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施工单位对自然灾害预防措施

最新施工单位对自然灾害预防措施
最新施工单位对自然灾害预防措施

上海浦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度黄浦江上游堤防专项维修工程6标(红旗塘右岸)

上海浦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2年06月06日

施工单位对自然灾害采取的预防措施

1.目的

规范公司防范自然灾害的措施,减少自然灾害可能对顾客与公司造成的损失。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管各项目。

3.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公共预警信息的收集与发布

4.1.1 公司行政部负责收集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公司每位员工从公共传媒获得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等预警信息时,须第一时间通知公司行政部,行政部须对收集到的预警信息进行详细记录。

4.1.2公司行政部须对收集到的预警信息进行核实,经判断得知预警信息可能给公司和顾客造成影响时,应及时通过电话通知各项目监控中心或行政部,并通过公司邮件系统或发文等方式向公司全体通报,要求在半小时内通报完毕。

4.1.3各项目监控中心或行政部受理人应在《工作信息记录本》上登记信息来源、时间和内容,并将接收到的预警信息即时通知本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将信息传递给本部门全体职员。

4.1.4台风或暴雨预警信号时,行政部应每隔2小时查收一次最新信息,如有变化即时向各项目监控中心或行政部通报,直至预警信号解除。通报时须记录

各部门接受信息人的姓名,接受时间。

4.1.5台风暴雨来临后,公司行政部至少每半小时了解一次最新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如有变化即时向公司全体通报。

4.1.6当气象台发布“绿色台风信号”或“黄色暴雨信号”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尽快通过小区广播、电话、电子显示屏、网络(业主QQ群)、口头通知等有效形式将台风预警信息通知管理服务区域的顾客、施工单位等,提醒顾客及时将放置或悬挂在阳台、室外的各种物品收回到室内,关好门窗,随时关注台风预警信息,注意人身财产安全。提醒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设备设施、材料进行检查、加固。对发布的信息必须进行登记。

4.2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的组织

4.2.1 当气象台发布“绿色台风信号”或“黄色暴雨”信号,或灾害情况即将直接影响公司管理服务区域时,公司和各项目均启动应急预案,公司抗灾应急分队应巡视各部门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当预示可能发生险情时应亲临现场组织协助抢险工作。

4.2.2公司抗灾应急分队组织职能部门人员成立支援小组到各业务部门支援防灾抗灾工作。

4.2.3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到各项目抗灾现场指挥抗灾救援工作。

4.2.4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抗灾救援工作责任人,切实落实预防自然灾害的有效防范措施,并加强值班。部门主管以上人员须保持24小时开通手机,以便联系,及时指挥救援。

4.2.5应急分队启动运作期间,应急分队成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通畅,随时保持联络及接受调遣。

4.3台风、暴雨防范应急措施:

4.3.1组织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如沙袋、手电、防洪闸、潜水泵。

4.3.2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检查给排水、供配电等机电设备,切断霓虹灯及有危险的室外电源,停止室外工程作业。

4.3.3加固户外设施,如广告牌、路灯架及树木等;收回活动的公共设施,如公园椅、太阳伞、泳乐设施等;拆除临时设施。

4.3.4安排人员检查管理服务区域内房屋的门、窗、阳台、天台,对家里无人而门窗未关好的房间,应电话通知住户进行处理。

4.3.5安排人员检查、疏通沟、井、渠、管道、地漏是否畅通、排污设施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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