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组织制度规划实施方案

大都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组织制度规划实施方案
大都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组织制度规划实施方案

大都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组织制度规划实施方案

大都医院继续医学教育

管理组织、职责、制度、规划及实施方案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

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以完成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为主。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三、组织管理:

1.由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制定本院继续教育计划、实施方法。

2.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鼓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同时,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

1.医院举办的学术活动是医学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形式,医院邀请全专家进行学术讲座,着重讲解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2.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

五、继续教育学分评定:

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取得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按项目级别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国家级项目、省级、市级项目及以上科技成果为Ⅰ类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区县级项目、医院自管项目、自学及发表论文、译文、出版著作等其它形式的活动为Ⅱ类学分。

2.对学分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年对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进行审验一次。

3.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基本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职务聘任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我院继续医学教育规划

在新的一年里,为了继续落实“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方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水平,从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举办到学分档案的管理、进修管理等工作,都要迈上一个新台阶,现制定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规划。

总体目标: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从单纯技术型向提高人文素质型转变,培养融创新能力、医学技术、人文素质为一体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医务人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继续医学教育将继续实行“请进来”(请专家讲学、技术指导、会诊、带教),“送出去”(外出进修学习、参加院内外各类学术活动及培训班)的形式,及院内组织专题学术讲座,科主任(护士长)查房、科室内定期业务学习,个人自考、自学、函授的方式进行。同时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提高诊疗水平,举办各种形式的师资培训活动,提高授课教师、临床带教教师的教学水平,规范临床教学活动,保障培养合格医学人才。继续加大继续医学教育投入,使用于人员培训经费争取比上年增长10%;积极鼓励多学科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加强省级以上高级别项目的申报,争取成功申报国家级项目。

一、积极组织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鼓励、引导有能力的科室骨干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及申报国家、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

目,提高我院继续医学教育的等级。组织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学科覆盖率达到85%以上。

二、本年度将选送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要求进修学习归来人员,必须科室和医院内发表进修学习心得。

三.有计划的安排各科主任、护士长参加省、市学术会议及短期培训班等,为培养学科带头人奠定良好基础。

四、加强科主任、护士长业务查房制度,要求科主任查房1-2次/周,护士长查房1-2次/月,而且科室内有记录,病历中有记载,并作为科室质控检查内容之一,年终考核、评优的标准之。

五、鼓励医护人员经过自学、自考、函授等形式取得高层次学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继续鼓励各级医师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提高学历层次,改进学历结构,

六、鼓励并支持医务人员在各种期刊上撰写、发表学术论文,每年至少有一人以上发表论文并上报医务科,到科教科备案。

七、鼓励各科室及个人引进、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确实能给医院带来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年终评议后授予“科技奖”。

八、医务科制定医院中长期及短期人才培训计划,建立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大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建设特色专科。

九、积极开展院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以学术讲座的形式举办,每月至少组织2次专题讲座。

十、做好学分档案的管理工作,按规定授予学分,学分档案登记在册。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录入。保证继续教育学分合格率100%。

大都医院

二○一三年二月一日

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1、继续医学教育是医务人员的终身教育,是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的重要途径。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国家的规定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学习和继续医学教育,接受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的结果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2、继续医学教育按国家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医务人员每年参加在职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时间按照镇江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布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3、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上送进修,参加各种类型学习班和各种学术交流会,院内院外组织的学术讲座,各大科专题讲座、病例例讨论和有计划组织的自学、外出参观学术活动等。 4、上送到上级医院进行3个月以上专科进修学习,每年底科室做好明年计划,经科负责人、医务科同意,主管领导审批,申请人再填写进修申请表交医务科联系进修单位。 5、参加省内外举办的专题培训班,主要选派科(区)副主任、副主任医师技术职务以上或专科骨干人员参加。原则上每人每年可有一次到省内参加学习的机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每年有一次省外学习机会。外出学习的经科主任同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医务科 6、科内组织的专题讲课、病例例讨论要提前做好计划安排并通知科教科,并把讲稿送医务科备案。 7、医院每月有1-2个下午为全院学术讲座时间,由中、高级技术职务人员讲课。

# 8、严格执行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医务人员凡参加各类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需带“继教IC卡”,学分证需交到医务科办理登记手续,医务科将每年对学分进行审核登记。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试行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试行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的分类和要求 (一)学分分类 1、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II类学分两类。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予I类学分;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类学分。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教育基地举办,由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4、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二)学分的要求 1、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要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以获得规定的学分。 2、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要求为:区及区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的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初级及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不得低于20学分,不要求必须获得I类学分。 3、在一个继续教育周期(五年)内,区及区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的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所取得的I类学分累计不得低于25学分,且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所取得的I类学分中有不低于10学分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获得。 4、经单位批准,凡参加专业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年度学习成绩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学分的25分。 5、经单位批准,凡当年参加卫生支农累计6个月及其以上,或到外单位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参加援外(援藏)医疗队6个月及其以上,或参加6个月及其以上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的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和指导老师及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的25学分。 二、学分授予标准和计算方法 (一)I类学分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两学分。每个项目所授予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学分由项目举办单位按规定授予,并提供由举办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部属单位或一级学会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凭证。 2、参加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两学分。每个项目所授予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学分由项目举办单位按规定授予,并提供由上海市继续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凭证。 (二)II类学分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1.5.3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国家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依据《教育法》、《执业医师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应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第三条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充分利用各地区的卫生和医学教育资源,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和领导。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是指导、协调和质量监控的组织。 第六条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在卫生部、人事部的领导下,由卫生部、人事部、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有关卫生厅(局)、人事厅(局),高等医学院校、学术团体和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及专家组成。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学科组,聘请有关专家担任学科组成员。委员会的职能是: 1.研究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向卫生部、人事部提出建议; 2.研究和提出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 3.负责拟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标准,申报、认可办法和学分授予办法等; 4.负责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评审结果作为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5.组织选编、出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优秀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件; 6.开展远程教育,推动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 7.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卫生部直属单位及相关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8.负责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的评审。评审结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第七条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卫生厅(局)、人事厅(局)和有关单位的领导及专家组成。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学科组。委员会的职能是: 1.拟订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的规划和计划; 2.依据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拟订实施细则; 3.评审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结果作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4.组织继续医学教育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件的编写、出版和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doc

2015 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了适应现代医学发展的要求,继续落实我院“科教兴 院,人才强院”的方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卫生技术 人员的整体素质, 2014 年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将以科学发 展观为指导,从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开展、学分档案的管理、 产儿科选派进修学习管理等工作将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 形式的方法,切实地开展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现制定2014 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员继续医学教 育规定(试行)》的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 讲求实效的原则,从单纯技术型向提高人文素质型转变,培 养融创新能力、医学技术、人文素质为一体,综合素质全面 发展的医务人员。 二、总体目标 2015 年度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将实行“请进来”(请专家讲学、手术、会诊),“送出去” (外出进修学习、参加 院内、外各类学术活动及培训班)的形式,积极开展院内专 题学术讲座,组织科主任(护士长)查房、科室定期业务学 习,鼓励个人自考、自学或参加函授教育。通过举办各种形 式的师资培训活动,提高授课教师、临床带教教师的教学水 平,规范临床教学,培养合格医学人才。

三、实施方案 (一)、认真做好继教项目的学习工作。各科室要认真 研究了解国内外本专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及时参加本专业继教项目学习。 (二)、本年度将选送 1 名助产士技术骨干到省妇幼保健院进修学习, 1 名妇产科医生和 1 名新生儿科医生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要求进修学习人员签属协议并回院后做好带教工作。 (三)、有计划的安排各学科主任、护士长及业务骨干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及短期培训班等,为培养学科带头人奠定良好基础。 (四)、鼓励医务人员通过自学、自考、函授等形式 取得高层次学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继续鼓励医务人 员提高学历层次,改善学历结构。 (五)、鼓励并支持医务人员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撰 写、发表学术论文。 (六)、鼓励各学科及个人引进、开发、应用新技术 项目,对确实能给医院带来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学科 和个人 , 医院年终评议并给予奖励。 (七)、努力促进医院的对外交流工作,加强同院外医 疗机构和知名专家学者的联系与合作,扩大我院的学术影 响。 (八)、积极开展院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以学术

好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实施方案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价格方案及流程一、系统组成 二、说明: 1. 继续教育IC卡:卫生人员每人配备一张卡,卡表面上有持卡人的照片和姓名,卡内记录持卡人基本信息及上课刷卡的学习记录,刷卡后通过审核学分自动转入系统,学员无需担心因学分证书丢失而失去学分。(每人必配) 2. 终端一体机:连接在上网本上,通过客户端软件,实现刷卡机及读写卡器的功能。可在学习现场为继教人员刷卡记分,每人的刷卡时间在1秒以内,缓解了签到的麻烦。(承办或主办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单位自行组织的业务,单位必配)。通过本机还可完成发卡、改卡、销卡以及查阅卡内数据等功能,保证IC卡信息的实时性和正确性。 3. 管理软件:主要完成录入基础数据、接收学分记录、浏览查询、综合统计、打印报表、远程数据交换等功能,管理者能快速统计各科室(各单位)继教达标率,了解继教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必配)。

5. 新办卡费用为50元/张,包含五年数据维护费用(10元/人/年),同时此IC卡赠予办卡人。五年后,数据维护费用总额以单位在管理系统中的实际录入人数为依据计算,具体计算方式为(以单个医疗机构为单位):(1)、若某单位在管理软件中录入总人数超过500人,则该单位需交的数据维护费用总额为:10*500=5000元。 6. 若出现IC卡遗失,则需缴纳30元作为补卡费用,具体成本构成如下: (1)、PVC卡1元 (2)、红外感应Philips原装芯片卡14元 (3)、彩色印刷照片及卡面5元 (4)、邮寄费、快递费10元 三、ICME实施流程 1、各单位请派出一名具体操作人员配合该项工作的实施开展。具体操作人员将务必参加日后的系统使用培训课程。 2、各单位凭帐号和密码登陆到系统建立科室,按要求将收集的人员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录入结束后联系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江苏办事处(收集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当前职称及1张免冠数码彩色近照)。 3、各单位统计需制卡人员信息,汇款完毕,将汇款凭证传真至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 4、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收到各单位人员资料和汇款凭证后开始制卡,并与制卡完成30日内完成发卡工作; 5、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负责后期软硬件安装调试工作,并优化管理系统使用。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

2015年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今年继续教育工作以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强化继续教育创新意识为主导,充分利用县、市继教资源,落实好专业技术、职业道德和重点传染病的培训。注重教育的质量和实效,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原则,追求高水平,坚持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的原则。以实现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手段现代化要求,推动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持续、健康、深入地开展,很大程度上适应了卫生改革发展和医务人员自身学习提高的需要。为更好地做好2015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做如下初步安排。 一、加强对2015年新进人员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落实好专业技术、职业道德和重点传染病的培训。我们要广泛听取医务人员的建议,根据我单位的需要,开展实用性强的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10次,;在职业道德培训方面,要按照县卫生局纠风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执行,每人不少于24学时,培训内容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手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临床专业理论和技能、病历书写与规范等为重点。开展重点传染病培训每人不少于30学时,培训内容以卫生部组织编写的培训教材和光盘、华医网为主。 二、强化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根据我院院情,选派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学习,吸收先进经验,提高技术水平。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要紧密结合自己专业,鼓励

通过自学、脱产学习自觉严格补充,增长本专业技术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掌握交叉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知识。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结合本职岗位,进行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的职务培养,熟练掌握专业技术,。参与科研、能解决较复杂的疑难病症,争取以请进来、派出去、自己学的原则想方设法提高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邀请上级医院专家对我院进行专业技术指导,以查房、手术、讲课等形式不断提高我院业务水平,并支持各科邀请专家指导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三、继续加强业务学习管理。 每月20日集体组织业务学习一次,并安排专门针对年轻医师的专业讲座。 四、外出进修学习。将采取短、中、长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年青医护人员及业务骨干进行相专业进修学习,以增强我院专科队伍建设及整体技术实力。年内计划选派1人次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进修学习。 五、积极组织“三基三严”理论考核。 每年组织一次“三基三严”理论考核,对“三基三严”的培训工作进行每季度一次,每年进行一次理论考核和实践技能的考核。考核结果列入绩效考核。 六、做好继教档案的归档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完整地保存,系统地整理、规范地管理相关档案,真正为继续医学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依据,为我院的发展

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要求

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要求 一、2016年北京燕化医院学分审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序号我院2016年学分审验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1手工录入虚假半脱产学历教育学 分证明 由于我院科教部无权限查询在职学历教育 学员学籍,因此请各位学员自觉递交真实 的、由科室主管领导亲笔签名的学分证明。 2存在举办单位手工补录现象,实名 查不到 刷卡学分不可做过期补录,讲座当天未带 学分卡者,宁舍勿补;务必要实名注册, 本人参会,学分卡不代刷。 3全员刷卡:科室全员参加本院举办 的继教项目并全部刷卡 一次继教讲座刷卡人数不得超过本科室人 员的2/3 4录入与专业偏差较大的学分证书不接收药商提供的学分证书,不参加跨专业的研讨班、培训班。 5院内继教讲座项目刷卡总人数超 限 各科室根据科教部要求的人数,通知本科 室人员参加讲座。 6一天到两个培训地点获取两个不 同继教项目学分,总分﹥2分/天 请勿将本人学分卡随意托付他人代刷,同 一天不能去不同培训地点刷学分。 7跨专业获取学分情况严重每人每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记录中,至少含有3条本专业学习记录(讲座、培训班、进修、论文、自学、网上学习等) 二、学分获取途径 Ⅰ类学分参加国家级项目(1分/3h)、讲授国家级项目(2分/h)参加市级项目(1分/3h)、讲授市级项目(1分/h) 国家级成果奖、市级成果奖(按奖项等级授分) 网上学习(10分CME卡) Ⅱ类学分参加区县级项目(1分/3h),讲授区县级项目(1分/2h) 自学笔记(1分/2000字,≯5分/年),自学资料内容不包括查房、听课等活动记录,2014年起,根据北京市继教委要求,我院新制定《自学认定与管理办法》,已放我院内网 发表论文或综述(国外、国内、内部刊物)、科研立项(院内立项除外)、获区级成果奖 出版医学著作、译文(1分/1000字) II类学分证书只承认全继委指定杂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材》、《中国继续医学教育》杂志}(≯5分/年)(5分CME证书) 国内进修、对口支援、出国培训(4分/月,≥6月按25学分计算,先满足Ⅱ类超出部分视为Ⅰ类) 学历教育:全脱产学历教育(25分/年),半脱产学历教育(2分/科,≯15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根据《XX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修订稿)》,结合医院实际情况修定本办法。 (一)学分的分类: 继续医学教育按照活动性质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1、Ⅰ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XX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XX市卫生局、XX市中医管理局授权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4)经XX市卫生局、XX市中医管理局专项备案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5)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和XX市卫生局、XX市中医管理局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6)省、部(XX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 2、Ⅱ类学分: (1)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医院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自管项目。 (3)自学等其他形式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4)区县级科技成果奖。

(二)学分规定: 医院聘用的所有具有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都必须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每年取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得少于25学分。其中按规定一级医院每年要求Ⅰ类学分5分,Ⅱ类学分20分;Ⅰ、Ⅱ类学分不能互相替代。在Ⅱ类学分中,参加医院继续医学教育自管项目的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年度自学学分不能超过5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 1、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考核合格者,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或I类学分中3、 4、 5项内容,经考核合格者,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 (3)获省、部(XX市)级及以上各类科技成果奖,按课题组成员排序递减授予学分: 国家级奖: 一等奖 25—21学分 二等奖 20—16学分 三等奖 15—11学分 四等奖 10—6学分 省部级(XX市级)奖: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组织_管理制度和继续医学教育规划实施方案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 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以完成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为主。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三、组织管理: 1.由医务科具体负责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制定本院继续教育计划、实施方法。 2.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鼓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同时,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 1.医院举办的学术活动是医学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形式,医院邀请全国著名专家进行学术讲座,着重讲解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2.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每年提交专业综述一篇,医务科根据综述质量授予自学分;同时根据专业和科室培养计划选择外出进修、参加短期学习班等形式。 五、继续教育学分评定: 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取得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按项目级别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国家级项目、省级、市级项目及以上科技成果为Ⅰ类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区县级项目、医院自管项目、自学及发表论文、译文、出版著作等其它形式的活动为Ⅱ类学分。 2.对学分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的有关规定。医务科每年对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进行审验一次。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医务科负责本院继续教育工作,日常工作由医务科指定科内工 作人员负责。 二、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根据省、市、 县继续教育工作需要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 施。 三、专题类、学术类由各临床科主任根据本科室业务情况制定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并且是承办全县卫生系统的),报医务科备案,以备验收。各临床专业科室必须每年按各自的专业承办一次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如有科室当年度内完不成承办活动的,扣罚科室负责人当年度十二月份的全部绩效工资,当年度科室人员不能评为优秀。 四、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医院继续教育计划,学分完成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 五、继续教育管理要突出“四性”(针对性、实用性、全员性、先进性)、“四新”(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特点,依法规范的进行组织管理。 六、建立计算机管理,完善电子版继续医学教育档案。 七、继续教育的项目包括: 1、国家、省、市、县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院内的自学项目; 3、自学和其他形式项目; 4、远程医学继续教育(“好医生”网上医学教育项目)。 八、继续教育内容:

1、基础理论知识; 2、本专业技术知识; 3、相关学科知识、现代管理知识等。 九、继续教育形式: 1、以科室为单位,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 2、以科室为单位,每季度末进行业务闭卷考试及技能考核。 3、每年10月份,医院组织召开一次医学论文交流会。 十、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方法: 1、Ⅰ类学分:国家、省、市级继续教育项目及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2、Ⅱ类学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继续教育项目,发表医学论文或医学着作、远程教育、进修、在职高等医学学历教育、区县级科技成果奖,以及卫生局规定的自学学分。 十一、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登记制度,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度一般不低于25学分,其中:1、职务到期续聘、执业注册需20学分: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需25学分: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 2、取得各类学分证书后,一周内交院医务科备案入档。 十二、医院接到卫生局等上级部门的各类人员外出培训通知后,经院长批准,医务科负责通知有关科室,报医务科备案,并办理培训费用等事宜,外出学习期间的交通费自理。 十三、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必须经科主任同意;科主任安排好本科室工作,确保医疗安全,医务科批准,由院长审批,报医务科备案。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 定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 第一章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及学分授予管理办法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指导思想 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 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 面向现代化, 面向世界, 面向未来。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 继续医学教育是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 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其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 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 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 (一)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类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包括:药剂、检验、医技、护理等; 四、组织管理 (一)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是全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质量监控的组织。主要职能是: 1.院继续医学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 2.负责对本院申报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

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的初评与推荐; 3.负责全院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审定及必修项目的确定; 4.对全院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5.组织继续医学教育教材的编写。 (二)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在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 负责全院继续医学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能是: 1.组织实施全院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申报并协助举办各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安排组织全院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考核及登记学分; 3.负责年度及任期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审核验证及全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督查。 (三)科室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科室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组织落实。主要职能为: 1.制定科室继续医学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科室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实事求是地进行学分登记; 3.负责科室卫生技术人员年度及任期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初审; 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规划及实施方案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规划及实施方案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和继续医学教育规划、实施方案,提供培训条件及资金支持。 继续医学教育 管理制度、规划及实施方案 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 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以完成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为主。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三、组织管理: 1.由医务科具体负责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制定本院继续教育计划、实施方法。 2.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鼓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同时,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 1.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2.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每年提交专业综述一篇,科教科根据综述质量授予自学分;同时根据专业和科室培养计划选择外出进修、参加短期学习班等形势。 五、继续教育学分评定: 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取得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按项目级别分为?类学分和?类学分。国家级项目、省级、市级项目及以上科技成果为?类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区县级项目、医院自管项目、自学及发表论文、译文、出版著作等其它形式的活动为?类学分。 2.对学分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的有关规定。医务科每年对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进行审验一次。 3.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基本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职务聘任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2012年我院继续医学教育规划 在新的一年里,为了继续落实“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方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水平,从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举办到学分档案的管理、进修管理等工作,都要迈上一个新台阶,现制定2012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规划。

2018年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规划

2018年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规划 为进一步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掌握现代医学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大兴专业技术人员自学之风,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今年继续教育工作要以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强化继续教育创新意识为主导,充分利用全县继教资源,落实好专业技术、职业道德和重点传染病的培训。注重教育的质量和实效,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原则,追求高水平,坚持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的原则。以实现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手段现代化要求,推动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持续、健康、深入地开展,以适应医院改革发展和医务人员自身学习提高的需要。 一、加强对2018年新进人员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 落实好专业技术、职业道德和重点传染病的培训。我们要广泛听取医务人员的建议,根据我单位的需要,开展实用性强的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10次,;在职业道德培训方面,要按照区卫生局纠风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执行,每人不少于24学时,培训内容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手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与规范等为重点。 二、加强科室科研工作。 每科在完成日常工作之余,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1-2项科研课题,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撰写发表科研论文不得少于1篇,医务科在督促科研工作的同时,尽最大努力为科室创造有利条件。 三、强化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根据我院院情,选派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学习,吸收先进经验,提高技术水平。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要紧密结合自己专业,鼓励通过自学、脱产学习自觉严格补充,增长本专业技术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掌握交叉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知识。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结合本职岗位,进行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的职务培养,熟练掌握专业技术,。参与科研、能解决较复杂的疑难病症,争取以请进来、派出去、自己学的原则想方设法提高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邀请上级医院专家对我院进行专业技术指导,以查房、手术、讲课等形式不断提高我院业务水平,并支持各科邀请专家指导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四、继续加强业务学习管理。 每二周各专业系统业务学习一次,医务科不定期抽查各科室实际学习情况并结合学习记录进行现场提问。另外,每月安排专门针对年轻医师的专业讲座,由各科主任轮流授课,医务科全程参与并做好记录,不定期进行现场考核。 五、外出进修学习。 将采取短、中、长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年青医护人员及业务骨干进行相关专业进修学习,以增强我院专科队伍建设及整体技术实力。年内计划选派2—3人次到省、市级以上医院进行进修学习。 六、积极组织“三基三严”理论考核。 每半年组织一次“三基三严”理论考核,并在九月份正式进行本院实践技能考核工作。对“三基三严”的培训工作分季度进行,具体为:第一季度,对全员中低年资医师进行心肺复苏、呼吸机、电除颤的应用培训;第二季度,进行导尿、各种穿刺、插管等临床常用技术培训和第一次理论考核;第三季度,进行麻醉药品、抗菌药品的全员知识培训;第四季度,进行第二次理论考核和实践技能的考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

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要求个人每年完成总分25分,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者要有5-10分I类学分 (一)Ⅰ类学分及授予标准 1、经卫生部、省卫生厅批准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华西远程、好医生等),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按相应标准授予学分。 2、获得部、省级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等由项目承办单位按以下标准授予Ⅰ类学分。科研立项:国家级课题,按课题组成员排序分别授予10 9 8 7 6学分;省、部级课题8 7 6 5 4 分;科技成果奖:国家级奖一等20 19 18 17 16学分、二等15 14 13 12 11学分、三等11 10 9 8 7学分、四等9 8 7 6 5学分;省、部级一等12 11 10 9 8学分、二等10 9 8 7 6学分、三等8 7 6 5 4学分。 (二)Ⅱ类学分及授予标准 自学、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市、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及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由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二级及以上医院)、县级及以上医学类学会、协会按标准授予Ⅱ类学分。 1、凡由单位组织自学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写出综述,每2000字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获得市、州、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科研立项:地市级课题,按课题组成员排序(1 2 3 4 5)分别授予5 4 3 2 1学分;县市级课题4 3 2 1 1 分;科技成果奖:地市级奖一等8 7 6 5 4学分、二等 6 5 4 3 2学分、三等5 4 3 2 1学分;县市级一等6 5 4 3 2学分、二等5 4 3 2 1学分、三等4 3 2 1 1学分。 3、发表学术论文,按作者排序(1 2 3)及不同级别刊物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国外刊物10 9 8学分,国家级刊物8 7 6学分,省级

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省卫生厅和人事厅《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省人事厅《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分类 (一)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推广项目授予Ⅰ类学分。 (三)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四)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是继续医学教育举办形式之一,按照项目所属等级授予相应学分。 二、学分要求 (一)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二)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卫生技术人员,在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其中,在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 (三)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卫生技术人员及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Ⅱ类学分20学分。 (四)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 (五)Ⅰ类、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三、学分授予标准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 学分很重要的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方法 关键字: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方法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 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市(州)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 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省、市(州)级学会举办的学术年会,每次授予省、市(州)级学分3 学分。 4、上述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自学笔记: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 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在科室交流,每2000字授予1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经单位批准,凡到外单位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1—5个月,经考 核合格者,每月授予5学分。6个月及其以上,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每年规定的25学分(不区别Ⅰ、Ⅱ类学分)。 3、在刊物上发表论著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依此类推) 4、国外刊物10-9学分 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8-7学分 或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省级刊物6-5学分 地(市)级刊物4-3学分 内部刊物2-1学分 5、科研立项 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课题类别课题组成员排序(依此类推)? 国家级课题10、9、8、7、6、5、4学分 省、部级课题8、7、6、5、4、3、2学分 市、厅级课题6、5、4、3、2、1、1学分 6、出版医学著作,每编写1000字授予1学分。 7、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 8、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 9、由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主讲人可授予2学分,参加者授予0.5学分。 10、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0.2学分。 第1项、第3—10项由单位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查授分。? (三)学分要求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完成规定的学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的最低学分数不得低于20分,所获I、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完成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数不得低于10分(不区分I、Ⅱ类学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依据原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原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原卫生部《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通过培训班、远程等多种形式学习、培训获得的学分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二、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1.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备案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核准、公布的项目。 2.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等(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学(协)会等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3. 推广及必修项目

推广及必修项目是根据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医德医风以及适应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和批准的培训项目(包括远程教育项目)。该项目须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 4. 经单位批准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 (二)II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成果)、单位、科室组织的学术活动、大查房、疑难病例讨论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 类学分。 三、学分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低于10学分,I、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20学分,乡村医生每年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15学分,不区分I、II类学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全科医师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五年内通过参加必修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20学分。 (四)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5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制度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湖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完成每年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的最低学分数。 第二条学分计算方法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含计算机网络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授予按该项目规定的学分办理。 4、省、市级学会举办的学术年会,每次授予省、市级学分3学分。 5、上述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按每6 小时授予1 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 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5 学分。 2、自学笔记: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在科室交流,每2000字授予1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3、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教材、杂志、音像、光盘等,由市以上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进行。学习后,由市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核,按规定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 4、经单位批准,凡到外单位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1—5个月,经考核合格者,每月授予5学分。6个月及其以上,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每年规定的25学分(不区别Ⅰ、Ⅱ类学分)。 5、在刊物上发表论著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依此类推) 国外刊物 10-9学分具有国际标准刊号 (ISSN) 8-7学分或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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