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校验流程图

医疗机构校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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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校验流程图

合格 不合格

格 不 合 格

申报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卫生局医政科受理 审查材料,4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

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齐全者,受理进入现场 勘察程序 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予受理,返回政务中心,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按要求完善后再次报送

现场勘察(10个工作日) 给出审核意见(2个工作日) 准予许可(1个工作日) 返回政务中心,通知本人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资料按档案管理要求存档 政务中心受理交卫生局办理(1个工作日) 主管局长、局长批准(2个工作日) 不予许可(1个工作日) 返回政务中心,通知领取不予许可通知书,退回申请书、申报材料,按审核意见改进后重新申请 申报材料: (1)医疗机构校验自查报告和申请; (2)《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一式两份;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的人员资质、注册情况; (5)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可选) 启动特殊程序,责令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并提供整改报告,完成现场勘察(限期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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