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版教材自考公司法第一章

2020版教材自考公司法第一章
2020版教材自考公司法第一章

2020版本的公司法重点透析。2020年6月教材第一版。

第一章:公司法的概述

第一节:

1、公司法的定义:依照公司法律规定组织、成立和从事活动的,以营利为目的且兼顾社会利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公司的法律特征:

①合法性: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设立,在公司成立以后,公司也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管理从事经营活动。公司构成的三要素:资本、章程、组织机构。

②营利性:公司作为一种企业,应当通过自己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取得实际的经济利益,并将这种利益依法分配给公司的投资者。强调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但并不否定公司的社会责任。

③独立性: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也就是说,法律赋予公司完全的人格,公司就像自然人一样,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和责任。

④自治性:公司自治是私法自治理念在公司法领域的体现和延伸,意指公司事务由公司作为独立体依其意思自主决定,国家一般不加干预。公司自治精神的核心是尊重公司的自主决策,尊重股东、董事依法作出的商业判断。

3、我国公司法对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①经营范围的限制②转投资的限制③担任保证人的限制。

4、转投资:转投资是公司以出资或认股的方式对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成为其他企业的投资人。

5、转投资的限制原因有两点:一是公司经营本身需要必要的资本;二是出于控制公司经营风险的考虑。

6、公司自治的核心是尊重公司的自主决策,尊重股东、董事依法作出的商业判断。

7、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实体。

8、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是:(1)对出资人的规定不同(2)法律地位不同(3)出资人享受的权利不同(4)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

9、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二人或二人以上,以营利为目的,依照相互约定共同从事某一营业活动的经营性组织。

10、公司与合伙人的区别:(1)成立基础不同。(2)法律地位不同(3)法律性质不同(4)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

11、企业集团: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本身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12、设立企业集团需要的条件:(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13、简述公司与集团企业的区别:公司与集团企业相较而言,公司是单个企业,功能通常较为单一;而集团企业是多法人的联合体,功能相对强大且多元化。

第二节: 公司的分类

1、(1)按公司资本的不同表现形式以及公司股东人数的不同,可将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按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控制依附关系,可将公司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3)按公司除受《公司法》调整外是否还受其他特别法调整,可将公司分为一般法上的公司与特别法上的公司。

(4)按公司股票的流通性性不同,可将公司分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5)按公司的国籍,可将公司分为本国公司和外国公司。

2、母公司:母公司是指因拥有其他公司的一定比例的股份或者根据协议可以控制或者根据协议可以控制或支配其他公司的公司,包括控制公司或控股公司。

3、子公司:是指全部股份或者达到控制程度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4、分公司的特征:(1)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2)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开展营业活动,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承受;(3)分公司并无董事会等公司机构,只设分公司经理,其地位相当于业务部门负责人;(4)分公司无自己独立的财产,其占有的财产归总公司所有,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5)分公司的经营收益纳入总公司的收益中,由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6)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

5、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的财产、名称和章程,不能独立对外承担责任;而子公司则完全相反。(2)分公司与子公司虽然都具有诉讼主体的资格,但由于分公司不具有对外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在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的时候,应以总公司的财产来承担责任;而以子公司为被告的诉讼案件,除非涉及公司人格否认,一般不得要求母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6、无限公司:无限公司是无限责任公司的简称,是由两名以上股东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7、两合公司:两合公司是继无限公司后产生的一种公司形态,是由无限责任股东与有限责任股东共同出资组成,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

8、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常被简称为“股份公司”,是由2个以上200个以下的发起人发起,公司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9、公开公司:公开公司是指以法定程序公开招股,股东人数无法定限制,股份可以在公开市场进行自由转让的公司。

10、封闭公司:封闭公司是指股份全部有设立时的所有股东持有,且其股份不能再公开的市场上自由转让的公司。

11、人合公司:人合公司是指公司的设立和经营活动是以股东个人的信用而非资本为基础的公司。

12、资合公司:资合公司是指公司的设立和经营活动是以资本而非股东个人的信用为基础的公司。

13、股份合作制公司:股份合作制公司是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份分红相结合的一种经纪组织。纯粹的劳合组织是合作社,资合加劳合则被称为

股份合作制公司。

第三节:公司法的定义、性质和精髓

1、公司法: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以及其他与公司组织有关的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我国现行《公司法》是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修正的《公司法》,共13章218条。

3、公司法的性质:

(1)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行为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

(2)公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实体法为主。

(3)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以强制法为主。

(4)公司法兼具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双重性质,以国内法为主。

4、公司法的精髓

(1)确认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分离,使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利

(2)确认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3)确认公司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

第四节: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1、我国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①鼓励投资原则

②公司自治原则

③股权保护原则

④治理科学原则

⑤利益平衡原则

⑥社会责任原则

2、论述股权的具体体现?

答:(1)投票权。股东享有投票选举董事、监事的权利。股东按照拥有股权的多少来投票,股东有权投票表决公司的重大问题。股东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来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2)分红权。股东出资的目的就是要获得公司的投资回报。股东享有分红权,按

照拥有股权的多少来分红。

(3)转让股份的权利。股东购买股票是自愿的。股东投资之后,一般不能退股,但是可以转让股权。转让的方式要根据每个公司的情况而定。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是上市公司,股票的转让就要到证券交易市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

(4)优先认股权。股东拥有优先认股权。股东出资组成了一个公司,公司就成为一个法人,公司这个法人可以再发行新股票。所谓优先认股权是指在其发行新股票的时候,原来的股东拥有优先认购的权利。这样做事考虑在吸收一批新的股东进来时,防止公司法人牺牲原来股东的利益。优先认股权是为了使原有股东的权益不受侵害。

(5)知情权。所谓知情权就是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一切情况,其中主要包括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经营情况以及盈亏状况等。知情权也可以叫信息权。公司必须向股东全面、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不得对股东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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