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取清洁提单保函的法律问题分析

换取清洁提单保函的法律问题分析
换取清洁提单保函的法律问题分析

换取清洁提单保函的法律问题分析

【摘要】为换取清洁提单而出具保函是海运保函中的一种,因其对提单的流通有一定的润滑剂作用,人们称其为“贸易和航运的润滑剂”。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其定义入手,分析换取清洁提单保函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力。

【关键词】清洁提单法律性质法律效力

为换取清洁提单而出具保函的做法在海运实务中相当普遍,它对于消除承托双方因批注提单的争执产生的僵局,缩短托运人同承运人对货物表面状况批注的争议时间,避免因此产生的损失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这是为换取清洁提单而出具保函的做法能够长期存在的原因。正确合理的运用保函,对于缓解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消除因此产生的困境,可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凭保函换取清洁提单,毕竟是承托运双方妥协的结果,它可能使得一些应当批注的事项没有批注,隐瞒了货物的真实情况,对信赖提单的第三人构成欺骗。如果出具保函就可以轻易换取清洁提单,会使提单的可靠性大大降低,扰乱了贸易和航运的正常秩序。并一定程度上为海运欺诈提供了可乘之机。海运保函的存在又对提单制度产生着严重的威胁,因此凭保函换取清洁提单的行为的合法性受到质疑。保函的有效性在法律上是有疑问的,但其在海运事务中又起到一定的作用,使得保函处于一个矛盾的地位。为此学术界对其法律效力进行了多年的争议,各国以及国际商会对此也试图做出规定来加以限制,但囿于本身的缺陷及所具有的双重作用,

立法上有很大的困难。本文即是一个初学者所做的一点努力。文章试图通过对前人思想、见解的总结和归纳,阐述为换取清洁提单的保函的几个法律问题。

一、定义及法律性质

换取清洁提单的保函作为海运保函的一种,从形成上来看,完全是国际海运实践作用的结果。我们知道,提单是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已接受货物和货物已装船的货物收据,同时也是承运人在目的港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正面没有关于货物状况批注的,称为清洁提单。货物状况是指提单所记载货物的主要标志、外表状况,货物的包数、件数、数量和体积。承运人签发了清洁提单就意味着承运人已按提单上所记载的状况受到了货物。至于货物内容如何,承运人无须负责。提单清洁与否,对海上货物运输和他的承运人、托运人,托运人以外的其他人意义重大。如果收到清洁提单,托运人以外的其他人可以推定:承运人接受并装船的货物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在目的港必须向收货人交付这样完整的货物,否则必须向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承运人在装货港接受的货物外表有瑕疵,承运人都要在提单上加批注,使其成为不清洁提单,以防对收货人承担责任。但对托运人而言,不清洁提单意味着他不能顺利结汇。所以,即使货物表面状况确实有瑕疵,托运人都要坚持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一般托运人宁愿以出具保函的方式换取清洁提单。

在换取清洁提单的保函出现的最初阶段,所涉及的主体往往只有两个,即托运人和承运人,由托运人为了换取清洁提单而向承运人出具。但是随着国际航运业和国际贸易的发展,在实践中,承运人逐渐发现,仅由托运人自己为自己的货物担保似乎并不足已达到保证损失赔偿的目的。因此,第三人应托运人的请求而同托运人一起向承运人开具保函。第三人通常都是信誉卓著的企业或银行等。据此,本文认为,换取清洁提单保函应该定义为:托运人为了换取清洁提单而单独或和第三人共同向承运人出具的,声明由其承担因承运人签发该提单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协议。

基于对换取清洁提单保函的定义,我们可以把这种保函视为一种合同。首先,从定义的角度来看,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换取清洁提单的保函,托运人或托运人和第三人作为一方与承运人基于各自的意思表示而达成一项的民事协议,符合合同的基本概念。其次,在构成要件上,合同的构成一般须具备以下要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换取清洁提单的保函主要权利义务的规定一般而言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承运人一方自愿在托运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提供清洁提单,而另一方当事人为了贸易合同所要求的清洁提单,也是自愿提供这种保证的。程序上,提供方向承运人出具书面文件,请求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可视为要约,承运人同意请求,并签发符合要求的清洁提单视为承诺。这样,经过邀约和

承诺,合同成立。

至于具体而言是何种合同,即是“赔偿损失的协议”,还是“担保合同”,则是根据不同的情况加以区分。第一种是托运人向承运人开具的保函,此为赔偿损失的协议。第三种是托运人和第三人共同出具的保函。这种保函属于担保合同的范畴。既可以是人的担保,也可以是物上担保、金钱担保。

保函审核要注意的问题

保函审核要注意的问题 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L/G)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 保函的作用 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起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保函即为保证书,为了方便,船公司及银行都印有一定格式的保证书。其作用包括凭保函交付货物、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凭保函倒签预借提单等。在凭保函交付货物的情况下,收货人保证在收到提单后众即向船公司交回全套正本提单,承担应由收货人支付的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对因未提交提单而提取货物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承担责任,并表明对于保证内容由银行与收货人一起负连带责任。凭保函签发提单则使得托运人能以清洁提单、已装船提单顺利地结汇。关于保函的法律效力,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都没有作出规定,考虑到保函在海运业务中的实际意义和保护无辜的第三方的需要,汉堡规则第一次就保函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保函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协议,不得对抗第三方,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保函,只是在无欺骗第三方意图时才有效;如发现有意欺骗第三方,则承运人在赔偿第三方时不得享受责任限制,且保函也无效。 保函的性质 1、是独立于委托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反担保或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合同或投标条件之外的。 2、是依据其规定的条件生效的,由担保人以保函中规定的任何单据为基础做出决定的。 3、是不可撤销的。 保函的当事人及其权责 1、委托人(Principal),是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开立保函的人。委托人的权责是(1)在担保人按照保函规定向受益人付款后,立即偿还担保人垫付的款项。(2)负担保函项下一切费用及利息。(3)担保人如果认为需要时,应预支部分或全部押金。 2、担保人(Guarantor),是保函的开立人。担保人的权责是:(1)在接受委托人申请后,依委托人的指示开立保函给受益人。(2)保函一经开出就有责任按照保函承诺条件,合理审慎地审核提交的包括索赔书在内的所有单据,向受益人付款。(3)在委托人不能立即偿还担保行已付之款情况下,有权处置押金、抵押品、担保品。如果出之后仍不足抵偿,则担保行有权向委托人追索不足部分。 3、受益人(Beneficiary),是有权按保函的规定出具索款通知或连同其他单据,向担保人索取款项的人。受益人的权利是:按照保函规定,在保函效期内提交相符的索款声明,或连同有关单据,向担保人索款,并取得付款。 保函的种类及功能 银行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维修保函、预留金保函、税款保付反担保函、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等。 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倘若履约责任人日后未能按合约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以及未能履行合约项下的其他业务,农业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该款项通常相当于合约总金额5%-10%。 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担保,是指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预付款时,则农业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或未还部分)的预付款。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应超过承包人收到的工程预付款总额。

东方海外海运单保函(单票)doc

海运单保函 SEA WAYBILL L/I 致: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 (Orient Overseas Container Line Ltd.) 就以下所述货物: VSL: VOY: B/L NO: POD/VIA: SHIPPER: CNEE (OR RCVR): DESCRIPTION OF GOODS: 我司在此向贵司申请,要求就该货物签发海运单,并同意贵司仅凭相关身份证明即可将该货物放给海运单上记载的收货人,因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损失将由我司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1)我司赔偿并承担贵公司以及贵公司雇员或代理因此承担的一切责任和遭受的一切损失。 (2)如贵公司因此被卷入诉讼、仲裁或者其他司法程序,我司负责提供充分、及时的法律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司法费用、差旅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3)如贵公司的船舶或者其他财产因此遭受扣押、滞留、查封、冻结或类似行为,或者受到此种威胁,我司保证及时为贵公司提供所需的担保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有效 担保,以保障贵公司的权益不受损害:此外,不论前述扣押、滞留等行为是否合 理,我司都保证承担贵公司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以及相关费用。 (4)我司在收到贵公司的损失及费用清单后30天内,保证偿清贵司所有损失和费用。 (5)本保函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进行解释,任何与本保函有关的纠纷均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解决。 发货人签字(公司盖章) 货运代理人盖章(FORWARDER’S STAMP) 日期(DATE):年月日 发货人(SHIPPER): 电话(TEL);_________________ 传真(FA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财务风险分析和防范

企业财务风险分析与防范 一、企业财务风险的基本特征 企业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整个财务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所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机会和可能。企业的财务风险贯穿于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中,可将其划分为: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和收益分配风险四个方面。主要特征表现在:一是客观性。即风险处处存在,时时存在。也就是说,财务风险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无法回避它,也无法消除它,只能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来应对风险,进而避免风险。二是全面性。即财务风险存在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在资金筹集、资金运用、资金积累、分配等财务活动中均会产生财务风险。三是不确定性。即财务风险在一定条件下、一定时期内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四是收益与损失共存性。即风险与收益成正比,风险越大收益越高,反之收益就越低。 二、企业财务风险分析 1、资产负债状况分析财务风险 从资产负债分析,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流动资产的购置大部分由流动负债筹集,小部分由长期负债筹集;固定资产由长期自有资金和大部分长期负债筹集,也就是流动负债全部用来筹集流动资产,自有资本全部用来筹措固定资产,这是正常的资本结构型,财务风险很小;二是资产负债表中累计结余是红字,表明一部分自有资本被亏损侵蚀,从而总资本中自有资本比重下降,说明出现财务危机,必须引起警惕;三是亏损侵蚀了全部自有资本,而且还占据了负债一部分,这种情况属于资不抵债,属于高度风险,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2、从企业收益状况分析财务风险 从企业收益分析,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等经营费用后的经营收益。二是在其一基础上扣除财务费用后为经常收益。三是在经常收益基础上与营业外收支净额的合计,也就是期间收益。对这三个层次的收益进行认真分析,就可以发现其中隐藏的财务风险。这其中分三种情况:一是如果经营收益为盈利,而经常收益为亏损,说明企业的资本结构不合理,举债规模大,利息负担重,存在一定风险;二是如果经营收益、经常收益均为盈利,而期间收益为亏损,可能出现了灾害及出售资产损失等,若严重可能引发财务危机,必须十分警惕;三是如果从经营收益开始就已经亏损,说明企业财务危机已显现。反之,如果三个层次收益均为盈利,则是正常经营状况。 三、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 在市场条件下,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要完全消除风险及其是不现实的。所以,企业在确定财务风险控制目标时不能一味追求低风险甚至零风险,而应本着成本效益原则把财务风险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因此,要加强企业财务风险防范,如何防范企业财务风险,化解财务风险,以实现财务管理目标,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现着重从以下几点来谈谈如何防范企业财务风险。 1、树立风险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处理机制 (1)、对财务风险进行事前控制。 企业在实施某一方案进行决策时,既要考虑可能获得的利益,又要兼顾风险,通过对财务风险的存在及其原因分析,运用概率分析法、风险决策法、弹性预算

恶意保函效力谈(一)

恶意保函效力谈(一) 海运保函是海运实务中常见的担保形式之一,保函对航运和国际贸易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亦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自从保函在航运实践中出现以来,其效力问题一直受到航运界和法律界的关注。已达成共识的是,保函对包括收货人在内的第三方没有法律效力,即保函不能对抗第三方。 《汉堡规则》吸收了这一观点,并在其第十七条对保函问题作立法尝试。我国保函问题的最早案例是广州海事法院所审理的“柳林海”轮保函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在1988年10月4日对该案的批复中,也确立了海上货物运输的托运人为换取清洁提单而向承运人出具的保函,对收货人不具有约束力。 对恶意保函在其相对双方间的效力如何认定和处理,下面笔者结合“特罗皮坎纳”轮保函纠纷案,谈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1990年8月5日,原告所属“特罗皮坎纳”轮靠泊秦皇岛港装载被告所属中国蚕豆。8月6日11:30时至14:00时,因下大雨该轮停止作业。14:30时,该轮船长发出了内容为“我们很遗憾地通知你们,大量的有些潮湿和杂物混合货物装进了我们货船1号和7号舱,因此我们要求你们对上述问题的出现负责”的声明。 8月7日,被告出具了内容为“特罗皮坎纳”轮的船长通知我们一批潮湿和由杂物组成的货物装入你们的货船1号和7号舱,对出现这种问题我们表示愿意负责的保函。8月8日,原告签发了NO1清洁提单。同

日,驶离秦皇岛港,驶往其他港口继续装货。 11月9日该轮驶抵意大利卡塔尼亚港,11月16日开始卸货。由于货物遭受雨淋后在舱内保留三个月且航行中遇到酷热天气,致使部分货物损坏并变质,原告因此赔付收货人31万美元,后依据保函起诉被告,要求其承担原告赔付收货人的损失。 此案的关键问题就是保函性质及保函在承托双方间效力的认定和如何处理。 对于保函善意和恶意的划分,没有法律规定可依据。笔者认为,主要应从承托双方出具保函的主观意愿,当时的客观情况和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几方面综合分析。 恶意保函(亦称具有欺诈性的保函)表现为,主观上承托双方出具保函具有欺骗第三方的故意,在保函出具的客观情况上,并非是由于认识上的差别或技术上的原因(如“柳林海”轮案的情况),而是在货物的表面状况明显不良或有瑕疵,且承托双方都已意识到货物会发生损坏的情况下,通过承运人未在提单上如实批注、签发清洁提单,从而侵害了不知情的善意取得该提单的持有人或收货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收货人的巨大经济损失。这是恶意保函的基本特征。 当然海运实践中表现各种各样,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主观上的欺骗故意、客观上非认识或技术原因、危害后果严重等构成要件上,考虑装船货物的特性等具体情况严格掌握恶意保函的认定。 结合“特罗皮坎纳”轮案来看,本案货物装船期间正值雨季,本案货物在

清洁提单与不清洁提单

什么是清洁提单?就是指货物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未在提单上加注货损或包装不良之类批注的提单 通常船公司的提单,如果不加任何不良批注,就表明该提单是清洁已装船提单,一般客人信用证中都会要求全套的清洁提单,至于提单上是否显示CLEAN ON BOARD,船公司基本不会显示这些字样的,但是对于这一点,各个银行有不同的做法,大多数银行都不要求提单上显示CLEAN ON BOARD 字样,也就是说,他们不会把没有CLEAN ON BOARD 作为单据的不符点,但是有的银行就一定要有.比如部分地区的中国银行就会出现这个问题,一般接到信用证申请以后跟银行确认,他们针对信用证上的该条是否要求提单必须显示,如果要求,那赶快通知客人不要在单据要求中显示该条目,同时告诉客人原因. 要看你LC怎么要求的,大多数是FULL SETS OF MARINE CLEAN ON BOARD B/L,提单无须写明clean on board字样;但有个别客户LC会要求B/L MARKED CLEAN ON BOARD,就只能要求提单上必须出现clean on board字样啦! 根据ISBP 79.“已装运表面状况良好”(Shipped in apparent good order)、“已载于船”(Laden on board)、“清洁已装船”(clean on board)或其他包含“已装运”(shipped)或“已装船”(“on board”)之类用语的措辞与“已装运上船”(“Shipped on board”)具有同等效力。 ISBP 91. 即使信用证可能要求“清洁已装船提单”(clean on board bill of lading)或注明“清洁已装船”(clean on board)的提单,提单也无需出现“清洁”(clean)字样。 不清洁提单FOUL B/L 货物交运时,其包装及表面状态出现不坚固完整等情况,船方可以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 实践中承运人接受货物时,如果货物外表状况不良,一般先在大副收据上作出记载,在正式签发提单时,再把这种记载转移到提单上。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银行是拒绝出口商以不清洁提单办理结汇的。为此,托运人应把损坏或外表状况有缺陷的货物进行修补或更换。习惯上的变通办法是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不要将大副收据上所作的有关货物外表状况不良的批注转批到提单上,而根据保函签发清洁提单,以使出口商能顺利完成结汇。 但是,承运人因未将大副收据上的批注转移提单上,承运人可能承担对收货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因此遭受损失,应由托运人赔偿。那么,托运人是否能够赔偿,在向托运人追偿时,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而承担很大的风险。承运人与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提单条款的规定,而不是保函的保证。所以,承运人不能凭保函拒赔,保函对收货人是无效的,如果承、托双方的做法损害了第三者收货人的利益,有违民事活动的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容易构成与托运人的串通,对收货人进行欺诈行为。 由于保函换取提单的做法,有时确实能起到变通的作用,故在实践中难以完全拒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保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指出:“海上货物运输的托运人为换取清洁提单而向承运人出具的保函,对收货人不具有约束力。不论保函如何约定,都不影响收货人向承运人或托运人索赔;对托运人和承运人出于善意而由一方出具另一方接受的保函,双方均有履行之义务。”承运人应当清楚自己在接受保函后所处的地位,切不可掉以轻心。

公司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摘要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随着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的巨大变化,我国中小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高增长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然而,中小企业融资难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世界各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之一,信用担保行业的形成和发展,反映出在市场信用资源配置机制缺失条件下中小企业融资活动对信用资源的客观需求,然而担保公司经营的是风险,高风险是其最主要的特征,担保公司虽可以通过风险识别选择性地承担风险,但是却无法回避风险。 论文通过对XX市XX担保有限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建议和措施,达到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目的。论文不但对XX市XX担保有限公司具有一定得借鉴作用,同时还对于不同类型、不同地域的担保公司所产生的共性问题同样具有借鉴作用。 关键词: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担保风险

目录 第1章绪论 (1) 第1.1节研究背景 (1) 第1.2节研究意义 (3) 第2章担保及担保公司相关概念 (3) 第2.1节担保 (3) 第2.2节担保公司 (4) 2.2.1 担保公司 (4) 2.2.2 担保公司的法律性质 (4) 2.2.3我国担保公司产生发展 (5) 第3章XX担保有限公司风险分析及建议 (5) 第3.1节XX担保有限公司简介 (5) 3.1.1XX担保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5) 3.1.2 担保项目运作流程 (7) 第3.2节XX担保有限公司外部风险分析及建议 (7) 3.2.1 政策风险 (7) 3.2.2 信用风险 (8) 3.2.3 行业集中度风险 (9) 3.2.4 其他风险 (10) 第3.3XX担保有限公司内部风险分析及建议 (11) 3.3.1 自有资本风险 (11) 3.3.2 操作风险 (12) 3.3.3 道德风险 (13) 3.3.4 内控风险 (14) 第4章 XX担保有限公司风险防范措施及相关支持 (14) 第4.1节XX担保有限公司风险防范措施 (15) 4.1.1项目实施阶段划分 (15) 4.1.2项目实施各阶段风险防范措施: (15) 第4.2节XX担保有限公司风险防范相关支持 (17)

试论保函的效力

试论保函的效力 —保函的善意第三方对抗 1 引言 随着国际间海运贸易的兴起并愈来愈发达,海运水平的不断提高,保函便应运而生。而随着海运贸易的频繁,由于保函而引发的贸易纠纷也是屡见不鲜。其实,关于保函效率问题的讨论自保函应用于海运贸易依赖就一直没有间断过,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司法界,主要存在以下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保函适应了现代海运的客观要求,对促进现代海运贸易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与此相反,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保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造成欺诈行为的重要原因,长久以往会对海运贸易积极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对于作者本人来讲,则是更倾向于前一种观点。但是,一方面,由于目前还没有一套国际统一的标准,保函实际操作还存在很大漏洞。另一方面,由于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的必须性,导致换取清洁提单保函的对抗善意第三方行为的发生。本文将通过法律条文解释来说明保函的效力以及实际应用中存在对抗善意第三方的问题。 2 保函概述 2.1 保函的定义 在国际海运贸易中,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L/G)是指银行、保险公司等信用机构或个人应申请人(收货人或托运人)的请求向承运人开具的、用以证明申请人(收货人)身份或使得申请人(托运人)能够用以换取提单的、并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信用担保凭证。 2.2 保函产生的背景 保函是国际海运贸易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海运速度的提高与提单在买卖双方间的传递速度不适应的产物。国际海运贸易产生初期,主要由一些商人兼顾现代海运贸易中“承运人”的角色,即一些商人为了海上海运贸易能够顺利进行,其自身也不得不从事者海运事务,而由于此时的海运贸易几乎均是以近海贸易为主,因此,此时的海运与贸易之间还不足以产生冲突。然而,随着国际间贸易的日益发展,海运贸易范围的不断扩大,原有的海运与贸易一体的模式已经不能满足需要;而且随着近代通信技术的发展,买卖双方即使不用面对面也能够迅速、高效地订立买卖合约,从事贸易的商人便开始逐渐退出海运的舞台,这便使海运业逐渐的从海运贸易中独立出来。由此,专门从事海运的承运人也就应运而生。这种变革体现在海运贸易中就是原始的现金交付发展到如今的单据交付。在运输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单据中,提单毫无疑问处于中心枢纽地位。①但是,由于海运速度的提高与提单在买卖双方间的传递速度不适应,往往会导致承运人到港时收货人还没有收到提单,或是由于信用证要求清洁提单结汇,此时,保函便应运而生。 2.3 保函的分类② ①曾丽凌(2002)《国际货运中提货保函的性质及效力》,《对外经贸实务》2002.2

创业计划书财务分析与风险

第六章投资分析 股本结构与规模 公司注册资本350万元,其中技术入股105万元,资金入股140万元,管理层筹资105万元。股本结构如下: 表7-1 股本结构表 图7-1 股本结构图

资金的运用与来源 公司初期向银行借款资金万元,用作流动资金。资金主要用于购建生产性固定资产、运杂费等合计万,以及生产中所需的直接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及其它各类期间费用等共计万。 投资收益与风险分析 为了便于公司的投资收益与风险的分析,特作出如下假设:公司的设备、原材料供应商的信誉足够好,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在4个月内完成,生产中能够保证产品质量。 投资收益分析 对沈阳市浑南开发区进行了1000份调查问卷分析,收回800份, 从上面的调查问卷得之,顾客一定会买本公司产品的有122人,可能会买的有550人,可能不会买的有99人,不会购买的有29人;对购买欲望的结果汇总如下图:

图7-2 购买欲望分析图 假定投产当年沈阳有2万客户需要对防盗装置进行购买,从调查问卷了情况来看,一定会购买的客户有%*2=,可能会买以及可能不会购买人群中保守估计10%的人购买了本公司的防盗装置产品,则销量为10%*2=,由此可以统计本公司投产第一年就会向外销售产品万个。 本公司由于是处于建立初期,所以第一年只在沈阳地区进行销售,第二年扩大销售范围在东北地区进行销售,第三年到第五年由于该公司逐步趋向成熟,将产品推广到全国。 根据以上分析结果对该产品接下来几年进行销量与销售额的预测: 表7-2 销量与销售额的预测

注:制作成本530元/件

注:(1)所得税比率25%。 1、投资回收期: 1+年 2、投资净现值: 根据公式: ∑ =-+n t t t i N 0 )1(=+*(P/F,15%,1) +*(P/F,15%,2)+*(P/F,15%,3)+*(P/F,15%,4)+*(P/F,15%,5)= 考虑到目前资金成本较低,以及资金的机会成本和投资的风险性等因素,i 取15%(下同) 净现值是指投资项目寿命周期内的现金净流量的现值和,为正数时说明投资的现金径流量之现值超过贴现后的现金流出量,投资报酬率超过预定贴现率,该公司的净现值为远远大于零,说明该投资方案有利。 3、内含报酬率: 根据公式: 0) 1()(1 =+-∑=-n t t t i CO CI 计算得内涵报酬率为%,远远大于资本成本率,所以投资方案可行。 4. 盈亏平衡分析

清洁提单

清洁提单 清洁提单指提单上未附加表明货物表面状况有缺陷的批注的提单。承运人如签发了清洁提单,就表明所接受的货物表面或包装完好,承运人不得事后以货物包装不良等为由推卸其运送责任。在签发清洁提单的情况下,如交货时货物受损,就说明货物是在承运人接管后受损的,承运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使用清洁提单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非常重要,买方要想收到完好无损的货物,首先必须要求卖方在装船时保持货物外观良好,并要求卖方提供清洁提单。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清洁运输单据,是指货运单据上并无明显地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者;银行对有该类附加条文或批注的运输单据,除信用证明确规定接受外,当拒绝接受。”可见,在以跟单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贸易中,通常卖方只有向银行提交清洁提单才能取得货款。清洁提单是收货人转让提单时必须具备的条件,同时也是履行货物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的必要条件。 不清洁提单 不清洁提单FOUL B/L 货物交运时,其包装及表面状态出现不坚固完整等情况,船方可以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 实践中承运人接受货物时,如果货物外表状况不良,一般先在大副收据上作出记载,在正式签发提单时,再把这种记载转移到提单上。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银行是拒绝出口商以不清洁提单办理结汇的。为此,托运人应把

损坏或外表状况有缺陷的货物进行修补或更换。习惯上的变通办法是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不要将大副收据上所作的有关货物外表状况不良的批注转批到提单上,而根据保函签发清洁提单,以使出口商能顺利完成结汇。但是,承运人因未将大副收据上的批注转移提单上,承运人可能承担对收货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因此遭受损失,应由托运人赔偿。那么,托运人是否能够赔偿,在向托运人追偿时,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而承担很大的风险。承运人与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提单条款的规定,而不是保函的保证。所以,承运人不能凭保函拒赔,保函对收货人是无效的,如果承、托双方的做法损害了第三者收货人的利益,有违民事活动的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容易构成与托运人的串通,对收货人进行欺诈行为。 由于保函换取提单的做法,有时确实能起到变通的作用,故在实践中难以完全拒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保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指出:“海上货物运输的托运人为换取清洁提单而向承运人出具的保函,对收货人不具有约束力。不论保函如何约定,都不影响收货人向承运人或托运人索赔;对托运人和承运人出于善意而由一方出具另一方接受的保函,双方均有履行之义务。”承运人应当清楚自己在接受保函后所处的地位,切不可掉以轻心。

合同风险防范分析报告

合同风险防范分析报告(共8篇) 合同风险防范分析报告(共8篇) 篇一: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第十第十七章《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讲解市场经济又称合同经济,合同是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起到维系市场主体,规范、约束市场交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作用。因此,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技师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又是企业维护合法权益、保证营运安全、控制财务风险、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一、加强合同管理的意义(一)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合同作为调节企业与其他组织或各人之间经济活动关系的依据,能够以法律形式规范企业在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的行为,保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的合同管理,一方面能培育企业信用,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预防经济纠纷,防止招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能在经济纠纷产生时,保护企业在合同中的预期利益和交易成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违约行为方侵害。对合同实施有效的内控管理,有助于企业增强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促使企业在竞争中提高预见性、减少失误,使其管理活动符

合国家法律要求,从根本上维护企业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二)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降低企业运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一个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高和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在供、产、销或资金的筹集与运用等多环节的有效衔接上。合同是企业经营活动的先导,是计划安排的依据,是企业一系列互相衔接、互相监督、互相制衡、共同协调行动的经营活动的桥梁,合同管理贯穿于企业对一系列活动进行组织、监督和检查的全过程。有效利用合同管理能协调企业内部各方关系,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降低运营风险,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三)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控制企业财务风险,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世界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金融正在赶超实体经济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企业已经越来越多地参与到金融活动当中,能否通过合同管理有效控制金融和财务风险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有效利用合同管理,对复杂金融合同制定风险对冲等应对策略,有效监控和计量财务风险,则能够保证合同目标与企业财务战略目标相协调,控制企业投融资风险。同时,有效的合同管理,能帮助企业节省交易时间,降低交易成本,保证交易正常进行,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费用,以最少的消耗获取最大的收益,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二、合同管理的总体要求合同管理总体上要求企业建立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实行统

财务管理-《财务报表分析与风险防范》

《财务报表分析与风险防范》 【培训受众】 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 【课程收益】 全面掌握三大财务报表,读懂财务报告 非财务人员与财务部门在统一的平台上达成有效沟通 建立起清晰的成本控制意识与内部控制方法 强化财务管理意识,提高企业运作效率 学会使用预算等财务管理工具加强内部管理 运用财务思维视角运作企业,并寻求提升运营绩效的方法 52zhajinhua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经营管理者应阅读的财务报表种类 通过对会计报表的文字和数字部分的详细介绍,帮助经营管理者与财会人员深入进行沟通,通过提高报表分析能力,及时发现问题,从而防范法律风险。 第二部分:报表的分析 重点讲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本报表的分析,使经营管理者进一步了解企业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通过上述内容的讲授,不但能使经营管理者具备会计报表分析的知识,就是企业的财会人员学习后,也会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财务分析水平,从单纯的会计核算走向参与经营管理,帮助经营管理者科学地进行预测、决策,增强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 【讲师简介】 张金宝老师简介 Excel、PPT、ERP、非财课程企业应用实务讲师

中央财经大学财务总监班特聘讲师,北京市财政局集中财务班特聘讲师,国务院国资委央企财务信息化项目组研究员,中国财务技术网创始人之一。历任IBM投资公司高级财务分析师、财务经理;国内大型管理软件公司首席财务专家。从事财务管理与ERP实施咨询,参与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财政部门财务管理咨询、信息化建设研究工作。张金宝老师精通成本管理、全面预算、ERP管理软件与企业健康的财务管控体系打造,有数十家单位财务管理的咨询、设计、开发、实施、培训等服务经验。 张金宝老师曾主持编著《中央企业财务信息化管理研究》等五本专业著作。张金宝老师在多年为大中型企业服务与历练中,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实践经验,在信息系统、财务管理、财务技术方面均有非常深厚的造诣,是一位卓有成就的财务管理咨询专家。huaianguandanwang 张金宝老师曾负责编著的有: 《大财有道—管理者的财务素养修炼》、《财务信息化实用教程》、《央企财务信息化管理研究》、《EXCEL 在财务和管理中应用》,参预编著的有《高校校企改制指南》、《普通高等学校校办产业年报统计指标》、《集中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规范》及十几遍等。 张金宝老师擅长领域: 《大财有道—管理者的财务素养修炼》、《非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提升》、《财务管理一日通》、《如何读懂财务报表》、《ERP与企业管理提升》、《EXCEL在财务管理中应用》(初、中、高级)、《EXCEL实用技巧与财务模型》、《PowerPoint专业制作与演讲表达能力》、《财务经理必备的IT知识》等。 张金宝老师的授课风格: 张金宝老师能巧妙地融合中、西方管理文化,将理论、实践和趣味相结合,讲解深入浅出;寓教于乐,活跃的课堂气氛,体验、参与、训练、讲评、互动式的教学方法,让大家在学中练,练中学,快乐学;能迅速抓住学员的心理,有很强的控场和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并进行前期调查,课中征询反馈,课后跟踪回访,使其能与学员很好的交流,建立良好的关系。 张金宝老师曾服务过的客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北京市财政局、中国移动、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清华控股、通信服务集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东方热电集团、洪都航空、江铃集团、汇仁制药、达能电力股份、厦门钨业集团、南昌市铁路局、网易公司、首创股份、曙光汽车、中兴通讯等。 刘国东老师简介 中国十大财税实战派专家讲师之一,新浪网税务顾问、中国纳税筹划第一人,国家“金税”工程税务专家兼首席讲师,北京联智成和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财务技术网创始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北京金安成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北京天同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财务技术》培训中心cfoteam讲师团队核心成员;《财务技术》学院高级讲师;管理会计研究中心特聘专家;《财务技术》俱乐部特邀主持人。 刘国东老师原主要从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审计评估及财税咨询工作,现主要集中服务于国内外高成长企业、上市公司、500强客户,并担任多家大型集团及上市公司财税顾问,为客户在中国提供税务咨询、税务顾问、税收筹划、

凭善意保函提货的效力认定

凭善意保函提货的效力认定 [案情] 原告:纳瓦嘎勒克西航运有限公司(似乂々[041从丫 SHIPPING 1頂11£0)(以下简称纳瓦公司)。 被告:中国冶金进出口山东公司(以下简称冶金公司)。 1995年5月,被告冶金公司与澳大利亚新人山公司(MT-NEWMAN JOINT 乂已町服£$)签订了进口 60500公吨铁矿砂的买卖合同。1995年6月28日,上述货物在澳大利亚黑德兰港装上了原告纳瓦公司所属的“STONE GEMINI”轮,当日该轮船长签发了一套三份指示提单。提单记明的托运人为新人山公司(MTNEWMAN JOINT VENTURES),收货人为凭指示,通知方为被告冶金公司,装港为黑德兰港,卸港为青岛,数量为60500公吨铁矿砂,运费支付方式依据租船合同,租船合同条款并人该提单。1995年7月10日,“STONE GEMINI”轮抵达青岛港,由于被告冶金公司尚未通过其开证行青岛交通银行取得正本提单,于是便向“STONE GEMINI”轮船长出具了担保函,并请求原告向其放货。该担保函内容如下:致“810~£0£~11犯”轮船长,货物名称为散装铁矿砂,货物数量为60500公吨,船长先生:上述货物已经由贵轮装运给我方,但相关提单尚未到达。作为收货人,我们在此请求您,在我方没有交付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于青岛港向我方交货。如果贵方同意以上请求,我方则做出以下承诺:1、我方在此向贵方及贵方代理人保证,应我方要求交货而产生任何性质的损失和损害,贵方免除一切责任。2、如果就上述货物的交付贵方或贵方的任何代理人被提起诉讼,我方则将随时向贵方或贵方的代理人提供足够的资金以承担上述诉讼结果。3、如果船舶或任何其他属于贵方所有的财产被扣押,或者可能遭受被扣押的危险,我方将提供保释金或其他担保以阻止扣押或保证该船舶或者其他财

保函的种类及作用

---------------------------------------------------------------范文最新推荐------------------------------------------------------ 保函的种类及作用 保函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保函的种类及作用,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保函作用 在凭保函交付货物的情况下,收货人保证在收到提单后立即向船公司交回全套正本提单,承担应由收货人支付的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对因未提交提单而提取货物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承担责任,并表明对于保证内容由银行与收货人一起负连带责任。凭保函签发提单则使得托运人能以清洁提单、已装船提单顺利地结汇。关于保函的法律效力,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都没有作出规定,考虑到保函在海运业务中的实际意义和保护无辜的第三方的需要,汉堡规则第一次就保函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保函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协议,不得对抗第三方,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保函,只是在无欺骗第三方意图时才有效;如发现有意欺骗第三方,则承运人在赔偿第三方时不得享受责任限制,且保函也无效。 保函的种类 银行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维修保函、预留金保函、税款保付反担保函、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等。 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的业主 1 / 8

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倘若履约责任人日后未能按合约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以及未能履行合约项下的其他业务,农业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该款项通常相当于合约总金额5%-10%。 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担保,是指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预付款时,则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或未还部分)的预付款。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应超过承包人收到的工程预付款总额。 投标保函:是指向招标人(受益人)作出保证,在投标人(申请人)报价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将遵守其诺言,不撤标、不改标,不更改原报价条件,并且在其一旦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投标人在报价中的承诺,在一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投标人违约,农业银行将在担保额度的范围内向招标人支付约定金额的款项。该金额数通常为投标人报价总额的1%-5%不等。 维修保函: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承包方(申请人)又不能维修时,由农业银行按担保函规定金额赔付工程业主。该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预留金保函:又称留滞金担保,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承包方(申请人)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由农业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的预留金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保函的基本效力问题

保函的基本效力问题。 一,保函及其效力 保函也即保证书。无单放货的保函是指保证人或者无单提货人以书面的形式保证承担因承运人无单放货给承运人带来的损失的一种承诺。无单放货的保函由两种人提供:一种是无单提货人自己提供,另一种是由无单提货人以外的保证人(一般是银行作担保)提供。提货人自己提供的担保,此时提货人和保证人合二为一,因此这种保函本质上是无单提货人和承运人之间就无单提货后责任承担达成的一种赔偿协议,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保证。至于以银行等第三人为担保人的保函,内容一般包括收货人保证在收到提单后立即向船公司或者代理交回提单,承担应由收货人支付的运费及其它费用的责任;对因未交单而提取货物产生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这种保函实质上是保证合同,属于人的担保。在这种保证合同中,保证合同主体是无单放货的提货人和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是承运人同无单放货提货人的债权。无单放货保函并不是担保无单放货行为合法有效,而是担保无单放货后承运人对无单提货人债权的实现. 保函尽管在海上货物运输实践中广为盛行,保函在经济上起到就一定的作用,但也使保函处在一个矛盾的地位。 一方面,海运保函灵活变通了严格的航运规则,适应了贸易活动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经济价值。另一方面,法律对海运保函的效力界定模糊不清,对海运保函的规制也不成体系。因此,有

必要对海运保函的法律性质及其法律效力作出充分的分析,在法律上找到有效的规制方法,对海运保函趋利避害,达到利益平衡。在理论界对保函的性质和效力学者持有不同的观点,主要有肯定派和否定派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 肯定保函的效力的学者认为保函有法律效力。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把保函视为特殊的担保合同或者视为一种独立的合同。将保函视为特殊的担保合同的学者认为,提单保函的作用是保证由提单所证明的运输合同的履行,提单中的权利人是正本提单持有人,承运人要履行合同的义务。也有人认为,保 函是承托双方的一项保证赔偿协议。 否定保函效力的学者认为,海运保函不是合法的合同,它的前提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它产生于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不能为法律所保护。订立海运保函是提货人和承运人以合谋欺骗的方式使得正本提单持有人有可能造成损失,它是一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保函可以平衡提货人和承运人之间就无单放货的利益,降低承运人无单放货的风险责任,从而维护国际贸易的迅捷性。但是对于这一问题,不仅外国法院有不同的主张和判例,我国法学界和航运界也各执一说,莫衷一是,至今国际间没有统一的认识。保函在航运实践中形形色色,在不同的情况 下呈现不同的法律性质,不可一概而论,其法律效力也因此而不同。保函总体来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第三人出具的保函,二

财务报表分析与财务风险防范

财务报表分析与财务风险防范 在经济增速放缓和企业转型的过程中,企业盈利能力不断下降,加之融资难已成为一个普遍的问题,因此现在企业之间的赊销现象越来越多,企业应收帐款金额也越来越大。 如何把应收帐款管控好?如何把应收帐款都全额收回?如何把坏账损失降到最低?……这些问题已成为企业管理层面临的头等大事。 第一单元财务报表分析概述 财务报表分析的目的 财务报表分析的方法 比较分析法 因素分析法 【案例分析】比较分析法举例 【案例分析】因素分析法举例 财务报表分析的局限性 3种局限性存在的原因 电话:010—599002472 010--599004371 8种粉饰财务报表的方法 8种识别虚假财务报表的方法 【案例分析】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造假分析 【案例分析】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造假分析 【案例分析】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造假分析 第二单元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偿债能力分析指标体系 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 长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 偿债能力分析指标计算及含义 【案例分析】宁波精达(603088)的偿债能力分析 【学员讨论】如何提高你公司的偿债能力? 第三单元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运营能力分析指标体系 运营能力分析指标计算及含义

【案例分析】宁波精达(603088)的运营能力分析 【学员讨论】如何提高你公司的运营能力? 第四单元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盈利能力分析指标体系 盈利能力分析指标计算及含义 【案例分析】宁波精达(603088)的盈利能力分析 ——毛利率、净利润率指标评价分析企业盈利能力 ——净资产收益率(ROA)指标评价分析企业盈利能力 ——投入资本金回报率(ROIC) 指标评价分析企业盈利能力 ——经济增加值(EVA)指标评价分析企业盈利能力 【学员讨论】如何提高你公司的盈利能力? 第五单元杜邦财务分析体系 杜邦财务分析体系 杜邦财务分析体系的核心比率 杜邦财务分析体系基本框架 权益净利率的驱动因素分析 杜邦财务分析体系的应用 【案例分析】宁波精达(603088)的权益报酬率分析 【案例分析】宁波精达(603088)的资产获利能力变化及其原因综合分析【学员讨论】如何提高你公司的权益净利润率? 第六单元现金获取能力分析 现金获取能力分析指标体系 现金获取能力分析指标计算与含义 【案例分析】宁波精达(603088)的现金获取能力分析 【学员讨论】如何提高你公司的现金获取能力? 第七单元流动性分析 流动性分析指标体系 流动性分析指标计算与含义 【案例分析】宁波精达(603088)的流动性分析

公司财务分析与风险防范

公司财务分析与风险防范 深圳,上海,北京开课;课程时长:2天;详细公开课会务信息请登陆森涛培训网查看 适合对象: 企业总经理、高管、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等。 课程背景: 看似繁杂的财务数据中,隐藏着丰富的企业经营策略及运营信息,而这些信息恰恰是改善企业管理水平,提升经营效率及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如何快速从财务数据分析中发现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通过高效的财务分析思路和方法,提高企业管理和决策水平、防范运营风险,将是每个企业管理者都需要思考的问题。 学员收益: 通过学习,使学员能意识到财务分析在企业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寻求战略布局及改善经营能力的财务创新思维和方法,运用财务分析思路和方法,发现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效规避风险,提高企业运营的安全性与效益性。具体培训收益可以主要概括为以下几点: 1、学会运用数据分析把握企业的战略发展和财务管理方向 2、了解企业财务报表分析基本理论与知识框架 3、学会阅读与分析三大报表,透过数据看管理 4、学会利用财务报表分析工具,找出企业存在的风险 5、量化分析数据,结合企业整体战略,为企业管理决策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6、找到企业运营的高风险区域、掌握改善现状和防范风险的有效方法 授课方式:案例研讨、角色演练、小组讨论等形式的互动式,要求全员参与。 【课程大纲】 第一讲:对财务管理的重新认识 1、财务管理概述 2、财务管理管什么 3、财务管理的主要作用 4、财务管理的价值体现 第二讲:读懂财务数据,掌握数据背后逻辑 一、财务报表阅读 1、财务报表为我们提供了哪些信息 2、三张财务报表之间的关系 3、管理报表指标的表达 4、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如何在报表上反映 二、财务报表的分析 1)企业的“底子”:资产负债表 1、钱从哪里来的

海运保函的法律效力

浅析海运保函的法律效力 班级:09国贸2班姓名:陈斌学号:0901020201 摘要:随着国家之间的贸易增加,海运是最常利用到的运输方式,从而产生了海运保函。由于海运保函存在一定的弊端,所以本文简要的分析海运保函的法律效力。正确的认识海运保函的法律效力,对我国的外贸有着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海运保函;法律;效力;弊端 一、海运保函的定义 (一)、狭义的海运保函定义 这是最普遍的一种观点。这种观点认为,海运保函是指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达成一项由托运人附条件在一定范围内向承运人因签发提单所造成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的协议。可见这种观点已经不是仅限于换取清洁提单了,其主体有托运人、承运人和提货人,而且有一定的延伸,例如延至托运人向承运人预借、倒签等内容。 (二)、广义的海运保函定义 托运人或提货人单独出具的保函已经不能平衡承运人的风险。所以海运保函在实践的应用中,由第三人应托运人或提货人的请求,向承运人开具的保函,以及托运人或提货人与第三人以共同的名义向承运人开具的保函大量产生。这引入了第三人的保函就是广义上的海运保函。广义的海运保函特定的指出如果托运人或提货人拒绝赔偿承运人的损失,那么这个有参与出具保函的第三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增加了这一项担保无疑对承运人的风险大大的减少,使得国际贸易更有序的进行。 二、海运保函产生的原因 古代的航海贸易模式当中,海上运输和贸易是两者结合在一起的。也就是说,船长除了负责利用船运输货物外,自己本身也是商人。把货物安全运输到目的地之后,船长要担起商人的角色,把货物贩卖出去以获得利润。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航运也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之后,船长们发现要兼顾贸易和运输这两个方面实属不易。所以,慢慢地航运从贸易中独立出来,船长也就只用负责航运。就是这样出现了专门负责运输的承运人,无疑这个明确的分工给贸易带来更多的收益,而且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 分工其意义就是衍生了航海贸易中的三个主体: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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