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2016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2016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2016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方案

2016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根据省、忻州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16年5月25日—6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有效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社会危害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主动识别和抵制非法集资,营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氛围,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为全市创造良好的经济金融发展环境。

(一)明确方向、突出重点。普及金融理财知识和金融新业态知识,树立科学合理的财务规划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总结分析案例特征、作案手法等方式进行风险提示,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理念。一是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等特定

人群开展重点宣传,倡议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以任何形式组织、参与、支持非法集资活动,用实际言行做远离非法集资的表率。二是实现金融领域全覆盖,深入辖内金融机构进行集中宣传,开展从业人员自律宣传和风险警示教育,提高金融机构合规守纪和风险防范意识。

(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现场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加快推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建设,探索利用新型媒体阵地,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活动,真正让社会公众了解非法集资的特点、手段、危害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政策法律规定,真正让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主动抵制和举报非法集资。

(三)上下联动,多方配合。本次宣教活动由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组组织领导,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处非办”)牵头组织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紧密配合,市、乡、村三级联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分工

此次宣传活动由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组领导,市金融办牵头承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各金融机构、新闻媒体紧密配合,整体联动。此次宣传月活动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作为辖内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安排部署,制定宣传方案,具体组织落实,报告进展情况。

市金融办承担宣传教育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宣传工作,协调市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提供宣传资料样本。

各成员单位负责协调所属领域内各机构参与宣传教育活动。

三、主要活动安排

此次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从2016年5月25日开始,6月25日结束。

(一)在市主流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设立专版、专刊、在线访谈、系列报道等形式,通过案例讲解、以案说法、法律释疑等形式,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及其识别方法。县级宣传具体为:

1、《xx时报》:专版刊登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案例等。(由市“处非办”提供资料,市新闻办负责刊登)

2、市广播电视台:在广播电台、电视节目黄金时段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飞播宣传资料相关内容。要求每天不少于5次,原则上要求每晚黄金时段滚动播放不

少于2次。(由市“处非办”提供资料,市广播电视台负责播放)

(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内村委会、广场健身中心等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栏、设立咨询点、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发放宣传手册、传单,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进行现场宣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三)电信xx分公司、移动xx分公司、联通xx分公司:向广大市民、公众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公益短信,要求覆盖全市手机用户。(市“处非办”提供内容,电信xx分公司、移动xx分公司、联通xx分公司负责实施)(四)城区、社区、街道、单位、出租、公交等电子屏幕和车载播放设备上发布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口号、公益广告片等。(市“处非办”提供内容,各街道办事处、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

(五)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由市教育科技局将宣传页分发于市直幼儿园及中小学校。(市“处非办”提供内容,市教育科技局负责落实)

(六)各金融机构、典当行、投资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定于6月10日,在各自营业网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采取张贴宣传广告,发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宣传手册、宣传资料,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在营业场所悬挂或电子屏幕中滚动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市银监办负责银行业机构宣传,市经信局负责典当行宣传,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各类投资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宣传,市金融办负责小贷公司宣传)(七)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加强领域内法制宣传教育,剖析典型案例,警示犯罪风险,正面引导舆论,做好相关利益诉求人员的教育疏导、政策引导、矛盾化解和人员稳定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一定要站在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从保护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高度重视并开展这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教活动。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加强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到乡、乡到村层层落实责任。落实部门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人。牵头单位和具体联系人于5月25日前报市政府金融办。

(三)加大力度,扎实开展。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组的统一安排,扎实开展宣教活动。针对特定群体,进行重点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明确告知公众:“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理念,切实营造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舆论氛围,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认真、细致、深入、有效。

(四)把握导向,注重效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这次宣教活动。在宣教活动中要牢牢把握舆论正向引导的主动权,努力扩大新闻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要突出宣教活动重点,以形式多样、灵活生动的方式,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社会公众自觉远离和防范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要有效整合和使用好宣传教育资源,注重宣传效果,必须保证多种宣教方式覆盖到所有金融领域,努力扩大宣教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确保宣教活动取得实效。

(五)上下联动,加强督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此次宣教活动,并落实到辖区内村委(社区),同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上下联动。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组负责将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在宣传教育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总结(附实证材料)于6月28日前报送市政府金融办。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附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参考标语

附件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参考标语

1.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2.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3.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4.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5.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6.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7.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8.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

9.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10.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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