其可行性、合理性及经济性提出详细建议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4.经总监理工程师复审后,以书面形式正式回复,并签发给施工单位。 (三)工程动工申请审批制度 1.工程动工前的检查工作: (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情况; (2)施工设施、机(器)具、工程设施、资料进场情况; (3)资料堆放,资料加工场所准备情况; (4)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及上岗工人进场情况; (5)工程放线测量记录中的坐标、标高、高程及相关尺寸的检查、复核工作情况。 2.工程项目动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 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建议,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就及保护措施进行检 查,吻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就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1)检查施工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明,及测量设施检定证书; (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结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和临时水平点的 测量成就。 4.组织相关单位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签发经相关单位签字的“图纸会审记录”和“技术交底记录”; 5.审查工程资料、设施等报验申请,到现场检查工程资料、设施的型号、规格、数量、出 厂合格证、质量查考据明以及相关技术文件等,交检查审查结果报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

监理部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严格施工图纸的审查工作,审查施工设计图是否符合原规划设计要求,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及时发现、纠正施工图纸中存在的缺陷和差错。若施工图纸与合同技术条件存在重大偏差,监理部将协同业主召开专题协调会议予以分析、研究、审议和澄清。只有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发的设计图纸和文件才能在工程施工中使用。 (2)技术交底制度 项目开工前,协助业主、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包括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作出书面纪要,报告业主并提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申请制度 施工准备工作及业主有关手续完成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开工申请,监理工程师检查核实施工准备工作情况,认为已满足合同要求、具备施工条件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指令。 (4)材料、构配件检验及准用制度 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阅进场材料、构配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并填写材料、构配件的监理鉴定意见。对有疑问的材料,监理工程师要进行抽样,或监督施工单位复查,合格后签发准用证。 (5)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制度 发现图纸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施工条件、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等不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对工程的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提出设计变更申请时,先由提出方报监理工程师对变更内容、理由、

部位,涉及的工程量、工艺流程等进行技术核定,再由监理工程师商业主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时,由业主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并提出相应的变更图纸和说明。 接到变更通知后,监理工程师及时审核其技术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及工程量增减对造价和工期的影响,经与业主充分协商后,连同设计变更一起向施工单位发出费用、工期增减通知,施工单位应据此施工和结算。 重大变更须经业主组织专家论证,并经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一致同意,由设计单位负责修改,报原审图机构审查。同时,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履行报批程序。设计变更,作为交工资料的一部分纳入工程档案。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擅自改变设计时,将指令停工,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隐蔽三日前,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自检,合格后将检查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根据上报的资料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质监、设计等单位共同检查签认。未经检查验收的隐蔽部位不得覆盖,已覆盖的部位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进行重新检查,施工单位必须配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7)监理旁站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必须对关键部位、关键施工工序(如止水施工、混凝土浇筑及主要设备、金属结构的关键安装工序等)、关键施工时段等实行旁站监理。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设计要求或超出《验收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