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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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中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工作的日常管理,使之符合各级物价管理政策,促进中心持续、稳定发展,结合本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田建华

副组长:田贵贞

成员:傅琰、陈惠琪、陈仙安

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编制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总体方案;

2、贯彻执行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时掌握物价有关政策的调整,制订和培训中心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具体运作程序和操作规定;制定或会同有关科室制定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配套政策;

3、对各科室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4、协调处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1、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和协调,并使之符合国家、本省物价管理和医院医疗、行政的各项规定。督促检查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各项工作的管理和服务质量,及时掌握国家、本省及各地、市、县有关政策的调整,制订和培训本院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具体运作程序和操作规定;

2、修正和调整中心的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3、维护中心计算机中的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库;

4、确定医疗服务项目中医用材料可否收费;

5、核准各科室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

6、申报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

7、配合省、市物价管理部门的检查,接受省物价举报中心的查询工作;

8、接待和处理病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投诉以及费用查询;接待病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咨询,尽量满足病人的需求;

9、每月配合基本医疗保险审核病人医疗费用。

四各职能部门:

1、信息科:

(1)负责计算机收费管理程序,修改数据库结构;

(2)根据中心管理要求,不断完善住院收费系统所有程序、药房管理系统、收费系统、费用查询系统、财务统计报表等;

(3)负责将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进入计算机,将新增收费价格调整到收费价格库中;

(4)负责各科室收费项目模板的建立,并将常用新收费项目设置到里面。

2、财务科:

(1)按照有关部门的价格管理政策,执行医院收支管理制度;

(2)参与中心对收费价格的自查,接待上级检查;

(3)督促检查收费处和住院部对收费价格准确性的掌握;

(4)每月底编制各类记帐月报表,报上级相关部门。

3、药剂科:

(1)根据中心用药管理制度,执行药品价格管理;

(2)严格执行零售价按有关政策规定的限价执行。

4、收费室:

(1)严格按照中心医疗费用价格执行服务项目价格的收费;

(2)按照中心关于各科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具体操作程序及规定执行收费;

5、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不得增加收费频次、取消项目继续收费;

6、遵照医嘱和护理记录收费,不得超过医嘱和护理记录的内容、范围和时间限制的收费;

7、各科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五、价格责任追究制:

发现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规定作如下处理:

1、多收病人费用:对直接责任人员批评教育,退回病人违规多收部分;

2、少收病人费用: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赔偿中心损失;

3、严重违规收费:报办公室,按医疗质量否决有关条款执行,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扣罚;

江岸区百步亭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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