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含商住楼、综合楼的住宅部分)。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消防部门及其委托的公安派出所具体负责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房地管理部门应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在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管理服务的内容。制定业主公约或业主临时公约时,应明确住宅物业消防安全事项,要求全体业主和住宅使用人自觉遵守。

第五条居民委员会应组织社区居民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定期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六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督促业主或住宅使用人遵守消防法规和规章;

(二)配合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三)监督、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消防安全服务工作;

(四)依据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维修更新消防设施。

第七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并落实管理的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落实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

(二)负责落实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消防安全事项,落实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并使员工掌握必备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三)配合居民委员会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在住宅入户使用前应当对业主及住宅使用人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告知其注意事项,指导、督促其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四)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部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同时,根据公安部门下达的整改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需动用房屋维修资金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应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并及时修复。

(六)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逃生

等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七)发现业主或住宅使用人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应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填发《告知单》(见附件一)。对逾期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公安部门。

(八)发现火灾应及时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第八条业主或住宅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做好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做好自住部位、自用设备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及未成年人等被监护人员进行防火教育,并落实必要的防火安全保护措施。

(三)装饰、装修房屋时,按照国家或本市的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安装、使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以及设计、敷设管路。

(四)在安全地点停放燃气、燃油助动车和摩托车,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防止气、油泄漏。需在家中存放少量危险化学品的,应存放在安全地点,并选择合适的容器和配置必要的灭火器。

(五)在规定区域、路段和规定时间内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非法储存、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

(六)根据物业管理企业发出的《告知书》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七)发生火灾后,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不得擅自清除火灾事故现场。

(八)按规定承担住宅物业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添置的相关费用。

第九条业主或住宅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消防安全事项;

(二)对住宅物业所属消防设施有关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举报住宅物业中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

(四)发现公安、房地等部门工作人员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住宅使用人应当保障住宅物业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下列行为:

(一)挪用、拆除、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

(二)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

(三)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影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一条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出租人应当确保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居民住宅经批准改变用途的,应当符合《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上海市消防条例》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添置应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或添置的有关规定执行。设立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被列入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消防设施,其维修项目应纳入急修项目,实行“先维修,后向业主委员会或业主报告”的程序,维修费用由相关所有人承担。消防设施因人为因素损坏的,其维修、更新费用由行为人承担。

第十四条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应当符合《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保养技术要求》(见附件二)。

第十五条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对住宅物业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处罚。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职责,并将消防安全作为物业管理行业评比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公安机关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为安全小区、安全大楼评比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据《上海市消防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其中,对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应当强制拆除或者清除,所需费用由行为人承担。

第十七条公安、房地等部门工作人员在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市公安局、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创建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社区消防建设要按照“基础工作社区化、消防建设社会化”的总要求,大力加强社区消防组织、消防设施、消防教育、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功能,逐步实现社区消防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各区政府财政部门应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

工作。公安派出所具体履行所辖社区的消防安全监督行政职能。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驻社区单位负责人和居民代表共同组成的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八条每个生活小区都应当建立由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安全保卫人员等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并开展定期演练。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负责社区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维护、管理的监督指导,督促社区内物业管理单位按要求设置消防宣传板报,配备、维护和保养楼栋内的消防器材。 (六)组织、督促和指导建立社区义务消防队。 (七)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区内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人。 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资源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

的关系。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五条新建住宅区,包括分期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住宅区,其设置的配套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该住宅区内已分割成多个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的,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要求。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在地籍图和房地产登记册上注记。 尚未划分或者需要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当地居(村)民委员会的布局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在地籍图和房地产登记册上注记。 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中,除享有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权利外,还有权提议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有权推选业主代表,并享有被推选权。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应当履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业主应当通过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或者直接向业主委员会提供联系地址、通讯方式。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物业管理是一种和现代化房产开发方式相配套的综合管理,它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确保管理区域内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物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和工作,而消防安全管理在生命财产安全管理中所占的地位和分量又是重中之重。物业管理中消防安全管理的目的,就在于预防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上减少火灾损失,为业主和住户的工作、生活提供安全环境。物业管理对于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维护社区和谐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当前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物业管理是上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的,至今已有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但总体上我国的物业管理水平仍处于发展阶段,在消防管理这方面积累的经验还不丰富,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消防管理经费的不落实,造成物业管理及消防管理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经费涉及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费,管理经费主要来自两个渠道:一是开发商提供的一定比例的物业管理维修资金,二是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物业使用者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但有些开发商提供的物业管理维修资金没有法定主管部门监

督提留,全部由业主和用户来承担,这样就造成物业管理收取费用过高,维修资金难以落实的问题;而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仅靠契约,物业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的不规范,使缴纳者产生误解,因而消防管理费用难以收取。 (二)物业管理的职业队伍未形成,消防管理不规范。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社区管理中一个重要的基层管理体系,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物业管理的职业队伍尚未形成,作为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更是严重缺乏,面对物业管理中设置的现代消防设施,物业管理人员往往知之甚少。 (三)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物业与业主矛盾多。物业管理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民事商务行为,它涉及许多行业和广泛的经营管理内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涉及到消防设施维护等有形管理和物业区用户日常消防管理等无形管理,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的工作范围和法律责任往往界定不明,致使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产生大量矛盾纠纷。 (四)开发商建管脱节,留下火灾隐患。目前一些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物业管理存在明显的脱节,开发商未从物业的生产、流通与消费的全过程出发来设计、施工和监督。这种建与用、建与管脱节的现象,造成物业投入使用和消费过程中建筑消防安全分区、分隔、疏散不合

消防安全中心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中心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监控员交接班制度》,维护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设备的完好无损,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2.严格遵守声控、音响和监视设备的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熟悉各种信号、标识和讯号。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不得超过五秒。 3.坚守岗位,严密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制柜的工作状态,认真接警、处警和解警。做到准确记录火警讯号,快速传报,正确传达领导处置火情的指示。 4.严密监视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发现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或类似情况时,及时通知安全管理员主管前往调查处理,并做好记录。 5.当发出火警报警信号时,立即通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安全管理巡逻员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况。 6.发生火灾时,迅速按消防预案紧急处理,并尽快向消防主管及物业值班经理报告。特别紧急情况,可越级直接报告::总物业经理。 7.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各类信号检查,确认正常与否,并做好记录。如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问题,迅速上报主管或通知工程维修人员。 8.各操作开关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位置。每月第一周做一次手动、自动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9.当物业电梯监视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应立即通知当值经理和工程维修人员前去处理。 10.配合机电人员等进行报警系统每季度一次的检查,以及每季度一次的消防系统有关试压测验。 11.为保证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专线报警信息畅通,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专线报警电话。 1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睡岗、脱岗,不准岗上会见亲友,不准吸烟,不准岗前、岗上饮酒,不准代人存入物品,不准搞娱乐活动)。 13.保持室内卫生,经常清洁控制柜及闭电监控系统,做到设备无灰尘、积垢。 14.宣传消防规章制度,报告防火隐患,提出消防合理化建议。 15.当值人员必须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值班记录。 16.谢绝非工作人员进入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7.对各种值班用簿、资料、工具、装备要做到数目清楚,摆放有序。 18.严禁收录、播放电台节目及与工作无关的音乐、录像带。 二、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1.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本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16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公司及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行政强制性规定及行业规范,结合本公司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公司管理物业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履行消防职责,确实保障公司消防安全及管理区域的公共消防工作。 第二章消防组织与安全责任

第四条公司建立以各物业项目骨干为主,其他员工为辅助的消防队伍。 公司全体员工为消防工作的义务消防员,公司各管理处班组长以上安保人员及维修人员为公司的兼职消防员。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公司总经理以下的副总经理及各部门主任/主管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以下各部/处及岗位员工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各物业区域的公司项目管理处主任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责任区域应当根据情况确定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责任区域的公共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第八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及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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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区内的 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人。 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资源局)负责全市物 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 管理工作。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五条新建住宅区,包括分期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住宅区, 其设置的配套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该住宅区内已分割成多个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的,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要求。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在地籍图和房地产登记册上注记。 尚未划分或者需要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当地居(村)民委 员会的布局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在地籍图和房地产登记册上注记。 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中,除享有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权利外,还有权提议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有权推选业主代表,并享有被推选权。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应当履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业主应当通过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或者直接向业主委员会提供联系地 址、通讯方式。 第七条业主大会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 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第二款所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单位 应当书面报告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并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 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已筹集的专项维修资金清册等文件资料;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的,业主可以向区( 县) 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的书面报告或者业主的书面要求后, 应当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成员。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组成,其成员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 域内书面公告。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正式版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篇消防安全分工执行标准 第一章消防中心职责标准 一、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消防法规,掌握本辖区实际情况,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二、制定辖区各种防火安全制度,督促检查各住户贯彻落实防火安全工作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辖区各部位的防火安全和各种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配备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四、负责调配补充消防灭火器材等设

备,并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五、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电脑主机,发现火警,火灾和其他问题,应立即向当值主管及经理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 六、负责制定辖区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方案,负责辖区用火部位安全监督。 七、负责对辖区人员进行消防防火宣传教育。 八、积极组织专职消防人员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和辖区各重点部位,如油库,厨房,公共场所的灭火器材装置,楼层消防分屏及报警,排烟系统,对讲系统,查看周围有无火种,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九、重大节假日,组织人员进行安全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日显重要。笔者对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目前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以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改进提出了工作建议。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对城市中各类住宅物业及其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绿化、卫生、交通、治安、消防、环境等统筹进行维护修缮、整治等管理服务的活动。确保管理区域内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物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和工作,而消防安全管理在生命财产安全管理中所占的地位和分量又是重中之重。但目前黔西南州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要进一步推进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体制和运作规范体系,形成与目前蓬勃发展的房地产经济和住宅商品化、社会化相适应的新型物业管理模式。 一、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一些物业服务企业重经营、轻安全,重眼前、轻长远,重修补、轻维护,精力、人力、财力、物力多放在物业经营、费用收取、环境卫生、治安防范和普通的水电维修等方面,忽视了对公用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和消防安全日常检查,造成物业服务企业内部消防安全制度不完善、机构不明确、职责不清晰,消防值班、巡查、维护失位、缺位,隐患频现。 (2)主体意识不强。有的物业管理公司过分强调为业主和物业使用者服务,在消防安全问题上不想管、不敢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的物业保修责任,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单位的依赖性大,对业主、经营场所的自治自律和行政部门的指导干预期盼值高,造成对业主进场装修使用把关不严、跟踪服务管理不到位,对消防设施故障损坏发现维修不及时,出现问题推、拖,乐见责任不清状态,不能主动实施管理、积极解决问题、勇于承担责任。 (3)管理水平薄弱。当前,物业服务企业从事消防管理的多为消防控制室值班、保安和水电维修人员兼职较多,除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经消防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外,其余人员基本上都没有经过专门消防培训,导致从事消防管理的人员没有掌握基本消防常识,不能发现火灾危险性,不懂得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和检查、维护、操作的基本方法,加之由于物业服务人员工资低、责任心差,消防管理几乎成空白。 (4)维护资金缺乏。按照《物权法》及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消防管理所需费用主要来自业主交纳的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收费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然而实际生活中,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业主要求,服务质量与物业收费不成正比,是物业纠纷的核心所在。作为业主,往往采用拒交物业费作为自身的维权手段,长期积压、欠收的费用给物业服务企业造成较大压力,不得不缩减开支、压缩管理项目,造成服务质量降低,产生恶性循环。另外,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等虽有专项维修资金,可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但其使用条件和程序较为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和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和办公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和对象第二条适用范围为公司所管辖的区域;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章职责第三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和检查。 第四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所在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公司设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地产常务副总经理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物业经理、公司职能部门和管理处经理为防火安全委员会委员。公司下属各部门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 第六条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须同公司签订《消防安全保证书》,并对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第七条每年的11月9 日为公司消防安全活动日。 第八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位和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位、本部门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五、按照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备,设置消防指示标志。 六、处理、追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第九条防 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定期组织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测试、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完好。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五、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和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条公司所有员工均为义务消防队员,同时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参加消防安全活动;懂得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 二、不可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和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三、不在公共通道内堆物,影响安全出口畅通。 四、不在管辖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 五、一旦发现火灾,及时向公司和“ 119“报警,并做到:迅速扑救,保护现场、协助调查。 第十一条新进和转岗员工应接受公司或部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消防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取得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定价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促进上海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提高市民居住质量,根据国务院第379号令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物业收费及监督管理。 容积率高于0.5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内容及其要求、服务收费及其标准,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容积率等于或低于0.5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或纯别墅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内容及其要求、服务收费及其标准,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原则协商确定。 二、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的制定 分等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住宅物业不同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制定和

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分等收费标准包括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制定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 经区(县)人民政府同意,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市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并发布区(县)的最高收费标准。 三、物业服务项目和等级的划分 本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以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及维修服务五项,等级从低到高,最高为五级。(详见附表《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 四、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分别选择并组合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各物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原则上不超过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 业主大会成立前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建设单位根据物业特点和服务要求,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并拟定收费标准,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协议价格15个工作日前将拟定的收费标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山海天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公司及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行政强制性规定及行业规范,结合本公司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公司管理物业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履行消防职责,确实保障公司消防 安全及管理区域的公共消防工作。 第二章消防组织与安全责任 第四条公司建立以各物业项目骨干为主,其他员工为辅助的消防队伍。 公司全体员工为消防工作的义务消防员,公司各管理处班组长以上安保人员及维修 人员为公司的兼职消防员。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公司总经理以下的副总经理及各部门主任/主管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的消 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以下各部/处及岗位员工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各物业区域的公司项目管理处主任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责任区域应当根据情况确定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责任区域 的公共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第八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及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 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计划。 3、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0xx版住宅物业)实用版

YF-ED-J683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 同(20xx版住宅物业)实用 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0xx 版住宅物业)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证书编号: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保证各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高层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住户维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1、责任履行户的消防安全监督责任,让本户成员认真贯执行《消防法》和《规定》等消防法规及规定,有义务积极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2、责任人应经常教育本户成员树立消防意识,正确使用电器、燃气等设施设备。 3、经常对本户成员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灾逃生、自教技能的教育,使成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4、定期对本户的消防安全实施自行检查,并主动接受消防监督机构和管理处对住宅消防工作的检查。 5、参与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出起

物业公司消防岗位管理职责

一、物业总经理职责 1.对全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定,支持分管消防工作的员工开展工作,督促安全管理部经理做好分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工作。 2.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制度,使全公司的消防工作做到“五同时”。 3.按照消防管理工作“五落实”(即领导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整改落实、设施落实)的要求,定期主持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听取消防工作汇报,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作出决定(决定事项应有正式文字记载),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在作出有关的物业管理决策和接待服务指挥时,确定保证安全消防措施。 5.负责组织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决定重要奖惩。 6.负责组织推动本公司消防安全和消防常识的宣传及普及教育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实施的要求,定期举行消防演习,提高消防意识。 7.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布置和定期组织全公司消防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主持研究整改重大火险隐患,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8.对在消防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的集体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物业管理部经理职责 1.协助总物业经理领导全公司的消防工作。 2.按照“五同时”和“五落实”的要求,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安全制度。 3.主持各部门研究火险隐患整改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4.组织并参加安全管理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5.保证国家、上级和公司消防法规及消防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结合实际,主持制定落实本部门电机电器设备、废旧易燃包装物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6.主持制定本部门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7.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法规、常识、责任制度的教育,负责对客户进行消防安全管理与安全宣传教育。 8.坚持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负责整改火险隐患,难以解决的应及时向总物业经理或安全管理部报告,例会议定事项应有文字记载,并按有关规定将整改情况报安全管理部。 9.发生火灾火警事故应立即报警,并组织抢救,负责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 三、安全管理部经理职责 1.在总物业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物业管理正在逐步规和完善,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安全管理也成为物业管理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面。 首先我先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对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一些相关规定: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五条任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标准、行业标准配臵消防设施、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

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八条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服务。 解读第十八条,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物业管理单位的职责: ⑴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⑵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⑷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好落实好这些职责,就是我们今天共同学习和探讨的问题:我们可以结合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决策,统筹考虑,防火墙工程是近几年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公安部,省、市、区政府相继发文部署,公安部关于印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 墙”工程工作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1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案》的通知等等。涉及到我们物业管理企业的主要是夯实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有以下几点要求: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定期开展防

浅析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浅析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浅析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提要:大力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主体意识与管理能力。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等职能部门 浅析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日显重要。笔者对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目前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以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改进提出了工作建议。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对城市中各类住宅物业及其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绿化、卫生、交通、治安、消防、环境等统筹进行维护修缮、整治等管理服务的活动。确保管理区域内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物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和工作,而消防安全管理在生命财产安全管理中所占的地位和分量又是重中之重。但目前黔西南州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要进一步推进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体制和运作规范体系,形成与目前蓬勃发展的房地产经济和住宅商品化、社会化相适应的新型物业管理模式。 一、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一些物业服务企业重经营、轻安全,重眼前、轻长远,重修补、轻维护,精力、人力、财力、物力多放在物业经营、费用收取、环境卫生、治安防范和普通的水电维修等方面,忽视了对公用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和消防安全日常检查,造成物业服务企业内部消防安全制度不完善、机构不明确、职责不清晰,消防值班、巡查、维护失位、缺位,隐患频现。 (二)主体意识不强。有的物业管理公司过分强调为业主和物业使用者“服务”,在消防安全问题上不想管、不敢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的物业保修责任,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单位的依赖性大,对业主、经营场所的自治自律和行政部门的指导干预期盼值高,造成对业主进场装修使用把关不严、跟踪服务管理不到位,对消防设施故障损坏发现维修不及时,出现问题推、拖,乐见“责任不清”状态,不能主动实施管理、积极解决问题、勇于承担责任。 (三)管理水平薄弱。当前,物业服务企业从事消防管理的多为消防控制室值班、保安和水电维修人员兼职较多,除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经消防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外,其余人员基本上都没有经过专门消防培训,导致从事消防管理的人员没有掌握基本消防常识,不能发现火灾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正式版)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目的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 保证小区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嘉园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 3.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3.2中控室值班员负责各种消防应急事故的组织抢险工作。 3.3安管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4安管员负责日常消防巡视检查工作。 3.5管理处主任对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流程 4.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1管理处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组织工作由安管部负责, 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2管理处内部的消防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 消防设备类的培训由工程维修部组织, 消防知识培训由安管部组织, 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3新进员工在上岗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小区消防概况培训。 4.2防火巡查、检查 4. 2.1中控值班员、安管员在执行日常巡查时, 必须按以下的防火巡查、检查内容执行。 4. 2.2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 2.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 2.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2.5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 2.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 2.7施工、装修现场人员的消防防范意识。 4. 2.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4. 2.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 2.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 2.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物业消防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在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下,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八字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适用范围:适用于枫桥水郡小区物业各部门 职责: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二、消防安全组长工作职责; 三、消防安全副组 目的:在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下,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八字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适用范围:适用于枫桥水郡小区物业各部门 职责: 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二、消防安全组长工作职责; 三、消防安全副组长工作职责; 四、消防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五、消防安全秩序维护员队长工作职责; 六、消防安全秩序维护员班长工作职责; 七、消防安全巡逻秩序维护员工作职责; 八、消防安全外岗秩序维护员工作职责; 九、消防安全工程主管工作职责; 十、消防安全维修人员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十一、保洁班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十二、保洁员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十三、火灾隐患整改条例; 十四、消防安全档案; 十五、消防安全培训教材。 消防安全管理小组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工作安排检查、人员培训 责任人:项目部部长 内容: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定、落实检查、消防安全有关法规、常识人员培训 标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定、落实到人、检查到位,每年利用寒暑假集中办班2次,案例分析随时通报。 二、安全防火巡查、检查 责任人:巡逻秩序维护员、保洁员巡查楼内公共区域 外岗秩序维护员、外环保洁员巡查楼外公共区域 班长每周检查一次安全防火工作 队长每月检查一次安全防火工作 内容:小区内、外安全防火隐患巡查、检查

最新版《上海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最新版《上海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了《上海住宅物业管理》,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最新版《上海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欢迎大家阅读。 《上海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区内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约定,或者通过其他形式,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和实际居住人。 本规定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其设立的房屋管理办事机构(以下简称房管办事处)承担相关具体事务。

市和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二)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三)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的指导与监督; (四)物业使用和维护的监督管理; (五)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区、县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部署、推进和协调辖区内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并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约谈培训会上的讲话消防大队XXX2019.10.16各单位负责人:大家好,今天召集大家来进行此次约谈培训活动,主要是为吸取事故教训,明确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一、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物业管理公司没有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单位往往只过多的重视防盗,在消防管理上不够重视,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有些形同虚设。 2、物业公司的日常消防管理不规范。一是居民小区内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道处处可见,对此,却只有少数小区在入口处设置路桩、栅栏等措施;对夜间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道不予管理,加之小区业主无序停车,存在很大的消防隐患。二是部分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地下室住人、私拉电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情况视而不见。三是消防检查巡查制度不落实,存在敷衍了事,巡查记录表填写不规范等现象。 3、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消防素质不达标。小区内的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没有达到100%持证上岗,物业公司员工没有全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不会检查小区消防设施。高层居民住宅楼常常出现消防设施损坏、擅自停用、灭火器材缺乏维护保养、电缆井未进行封堵等问题,没有进行及时整改;物业管理人员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居民疏散的能力也相对较弱。 二、物业服务企业职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是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具体表现为:1、物业管理公司的全体员工都应具有相应的消防知识,熟悉并能正确使用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落实各项防火安全制 度和措施。 2、管理好管辖区内的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和器具,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它们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3、建立高素质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队伍。物业服务企业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防灾灭火知识,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应法律法规。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则必须经教育培训后持证上岗,具有现代消防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和操作方法。 三、具体工作要求各物业单位一是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物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二是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保人员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尤其是老旧社区每周应对单位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有详实的登记,对发现存在管道井未封堵、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等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及时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必须确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电动自行车禁止飞线充电、上楼充电。四是确保每个小区都能建立符合标准的微型消防站,定期培训及演练,确保具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五是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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