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七:

宁夏理工学院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事档案工作,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实现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实施办法》和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的范围,是人事处主要职能活动和日常人事管理等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对学院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其机构职责

第三条档案工作遵守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人事处设档案室,由院长直接领导,主管领导分管。

第四条人事档案室既是学院档案工作的行政职能管理部门,又是永久保存和保护档案的机要机构。其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档案法》等国家和地方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执行上级主管机关下达的有关档案工作的指令和规范。

2、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院人事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履行依法治档职责。

3、负责本院人事档案和有关资料的收集、征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保护和统计等工作。

4、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档案密级划分和守密工作。

5、做好防火、防盗、防虫等“九防”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6、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依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档案室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工作,档案室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员。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六条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是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的基础。每个立卷人员应按照工作程序和立卷要求,进行材料的积累,工作结束时应及时整理、立卷。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合格签字后归档。

第七条归档范围

(一)教职工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归入本人档案:

1、干部、职工、教师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出生日期、姓名的材料。

2、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简历材料。

3、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

4、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考绩审批材料;

5、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

6、奖励材料(包括各类证书复印件)。

7、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

8、录用、任免、聘用、培训进修、出国、离(退)休、离职、辞职材料。

9、教职工各类花名册。

10、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二)、归档要求

1、归档材料要齐全、完整、手续完备。凡规定需由组织盖章的,要由组织盖章。审查结论、处分决定、组织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中形成的综合材料,应有本人的签署意见或由组织注明经过本人见面。任免呈报表须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出国、出境审批表,须注明出去的任务、目的及出去与返回的时间。凡不符合归档要求、手续不完备的档案材料,须补办完手续后归档。

2、归档材料统一使用A4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纯蓝色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复写纸复写。

(三)、归档时间

1、应聘大学毕业生的个人档案自聘用报到后一个月内交由学院人事处档案室管理。

2、应聘教授和副教授的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的复印件自报到后一个月内交由学院人事处档案室管理。

3、其他应聘者应将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复印件自报到后一个月内交由学院人事处档案室管理。

4、所交的复印件,必须附带原件一并查验,经查验无误后,将原件退还本人。

5、教职工档案材料应自形成之日起三十天内,由人事处档案员及时整理、分类后归档。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八条人事档案管理要按照规定的分类编号方法进行统一分类、编目等。

第九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档案实行密级保管。

第十条档案室应设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尘、防污染、防高温等设施。

第十一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鉴定销毁。

第十二条对档案的收进和移出、案卷数量、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定期整理汇总。

第十三条档案转递

1、应聘教师的个人档案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交由人事处档案室统一管理。移交时,档案应确保完整无损。

2、教职工因工作调动、职务任免等需要将档案转出学校的,凭调动通知或任免通知到人事处档案室办理相关手续。

3、凡是辞退、辞职人员在办理离校手续后,应及时到人事处档案室办理提档手续,在15日内不办理提档手续的按有关规定收取托管费。

4、档案转递由人事处档案室通过机要形式统一发送。原则上不许本人自带。

5、档案转出需详细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上注明转出内容;档案交接双方要严格履行交接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档案员应定期检查、清点,对已破损、字迹不清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发现隐患立即向领导汇报解决。

第十五条做好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管理。

第五章档案资料的查阅

第十六条阅档要求

1、查阅人事档案的部门必须出具组织介绍信,并填写《查阅人事档案登记簿》。

2、查阅人事档案时,各部门应派副处级以上的管理人员到档案室查阅。

3、人事处档案室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是否提供何种材料。

4、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的,要说明理由,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发现损坏或丢失,应由借阅者负责赔偿并追究其责任。

5、借用时间一般为十五天。不能按期归还的,要提出续借理由,并办理续借手续。

6、查(借)阅档案要妥善保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查(借)阅规定,不得擅自转借他人。严禁涂改、圈画、抽取、撤换、污损档案材料。

7、查(借)阅者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犯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8、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复印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拍摄、复制、复印。

第六章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第十七条档案鉴定工作在院主管领导下,由院办公室、人事处组成鉴定小组。其职责是调整密级和保管期限,提出销毁无保存价值档案的意见,写出鉴定报告并由鉴定小组成员签字,呈报院长审核签字后实施销毁。

第十八条销毁档案,应登记造册,履行批准手续,鉴定小组指定两人以上进行监督销毁。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销毁档案。

第七章考核、奖励和处罚

第十九条学院建立档案工作检查、考核、评估制度,对档案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专、兼职)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国家和学院档案管理的行为,需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人事档案是员工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职务任免、岗位变动、任职资格、业务技能、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档案和其他员工档案进行分柜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存放于组织部门。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服从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接受集团公司、公司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 对人事档案及档案材料进行收集鉴别、及时整理、有效保护; (二) 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三) 为有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情况并办理其它有关事宜; (四) 做好员工档案的保护工作; (五) 定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档案回执及其它归档资料。 第三章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第七条涉及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个人档案内容。 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档案材料。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材料归档规定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 履历材料 包括:履历表(书)、简历表;登记表;普通高中、初中学生毕业登记表;更改姓名材料;就业登记申请书;委托存档登记表(寄存人事档案登记表);失

业转就业育龄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 (二) 自传材料 包括:本人书写的叙述本人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材料。 (三)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包括:鉴定表(含自我鉴定);组织正式出具的职工表现材料;考核登记表。 (四) 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 包括:报考高校的登记表;能反映一定专业(技术)的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证明);学习(培训)成绩表、成绩单;套改、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审批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等目录。 (五) 政审材料 包括:审查职工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交待或说明材料、主要证明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批复;入党、入团、参军、入学、出国等政审调查材料;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国籍等组织审查材料;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证明材料。 (六)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包括:入团、入党的各种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七) 奖励材料 包括:各级先进人物、英雄模范称号登记表(审批表)、模范事迹、嘉奖、通报表扬材料;创造发明事迹、各种科技和业务奖励材料;立功受勋、表彰材料。 (八) 处分材料 包括:处分决定、查证核实材料、本人对处分的意见;法院审判判决书;开除党籍、团籍的材料。 (九) 任免呈报表和工资、待遇的审批材料 包括:关于招聘、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相关材料; (十) 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档案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干部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选贤举能,知人善任,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 第四条干部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干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在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干部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干部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县以上(含县)机关、单位的干部档案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中统一管理;县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档案实行由县委组织部集中管理,或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等单位相对集中管理。不具备保管条件或档案很少的单位,其干部档案由上一级单位管理。干部档案被纳入综合档案室管理的单位,其干部档案要固定专人管理,业务工作要接受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七条县以上(含县)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并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干部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人事档案是员工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职务任免、岗位变动、任职资格、业务技能、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档案和其他员工档案进行分柜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存放于组织部门。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服从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接受集团公司、公司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 对人事档案及档案材料进行收集鉴别、及时整理、有效保护; (二) 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三) 为有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情况并办理其它有关事宜; (四) 做好员工档案的保护工作; (五) 定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档案回执及其它归档资料。 第三章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第七条? 涉及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个人档案内容。 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档案材料。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材料归档规定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 履历材料

包括:?履历表(书)、简历表;登记表;普通高中、初中学生毕业登记表;更改姓名材料;就业登记申请书;?委托存档登记表(寄存人事档案登记表);失业转就业育龄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 (二) 自传材料 包括:本人书写的叙述本人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材料。? (三)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包括:鉴定表(含自我鉴定);组织正式出具的职工表现材料;考核登记表。? (四) 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 包括:报考高校的登记表;能反映一定专业(技术)的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证明);学习(培训)成绩表、成绩单;套改、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审批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着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等目录。 (五) 政审材料 包括:审查职工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关心自己的档案 杨大跃:中加商学院并获美国华盛顿州、西亚图城市大学MBA学位。 课程:《职业经理人必备的八大素质》 《现代企业战略管理》 《企业领袖与管理精英领导力模式》 《中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项目管理的战略规划》 一、档案事关个人切身利益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 这个文件对职工档案转递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我国《档案法》第三条指出: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作为企业的一名职工有让企业保管好其个人人事档案的权利,同样,企业也必须保管好职工的个人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职工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而对于职工个人来讲,应关注个人档案的保管情况,在调换单位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追查个人档案的移交情况,在出现丢失等问题时应采取正当手段反映情况,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 这个文件对职工转递档案管理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我国《档案法》第三条指出: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作为企业的一名职工有让企业保管好其个人人事档案的权利,同样,企业也必须保管好职工的个人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职工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而对于职工个人来讲,应关注个人档案的保管情况,在调动单位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追查个人档案的移交情况,在出现丢失等问题时应采取正当手段反映情况,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无权扣押人事档案 不管劳动者以哪种方式离开企业,企业均应及时将其个人档案转出,企业以扣押个人(人

人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发行版本:A 人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修改次数:0 文件编号:QG/SDXS452-2012 1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事案档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控参股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本实施细则不适用于基层库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实施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 组通字[1991]13号《干部档案管理条例》 2.2 组通字[1996]14号《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2.3 油人字[2001]385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2.4 石油人事[2011] 272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采用以下定义: 3.1 人事档案: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 2012-07-20修订 2012-12-01实

施 记录和反映个人经历、德才能技、工作表现的,以员工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表格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3.2 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别: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规定,对收集起来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查、甄别其真伪,判断有无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人事档案。 3.3 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是指将经过鉴别的人事档案材料,以员工个人为单位装订成内容条理、系统的专门案卷,并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 3.4 人事档案材料排序:排序是指将每一类别的材料按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或内容的内在联系排列顺序,并通过编写类号、顺序号和页码固定下来。 4 重要风险 4.1 人事档案在保管或转递过程中遗失。 4.2 人事档案材料不齐,缺少重要归档材料。 4.3 人事档案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 5 职责 5.1 人事处是人事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5.1.1 负责制定及修改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5.1.2 负责制定人事档案管理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及考核; 5.1.3 负责对所属单位报送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监督检查; 5.1.4 负责对所属单位人事在职工作材料存档进行指导、检查及考核; 5.1.5 负责划定人事档案管理范围并按照管理权限管理相关人员人事档案或人事在职工作材料。 5.2 公司所属各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主要职责:

人事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职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素数的人才流动服务就(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人证做好与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一)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一)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0425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一) Staff Personnel Fil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档案由总裁办公室负责管理,派专人负责;其余员工的档案均由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不能保管本人的档案。 总裁办公室和办公室的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实行交叉管理。 第三条员工失踪或死亡后满三年,其档案应移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保存。 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

其档案由公司档案室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一)、保管员工档案; (二)、及时索要、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员工工作、工资、奖惩情况; (五)、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员工的情况; (六)、做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档案室等部门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本人历年填写的个人简历、履历、登记表; (二)、本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成长历史等自传材料; (三)、本人自我鉴定,组织鉴定材料;对员工的考察、考核、评价材料; (四)、政治历史审查及甄别复查材料; (五)、员工参入党、团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干部人事档案,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依据……等法规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系统内干部人事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人事处负责机关以及其余所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的人事档案集中统一管理,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 第六条所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除领导班子成

员以外人员的人事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其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接受……人事处的检查指导。 第七条人事处和各所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须配备1至2名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第八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一)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二)收集、整理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材料。 (三)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五)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六)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的人事档案。 (七)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第九条干部人事档案分为正本和副本,副本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内容及其分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

化妆品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化妆品公司人事档案管 理规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1.0总则1.1为确保人事档案的机密完整,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市场 管理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力资源科负责员工人事档案的建立 与完善及保管。 1.3档案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3.1 借阅层级审批原则。 1.3.2个人情况相对保密原则。 1.3.3确保真实,不断丰富完善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市场管理部全体员工,不含外派(副)总经理、财务经理。 2.0建档 2.1建档时间 2.1.1人力资源科在员工入职后2个工作日内建立员工人事档案。 2.2档案内容 2.2.1人事档案内容要求如下: 2.2.1.1真实全面反映员工个人情况和在公司的工作经历; 2.2.1.2使用蓝(黑)钢笔工整书写; 2.2.1.3除员工证件外,其它资料必须为原件。 2.3人事档案由初始资料和后续资料两部分组成。 2.3.1员工入职前须提供人事档案初始资料,内容包括:

2.3.1.1职员级以上员工:个人简历、职位申请表、面试考核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体检表、担保书、学历证书验证证明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等。 2.3.1.2美容护肤顾问:《职位申请表》、《担保书》、体检表/健康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存折账号复印件等。 2.3.2员工入职后根据需要对其人事档案应予以补充和完善,后续资料包括: 2.3.2.1职员级以上员工:劳动合同书、就业证、员工劳动手册、转正考核表、个人总结、人事异动申请报告、人事谈话笔录、培训记录、奖惩记录、交接清单等。 2.3.2.2美容护肤顾问:劳动合同书、岗位变动通知单、奖惩记录、交接清单等。 2.4每年6月和12 月,人力资源科组织员工填写《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一),并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3.0归档及管理 3.1档案管理要求 3.1.1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科安排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翻阅。 3.1.2人事档案统一存放,按工号顺序排列,专人专号。 3.1.3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议论和泄露档案内容,更不得私自将人事档案提供他人查阅,违者予以开除。 3.1.4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3.2对于发生霉变、虫蛀等不能继续使用的档案材料,由人力资源科通知员工及时补办。 3.3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限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全文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全文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全文】 1.目的: 为保证人事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和管理 2.制定依据: 档案管理标准化程序 3.试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 4.制度内容: 4.1人事档案的定义: 是指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记录员工在公司的主要经历、学历、培训、社会关系、业务能力、工作状况以及奖惩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 4.2人事档案的类别: 4.2.1员工人事档案类型:基本信息档案、薪酬档案、绩效档案、培训档案、技术档案、履职档案、健康档案等七类 基本信息档案:包括档案编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住址、户籍所在地、年龄、政治面貌等 薪酬档案:包括员工试用期工资、转正工资、调薪记录等 绩效档案:包括转正考核记录、年度考核记录、履职考核记录等

培训档案:包括年度参加内训、外训、职业资格、技术培训等记录等 技术档案:包括所持资格证书、技术职务评定等记录等 履职档案:包括员工入职之前的履职经历、本公司内部岗位变动情况、竞职申请、聘任决定、奖励、处罚等 健康档案:包括员工健康证、体检记录等 4.3人事档案的建立: 4.3.1电子档案建立: 4.3.1.1根据档案类别核定员工编码及档案编号 4.3.1.2按档案编号在“人事管理信息”中录入员工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档案编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户籍所在地、年龄、政治面貌、行业年限、健康证期限、所持资格证等信息员工考核、竞职、奖励(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处罚(书面严重警告、无薪停职检查、开除)由劳动关系管理员根据相应文件录入“人事管理信息”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袋中 4.3.1.3电子档案的动态管理: 4.3.1.3.1员工电子档案是关于员工全面信息存储、跟踪的重要工具 4.3.1.3.2员工入司时在录入员工电子档案的同时必须对员工照片进行扫描记入个人电子档案

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提升干部工作的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等档案造假行为的处理。 第三条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进行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定性,坚持区别情况、恰当处理,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是指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篡改、伪造等手段,造成干部信息失真失实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 (一)篡改、伪造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履历、民族成份等信息的; (二)篡改、伪造公务员(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材料的; (三)篡改、伪造学历、学位等材料的; (四)篡改、伪造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材料的; (五)篡改、伪造加入中国共产党或者民主党派等材料的; (六)篡改、伪造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材料的; (七)篡改、伪造录(聘)用、招工、入伍、转业安置、工资待遇等材料的; (八)篡改、伪造考核、考察、任免、鉴定、政审等材料的; (九)篡改、伪造评先评优、奖励等材料的; (十)擅自抽取、撤换、添加、销毁档案材料的; (十一)冒用、顶替他人身份等材料,在入学、入伍、招工、招录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十二)存在其他篡改、伪造情形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一)直接或者请托他人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的; (二)本人亲属、特定关系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本人知情、默许,或者当时不知情但知情后未及时向组织报告的; (三)对档案中有关问题,拒不配合组织调查,不如实说明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包括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干部工作机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的有关人员和其他参与造假人员)进行处理: (一)接受他人请托或者利用职务、工作上的便利,直接实施造假的; (二)违规查阅、借阅、转递档案等,为他人造假提供方便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发现存在明显问题的档案材料不及时报告、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四)在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调查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销毁有关证据的; (五)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领导人员进行处理: (一)授意、指使或者纵容、默许有关部门和人员实施档案造假行为的; (二)干扰、阻挠有关部门对档案造假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 (三)拒不执行上级处理意见或者违规变通处理的;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汇总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汇总人事档案管理就是将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人事档案是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个人经历和德才表现,以个人为单位组合起来,以备考察的文件材料。 篇一 1.记载和叙述员工本人经历、基本情况、成长历史及思想发展变化进程的履历,自传材料; 2.员工以往工作或学习单位对员工本人优缺点进行的鉴别和评价,对其学历、专长、业务及有关能力的评定和考核材料; 3.对员工的有关历史问题进行审查、甄别与复查的人事材料; 4.记录关于员工在所工作或学习单位内加入党派组织的材料; 5.记载员工违反组织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到处分及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的人事材料。 第二条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公司人事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第三条员工个人情况变更规定。

1.员工进入公司后,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其内容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情况、个人兴趣爱好、学历、工作经历、特长及专业技能、奖惩记录等项目。〖 ZK)〗 2.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地向人事部报告,以便使员工个人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确保人事部掌握正确无误的资料。 第四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 员工人事档案为公司管理的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数据,并为人事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公司人事决策人员可以通过对有效数据的分析,了解公司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为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公司要认真做好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发挥员工档案材料的作用,为公司人力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 篇二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员工的档案均由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不能保管本人的档案。 第三条员工失踪或死亡后满三年,其档案应移交当地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第十二章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人事档案保管制度 二、□目的 三、第一,保守档案机密。现代企业竞争中,情报战是竞争的重要内容,而档案机密便是企 四、业机密 五、的一部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 六、第二,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 七、第三,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保管与利用是紧密相联的,科学有序的保管是高效利用档 八、案材料 九、的前提和保证。 十、□人事档案保管制度的基本内容 十一、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是对人事档案进行有效保管的关键。其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 十二、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 十三、(1)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首先对材料 十四、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十五、位置;再次,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十六、(2)检查核对制度。检查与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 十七、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 十八、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十九、等。 二十、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二十一、——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 二十二、——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 二十三、——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二十四、(3)转递制度。转递制度是关于档案转移投递的制度。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 二十五、原因 二十六、引起的,转递的大致程序如下: 二十七、①取出应转走的档案; 二十八、②在档案底账上注销; 二十九、③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 三十、④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 三十一、在转递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一般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交本人自带。另外,收档单位 三十二、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及时退回。 三十三、(4)保卫保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三十四、①对于较大的企业,一般要设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应齐备必要的存档设备。 三十五、②库房备有必要的防火、防潮器材。 三十六、③库房、档案柜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三十七、④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三十八、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严禁吸烟。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H Z D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2000-00-00发布 2000-00-00实施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发布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人事档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考察了解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为使人事档案的管理做到真实、完整、保密且日常进行动态管理,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组通字(1996)4号、《关于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通知》组通字(1996)2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的通知》组通字(1996)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是人事档案管理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保管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 (三)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登记干部人事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人事的情况。 (六)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内容及其分类: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充分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怡通集团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集团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集团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集团战略、方针、政策服务的,是选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怡通集团总部及其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 a、负责制订、修改和完善集团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等规范; b、负责本制度在各子公司实施执行的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 c、负责怡通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d、负责怡通集团各子公司、部门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e、负责对各子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 第五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义务是指导各子公司按本制度要求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程序、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第六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就是负责执行本制度,按其要求建立规范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管理企业管理部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内容 第七条:人事档案一式两套(原件由各子公司行政部保管、复印件由集团人事部统一管理),是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的有关材料构成,主要有如下几类: a、履历材料(包括个人的简历资料、学历、资格证等); b、考核、考察材料; c、奖励及处分材料; d、培训记录及外训协议等材料; e、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录用、任免、聘用、离职材料; f、其他可供企业用人参考的资料。 第四章、档案编号管理 第八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必须按照OA管理系统中的员工编号(即:工号)进行编号,每100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司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设专人集中统一管理。 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和归档要求 为了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地全面地反映个人全貌,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全公司员工的工作调配、岗位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具体收集归档范围如下: 1、录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录用和聘用审批表,如个人简历,应聘登记表,背景调查,录用审批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技能证书等证件复印件,体检表,离职证明等退职材料(上家单位),彩色照片,以及其它相关材料。

2、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收材料,员工手册阅读并签收同意材料,相关规章制度阅读并签收同意材料,劳动合同续签申请表,劳动合同续签审批材料以及其它劳动合同变更材料。 3、员工调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包括上报的考察材料),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绩效合同,绩效考核表等。 4、办理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的调整审批表、收入证明和解决待遇问题等审批材料。 5、出国出境人员登记表、审批表、总结表及在外表现情况的鉴定材料。 6、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 7、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 8、各种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交待及旁证材料、判决书。 9、管理人员审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个人结论的意见、审计材料;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10、员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11、高等教育、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员工进修、培训工作中形成的学生(学员)登记表、学习成绩登记表、毕业登记表,授于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材料。 12、体格检查中确诊有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确定残废等级的材料,职业病鉴定等材料。 13、员工出勤记录,各种休假申请及统计材料。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及规范

人事档案管理及规范
1.员工人事档案 新进人员人事档案资料包括六项: (1)应聘人员登记表(包括两张人员基本信息) (2)身份证复印件 (3)两张 1 寸彩照 (4)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寄至分公司) (5)劳动关系说明书 2.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 2.1 行政部负责管理(建立、接转、保存、整理)本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 2.2 行政部一般情况下在员工试用期满,办理员工档案转入事宜。 2.3 员工合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清单" 上签字,确认无 遗留问题; 2.4 查阅员工人事档案应经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并办理登记手续。 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 涂改、 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3.员工管理档案的管理 3.1“员工管理档案”是公司为每个员工建立的内部管理档案。包括该员工的有关招聘、录用、合同、考核、 薪资、福利、奖惩、培训等材料。建立此档案旨在方便内部管理; 3.2 员工管理档案自员工到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进公司时间归类。 (1)员工管理档案中保存应聘录用、劳动合同、薪酬福利(休假、医疗、工伤、教育培训等) 、奖惩、考核、 体检等所有材料的原件,行政人事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2)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归进员工人事档案的材料归入人事档案,员工管理档案封存; (3)员工管理档案中不应包含秘密内容,行政人事部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员工的管 理档案; (4)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更改管理档案内容;员工管理档案仅供公司内部使用。 4.档案的保密 4.1 严格遵守公司关于资料档案文印管理的各项制度,维护档案完整和安全,不向外人泄露档案秘密。 4.2 对重要的文件要设专柜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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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管理办法-word范文文档1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任务和人事档案干部 第五条人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集中纳入人力资源处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公司党委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六条人事档案室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事 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企业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接收、鉴

别、整理、保管、转递、提供利用公司各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第七条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与归档要求 第八条为了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地全面地反映个人全貌,人事档案室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全公司员工的工作调配、干部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具体收集归档范围见附件。? 第九条公司各级党委(总支)、各厂、各处室(科室)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由各单位党委(总支)的人事干事、组织干事负责收集各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材料必须在离公司前全部移交档案馆。 第十条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价值。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 章签字后方能归入人事档案。? 第十一条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审查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第十二条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对重点管理干部和组织部长的档案进行集中审核的通知》(组厅字〔**〕37号)、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107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临组通字[**]7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要求和全市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精神。现制定我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面覆盖、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要求,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为重点,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全县所有在职干部档案进行一次集中审核和专项清理,切实解决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缺失、管理不严、涂改造假等突出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管理规范严谨,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规范干部人事管理、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作用。 二、专项清理的范围这次专项清理的范围是全县所有在职干部,重点范围是乡科级以上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县乡科级干部档案以及组织部管理一般干部的档案;县人社局负责政府系统部门和全县科级以下干部档案清理和审核工作;教育局要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所管干部的档案专项清理工作。

三、专项清理的内容及要求 1、对于出生时间的确定,要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X〕41号)要求,未认定的,要进行认定;已认定的,要按照政策进行核实。认定和核实结果要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并签字确认。更改半年内的,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更改半年以上或跨年度的,报再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对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如组织认定结果与干部本人意见不一致,干部本人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组织认定结果的,以组织认定结果为准(必要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涂改严重无法辨认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到其原籍公安机关对户口原始底簿进行调查或通过调阅其直系近亲属的档案取证,必要时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 2、对于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要严格按照不同时期有关参加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认定,对个别因当时参军、参加工作时年龄较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要按当时政策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规范认定。严禁以当时入伍或参加工作时间不够法定年龄而将年龄填大等理由重新改回或改小年龄。 3、对于入党时间的确定,要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特殊情况按照中组部《党龄的计算方法》(中组部组织局1997年10月编印)进行认定。 4、对于学历学位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全省检查清理干部学历学位实施方案》(晋组通字〔201X〕4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对学历学位材料存有疑义的,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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