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改双方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代理人: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方式:住所:

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代理人: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方式: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简称“该房屋”)。

甲方同意将位于的车位交付乙方使用。车位租金包含在该房屋租金内,乙方无需另行支付甲方车位租金,但因使用车位而产生需支付给第三方的相关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该房屋的租用面积为平方米(注:租用面积指租赁区域内的建筑面积)。甲乙双方确定以该面积作为本合同所述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在收取时的计算依据。

(三)该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该房屋(□是/□否)以设定了抵押。

(四)甲方(■是/□否)同意乙方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借给他人。

第二条房屋用途及登记备案

乙方租赁该房屋用于本地区工商部门允许注册的一切项项目

甲方保证该房屋可以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保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如该房屋因甲方原因未能办理工商登记,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已付押金及租金。

该房屋(□是/□否)可从事餐饮经营,(□是/□否)可起明火。

甲方(□是/□否)同意乙方因经营所需增加用电容量,用水容量及增加烟道等,若甲方同意,则相关手续应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予以配合。

甲方应自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共计年个月。

(二)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免租期内,乙方无需支付甲方租金,但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因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三)甲方应于年月日将该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经甲乙

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视为支付完成。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该房屋年租金:人民币元整(¥)。

(二)该房屋租金每支付一次。乙方应于年月日支付甲方第一期限金为:人民币元整(¥)。乙方应于每期届满前提前日支付下期租金。

乙方可采用现金方式支付租金或将租金汇往甲方如下账户,即视为乙方完成付款义务: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三)乙方应于年月日支付甲方押金人民币元整(¥ )。租赁期满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无息返还给乙方。

(四)出租方在每次收到款项后15日内给承租方提供发票,如逾期未提供发票,承租方有权拒付下笔租金。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承担方式

1、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7) ,由乙方承担: (1) (2) (3) (4)(5) (6) (8) (9) (10)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甲方在将房屋交付时,应保证不拖欠上述各项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补充说明:

2、广告位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可以使用该房屋(具体位置)

甲方所拥有的广告位做宣传,广告设施的有关设计、安装、维修及更改等方案需经物业等相关部门同意,如需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费用由乙方承担的,甲方予以协助。

第六条房屋的装修

(一)乙方确保装修方案不违反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同时按照要求办理备案或审批手续,不得变动该房屋的主体结构。

(二)如按法律规定应当将装修设计文件报政府部门审批,由乙方承担审批的费用。甲方予以协助。

(三)乙方对于消防设施、中央空调系统及烟道等安装或改建,需按物业公司和政府主管机构批准的方案施工。

(四)因乙方的装修施工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房屋维护及税费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0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

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承担该房屋后自行装修部分、增加或增设的设施。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三)在租赁期内,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征收的税收和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所有权变动及转租续租

1、租赁期内所有权人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如无另行约定,则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权利。

2、乙方要求续租,应当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供书面要求,如甲方同意,双方重新协商,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乙方未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的,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乙方应配合甲方带领意向承租人看房。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甲方需知情),乙方将该房屋转租时,租赁期限不得超出本合同租赁期限。转租合同的条款不得违反本合同对乙方的限制性约定;因本合同期满或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转租合同随之解除或终止;转租后乙方就新承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押金。

2、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3、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协调、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进行维护,确保房屋水、电等各项能源按相关物业管理规约正常供应。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经营、装修所需的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应向乙方提供工商注册所需的相关手续。

5、甲方在该房屋或其所属建筑物上设定担保物权,甲方应该将该房屋或其所属建筑物的抵押事项通知乙方。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7日;

(2)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3)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该房屋及相关公共设施等,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及任何第三人的干扰。

2、乙方应当合理使用房屋、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

3、乙方因经营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涉及租赁合同的政府审批及登记备案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对房屋结构、承重、外观及公共区域进行改建、变动或分割。

5、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及时交纳和补足押金及其他各项相关费用。

6、乙方在经营时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物业公司的规定。

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延迟交付房屋达7日;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使用、安全、健康;

(3)不承担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

第十条房屋的归还

(一)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两日内将房屋内自由物品搬出,将该房屋归还甲方。对于超出期限后乙方仍未搬出的设备、物品视作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人将乙方仍未搬出的设备、物品等予以处理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的补偿或赔偿。乙方归还房屋时,乙方应与甲方共同交接该房屋及附属设施,经甲方验收认可后视为归还。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注册在该房屋的工商注册地址迁出或注销。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每逾期一天,由违约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五标准向守约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二)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除应退还押金及剩余的房屋租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押金金额的100%作为违约金。

(三)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交付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还应承担所拖欠的各项费用,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的房屋租金。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 年月日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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