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废水调节池运行规程

水厂废水调节池运行规程
水厂废水调节池运行规程

水厂废水调节池运行规程

1、废水调节池及相关设备的运行管理规定。

1.1 废水调节池平面尺寸14.5×44.4m,池深4.3m。池底标高0.10m,池顶标高4.4m。废水调节池的有效容积为2500m3。

1.2 沉淀池的排泥水排入废水调节池。废水调节池的进水可通过2个进水手动阀门控制。

1.3运行水位最高不超过5.0米,最低不低于

2.0米。

1.4 废水调节池的水通过潜水泵送至浓缩池进行浓缩处理。

1.5 废水调节池设三台潜水泵单台Q=220m/h,H=25m,P=15KW。1用2备。

1.7 废水调节池的潜水泵和搅拌机应设为自动运行。

1.8潜水泵和搅拌机的运行条件是液位水深必须淹没电机。

1.9 潜水泵启动液位水深为

2.6m(液位计高设定值),停止液位水深为2.1m(液位计低设定值)。

1.10搅拌机启动液位水深为

2.5m,停止液位水深为2.1m。在正常情况下要控制水位,保证废水调节池的搅拌机24小时运行。

1.11 废水调节池的所有设备、设施的操作都应按照《生产设备操作规程》来进行。

2、必须随时保证废水调节池能够正常运行。

2.1废水调节池的所有设备应定期维护,要保证可靠准确。

2.2相关设备出现故障时,生产运行人员需及时填写“设备异常情况记录单”,并立即通知技术科负责人。技术科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安排修复故障。

2.3水质检测中心应定期对废水进行检测,并把结果及时告知生产经营科。

3、运行人员应按照《生产运行巡视制度》的规定对废水调节池定期巡视。

4、要定期检查废水调节池池底的积泥情况,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对废水调节池池底做清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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