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运行和维护规程

蓄电池运行和维护规程
蓄电池运行和维护规程

DL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

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

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

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3 名词术语

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

3.1初充电

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

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

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

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

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

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

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

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

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

C=Ift(Ah)

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

If_-恒定放电电流,A;

t -放电时间,h。

3.9核对性放电

在正常运行中的蓄电池组,为了检验其实际容量,将蓄电池组脱离运行,以规定的放电电流进行恒流放电,只要其中的一个单体蓄电池放到了规定的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按3.8条计算蓄电池组的实际容量.

3.10稳流精度

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电压±10%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20%~100%额定值的任一数

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电压±10%范围内变化,负荷电流在0

~100%额定值变化时,直

遥信功能、遥测功能、遥控功能的简称。

3.15均流及均流不平衡度

采用同型号同参数的高频开关电源模块整流器,以(N+1)或(N+2)多块并联方式运行,为使每一个模块都能均匀地承担总的负荷电流,称为均流。模块间负荷电流的差异,

设备或系统在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并不对环境中的任何事物产生不允许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3.17严酷等级

在抗扰性试验中规定的影响电磁量值。

3.18共模电压

在每一导体和所规定的参照点之间(往往是大地或机架)出现的相量电压的平均值。

3.19差模电压

在规定的一组有效导体中任意两导体之间的电压。

3.20蓄电池容量符号

C5-5h率额定容量,Ah;

C10_10h率额定容量,Ah。

3.21放电电流符号

I5-5h率放电电流,数值C5/5,A;

I10-10h率放电电流,数值C10/10,A。

4 基本要求

4.1 本规程的基本目的。

4.1.1 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有良好的运行状态,从而延长其使用年限;

4.1.2 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母线电压均在合格范围;

4.1.3 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蓄电池组有合格的放电容量;

4.1.4 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的供电可靠性;

4.1.5 保证蓄电池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

4.2 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的专职工程师,运行维护人员,局、厂科室、工区、分场等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均应熟悉和贯彻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并制定出本单位直流电源装置现场的运行及维护条例。

4.3 本规程适用于各发电厂和变电所使用的防酸隔爆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防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阀控蓄电池)及其各种类型的充电装置。

4.4 防酸蓄电池和大容量的阀控蓄电池应安装在专用蓄电池室内,容量较小的镉镍蓄电池(40Ah及以下)和阀控蓄电池(300Ah及以下)可安装在柜内,直流电源柜可布置在控制室内,也可布置在专用电源室内。

4.5 防酸蓄电池室的门应向外开,套间内有自来水、下水道和水池。

4.6 防酸蓄电池室附近应有存放硫酸、配件及调制电解液的专用工具的专用房间。若人口处套间较大,也可利用此房间。

4.7 防酸蓄电池室的墙壁、天花板、门、窗框、通风罩、通风管道内外侧、金属结构、支架及其他部分应涂上防酸漆;蓄电池室的地面应铺社耐酸砖。

4.8 防酸蓄电池室的窗户,应安装遮光玻璃或涂有带色油漆的玻璃,以免阳光直射在蓄电池上。

4.9 防酸蓄电池室的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并至少有一个接在事故照明母线上,开关、插座、熔断器应安装在蓄电池室外。室内照明线应采用耐酸绝缘导线。

4.10 防酸蓄电池室应安装抽风机,抽风量的大小与充电电流和电池个数成正比,由以

4.11 防酸蓄电池室若安装暖风设备,应设在蓄电池室外、经风道向室外送风。在室内只允许安装无接缝的或焊接无汽水门的暖气设备。取暖设备与蓄电池的距离应大于0.75m。蓄电池室应有下水道,地面要有0.5%的排水坡度,并应有泄水孔,污水应进行中和或稀释后排放。

4.12 蓄电池室的温度应经常保持在5℃~35℃之间,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4.13 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地区,蓄电池组应有抗震加固措施。

4.14 不同类型的蓄电池,不宜放在一个蓄电池室内.

4.15 防酸蓄电池的维护,宜备有下列仪表,用具,备品和资料:

a) 仪表:

测量电解液密度用的密度计;

测量电解液温度用的温度计;

测量蓄电池电压用的41/2数字万用表,室外用温度计.

测量直流电源中的自动装置,控制板等用的示波器,录波器,真空毫伏表等.

b) 用具:

充注电解液用的玻璃缸,漏斗,量杯,搪瓷盆,塑料桶,注射器,手电筒,耐酸手套,耐酸围裙,胶皮靴子等.

c) 备品:

化验合格的蒸馏水;

密度为1.40g/cm3稀硫酸;

中和硫酸用的碳酸氢钠;

防酸隔爆帽;

适当数量的备用蓄电池.

d) 资料:

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日志;

该蓄电池组制造厂家的技术资料,型式试验报告;

充电浮电装置的说明书和电气原理图;

自动装置,微机监控装置的使用说明书;

投运前三次充放电循环,蓄电池组端电压,单体电池电压的记录;运行中定期均衡充电,定期核对性放电的记录.

4.16 镉镍蓄电池维护检修时年需要的仪表、用具、备品和资料与铅酸蓄电池维护检修基本相同,只是备品中备用的是3%-5%硼酸溶液。碱性电解液的密度为(1.20±0.01)

g/cm3。4.17 蓄电池组的绝缘电阻:

a) 电压为220V的蓄电池组不小于200kΩ;

b) 电压为110V的蓄电池组不小于100kΩ;

c) 电压为48V的蓄电池组不小于50kΩ。

4.18 新安装的直流电源装置在投运前,应进行交接验收试验。

5 直流电源装置的基本参数、技术指标、交接验收、运行监视。

5.1 基本参数

5.1.1 额定输入交流电压:(380±10%)V、(220±10%)V、(50±2%)Hz

5.1.2 直流标称电压:220V、110V、48V。

5.1.3 充电装置额定直流输出电流分别为:5、10、15、20、30、40、50、60、80、100、160、200、250、

? ?? ???315、400A

5.1.4 蓄电池组选用额定容量为:10Ah-3000Ah

5.2 技术指标

5.2.1 直流母线绝缘电阴应不小于10MΩ;绝缘强度应受工频2Kv,耐压1min。

5.2.2 蓄电池组浮充电压稳定范围:稳定范围电压值为90%-130%(2V阀控式蓄电池为125%)直流标称电压。

5.2.3 蓄电池组充电电压调整范围

电压调整范围为90%-125%(2V铅酸式蓄电池);90%-130%(6V、12V阀控式蓄电池);90%-145%(镉镍蓄电池)直流标称电压。

5.2.4 恒流充电时,充电电流调整范围为(20%-100%)In。

5.2.5 恒压运行时,负荷电流调整范围为(0-100%)In。

5.2.6 恒流充电稳流精度范围

a)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2%-5%);

b) 相控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1%-2%);

c) 高频开关模块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0.5%-1%)。

5.2.7 恒压充电稳压精度范围

a)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1%-2%);

a) 相控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0.5%-1%);

c) 高频开关模块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0.1%-0.5%)。

5.2.8 直流母线纹波系数范围

a)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纹波系数应不大于2%;

b) 相控型充电装置,纹泚系数应不大于(1%-2%);

c) 高频开关模块充电装置,纹波系数应不大于(0.2%-0.5%)

5.2.9 噪声要求≤55dB(a),若装设有通风机时应不大于60dB(a)。

5.3 交接验收

直流电源装置,当安装完毕后,应做投运前的交接验收试验,运行接收单位应派人参加试验,所试项目应达到技术要求后才能投入试运行,在72h试运行中若一切正常,接收单位方可签字接收。交接验收试验及要求如下。

5.3.1 绝缘监察及信号报警试验

a) 直流电源装置在空载运行时,额定电压为220V,ET 25kΩ电阻;额定电压为110V,用7KΩ电阻;额定电压为48V,用1.7kΩ电阻。分别使直流母线接地,应发出声光报警。

b) 直流母线电压低于或高于整定值时,应发出低压或过压信号及声光报警。

c) 充电装置的输出电流为额定电流的105%-110%时,应具有限流保护功能。

d) 若装有微机型绝缘监察仪的直流电源装置,任何一支路的绝缘状态或接地都能监测、显示和报警。

e) 远方信号的显示、监测及报警应正常。

5.3.2 耐压及绝缘试验

a) 在做耐压试验之前,应将电子仪表、自动装置从直流母线上脱离开,用工频

2kV,对直流母线及各支路,耐压1min,应不闪络、不击穿。

b) 直流电源装置的直流母线及各支路,用10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10MΩ。

5.3.3 蓄电池组容量试验

不同的蓄电池组种类具有不同的充电率和放电率。

a) 防酸蓄电池组的恒流充电电流及恒流放电电流均为I10,其中一个单体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到1.8V时,应停止放电。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容量值的100%,此组蓄电池为不合格。]

b) 镉镍蓄电组容量试验。

镉镍蓄电池组的恒流充电电流和恒流放电电流均为I5,其中一个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到1V,应停止放电。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容量值的100%,此组蓄电池为不合格。

b) 阀控蓄电池组容量试验

阀控蓄电池组的恒流限压充电电流和恒流放电电流均为I10,额定电压为2V的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1.8V;额定电压为6V的组合式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5.25V;额定电压为12V的组合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10.5V。只要其中一个蓄电池放到了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容量值的100%,此组蓄电池为不合格。

d) 防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在充放电后,应测电解液的密度并符合技术要求。

5.3.7 直流母线连续供电试验

交流电源突然中断,直流母线应连续供电,电压波动不应大于额定电压的10%

5.3.8 微机控制自动转换程序试验

a) 阀控蓄电池的充电程序(恒流→恒压→浮充):

根据蓄电池不同种类,确定不同的充电率进行恒流充电,蓄电池组端电压达到某一定值时,微机将控制充电装置自动转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逐渐减小到某一整定值时,微机将控制充电装置自动转为浮充电运行。

b) 阀控蓄电池的补充充电程序:

微机将按所定的时间(1个月或者3个月),控制充电装置自动地进行恒流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并进入正常运行,始终保证蓄电池组具有额定容量。交流电源中断,蓄电池组将无时间间断地向直流母线供电,交流电源恢复送电时,充电装置将进行恒流充电,再进入恒压充电和浮充电,并转入正常运行。

c)"三遥"功能

控制中心通过遥信、遥测、遥控接口(RS485、422、232),去了解和控制动议变电所中正在运行的直流电源的装置。

遥信内空:直流母线电压过高或过低信号、直流母线接地信号,充电装置故障等信号。

遥测内容:直流母线电压及电流值、电池组电压值,充电电流值等参数。

遥控内容:直流电源装置的开机、停机、充电装置的切换。

5.3.9 验收单位应取得资料

a) 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出厂试验报告、装箱清单、自动装置说明书、蓄电池充电记录及曲线;

b) 蓄电池组在投运前交接试验及各项参数测试报告;

c) 电气原理接线图和二次接线图;

d) 双方签字的交接验收报告。

5.4 运行监视

5.4.1 绝缘状态监视

运行中的直流母线对地绝缘电阴值应不小于10MΩ。值班员每天应检查正母线和负母线对地的绝缘值。若有接地现象,应立即寻找和处理。

5.4.2 电压及电流监视

值班员对运行中的直流电源装置,主要监视交流输入电压值、充电装置输出的电压值和电流值,蓄电池组电压值、直流母线电压值、浮充电流值及绝缘电压值等是否正常。

5.4.3 信号报警监视

值班员每日应对直流电源装置上的各种信号灯、声响报警装置进行检查。

5.4.4 自动装置监视

a) 检查自动调压装置是否工作正常,若不正常,启动手动调压装置,退出自动调压装置,通知检修人员调试修复,

b) 检查微机监控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若不正常应退出运行,通知检修人员调试修复。微机监控器退出运行后,直流电源装置仍能正常工作,运行参数由值班员进行调整。

6 蓄电池运行及维护

6.1 防酸蓄电池组的运行及维护

6.1.1 防酸蓄电池组的运行方式及监视

a) 防酸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均以浮充方式运行,浮充电压值一般控制为

(2.15~2.17)V×N(N为电池个数)。GFD防酸蓄电池组浮充电压值可控制到2.23V×N。

b) 防酸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主要监视端电压值、每只单体蓄电池的电压值、蓄电池液面的高度、电解液的比重、蓄电池内部的温度、蓄电池室的温度、浮充电流值的大小。

6.1.2 防酸蓄电池组的充电方式

a) 初充电

按制造厂家的使用说明书进行初充电。

b) 浮充电

防酸蓄电池组完成初充电后,以浮充电的方式投入正常运行,浮充电流的大小,根据具体使用说明书的数据整定,使蓄电池组保持额定容量。

c) 均衡充电

防酸蓄电池组在长期浮充电运行中,个别蓄电池落后,电解液密度下降,电压偏低,采用均衡充电方法,可使蓄电池消除硫化恢复到良好的运行状态。

均衡充电的程序:先用I10电流对蓄电池组进行恒流充电,当蓄电池端电压上升到(2.30~2.33)V×N,将自动或手动转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减小到0.1I10时,可认为蓄电池组已被充满容量,并自动或手动转为浮充电方式运行。

6.1.3 核对性放电

长期浮充电方式运行的防酸蓄电池,极板表面将逐渐生产硫酸铅结晶体(一般称之为"硫化"),堵极板的微孔,阻碍电解液的渗透,从而增大了蓄电池的内电阻,降低了极板中活性物质的作用,蓄电池容量大为下降。核对性放电,可使蓄电池得到活化,容量得到恢复,使用寿命延长,确保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运行。

核对性放电程序如下:

a) 一组防酸蓄电池

发电厂或变电所只有一组蓄电池组,不能退出运行,也不能作全核对性放电,只允许用I10电流

放出其额定容量的50%,在放电过程中,单体蓄电池电压还不能低于是1.9V。放电后,应立即用I10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在蓄电池组电压达到(2.30~2.33)V×N时转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下降到此为止0.1I10电流时,应转为浮充电运行,反复几次上述放电充电方式后,可认为蓄电池组得到了活化,容量得到了恢复。

b) 两组防酸蓄电池

发电厂或变电所,若具有两组蓄电池,则一组运行,另一组断开负荷,进行全核对性放电。放电电流为I10恒流。当单体电压为终止电压1.8V时,停止放电,放电过程中,记下蓄电池组的端电压,每个蓄电池端电压,电解液密度。若蓄电池组第一次核对性放电,就放出了额定容量,不再放电,充满容量后便可投入运行。若放充三次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可判此组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并安排更换。

c) 防酸蓄电池核对性放电周期

新安装或大修中更换过电解液的防酸蓄电池组,第1年,每6个月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运行1年以后的防酸电池组,1~2年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

6.1.4 运行维护

a) 对防酸蓄电池组,值班员每日应进行巡视,主要检查每只蓄电池的液面高度,看有无漏液,若面低于下线,应补充蒸馏水,调整电解液的比重在合格范围内。

b) 防酸蓄电池单体电压和电解液的比重的测量,发电厂两周测量一次,变电所每月测量一次,按录表填好测量记录,并记下环境温度。

c) 个别落后的防酸蓄电池,应通过均衡充电方法进行处理,不允许长时间保留在蓄电池组中运行若处理无效,应更换。

6.1.5 防酸蓄电池故障及处理

a) 防酸蓄电池内部极板短路或断路,应更换蓄电池。

c) 长期浮充电运行中的防酸蓄电池,极板表面逐渐产生白色的硫酸铅结晶体,通常称之为"硫化";理方法:将蓄电池组退出运行,先用I10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当单体电压上升为2.5V时,停充0.5h,再用0.5I10电流充电至冒大气时后,又停0.5h后再继续充电,直到电解液沸腾,单体电压上升到(2.7~2.8)V停止充电(1~2)h后,用I10电流进行恒流放电,当单体蓄电池电压下降至于1.8V时,终止放电,并静置(1~2)h,再用上述充电程序进行充电和放电,反复几次,极板白斑状的硫酸铅结晶体将消失,蓄电池容量将得到恢复。

c) 防酸蓄电池底部沉淀物过多,用吸管除沉淀物,并补充配制的标准电解液。

d) 防酸蓄电池极板弯曲,龟裂或肿胀,若容量达不到80%以上,此蓄电池应更换。在运行中防止电解液的温度超过35℃。

e) 防酸蓄电池绝缘降低,当绝缘电阻值低于现场规定值时,将会发出接地信号,正对地或负对地均测到泄漏电压。处理方法:对蓄电池外壳和支架采用酒精清擦,改善蓄电池室外的通风条件,降低温度,绝缘将会提高。

f) 防酸蓄电池容量下降,更换电解液,用反复充电法,可使蓄电池的容量得到恢复。若进行了三次电放电,其容量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上,此组蓄电池应更换。

g) 防酸蓄电池在日常维护还应做到以下各点:蓄电池必须保持经常清洁,定期擦除蓄电池外部上的酸痕迹和灰尘,注意电解液面高度、不能让极板和隔板露出液面,导线的连接必须安全可靠,长期备用搁置的蓄电池,应每月进行一次补充充电。

6.2.1 镉镍蓄电池组的运行方式及监视

a) 镉镍蓄电池主要分为两大类:高倍率镉镍蓄电池,瞬间放电电流是蓄电池额定容量的倍;中倍率镉镍蓄电池瞬间放电电流是蓄电池额定容量的1~3倍。

b) 镉镍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以浮充方式运行,高倍率镉镍蓄电池浮充电压值宜取(1.36~1.39V×N\均衡充电压宜取(1.47~1.48)V×N;中倍率镉镍蓄电池浮充电压值宜取(1.42~1.45)V×N\均衡充电压宜取(1.52~1.55)v×N,浮充电流值宜取(2~5)mA×Ah.

c) 镉镍蓄电池组在运行中,主要监视端电压值,浮充电流值,每只单体蓄电池的电压值勤、蓄池液面高度、是否爬碱、电解液的比重,蓄电池内电解液的温度、运行环境温度等。

6.2.2 镉镍蓄电池组的充电制度

a)正常充电

用I5恒流对镉镍蓄电池进行的充电。(蓄电池电压值逐渐上升到最高而稳定时,可认为蓄电池充满了容量,一般需要(5~7)h。

b)快速充电

用2.5I5恒流对镉镍蓄电池充电2h

c)浮充充电

在长期运行中,按浮充电压值进行的充电。

d)不管采用何种充电方式,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35℃。

6.2.3 镉镍蓄电池组的放电制度

a)正常放电

用I5恒流连续放电,当蓄电池组的端电压下降至1V×N时(其中一只镉镍蓄电池电压下降到0.9V时),停止放电,放电时间若大于5h,说明该蓄电池组具有额定容量。

b)事故放电

交流电源中断,二次负荷及事故照明负荷全由镉镍蓄电池组供电。若供电时间较长,蓄电池组端电压下降到1.1V×N时,应自动或手动切断镉镍蓄电池组的供电,以免因过放使蓄电池组容量亏损过大,对恢复送电造成困难。

6.2.4 镉镍蓄电池组的核对性放电

核对性放电程序:

a)一组镉镍蓄电池

发电厂或变电所中只有一组镉镍蓄电池,不能退出运行,不能作全核对性放电,只允许用I5电流放出额定容量的50%,在放电过程中,每隔0.5h记录蓄电池组端电压值,若蓄电池组端电压值下降到 1.17V×N,应停止放电,并及时用I5电流充电。反复2~3次,蓄电池组额定容量可以得到恢复。若胡备用蓄电池组作为临时借用,此组镉镍蓄电池就可作全核对性放电。

b)两组镉镍蓄电池

发电厂或变电所中若有两组镉镍蓄电池,可先对其中一组蓄电池进行全核对性放电。用I5恒流放电,终止电压为1V×N,在放电过程中每隔0.5h记录蓄电组端电压值,每隔1h时,测一下每个镉镍蓄电池的电压值,若放充三次均达不到蓄电额定容量的80%以上,可认为此组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并安排更换。

c)镉镍蓄电组核对性放电周期

镉镍蓄电池组以长期浮充电运行中,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核对性的容量试验。

a) 镉镍蓄电池液面低

每一个镉镍蓄电池,在侧面都有电解液高度的上下刻线、在浮充电运行中、液面高度应保持在中线,液面偏低的,应注入纯蒸馏水,使电整组电池液面保持一致。每三年更换一电解液。

b) 镉镍蓄电池"爬碱"

维护办法是将蓄电池组外壳上的正负极柱头的"爬碱"擦干净,或者更换为不会产生爬碱的新型大本镉镍蓄电池。

c) 镉镍蓄电池民容量下降,放电电压低

维护办法是更换电解液,更换无法修复的电池组,用I5电流进行5h恒流充电后,将充电电流减到0.5 I5电流,继续过充电(3-4)h,停止充电(1-2)h后,用I5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再进行上述方法充电和放电,反复3-5次,电池组容量将得到恢复。

6.3 阀控蓄电池组的运行及维护

a) 阀控蓄电池分类

日前主要分贫液式和胶体式两类。

b) 运行方式及监视

阀控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以浮充电方式运行,浮充电压值宜控制为(2.23-2.28)V×N,在运行中主要监视蓄电池组的端电压值,浮离电流以值,每只蓄电池的电压值、蓄电池组及直流母线的对地电阴值和绝缘状态。

a) 恒流限压充电

采用I10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上升到(2.30-2.35)V×N限压值时,自动或手动转为恒压充电。

b) 恒压充电

在(2.30-2.35)V×N的恒压充电下,I10充电电流逐渐减小,当充电电流减小至0.1I10电流时,充电装置的倒计时开始起动,当整定的倒计时结束时,充电装置将自动或手动地转为正常的浮充电运行,浮充电压值宜控制为(2.23-2.28)V×N。

c) 补充充电

为了弥补运行中因浮充电流调整不当造成了欠充,补偿阀控蓄电池民自放电和爬电漏电所造成蓄电池容量的亏损,根据需要设定时间(一般为3个月)充电装置将自动地或手动进行一次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过程,使蓄电池组随时具有满容量,确保运行安全可靠。

6.3.3 阀控蓄电池的核对性放电

长期使用限压限流的浮充电运行方式或只限压不限流的运行方式,无法判断阀控蓄电池的现有容量,内部是滞答水或干裂。只有通过核对性放电,才能找出蓄电池存在的问题。

a) 一组阀控蓄电池

发电厂或变电所中吸有一组电池,不能退出运行、也不能作全核对性放电、只能用I10电流以恒流放出额定容量的50%,在放电过程中,蓄电池组端电压不得低于2V×N。放电后应立即用I10电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反复放充(2-3)次,蓄电池组容量可得到恢复,蓄电池存在的缺陷也能找出和处理。若有备用阀控蓄电池组作临时代用,该组阀控蓄电池可作全核对性放电。

b) 两组蓄电池

发电厂或变电所中若具有两组阀控蓄电池组,可先对其中一组阀控蓄电池组进行全核对性放电,用I10电流恒流放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下降到1.8V×N时,停止放电,隔(1-2)h后,再用I10电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反复2-3次,蓄电

池组存在的问题也能查出,容量也能得到恢复。若经过3次全核对性放充电,蓄电池组空量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上,可认为此组阀控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应安排更换。

c) 阀控蓄电池核对性放电周期

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阀控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以后每隔2-3年进行一次全核对性试验,运行了6年以后的阀控蓄电池,应每年作一次全核对性放电试验。

6.3.4 阀控蓄电池的运行维护

a) 阀控蓄电池组的运行中电压偏差值及放电终止电压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b) 在巡视中应检查蓄电池的单体电压值,连接片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壳体有无渗漏和变形,极柆与安全阀周围是否有酸雾溢出,绝缘电阴是否下降,蓄电池熳度是否过高等。

c) 备用搁置的阀控蓄电池,每3个月进行一次补充充电。

d) 阀控蓄电池的温度补偿系数受环境温度影响,基准温度为25℃时,每下降1℃,单体2V阀控蓄电池浮充电压值应提高(3-5)mV。

e)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应定期对阀控蓄电池组作外壳清洁工作。

6.3.5 阀控蓄电池的故障及外理

a) 阀控蓄电池壳体异常

造成的原因有:充电电流过高,充电电压超过了2.4V×N,内部有短路局部放电、温升超标、阀控失灵。处理方法:减小充电电流以后,降低充电电压,检查安全阀体是否堵死。

b) 运行中浮充电压正常,但一放电,电压很快下降到终止电压值,原因是蓄电池内部失水干涸、电解物质变质。处理方法是更换蓄电池。

7 充电装置的运行及维护

7.1 充电装置基本参数及功能

7.1.1 充电装置分类

a)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

b) 相控型充电装置

c) 高频开关电源型充电装置

7.1.2 充电装置的基本参数

a) 交流输入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

交流额定电压为(380±10%)V,(220±10%)V,额定频率(50±2%)Hz。

b) 直流标称电压:

220V、110V、48V

c) 直流输出额定电流:

5、10、15、20、30、40、50、60、80、100、160、200、250、315、400A。

7.1.3 充电装置的精度、纹波因数、效率、噪声和均流不平衡度、运行控制值

见表2:

表2 充电装置的精度、纹波因数、效率、噪声和均流不平衡

限流及短路保护

当直流输出电流超出设定的限流值时,应具有限流功能,限流值整定范围为直流输出额定值的50%-105%。当母线或出线支路上发生短路时,应具有短路保护功能,短路电流整定值为额定电流的115%

7.1.5 抗干扰能力

高频开关电源型充电装置应具有三级振荡波和一级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的能力。

7.1.6 谐波要求

充电装置在运行中,返回交流输入端的各次谐波电流含有率,应不大于基波电流的30%。

7.1.7 充电装置的保护及声光报警功能

充电装置应具有过流、过压、欠压、绝缘监察、交流失压、交流缺相等保护及声光报警功能。继电保护整定值见表3。

7.1.8 充电装置各元件极限温升值

见表4

7.2.1充电装置的运行监视

a) 运行参数监视

运行人员及专职维护人员,每天应对充电装置进行如下检:三相交流电压是否平衡或缺相,运行噪声有无异常,各保护信号是否正常,交流输入电压值、直流输出电压值、直流输出电流值等各表计显示是否正确,正对地和负对地的绝缘状态是否良好。

b) 运行操作

交流电源中断,蓄电池组将不间断地供出直流荷,若无自动调压装置,应进行手动调压,确保母线电压的稳定,交流电源恢复送电中,应立即手动启动或自动启动充电装置,对蓄电池组进行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正常运行)。若充电装置内部故障跳闸,应及时起动备用充电装置代堬故障充电装置,并及时调整好运行参数。

c) 维护检修

运行维护人员每月应对充电装置作一次清洁除尘工作。大修作绝缘试验前,应将电子元件的控制板及硅整流元件断开或短接后,才能作绝缘和碉压试验。若控制板工作不正常、应停机取下,换上备用板,充电装置,调整好运行参数,投入正常运行。

8 直流电源装置中微机监控器的功能及运行维护

8.1 微机监控器的功能

8.1.1 监视功能

a) 监视三相交流输入电压值和是否缺相;

b) 监视直流母线的电压值是否正常;

c) 蓄电池进线,充电进线和浮充电的电流是否正常。

8.1.2 自诊断和显示功能

a) 微机监控器能诊断内部的电路故障和不正常的运行状态,并能发出声光报警;

b) 微机监控器能控制显示器,显示各种参数,通过整定输入键,可以整定或修改

各种运行参数。

8.1.2 控制功能

a) 自动充电功能

微机监控器能控制充电装置自动进行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正常运行)

b) 定期充电功能

根据整定时间,微机监控器将控制充电装置定期自动地对蓄电池组进行均衡充电,确保蓄电池组随时具有额定的容量。

c) "三遥"功能

远方调度中心,通过"三遥"接口,能控制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方式。

d) 抗干扰功能

8.2 微机监控器的运行及维护

8.2.1 运行中的操作和监视

微机监控器是根据直流电源装置中蓄电池民组的端电压值,充电装置的交流输入电压值,直流输出电流值和电太值等数据来进行控制的,运行人员可通过微机的键盘或按钮来整定和修改运行参数。在运行现场的直流柜上有微机监控器的液晶示板或荧光屏,一切运行中的参数都能监视和进行控制,远方调度中心,通?quot;三遥"接口,在显示屏上同样能监视,通过键盘作同样能控制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方式。

8.2.2 运行及维护

c) 微机监控器直流电源装置一量投入运行,只有通过显示按钮业检查各项参数,若均正常,就不能随意动改整参数。

d) 微机监控器若在运行中控制不灵,可重新修改程序和重新整定,若都达不到需要的运行方式,就启动手动操作,调整到需要的运行方式,并将微机监控器退出运行,交专业人员检查修复后再投入运行。

电池返修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917 电池返修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规程范本 编号:YTO-FS-PD917 2 / 2 电池返修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上班时应穿戴好工作服、防护眼镜和手套。 2在敲打电池壳盖时,应注意物体飞出方向人员和物品的安全,以防伤人害物。 3如两人取极板时应互相配合协作,以防脱钩和极板壳盖压脚。 4焊极组时应遵守焊组工安全操作规程。 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检查电源接线、夹头等有否松动完好,拖线长度不超过6米,不跨越通道。并注意缓慢切割,切屑飞出方向严禁站人,防止切割壳体时飞出碎体伤人。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叉车蓄电池连接和充电安全操作规程

叉车蓄电池连接和充电安全操作规程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叉车蓄电池的连接和充电~保障在作业过程中人员以及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现用型号的叉车蓄电池充电机, 2. 操作规范 2.1 本充电机仅用于牵引式蓄电池~即液态铅酸蓄电池,PzS,充电~可选择带AEM系统, 2.2 蓄电池的连接和充电 2.2.1 连接不当会有爆炸的危险~连接前请核对蓄电池型号和充电机编号。 2.2.2 充电时会产生爆炸性气体~请打开蓄电池和叉车盖子~再进行充电。 2.2.3 禁止在充电机附近吸烟~对蓄电池操作时~请远离明火和火花。 2.2.4 连接充电机和蓄电池插头,充电机延时8秒钟后自动启动。LED指示灯“ON”亮~LCD显示当前充电电流。按下“INFO”按钮~可以显示另外实时信息:蓄电池电压、充电实时数、充电时间。 2.2.6 根据实际应用和环境情况~必须定时监控充电过程。 2.2.7 充电机电 路板上的微处理器会时刻监视充电过程~并计算总的充电安时数~以决定在正确的时间终止充电。 2.2.8 当蓄电池完全充满后~充电机会自动停止充电。LED指示灯“100%”亮 ~LCD显示“charge end”,充电结束,。 2.2.9 充电结束后~如果蓄电池仍然与充电机保持连接~蓄电池会定时得 到维护充电和均衡充电。 2.2.10 充电机每隔8小时自动启动8分钟~用于给蓄电池自动维护。LCD显示“refresh charge”,恢复充电,~LED提示灯“100%”和“ON”同时亮。

2.2.11 自动均衡充电会在下列三种情况下自动启动~均衡充电持续约2小时 ~LCD显示“equalizing”(均衡): a.在正常充电开始后20小时蓄电池与充电机仍然保持连接, b.在最近15次充电中没有启动过, c.有5次充电没有到达放气点电压。 2.2.12 手动均衡充电可以在充电过程中按“ ”键启动。均衡充电在到达100% 后1小时自动启动。LCD显示“manu equalize”(手动均衡)~LED指示灯“100%” 和“AL”亮。 3(手动均衡充电导致过量充电的危险性 3.1 不可每天使用手动均衡充电~否则会导致蓄电池过充电~缩短蓄电池寿命, 3.2 以下时机可使用手动均衡充电功能, a.叉车,蓄电池,日常使用频繁的~没机会按受均衡充电维护时~可 每星期启动一次手动均衡充电, b.在天气寒冷或者使用时间较长以及因使用不正确所导致的蓄电池容 量下降~可以每星期启动一次手动均衡充电, 3.3 因使用时间过长或者使用不当引起蓄电池严重硫化、容量下降较多的情况下~请联系设备主管~并向厂家咨询使用脱硫充电功能。切勿自行操作。 4. 显示/STOP按钮 4.1 LED指示灯“ON” 蓄电池充电中~LCD显示当前充电电流 LED指示灯“80%” 到达放气点电压~LCD显示当前充电电流 LED指示灯“100%” 充电结束~LCD显示charge end LED指示灯“Fault” 错误~LCD显示当前错误描述和错误代码

移动通信基站用蓄电池使用标准规范设计及其日常维护注意事项

基站用固定型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 使用规范及日常维护注意事项 一、蓄电电池的存放 铅酸蓄电池在存放期间都有自放电的过程,若不及时对电池补充电,自放电的结果将直接导致电池内部pbSO4的大量积累,pbSO4晶体存在着特别容易结晶的化学现象,即pbSO4晶体的大量积累导致电池回充电困难,电池容量下降,寿命缩短。因此电池不易长期存放。存放中的注意事项: 1、自放电受温度的影响较大,见下表自放电在温度及存放时间的影响下电池的剩余容量。 2、存放一段时间后,通过开路电压可以近似得出电池的剩余容量。

3、蓄电池长期放置需提高电压进行补充电,方式如下: 2V系列电池的补充电方式: 12V系列电池的补充电方式: 根据以上情况得出,电池不易长期储存。若储存应保证温度在25℃以下、通风、干燥的环境,同时按上表给定的电压、电流、时限做好电池的回充电工作。 二、蓄电电池的安装 1.电池连接前应先用细丝钢刷将端子刷至出现金属光泽, 以将连接件电阻降至最低。(消除金属表面的氧化层) 2.电池均荷电出厂,安装过程中谨防短路。 3.电池组电压较高,安装过程中应使用绝缘工具防止电击。

4.电池组连接完毕后,应检测电池系统电压及电池的正、 负极摆放是否正确,防止安装反极。 5.电池组不要求马上开通,避免与负载相连造成电池组放 电,严重过放电可导致电池报废。 6.电池组连接完毕后,检测连接件是否紧固,防止虚接。 (电池使用过程中大电流充放电易产生打火现象,严重 可导致火灾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7.电池必须同容量、同一时期生产的电池并联使用。 三、蓄电池参数设置

四、蓄电电池的充电 1.充电方式采用恒压限流式。(用户一次性设定充电过程中无 需进行全程监管,防止其他方式的充电方法造成电池过充 电,例如:恒流式充电) 2.2V单体电池浮充电压设置为2.23V/单体·25℃,总电压为 2.23V×n。12V单体电池浮充电压设置为1 3.44V/单 体·25℃,总电压为13.44V×n。 3.电池初始充电电流≤0.2C10A。 4.浮充使用时电池无需均衡充电。 5.循环使用时充电电压2V-GFM(Z)型电池2.35V/单体·25℃ 电流最大为0.2C10A,12V-GFM(C)型电池电压为14.10V/ 单体·25℃电流最大为0.2C10A。(电池使用环境恶劣,例 如偏远地区市电不好,电池经常充放电或放电之后不能及 时回充也可以采用这种方法充电)

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充放电试验规程

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充放电试验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通则规定了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的充放电试验内容、要求和周期。 1.2 本通则适用于现场维护人员对蓄电池的充放电试验。 1.3 下列人员应通晓本规程 领导人员:生产副总、生产部门经理(主任)、副经理(副主任、经理助理)、专职技术人员。 生产人员:值长、运行值班员、维护班人员。 2 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日常要求 2.1 蓄电池应每半月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并记录整组电压和各个标示电池电压。 2.2 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核对充放电周期 新安装后的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充放电试验,以后每隔2年进行一次核对性充放电试验,运行了6年以后的阀控蓄电池,应每年做一次核对性充放电试验。 3 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充放电项目 3.1 检查电池表面是否完好无鼓胀变形,电池连接的接触良好,极柱的连接表面无腐蚀。 3.2 准备好充放电工器具,记录表格及开工资料。 3.3 确定电池充放电时间和要求放出容量预测值。充足电后进入放电,放电10小时单体终止电压1.90V,最低不能低于1.80V。 3.4 在充放电过程中每隔2小时记录一次单体电压,总电压,充放电电流。并检查电池发热,充电装置运行情况。 3.5 充放电工作结束后应进行数据分析,对电池的电压有不正常下降,容量不足的电池应单独进行充电或更换处理。 4 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充放电技术要求. 4.1 蓄电池应处在清洁、阴凉及干燥的远离热源和可能产生火花的地方,室温应保持在16℃~32℃的范围内。 4.2 蓄电池室内应通风良好,同时排出的气流不得立即回到电池室内,以防室内的氢气含量超过4%而有爆炸的危险。 4.3 蓄电池不能过电流或过电压充电,亦不能过放电,每次放电完后,应及时充电,需充电的时间在10小时以上。

铅酸蓄电池的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铅酸蓄电池的安全操作规 程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铅酸蓄电池的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对蓄电池进行任何的操作前必须保证将车辆停好,并 使之处于安全位置。 1 维护人员 蓄电池的充电、维修、更换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人员 来操作。在准备操作之前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包括操作 手册、补给准备以及充电要求。 2 防火保护措施 在操作蓄电池时,现场严禁吸烟和明火。储存蓄电池 及充电时必须远离易燃物品,最少应保持2米以上的距 离,放置蓄电池的场所必须通风良好并配有消防设施。 3 蓄电池的维护 1) 每个单元电池上的螺母须保持干燥、清洁,每个接

线端和电缆线端须拧紧并用刷子涂上干净的油脂,以防止腐蚀。蓄电池裸露的接线端和接线柱必须用一个防滑的绝缘盖来盖住。 2) 每两个单元电池的电缆线应接触良好。检查每个极柱的螺母是否松动或滑牙,一旦出现,必须拧紧。 3) 保持蓄电池表面的清洁与干燥。充电完成后,应用棉线纱或刷子将溅出的酸迹擦干净,必要时可用潮湿的毛巾擦干净。 4) 蓄电池应避免过充电和过放电,同时快速充电和充电不足也应当禁止。否则有可能影响蓄电池的寿命。 5) 导电物体禁止放在蓄电池上面(包括金属的工具),否则有可能引起电池短路,甚至爆炸。 6) 禁止任何有害的液态或固态的物质溅到蓄电池表面。当使用密度计或温度计时,其表面应干净,不许有任何杂质。7) 放完电的蓄电池应及时充电,拖延时间可

蓄电池充放电作业指导书资料

受控 Q/JD 受控编号:D / 21 版本号:A 版0号 嘉兴电力局企业标准 Q/JD403067—2003 2003-06-25发布2003-07-01实施 嘉兴电力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职责和权限 (1) 3.1工作负责人职责 (1) 3.2工作班成员职责 (1) 4 人员技能和劳动组织 (1) 5 工作程序 (1) 5.1工作准备 (1) 5.1.1指定工作负责人 (1) 5.1.2了解设备情况 (2) 5.1.3准备工具和测量设备。 (2) 5.2履行开工手续 (2) 5.2.1危险源、危险点预控 (2) 5.2.2环境因素预控 (2) 5.2.3交代安全措施 (2) 5.3作业流程图 (2) 6 作业内容及要求 (3) 6.1静态放电 (3) 6.2注意事项 (4) 7 记录 (4) 8 修订记录 (4) 附录A (5)

前言 根据ISO 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第7.5.1条和OHSAS 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中第4.4.6条、ISO 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中第4.4.6条的要求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旨在指导嘉兴电力局蓄电池充放电作业的工作程序,确保蓄电池充放电操作正确和试验结果准确。 本标准的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嘉兴电力局贯标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修试工区 本标准的管理归口单位:生技处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章寿松、沈一辛 本标准的主要审核人:言伟、韩中杰 本标准的批准人:朱维政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资料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 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 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 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3 名词术语 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3.1初充电 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 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 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 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 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 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 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 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 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 C=Ift(Ah) 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 If_-恒定放电电流,A; t -放电时间,h。 3.9核对性放电 在正常运行中的蓄电池组,为了检验其实际容量,将蓄电池组脱离运行,以规定的放电电

蓄电池充电操作规程上.docx

蓄电池充电操作规程 1.充电前的准备工作: 1.1.起动用蓄电池有时由于蓄电池大量放电、或长期存放导致电池亏电,因此应定期从设 备上拆下蓄电池,在充电间对蓄电池进行补充充电。补充充电一般每个月进行一次, 以提高其使用可靠性,延长使用寿命。进入冬天时最好进行一次补充充电。 1.2.充电前应先用万用电表测量电池的电压并进行记录,以便根据各电池的亏电情况确定充电 方案。 1.3.检查交流电源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电源应为220V, 50Hz 交流电。 1.4.先接蓄电池,将充电机“ +”极接至蓄电池“ +”极,充电机“ -”极接至蓄电池“—”极 接线柱上,注意防止负载短路。 1.5.选择充电电压。若充电电池为12V,则电压选择档应旋转到12V档,若充电电池为24V,则 电压选择档应旋转到 24V 档,不得选错,否则将损坏充电机或蓄电池。 2.充电操作: 2.1. 初充电、补充充电常采用恒流充电(恒流充电是在一定的时间段始终以一定 不变的电流对电池进行充电,其优点是充电比较完全,但是后期电流几乎全部被消耗在水的分解和热的发生上)。补充充电电流为(如60Ah蓄电池用 6A),充电时间为 3~ 5 h,或根据存放时间长短确定充电时间。 2.2.维护充电常采用恒压充电(恒压充电是始终以一定不变的电压对电池进行 充电,其优点是气体产生很少,耗水量小,存在充电不完全的缺点。单体电压通常设定在~(12 V电池为~ V,6 V电池为~ V),直到充足电为止)。 2.3.将充电机电流选择档位调至最低档位。 2.4.确保红、黑夹没有接触才可以通电,否则会造成短路并损坏机器; 2.5.充电采用二步充电法: 2.5.1.即第一步采用充电至12 V电池为~V,6 V电池为~V时。转入第二步充电,第二 步充电采用至充电结束。 2.5.2.接通220V电源,逐档调节充电电流,至最大充电电流,进行第一步充电。 即:对于 12V,54Ah 电池其充电电流为 =, 对于 12V,150Ah 电池其充电电流为 =15A 2.5. 3.当电池电压达到~时,转入第二步充电,第二步充电最大电流为。 即对于 12V,54Ah 电池其充电电流为 =,

蓄电池运行和维护规程

DL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 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 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 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3 名词术语 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 3.1初充电 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 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 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 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 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 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 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 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 C=Ift(Ah) 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 If_-恒定放电电流,A; t -放电时间,h。

铅酸蓄电池维护和保养

铅酸蓄电池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知识 一、蓄电池使用环境 推荐环境温度范围,AGM电池:充电10~+30℃,放电10~+40℃,储存-10~+35℃; 胶体电池:充电5~+30℃,放电5~+40℃,储存-10~35℃; 附近无明火、火花、热源等; 避开热源和阳光直射的场所; 避开潮湿、可能浸水场所,地下或水下使用需采购我司特殊结构电池; 避开完全密闭场所。 二、蓄电池的安装及使用 1、开箱及检查 搬运: 禁止在端子部位受力,防止端子损伤和密封部位裂开; 避免蓄电池倒置、遭受摔掷或冲击; 绝对避免使用钢绳等金属线类,防止蓄电池短路。 检查:包装箱、蓄电池外观——无损伤; 2、安装前注意事项 电池成组使用时建议先给电池配组,量取开路电压相同或相近的电池为一组,建议电压相差0.01V/单体为一个等级; 串联超过450V的安装时电池底部需垫上绝缘胶垫; 检查电池无异常后,将其安装在指定地点(例如电池房); 如将电池安放在电池房,应尽可能将其放在电池房最低处; 避免将电池安装在靠近热源(如变压器)的地方; 因为电池贮存时可能产生易燃气体,安装时应避免靠近产生火花的装置(如保险丝); 连接前,擦亮电池端子,使其呈现金属光亮; 小心导电材料短接蓄电池正负端子。 多个电池一起使用时,首先保证电池间连接正确,再将电池与充电器或负载连接。在这种情况下,电池正极应与充电器或负载的正极连接,负极与负极连接。如果电池与充电器连接不正确,充电器会被损坏,一定要注意不要连接错误。切记连接正确。 3、安装及接线 将金属安装工具(如扳手)用绝缘胶带包裹,进行绝缘处理; 先进行蓄电池之间的连接,然后再将蓄电池组与充电器或负载连接; 多组电池并联时,遵循先串联后并联的接线方式; 为保证较好的散热条件,各列蓄电池间距需保持20mm以上; 连接后,在蓄电池极柱表面敷涂适量防锈剂(如凡士林); 蓄电池安装完毕,测量电池组总电压无误后,方可加载上电。 4、蓄电池的使用 4.1补充电 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由于自放电电池会损失部分容量,使用前请补充电; 如果使用过程中暂时停放不用,请定期进行补充电。

电瓶叉车充电安全操作规程

电瓶叉车充电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公司电瓶叉车数量多,充电较频繁,为搞好充电时的安全管理,防止充电时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 适应于公司电瓶叉车充电时的安全管理 三、细则 1、一般安全要求 1.1、充电房安全设计符合要求,防曝设施要健全,通风设施要良好,防止氧气、氢气输出超量,引起火灾。 1.2、充电房及周围禁止吸烟,严禁从事明火作业,如确实有需求,需停止充电作业2天以上并对充电设施转移方可作业。 1.3、做到充电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电压、电流、电液比重温度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充电房须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且完好可用。 1.5、充电房周围禁止堆放易燃、可燃物质,需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且确保有适当的间距。 1.6、充电结束后,应先关闭电源,再去掉电瓶夹子。 1.7、充电机操作者应具体到专人,不经领导同意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2、充电作业规程 2.1作业前 2.1.1应检查电源的接零(地)装置,必须牢固可靠,导线、仪表、开关等正常完好。 2.1.2必须穿戴好耐酸个体防护用品,戴好防护眼镜,及规定的其它防护用品。 2.2作业中 2.2.1充电前,应检查电瓶有无破裂或漏出电解液,确认无问题后,再开始充电,充电或检查电瓶时严禁将金属工具等物件放在电瓶上,以防电瓶短路而引起爆炸。 2.2.2充电使用的导电夹子必须夹紧,以免松动发生火花;连接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防止短路。 2.2.3充电时的电压、电流不允许超过工艺规定值,电解液的温度超过45℃时应暂停充电。 2.2.4充电时应按顺序操纵各开关,不得颠倒、调整供给的电压、电流,不得超负荷。 2.2.5充电场所严禁烟火,并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食品;充电过程要加强通风,及时排出有害气体。 2.2.6电瓶充电后,必须经过1-2小时方可将电瓶盖子盖好,以防气体将电瓶爆破。 2.2.7向电瓶内装电解液时,工作人员需戴防护用具,须小心谨慎,防止满液或溅出。 2.2.8废硫酸必须妥善处理,做好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禁止任意倒入下水道,而造成污染。 2.2.9充电结束应放好电线,切断电源,冲洗电瓶,并复查导线接头位置,防止错接引起燃烧。

阀控蓄电池维护规程说明

铅酸阀控蓄电池使用与维护规范说明 前言 阀控蓄电池的维护,是蓄电池投入实际应用后的必要工作。合理的维护可大幅度提高蓄电池工作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说明: 蓄电池的合理使用,可以大幅度延长蓄电池使用寿命。合理使用的基础条件是对蓄电池的原理和特性熟悉,同时对使用条件的动态因素也要熟悉。这两项条件同时具备,才能对蓄电池制造厂提出合理的质量改进要求,并在使用中把蓄电池的使用价值充分发挥出来。现在许多用户对蓄电池认识较浅,所以制定的本行业使用标准中,错误的条款长期得不到修正,造成资源、能源的大量浪费。为了改变这一状况,现制定这个标准,向社会公布。蓄电池协会有责任帮助蓄电池用户修订原有标准中的错误,希望电池用户相应。 本规程主要用于多单节组成的阀控蓄电池组的维护。 说明: 电池成组以后,就有电池组内容量均衡性问题,容量均衡性标准合理了,就为使用蓄电池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条件,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就延长了。如何检测、控制、修复容量的均衡性,涉及到标准、专用设备,技术环境等方面的问题。 本规程也适用于阀控电池、防酸隔爆和开口电池。其控制原理,也适合于锂电池、镍氢电池、锌空气电池。 说明: 这个规程,是基于化学电源蓄电池的固有规律提出来的。因此它可以移植到其他类型的电池上,有着广泛的指导意义。

1范围 为了合理使用阀控电池,现制定“阀控电池在线容量维护”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铅酸阀控电池,在成组使用蓄电池的场合,都可采用本规程维护。 说明: 阀控蓄电池,曾一度被误称为“免维护”电池,虽然现在已经取消了这个词,但在许多行业引发的错误做法却难以改正。如通信行业在使用阀控电池后,就取消了邮电学院和邮电大学蓄电池这门课程,使现在的50岁以下的电源技术人员,基本没有蓄电池知识。在通信行业内的电源使用经验交流会中的论文,都有明显的概念性错误,所以就没有对错误规程的纠正能力。 该标准可用于铁路机车车辆、通信基站、电动汽车、煤矿蓄电池机车、UPS 电源等范围。 说明: 在上述几个行业,使用电池数量大且集中,在使用标准中,都有一些错误,甚至把错误当作经典实施多年。 如电动汽车上,由于购买汽车者不相信蓄电池的使用寿命,销售者也拿不出可信服的材料,证明使用成本低于燃油车,所以采用锂电池的电动汽车销售阻力很大。把本标准的人工维护理念注入蓄电池管理系统BMS,进行电池分档使用,就能大幅度降低电池使用成本,为电动汽车打开市场化大门添加强有力的动力。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蓄电池用水技术标准 2,2阀控蓄电池标准 说明:

电池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473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电池的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正式样本

电池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操作规程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电池属高度易爆危险物品,电池液是腐蚀液体,易污染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及注意事项: 一、电池的使用: ?严禁私自拆卸电池或放电,禁止烘烤电池。 ?使用现场如发现有电压低,电量不足,保险烧坏等问题时,请将电池发回公司,由公司联络供应厂家修理。 ?无论是新电池还是使用完了的电池,严禁将其正负极短路。 ?如发现电池漏液,要立即将电池与人和仪器隔

离。 ?如发现电池的接头,十芯自锁接头或D型15针接头有损坏时,禁止私自拆换,请将电池接头用绝缘胶布包好,发回公司,由公司联络供应厂家修理。 ?电池使用现场请做好使用记录,认真填写《GMWD仪器电池测试单》。 二、电池的检测: ?检查时要轻拿轻放,并保护好电池接头,不能损坏接头,也不能让接头的各针短路。 ?注意确认电池接头是否完好,十芯自锁接头和D型15针接头不能有损坏或断针现象,电池上下接头不能有松动,电池的扶正环是否完好,“o”圈是否完好。 ?将电池与测试盒接通,用万用表检测电池的导

铅酸蓄电池充电安全操作规程

铅酸蓄电池充电安全操作规程 1.充电前的准备工作: 1.1.工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橡胶手套,系橡胶围裙,穿胶鞋。 1.2.提前做好中和溶液(碳酸钠溶液),以防电解液灼伤时使用。 1.3.由于蓄电池大量放电、或长期存放导致电池亏电,因此应定期从设备上拆 下蓄电池,在充电间对蓄电池进行补充充电。补充充电一般每个月进行一次,以提高其使用可靠性,延长使用寿命。进入冬天时最好进行一次补充充电。 1.4.充电前应先用万用电表测量电池的电压并进行记录,以便根据各电池的亏 电情况确定充电方案。 1.5.检查交流电源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电源应为220V,50Hz交流电。 1.6.先接蓄电池,将充电机“+”极接至蓄电池“+”极,充电机“-”极接至 蓄电池“—”极接线柱上,注意防止负载短路。 1.7.选择充电电压。若充电电池为12V,则电压选择档应旋转到12V档,若充电 电池为24V,则电压选择档应旋转到24V档,不得选错,否则将损坏充电机或蓄电池。 2.充电操作: 2.1.初充电、补充充电常采用恒流充电(恒流充电是在一定的时间段始 终以一定不变的电流对电池进行充电,其优点是充电比较完全,但是后期电流几乎全部被消耗在水的分解和热的发生上)。补充充电电流为0.1C20A(如60Ah蓄电池用6A),充电时间为3~5 h,或根据存放时间长短确定充电时间。 2.2.维护充电常采用恒压充电(恒压充电是始终以一定不变的电压对电 池进行充电,其优点是气体产生很少,耗水量小,存在充电不完全的缺点。单体电压通常设定在2.3~2.4V(12 V电池为13.8~14.4 V,6 V电池为 6.9~ 7.2 V),直到充足电为止)。 2.3.将充电机电流选择档位调至最低档位。 2.4.确保红、黑夹没有接触才可以通电,否则会造成短路并损坏机器; 2.5.充电采用二步充电法:

蓄电池运行规程

蓄电池运行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规程的基本目的是: 1.保证发电厂、变电所蓄电池设备(包括充电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从而延长其使用年限; 2.保证发电厂、变电所直流母线经常保持合格的电压和蓄电池的放电容量; 3.保证蓄电池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 第2条发电厂、变电所蓄电池和充电设备的维护人员、发电厂主控制室的电气值班人员和局、厂科室(或工区),分场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均须熟悉和贯彻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完成第1条所述的目的。 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各发电厂和变电所使用的固定式铅蓄电池(酸性蓄电池)及其充电设备。 第4条固定式的蓄电池组应安装在专用的蓄电池室内,电压为24~48伏的蓄电池组可以安装在通风的柜子内。酸性蓄电池和碱性蓄电池不得设置在同一室内。 第5条蓄电池室的入口应有一小套间,套间的门都向外开。 第6条蓄电池室附近应有存放硫酸、隔板及为调制电解液用的备品的专用房间(或利用套间)。 第7条蓄电池室的墙壁、天花板、门、窗框、通风罩、通风管道内侧、金属结构、支架及其他部分皆应涂以防酸漆。 蓄电池室的地面应耐酸(用磁礴、沥青或其他耐酸材料均可)。 第8条蓄电池室的窗户上应安装毛玻璃或涂有带色油漆的玻璃,以免阳光直射在电池上。 第9条蓄电池室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并至少应有一灯接在事故照明母线上。开关、插座及保险器应装置于蓄电室外,照明线应用耐酸的绝缘导线。 第10条蓄电池室应安设抽风机,其空气的需要量可由于式决定: 式中: I充电--最大充电电流; n--蓄电池组的电池个数。

要同时自室内上部和下部抽气,如果棚顶被大梁分成数个格子,则每个格子的气体都要能被抽出。 第11条通风系统应有独立的排气管,不可将通风道引至烟道中或导入建筑物总通风系统中,进风口应装设空气过滤设备。 第12条蓄电池室的取暖设备应装设在蓄电池室外,经风道向室内送入热风。在室内只允许安装无接缝的或者捍接的并且无汽水门的暖气设备。 如果采用电炉时,应采取措施对产生火花部分加以密闭,并在充电时停用。 取暖设备与蓄电池的距离不应小于750毫米。 第13条蓄电池室附近应有上下水道。蓄电池室地面应有适当的坡度以便于排水。 第14条蓄电池室应经常保持适当的温度(10~30℃),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在没有取暖设备地区,如在设计蓄电池容量时,已考虑了允许的降低容量。则最低温度可以低于 +10℃,但不得低于0℃。 第15条为了便于运行人员通行,蓄电池室内应有走道,若在走道两侧均装有蓄电池时,则走道宽度应在1米以上,若只一侧装有蓄电池时,则走道宽度应在0.8米以上。 蓄电池导电部分间的距离,当其二部分间的正常电压(非充电时)超过65伏但不大于250伏时,不应小于0.8米,电压超过250伏时,则不应小于1米。 第16条相邻裸导线间(指由蓄电池引出的母线),以及导线与建筑物或与其他接地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毫米。 母线支持点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米。绝缘子、绝缘子附属品及母线连接器等,无论在电气上和机械上,都应能耐住酸蒸气的长期侵蚀。 裸导线在支持瓶上固定时,绑线应采用铜线(铜裸导线时)或镀锌铁线(铁裸导线时)。 裸导线的支架不需要接地。 第17条蓄电池室应经常保持清洁。 第18条蓄电池室应备有下列仪表、用具、备品和资料; 1.仪表: 测量电解液比重用的比重表 测量电解液温度用的温度表 测量蓄电池电压用的直流电压表(0~3伏) 2.用具: 充注电解液的玻璃缸和漏斗

电瓶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驾驶叉车,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检查叉车用油、泄漏、变形、松动情况,否则会缩短其寿命,甚至叉车事故发生。检查蓄电池时严禁火花 3.严禁带人行驶、高速行驶,严禁酒后驾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和闲谈;不准行驶途中手机通话。 4.车辆使用前,应严格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应调整好座椅位置,便于手脚操作。 5、运行前要检查刹车系统有效性和电池电量是否充足,如发现缺陷就在运行前处理完善后再操作;打开电源前,切勿踩下加速踏板或操作操纵杆、方向开关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6、搬运货物时不允许用单个货叉运转货物,也不允许用货叉尖端去挑起货物,必须是货叉的全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地放在货叉上。 7、叉车操作要平稳、准确,禁止急刹车,急转弯平稳起步,转向前一定要先减速,正常行驶速度不要过快,平稳制动停车

8、严禁货叉上站人、载人运行。 9、对于尺寸较大的货物要小心搬运,不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的货物 10、定期检查蓄电池电解液,禁止使用明火照明来检查电池电解液 11、电源电量不足时(叉车电压表指示低于40V),禁止继续载货使用,此时应该空车驶到充电机位置给叉车充电。 12、充电时,先断开叉车工作系统与电池的连接,再将电池与充电机连接,再连接充电机与电源插座,开启充电机。 13、通常情况下,智能型充电机无需要人工干预,非智能充电机,则可以人工调整充电机输出电压与电流值,通常电压输出值比电池标称电压高10%即可,输出电流应该设定为电池额定容量的1/10左右。(我车间所用电瓶额定容量为 580Ah/5hr额定电压48V;充电机输出电压为65V、电流55A) 叉车各项安全要求 (一)、检查车辆 1.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及电池电压等。 2.检查液压、刹车系统是否漏油。 3.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

电瓶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电瓶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485-12 电瓶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瓶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电瓶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 2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1电瓶充电工属于特种作业电工人员,应执行GB 5306-8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标准》持证上岗。 2.2电瓶充电工必须掌握本作业范围内的电气安全知识和触电急救方法。 2.3作业前 2.3.1应检查电源的接零(地)装置,必须牢固可靠,导线、仪表、开关等正常完好。 2.3.2必须穿戴好耐酸个体防护用品,戴好防护眼镜,及规定的其它防护用品。

2.4作业中 2.4.1充电前,应检查电瓶有无破裂或漏出电解液,确认无问题后,再开始充电,充电或检查电瓶时严禁将金属工具等物件放在电瓶上,以防电瓶短路而引起爆炸。 2.4.2充电使用的导电夹子必须夹紧,以免松动发生火花;连接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防止短路。 2.4.3充电时的电压、电流不允许超过工艺规定值,电解液的温度超过45℃时应暂停充电。 2.4.4充电时应按顺序操纵各开关,不得颠倒、调整供给的电压、电流,不得超负荷。 2.4.5充电场所严禁烟火,并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食品;充电过程要加强通风,及时排出有害气体。 2.4.6电瓶充电后,必须经过1-2小时方可将电瓶盖子盖好,以防气体将电瓶爆破。 2.4.7配制稀硫酸溶液时,应将硫酸缓慢倒入蒸馏水中,严禁将蒸馏水倒入硫酸中。

蓄电池的维护

蓄电池使用和维护 指南 美国ALBERCORP  阿尔伯科技有限公司  WWW.ALBER.COM.CN

内部资料仅供参考

目 录    一1 二 电池室的设计 验收及储存2 五3 六3 七4 八4 附录16 附录28 附录39 附录415 附录5 测试和更换方法

一 也是系统可靠性最薄弱的环节 只有重要系统才配备蓄电池后备电源系统 好象没问题一旦需要蓄电池供电 那将会造成重大损失所以维护 二 首先要正确地选择蓄电池 好的循环特性 有些蓄电池具有较 在挑选电池时(附录2)中简要地指出了市场上最常用蓄电池间性能上的差异 * 湿式蓄电池的可靠性要高于VRLA电池 * 如果是出于对空间的考虑而使用VRLA电池而且应计划在3-4年(进口的5-6)间对其进行更换 可考虑使用铅 蓄电池规格在IEEE Std.485中有相应的说明,用户在确定了系统的循环寿命后,便可以很容易地选定蓄电池的规格在选择适合使用蓄电池的过程中 1ê1D?μ?3??ü?ú?¤?úμ?×?μí???è?·?3?D?y3£1¤×÷ K d – 设计余量因素 3ê1D?μ?3??ü1??ú×??üμ?ê1ó?êù?ü 电池室的设计 电池室的布局及环境在设计时要考虑到以下几点 高温会缩短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度环境中 62 FD?μ?3?òa?eê§′ó??10%的容量

因此最高与最低的温度差应小于5 F否则会使电池单体的浮充电压不稳定 电池室内必须留有过道如果没有留出这个通道有的UPS的机柜被塞得很满确实很不应该 怎样才能做到经常性的测量蓄电池内阻 人们就会对这种做法感到害怕了  安全方面要考虑的问题包括???àó?1¤??oí??ò???μ?°ú·? 2?òa2éó???óúá?2?μ?μ?3??ü 验收及储存 用户必须按照正确的程序验收和储存蓄电池以下是三个最重要的步骤  在蓄电池交货后以便用户能对迅速掌握损坏或部件缺失的情况不仅会加重损失如果湿式电池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电解液流失会导致这部分的极板因硫化作用而永久损坏才可进行安装进行充电 然后作完整容量测试蓄电池验收才算完毕蓄电池必须再充满电测其内阻如果内阻值都在平均值的+5%3?1y???ù?μ5%的蓄电池最好要求供应商更换 * 储存处应凉爽干燥 * 如果必须充电ó??§?12????ü????DDéy?13?μ? è?1?D?μ?3?μ?′¢′??ú????环境中 在现实当中在前几年 却没有人对蓄电池可以储存多久这个问题做跟踪了解有许多的蓄电池因储存得太久而不能使用因此没有人知道有关站点内的情况

电池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电池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电池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电池属高度易爆危险物品,电池液是腐蚀液体,易污 染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及注意事项: 一、电池的使用: ?严禁私自拆卸电池或放电,禁止烘烤电池。 ?使用现场如发现有电压低,电量不足,保险烧坏等问 题时,请将电池发回公司,由公司联络供应厂家修理。 ?无论是新电池还是使用完了的电池,严禁将其正负极 短路。 ?如发现电池漏液,要立即将电池与人和仪器隔离。 ?如发现电池的接头,十芯自锁接头或D型15针接头 有损坏时,禁止私自拆换,请将电池接头用绝缘胶布包

好,发回公司,由公司联络供应厂家修理。 ?电池使用现场请做好使用记录,认真填写《GMWD 仪器电池测试单》。 二、电池的检测: ?检查时要轻拿轻放,并保护好电池接头,不能损坏接头,也不能让接头的各针短路。 ?注意确认电池接头是否完好,十芯自锁接头和D型15针接头不能有损坏或断针现象,电池上下接头不能有松动,电池的扶正环是否完好,“o”圈是否完好。 ?将电池与测试盒接通,用万用表检测电池的导通情况以及电池的电压和加载电流是否在要求的范围内。 ?将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区分放置,并做好标识。合格品按照正常程序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根据领导签字确认结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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