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内部稽核管理规定

财务内部稽核管理规定
财务内部稽核管理规定

财务内部稽核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内部稽核制度(范例A)第一条本公司为协助各部门的工作能顺利进行并检核其执行情况,促进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稽核人员,系指稽核室稽核人员而言。第三条稽核人员掌理的职务如下:

(一)遵行已定政策及命令贯彻的应行检核事项。

(二)经营管理,各项业务及成本控制等的应行检核事项。

(三)生财器具、各项设备及有关采购等的管理、使用、保养等的检核事项。

(四)有关特殊案件的调查审议事项。

(五)有关经销商及协作厂商的辅导及其动态与信用状况等应行检核事项。

(六)其他交办事项。

第四条稽核人员发现有下列事项者,应以口头或书面纠正,并报请备查,如涉及其他单位的职权并应会同有关单位办理。

(一)业务执行偏差。

(二)人事未尽协调。

(三)违纪行为,而情节轻微者。

(四)管教有欠允当。

第五条稽核人员发现有下列事项者,应列举事实,以书面通知各主管单位改进。

(一)有关各项制度执行时发生困难或缺点事项。

(二)有关业务、教育训练、纪律、管教改进事项。(三)有关员工生活及福利改善事项。

第六条稽核人员发现有下列事项者,应列举事实随时建议,以书面呈报总经理,交由主管单位处理。

(一)表现良好的各职员工。

(二)违法、违规案件。

(三)行为影响本公司的名誉。

(四)各项灾害及意外损失。

(五)其他影响本公司经营活动的一切不正当的重大案件。

第七条稽核人员调查案件报告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原因并叙明年月日。

(二)详细事实。

(三)案情分析。

(四)处理意见。

第八条案情单纯者得以口头纠正并报请备查。

(一)经常督导及抽查:由本室稽核人员会同各有关单位承办人员办理。

(二)定期督导及抽查:由本室稽核人员定期前往会同各有关单位承办人员办理。

第九条稽核人员执行任务时,得为下列各项措施:(一)督导及抽查所属各单位的经营及业务。

(二)约谈的方式或直接听取员工的意见汇集有关资料。(三)其他必要事项。

第十条稽核人员督导、抽查、考核外勤员工服勤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有无迟到、早退或任意缺勤事情。

(二)员工出勤卡登记是否确实。

(三)工作分配是否按照规定执行。

(四)工作是否切实执行,并考核绩效。

(五)接受经销商及协作厂商或顾客请求处理业务时是否迅速。

(六)营业或服务处所是否经常保持整洁。

(七)服务态度及精神是否良好。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督导、抽查、考核外勤单位业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有关与各经销商业务配合、联系是否完善。

(二)服务人员在外的收款是否按照规定处理。

(三)业务人员收款的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办理。

(四)存货及材料的放置、处理是否完善、确实。

(五)人员、财物的运用调配是否适当,有无浪费不均现象。

(六)未达预定目标的处所,应列举其项目及原因。

第十二条稽核人员抽查各员工生活管理及风纪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有无行为不检及损害公司名誉的各种行为。

(二)对人事不协调或风纪表现不良的外勤单位,应拟具改善意见,报请核办。

(三)搬弄是非,挑拨离间,影响团结的员工,应查明列举事实报请总经理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稽核人员接受上级或各单位交办调查违法、违规的案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告发或舆论指摘某员工违法、违规的案件应进行调查但匿名或假名控告的无具体事实者,谨作参考。

(二)调查案件应先与有关单位接洽,查明案情真象,并搜集确实的证据,非有必要者应尽量避免先行询问当事人。

(三)调查案件应保密并采取秘密方式进行。

(四)当事人或检举人、证人谈话时,应避免刺激。(五)涉嫌员工请求有利于已的调查,应予接受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稽核人员访问各经销商及协作厂商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信用状况(业务员收款情况)。

(二)与同业间的配合是否良好,在同业间的商业地位。(三)帐务的辅导及转达其各项困难或建议事项。

第十五条本规则未尽事项嗣后视其必要再行弥补的。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审计方案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审计方案 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推进企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按照公司****年审计工作计划,对****开展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审计。为确保审计有效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目的 通过对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查找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促进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加强内部会计监督,从而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经营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为20**~20**年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审计其他年度。 三、审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3.《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四、审计内容及重点 在了解企业财务管理现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预算管理、

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融资等方面的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一)预算管理 1.预算管理制度建设:企业是否制定预算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科学、可行,是否与上级管理部门的预算管理方面的要求一致; 2.预算编制和审核:预算编制是否遵循“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审批”的程序;预算是否涵盖被审计单位的所有经营业务活动,重点关注除电费收入外的其他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预算审核是否有专业人员的参加;预算项目是否细化,是否存在预算项目过粗,不利于执行和考核的情况(如其他费用支出过大);是否根据年度预算编制月份预算或季度预算;预算审核时是否考虑公司发展目标和资产经营目标。 3.预算执行和调整:经审核批准的预算是否进一步分解细化到各部门(单位),并形成预算责任体系;是否按照预算目标,并结合实际业务活动逐月编制月度资金预算;是否建立预算管理台账;是否按资金预算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预算外支出是否按照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预算调整是否经过上级预算管理部门审批。 4.预算分析和考核:是否定期召开预算分析会,对月度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 第三章稽核人员的权限 第四章稽核工作的依据 第五章稽核的过程和要求 第六章稽核的具体内容 第六章附则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完善会计稽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单位的稽核工作,由财务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会计稽核制度是组织和从事会计工 作所遵循的规范与准则,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会计机构内部的监督环节;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分为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簿、财务报表、其他六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工作以事前稽核为主,采用逐步审查方式,具有经常性,持续性,有效性的特点。 第二章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财务部门设兼职稽核人员。 第五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工作。出纳工作必须经过稽核人员事前稽核,方能办理收支,出纳员只能对已稽核的会计凭证进行事中复核,并办理有关财务收支手续。 第六条稽核工作人员的职责。 1、审查各项财务收支;应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对各项财务收支进行逐笔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及时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

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复核会计凭证;会计凭证的复核应每日随着经济业务发生逐笔进行复核,不能拖拉积压,贻误记帐,对其审核的凭证应签名或盖章。 3、复核帐薄;对帐薄复核应规定日期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日期登入抽查簿。发现错误应提出更正意见,让其主管记帐员更正。 4、复核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复核应按季按年进行审核。 第三章稽核人员的权限 第七条根据《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的有关规定,稽核工作人员有以下权限: 1、对不合理、不合法的一切开支,有权拒绝付款和报销。 2、对于手续不完备,数字计算不准确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应退还给经办人,并限期补办手续或更正。 3、对于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拒绝执行的

企业内部稽核管理制度(doc 5页)

五、内部稽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帐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根据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根据(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帐务稽核 第十二条记帐根据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戮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根据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七)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计表。 (八)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帐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帐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帐,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二)现金收付日记帐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三)各科目明细分类帐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帐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四)各种帐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帐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帐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五)各种帐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帐目等,是否完备,并送该管税捐稽征机关登记。 (六)各种帐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七)活页帐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帐簿有无缺号。 (八)旧帐簿内未用空白帐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戮记注销。 (九)各种帐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帐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十四条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一)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存

某中学(学校)财务稽核制度

某中学(学校)财务稽核制度 某中学(学校)财务稽核制度 一、会计机构内部建立稽核制度,配备相应的稽核人员。 二、实行会计岗位责任制。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工作。会计人员管帐不管钱,学校主管负责开支审批、财务领导和检查工作,不能兼管钱、帐业务。同时还应建立支票、印鉴分管制度。支票由出纳员鉴发,并由学校主管和会议盖章方能生效。会计与出纳应严格分工,明确职权,在业务上密切配合。 三、建立现金、银行存款收支单据制度。出纳人员对每笔收支业务都要有凭有据,收入要有依据,支票要有凭证,付款实行三章(经手人、审批人、验收人盖章),各项手续要完备。 四、建立开支审批和报帐制度,学校应根据开支性质和金额大小,分别规定审批权限。400元以下,总务主任审批,4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分管副校长审批,1万元以上由主管校长和行政会批准后,方可开支。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令、制度,预算和财务计划,改进经济管理,要监督并制止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如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乱列乱支和分资金、擅自动用公款,公物请客送礼等。 五、建立清点制度。出纳员必须坚持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学校主管还必须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清查现金要实地盘点,不准以单据、借条抵充现金,更不得有帐外现金或小金库。银行存款要经常与开户银行核对帐目。清查结果要向领导报告,研究处理。 六、会计人员要严格审批会计凭证。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伪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七、会计机构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登记帐薄,编制会计报表,以保证帐、证、表的合法性、正确性和完整性,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表相符、帐与凭证相符,及时发现问题,以便提出改正意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八、加强财会人员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感谢您的阅读!

质量体系内部稽核管理办法.docx

联成塑胶模具厂 UNITED PLASTICK&MOLD CO.,LTD 质量管理体系内部稽核管 理办法 文件编号 : QS-MD-001 核准审核审定制订 修订次数修订时间修订章节审核核准

修改页 文件编号修改日期QS-MD-001 修改章节 文件名称质量管理体系内部稽核管理办法 修改前内容修改后内容 REV A 备注

1.目的 : 查核本公司按 ISO9001:2000 标准版要求建立之质量系统的符合性及其有效性。评价实际运作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 通过稽核发现缺陷、低效率或潜在的问题 , 采取矫正措施 , 以改进质量系统 . 2.范围 : 公司内部与质量有关的部门均为受稽核对象 . 3.权责 : 3.1管理代表: 3.1.1年度稽计划书之拟订. 3.1.2依年度稽核计划书制订稽核行程表. 3.1.3委任稽核小组组长. 3.1.4稽核成员之召集、训练及考核. 3.2稽核小组组长: 3.2.1负责指派每次稽核之稽核员,以部门或条文区分每次至少一位. 3.2.2负责稽核活动的实施、记录、报告及对矫正措施的跟踪检查. 3.3被稽核部门负责提出具体的改善对策及执行. 3.4稽核员﹕ 3.4.1查检表的制定 3.4.2对公司进行内部稽核 3.4.3将问题反映上级 3.4.4追踪不良改进事项 4.定义 : 无 5.作业内容 : 5.1工作内容说明﹕ 5.1.1稽核方式﹕ 5.1.1.1稽核可以单独开展﹐也可以配合其它内部稽核工作一起进行稽核。 5.1.1.2稽核周期每年至少稽核一次以上 5.1.2稽核人员﹕ 5.1.2.1质量管理体系内部稽核小组成员必须是经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相 关教育方能上岗工作﹔一般培训工作如下﹕ a .公司质量管理程序文件的了解 b .ISO 条文要素的理解 c .稽核手法的运用 5.2工作内容流程图表说明﹕

内部稽查管理制度

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稽查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保证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公平、公正,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特制定本制度。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稽查、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经理、主任离任审计四个部分。 一、内部控制制度检查 1、检查目的 (1)、保证公司内部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2)、保证公司内部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2、检查对象 公司内部全部经营活动。 3、检查主要工作 (1)、检查货币资金收入、费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2)、检查公司物资核价、采购、付款程序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3)、检查公司销售、收款程序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4)、检查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5)、检查公司物流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6)、检查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二、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稽查制度 1、稽查目的 (1)、保证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公平、公正。 (2)、保证各车间、部门成本、费用资料的真实、完整,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资料的准确。 2、稽查对象 公司内部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车间、部门。 3、稽查方法 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分为定期稽查、非定期稽查、日常稽查三种。 (1)、定期稽查:每年6月、12月两次由财务部组织专门人员对车间、部门财务规章制度的遵循情况,成本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资产的安全完整性进行全面稽查。 (2)、非定期稽查:根据部门经理安排,非定期的对车间、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稽查。 (3)、日常稽查:每月财务部根据检测中心、供应、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提供的经济责任制考核相关资料,稽核车间、部门成本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费用分配的准确性。 4、稽查的主要工作: (1)、稽查各车间、部门财务规章制度的遵循情况。 (2)、稽查各车间、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

财务控制与内部稽核制度(doc 12页)

财务控制与内部稽核制度(doc 12页)

一、资产控制制度原则 第一条资产的保管与帐簿的记载,应由不同人员分别负责。 第二条资产的保管,应明确指派人员负责,以免责任混淆。 第三条有形资产应加防护,以免私自或不当使用。 第四条应随时核对零用金与库存现金,并维持最少额度。 第五条各项支出的核决与支付,应分责办理。 第六条应尽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签发与保管,皆应有严密的控制。 第七条已签章的付款支票,不得由该支票签章人,或核决人领取或寄交。

第十五条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盘点,包括原物料、在制品、成品、用品、固定资产等(每年一次为宜)。 第十六条单据开具尽可能一次复写,并避免涂改。 第十七条尽可能订立各项工作的书面手册,以避免误会,促进效率。 二、零用金管理细则 (一)有关零用金之设置划分如下: 1.公司本部由财务部负责各单位之零星支付。 2.工地总务组负责设置零用金管理人员,尽可能由原有办理总务人员兼办,必要时再行研讨设置专人办理。 (二)零用金额暂定,工地每月经常保持5万元,将来视实际状况或减或增,再行研办。 (三)零用金借支程序如下: 1.各单位零星费用开支,如需预备现金,应填具零用金借(还)款通知单,交零用金管理人员,即

凭单支给现金。 2.零用金之暂支,不得超过1000元,特别事故者应由企业部经理核准。 3.零用金之借支,经手人应予一星期内取得正式发票或收据加盖经手人与主管之费用章后,交零用金管理人冲转借支,如超过一星期尚未办理冲转手续时得将该款转入经手人私人借支户,并于当月发薪时一次扣还。 (四)零用金保管及作业程序如下: 1.零用金之收支应设立零用金帐户,并编制收支日报送呈经理核阅。 2.零用金每星期应将收到之发票或收据,编制零用支出传票结报一次,送交财务部。 3.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出传票后,应于当天即行付款,以期保持零用金总额与周转。 4.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付传票,补足零用金后,如发现所附单据有疑问,可直接通知各部经手人办理补正手续,如经手人延搁不办得照第3条第4款办理。 5.零用金帐户应逐月清结。 (五)零用金应由保管人出具保管收据,存财务部,

财务稽核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稽核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职能,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和《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稽核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财务稽核岗位设置与职责 第三条财务部门设置专职稽核岗位。 第四条财务稽核人员直接向财务部门负责人及总会计师负责,并根据岗位授权办理稽核事宜。

第五条财务稽核人员应熟悉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制度,熟悉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内部控制程序及各项财务工作流程。 第六条财务稽核工作职责: 一、检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情况; 二、检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内部财务约束和监督机制建设是否有效运行; 三、检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四、检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资产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 五、检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成本费用、工程预决算等方面的违规违纪事项; 六、其它需要稽核的经济业务事项; 七、通过稽核及时发现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经营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与建议。 第三章财务稽核方法和工作程序 第七条财务稽核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稽核的方法。 一、定期稽核,是指公司对所属各单位根据年度计划安排进行的财务稽核。定期稽核时,提前通知被稽核单位,明确稽

核的时间、要求和内容。 二、不定期稽核,是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或财务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相关单位进行稽核。随时稽核时,不提前通知相关单位,不告知稽核内容。 第八条财务稽核工作程序: 一、财务稽核根据财务工作的整体布署,制定年度稽核工作计划; 二、确定不同阶段稽核工作重点和稽核对象; 三、向被稽核单位下达稽核通知书; 四、查阅被稽核单位的财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它有关资料,并要求被稽核单位做出说明; 五、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作出详细、准确的记录,形成书面的稽核报告。根据稽核结果,对被稽核单位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 六、稽核人员在工作结束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门负责人及总会计师报送客观、真实的稽核工作报告,认为需要报送总经理的,应同时及时报送。稽核工作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稽核对象、稽核时间、稽核内容; 2、被稽核单位的基本情况; 3、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单位财务管理状况,对有关问

企业内控之内部稽核制度

企业内控之内部稽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帐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帐务稽核 第十二条记帐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公司内部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的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稽核制度,以保护公司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降低成本费用,防止内部管理过程的失控,履行各所属公司、各部门经济责任,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所属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四条实施内部稽核制度的目标有: 1.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2.及时提供可靠的相关信息; 3.减少不必要耗费,降低成本,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4.避免或减少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税务风险; 5.促使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经营行为合理化; 6.明确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的经济责任,保证所赋予的职责得到正确履行。 第五条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 内部控制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直接领导,总裁办、人资行政部、资金结算部、研发中心、生产部、医学部、医院投管部、市场策划部等负责或参与实施。 第六条内部稽核制度的内容包括: 1.研究开发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2.生产、采购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3.销售过程内部稽核控制制度; 4.费用、支出内部稽核制度; 5.对外投资内部稽核制度; 6.对外经济担保内部稽核制度;

7.公司资金内部稽核制度。 第二章研究开发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第七条研究开发过程内部稽核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地规划、使用研究开发费用,减少损失,以较少的资金投入,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八条研究项目必须根据集团公司的研发程序进行分步实施。严格按《设计开发控制流程》(文件编号COP-730)执行。研发项目的立项应该形成文件,通知相关部门。研发项目实行承包责任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按计划批准的研究开发项目,应按项目编制研究开发项目详细资金预算,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公司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按进度计划拨付资金。 第十条研发部门严格按预算使用资金,加强成本控制和费用管理。 第十一条研发部门应对每一个研发项目要进行中期论证和中期审计,以减少风险。 第十二条研究开发项目完成后,财务部应及时按项目编制决算报告,报公司审批后,结转研究开发成本。超过预算部分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结转, 并与研发项目承包责任制挂钩决算。 第十三条研究开发项目中途停止或失败,应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后报请公司审批.对由于个人营私舞弊或责任事故造成研发项目重大损失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经济、法律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生产、采购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第十四条生产、采购过程内部稽核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采购的物料能满足 生产的需要;在保证存货质量的前提下,以最低的采购成本或生产成本取得所需要的存货;保证库存存货的真实性、合理性,将存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避免生产过程中的不合理损耗。 第十五条所属各公司的生产计划、生产预算和生产日程安排与销售管理、

稽核管理办法

稽核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部管控、规稽核工作、有效防和化解担保业务风险、保障(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稳健运营,根据法律法规、金融监管规章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规定的稽核是指稽核审计部根据公司的安排和控要求对经营程序和风险控制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章稽核工作目标和原则 第三条稽核工作目标 (一)保障法律法规、公司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济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保障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三)制止违规违纪、堵塞漏洞、查错防弊、消除隐患,保障业务稳健运行。 第四条稽核工作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稽核工作要渗透到公司各项业务全过程和各操作环节,覆盖所有部门、岗位、人员; (二)连续性原则:连续不间断地对公司各项业务及管理活动进行稽核;

(三)审慎性原则:稽核工作以防风险、审慎处理为出发点; (四)有效性原则:实事、客观公正、适时地用数据或文字材料阐述稽核意见。 第三章稽核工作职能和任务 第五条稽核工作的主要职能 (一)监督职能。通过稽核监督,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管理活动得以稳健实施; (二)检查职能。通过稽核检查,及时发现公司各项经济活动和管理活动中的问题、差错和违规违纪行为,促进公司强化管理、改进工作; (三)评价职能。通过稽核,对被稽核部门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及时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协助总结推广;促进建立健全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控制度,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四)反馈职能。通过稽核信息反馈,真实反映公司各项经济业务、管理活动,并跟踪改进措施执行情况。 第六条稽核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对公司执行政策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况 进行稽核; (二)对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稳健 性进行稽核; (三)对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及时性、完善性进行稽核;

内部审核管理办法

内部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通过实施本程序,验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符合性,为管理体系改进提供依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股份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 第三条 职责 (一)管理者代表:领导内部审核工作,任命审核组长,批准内审计划和推荐的审核员,组织开展内审并协调内审工作,批准内审报告。 (二)安全质量部:是内审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管理者代表组织内审工作,编制内审计划,组织培训审核员。汇总分析不合格报告、编制内审报告。负责检查、协调内审实施工作和纠正措施实施的验证。 (三)审核组长:负责选择、推荐审核员,制定内审日程安排,具体组织审核组实施审核,编制审核报告,验证受审核方制订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评价审核结果并及时将审核资料上报安全质量部。 (四)内审员:质量管理内审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即掌握标准规范的原则和要求、掌握企业质量管理相关的主要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掌握应遵守的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掌握受审核方的管理和工作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掌握受审核方现有的工作内容和实施情况、了解与受审核方质量管理过程相关的过程和相互关系。具备上述能力的内审人员可由企业授予相应的资格(具备内审员培训合格资格,但并不是质量管理审核人员的唯一条件)。 内审员按照任务分工编制检查表,协助审核组长执行审核实施计划,实施现场审核,开具《不合格报告》;并按组长分工,对所审核部门制订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跟踪验证。内审员不得审核自己的工作。 (五)受审核单位(部门):按审核日程安排,接受审核。审核过程中配合内审员完成审核工作,负责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不合格项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对纠正措施实施效果负责。 第四条 公司一般每年组织一次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审核覆盖管理体系涉及到的所有部门、场所和要求。

稽核管理制度55223

稽核管理制度(试运行)生效日期2017-5-27 页次第1页共 8 页 编制部门总经办编制人 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日期 文件更改一览表 版本更改内容更改日期更改人A/0 新制定2017.5.27 评审栏 部 门 会 签 正睿项目组 总经理或授权代表 批准

稽核管理制度(试运行)生效日期2017-5-27 页次第2页共 8 页 1、目的: 为规范管理、明确责任,使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更好地激发公司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执行力,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范围: 2.1适用于公司日常工作稽核及专项稽核; 2.2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从总经理至基层一线员工)。 3、权责: 3.1总经办: 3.1.1总经办代表公司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奖惩权; 3.1.2稽核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公司各项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作业指导书、岗位说明书等规定进行作业; 3.1.3坚持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岗位说明书等制度规范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纠偏、教育为目的,实事求是,不徇私舞弊、不偏不袒、公正无私; 3.1.4对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导改进和按制度行使奖惩权; 3.1.5有权召集被稽核部门相关人员参与调查座谈会。 3.2总经理权责: 3.2.1主持总经办日常工作,包括总经办例会、稽核专项会议的召开; 3.2.2为稽核员提供工作指导; 3.2.3对稽核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跟进。 3.3 稽核员、兼职稽核员权责: 3.3.1认真学习公司及各部规章制度、流程,在稽核过程中熟练运用,使公司各项工作良性、持续发展; 3.3.2根据《稽核任务书》规定进行稽核工作; 3.3.3按时完成《稽核任务书》及总经理、正睿老师临时安排的专项稽核任务; 3.3.4按时完成《稽核检查表》、《整改通知书》、《奖罚通知单》的填制和提报;3.3.5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在稽核工作中遇到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岗位说明书等规定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 3.3.6汇总每个稽核周期的稽核工作,将稽核工作总结分发各部门并上报总经理。

财务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财务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财务内部稽核是指由专职或兼职的会计人员,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以保证凭证、账簿、报告和其他资料的真实、完整。 一、复核财务收支预算、成本和各项计划指标的依据是否科学真实,有关计算是否正确, 各项计划指标是否互相衔接等,审核后应提出建议或意见,以便修改完善预算计划。二、复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三、复核会计科目使用的正确性。 四、复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和 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复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图账面记录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 不符时,应查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一、种类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和其他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 文字说明。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材料、会计 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二、保存 1.设专人负责会计档案,定期将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成册,编制保管清册。 2.采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并用磁带、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资料的,保存打印 出纸质会计档案。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 算起。涉及外来和改制改造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年度会计报表、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为永久保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月、季度会计报表保管期限为3年。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明细账、日记账、总账、辅助账保管期限为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期限为25年。 4.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经财务 科长审查、院长批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有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档案部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三、借用 1.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资料时,必须通过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按规定顺 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2.医院内部各科室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其主管领导批准,经财务科长同 意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3.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资料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科长同意后由档 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员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集团公司内部稽核管理办法

部稽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集团公司的部管理,建立和完善部稽核制度,以保护公司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降低成本费用,防止部管理过程的失控,履行各所属公司、各部门经济责任,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所属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部控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部管理体制。 第四条实施部稽核制度的目标有: 1.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2.及时提供可靠的相关信息; 3.减少不必要耗费,降低成本,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4.避免或减少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税务风险; 5.促使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经营行为合理化; 6.明确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的经济责任,保证所赋予的职责得到正确履行。 第五条集团公司部控制的组织机构: 部控制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直接领导,总裁办、人资行政部、资金结算部、研发中心、生产部、医学部、医院投管部、市场策划部等负责或参与实施。 第六条部稽核制度的容包括: 1.研究开发过程部稽核制度; 2.生产、采购过程部稽核制度; 3.销售过程部稽核控制制度; 4.费用、支出部稽核制度; 5.对外投资部稽核制度; 6.对外经济担保部稽核制度;

7.公司资金部稽核制度。 第二章研究开发过程部稽核制度 第七条研究开发过程部稽核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地规划、使用研究开发费用,减少损失,以较少的资金投入,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八条研究项目必须根据集团公司的研发程序进行分步实施。严格按《设计开发控制流程》(文件编号COP-730)执行。研发项目的立项应该形成文件,通知相关部门。研发项目实行承包责任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按计划批准的研究开发项目,应按项目编制研究开发项目详细资金预算,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公司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按进度计划拨付资金。 第十条研发部门严格按预算使用资金,加强成本控制和费用管理。 第十一条研发部门应对每一个研发项目要进行中期论证和中期审计,以减少风险。 第十二条研究开发项目完成后,财务部应及时按项目编制决算报告,报公司审批后,结转研究开发成本。超过预算部分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结转, 并与研发项目承包责任制挂钩决算。 第十三条研究开发项目中途停止或失败,应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后报请公司审批.对由于个人营私舞弊或责任事故造成研发项目重大损失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经济、法律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生产、采购过程部稽核制度 第十四条生产、采购过程部稽核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采购的物料能满足 生产的需要;在保证存货质量的前提下,以最低的采购成本或生产成本取得所需要的存货;保证库存存货的真实性、合理性,将存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避免生产过程中的不合理损耗。 第十五条所属各公司的生产计划、生产预算和生产日程安排与销售管理、

(管理制度)内部稽核制度

55内部稽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帐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艰苦卓绝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帐务稽核 第十二条记帐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戮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七)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计表。 (八)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帐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帐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帐,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二)现金收付日记帐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三)各科目明细分类帐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帐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四)各种帐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帐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帐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五)各种帐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帐目等,是否完备,并送该管税捐稽征机关登记。 (六)各种帐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七)活页帐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帐簿有无缺号。 (八)旧帐簿内未用空白帐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戮记注销。 (九)各种帐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帐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十四条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一)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存数目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后应根据当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现款、银行存款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内应根据前一日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加减本日收支检点。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帐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 (二)现金是否存放库内,如有另存他处者,应立即查明原因。 (三)库存现金有无以单据抵充现象。 (四)托收未到期票据等有关库存财物,应同时检查,并得须对有关帐表、凭证单据。 (五)检查库存除查点数目核对帐簿外,并应注意其处理方法及放置区域是否妥善,币券种类是否分清。

费用支出及审批审核管理办法要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费用支出及审批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费用支出的管理,明确费用支出范围,统一费用开支标准,明晰管理职责,规范审批流程,完善报销手续,严明财经纪律,提高管理效率,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公司费用支出及审批审核管理应遵循“成本控制、权责分明、分级审批、手续完备”的原则。 (一)成本控制 通过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强化成本的自我控制和预算约束,推进成本费用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促进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二)权责分明 各单位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各项费用支出,相关层级责任人承担审批责任;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制度办理费用支出报销、划款手续,相关层级责任人承担审核责任。 (三)分级审批 费用支出应按照业务或管理序列的责任层级体系,实行授权审批,逐 1

级负责,任何人不得越权、越级审批,并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四)手续完备 经办部门应备齐相关合同、协议、签报、发票、报销单、划款单等有效凭据,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各项报销、划款手续。 第二章费用支出分类 第四条公司费用支出划分为业务及管理费、资本性支出、营业外支出、业务性支出、往来款项等,根据部门职能分工实行归口管理。 (一)业务及管理费。分为变动费用、固定费用、职工薪酬等。 1.变动费用包括: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市内交通费、车辆运转费、车辆租赁费、电子设备运转费、咨询费、劳务费、审计费、律师费、诉讼费、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费、印刷费、外事费、董事会费、会员费、修理费、绿化费、公杂费等费用。 2.固定费用包括:房租、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取暖降温费、财产保险费、安全防范费、线路租费、交易所设施使用费、税金、投资者保护基金等付现性固定费用,以及折旧、摊销等。 3.职工薪酬包括: ①员工工资薪金 ②员工福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2

银华基金管理公司监察稽核制度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组织机构---------------------------- 2 第三章监察稽核部职责--------------------- 3 第四章监察稽核部权限--------------------- 4 第五章监察稽核工作范围和重点内容------------------ 5 第六章监察稽核的方法--------------------- 6 第七章监察稽核的程序--------------------- 6 第八章监察稽核报告-------------------------- 8 第九章监察稽核人员的行为规范---------------- 9

第十章监察稽核人员的奖励与处罚-------------- 10 第十一章附则1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察稽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和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持有人和股东的权益,力口强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能力,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监察稽核是指对公司管理和基金管理过程中的遵规守法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第三条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公司各个部门,以独立、客观、公正的精神执行内部的监察稽核工作。监察稽核工作实行监察稽核报告制度,通过监察稽核报告对公司经营和基金管理过程进行监督、评价、报告和建议,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并提出警示,最大限度降低公司和基金的运作风险。 第四条除非公司认定有可能危及公司和基金安全的特殊情况下,监察稽核部门只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不担任执行性工作,具体的改进工作由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部门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应遵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从事监察稽核工作,不得干预公司的正常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公司设立督察员,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