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表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表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表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2、简易注销适用类型中的“未开业”是指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无债权债务”是指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3、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的申请人声明由有关的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其他企业的申请人声明由全体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4、公告日期填写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发布公告的日期。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不需要填写该项内容。

5、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工商局《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名称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住所邮政编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注销原因□企业章程(协议、合同)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股东(投资人)决定或股东会(董事会、全体合伙人)决议解散。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未开业企业 □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未发生债权债务 □无债权债务企业 □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未发生债权债务 □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程序终结 对外投资清理情况□已清理完毕□无对外投资 分公司(分支机构) 注销登记情况 □已办理完毕□无分公司(分支机构) 申请人声明本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企业公章 年月日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三篇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三篇 篇一: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机构名称) □设立□变更□注销(□简易注销登记)□备案□撤销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 □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申请人自备文件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企业集团、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

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以及增、减、补、换营业执照、登记证、代表证和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请设立(开业)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企业集团申请人为集团母公司;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经营者,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参加经营的全体家庭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4、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其中申请公司注销登记或清算组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字,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集团申请人为集团母公司;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本社;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经营者,其中,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

分公司注销申请表doc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分公司名称 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场所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号 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号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设立 负责人申请执照副本 数量 个 分公司 经营范围 核算方式□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 □变更/备案 变更/备案项目原登记/备案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内容 □注销 注销原因□1.分公司被公司撤销。□2.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3.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4.其它原因: 清税情况□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申请分公司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年月日

负责人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财务负责人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联络员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分公司注销流程及所需文件清单

一、税务注销 a) 二、工商注销 三、银行基本账户注销 四、组织机构代码注销 五、社保账户、公积金账户注销 六、公章、财务章注销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2.申请条件。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 3.申请手续。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需要填制《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份,提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并附送以下材料(原件核实后退还申请人): 4.申请时限。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申报办理;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申报办理;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申报办理;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申报办理。 5.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30受理审批程序。 6.受理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审查。主管税务所审查纳税人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对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进行违法违章处理。 (3)注销清算。主管税务所对纳税人未办结的涉税事项进行清算,办结申报事项;结清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罚款;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有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移交稽查部门。 (4)收缴证件和资料。办理发票验旧、缴销手续;取消相关资格认定;对防伪税控纳税人取消防伪税控资格、交回防伪税控设备;收回税务登记证件。 (5)核准。核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在其报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在送达税务文书时,制作《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或者其他签收人签名或者盖章签收。

分公司注销证明范本

分公司注销证明范本敬告 1、申请人在填写本申请书前,可参考《企业注册分类指南》和《企业申请表格(文书)示范文本》,以上文件可到各注册大厅领取,。 2、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除签名须由本人签署外,其他内容可以打樱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晰、洁净,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申请企业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分公司名称:深圳市甲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南山经销部 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深圳市甲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盖章)刘某某(签字)申请日期: 2006 年 3 月 10 日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六年制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序号文件、证件名称提交情况 (有提交的打“√”) 1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本表)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在本表中填写) 4分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公司关于撤销分公司的决定;或者法院破产裁定或依法予以解散的文件;或者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文件;或者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说明:凡表中有“□”处,打“√”选择;表格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由企业填写) 被委托经办人 (或机构) 姓名(名称):汪某生 被委托经办人工作单位和职务:深圳市甲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南山经销部员工 委托事项:申请分公司注销登记 被委托经办人的权限: 1、提交申请材料;□ 2、领取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决定文件;□ 3、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4、修改申请文件:(以下两项只能任选一项,如同时选择两项则视为该两项授权无效) (1)不得修改申请材料中的任何内容;□ (2)可以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 委托期限至 2006 年5 月9 日。 委托人(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深圳市甲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刘某某(签字) 2006 年3月9日 经办人签名:汪某生身份证件号码:670412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46XXXX 说明: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如变更被委托经办人需另行提交委托书。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北京最新版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名称: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2015第二版)

郑重承诺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的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注: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资人签字) (清算人签字) 年月日 注:①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②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由所从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③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申请注销登记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经营单位申请注销登记的,应由所从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④个人独资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的,由投资人或清算人签字。

⑤合伙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的,由清算人签字。 注销登记申请表 注:①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在“注销原因”栏内注明“因未参加年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警示限制”。 ②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时需要海关等有关审批部门确认同意注销的,可单独提交有关部门的确认文件,或由审批部门在“外商投资企业相关审批部门盖章”一栏盖章确认。

③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设立的法人企业应由主办单位(主管部门)或清算组织在“主办单位(主管部门)或清算组织证明清理债权、债务情况及同意注销的意见”栏内盖章,并对债权债务清理、职工工资情况及税款是否结清的情况详细说明;其他企业无需填写此栏。 企业注销登记审核意见表 一次性告知记录

分公司注销登记表格及参考文书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4、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5、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说明: 1、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备案等,可登录“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相关表格。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及附表1“负责人信息”、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3“联络员信息”。其中,“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设立登记填写拟设立分公司名称及名称预先核准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其他登记填写分公司名称和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分公司申请变更/备案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提交拟任负责人信息(附表1“负责人信息”)。备案联络员的,应填写附表3“联络员信息”。“变更/备案”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6.“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7.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公司及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公司及分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分公司变更登记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分公司变更登记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根据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合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自治区、地级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本机关原登记分公司的变更登记。 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公司及分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城区分局负责实施。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分公司变更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

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 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登记事项的变更。 六、申请材料 依据: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详见《工商总局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65号)) ◆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简易注销委托授权书、申请书、承诺书

简易注销委托授权书、申请书、承诺书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已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因公司合并、分立未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的,“申请人声明”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表

编号: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表 分公司名称(盖章) 注册号 海南省洋浦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 4、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015068908.html,)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 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注:1、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 2、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申 请人为董事会的由全体董事签字。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选择“同意” 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分公司注销程序

分公司注销程序: 一.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托付代理人的证明》。 二.预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三.材料预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四.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托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托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托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托付事项、权限、托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托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缘故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公司登记治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治理条例 百科名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治理条例是为了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规范公司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的条例。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公布,依照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治理条例〉的决定》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 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 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 理 (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 他手续。 2、同意□ 不同意□ 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 不同意□ 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 不同意□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 不同意□ 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已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因公司合并、分立未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的,“申请人声明”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 公司注销,申请人为本公司,加盖本公司公章(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 2. 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3.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4.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范本)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分公司名称 负责人 申请注销登 记的 原因□1、分公司被公司撤销。 □2、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3、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4、其它原因: 注:注销原因在备选项的□上划“√”,选其它原因应具体注明。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公司盖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⑴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 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 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 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 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⑵

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书范本

范本一:分公司设立登记适用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贵州XX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91520000XXXXXXXX/52 0000XXXXXXX 分公司名称贵州XX贸易有限公司XX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分公司已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分公司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此处不填写。 营业场所 贵州省(市/自治区) XX 市(地区/盟/自治州) XX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XX 乡(民族乡/镇/街道) XX 村(路/社区) XX 号 生产经营地 贵州省(市/自治区) XX 市(地区/盟/自治州) XX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XX 乡(民族乡/镇/街道) XX 村(路/社区) XX 号 联系电话139XXXXXXXX、085X-XXXXXXXX 邮政编码55000X □设立 负责人李XX 申请执照副本 数量 1 个 分公司经营范围销售:XX、XXX、XX、XXXX、XXX、XXX、XXX。(注: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出主体公司经营范围) 核算方式□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 □变更/备案 变更/备案项目原登记/备案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内容 □注销 注销原因□1.分公司被公司撤销。□2.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3.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4.其它原因: 清税情况□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申请分公司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20XX年 XX 月 XX 日

分公司注销申请书范文3篇

分公司注销申请书范文3篇 分公司注销申请书范文3篇 引导语: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在现实生活中使用广泛,请注意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那么一般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的分公司注销申请书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现申请分公司注销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分公司名称:xxx 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申请日期:20xx年x月x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 ___公司法》和《中华人民 ___公司登记管理》等有关规定,现申请分公司注销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所引发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名称 分公司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印章) 年月日 XX工商局: 我分公司因经营决策问题和自已管理能力方面等原因,停止企业经营,故申请注销营业登记。现根据《中华人民 ___公司法》和《中华人民 ___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申请分公司注销登记,请予核准。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如有遗留问题,一切均有总公司承担。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

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分公司名称:xxx 分公司号:xxx 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分公司注销申请书范文3篇】相关文章: 1. 2. 3. 4.

分公司注销相关知识公司注销登记

◇分公司注销登记 (一)分公司注销登记:公司撤消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分公司及其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或分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二)分公司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表式(1)) 2.公司撤消分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 3.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表式(2))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全文>> ◇申请分公司注销登记 办事程序: (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全文>> ◇分公司注销手续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先结清所欠税款、滞纳金、罚款和各项基金费,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填写《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税务管理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对申请注销户的税费基金缴纳情况、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购领手册》、未使用完发票的缴销情况进行检查后,方可注销...全文>> ◇注销分公司流程及费用 一、分公司注销的具体流程 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如在于洪区登记的,请到于洪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的工商登记窗口办理。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咨询,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全文>>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机构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简易注销登记)□备案□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 □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_____________ 手续。 2、口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口同意□不同意修改申请人自备文件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 4、口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填写错误; 5、口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___ 年 _____ 月_____ 日至_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企业集团、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以及增、减、补、换营业执照、登记证、代表证和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请设立(开业)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企业集团申请人为集团母公司;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 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经营者,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参加经营的全体家庭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4、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其中申请公司注销登记或清算组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无需法定代 表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字,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集团申请人为 集团母公司;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 (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本社;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经营者,其中,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为参加经营的全体家庭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5、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签署;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后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签署。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V。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 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 办人的身份证件。 9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 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企业简易注销的有关规定和需提交的资料页

ZHANGJIAN作者: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 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1、合伙企业;2、、个人独资企业; 3、非公司企业法人。4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有哪些?未开业且未发生债权债务;1、、未开业且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2.无债权债务且未发生债权债务;、3、无债权债务且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4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5、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6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有哪些?、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1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3、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的企业,曾经被行政处罚过的企业; 4、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5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7、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8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申请书》;答: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2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 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1 / 7 、营业执照正、副本。4被吊销企业是否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答:不适用,属于曾经被行政处罚过的企业。企业在公告期满后需要在多少日内前来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申请?个自然日内前来申请简易注销。30答:一般情况下,企业需在公告期满后企业是否可以撤销简易注销公告?答:企业可在45个公告日(自然日)30个自然日(企业可在公告期满后的30个自然日内提交申请材料)内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超过75日未撤销的,企业不可再撤销公告。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在公告起始日起将显示企业正在进行简易注销的状态。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分公司注销流程及所需文件清单

一、税务注销 二、工商注销 三、银行基本账户注销 四、组织机构代码注销 五、社保账户、公积金账户注销 六、公章、财务章注销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2.申请条件。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 3.申请手续。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需要填制《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份,提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并附送以下材料(原件核实后退还申请人): 4.申请时限。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申报办理;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申报办理;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申报办理;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申报办理。 5.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30受理审批程序。 6.受理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审查。主管税务所审查纳税人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对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进行违法违章处理。 (3)注销清算。主管税务所对纳税人未办结的涉税事项进行清算,办结申报事项;结清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罚款;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有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移交稽查部门。 (4)收缴证件和资料。办理发票验旧、缴销手续;取消相关资格认定;对防伪税控纳税人取消防伪税控资格、交回防伪税控设备;收回税务登记证件。 (5)核准。核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在其报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在送达税务文书时,制作《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或者其他签收人签名或者盖章签收。 (三)分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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