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计说明
监控系统设计说明
一、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
本施工图设计范围是同三国道主干线粤境高速公路电白观珠至坡心段(K285+160~K305+380)。设计内容包括外场设备、传输系统、外场设备供电等。官渡收费站设有监控分中心已经施工完成正在使用,所以本施工图设计不包括监控分中心的内容。
二、设计目标
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是为了充分发挥高速公路“高速、安全、舒适、高效”的功能特性,保证道路较高的服务水平,实现对交通运行的宏观管理和调度而建立的。本施工图设计应使监控系统达到下列目标。
-路网监视交通运行状况,及时预告交通拥挤和阻塞路段;
-平滑交通流、控制车速,减少交通拥挤和阻塞;
-及时发现和处理交通事故,减少二次事故的发生,保证道路的交通安全;
-保证道路服务水平,减少车辆延误;
-及时提供必要的信息,给道路使用者提供帮助;
三、设计依据
(1)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2)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3)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4)国家标准《常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3-93)
(5)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
(6)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7)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8)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057-94)
(9)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10)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
(11)《同三国道主干线粤境茂湛高速公路观珠至坡心段机电工程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12)《同三国道主干线粤境茂湛高速公路观珠至坡心段机电工程投标文件技术方案》
(13)《同三国道主干线粤境茂湛高速公路观珠至坡心段机电工程合同文件》
(14)现场勘察测量和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15)现场会议纪要
四、监控系统设计方案
广湛高速公路电白观珠至坡心段监控系统由电湛段的官渡监控分中心负责管理,外场设备直接连接到监控分中心,监控分中心对所有的外场设备进行控制。
本项目属于粤西高速公路的一段,其监控系统也要相应连接到粤西区域中心。
本施工图设计在林头互通两侧各设一套线圈式车辆检测器、小型可变情报板,在林头互通处设一套立交摄像机。
五、监控系统构成
本项目监控系统由2套车辆检测器、2套小型可变情报板、1套立交摄像机等外场设备构成。
互通立交的遥控摄像机的视频和控制信号通过单模视频反向数据光端机直接传输到官渡监控分中心。
其他外场设备的数据通过单模光端机传输到林头收费站,再通过光纤数字传输系统提供的子速率通道传输到官渡监控分中心。
车辆检测器将封闭式高速公路分为若干个路段,根据车辆检测器采集的交通数据以及收费系统提供的各收费广场的交通量数据,监控分中心监测各路段内的车流状态。
小型可变情报板可以显示各种交通提示信息,在出现交通异常或事故的情况下,值班员通过情报板对交通进行辅助控制。
通过设在林头互通的遥控摄像机对该区的交通状况进行图像监视。
六、传输方案
外场设备采用光端机设备,经过通信系统综合接入网提供的传输通道连接到监控分中心,构成实时控制网络。系统连接见下图示:
车辆检测器1车辆检测器2小型可变情报板1小型可变情报板2立交摄像机
七、监控系统主要技术指标
1.系统数据采样周期:1秒~5分钟可调
2.控制周期:30秒
3.控制命令最大延时:≤3秒
4.交通事故检测时间:≤5分钟
5.系统可靠性:MTBF>10000小时,MTTR<30分钟
6.系统检测状态查询周期:10秒
7.系统传输误码率:≤1×10-6
8.接收收费分中心计算机传送信息时间:5分钟(30秒-5分钟内可调)
八、监控设施供电方案
外场设备的供电线路引自附近收费站区的配电房。
直埋的电力电缆选用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铠装电力电缆,产品满足GB12706标准。
电力电缆施工以前,检查电缆的出厂前盘测标签。
电力电缆敷设完后,其芯线之间、芯线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用1000V兆欧表测量,应保证温度在20℃时,不小于50兆欧/公里。
外场设备的电源采用单相220V交流电源,每套车辆检测器功率不超过60W(按100W计算),每套小型可变情报板功率不超过1500W,每套遥控摄像机功率不超过200W。
外场设备供电线缆压损比计算采用以下公式:
压损比 = KW×m / (C×S)
其中:KW为外场设备功率(单位:千瓦),m为供电线缆长度(单位:米),C为系数(380V
AC
供电时为77;220V
AC
供电时为12.8),S为线缆截面积(单位:mm2)。
九、对防雷接地设计要求
外场设备的电源线采用直埋方式,所有的设备均需做好接地,以保证设备工作正常。
1.所有外场设备均应做保护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2.供电缆线应做屏蔽接地、防雷接地,一般可在外场设备处将铠装层接地;电力电缆及通信
电缆进入设备或机房处应采取防雷电过电压的措施,其避雷装置、过电压吸收装置等都应可靠接地。
3.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要求下列电器设备外露导线部分均应接地或接保护线,所有的设
备均需做好接地:
(1)电器的柜、屏、箱的框架,金属架构和钢筋混凝土架构,以及靠近带电导体的金属围
栏和金属门。
(2)电缆的金属外皮或屏蔽层,穿导线的钢管和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金属外壳。
4.其它要求应按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
范》、GB5098—94《民用闭路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执行。
十、其他问题说明
由于本路段所在区域有台风,登陆时风速可达52.9m/s,因此满足抗风要求,以保证设备安全和检测数据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