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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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其实它是有很多不同的分类方式的,不同的分类方式所分成的种类也是不同的。那么,▲建设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呢?每一种建设工程承包方式的特点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建设工程承包方式

▲(一)按承包范围(内容)划分承包方式

▲1、建设全过程承包

建设全过程承包也叫“统包”,或“一揽子承包”,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采用这种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承包单位即可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生产职工培训、直至竣工投产,实行全过程、全面的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任务进行综合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为了有利于建设和生产的衔接,必要时也可以吸

收建设单位的部分力量,在承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参加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这种承包方式要求承发包双方密切配合;涉及决策性质的重大问题仍应由建设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

门作最后的决定。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各种大中型建设项目。它的好处是可以积累建设经验和充分利用已有的经验,节约投资,缩短建设周期并保证建设的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当然,也要求承包单位必须具有雄厚的技术经济实力和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适应这种要求,国外某些大承包商往往和勘察设计单位组成一体化的承包公司,或者更进一步扩大到若干专业承包商和器材生产供应厂商,形成横向的经济联合体。这是近几十年来建筑业一种新的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部门和地方建立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公司即属于这种性质的承包单位。

▲2、阶段承包

阶段承包的内容是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的

工作。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等。在施工阶段,还可依承包内容的不同,细分为3种方式:

(1)包工包料。即承包工程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这是国际上采用较为普遍的施工承包方式。

(2)包工部分包料。即承包者只负责提供施工的全部人工和一部分材料,其余部分则由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负责供应。我国改革开放前曾实行多年的施工单位承包全部用工和

地方材料,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统配和部管材料以及某些特殊材料,就属于这种承包方式。改革后已逐步过渡到包工包料方式为主。

(3)包工不包料。即承包人仅提供劳务而不承担供应任何材料的义务。在国内外的建筑工程中都存在这种承包方式。

▲3、专项承包

专项承包的内容是某一建设阶段中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较强,多由有关的专业承包单位承包,故称专业承包。例如可行性研究中的辅助研究项目,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供水水源勘察、基础或结构工程设计、工艺设计、供电系统、空调系统及防灾系统的设计,建设准备过程中的设备选购和生产技术人员培训,以及施工阶段的基础施工、金属结构制作和安装、通风设备和电梯安装等。

▲4、“建造—经营—转让”承包

国际上通称bot方式,即建造—经营—转让英文

(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这是20世纪80年代新兴的一种带资承包方式。其程序一般是由某一个大承包商或开发商牵头,联合金融界组成财团,就某一工程项目向政府提出建议和申请,取得建设和经营该项目的许可。这些项目一般是大型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如隧道、港口、高速公路、电厂等。政府若同意建议和申请,则将建设和经营该项目的

特许权授予财团。财团即负责资金筹集、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全部工作;竣工后,在特许期内经营该项目,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回收投资,偿还贷款并获取利润;特许期满即将该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经营管理。对项目所在国来说,采取这种方式可解决政府建设资金短缺问题,且不形成债务,又可解决本地缺少建设、经营管理能力等困难;而且不用承担建设、经营中的风险。因此,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得到欢迎和推广,并有向某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扩展的趋势。对承包商来说,则跳出了设计、施工的小圈子,实现工程项目由前期至后期的全过程总承包,竣工后并参与经营管理,利润来源也就不限于施工阶段,而是向前后延伸到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器材供应及项目建成后的经营管理,从坐等招标的经营方式转向主动为政府、业主和财团提供超前服务,从而扩大了经营范围。当然,这也不免会增加风险,所以要求承包商有高超的融资能力和技术经济管理水平,包括风险防范能力。

▲(二)按承包者所处地位划分承包方式

在工程承包中,一个建设项目上往往有不止一个承包单位。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以及不同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同,地位不同,也就形成不同的承包方式。常见的有5种。

▲1、总承包

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例如施工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在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仅同这个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不同各专业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这样的承包方式叫做总承包。承担这种任务的单位叫做总承包单位,或简称总包,通常有咨询设计机构,一般土建公司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大建筑公司等。我国的工程总承包公司就是总包单位的一种组织形式。

▲2、分承包

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例如土方、模板、钢筋等)或某种专业工程(例如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卫生设备安装、电梯安装等),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分包单位通常为专业工程公司,例如工业炉窑公司、设备安装公司、装饰工程公司等。国际上通行的分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一种是由总包单位自行选择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3、独立承包

独立承包是指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务,而不实行分包的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要

求比较简单的工程以及修缮工程。

▲4、联合承包

联合承包是相对于独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即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一项工程任务,由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推定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但参加联合的各单位仍是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只是在共同承包的工程项目上,根据预先达成的协议,承担各自的义务和分享共同的收益,包括投入资金数额、工人和管理人员的派遣、机械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费用分摊、利润的分享以及风险的分担等。

这种承包方式由于多家联合,资金雄厚,技术和管理上可以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有能力承包大规模的工程任务。同时由于多家共同协作,在报价及投标策略上互相交流经验,也有助于提高竞争力,较易得标。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外国承包企业与工程所在国承包企业联合经营,也有利于对当地国情民俗、法规条例的了解和适应,便于工作的开展。

▲5、直接承包

直接承包就是在同一工程项目上,不同的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各承包商之间不存在总分包关系,现场上的协调工作可由建设单位自己去做,或委托一个承包商牵头去做,也可聘请专门的

项目经理来管理。

▲(三)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划分承包方式

根据承包单位获得任务的不同途径,承包方式可划分为4种。

▲1、计划分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计划部门分配建设工程任务,由设计、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在我国,曾是多年来采用的主要方式,随着改革的深化已为数不多见。

▲2、投标竞争

通过投标竞争,优胜者获得工程任务,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这是国际上通行的获得承包任务的主要方式。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从以计划分配工程任务为主逐步过渡到以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实行投标竞争为主的承包方式。

▲3、委托承包

委托承包也称协商承包,即不需经过投标竞争,而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签订委托其承包某项工程任务的合同。

▲4、获得承包任务的其他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

行以工代贩、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此外,依国际惯例,由于涉及专利权、专卖权等原因,只能从一家厂商获得供应的项目,也属于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的实施,可以视不同情况,由政府主管部门以行政命令指派适当的单位执行承包任务;或由主管部门授权项目主办单位(业主)或听其自主,与适当的承包单位协商,将项目委托其承包。

▲(四)按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划分承包方式

工程项目的条件和承包内容的不同,往往要求不同类型的合同和包价计算方法。因此,在实践中,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就成为划分承包方式的重要依据。

▲1、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它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并一笔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建设单位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单位一般不得要求变更包价。这种方式对建设单位比较简便,因此为一般建设单位所欢迎。对承包商来说,如果设计图纸和说明书相当详细,能据以比较精确地估算造价,签订合同时考虑得也比较周全,不致有太大的风险,也是一种比较简便的承包方式。如果图纸和说明书不够详细,未知数比较多,或者遇到材料突然涨价以及恶劣的气

候等意外情况,承包单位须承担应变的风险;为此,往往加大不可预见费用,因而不利于降低造价,最终是对承包单位不利。这种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工程。

▲2、按量计价合同

按量计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或专业估算师(造价工程师或测量师)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例如挖土若干立方米,填土夯实若干立方米,混凝土若干立方米,墙面抹灰若干平方米等等,由承包商填报单价,再算出总造价。因为工程量是统一计算出来的,承包商只要经过复核并填上适当的单价就能得出总造价,承担风险较小;发包单位也只要审核单价是否合理即可,对双方都方便。目前国际上采用这种承包方式的较多。在我国,作为工程造价计算方法的改革方向,已开始推行。

▲3、单价合同

在没有施工详图就需开工,或虽有施工图而对工程的某些条件尚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既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又要避免凭运气而使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采用单价合同是比较适宜的。在实践中,这种承包方式可细分为3种:

▲(1)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

即由建设单位开列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和计量单位,例如挖土方每立方米、混凝土每立方米、钢结构每吨等等,多由承包单位逐项填报单价;也可以由建设单位先提出单价,再由承包单位认可或提出修订的意见后作为正式报价,经双方磋商确定承包单价,然后签订合同,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按此单价结算工程价款。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即须开工的紧急工程。

▲(2)按最终产品单价承包

就是按每一平方米住宅、每一平方米道路等最终产品的单价承包。其报价方式与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相同。这种承包方式通常适用于采用标准设计的住宅,中、小学校舍和通用厂房等工程。但考虑到基础工程因条件不同而造价变化较大,我国按每一平方米单价承包某些房屋建筑工程时,一般仅指±0标高以上部分,基础工程则以按量计价承包或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单价可按预算定额或加调价系数一次包死,也可商定允许随工资和材料价格指数的变化而调整。具体的调整办法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3)按总价投标和决标,按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这种承包方式适用于设计已达到一定的深度,能据以估算出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近似值,但由于某些情况不完全清楚,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较大变化的工程。例如在铁路或水电建设中的隧洞开挖,就可能因反常的地质条件而使土石

方数量产生较大的变化。为了使承发包双方都能避免由此而来的风险,承包单位可以按估算的工程量和一定的单价提出总报价,建设单位也以总价和单价为评标、决标的主要依据,并签订单价承包合同。随后,双方即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与合同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4、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种承包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以及各项独立费,但不包括承包企业的总管理费和应缴税金),加上商定的总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工程总造价。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开工前对工程内容尚不十分清楚

的情况,例如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遭受地震、战火等灾害破坏后需修复的工程。在实践中主要有4种不同的具体做法:

(1)成本加固定百分数酬金

计算方法可用下式说明。

c=ca(1+p) (33-1)

式中 c——总造价;

ca——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

p——固定的百分数。

从算式中可以看出,总造价c将随工程成本ca而水涨船高,显然不能鼓励承包商关心缩短工期和降低成本,因而

对建设单位是不利的。现在这种承包方式已很少被采用。

(2)成本加固定酬金

工程成本实报实销,但酬金是事先商定的一个固定数目。计算式为:

c=ca+f (33-2)

式中f代表酬金,通常按估算的工程成本的一定百分比确定,数额是固定不变的。这种承包方式虽然不能鼓励承包商关心降低成本;但从尽快取得酬金出发,承包商将会关心缩短工期,这是其可取之处。为了鼓励承包单位更好地工作,也有在固定酬金之外,再根据工程质量、工期和降低成本情况另加奖金的。在这种情况下,奖金所占比例的上限可大于固定酬金,以充分发挥奖励的积极作用。

(3)成本加浮动酬金

这种承包方式要事先商定工程成本和酬金的预期水平。如果实际成本恰好等于预期水平,工程造价就是成本加固定酬金;如果实际成本低于预期水平,则增加酬金;如果实际成本高于预期水平,则减少酬金。这三种情况可用算式表示如下:

如果 ca=c0,则c=ca+f (33-3)

ca

ca>c0,c=ca+f-δf (33-5)

式中 c0——预期成本;

△f——酬金增减部分,可以是一个百分数,也可以是一个固定的绝对数。

采用这种承包方式,通常规定,当实际成本超支而减少酬金时,以原定的固定酬金数额为减少的最高限度。也就是在最坏的情况下,承包人将得不到任何酬金,但不必承担赔偿超支的责任。

从理论上讲,这种承包方式既对承发包双方都没有太多风险,又能促使承包商关心降低成本和缩短工期;但在实践中准确地估算预期成本比较困难,所以要求当事双方具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充分的信息。

(4)目标成本加奖罚

在仅有初步设计和工程说明书即迫切要求开工的情况下,可根据粗略估算的工程量和适当的单价表编制概算,作为目标成本;随着详细设计逐步具体化,工程量和目标成本可加以调整,另外规定一个百分数作为酬金;最后结算时,如果实际成本高于目标成本并超过事先商定的界限(例如5%),则减少酬金,如果实际成本低于目标成本(也有一个幅度界限),则加给酬金。用算式表示如下:

c=ca+p1c0+p2(c0-ca) (33-6)

式中 c0——目标成本;

p1——基本酬金百分数;

p2——奖罚百分数。

此外,还可另加工期奖罚。

这种承包方式可以促使承包商关心降低成本和缩短工期,而且目标成本是随设计的进展而加以调整才确定下来的,故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双方都不会承担多大风险,这是其可取之处。当然也要求承包商和建设单位的代表都须具有比较丰富的经验和充分的信息。

▲5、按投资总额或承包工作量计取酬金的合同

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和材料设备采购供应等项承包业务。即按概算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计算设计费,按完成勘察工作量的一定百分比计算勘察费,按材料设备价款的一定百分比计算采购承包业务费等,这些都要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6、统包合同

统包合同即“交钥匙”合同,其内容见上文“建设全过程承包”一节。下面说明达成统包合同与确定包价的一般步骤。

1、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商作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承包商在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提出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所需的时间和费用。

2、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商作初步设计并着手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

3、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商作施工图设计并着手组织施工。

每一步都要签订合同,规定支付给承包商的报酬数额。由于设计是逐步深入,概预算是逐步完善的,而且建设单位要根据前一步工作的结果决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所以不大可能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按量计价合同或单价合同等承包方式;在实践中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者为多,至于采用哪一种成本加酬金合同,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双方协商确定。

综上所述,关于▲建设工程承包方式,我们要注意,如果我们按工程承包范围即承包内容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造—经营—转让”承包4种。另外,我们还可以按照按承包者所处地位、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等方式进行分类。

建设工程承包模式分类

建设工程承包模式分类建设工程中有设计、施工、采购等各方,各方的关系有哪些组合方式?比如:EPC承包是指什么,与此相关的模式有哪些? 最佳答案 EPC是交钥匙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 BOT是承包商与政府签订合同,由承包商垫资完成项目,然后在合同规定年限内收取项目收益,到期后将项目无偿交给政府. 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EP:设计、采购承包(EP—Engineering、Procurement ),是指承包商对工程的设计和采购进行承包,施工则由其他承包商负责. PC:采购-施工总承包(P-C). EP+CM: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 C、E拿不准不敢乱说,是不是施工承包和设计承包? 传统模式(劳动力、材料都是自己的) 自营模式(钢筋、混凝土是自己的,模板和劳动力分包) 扩大分包模式(劳动力、材料全部分包。自己收取管理费,负责管理现场) 联营模式(就是挂靠) 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包和清包.. 传统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 有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就是包括施工机具和劳务,劳务分

包就是管出人。也有大包和清包的说法。大包就是说包工包料包机具(但一般主材是不会分包的,因为主材利润大,且有转包嫌疑),清包就是说包工不包料。什么叫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简述其特点。 最佳答案 该模式是指业主与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承包商或联合体签订施工项目总承包管理协议,由施工部承包管理方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的发包模式。 其特点是 1、工程造价特点: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即可进行部分施工招标,确定相应的合同价,分包合同价比较准确;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招标只确定总包管理费,无合同总造价,故合同总造成价是业主的一种风险;如果业主与分包商签约,还加大了业主的风险。 2、工期进度特点: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标不依赖于施工图纸出齐,可以就分包项目提前招标、开工、缩短建设周期。 3、质量控制特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负责分包项目的质量控制;各分包合同交界面的协调控制也由施工总承包管理方负责,由此减轻业主工作量和管理负担。 4、合同管理特点:如果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工作都由业主负责,则业主的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反之则可减轻业主的负担。相应的,对分包工程款的支付也有总承包管理方支付和业主支付两种方式,前者对总承包管理方管理分包商更为有利。 5、组织协调特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要负责对所有分包商的施工管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doc

2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7 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一、工程分包方选择 根据分包工程及顾客的要求来选择有资质的专业施工工程分包或劳动力承包控制,特殊专业性很强的工程,应由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分包。 二、工程分包方评价 1、调查评审:公司工程部会同项目部对未经合作的分包方一起通过调查,了解其信誉、工程业绩及生产、技术和管理能力;对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等资料进行评价。 2、合作评审:公司工程部会同项目部对有合作的分包方根据以往合作情况,对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进行评价。 3、公司工程部根据项目部提出的分包方及评价意见进行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成为合格工程分包方,公司工程部根据批准结果形成“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录”,发放至分公司、项目部。 三、合同 项目部按照总承包合同及法律、法规要求与工程分包方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明确分包范围、质量要求,工期要求、人员要求、付款方式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明确环境、安全控制要求,并监督实施,合同由项目经理确认后由公司工程部、经营部审核并加盖专用章,公司工程部、经营部各留底一份。 四、分包单位的考核与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签约后,应按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 2、项目部应负责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控制与监督,项目部两周一次对分包单位进行全方位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应随时召开会议,指出问题,拿出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考核整改结果应上报公司工程部存档。 3、由项目部定期核实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是否与分包方原先提出的项目经理班子一致,不一致时,由项目部提出申请,交工程部审核后要求分包单位及时撤换并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 4、分包单位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视情节处以罚款,取消分包资格,由工程部备案,不得参与本公司分包。 5、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考核连续3次以上不合格者,由项目部责成分包单位向公司做出书面承诺。如承诺不能兑现,则由项目部提出终止合同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准予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6、合同终止通知单,由工程部负责下达。 五、分包工程的验证 对分包工程按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在工程完工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分包工程施工检查记录”中对分包工程作出书面评价。 六、工程分包方重新评价 对工程分包方按“分包工程施工检查记录”及分包工程的核定结果,作为调整合格工程分包的重要依据,评价分包方能否继续为合格工程分包方。

国际工程承包发展趋势

国际工程承包发展趋势 1.国际工程承包的含义 国际工程承包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府部门、公司、企业或者项目所有人(一般称工程业主或发包人)委托国外的工程承包人负责按规定的条件承担完成某项工程任务。国际工程承包是一种综合性的国际经济合作方式,它包括技术转让和提供劳务等内容。 根据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2010年4月1日发布的《2008到2009年的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发展报告》,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在全球金融危机的阴影中逆势增长,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566亿美元,同比增长39.4%;新签合同额1046亿美元,同比增长34.8%。对外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80.6亿美元,同比增长19.1%;新签合同额75.6亿美元,同比增长12.8%,年末在外各类劳务人员74万人。 2.国际工程承包现状 (1)国际方面 a.美国《工程新闻协会》在2011年发布的《THE TOP 225 INTERNATIONAL CONTRACTORS》,总体来讲,2010 年,国际承包商225 强实现总收入10724亿美元,较之2009 年的10056.8 亿美元,增长了6.63%;新签合同额为14296 亿美元,与2009 年12508 亿美元的总体规模相比,增长了14.3%;海外市场承包收入3836.6 亿美元,相较于2009 年的3837.8 亿美元下降少许。 市场 国内市场国际市场合计 金额(亿美 元) 增长(%)金额(亿美 元) 增长(%)金额(亿美 元) 增长(%) 2010年 收入6887 10.8 3837 -0.03 10724 6.63 新签合同9014 17.6 5282 9.00 14296 14.3 2009年 收入6218 8.2 3838 0.4 10056 4.2 新签合同7663 14.4 4846 7.4 12508 11.6 表:2009与2010年国际225强承包商收入对比 年份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收入(亿美元)1065 1165 1398 1675 1894 2224 3103 3900 3838 3837 同比(%)——9.39 20 19.8 13.1 17.4 39.5 25.7 -1.6 -0.03 表:10年来国际225强承包商国际收入情况 b.从经营情况来看,2010 年,国际承包商225 强中在国内市场实现盈利的有155 家,亏损的企业有23 家;在海外市场实现盈利的有161 家,亏损的企业有20 家,该数据相较于2009 年并无明显变化,可以说明从总体水平上看,2010 年各家企业的经营情况与上年

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指工程发包方(一般即招标方)与承包方(一般即投标中标方)二者之间经济关系的形式。承包方式有多种多样,受承包内容和具体环境条件的制约。主要分类见图。 (一)按承包范围(内容)划分承包方式 按工程承包范围即承包内容划分的承包方式,有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造—经营—转让”承包4种。 1.建设全过程承包 建设全过程承包也叫“统包”,或“一揽子承包”,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采用这种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承包单位即可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生产职工培训、直至竣工投产,实行全过程、全面的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任务进行综合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为了有利于建设和生产的衔接,必要时也可以吸收建设单位的部分力量,在承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参加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这种承包方式要求承发包双方密切配合;涉及决策性质的重大问题仍应由建设

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作最后的决定。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各种大中型建设项目。它的好处是可以积累建设经验和充分利用已有的经验,节约投资,缩短建设周期并保证建设的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当然,也要求承包单位必须具有雄厚的技术经济实力和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适应这种要求,国外某些大承包商往往和勘察设计单位组成一体化的承包公司,或者更进一步扩大到若干专业承包商和器材生产供应厂商,形成横向的经济联合体。这是近几十年来建筑业一种新的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部门和地方建立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公司即属于这种性质的承包单位。 2.阶段承包 阶段承包的内容是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的工作。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等。在施工阶段,还可依承包内容的不同,细分为3种方式: (1)包工包料。即承包工程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这是国际上采用较为普遍的施工承包方式。 (2)包工部分包料。即承包者只负责提供施工的全部人工和一部分材料,其余部分则由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负责供应。我国改革开放前曾实行多年的施工单位承包全部用工和地方材料,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统配和部管材料以及某些特殊材料,就属于这种承包方式。改革后已逐步过渡到包工包料方式为主。 (3)包工不包料。即承包人仅提供劳务而不承担供应任何材料的义务。在国内外的建筑工程中都存在这种承包方式。 3.专项承包 专项承包的内容是某一建设阶段中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较强,多由有关的专业承包单位承包,故称专业承包。例如可行性研究中的辅助研究项目,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供水水源勘察、基础或结构工程设计、工艺设计、供电系统、空调系统及防灾系统的设计,建设准备过程中的设备选购和生产技术人员培训,以及施工阶段的基础施工、金属结构制作和安装、通风设备和电梯安装等。 4.“建造—经营—转让”承包 国际上通称BOT方式,即建造—经营—转让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这是20世纪80年代新兴的一种带资承包方式。其程序一般是由某一个大承包商或开发商牵头,联合金融界组成财团,就某一工程项目向政府提出建议和申请,取得建设和经营该项目的许可。这些项目一般是大型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如隧道、港口、高速公路、电厂等。政府若同意建议和申请,则将建设和经营该项目的特许权授予财团。财团即负责资金筹集、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全部工作;竣工后,在

工程建设领域的主要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领域的主要管理制度 1.项目法人制(需求机制) 为了建立投资约束机制,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即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 2.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信用机制) 在投资项目的总投资中,除项目法人从银行或资金市场筹措的债务性资金外,还必须拥有一定比例的资本金。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我国从1996年开始,对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投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 3.招标投标制(竞争机制)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的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

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及承包方式

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及承包方式 本文提要:阶段承包的内容是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的工作。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等。在施工阶段,还可依承包内容的不同,细分为3种方式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及承包方式 一.招标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总的范围有如下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1年6月1日以第89号令发布施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

以上,或者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工程施工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办法确定的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范围。 二.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指工程发包方(一般即招标方)与承包方(一般即投标中标方)二者之间经济关系的形式。承包方式有多种多样,受承包内容和具体环境条件的制约。 (一)按承包范围(内容)划分承包方式 按工程承包范围即承包内容划分的承包方式,有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造-经营-转让"承包4种。 1.建设全过程承包 建设全过程承包也叫"统包",或"一揽子承包",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采用这种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承包单位即可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生产职工培训、直至竣工投产,实行全过程、全面的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任务进行综合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为了有利于建设和生产的衔接,必要时也可以吸收建设单位的部分力量,在承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参加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这种承包方式要求承发包双方密切配合;涉及决策性质的重大问题仍应由建设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作最后的决定。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各种大中型建设项目。它的好处是可以积累建设经验和充分利用已有的经验节约投资,缩短建设周期并保证建设的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当然,也要求承包单位必须具有雄厚的技术经济实力和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适应

(完整版)市政工程内部承包管理制度

市政内部承保管理制度为规范各类市政工程的外包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控制市政工程施工风险,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公司名义承揽并进行外包的各类市政工程。 二、管理实施细则 (一)参与市政工程招投标 1 公司招投标办公室以公司名义参加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的各类市政工程及辅助设施维修养护工程,由招投标办公室参照《社会工程(中标前)招投标管理制度(试行)》规定的流程参加市政工程的招投标活动。 2 市政工程中标后外包实施流程 2.1 公司招投标办公室参加招投标中标后的内部承包操作流程 (1)对于公司招投标办公室参加招投标而中标的市政工程,中标后由招投标办公室填写《中标工程实施审批表》,由招投标办公室负责人上报董事长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 (2) 经审批同意后,该中标市政管理、养护等工程按照外包处理,由招投标办公室人员负责编写外包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经审核贡协助招投标办公室邀请意向承包人发出招标邀请。

(3)由各意向承包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公 司招投标办公室进行报报价结束后,由投标办公室组织进 行开标,并上报相关单位及相关领导。 (4)经董事长审批确定内部承包人后,由招投标 办公室负责起草《市政工程内部承包责任协议》、《安全 施工承诺书》《保证书》上报董事长进行市批,经董事长审 批后山招投标办公室负责与内部承包人签署合同(一式三份)。 2.2各类费用管理流程 公司与承包人签署《市政工程内部承包责任协议》后,由承包人根据协议约定的条款,向公司支付管理费用、保证 金以及根据协议约定需要由承包人支付的其他费用管理、 保证金的难受非标准参见《中标后外包工程项目管理费用 等收费标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管理费标准的确定 :原则上按照工程总造价的15%收取管理费,具体以内部承包责任协议约定为准。 (2)工程进度款审批流程:由承包人填写《市政工程 项目进度款中请单》同约定的比例附上材料发票、人工工 资单,包括劳动用工五项制度规定要提交真实的考勤表、劳 动合同等必要的资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填写当期是否有 各类扣款及扣款金额后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财务处,财务处审核相关材料发票和人工工资单并核算应扣除的费用,由承包人签字确认后,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堇事长进 行审批,以转账的形式支付相关费用。

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发展概况

第一部分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发展概况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综合部 一、世界经济形势及国际工程承包市场概况 随着全球经济的全面复苏和整体经济环境的好转,建筑市场资本投入呈 现快速增长的趋势。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评选出的2003年世 界最大225家国际承包商,其国内市场营业额总和为2952亿美元,比2002 年增长15.2%;国内市场新签合同额总和为3115亿美元,比2002年增长 27.2%。2003年225家国际承包商的海外市场营业额总和为1398亿美元, 同比增长20%;海外市场新签合同额总和为1356亿美元,同比增长15.2%。 其中,日本承包商国外营业额增加17.1%,欧洲的承包商国外营业额增加 15.3%,美国承包商国外营业额平均猛增了41%。 2004年世界经济延续良好增长势头。作为引领世界经济增长的美国,生 产和投资活动继续扩张,消费开支稳定增长,就业市场摆脱长期低迷的 态势。日本经济在内需和出口的强劲推动下,也持续复苏,企业收益提 高,各项投资增加。欧元区经济增长正在走出低谷,投资、生产、消费 和贸易不同程度的改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强劲 成为世界经济最活跃的地区。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2004年世界经 济增长达到5%(按购买力平价测算),比2003年提高1.1个百分点。 世界银行预测世界经济增长4%(按市场汇率测算),比去年提高1.4个 百分点。据WTO预测,2004年世界贸易量将增加8.5%,比去年提高4 个百分点。总之,尽管目前仍存在着油价飙升、新的通货膨胀压力、各 主要经济体发展不平衡以及地缘政治等风险,但由于各种有利因素的支 持,世界经济增长势头日趋明显,作为世界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国际工 程承包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光明。

建设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

建设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 按工程承包范围即承包内容划分的承包方式,有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造—经营—转让”承包4种。 【为您推荐】高县律师从化市律师西乡塘区律师相城区律师姑苏区律师南山区律师化州市律师 在承包建筑工程的时候,我们是有不同的模式的,每一种模式的优缺点以及注意事项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建设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呢?每一种模式的特点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建设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 1、平行承发包模式 平行承发包是指项目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的任务分解后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并分别和各个承包商签订合同。各个承包商之间的关

系是平行的,他们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接受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的协调和监督。 2、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 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是指业主在项目立项后,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任务一次性地发包给一个工程项目承包公司,由其负责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采购的全部工作,最后向业主交出一个达到动用条件的工程项目。业主和工程承包商签订一份承包合同,称为“交钥匙”、“统包”或“一揽子”合同。按这种模式发包的工程也称为“交钥匙工程”。 3、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 这种模式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不同,业主将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一个设计承包单位和一个施工承包单位,并分别与设计和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它是处于工程项目总承包和平行承包之间的一种承包模式。 4、联合体承包模式 联合体是指由多家工程承包公司为了承包某项工程而组成的一次性组织机构。联合体的组建一般遵循一定的原则。 5、CM模式

工程总承包各种模式

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 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E+P+CM模式 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 、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ion 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 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EPCM 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 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则不与EPCM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具有合同关系。因此,EPCM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当EPCM总承包模式实施一次性总报价 方式支付时,EPCM承包商的经济风险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包商承担的经济风险相对较小,获利较为稳定。 3、设计+施工总承包(D+B)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4、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图: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 融资运营 1、项目BOT模式 BOT(Build-Operation-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指一国政府或其授 权的政府部门经过一定程序并签订特许协议将专属国家的特定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内赋予给本国或/和外国民民间企业,政府保留该项目、设施以及其相关的自然资源 永久所有权;由民间企业建立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协议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和管理特许项目,以营运所得清偿项目债务、收回投资、获得利润,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有时,BOT 模式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Tempo-

施工总承包对各分包管理制度(20200515202405)

施工总承包对各分包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我公司担任总 包角色的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我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我们项目管理现场内的任何一家分包单位。 二、进场须知 1. 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我项目经理部所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2. 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 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提供以下资料: 办理入场许可证提交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参与本工程的组织机构表及通信联络表 3、入场人员花名册 4、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5、进场施工机械一览表 6、进场安全物资一览表 三、组织管理规定 1. 在施工中分包商必须按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提交组织机构图。 2.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责。 3.现场管理必须设置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员。 4.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5.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6.分包的人力、物资、机器设备进退场应该提前与总包联系,批准后方可办理进出场手续。 7.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小时之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日计划中。 8. 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它管理 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 四、现场管理规定 1.所有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佩戴统一安全帽. 2.施工现场布置、分包单位所建的临时现场料场必须符合我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 要求,施工前须先得到我项目工程部的批准,按总包要求进行布置,不得私自更改。 3.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50元/人.次。 4.不在现场吸烟。 5.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 7.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 8.现场的临水、临电设施,分包在使用时要爱护。对临水临电的改动应报总包批准后进行,不得私自改动水管、乱拉电线。违者将处以罚款。 9.现场临时道路由总包进行统一维护,分包在使用中要保护道路,若有损坏,相应分包要立即恢复,总包依情节情况将处以经济处罚。分包在道路上遗撒杂物,分包要及时清理,同时不得将垃圾、杂物遗撒在场外。 五、施工及计划管理规定 1.任何一家外网单位施工前都必须报施工计划于总包项目部,否则不得开工,若强行施工,一切损失自负。 2. 所有管线施工都必须按照我项目规定的程序进行。 3. 由于各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备不及时、不足,完不成总包所管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承包的方式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承包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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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建筑工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承包的方式 一、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承包的方式是什么? (1)承包单位的资质管理。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登记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联合承包。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工程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

再分包。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二、建筑工程招标可以分为几类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分类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为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投标。 (1)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投标方一般为工程咨询企业。中标的承包方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拟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其结论的准确性负责。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获得发包方的认可。认可的方式通常为专家组评估鉴定。 项目投资者有的缺乏建设管理经验,通过招标选择项目咨询者及建设管理者,即工程投资方在缺乏工程实施管理经验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专业的管理经验工程咨询单位,为其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开发建设方案,并组织控制方案的实施。这种集项目咨询与管理于一体的招标类型的投标人一般也为工程咨询单位。

(完整版)建设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收集和保存施工资料档案,持续提高公司基础技术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建筑工程项目,其施工资料的管理,必须遵守本制度。其他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套(份)数、费用、移交时间,并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招投标及合同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与移交。 第四条技术中心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负责对施工资料档案进行预验收,并统一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和接收竣工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移交、归档,并负责施工资料档案保管、借阅与利用。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总承包项目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联营/直营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物资、质量验收及施工管理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 第七条造价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造价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 第八条各区域公司和分公司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所辖地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并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 第九条建设工程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当地有关文件和本制 度规定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组卷、归档与移交。 第三章施工资料分类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阶段文件、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文件。

工程承包商管理制度

工程承包商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承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本企业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职责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本企业项目管理现场内的任何一家承包单位。 第二章进场管理规定 第3条所有承包单位必须持有项目经理部所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第4条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 (1)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2)办理《入场许可证》,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参与本工程的《组织机构表》及《通信联络表》;《入场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等;单位的《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消防证书》;本项目管理人员的证件,项目经理证书,安全员、质量员的证书原件,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进场安全物资一览表》及安全证明等资料。 第三章承包单位人员教育培训 第5条工人素质培训 (1)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培训大纲如表6-1所示。 (2)由承包单位自行组织的教育培训,必须是符合本企业项目要求的,须经项目经理部审批,并做好备案。 (3)项目经理部组织对工人的技术素质进行培训。所有分项工程开工前,由专业工程师或承包单位主管主持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未对工人进行培训的分项工程不允许开工。 (4)各承包单位必须配一名素质较高的专职质量员,以保证下达的质量整改和质量保证措施得到彻底贯彻和实施。 第6条安全教育 (1)项目经理部对承包单位的全体成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2)承包单位要指派一名领导为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承包单位中每50人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少于50人则要设兼职安全员。 第四章组织管理

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

总承包管理规定 为更好地完成本工程,规范现场管理体系,提高项目管理质量,保证项目各项管理目标得实现,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以及合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总承包管理规定,各分包应认真按照以下规定严格执行。 第1条总则 1.1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总承包管理协议及各单项协议 书。 1.2各分包单位入场后必须按协议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遵守各项管理制 度。否则总包将报请业主,以后该分包施工过程中一切责任自行承担与总包方无关。同时,总包方停止对其提供一切配合服务。 第2条项目对分包的基本要求 2.1 总包对分包的基本要求: 2.1.1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的统一管理,接受资质审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1.2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相关部门签订文明施工与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消防安全责任书、治安保卫责任书、临电、机械安全责任书。. 2.1.3分包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临电工人等。 2.1.4分包单位应向总包如实上报进场人员,人员变动时应及时上报。 2.1.5分包应及时、准确上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到总包存档备案。 2.2 分包进场会签制度 分包进场前要办理会签手续,并按照会签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由各部门的总包负责人和分包负责人签字,最后由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所有签字齐全后方可进场施工。 2.3 函件的联系形式 为了使文件在收发过程中不发生丢失、遗漏,总包单位特指定专人进行

收发文工作。本项目的所有文件将用统一的《工作联系单》进行沟通。分包单位应指派专人到总包签字领取文件,有需要分包做回复的,分包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用文件形式进行回复。 第3条总、分包方的基本责任和义务 3.1 总包方的工作 3.1.1 施工现场达到具备分包进场的施工条件。 3.1.2 提供用水、用电的接入点。 3.1.3 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 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的畅通。 3.1.4 协助业主、监理作好分包方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3.1.5 总包方需根据工期总体计划 , 对工程实施综合协调管理。 3.1.6 对进场施工的分包单位按专业、区域管理施工。在建立现场综合管理机制 ,保证全面工作整体进展的同时 , 完善专业性、区域性管理体系。 3.1.7 总包方有权对进场施工的各分包单位进行手续审查 , 对进场的人、机、料具进行检查 , 对做工人员证件不齐 , 机具未达标的 , 有权责令其改正 , 对不符合规定的禁止进场;对虚假、欺骗行为有权处理。处理结果通报业主及各方。 3.1.8 明确施工总包、分包管理职责 , 建立健全现场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有序施工、守法施工。遵守政府有关施工工地行业要求 , 保证工地治安、交通、市容、卫生等达标。 3.1.9 协调各专业施工工序 , 及时提供分包施工作业面 , 保证分包施工顺利进行。 3.1.10 对各分包施工单位提供配合服务,超出合同范围内的配合内容发生的费用,分包方另行支付给总包方。 3.2 分包方工作分包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3.2.1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 总计划:在施工前7天上报总包方。 月计划:在每月25日前上报下月计划、第一个月计划在施工前7天上报 周计划:在每周四下午上报下周计划,第一周施工前3天上报总包方。 3.2.2 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等。如分包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 , 由分包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在进场前签订安全、消防、成品保护及现场管理责任状。

建筑工程主要承包模式

建筑工程主要承包模式 一、总包分包模式 将工程项目全过程或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家资质条件符合要求的承包单位,由该承包单位再将若干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工程任务发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各分包单位的工作。 1、项目总承包 对业主来说,项目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合同管理均较有利,但因为有此能力的承包商相对较少,业主的选择范围较小,还有就是承包风险大,合同价也较高,质量控制较难。对承包商来说,虽然风险较大,但利润也很可观。 2、施工总承包 分包有两种方式:一是业主指定,并与业主直接签约,直接对业主负责,仅仅是在现场

的活动由总承包商安排。二是总包自行选择分包商,分包直接与总包签约,对总包负责,但 是前提是该分包商的选择要得到业主的认可。 二、平行承包模式 平行承包模式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设备和材料采购的任务分别发包给多个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给厂商,并分别与各承包商签订合同。 平行承发包适合边设计边施工、涉及行业较广的项目。对质量控制较有利。但是其对项目组织和管理来说,难度较大;对投资控制和进度协调不利。 三、联合体承包模式 联合体承包模式由几家公司联合起来成立联合体去竞争承揽工程建设任务,以联合体的名义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设廿结构工 程 装饰工 程 市政工 程 CM单位以承包商的身份 当工程项目规模巨大或技术复杂,以及承包市场竞争激烈,而由一家公司总承包有困难的时候,可以由几家公司联合起来建立联合体去竞争承包合同,以发挥各家的特点和优势。 四、合作体承包模式 合作体承包模式几家公司自愿结成合作伙伴,成立一个合作体,以合作体的名义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意向合同(也称基本合同) 。达成协议后,各公司再分别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 合同,并在合作体的统一计划、指挥和协调下完成承包任务。 建设单位 5、CM 承包模式(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M承包模式由业主委托一家CM单位承担项目治理工作,该 进行施工治理,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设计活动,组织快速路径(Fast-Track)的生产方式,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一、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除主体工程外)分包,其分包单位应有相应资质条件。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单位工程不得层层转包,施工总承包中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当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总包单位应监督管理各分包单位认真遵照现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所承建的检验批、(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其验收结果和资料统交总包单位。 总包单位应组织各分包单位认真学习,了解总包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总承包单位有权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各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定期召开的项目部例会不得无故缺席。为便于质量及安全管理,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均应考虑交叉施工的配合问题,如出现异议,应由总包单位统筹安排。 各分包单位应认真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如分包单位需在结构上打洞、开槽、预埋铁件一定要经过结构施工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认可,重要部位要报设计单位认可。预应力结构上不得开槽、凿孔。 分包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负责,对总包单位负责,必须服从总包单位质量目标。 二、工程项目总包与分包单位的责任划分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换的发包形式有两种:一是分包单位实行包工、包料、包管理的全额承包的分包形式;二是分包单位提供劳动力,只进行劳务用工结算的分包形式。本项目工程采用第一种分包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划分: 1、采取全额承包的分包形式时,分包单位的人员发生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伤害事故,均由分包单位负责,并进行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

建设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

建设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 【为您推荐】高县律师从化市律师西乡塘区律师相城区律师姑苏区律师南山区律师化州市律师 在承包建筑工程的时候,我们是有不同的模式的,每一种模式的优缺点以及注意事项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建设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呢?每一种模式的特点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建设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 1、平行承发包模式 平行承发包是指项目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的任务分解后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并分别和各个承包商签订合同。各个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他们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接受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的协调和监督。 2、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 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是指业主在项目立项后,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任务一次性地发包给一个工程项目承包公司,由其负责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采购的全部工作,最后向业主交出一个达到动用条件的工程项目。业主和工程承包商签订一份承包合同,称为“交钥匙”、“统包”或“一揽子”合同。按这种模式发包的工程也称为“交钥匙工程”。 3、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 这种模式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不同,业主将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一个设计承包单位和一个施工承包单位,并分别与设计和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它是处于工程项目总承包和平行承包之间的一种承包模式。 4、联合体承包模式 联合体是指由多家工程承包公司为了承包某项工程而组成的一次性组织机构。联合体的组建一般遵循一定的原则。 5、CM模式 CM 是英文 Construction Management的缩写,是一种特定承发包模式和国际公认的名称。CM 模式是指 CM 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采用“FastTrack”组织方式来协调设计和进行施工管理的一种承发包模式。CM 模式的出发点是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工期。它的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知识点一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规定 (一)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包括总承包、共同承包、分包等制度。 总承包通常分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两大类。 工程总承包主要有下列方式:1、实际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2、设计--施工总承包(D-B)3、设计—采购总承包(E-P)4、采购—施工总承包(P-C) (二)总承包企业的资质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规定,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其他,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也规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许可范围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三)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工程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租住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 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但不应在同一个工程项目上同时承担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也不应与承担工程总承包或者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另一方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总承包单位的责任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知识点二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的规定 (一)共同承包的适用范围 《建筑法》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二)共同承包的资质要求 《建筑法》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三)共同承包的责任 《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包连带责任。《建筑法》也规定,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知识点三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 (一)工程分包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或劳务分包分给其他工程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二)分包工程的范围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分包工程发包热人可以就分包合同的履行,要求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分包工程履约担保;分包工程承包人在提供担保后,要求分包工程发包人同时提供分包工程付款担保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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