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样本

街道办事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样本
街道办事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样本

街道办事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样本)

第一条为便于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本街道)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使所保存的档案能够全面反映本街道主要职能活动情况,完整记录历史真实面貌,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和青岛市机关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制定本街道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第二条本街道文件材料是指街道在其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电子文件、照片、录音录像和实物等历史记录。

第三条街道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街道主要职能和记录本街道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街道和社会有查考价值和历史研究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本街道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涉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上级机关、同级单位形成的,需要本街道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和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街道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本街道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具体包括:

一、文书档案

(一)办公室

1.中共青岛市委、市政府,市有关部、委、办、局文件材料;

2.中共青岛市××区(市)委、区(市)政府,区(市)各部、委、办、局文件材料;

3.上级机关、上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视察本街道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4.××党工发文件;

5.××办字文件;

6.××办发文件;

7.便函文件;

8.本街道党委(组)会议、办公会议记录、纪要;党委民主生活会记录;

9.本街道编写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年鉴等材料;

10.本街道工作会议、专题工作会的领导讲话、传达提纲、会议日程、典型材料等;

11.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12.区(市)委、区(市)政府督查件及办理结果;

13.与本街道主要职能工作有关的电话记录、传真;

14.外事活动中形成的考察报告、邀请函、执行日程、会谈记录等文件;

15.本街道领导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报及外出带回的与本街道有关的文件;

16.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17.签订的合同、协议;

18.财产、物资、档案等交接形成的材料;

19.公务员、事业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等年报表、离退休干

部情况统计报表及职工名册;

20.干部、职工调动,毕业生等关系介绍信及存根;

21.干部职工录用、转正、调资、定级、聘任、复转、抚恤、死亡等文件材料;

22.机构成立、调整、撤销、启用印信,干部、职工任免职、离退休、享受待遇、医院鉴定等文件材料;

23.本街道和所属单位人事考核和评选先进的申报材料;

24.本街道组织开展的各项重要活动的文件材料;

25.上级机关对口业务部门召开的业务会议的全套材料(包括其它街道的典型材料);

26.本科室形成的经验材料;

27.人民来信来访及信访处理结果;

28.排查调处会议材料;

29.人民防空工作预案;

30.民兵花名册;

31.入伍人员花名册;

32.民兵建设工作计划及总结、民兵整顿计划及总结、武装工作总结;

33.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规定、方案、细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职工住房申请、职工住房积分表、住房配售公示确认表;

34.重要活动的报告、总结等;

35.情况反映;

36.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表、成交通知书、合同书;

37.民情在线系统管理、政务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等形成的有关材料;

38.科室工作总结;

39.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二)党群科

1.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

2.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党费收据;

3.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年报、青岛市党政人才信息统计报表;

4.本街道党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5.本街道在报刊和媒体上发表的文章及职工发表的论文;

6.反映本街道重要活动事件的新闻报道剪报材料等;

7.本街道工作计划、报告、总结、信息、重点工作目标及考核材料;

8.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教育工作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实施方案、统计材料等;

9.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

10.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形成的总结、报告,查处违法乱纪的调查材料,党风廉政建设的方案计划等;

11.党员、团员、工会会员花名册,批准加入党、团、工会

组织的文件材料;

12.成立工会组织的请示、批复、各类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材料;

13.团组织活动的计划、总结、经验、事迹材料及共青团团员、团干部和组织情况统计表;

14.妇联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事迹材料;

15.妇联换届工作形成的报告单、花名册、票样、公告、请示批复等材料;

16.科协、工商联、统战、民族宗教、台侨等工作形成的有关材料及综合类报表;

17.科室工作总结;

18.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三)社会工作科

1.社区居委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相关制度、报表、花名册等;

2.社区“民主日”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情况总结、活动情况统计表等相关材料;

3.和谐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形成的计划、总结、实施方案等;

4.军警民共建和谐社区组织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

5.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服务用房统计及固定资产登记材料、维修建设项目有关材料;

6.为民服务代理制工作情况统计、活动情况的相关内容资料;

7.孤老户、困难户、老年人、残疾人、复转、抚恤、救助工作有关材料、报表等;

8.社会救济、社会保障、廉租住房等民生工作形成的相关规定、制度、总结、统计报表等;

9.“市北民生指数”系统平台管理相关材料;

10.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关于捐助捐款情况登记、收据;

11.办理、申请廉租房人员台帐,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花名册;

12.社区居委会换届工作形成的报告单、花名册、票样、公告、请示批复等材料;

13.残联换届工作形成的报告单、花名册、票样、公告、请示批复等材料;

14.科室工作总结;

15.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四)城管科

1.街道爱国卫生运动、楼院整治、卫生保洁、市容管理等工作形成的有关材料、报表等;

2.卫生防疫及食品卫生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检查记录、报表等;

3.环卫交接清单等材料及环卫保洁人员的保险、工资等材料;

4.管区内楼院统计表、道路保洁面积统计表等;

5.防空、防震、防汛、防雪、卫生防疫、抢险救灾等工作的应急预案、实施计划、工作方案等;

6.区(市)委、区(市)政府督办件及回复,区长(市)公开电话及回复;

7.上级机关对口业务部门召开的业务会议的全套材料(包括其它街道的典型材料);

8.与上级部门签订的责任书;

9.物业考核工作;

10.科室工作总结;

11.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五)综治办(加挂司法所牌子)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计划、总结、经验、事迹材料等;

2.对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核、评比形成的相关材料;

3.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文件材料;

4.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的文件材料;

5.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相关人员名单、帮教措施等材料;

6.管区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材料;

7.与上级部门和驻街单位、社区签订的责任书;

8.上级机关对口业务部门召开的业务会议的全套材料(包括其它街道的典型材料);

9.科室工作总结;

10.其它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六)计生办

1.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事迹、经验材料;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表;

3.计划生育信访报表(月报、季报、年报);

4.流动人口统计报表(季报、年报);

5.计划生育法制报表(季报、年报);

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及报表;

7.育龄妇女信息统计报表;

8.驻街单位计划生育季度报表;

9.药具统计表;

10.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形成的相关材料;

11.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登记表;

12.与上级及驻街单位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13.上级机关对口业务部门召开的业务会议的全套材料(包括其它街道的典型材料);

14.病残儿鉴定鉴定结论书;

15.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发放补贴登记表;

16.科室工作总结;

17.其它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七)协税科

1.本街道财务决算、预算;

2.本街道财务、固定资产变更材料;

3.本街道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材料,领导人离任审计考核材料;

4.工资套改审批表、年报表、工资关系介绍信及存根、调资证明;

5.本街道工作人员离退休费报表、审批表;

6.上级机关对口业务部门召开的业务会议的全套材料(包括其它街道的典型材料);

7.本街道财政税收情况统计年报;

8.科室工作总结;

9.其它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九)安监科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形成的相关材料;

2.辖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形成的相关材料、报表;

3.食品安全宣传、监督、检查形成的相关材料;

4.各类事故善后处理形成的文件材料;

5.与上级部门签订的责任书;

6.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总结;

7.其它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十)文化站

1.站务类

(1)组织开展群众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形成的活动计划方案、总结、大事记、活动记录等;

(2)文化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文化队伍建设、业务培训、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3)管理维护辖区图书室、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设施形成的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

(4)搜集、挖掘、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的文件材料;

2.业务类

(1)萝卜会—元宵山会及春节期间文化活动方案、活动情况及总结;

(2)夏季文化活动月活动方案、活动情况及总结;

(3)开展文化进社区工作等其他活动方案、活动情况及总结;

(4)承担上级交办、配合其它部门工作形成的材料、文化工作管理业务报表。

二、基建档案

参照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三、设备档案

办事处各种重要设备、设施文件材料。

四、专门档案

(一)低保档案

1.审批类

(1)青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2)青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评估表暨议事会意见表;

(3)有关部门的入户调查表;

(4)低保对象的申请书、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低保申请人提供的的失业证或无业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材料;

(6)其它应归档的材料。

2.日常管理类

(1)区(市)民政部门停发、增发、减发低保金的审批表和有关审核材料(其中停发表是单独表,增发、减发表在审批表动态管理中体现);

(2)低保对象名册(与发放领取名册同一表);

(3)日常入户调查材料;

(4)低保信息系统、统计系统所形成的电子数据;

(5)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困难大学生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申请书、审批表、统计表等。

(二)统计档案

1.上级关于统计、普查等工作的实施方案、计划、通知等;

2.劳动情况统计年报表;

3.服务业企业其他财务状况报表;

4.服务业个体调查报表;

5.限下批发零售限下餐饮调查表;

6.各种定期调查和抽样调查形成的计划、总结;

7.经济普查工作及专项统计形成的计划、总结;

8.科室工作总结;

9.上级机关对口业务部门召开的业务会议的全套材料;

10.其它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三)行政许可、处罚档案

受委托在计划生育、食品卫生、园林、安全生产、“打非扫黄”等方面进行行政执法工作形成的行政许可、处罚材料。

(四)会计档案

1.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

(2)记账凭证;

(3)汇总凭证;

(4)其它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

(1)日记账;

(2)总账;

(3)现金出纳账、银行存款账;

(4)明细分类、分户账。

3.财务报表

(1)行政单位年终决算报表;

(2)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报表;

(3)会计月报、季度报表。

4.其他

(1)会计移交清册;

(2)会计账薄保管清册;

(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五、照片档案

(一)本街道历届领导人的照片(工作照或免冠照片);

(二)上级领导、社会著名人物来检查视察工作的照片;

(三)本街道召开的各种会议(包括工作会议、业务会议、表彰会议、代表会议)的照片;

(四)本街道各种工作成果的照片;

(五)本街道宣传报道工作的照片;

(六)本街道外事活动的照片;

(七)本街道发生的各种重大事件、事故的照片;

(八)本街道主办或承办的重大活动的照片;

(九)本街道各种实物(如奖状、锦旗、奖杯、礼品、纪念品、宣传品)的照片;

(十)本街道组织或参加的其它重要活动的照片。

六、音像档案

(一)市级以上领导人、社会著名人物来本街道检查、视察、指导工作的录音录像材料;

(二)本街道主办和承办的有影响的重大活动、重要外事工作的录音录像材料;

(三)本街道重要职能活动的录音录像材料。

七、实物档案

(一)应进馆实物档案归档范围

1.本街道获得的市级(含)以上涉及综合工作的各种荣誉证书、奖状、锦旗、奖杯、牌匾等;

2.本街道举办或承办重大活动形成的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凭证性实物,包括活动标志、证件、证书、奖章、纪念品、首日封、纪念邮票、组织机构印章、赠送的礼品等;

3.本街道外事活动中获赠的纪念品、礼品;

4.其它有重要保存利用价值的实物。

(二)非进馆实物档案归档范围

1.本街道获得的(应进馆实物档案之外)各种荣誉证书、奖状、锦旗、奖杯、牌匾等;

2.本街道国内交往中获赠的纪念品、礼品;

3.其它有一般保存利用价值的实物。

第四条街道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街道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街道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

的抄件等;

(二)本街道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街道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街道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街道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单位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单位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街道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档案室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人事档案归档范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街道对应归档的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

街道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第八条本街道协办的会议、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

第九条本范围自印发后执行,原与本范围不一致的同时废止。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划分方法(文书档案)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划分方法(文书档案) 一、永久保管期限 (一)本单位文件材料 1、总结类(记录反映单位一年工作情况历史凭证): ⑴年度工作总结(每年县委办政府办及上级主管部门都要求报)。 ⑵党(委、组、总)支部工作总结(每年都报组织部、机关党委)。 ⑶本单位几个主要业务工作的方案和总结汇报(每开展活动后上级主管部门都要求汇报)。 ⑷年鉴(每年都报县志办)。 ⑸单位大事记、历史沿革(每年县委办和档案局都要求撰写)。 ⑹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每年组织部和纪委都要求报)。 ⑺年度统计报表(业务主管部门每年都要求报送)。 2、花名册类(涉及人的历史身份证明之用): ⑴干部职工花名册(每年都报县人事局和组织部), ⑵党团员工会花名册(每年都报机关党委、团县委)。 ⑶干部任免审批表(每年都报组织部)。 3、重要会议材料类: ⑴会议纪录、会议纪要(反映单位是否开展思想政治业务学习教育、是否执行民主集中制度问题,每年绩效考评都检查的项目)。 ⑵单位主要会议及县委县政府召开属于主管业务的领导讲话稿、会议方案、议程日程安排、会议总结等会议材料。 4、重要活动材料。年内开展几个重要活动方案、总结。 5、本单位下发重要红头文件(部署主要业务、领导工作分工、任免下级干部等)。 6、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主要业务请示及批复。 7、对下级重要问题请示的批复。 8、与外单位鉴定重要协议(合同)书。 9、与下级签订业务责任书。 - 1 -

10、给相关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及意见等重要问题的复函。 (二)平级单位文件材料 1、年度考核结果文件(县委组织部和人事局每年都下发,涉及优秀称职不称职档次人员的增资权益问题)。 2、年度预算通知文件(县财政局每年都下发)。 3、新录用、调入干部职工的调令,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涉及人的身份资格权益问题)。 4、县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审计等部门关于项目立项、土地、规划、验收、审计等相关材料。 (三)上级单位文件材料 1、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编制、任免、表彰、处分本单位和个人的通知文件、通报(为日后查证单位人员的职务职级等身份证明需要)。 2、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部署工作重要文件,下达项目通知文件,下达任务指标文件。 3、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发属于主管业务的文件。 二、30年保管期限 本单位文件材料 1、半年工作总结汇报。 2、股室年度工作总结、报表。 3、编发简报。 4、单位一般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案件查处等行政管理业务材料。 5、作为协办单位下发文件。如工会、妇联、团委、科协等单位联合下发文件,排在第二位以后就是协办单位。 6、年度考核干部职工上报的相关材料。 7、重要问题调研报告。 8、向上级报送的一般业务问题请示及批复。 9、答复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10、给相关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及意见等一般问题的复函。 - 2 -

(国家档案局2006年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已经2006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杨冬权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公司档案归档范围的规定

公司档案归档范围的规定 1 行政管理 1.1 行政事务 1.1.1 集团主席董事会、总部、江苏管理处等上司部门(以下统称上司部门)与公司的往来传真等。 1.1.2公司大事记、注册登记、印模启用材料等。 1.1.3政府部门关于行政事务工作的有关规定、通知等文件。 1.1.4公司办公会议记录、纪要。 1.1.5各界知名人士来公司视察、参观交流、重大活动材料等。 1.1.6公司宣传材料。 1.2企业管理 1.2.1上司部门关于企业管理的传真材料及公司的发文材料。 1.2.2公司各管理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1.2.3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考核材料。 1.3标准化工作 1.3.1上司部门关于标准化的传真材料及公司的发文材料。 1.3.2公司关于标准化工作计划、总结、各项技术、管理、工作标准等材料。 1.4审计、稽查 1.4.1上司部门关于审计、稽查的传真材料及公司的发文材料。 1.4.2政府部门关于审计、稽查工作的规定、通知及对公司的审计、稽查结论等材料。 1.4.3公司内部的审计、稽查报告及有关材料。 1.5安全、治安、法纪 1.5.1上司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传真材料及公司的发文材料。 1.5.2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有关规定、通知等文件。 1.5.3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的计划、总结及有关制度、会议记录、纪要等。 1.5.4公司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保险理赔、理赔情况汇总等材料。 1.5.5公司行政稽查材料、对职工、职员违纪处理材料。 1.5.6公司法律事务方面的材料。 1.6教育培训 1.6.1公司培训计划、安排、学员名单、教师名单、培训材料、试卷、成绩等材料。 1.7后勤福利 1.7.1 上司部门关于职工、职员劳保福利的传真材料及公司的发文材料。 1.7.2公司关于职工、职员劳保福利的规定、标准、通知等材料。 1.7.3公司执行劳保福利规定的数额汇总。 1.7.4公司绿化工作制度、分布情况、计划、总结等材料。 1.8外事工作 1.8.1上司部门关于职员出国培训、外事活动的传真材料及公司的发文材料。 1.8.2公司职员出国培训考察、学习、友好往来、参加会议等外事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1.8.3政府部门关于外事工作的规定、通知等文件。 1.9档案信息管路 1.9.1上司部门关于档案、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的传真材料及公司的发文材料。 1.9.2公司档案工作制度、规定。 1.9.3公司档案管理计划、总结、统计。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文书整理流程

机关事业单位文书档案的整理与数字化 文书档案的整理流程 1、与甲方文书档案的交接 2、分年度:将所有文件材料按年度分开,同一年度放在一起; 3、分类:按年度分收文(本单位收到的文件)和发文(本单位自行印发的文件)。

4、收文排序:按责任者排序,同一责任者的文件,先按文号排序、没文号的,跟在该同一责任者材料后面,排序时剔除重复件。 5、发文:按文号分开,并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序,带文号发文不得缺号,如有缺号文号,填写记录单交与用户补充。发文原则上正式发文(红头有盖章)、领导签发稿、定稿三者齐全、完整,确实没有必须保证正式发文和领导签发稿均有。发文排放顺序,正文-领导签发-定稿。 6、档案保定期限鉴定:对所有文件按照用户方档案分类方案进行分类鉴定,划分档案保管期限和类别。 7、编写码:对2016年以后(包括2016年)的文书档案,在每份文件的右上角编写页码(背面为左上角),有效页均需编写页码,一份文件一个流水页号,都从1开始编写。 8、加盖档案章:对归档的文件按照用户方档号章格式在文件右上角加盖档号章,并填写档案章内容,包括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页号; 9、档案编号:按年度、保管期限编排档案流水号,一个年度一个保管期限编排一个流水档案号,一份文件为一号,从“0001”开始编。 10、填写文件档号章信息 11、文书扫描

12、图像处理 13、图像质检 14、著录 15、著录质检 16、装订(永久、30年保管期限为不锈钢订、10年可用普通订) 17、装盒 18、填盖档案盒信息内容。 19、生成档案目录,并装订成册 20、与用户交接归还上架,上架时,面对档案柜(或密集架),由上到下、从左到右的顺序,按年度、保管期限排列上架。 备注:如不需扫描,仅做整理,只需按:1—9、14——20工序整理即可。文书档案的整理方法

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党群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党务综合性工作、党员代表大会或党组织其他有关会议。 (二)党组织建设、党员和党员干部管理、党纪监察工作、重要政治活动或事件。 (三)宣传及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 (四)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女工工作。 (五)专业学会、协会工作,群众团体活动。 二、行政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企业筹备期的可行性研究、申请、批准,企业章程。 (二)企业领导班子(包括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下同)构成及变更,企业内部机构及变更。 (三)企业领导班子活动。 (四)综合性行政事务,企业事务公开,文秘、机要、保密、信访工作,印鉴的管理。 (五)法律事务,纪检监察,公证工作。 (六)审计工作。 (七)职工人事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职务任免,职称评聘。 (八)职工教育与培训工作。

(九)医疗卫生工作。 (十)后勤福利,住房管理。 (十一)公安保卫,综合治理,防范自然灾害。 (十二)外事工作。 三、经营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企业改革,经营战略决策。 (二)计划管理,责任制管理,各种统计报表,企业综合性统计分析。 (三)资产管理,房地产管理,资本运作,对外投资,股权管理,多种经营管理,产权变动、清产核资。 (四)属企业所有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及其管理。 (五)企业信用管理,形象宣传。 (六)商务合同正本及与合同有关的补充材料,有关的资信调查等。 (七)财务管理,资金管理,成本价格管理,会计管理。 (八)物资采购、保存、供应和流通。 (九)经营业务管理,服务质量管理。 (十)境外项目管理。 (十一)招投标项目管理。 四、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生产准备、生产组织、调度工作。 (二)质量管理,质量检测和质量控制工作。

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附件1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为便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 第三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资产关系分别负责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和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企业下列文件材料可不归档: (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一般性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 (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六条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七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第八条永久保管的企业管理类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改制、上市、解散、破产或其他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构成、变更、召开会议、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 保管期限规定 (2006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发布)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

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第八条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企业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纪要、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及上级批复永久3.2违纪案件调查处理材料 3.2.1重大案件的立案报告、调查依据、审查结论、处理意见 等材料永久 3.2.2一般案件的调查处理材料30年 3.3纪检与监察工作统计报表30年 4、工会工作 4.1工会工作规划、总结、规章制度、决定、通知、会议记录 30年4.2职工代表大会及有关会议文件 4.2.1会议通知、报告、换届选举结果、决议、通报、纪要等 永久4.2.2发言、简报、小组会议记录等10年4.3工会会员名册永久4.4民主管理、劳动竞赛、劳保福利、职工维权方面的文件 重要的永久 一般的30年或10年 4.5女工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文件、计划生育 4.5.1重要的30年

4.5.2一般的10年4.6工会会费与财务管理材料30年4.7工作统计报表 4.7.1重要的30年4.7.2一般的10年4.8 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材料(参照一、2、2.4)4.9 职工纪律处分材料 4.9.1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4.9.2受到警告处分的30年 5、共青团工作 5.1共青团工作规划、总结30年5.2团代会、团委(常委、扩大)会会议文件 5.2.1会议通知、报告、换届选举结果、决议、通报、纪要等 永久5.2.2发言、简报、小组会议记录等10年5.3团员及团组织管理方面的决定、通知、批复30年5.4团费收据与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30年 5.5共青团工作统计报表 5.5.1重要的30年

5.5.2一般的10年5.6 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材料(参照一、2、2.4) 5.7 团员纪律处分材料(参照一、4、4.9) 6、在本部门工作中形成的除以上条款以外的其他材料 6.1重要的永久6.2一般的30年或10年 二、办公室 1、行政事务 1.1上级机关颁发的本单位应执行的有关文件30年1.2上级领导视察本单位的题词、指示、讲话材料 1.2.1重要的永久1.2.2一般的10年1.3行政工作计划总结等永久1.4经理办公会、行政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永久1.5公司制发的行政决定、通报永久1.6公司同外机关签订的行政协议、合同 1.6.1有效期20(含)年以上的永久1.6.2有效期10(含)年至20年的30年

乡镇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乡镇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党政办 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1党和国家、省、市领导人,人民代表视察、检查工作中形成的讲话,批示、题词和主要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各种文件材料 1.1.1省部(含)以上的(永久) 1.1.2省部以下的(30年) 1.2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材料(30年) 1.3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1.3.1针对本机关的(永久) 1.3.2非针对本机关需要本机关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 1.4报刊登载的本乡镇各种材料 1.4.1重要的(永久) 1.4.2一般的(10年) 2.本机关的文件材料 2.1党员代表大会文件材料 2.1.1请示、批复、会议通知、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代表名单、主席团名单、主席团会议记录、日程表、开幕词、上级领导讲话、工作报告、决议、选举方案、选举结果、闭幕词、会议的主要照片、录音带各种文件材料(永久) 2.1.2代表登记表、代表发言材料、大会的预备会议材料、会务材料(永久) 2.1.3重要的贺信、贺电,筹备工作、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30年)

2.1.4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 2.2人代会文件材料 2.2.1请示、批复、会议通知、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表、代表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名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主席团名单、日程表、开幕词、上级领导讲话材料、政府工作报告、大会决议、选举方案、选举结果报告、议案审查委员名单、议案审查报告、闭幕词(永久) 2.2.2代表发言材料、大会代表议案及处理意见(永久) 2.2.3人代会分组讨论记录、会务材料(出席证、代表笺等)(30年) 2.2.4关于成立选举委员会、启用印章、人选的请示、批复、报告、决定、通知、通告(永久)2.2.5代表普选工作总结、报告(永久) 2.2.6选民资格审查呈报表(30年) 2.2.7选区划分及领导小组表(30年) 2.2.8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 2.3.党委(扩大)会、镇长办公会议记录、纪要和民主生活的记录(永久) 2.4党委、政府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 2.4.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2.4.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 2.5党委、政府成员上级会议上的发言材料和汇报材料(永久) 2.6党委、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文件,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永久) 2.7党委、政府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 2.7.1年度或全过程的(永久) 2.7.2非年度或阶段性的(10年)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今年月份,省档案局主办了一次培训班,主要是学习年月国家档案局颁发地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规定》精神(以下简称《规定》).当前我们执行地还是年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地规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地范围》两个文件.随着改革开放地不断深入,档案工作理论与实践地发展,办公自动化地日益普及,年前制定地文件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地需要,给档案地鉴定和移交进馆等工作带来了一系列影响.因此省委、省档案局非常重视国家档案局号令贯彻执行,做了一系列地工作布置.还以省委、省档案局两个单位做了试点.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成功地编制《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并向我们做了经验推广介绍. 国家档案局第号令地《规定》中出现了一个档案专业地新名词“机关文件材料”,其中“机关”是指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院等,都属于《规定》地执行范围,“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过程中形成地各门类和载体地历史记录.军队系统、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此《规定》.所以,省里组织地这次培训班地培训对象,不仅有各县、区级机关档案业务主干,还有各大专院校、大型企业等参照执行地部门也来了人学习,学习人数达左右.可见省里对贯彻国家档案局号令工作地重视. 省档案局胡振荣副局长,关于贯彻号令施实地作用和意义作了重要地讲话,概括如下点:、贯彻实施新《规定》是加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地重要举措,有利于档案工作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贯彻实施新《规定》是依法治档地重要依据,有利于档案工作地社会地位地提高. 、贯彻实施新《规定》是推动机关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地重要手段.有利于档案科学流转;有利于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结构优化;有利于提高档案人员地工作效率和档案工作地延续性. 这次我们档案局派代表从省里学习回来后,局长魏力辉同志立即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并先从自己出发,做好试点工作.在今年工作紧任务重地情况下,以最短地时间成功地编制了《芦淞区档案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得到市档案局地高度评价. 今天在座地,有三年以上档案工作经验地,更多地是新上岗地,今天我们学习地目地,既要贯彻施实国家档案局地号令《规定》,又要让新上岗地年轻人迅速熟悉档案业务知识.可以说今天大家地任务都很重.如何达到这两个目地,关键还是认真学习国家档案局号令《决定》,回去后认真编制本机关地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只有把这个工作做好了,不管是对老档案员,还是新档案员来说,后面地归档工作是不难地.为了提高我们档案人员地工作效率和档案工作地延续性,在此恳请各单位负责人给予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地制订与审核工作地极大支持. 国家档案局第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是于年月日发布地,它与当前执行地年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地规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地范围》两个文件进行相比较,有以下六个特点: 一是新《规定》将年两个业务文件合并成一个文件,并定为部门行政规章.新《规定》不是内容与形式地简单相加.归档范围是纲,保管期限表是目,保管期限表是归档范围地具体化.从形式上相比较新《规定》更加简明扼要. 二是新《规定》改革了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地划分方法,将原有地“永久”、“长期”、“短期”保管期限划分方法修改为“永久”、“定期”.“定期”中再实行标时制,一般分为“年”、“年”.期满后进行鉴定,或是销毁或是延期,缩短了除永久之外地归档文件地保管期限,改以往长期(年)为年,短期(年)为年,以便将更多地人力、物力、财力用于那些具有永久保存价值地档案地保管及利用; 三是新《规定》突出立档单位地主体地位,尽量解决文件材料重复归档和档案重复进馆问题.相比较新《规定》是“以我为主”地原则,以与本机关地关联度和重要性分类,从内容上看,应归档范围相对缩小,主要是上级机关、同级机关、下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缩小,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10号)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已经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冬权 2012年12月17日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为便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 第三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资产关系分别负责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和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企业下列文件材料可不归档: (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

关于整理文件档案及干部人事档案的请示

关于整理档案的请示 一、2009年至2010年文件立卷建档 (一)立卷工作量 立卷分两个部分。一是文件、资料立卷。文件两年大约2500件,50余卷;资料500余件,30余卷。二是财政监督资料立卷。大约300余卷。 (二)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4人,其中文件归类1人;装订2人;计算机目录输入1人。 (三)工作时间 按每年立卷工作量20个工作日计算,预计2个月时间。 (四)立卷归类规则 根据我办工作性质和范围,立卷分八类。分别为:党群类、行政类、人事类、财政收入类、财政支出类、基建监督类、会计监督类类、金融监督类类. (五)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则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 1、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1)反映主要职能活动,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3)其他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2)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3)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4)企业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3、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 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1)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①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②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doc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便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可不归档范围: (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 (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企业管理类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改制、上市、解散、破产或其他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构成、变更、召开会议、履行职责和维护权益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资产和产权登记、评估与证明文件材料,资产和产权转让、买卖、抵押、租赁、许可、变更、保护等凭证性文件材料,对外投资文件材料;本企业资本金核算、确认、划转、变更等文件材料,企业融资文件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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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 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标 签】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文书档案,保管期限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发﹝2008﹞64号 【发文日期】2008-06-06 【实施时间】2008-06-0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现将《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印发给你们。各地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规定编制本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局内各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于2008年8月底前送办公厅汇总。 附件:全国税务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六月六日 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 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的要求,结合税务机关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文件材料是指税务机关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要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文件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文件材料中,不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要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送或越级抄送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 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 税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分为30年、10年两类。 具体年限自按规定应归档的年份开始计算。 第七条 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七)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第八条 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文件材料归档工作,丰富、完善档案信息资源,参照《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不归档范围》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文件材料是指本公司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记录。 第三条各部门应当把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纳入本部门的职责范围。 第四条担负文件材料积累、整理和归档业务的人员应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确保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规范和及时归档。 第五条档案室应及时深入各部门了解、督促和指导有关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及应归档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六条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一)归档文件的制作和书写材料应当有益于长久保存,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红墨水、复写纸、热敏纸;

(二)归档文件材料应当完整、准确、签批手续完备;(三)归档文件材料应当经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审定;(四)归档文件材料的整理应当系统、规范; (五)声像材料(包括照片、录音、录像等)和实物要与文字说明一起归档;电子文件要与纸质文件一起归档。第七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凡是本公司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一)上级机关(主要指国资委)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1.上级机关颁发的需要公司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DV等声像材料及登载相关内容的报刊。 3.其他文件材料。 (二)公司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1.公司颁发的(包括转发及其他单位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2.公司的请求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各部门、下属公司的请求与本公司的批复文件; 3.公司及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4.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全套文件以及会议形成的声像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审批表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审批表

***************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为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我局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办法》和《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文件材料是指我局在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下达的 1、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局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 3、上级机关颁发的非本局主管业务,但要执行的文件材料; 4、上级机关普发的、非本局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5、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本局机构设置、领导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6、上级机关领导人视察、检查本系统、本局工作时重要指示、讲话、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7、上级机关转发本单位的文件。 (二)本局机关的 1、本局制发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业务文件材料及中长期规划、纲要; 2、本局的请示与上级的批复、批示;

3、本局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 4、本局年度计划、年度总结、行政办公会议记录; 5、局党组、纪检、工会会议文件及请示、报告、通知和上级批复; 6、本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培训、奖惩,聘任、党员名册等文件材料; 7、本局的历史沿革、人事变迁、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反映重大活动的材料、照片、声象等; 8、本局机关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9、本局(股、室)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 10、人大、政协提案处理及内容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调查处理报告、领导批示、结案情况、统计分析材料等; 11、本局机关经费年度预算、决算、账簿、凭证等文件。财务、统计中的有关报表、簿册、请示及批复等材料; 12、本局领导人出国考察、接待外宾来访等形式的重要文件资料,本局干部出国出境政审材料; 13、本局印发的信息及其他公开发行或内部刊物等的原稿和印刷件; 14、本局召开的重要会议及其他重要活动中形成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 15、本局在行政管理、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6、本局在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中形成的批复、报告及各种证据材料。

(整理)企业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基本范围 保管期限 责任部门 代 码 名称 代 码 名称 党 群 工 作 部 党群 工作类 00 综合 党群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文件 01 党务管理 1.上级单位颁发的指示、决议、纪要、通知等针对本公司的 永久 普普发性的 30年 2.本企业执行上级党委工作的指示、决议、决定、通知、纪要、报告等重要的 永久 一般的 30年 3.本企业党委会、常委会、党委扩大会、党委民主生活会等会议纪录 永久 4.党员代表大会会议文件 永久 5.党务工作会议文件 30年 6.调研报告及情况反映 10年 7.年度党务工作综合计划、总结、统计报表、重大政治活动记载、重要活动安排 永久 8.上级机关关于机要保密的条例、指示、通知及本企业贯彻执行的意见、报告、总结等 30年 9.向上级的各项请示、报告、汇报和上级的批示、批复 重要的 永久

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基本范围 保管期限 责任部门 代 码 名称 代 码 名称 一般的 30年 10.党务工作大事记 永久 02 组织工作 1.上级机关对组织工作、党员干部工作的指示、规定、通知 重要的 永久 一般的 10年 2.本企业组织工作、党员工作年度计划、总结 30年 3.本企业组织工作、党员干部工作制度 30年 4.本企业党群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决议、决定、通知等 永久 5.党务干部任免、考察、奖惩、落实政策方面的决议、通知等 永久 6.党员入党、转正、延期、退党、取消预备期等决议、通知及新党员名单等 永久 7.党员名册 永久 8.组织工作统计报表 年度的 永久 年度以下的 10年 9.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 永久 10.党费收据存根 30年 03 宣传统战 工作 1.上级机关关于宣传工作的指示、决定、决议、通知等 30年

机关归档文件整理培训材料

花山区机关档案业务工作 培 训 材 料 花山区档案局(馆) 2018年4月

机关档案作为机关人、财、物、事的真实记录,是国家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主体内容之一,在领导决策、机关治理、工作查考和维护单位、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便于档案工作者从事机关档案工作操作,花山区档案局参照2015年10月,国家档案局批准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对机关文书档案整理工作进行培训,同时对音像档案、实物档案和专业档案整理方法进行培训。各立档单位2016 年(含2016年)及以后年度形成的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文件材料须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进行整理。 文书档案整理 文书档案整理参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 归档文件整理主要内容 一、概述 二、整理原则 三、整理的一般要求 四、纸质归档文件的修整、装订、编页、装盒和排架 五、归档电子文件的整理要求 一、概述 1、归档文件 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材料。 2、整理 归档文件整理是指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组件、分类、排列、编号、编目等(纸质归档文件还包括修整、装订、编页、装盒、排架;电子文件还包括格式转换、元数据收集、归档数据包组织、存储等),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3、件 件是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即进行归档文件整理的基本单位。 4、档号 档号是在归档文件整理过程中赋予其的一组字符代码,以体现归档文件的类

别和排列顺序。 二、整理原则 1、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2、应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3、应符合文档一体化管理要求,便于计算机管理或计算机辅助管理。 4、应保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整理协调统一。 5、归档文件整理流程。 (1)纸质归档文件整理流程: 组件—修整—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页—编目—装盒—排架 (2)电子文件整理流程: 组件—格式转换—元数据收集—分类—排列—编号—编目—归档数据包组织—存储 三、整理的一般要求 (一) 收集要求 凡是本单位工作活动中形成、办理完毕的,对以后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公文、电报、各种记录、单位出版物以及各种图表、册簿等都应齐全完整地收集起来。文件材料收集的基本要求是齐全完整、真实可靠和及时有效。 1、文件材料收集主要来源有四个: (1)本单位形成的; (2)上级单位颁发的; (3)下级单位上报的; (4)同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抄送的。 2、文件材料收集过程中要把握好九类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 (1)“红头文件”,如规定、条例、办法、决定、指示、通知、报告、函、批复、批转文件等; (2)“白头文件”,如会议文件、经验介绍、调查报告、通知等; (3)公布性文件,如公告、通知、布告等; (4)内部使用文件,如会议记录、规章制度、计划、总结、登记表、统计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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