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务财产管理制度及资产物品管理制度

幼儿园园务财产管理制度及资产物品管理制度
幼儿园园务财产管理制度及资产物品管理制度

幼儿园园务财产管理制度及资产物品管理制度

一、凡园内公共活动场地,如音体室、会议室等所陈设的体育器械、电器设备、教具、玩具、桌椅床铺等均由后勤园长立册登记、管理。此类物资未经后勤园长同意不得擅自搬动,挪作部门使用。若有违反,后勤园长有权追究责任,对毁坏、遗失者要处理并赔偿。

二、放置于体育器材室内的体育活动器械,班级若因授课需要移动使用后,应负责放回存放地点。有损坏时应向该室负责人报告及时检修。

三、各功能室的财产、物资要分类编号列册登记,专人保管,每学期清点一次,发现毁、损、错、漏要报告后勤园长,检查原因。各班级向教具室、资料室借用的教材教具要登记,定期退还。若有遗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其负责修理或赔偿。医疗室除搞好医疗器材的保管外,还要进行药物建账核算,每学期清点一次。

幼儿园资产物品管理制度

幼儿园资产物品是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为了加强幼儿园资产物品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由资产管理员对园内资产物品负责管理,分管员为各班班主任及科室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勤俭节约。

二、资产管理员定期检查、维修大型玩具、设备等以保证安全。需大修或报废的另定计划交园长批准。

三、要根据不同财产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三本账。

四、领用物品需填写领物单,调离园时,要将个人使用的物品交还幼儿园后方可离园。

五、全园教职工要认真保管和爱护公物,合理使用各种设备、设施。因私事不得借用幼

儿园国有资产。

六、幼儿园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所在单位财产领导小组签字、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分管后勤的园长同意后借取,并开出门证,门卫保安必须见到领导开具的出门证才能放行;逾期不还者,借出单位有权收取两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租金。大、精、贵、稀,等仪器设备不得外借。

七、任何部门和个人须往园外携带教学等各类器材物资均须到分管园长处开具证明,再到后勤园长处领取出门证,否则幼儿园门卫有权予以扣留,不得放行。

八、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九、幼儿园的资产物品每学期核对一次,并由各班班主任及部门负责人在资产登记表上签字。如有损坏,根据情况赔偿或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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