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面临的困难与建议

农民工讨薪面临的困难与建议
农民工讨薪面临的困难与建议

农民工讨薪面临的困难与建议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然而,与之不相称的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农民工的工资经常被无故拖欠。农民工讨薪难已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成为一个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一、农民工讨薪存在的问题

(一)维权意识较差、方式偏激。处于弱势的农民工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往往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量案件存在被告恶意拖欠、克扣工资的情况,农民工事后补救成效甚微,在一定范围内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部分农民工情绪激愤,讨要工资方式激烈极端,往往会采取聚众闹事、群体上访、找老板“算账”等非理性的手段实现其目的,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对社会治安构成潜在的危机。

(二)维权成本偏高。一些农民工们为了讨几千元甚至几百元的工钱要耗上几个月的时间,有的甚至时间更长,而有些老板为了达到拖的目的,一定要走完所有法律程序,直到败诉才肯给付拖欠的工资,农民工们根本等不起。律师费、劳动仲裁费和诉讼费费用高,让本身经济拮据的农民工们望而却步。对农民工而言,赢了官司赢了理,是莫大的欣慰。但在很多情况下,不少农民工却是“赢了官司输了钱”,“讨回说法空欢喜”,费尽千辛万苦得到的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

(三)法律保障不力,职能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农民工维权工作

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参与,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劳动保障、建筑管理、公安、司法等职能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在制度上提供相应的保障,而现实是各部门的条条框框较多,又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制度予以规范,部门之间没有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缺乏有效的配合。

二、解决农民工讨薪难的建议

(一)完善立法,加大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新的《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初就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包括劳动报酬、劳动保障在内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用人单位之所以敢明目张胆的拒绝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现行法律对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因此,建议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可处于罚款或者拘留。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与维权能力。法律知识欠缺是农民工讨薪难的一个重要因素,而普法活动不仅可以提高民工的维权意识还可以增强其维权能力,因为农民工只有学法、懂法,才能用法,发生纠纷以后才能比较理性地行事,也才能降低诉讼活动的各种交易成本。普法宣传可以通过发放普法小册子、以案释法、举办法制讲座、集中咨询等形式,向农民工宣传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使他们懂得法律的相关规定,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三)加大对农民工的司法救助力度。建议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为保护农民工的权益开通绿色通道,在完善审判流程管理的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维权案件的跟踪督查,加大对侵犯农民工权益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在缓、减、免诉讼费上对农民工给予倾斜,真正让农民工打得起官司。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措施65056

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措施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施工单位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公司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在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我公司督促施工单位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4、我公司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5、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6、我公司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解决了农民工讨薪时“举证难”的问题。在目前农民工讨薪难的大环境下,不失为一种方便农民工的行政举措。 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资问题的要求,我公司承诺:决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 具体措施为: 1、施工单位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农民工讨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5425

民工讨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四川省建委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 确保公司各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企业稳定,做好工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状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领导机构 成立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协调解决公司在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在突发事件时,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一)了解和掌握各在建工程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维护工地稳定和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突发情况,及时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加强监管体系,对于重大事件及时处理,并及时准确传达、执行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通知和处置意见; (三)对发生的重大事件要做好记录,以备查阅、归档保存; 二、处理突发事件具体措施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引发单位必须承担偿付工资,平息事端的责任,用快速、有效的方式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二)项目部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案情,各成员应及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快速赴现场进行疏导、平息、处置工作,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置,并根据突发事件严重性按相关程序上报。通知业主负责人,事件所在施工班组人员开展平息事端,化解矛盾和快速应急处置工作。 (三)处置方法 1.劝阻 2.当工人发生过激行为时,采取报警,由公安机关出面阻止事态扩大和协调解决。

农民工工资

包工头:再见央企、再见国企...请问建企接收5000万 农民工你准备好了吗? 近日,有一则可以震动整个建筑业的政策条例发布,那就是刚刚在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下面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重点很多,那就上最重要的干货吧。 1、不管工程进度如何,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发放;意思就是工程款没到手,农民工工资也照发。 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要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实名制登记和管理,如实记录施工项目实际进场人员、考勤情况,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确认难、工资核算难问题。 3、设立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发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确保工资发到本人手中。 4、对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也就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 事实上,对于保障农民工工资这一政策,我们是非常支持的,但是这种方式,从当下的建筑业现实环境来看,未免有些激进。 1、央企、国企准备好接收5000万农民工了吗? 仔细分析这次的条例,其针对的最根本的对象是以包工头为核心的分包商们(民企为主)。在之前的文章中谈过,央企国企的工程大部分都是分包,而真正施工和创造财富的基本上都是在包工头/民企等带领下的农民工兄弟们。而此次条例的出台,由总包代发民工工资,相当于越过了包工头/分包商,让总承包单位(央企、国企们)直接面对5000万的农民工。先不说其他的,就说农民工的流动性大,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考勤等的可行性有多少呢?就目前来说,让央企、国企直接面对5000万农民工,他们的管理是否能及时跟上?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2、越过包工头,农民工怎么管? 包工头之所以存在,有历史原因和存在的合理性,以前农民工从包工头手里领工资,出于工资的约束,包工头相对来说还好管理一点,你现在直接让总包代发工资,那包工头就没办法有效约束农民工了,肯定会有人:反正工资有人替我兜底了,那我就学印度阿三磨洋工呗。 本身现实中,越来越多企业反映现在的农民工越来越不好管理。 我举个例子:由于国家政策的支持,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保护弱势群体(民工)

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农民工维权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合肥市建委及瑶海区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 确保公司各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企业稳定,做好工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解决农民工维权事件领导机构 成立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谦 副组长:韦国马新余 组员:谷雨葛剑雅郑伟李延丽赵璐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协调解决本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一)了解和掌握各本工程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维护工地稳定和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突发情况,及时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加强监管体系,对于重大事件及时处理,并及时准确传达、执行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通知和处置意见; (三)对发生的重大事件要做好记录,以备查阅、归档保存; 二、处理突发事件具体措施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引发单位必须承担偿付工资,平息事端的责任,用快速、有效的方式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二)项目部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案情,各成员应及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快速赴现场进行疏导、平息、处置工作,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置,并根据突发事件严重性按相关程序上报。通知业主负责人,事件所在施工班组人员开展平息事端,化解矛盾和快速应急处置工作。 各人员职责分工如下: 1. 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班组开展工作,收集了解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和现场报告工作。 2.项目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并快速、果断、有效方式处置突发事件。 3. 施工班组:参与突发事件工作,并快速组织对现场及其突发事件的地点维持治安秩序,控制并疏散人员,防止事态扩大,维护工地稳定。 (三)在快速应急处置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服从领导小组指挥,密切协同作战,确保快速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三、后期处置 (一)对涉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事件处理结束后,项目部要及时向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事件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事态的发展趋势等。 (二)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将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录入诚信系统,实施重点监控并依法处理。 四、保障措施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法律思考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法律思考-工程纠纷律师 [摘要] 农民工工资,尤其是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屡屡遭到拖欠,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本文将分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多方面原因,并从法律的角度对其进行分析,理顺多方主体的法律关系,最终试图找到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治本之道。 农民工是生活在城市里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来自农村,置身于城市的最底层,大多数从事建筑、商业、服务等,劳动强度大、收入报酬低的工作,尽管他们所得不多,但正是这不多的“所得”却一直在困扰着他们----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非常普遍。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GDP迅速增长,城市里一座座大楼平地而起,而高增长背后的农民工工资问题也浮出水面。从总理“讨薪”到依法“清薪”,全国上下,各级政府都在积极行动,直接干预,制定条例,追讨欠薪,于是上演了一幕幕上访、告状、找省长、找总理的闹剧,官越找越大,法越立越严,而帐也越欠越多,越拖越久,问题始终未得到根本解决。本文将深入剖析农民工讨薪难的深层法律原因,探索解决问题的可行途径。 一、现状观察——民工讨薪难成社会问题 农民工讨薪难已经成为一个很普遍的社会问题,在建筑领域尤其明显。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秩序,而且成为直接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大事。据统计,截至2006年6月全国累计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大概有3670多亿元,主要发生在建筑施工企业和餐饮服务等企业,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占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70%。 农民工在城市里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工资却很难准时如数拿到,每次要账都基本上是无功而返,平时里去要,包工头答应到年终解决,可真到了过年的时候,工地早已停工,人去楼空,只留下和自己一样的讨薪人。2006年河北籍234名农民工在宁夏打工一年时间,一分钱报酬未得,欠薪137万多元。无奈之下,他们来到石嘴山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工作站简化审批手续,当即指派两名律师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有的老板在上级和形势的压力下,给了部分工资,但给全的很少。剩下的工资只能等到来年年底了,来年的工资还会继续拖欠,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问题越攒越多,无法根除。 调查显示,农民工工资领取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方式是按月领取,占统计总额的60.37%;另一种方式是按年领取,为28.02%。在被调查者中,基本能按时领取工资的达到47.78%,有时延期和经常延期的比例达到35.68%和15.68%1。这些现象成为我们社会进步过程中极不和谐的因素。 二、原因分析——诸多因素错综复杂 如此严重的欠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潜在毒瘤,随时可能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拖欠农民工工资固然有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淡薄、讨薪方式不当等原因,但建筑领域自身运作不规范、机制不健全以及政策法律上对农民工保护力度不够才是导致承包商或包工头任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且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一)农民工自身主观原因 1、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受到的文化教育程度低,导致农民工在打工路上处于劣势。在农民刚刚进城受雇之前,不懂得相关的法律,使得他们在与老板达成协议时,除了在工资上的要求之外,对其他的并不关心对自己作为一名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各种待遇却涉及很少,很大程度上,他们把自己还当成农民,而不是工人,所以他们感觉与城里的工人是不同的,对于协议也只是听从雇主的

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农民工讨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北京市建委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 确保公司各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企业稳定,做好工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状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领导机构 成立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协调解决公司在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在突发事件时,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一)了解和掌握各在建工程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维护工地稳定和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突发情况,及时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加强监管体系,对于重大事件及时处理,并及时准确传达、执行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通知和处置意见; (三)对发生的重大事件要做好记录,以备查阅、归档保存; 二、处理突发事件具体措施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引发单位必须承担偿付工资,平息事端的责任,用快速、有效的方式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

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二)项目部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案情,各成员应及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快速赴现场进行疏导、平息、处置工作,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置,并根据突发事件严重性按相关程序上报。通知业主负责人,事件所在施工班组人员开展平息事端,化解矛盾和快速应急处置工作。 各人员职责分工如下: 1. 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班组开展工作,收集了解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和现场报告工作。 2.项目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并快速、果断、有效方式处置突发事件。 3. 施工班组:参与突发事件工作,并快速组织对现场及其突发事件的地点维持治安秩序,控制并疏散人员,防止事态扩大,维护工地稳定。 (三)在快速应急处置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服从领导小组指挥,密切协同作战,确保快速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三、后期处置 (一)对涉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事件处理结束后,项目部要及时向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事件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事态的发展趋势等。 (二)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将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录入诚信系统,实施重点监控并依法处理。

浅析农民工讨薪难及相关法律问题

浅析农民工讨薪难及相关法律问题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90年代以后,农民工逐渐成为中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一支举足轻重的生力军,他们在基础设施.密集型劳动产业等工作中是中流砥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XX年统计结果,20XX年全年农民工总量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其中,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长%,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增长%。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2864元,比上年增长%。目前这支庞大的农民工队伍在对面对国家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同时,于自身素质,特别是法律常识的缺乏,导致了全国各地的讨薪问题从南到北在我国遍地开花,虽然外出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自20XX年的%下降至20XX年的%,但与20XX年比20XX年上升个百分点,相较于全国近3亿人的总量,即使是%也有约240万人。他们为城市繁荣和农村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却于城乡结构转型时期的法律保护缺失和执法不严,导致农民工权益没有得到切实的法律保护,屡屡被侵害,阻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字:劳动法、农民工、讨薪 自 20XX年熊德明不顾村干部“封口令”,对温家宝总理说的一句“总理,我想,我想说说我家里打工的事。”为契机,全国掀起了“讨薪风暴”。当年全国各地纷纷开展了

整治和清理拖欠民工工资的突击行动,为进城务工农民9400万人,追讨工资约1000亿元,自此农民工讨薪问题被纳入各级政府年终政绩报告,农民工干活拿不到工资现象得到初步有效遏制。 每到农历春节前,全国各地均积极开展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20XX年截止到11月底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万户次,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万件;责令用人单位与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亿元。 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深恶痛绝,也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时至今日,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恶意欠薪行为依然屡禁不止,尤以建筑行业的农民工问题最为突出。全国各地发生为讨薪而发生的集体事件比比皆是,问题不断。20XX年1月19日13时许,河北冀州市凯隆御景楼盘发生跳楼事件,初二女生袁梦为帮助其父亲讨要开发商拖欠的90多万元的工钱,纵身从凯隆御景一在建高层的17楼跳下后不治身亡。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农民工讨薪问题依然严峻,不容轻视,也凸显出我国法律关于农民工薪酬问题关注的不足。 一、什么是农民工 所谓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是指在本地乡

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2014) 5

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方案 鲁商蓝岸丽舍(青岛市崂山区午山社区旧村改造项目) A-13-1地块工程 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预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鲁商蓝岸丽舍项目部 2014年4月

为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杜绝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将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给农民工,维护农民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现经项目部研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项目部成立加强劳务队伍和工资管理领导小组,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长:李冰 副组长:王军 成员:解守增高云霄程鹏 二、目标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李冰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加强劳务队伍和工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接待农民工投诉上访,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接待、不处理,推诿扯皮;一旦发生农民工集体上访或其他突发事件,项目经理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予以妥善处理。 2、掌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相关统计制度,及时准确掌握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数据,建立预警机制。 3、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及时发现、上下联动、及时化解、及时处理,避免

矛盾激化,事态扩大,影响公司形象。 三、认真学习《项目劳务管理办法》,加强项目部对劳务分包队伍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 1、要强化劳务分包资质和资格管理,凡使用集团和公司《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以外的劳务队伍,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方可使用。 2、劳务队伍进场,项目部应认真检查并收集整理齐全如进场通知、劳务分包合同、五证一照、劳动合同、上岗证、暂住证等有关资料,编制入场人员花名册并由工人本人签字,建立“双卡”制度。认真组织进场教育、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并形成教育记录。 3、认真检查劳务队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项目部与劳务分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劳务分包与工人签订《安全协议书》,加强对工人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劳务队伍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4、劳务队伍人员更换和变更须征得项目部同意,并认真做好进出场记录、进出场教育和工费结算等工作。 5、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按时发放、列工资表发放以及公示制度。依照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项目、形式以及时间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在现场对支付工资的人员姓名、工资数额、支付项目等情况进行公示。如无法按时发放的,应让劳务分包写出承诺书,确保农民工离开工地前领到应得工资。 四、完善工作机制,疏通处理渠道 1、以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成立清欠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对工

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问题和对策建议

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 社会问题及对策建议 随着国家经济宏观调控政策的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投资项目减少,拉动经济增长效应减弱,发展态势明显减缓,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拖欠工资导致的不稳定问题频发,这一问题倘若解决不好,轻则会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发展,重则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 如何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既是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民生问题,也是化解社会矛盾、体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的课题。本文通过研究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和谐社会的危害,来探讨今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对策,从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机制,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问题 (一)地方政府公信力下降,影响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农民工辛辛苦苦付出劳动而得不到相应的工资报酬,需要政府出面为他们做主,依法追回应得报酬,但在追欠工资过程中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时,就会引起广大群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 1、农民工讨要被拖欠的工资,为引起重视,经常采取爬塔

吊、跳楼、封桥堵路等做法,扩大社会影响,引起重视。这样的做法往往会引来市民围观,同情弱者的朴素思想使群众降低了对政府的信任。 2、农民工越级上访事件频发,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程序和秩序,也增加了上级政府的工作压力,导致上级政府质疑地方政府的做法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通过跳楼、爬塔吊、封桥堵路等手段讨薪事件频繁,仅今年6月份,我市开发区就连续发生3起农民工爬塔吊讨薪事件,最后虽都得到有效处理,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凸显出地方政府预防机制的缺失,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二)影响政府机关正常的办公程序和秩序。在处理农民工讨薪案件时,有关部门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员去调查取证及查处,这不仅影响政府机关的正常办公程序,而且还干扰了政府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如我市锦绣澜湾工程,因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方推卸责任,将矛盾转嫁到农民工身上,怂恿农民工集体上访,封堵马路,围堵开发区政府,部分农民工情绪失控,高喊口号,冲击政府大门,与安保人员发生冲突,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办公程序和秩序。 (三)制度的缺失导致农民工讨薪上访案件恶性循环。政府在处理农民工上访事件中,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往往动用行政手段,采取召开各方协调会,甚至动用高压措施,促使企业

当前农民工讨薪案件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当前农民工讨薪案件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然而,与之不相称的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农民工的工资经常被无故拖欠。农民工讨薪难已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成为一个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本文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找出其成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农民工讨薪案件存在的问题。 维权意识较差、方式偏激。2009年12月09日的人民网上一篇新闻为《南京: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讨薪成功率不足两成》,在大都市尚且如此,小县城可想而知。处于弱势的农民工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往往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要么是沉默,默默的承受不公,要么是爆发,采取极端方式,例如河南商报2010年2月6日报道的4名民工为讨薪软禁工头40多小时,结果讨薪不成反坐牢。随着农民工讨薪的不断诉诸报端,很多农民工在自己讨薪不果的情况下集体走向街头向当地的劳动部门上访或者是所谓的秀,即跳楼等引起媒体的注意,以媒体的力量帮助其讨薪,很少有直接诉诸法院的情况出现。大量案件存在被告恶意拖欠、克扣工资的情况,农民工事后补救成效甚微,在一定范围内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部分农民工会采取理智的方式,通过诉讼来解决争议,但部分农民工情绪激愤,讨要工资方式激烈极端,往往会采取聚众闹事、群体上访、找老板“算帐”等非理性的手段实现其目的,如我院受理的以张某某、苗某某为代表的涉及13名农民工诉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永亳淮高速A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拖欠工资纠纷群体诉讼案件。原告大部分是永城的农民工,还有部分来永的务工人员,由于拿不到工资,情绪非常激动,曾到市委政法委上访,造成很大负面影响,对社会治安构成潜在的危机。 维权成本偏高。肖卫东在其执笔的《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中说“为了索要不足在一千元的工资,完成所有程序,农民工维权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花费时间至少十一到二十一天,折合误工损失550至1050元;国家支付政府工作人员、法官、书记员等人员工资至少是1950至3750元。综合下来,成本在3420至5720元之间”。一些农民工们为了讨几千元甚至几百元的工钱要耗上几个月的时间,有的甚至时间更长,而有些老板为了达到拖的目的,一定要走完所有法律程序,直到败诉才肯给付拖欠的工资,农民工们根本等不起。律师费、劳动仲裁费和诉讼费费用高,让本身经济拮据的农民工们望而却步。对农民工而言,赢了官司赢了理,是莫大的欣慰。但在很多情况下,不少农民工却是“赢了官司输了钱”,“讨回说法空欢喜”,费尽千辛万苦得到的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 法律保障不力、职能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到目前为止,我国除了出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条文外,还没有专门处理农民工问题的机构,农民工一旦出现问题,往往自己解决,乱投医。法律条文也被其束之高阁,目前,多数农民工外出就业时还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的虽然签订了书面合同,但劳动合同不规范,给农民工维权带

对农民工讨薪难及劳动监察执法的几点思考

对农民工讨薪难及劳动监察执法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党和政府十分关心进城务工民工的工资支付情况,劳动保障行政机构加大了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检查和监察工作,但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依然存在。农民工讨薪究竟“难”在哪儿?农民工讨薪难作为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凸现在我们面前,特别是每逢年终岁尾。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原因 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何屡屡频发?以我们民乐县为例,在处理大量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过程中,拖欠工资案件集中发生在建筑、交通等施工行业。导致这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频发的原因有几个: 一是建设项目资金不到位而开工建设的情况较为普遍。建设方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边筹资金边建设的情况比较普遍。特别是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本身资金不足,主要依靠向银行借贷及向民间筹集资金,一旦资金链条断裂,资金周转困难,就会产生拖欠工程款纠纷,而建筑商、包工头则以工程款纠纷未解决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此外,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变更、加项因素导致施工成本高于合同预算成本,造成工程款拖欠的情况也较为常见。 二是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现象突出。如各建筑工程、兰新铁路等。开发商、承建商、包工头之间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层层拖欠,增加了农民工讨薪难度。另外,工程经层层转包后,各级施工主体层层得

利,使最终到位的实际建设资金大大减少,工程质量无法保证,容易产生工程质量和工程款纠纷,进而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在我们办理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因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引发的建筑工程款纠纷占70%左右。一方面,由于层层转包,使企业原本应承担的按月支付薪酬、签订劳动合同等法定责任,最终转嫁到一些不规范的包工头身上,架空了《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中工资支付的种种规定,导致农民工讨薪难。另一方面,由于建筑等行业长期以来约定俗成的习惯,大部分民工只认他们的包工头,不愿直接和有用人资质的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这就出现如果工程不外包就无人干活的现象。 三是一些企业和个人借用资质、挂靠经营的现象较为严重。在建筑领域,挂靠现象普遍存在,其中不少是无资质或较低资质的建筑承包商或包工头挂靠大型建筑企业,缴纳一定的管理费就可以大型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大部分被挂靠企业除了收取管理费外,对于挂靠企业施工质量等问题不管不问或监督不力,难以实施统一管理与有效监控,容易产生连锁反应,引发工程质量问题、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纠纷发生。 四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造成农民工讨要工资时举证困难。据我们统计,有80%以上的农民工在投诉时,手里没有欠条、记工单、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证据,只是称他们有口头协议;20%左右的农民工仅持有包工头出具的欠条或工条,持劳动合同来讨要工资的农民工很少。发生拖欠工资纠纷后,一旦包工头逃跑或者不愿作证,农民工很难证明

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妥善处置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市劳动部门的统部署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确保都市美好家园二期工程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我公司处置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要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的原则进行;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方法,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直至最终平息事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工程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一)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二)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 (三)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四)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 (五)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六)其他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顺利处置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成立“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黎彬(董事长) 副组长: 成员:黄伯林(项目经理)李君文(项目负责人)及各项目组织人力资源科成员。 1.综合协调小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负责各项目的协调工作、认真学习国家、建工师下发的文件, 并向所属项目部传达上级文件并向所属项目部传达上及文件,做好突发事 件的后勤保障和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等工作,做好农民工的职工工资审核 统计等有关工作。 2.都市美好家园二期项目现场处理组 组长: 组员: 及时学习掌握上下级下发和地方的相关文件;及时报告农民工及自有 职工工资的相关情况;研究制定农民工及自有职工工资处理方案,做好农 民工及自有职工工资的造册等有关工作,及时做好现场人员的疏散、安置、思想情绪的稳定等工作。 二、现场应急程序 当本公司发生农民工及自有职工讨薪突发事件时,公司突发事件 应急小组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协调,发生在那个项目,有哪个项目 进行现场处理,综合协调小组督办。 1.接到突发事件的报警信息后,应急小组要根据收到的信息,确认需 要进入应急状态的,立即向组织人力资源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 间内调动应急小组下设机构,根据情况发布必要的预警信息。 2.启动预案后的主在工作: (1)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指令各应急队伍进入应急状态; (3)项目人员迅速到场,2小时内把人带走; (4)稳定现场农民工及自有职工情绪; (5)迅速清理拖欠工资情况。 3.应急现场处置的优先原则: (1)保障所有应急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农民工讨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农民工讨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贯彻国务院、建设部、市建委有关规范全市建筑业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公司因劳务费问题引发的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将不良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保障公司及其所属施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 特制定《农民工讨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公司各所属施工企业及项目部要从确保北京市社会稳定政治高度,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动态跟踪” 的原则,充分认识群体性突发事件对社会稳定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把保稳定工作贯穿于处理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之中。 二、组织体系: (一)、项目部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各参建单位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三、工作职责: (一)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1、建立公司以及项目部应急工作体系,形成管理网络,有效控

制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 2、负责劳务费排查、结算、兑付、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整体协调和指导工作。 3、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公司和项目部相关人负责和应急处理程序,层层落实,保证对突发事件迅速、正确做出反应,避免事态恶化. (二)所属项目部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应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还应按照“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将本项目部所有外施队伍的人员花名册、合同备案资料、上岗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按规定要求认真收集, 归档备案。要认真观察本项目外施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异常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 应按组织体系及时汇报,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升级,不得忽视、隐瞒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发生。出现应急前兆时, 原则上由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项目部组织本项目部人员出面调解处理,并保持与本单位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联系, 随时汇报事态进展. 进入应急状态紧急阶段时,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指挥工作,组织本项目部应急小组与外施企业进行沟通,负责通过各种方式解决纠纷。 3、根据预警级别(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建立预警预报制度。启动预警机制后,项目劳务管理员必须负起责任,关注外施队伍动向,重点是存在以下问题的队伍: ( 1)未签合同和未结算、底数不清; (2)采取综合分包形式,劳务费与材料款区分不清; (3)拖欠劳务费数额较大;

【附图片】分包管理和民工工资管理等问题的专项报告(管理措施、发放情况等)

XXXXXXX经营项目民工工资管理专项报告 一、在建项目基本情况。 截止2014年底,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XXXXXXX个项目的分包合同均无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也没有因为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发生的来信、来访、诉讼情况。上述三个项目在民工工资发放的情况上,处理得当,发放及时,得到工人的一致认可。 二、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及分包管理制度中关于民工工资支付的执行情况。 为更好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特作如下郑重承诺并保证履行: 1、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劳动保障和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服从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公司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在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我公司督促施工单位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4)、我公司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5)、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我们按照上述措施,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尊重工人的劳动成果,保证工人的劳动得以应有的报酬。 三、XXXXXXX对项目部在农民工现场管理及民工工资支付等工程分包管理环节的监督管理情况。 公司一直将农民工工资发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其本人手中,建立健全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体系。依据劳务队伍交经理部备案的《劳务施工班组施工承包责任合同》、《劳务班组验工计价表》、《劳务班组计量支付台帐表》和劳务队伍对班组的资金发放计划进行付款,以确保资余拨付的规范化。 1、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我们遵照上级上管部门的经济保障于段,凡是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我公司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一次性缴存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

农民工维权工作面临的难点问题和解决对策

我国农民工是当今经济社会建设的一个庞大的特殊群体,是中国产业建设队伍中的主力军。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为我国的基础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他们在某些方面却因为缺乏社会的关心,基本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由此滋生了许多社会问题。截至2015年,天峨县农民工总人数已近1万5千人,如何解决好农民工维权工作不仅关系到农民就业、农村发展,也关系到我县加快农村脱贫步伐和建成小康社会的顺利推进。因此农民工维权已成为当前农民工工作中的重要任务。 一、农民工维权的难点问题 1、欠薪现象严重 目前农民工工资水平普遍偏低,大部分农民工纯粹就是工资性收入,没有享受其他社会福利待遇,而且还经常被拖欠工资,尽管国家采取了追讨工资专项行动,将“恶意欠薪”列罪,打击了少数无良企业和个人的恶意欠薪行为,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农民工权益,但每年农民工欠薪现象总是屡禁不绝,前清后欠现象仍较普遍。 2、工伤维权艰难 由于农民工往往从事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危险性大、有毒有害的作业,又缺少较为全面的保障和农民工自身的安全知识,首当其冲地成为受到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重点人群。农民工工伤维权难,已成为继农民工讨薪难之后,又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农民工维权难的原因分析 1、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欠缺。农民工法律知识了解得少,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或是忍受不公正的待遇,或是采取极端方式解决问题,使矛盾激化,影响到自身利益的维护和社会的稳定。同时,由于农民工法律意识不强,发生问题时往往疏于收集、保全相关证据,增加了维权工作的难度。 2、劳动合同执行不规范。《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很多用人单位根本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没有及时续签。企业为减少成本,通常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简单而且不规范,造成一旦发生纠纷难以调查取证的后果。部分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存在着许多不平等和不合理的内容和条款,为在发生争议认定劳动关系、维护合法权益上埋下了隐患。 3、维权程序复杂、成本高、难度大。目前,我国在农民工法律维权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度相对尚不完善,虽然今年来在法制建设方面有了很大进步,但是由于具体情况复杂,用工制度不健全,导致调查取证、执行的难度都比较大。很多农民工交不起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等费用,案件难以进入诉讼程序,直接阻碍了农民工法律维权效率的提高。 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对策分析 1、提高农民工整体素质。要重视抓好农民工培训工作。政府部门要做好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要强化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岗位培训责任,同时发挥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工青妇组织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 2、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自身的维权意识和能力。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使农民工增强法制观念,学会利用法律武器,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3、建立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接受农民工的法律咨询,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和其他法律服务事项,为符合条件的受援对象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开展涉及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制宣传工作,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建立双向维权机制,及时沟通协调,构筑畅通快捷的农民工维权服务渠道,促进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农民工工资收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万科公司的要求,做好春节前现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结合公司和项目部的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是建立解决纠纷和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 成立领导小组解决纠纷和突发事件。成员名单如下:组长:谭锡勇 副组长:、、谭 组员:、王守蒙、陈云金、刘长云、许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协调解决项目中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并在紧急情况下实施应急行动。 (一)了解和掌握在建各类工程的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维护施工现场的稳定,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及时了解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2)加强监管体系,及时应对重大事件,及时准确传达和落实业主和上级部门的通知和处置意见; (三)对重大事件进行记录,以便检查、归档和保存;二、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措施 (一)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必须承担支付工资和平息事件的责任,迅速有效地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形势发展,动员和引导农民工返乡,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2)项目部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紧急情况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情况,所有成员应及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迅速赶赴现场缓解、平息和处理紧急情况,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处理紧急情况,并按相关程序报告紧急情况。通知业主负责人,事故发生地施工队人员将开展平息事故、化解矛盾、快速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所有人员的职责分工如下: 1.争议解决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小组开展工作,收集和了解有关突发事件和现场报告的相关信息。 2.项目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快速、果断、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3.施工班组:参与应急工作,迅速组织维护现场及应急现场的公共秩序,控制和疏散人员,防止事态扩大,维护现场稳定。 (三)在应急快速反应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密切配合,确保应急快速反应的顺利进行。三。后处理 (1)在处理完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群体性事件后,项目部应及时向争议解决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事件处理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处理过程、相关对策、处理结果、事态发展趋势等。(2)争议解决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将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集体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纳入信用体系,实施重点监控,依法处理。四.保障措施 (一)争议解决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有权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调动各项目管理部门的人员和车辆,各项目管理部门

农民工讨薪问题研究与对策

山东海心律师事务所的耿海滢律师总结多年办理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经验,分析认为:对于农民工维权案件目前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难以区分,不利于农民工维权 在众多的的农民工案件中,大部分农民工直接受雇于包工头,包工头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农民工与包工头之间是一种雇佣与被雇佣的劳务关系,农民工与建筑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这样,如果包工头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农民工是不能起诉建筑公司的。 (二)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农民工权益难保障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凭证,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但是劳动合同签订率很低,不足10%,农民工直接找用人单位索要工资时,由于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往往拒绝承认其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加之没有其他的证据,造成农民工讨要工资时求告无门。农民工由于没有劳动合同的保障,只能确认与用人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增加了维权的困难。 (三)超时间劳动现象普遍,加班工资难以保障。 农民工从人数上来看,绝大多数从事的是建筑工程工作,加班加点现象更加普遍;并且,用人单位(或包工头)也很少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包工头往往与农民工约定日工资标准,如架子工每日工资70元,小工每日工资45元等;或者直接按照工程量约定。无论其工作多长时间均以此为准,并且考勤记录也只是记载工

作天数,几乎没人统计每日工作的时间。因而对于建筑工地的农民工来说,加班加点工资难以保障,不仅是缺少劳动合同难以认定的问题,还涉及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再确认劳动关系后加班时间证明的问题。由于建筑工地被拖欠工资的,往往以拖欠劳务费(劳务关系)为由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就无法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性规定来要求加班工资了。 从事餐饮、保洁、保安等服务业以及加工制造业等非建筑行业的农民工,虽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比较容易认定,但存在的严重超时工作和不支付加班费的问题同样严重。 (四)收取押金、克扣工资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能向其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但有些单位仍然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比如以前办理的苏某与某汽车销售公司拖欠工资一案,用人单位某汽车销售公司不但收取了1000元的押金,而且无故扣发了苏某一个月的工资,最后通过劳动仲裁将拖欠的工资和收取的押金要了回来。 (五)农民工维权成本高 外地农民工在讨要工资的过程中,不得不多次前往劳动监察机构、仲裁委及法院,这就得花费一部分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而在这期间,农民工不可能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由于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这就造成了“一裁二审”的模式,比一般的民事案件更多了一道程序,很多案件都是走完了二审才结案,给当事人增加了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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