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系列创建方案

平安系列创建方案
平安系列创建方案

桂综治[2012]16号

桂林乡2012年度“平安企业、平安林区、平安交通、平安边界、平安寺庙”等平安系列创建实施方案

各村、乡直各单位、辖区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地、市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按照市综治委关于创建平安乡镇的要求和标准,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深化平安创建活动,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实施“平安企业、平安林区、平安交通、平安边界、平安寺庙”等平安系列创建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治工作方针,以平安建设为主线,以建设平安桂林为目标,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整合治安资源,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全面开展创建平安乡镇活动。为深入推进我乡“四位一体”科学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社会政治持续稳定。严密防范、及时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有力打击、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及各类邪教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力,非正常访和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数量逐年减

少,无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治安秩序良好。街面(抢劫、抢夺、诈骗、扒窃)犯罪和可防性(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案件得到遏制,黑恶势力犯罪、“黄赌毒”以及重大案(事)件、火灾等突发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刑事案件破案率明显提高。对社会治安满意率和对政法队伍的满意率达90%以上,

(三)社会防控有力。治安资源得到充分整合,群众参与平安建设面达到90%以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覆盖面达到90%以上。基层综治组织机构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到位,重点要害部位、复杂场所技防措施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流动人口管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制度健全,措施有力,整治效果明显。

(四)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全民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通过深化平安创建活动,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达到90%以上。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月至3月),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签定平安创建目标责任书,落实任务,明确职责。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4月至10月),按照平安乡镇标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综治各项措施,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各项创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查缺补漏,督查提高阶段(2012年11月至12月),对照市平安乡镇考核验收标准,全面自查,查漏补缺。村、学校、企事业单位做好平安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上报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平安创建进行全面总结,继续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第四阶段:总结申报、迎查验收阶段(2012年12月),全力做好申报的准备工作,申请市级验收。

四、各系列平安创建工作要点

(一)平安企业创建。一是平安创建目标管理二级签约率1OO%;重点人头控制率1OO%;外来务工人员登记领证率1OO%;合格仓库财会室达标率1OO%;恶苗纠纷调处率1OO%。二是无重、特大刑事案件、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上访闹事、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发生。三是控制刑事案件发生率;控制员工违法犯罪率;控制治安案件、治安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率。四是严防火灾,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五是无交通死亡事故,严格控制和遏止同责以上交通事故,各类事故发生率不得突破限制指标。

(二)平安林区创建。一是重点抓好林业系统内部建设和管理,确保林业系统内部安全稳定。通过强化林业系统内部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着力提升队伍素质,树立队伍形象,有效担负职能。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干部职工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预防渎职犯罪发生。二是重点抓好依法治林工作,确保林区治安形势稳定。深入开展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民森林资源保护意识。认真抓好林地管理,坚决遏制乱砍滥伐现象,抓好木材加工、流通环节管理,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适时开展林区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重点抓好涉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林区社会稳定。把涉林矛盾纠纷的化解融入到全市“大调解”工作中,建立完善涉林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机制,确保涉林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日常排查与定期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处理纠纷苗头,不能解决的迅速上报并加以解决或协助解决,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四是重点抓好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森林资源得到

有效管护。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不断夯实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防盗滥伐、防乱垦乱占的村民自治组织,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派出所和基层林业站所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三防”体系建设,不断推动林区治安管理向源头化解和事前防范转移,全面提高林区治安防范水平。五是重点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着力于创新森林防火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七大”宣传工程,增强全民防火意识。严格执行五项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从源头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三)平安交通创建。一是强化重点车辆安全整治。组织公安、交通部门对辖区内客车、重中型货车、农用车、摩托车、拖拉机开展专项清查整治,重点打击非法载人、非法改装、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年检、酒后驾驶或无牌无证、套牌假证的车辆,从严予以取缔。二是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路段联合排查,把高下边坡、临水临崖、长下坡、急弯陡坡、视距不良等路段作为隐患整治重点,全力清除农村道路安全隐患问题。三是强化驾驶人源头监管。突出驾考培训安全源头监管作用,加大驾驶人考试工作监管力度,强化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四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有关部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五是严格落实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强化“一岗双责”,把道路交通安全纳入综治、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建设和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对道路隐患和重点车辆排查治理等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平安边界创建。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法制教育,各村要制定和完善与法规政策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实现边界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强化法制建设,把行政区域界线有关的法规纳入普法教育的内容,树立依法管界、依法治界的法制观念,使界线沿线的广

大干部群众严格遵守已勘定的法定行政区域界线,自觉维护法定界线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主动参与界线管理,维护边界地区稳定。二是做好年度界线联检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加大力度,强化界线年度联检工作,确保界线走向清晰和界桩完好,位置准确,保护好界线两侧50米范围的地形地貌。界桩所在地的村,要把界桩保护、维修工作落实到人,确保界桩完好,发现界桩损坏、丢失、移位要及时向镇民政办报告,及时修复或重设。三是加强跨界开发建设的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区域管理条例》,建立并做好跨界开发建设的申报审批制度,坚决制止未经审批擅自跨界开发建设的违法行为。要保护和合理开展利用边界附近地区的资源,坚决制止乱砍、乱伐、乱开采,破坏资源,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保护界线附近地区的生态环境。四是边界矛盾排查和纠纷调处机制健全。边界纠纷调处资料准确、完备。边界矛盾排查和纠纷调处机制健全,运转协调有力,实现边界纠纷矛盾调处预警化和快速反应。界线沿线要完善联防联治,联席会议机制,委派或聘请联络员,随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边界发生的各种违法、违规事件,及时请求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处,随时消除边界纠纷隐患。五是加强沟通,共同发展,建设和谐平安边界。各村要加强沟通、走访、通报边界动态。与毗邻村签订创建平安边界协议书,每年要召开1-2次创建平安边界联席会议,研讨创建平安边界开展情况,交流经验,促进工作。

(五)平安寺庙创建。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宗教人员法制观念。认真组织开展寺庙法制宣传月活动,以开办法制教育培训班的方式,组织全乡宗教人员、寺管会成员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反对民族分裂的教育等,切实增强宗教人员的法律意识。二是解决突出问题,增强寺院自主管理能力。按照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将各寺院基础设施、寺院危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纳入“十二五”规划项目。三是加强

制度建设,增强寺院规范管理水平。全面检查各寺院已有的规章制度,提出修订、补充意见,对已形成的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完善“寺庙财务管理制度”、“寺庙治安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不断提高各寺庙管理工作制度化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乡党委政府把创建平安乡镇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实行目标管理。村、学校、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制定细化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分解目标全面完成。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把平安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单位,落实到责任人。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乡财政将综治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实行专项管理,确保工作顺利实施。村、学校、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综治工作情况,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的投入,确保综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平安建设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宣传乡直各部门、村开展平安建设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树立和宣传平安建设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事迹,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彰显社会正气,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参与平安建设和维护稳定各项工作,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平安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创建平安乡镇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年终乡综治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村、学校、企事业单位进行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对本年度综治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桂林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0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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