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集体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0903

学校集体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0903
学校集体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0903

学校集体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学生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事故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和范围

本《预案》所称事故,是指在学校组织的大型学生集体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

(一)事故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1、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2、虽不属于重大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3、总指挥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预案的。

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均由总指挥发布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范围

1、爆炸事故。发生爆炸事故后,如不采取措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

2、火灾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3、中毒事故。一次造成10人以上急性中毒事故的;

4、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

二、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组长:杨泉泉

副组长:闫君生朱其文

成员:各班主任体音美组成员

三、学生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长职责

1、发布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的命令;

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预案的实施;

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二)成员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

3、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8、组织对《预案》的演练,结合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对预案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学生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向“110”或“119”紧急报警,同时报告县教育局。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3、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县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现场保护。在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必须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

五、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我校学生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发生后,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本预案中可能并发相关的次生事故和衍生事故。一旦发生,应启动相关预案。

小四平中学

2010年9月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